第1篇 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要求
1.1檢修前應取得檢修任務書,按要求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1.2工作前應熟知作業(yè)區(qū)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并仔細檢查現場實際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1.3現場作業(yè)時,用的器材、機具、工具必須齊全完好,可靠,否則不許從事作業(yè)。
1.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合乎要求的防護用品,并掌握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2維修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2.1維修安裝作業(yè)時,對工藝設備的動力源、物料源必須要有可靠的保證措施,在醒目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
2.2檢修易燃、易爆和有害介質的容器及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清洗安全規(guī)則,確認無害時方可作業(yè)。
2.3清洗設備或零部件時,不準使用揮發(fā)性強的易燃液體,用過的破布、棉紗等物不得亂扔。
2.4緊固、拆卸螺栓,不要用力過猛,在高處、分層交叉作業(yè)時應將零部件工具放置穩(wěn)定,必要時要拴好系牢。
2.5在拆卸側面機件時,應先卸下面螺栓,裝配時,應先堅固上部螺栓,拆卸彈簧時,應防止彈出傷人。
2.6進入高大設備檢修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腳手架必須安全可靠并要有監(jiān)護人進行聯絡,監(jiān)護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2.7在潮濕地點和陰雨天使用電氣設備和電動工具時,應由電工檢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8刮研操作時被刮 研部件必須穩(wěn)定,不得串動,兩人以上在同一工作臺工作時須注意刮刀方向,不得對人操作,往復研合時手指不準伸向吻合錯動方面或有危險地方。
2.9剔除工件時前面要有擋隔板式鐵絲網,并戴好防護鏡,注意周圍是否有人,剔除時不得對面站人,以防鐵屑飛出傷人,銼刀、刮刀木柄必須牢固,使用時不得用力過猛,防止脫柄傷人。
2.10從事其他作業(yè)時,應遵守各專業(yè)工種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常用工具、機具安全規(guī)定
3.1使用大錘時不準戴手套,應注意錘頭甩落范圍,打錘時周圍不準站人。
3.2銼刀、刮刀的木柄必須裝有金屬套,禁止使用沒有手柄或手柄松動的銼刀和刮刀,推銼刀要平,壓力與速度要適當,圍拖要輕,以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3使用鉆床時,應檢查運轉方向是否正確,鉆削前必須緊鉆頭,鉆削時不準戴手套,作業(yè)時頭部不要離鉆頭太近,嚴禁用手排除金屬削。
3.4鉆床鉆削小件,薄片及特殊工件時,應用專用工具夾緊,不準用手把著工件。
第2篇 綜掘維修鉗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煤礦井下綜掘工作面機電設備維修工種
上崗條件
第2條 綜掘維修鉗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正規(guī)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者擔任,且持證上崗。
第3條 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安全規(guī)定
第4條 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5條 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相關負責人的驗收。
第6條 維修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7條
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一切按照標準。
第8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操作準備
第9條 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和安全操作。
第10條 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告牌。
第11條 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12條 維修人員對所維修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有關的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3條 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4條 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和安全。
第15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16條 拆卸設備時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第17條 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19條 拆裝組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的襯墊。
第20條 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1條 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如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應用軟物件進行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處理。
第22條 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第23條 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須盤車的設備必須進行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轉動情況。
第24條 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作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5條 設備經下列檢修后,應進行試運轉:
(1)修換軸承;
(2)電動機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減速器更換齒輪;
(4)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要求試運轉的項目;
第26條 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27條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第28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檢測儀表、警戒標志,未經礦總工程師和有關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29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安全措施,報上一級技術領導批準。
第30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第31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準打鬧,禁止飲酒。
四、收尾工作
第32條 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的零部件等進行清點。對設備內部進行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試轉前應由專人負責復查一次。
第33條 檢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制定專人進行恢復。
第34條 試運轉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制定的容器內,嚴禁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滅。
第35條 檢修結束后應由有關負責人進行驗收,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
第36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須記錄清楚,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3篇 車輛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怎么寫
1、 工作前檢查其中設備,以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 修理車輛地盤部分時,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wěn)千斤頂,并墊穩(wěn)木枕或鐵凳。
3、 修理翻斗車、鏟吊車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 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分以防打傷頭手。
5、 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執(zhí)照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車后有無車輛。無駕駛執(zhí)照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準原地發(fā)動。
6、 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注機油入口處和加汽油場所試驗以防失火或爆炸。
7、 油路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fā)動引擎。
8、 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未停妥嚴禁上下。
9、 凡在夜晚或天色暗淡視線不佳情況下,在廠內外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 車輛須氣割燒焊動用明火時,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11、 電瓶車試車或駕駛電瓶車,必須經組長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4篇 采礦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除遵守“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井下安全操作規(guī)程”外,還要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鑿巖機修理要遵守以下規(guī)定:
(1)在作業(yè)現場修理必須選擇安全工作地點。
(2)在作業(yè)臺上拆裝鑿巖機時要放平穩(wěn),不要靠近臺邊,以防掉下傷人。
(3)修好后試驗鑿巖機時,風、水繩接頭要接牢固,以防脫落傷人。
(4)試驗氣腿子時,要平放地面,觀察后面有無障礙物,地面要有足夠的氣腿子的伸縮距離。
2、礦車修理,首先要清理并用水沖洗干凈車底,不需卸車頭修理時車頭要固定牢。
3、在架線軌道上修理電機車時,必須放下集電工子,把控制器打到零位。并卸下開關把手,確認無誤方可進行修理。
4、電機車不準停放在運輸干線上進行修理。
5、井下工作場所維修時,要檢查好工作地點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在危險地點(例如溜井口、采空區(qū)等等)。
6、不熟悉井下情況的人員和新工人不準一人下井作業(yè)。
7、工作結束后要清理干凈現場,廢舊物料不要亂丟亂放。
第5篇 井下維修鉗工運輸隊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2、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
3、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查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
4、必須熟練掌握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作用。
5、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風源(將壓力容器壓力釋放),掛檢修作業(yè)牌。并認真檢查作業(yè)場所,確保作業(yè)安全。
6、維修人員每天要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檢查設備各部油量,油質符合規(guī)定要求。對安全保護裝置要調整試驗。
7、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
8、高空和井口作業(yè)時,應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9、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拋擲。
10、 進行起重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體來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機起吊重物時,應先檢查懸吊梁的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拉小鏈時應雙鏈均勻用力,不得過快,不得多人同時拉起重機。起吊重物需懸空停留時,要將手拉小鏈鎖住。
12、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系好,檢查所有人員均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送電試運轉,做好檢修記錄。
13、施工完畢,要清里好施工現場,做到環(huán)境標準化。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使用鐵錘打砸金屬部件時易被飛濺金屬碎屑刺傷眼睛,聯接件對接過程中易造成擠壓受傷。
2、在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為防止意外事故,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 為了避免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電設備腔內留下不安全隱患,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并在試轉前,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6篇 井下維修鉗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運輸隊
1、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熟知《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2、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在距檢修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送電試車,達到1.5%時,停止一切作業(yè),并切斷電源。
3、在傾角大于15°的地點檢查和維修時,下方不得有人同時作業(yè)。
4、必須熟練掌握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種安全保護裝置作用。
5、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風源(將壓力容器壓力釋放),掛檢修作業(yè)牌。并認真檢查作業(yè)場所,確保作業(yè)安全。
6、維修人員每天要檢查設備零部件是否完好可靠,檢查設備各部油量,油質符合規(guī)定要求。對安全保護裝置要調整試驗。
7、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
8、高空和井口作業(yè)時,應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9、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禁止拋擲。
10、 進行起重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不能站在重物下方及重物重心偏移方向,不得用身體來平衡起吊重物。
11、使用起重機起吊重物時,應先檢查懸吊梁的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拉小鏈時應雙鏈均勻用力,不得過快,不得多人同時拉起重機。起吊重物需懸空停留時,要將手拉小鏈鎖住。
12、檢修結束后必須與司機聯系好,檢查所有人員均撤至安全地點后,方可送電試運轉,做好檢修記錄。
13、施工完畢,要清里好施工現場,做到環(huán)境標準化。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使用鐵錘打砸金屬部件時易被飛濺金屬碎屑刺傷眼睛,聯接件對接過程中易造成擠壓受傷。
2、在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為防止意外事故,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 為了避免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電設備腔內留下不安全隱患,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并在試轉前,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7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操作。
第2條熟知《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
第3條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力工作。
二、安全規(guī)定
第4條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制,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嚴格遵守本操作規(guī)程及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5條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6條兩個或兩個發(fā)上工種聯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第7條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示牌。
第8條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9條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第10條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11條禁止在設備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12條需要在井下捍接作業(yè)時,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條款執(zhí)行。
第13條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三、操作準備
第14條熟悉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5條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
第16條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第17條作業(yè)前要檢查各種工具是否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四、正常操作
第18條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齊全檢查處理。
3、對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9條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20條拆下的要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21條拆卸設備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前應做好標記。
第22條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胡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23條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24條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25條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6條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優(yōu)先采用頂壓裝配,也可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
第27條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第28條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需盤車的設備,必須做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29條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和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30條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5、主排水泵修換本體主要部件后。
6、壓風機解體檢修、更換主要部件或調整進出氣閥、安全閥、換傳動膠帶或調整氣缸余隙、軸瓦、十字頭、曲軸等處間隙后。
7、減速器更換齒輪后。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第31條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潤滑等到轉動部分的情況及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32條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第33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4條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5條檢修后應將工具、材宵、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核對。對設備內部過去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批無關的零件,工具等到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36條檢修中被臨時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 ,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37條試運轉前必須移去設備上的物件。
第8篇 礦井維修鉗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2、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學徒工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維修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3、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4、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5、維修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6、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
7、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yè)前的準備
8、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和安全操作。
9、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告牌。
10、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三、維修作業(yè):
11、維修人員對所維修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運行中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理。
(3)對有關的安全保護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12、按時對所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13、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和安全。
14、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15、拆卸設備時必須按預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號入座的零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16、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17、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動的機件時,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8、拆裝組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19、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20、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如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應用軟金屬進行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處理。
21、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22、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須盤車的設備必須進行盤車試驗,檢查設備的轉動情況。
23、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作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監(jiān)護,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24、設備經下列檢修后,應進行試運轉:
(1)修換軸承;
(2)電動機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處理軌道,更換天輪、連接裝置、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電氣系統(tǒng),解體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解體大修,更換葉片,調整檢修電氣系統(tǒng);
(5)水泵更換本體主要部件;
(6)減速器更換齒輪;
(7)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要求試運轉的項目;
25、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以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26、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27、高空和井筒嚴禁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zhí)行。
28、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他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和井筒作業(yè)。
29、禁止設備在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30、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他機械。
31、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托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送必須栓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栓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9篇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鉗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能獨立工作,并經考核合格者擔任。
第2條 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獨立從事維修工作。
第3條 維修工進行操作時應不少于2人。
第4條 對設備進行維護檢修后,維修工應接受司機及有關負責人的驗收。
第5條 維修工應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設備操作規(guī)程及《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第6條 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要求。
第7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yè)前的準備
第8條 設備檢修前要將檢修用的備件、材料、工具、量具、設備和安全,保護用具準備齊全,并認真檢查和試驗,確保檢修順利進行及安全操作。
第9條 作業(yè)前要切斷或關閉所檢修設備的電源、水源等,并掛“有人作業(yè)”警告牌。
第10條 作業(yè)前要對作業(yè)場所的施工條件進行認真的檢查,以保證作業(yè)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三、維修作業(yè)
第11條 維修人員對所負責范圍內設備每班的巡回檢查和日常維護內容如下:
1、檢查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2、對設備所維護的設備零部件是否齊全完好可靠。
3、對有關的安全裝置要定期調整試驗,確保安全可靠。
4、檢查設備各部液壓油量、油質和潤滑油量、油質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
第12條 按時對規(guī)定的日、周、月檢內容進行維修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13條 要熟練掌握設備檢修內容、工藝過程、質量標準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檢修質量及安全。
第14條 拆下的機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礙作業(yè)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穩(wěn)妥。
第15條 拆卸設備時,必須按予定的順序進行,對有相對固定位置或對
第16條 號入座的零部件,拆卸時應做好標記。
第17條 拆卸較大的零部件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第18條 拆卸有彈性,偏重或易滾筒的機件時,用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19條 拆卸機件時,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或比機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錘擊或頂壓墊。
第20條 在檢修時需要打開機蓋,箱蓋和換油時,必須遮蓋好,以防落入雜物、淋水等。
第21條 在裝配滾動軸承時,又無條件進行軸承預熱處理時,應用軟金屬襯墊進行錘擊或頂壓裝配。
第22條 在對設備進行換油或加油時,油脂的牌號、用途和質量應符合規(guī)定,并做好有關數據的記錄工作。
第23條 對檢修后的設備,要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設備的傳動情況。
第24條 設備檢修后的試運轉工作,應由工程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由司機操作的,在主要部位應設專人進行監(jiān)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5條 設備經下列檢修工作后,應進行試運轉:
1、設備經過修換軸承。
2、電動機經過解體大修,調整轉子,定子間隙。
3、提升系統(tǒng)修換罐道、罐道梁,更換天輪、提升容器、連接裝置及鋼絲繩,調整、檢修制動系統(tǒng),大修絞車本體。
4、主通風機經過大修,更換葉片,調整葉片安裝角度。
5、壓風機修換本體或主要部件。
6、主排水泵檢修換本或主要部件。
7、減速器更換齒輪。
8、其他在檢修任務書上所規(guī)定進行試運轉的項目。
第26條 試運轉時,監(jiān)視人員應特別注意一下兩點:
1、軸承等轉動部分的溫度。
2、轉動及傳動部分的震動情況,轉動聲音及潤滑情況。
第27條 高空和井筒作業(yè)時,必須戴安全帽和系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牢靠的位置上。
第28條 高空和井筒禁止上下平行作業(yè),若必須上下平行作業(yè)時,應制定相應的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認真執(zhí)行。
第29條 禁止血壓不正常,有心臟病、癲癇病及其它不適合從事高空和井筒作業(yè)的人員參加高空或井筒作業(yè)。
第30條 禁止設備在運轉中調整制動閘。
第31條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設備的零、部件去裝配其它機械。
第32條 傳遞工具、工件時,必須等對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遠距離傳遞必須拴好吊繩、禁止拋擲、高空或井筒作業(yè)時,工具應拴好保險繩,防止墜落。
第33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jiān)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主管領導允許,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4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上一級技術領導批準。
第35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yè)時,必須指定專人統(tǒng)一指揮。
第36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準打鬧,禁止飲酒。
四、收尾工作
第37條 檢修后應將工具、材料、換下零部件等進行清點。對設備內部進行全面檢查,不得把無關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遺留在機腔內,在試運轉前應由專人復查一次。
第38條 檢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護裝置,應指定專人進行恢復,并確保動作可靠。
第39條 試運轉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放物件。檢修清洗零部件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隨便亂倒;燒焊后的余火必須徹底熄火,以防發(fā)生火災。
第40條 檢修結束后應會同司機及使用維護責任人共同驗收,驗收中發(fā)現檢修質量不合格,驗收人員應通知施工負責人,及時加以處理,如發(fā)生爭執(zhí)應報機電主管技術人員處理。
第41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檢修部位、內容、結果及遺留問題等,雙方簽字,并將檢修資料整理存檔。
第42條 搞好檢修現場的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10篇 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穿戴好防護用品。
2使用工具時,應按鉗工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操作。使用設備時,應嚴格遵守該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
3維修工作前,先檢查電源、氣源是否斷開。如果機器與動力線未切斷時,禁止工作。必要時在開關處掛“不準合閘”,“不準開氣”的警示牌。
4在裝拆側面機件時,如齒輪箱的箱蓋,應先拆下部螺絲,裝配時應先緊上部螺絲。重心不平衡的機件拆卸時,應先拆離重心遠的螺絲,裝時先裝離重心近的螺絲。裝拆彈簧時,應注意彈簧崩出傷人。
5拆卸下來的零件,應盡量放在一起,并按規(guī)定安放,不要亂丟亂放。
6用人力移動機件時,人員要妥善配備。工作時動作要一致,抬軸桿、螺桿、管子和大梁時,必須用肩,要穩(wěn)起、穩(wěn)放、穩(wěn)步前進。搬運機床或吊運大型、重型機件,應嚴格遵守起重工、搬運工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7刮研操作時,被刮工件必須穩(wěn)固,不得晃動。校準工具必須裝有固定拿手環(huán)或吊環(huán)。較大和較重的校準工具,不準一人般動。兩人以上同做一工件時,必須注意刮刀方向,不準對人操作。搬運工件和校準工具時,要統(tǒng)一行動,統(tǒng)一步調。往復研合時,手指不準伸向吻合錯動面或有危險的地方。
8清洗零件時,嚴禁吸煙、打火或進行其它明火作業(yè)。
9維修空氣設備,必須把余氣全部放掉。
10維修設備時只準用帶安全罩的36伏燈,禁止用高壓手燈。
11試車前要檢查電源聯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開關、擋塊等是否正常,傳動系統(tǒng)有無問題,機床內部有無遺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護裝置要裝好,然后才能開車。
第11篇 電鏟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電鏟維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嚴格執(zhí)行《設備檢修鉗工安全操作一般規(guī)程》、《設備檢修鉗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鉗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聯合作業(yè)規(guī)程》。
第二條 在對回轉式移動部件維修時,必須停電停機,并在司機室操作臺上掛有“有人作業(yè),禁止操作”的警告牌。
第三條 維修液壓系統(tǒng)和氣壓系統(tǒng)時,必須停機待壓力釋放,溫度降低(<40℃時方可進行操作。
第四條 維修作業(yè)人員,必須與司機及其它工作人員保持暢通的聯系,緊密配合,設專人監(jiān)護,堅持“掛牌作業(yè)”,防止異常啟動或送電造成傷亡或設備事故。
第五條 設備點檢保養(yǎng)時,需動用電、氣焊前,必須檢查設備的消防器材狀況和設備防火的狀況。
第六條 在沒有護欄或防護網的高處(≥2m)作業(yè)時,必須系好安全帶或使用高空作業(yè)車,以防高空作業(yè)墜落。
第七條 維修設備時,車輛和人員不得進入炮區(qū)。嚴禁在炮區(qū)附近用電、氣焊,嚴禁吸煙。
第八條 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防止漏電傷人和旋轉傷人。
第九條 現場支護時,必須考慮地面情況和設備的重量分配,使用合適的材料和合格的工具,確保支護的可靠和牢固。
第十條 用維修設備進行維修時,維修人員和維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保持密切聯系密切配合,設有專人指揮,手勢清晰,呼喚應答一致。傳遞工具時,做到工具到手,方可松手,不準隨意拋擲。
第十一條 維修設備和礦山設備必須由專人進行操作,其它人員不得任意操作。
第十二條 在鉗工操作時涉及電器整定、檢修、調整或拆裝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來完成,鉗工不得私自進行電路上的一切工作。
第十三條 工作完畢后,必須清理工作現場,任何雜物不得影響設備的運行。
第12篇 備煤車間維修鉗工崗位操作規(guī)程
1上班前必須規(guī)范佩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班前班中喝酒、崗位吸煙。
2必須熟悉備煤設備掌握工藝,經培訓考核合格具有獨立操作能力方可上崗。
3使用扁鏟鏟活時,嚴禁對人;使用的刮刀、銼刀必須木頭把,刮下或銼下來的金屬末不準用嘴吹以防飛入眼內;二人以上使用刮刀做同一工件時,必須注意刮刀方向,不準對人操作。
4使用各種扳手時,不準套上管子使用,不準反用,用力不要過猛,以免滑動傷人。
5使用手錘或大錘時,首先檢查錘頭是否牢固,不準帶手套;工作時注意前后左右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礙物;手錘不得當作墊鐵用。
6使用千斤頂時不準放斜,檢查千斤頂是否完好墊牢,工作時應隨起隨墊,隨落抽墊木。
7使用砂輪機前應先進行檢查,使用砂輪時必須帶好眼鏡,站在側面,以防傷人。
8使用鉆床時不準帶手套,不準用手去拿鐵屑。
9檢修安裝較大設備工程時,應根據檢修安裝工作計劃,向全體維修人員交代工作性質、工作要求、現場情況、注意事項以及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10高空作業(yè)時應嚴格遵守高空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必須佩帶安全帶。
11檢修時必須掛好檢修牌,嚴禁不掛牌檢修。
12檢修前必須和生產工人聯系好,并實地了解,作好檢修準備。
13檢修時必須使用鋼鋸或電鉆時,一定要涂油或澆水。
14檢修完的廢油、棉紗、破布不準亂倒亂仍,必須集中處理,以防發(fā)生火災。
15凡屬危險工作范圍以及禁火區(qū)域現場動火時,必須申請危險工作證或動火證。
16完后,要有崗位生產工、值班班長或工長驗收后方準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