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氣、氬氣、氮氣氣瓶充裝操作規(guī)程
1、充裝前,應檢查低溫液體汽化器氣體出口溫度、壓力控制裝置是否處于正常狀態(tài);低溫液體泵開啟前,要有冷泵過程;低溫操作人員應配戴可靠的防凍傷的勞保用品。
2、充氣前必須檢查確認氣瓶是經過檢查合格或妥善處理(應有記錄)后準予充裝的。
3、用防錯接頭進行充裝時,應認真檢查瓶閥出氣口的螺紋與所充裝氣體所規(guī)定的螺紋型式是否相符,防錯裝接頭零部件是否靈活好用。
4、開啟瓶閥時應緩慢操作,并應注意監(jiān)聽瓶內有無異常音響。
5、在瓶內氣體壓力達到7mpa以前應逐只檢查氣瓶的瓶體溫度是否大體一致,在瓶內氣體壓力達到10mpa時應檢查瓶閥的密封是否良好,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及時妥善處理。
6、低溫泵排液量與汽化器的換熱面積及充裝量應匹配,應使每瓶氣的充裝時間不得小于30min,氣瓶的充裝流量,不得大于8m3/h(標準狀態(tài)氣體);氣瓶充裝時汽化器出口溫度不得低于0℃.
7、用充氣匯流排充裝氣瓶時,在瓶組壓力達到充裝壓力的10%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進行充裝。
8、用國產氣瓶(15mpa公稱工作壓力)充裝永久氣體(氧氣、氬氣、氮氣)氣瓶在不同充裝溫度下的最高充裝壓力(表壓)不得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
溫度℃ | 5 | 10 | 15 | 20 | 25 | 30 | 35 | 40 | 45 | 50 |
氧氣mpa | 14.0 | 14.3 | 14.7 | 15.1 | 15.4 | 15.8 | 16.1 | 16.5 | 16.9 | 17.2 |
氬氣mpa | 14.7 | 15.0 | 15.3 | 15.6 | 15.9 | 16.2 | 16.5 | 16.8 | 17.1 | 17.4 |
氮氣mpa | 14.1 | 14.5 | 14.8 | 15.2 | 15.5 | 15.9 | 16.2 | 16.5 | 16.9 | 17.2 |
9、充裝后的氣瓶,應由氣瓶檢查員逐只檢查瓶內壓力、瓶閥與瓶口連接的密封性、瓶體有無變形或泄漏、瓶體溫度有無異常升高,氣瓶附件、警示標簽是否完整,不符合要求時應妥善處理。
10、氣瓶充裝員應及時填寫“充裝合格證”粘貼于氣瓶明顯部位,并認真填寫充裝記錄,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氣瓶充裝記錄保存時間不應少于2年。
第2篇 氧氣瓶、乙炔瓶廠內使用、運輸和儲存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從事使用、運輸和儲存氧氣瓶、乙炔瓶的人員必須熟悉《氣瓶安全檢查規(guī)程》和《乙炔氣瓶安全檢查規(guī)程》,遵守使命操作規(guī)程。
2、氣瓶的漆色必須經常保持完好、且不得任意涂改,氣瓶的日常漆色工作,由充氣單位或專業(yè)檢驗單位負責進行。
3、氣瓶在使用中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禁止敲擊、碰撞;
②瓶閥凍結時,不得用火烘烤;
③氣瓶不得靠近熱源,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
④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⑤夏季要防止日光暴曬;
⑥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4、運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旋緊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或碰擊;
②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汽車裝運氣瓶一般應橫向放置,頭部朝向一邊。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
③夏季要有遮陽設施,防止曝曬;
④車上禁止煙火,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
5儲存氣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旋緊瓶帽,放置整齊,留有通道,妥善固定。氣瓶臥放時應防止?jié)L動,頭部朝向一方,最高不應超過五層;
②儲存氣瓶的倉庫建筑,應符合tj16-74《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③乙炔氣瓶與氧氣瓶要分離儲存,不能混合在一個儲存?zhèn)}庫內。
第3篇 氧氣乙炔匯流排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氧氣、乙炔匯流排的操作必須由熟悉氧氣、乙炔性能的操作工專人進行,室內嚴禁煙火,滅火器材齊全并不得存放油性物品。
2、 每組匯流排由兩側匯流排組成,操作工根據(jù)用氣負荷情況開啟相應的截止閥和減壓閥,實施單側供氣或兩側同時供氣。
3、 單側匯流排開啟:應緩慢開啟減壓器前的截止閥,此時壓力表指示輸入壓力,再順時針轉動減壓器調節(jié)螺桿,使低壓壓力表p2指示值達到要求再向氣路供氣。向減壓器供氣時,應防止突然開啟,以免沖擊減壓器,使減壓器失靈。
4、 停止供氣時,只需旋松減壓閥的調節(jié)螺桿,p2壓力表指示值為零后再關閉截止閥。
5、 減壓器的高壓腔和低壓腔都裝有安全閥,平時切勿扳動安全閥。發(fā)現(xiàn)減壓器有損壞或漏氣,或低壓表壓力有不斷上升,以及壓力表回不到零位等現(xiàn)象時,應及時進行檢修。
6、 匯流排投入使用后,應做好日常維護,嚴禁敲擊管件,正常使用中,每年必須對壓力表進行計量檢測。
7、 連接部位發(fā)現(xiàn)漏氣時,一般是由于螺紋扳緊力不夠,或墊圈損壞,應適當扳緊或更換密封墊圈。嚴禁在漏氣狀態(tài)下使用,否則有爆炸的危險。
8、 修理或更換氧氣管道上的閥門,密封填料等附件必須先用四氯化碳進行脫脂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
9、 嚴禁用帶油性的手套觸摸瓶閥及軟管接頭。
10、 氧氣瓶嚴禁與乙炔瓶同室儲存。
11、 氣瓶嚴禁劇烈震動和敲擊碰撞,不得靠近火源。不得使用安全檢驗合格期以外的氣瓶。瓶內氣體切勿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12、 乙炔匯流排上的回火防止器不得拆除使其直通,輸出壓力不得超過0.15mpa。
13、 氧氣、乙炔管道應可靠接地,接地電阻≤10歐姆。
第4篇 氧氣乙炔丙烷切割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氣焊工須經培訓考試,并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培訓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工作前,辦理動火作業(yè)手續(xù),準備好消防器材,必須配戴勞保用品,、穿好絕緣鞋;同時褲腳應罩住鞋子開口處、衣服鈕扣要扣嚴防止弧光傷害,防止燙傷。
3必須穿戴好工作衣、手套、眼鏡等防護用品。
4檢查設備、接頭,閥門及緊固件均應緊固牢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檢查時,只準用肥皂水試驗。氣瓶及其附件,橡膠軟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5應定期檢查氧、乙炔膠管是否有裂紋、老化等現(xiàn)象,應及時更換氧、乙炔膠管。
6乙炔必須有防回火裝置, 定期檢查回火防止器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7搬運氧氣瓶時,必須小心,不可碰撞滾動或甩落,氧氣瓶不可放在熱源附近,不可曝曬。
8嚴禁油脂抹在氧氣瓶上,否則絕對禁止使用。
9減壓閥安裝好后,須試驗是否漏氣,氣閥凍結時,須用不含油性且溫水加熱,決不允許用火、蒸汽烘烤。
10開啟氧氣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要面對減壓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活正常,氣焊膠管不許靠近火源。
11不準將正在燃燒中的熔接器或熔切器隨手放置,應將熄火后放置;停止工作,須將乙炔及氧氣閥門關閉。
12當氧氣瓶在電焊同一工作地點,瓶底應墊絕緣物,防止被竄入電焊機二次回路。
13氧氣瓶及乙炔發(fā)生器放置地點必須離火源10m以上,不足10m的應采取嚴格的隔離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發(fā)生器要保持5m以上安全距離。
14氧氣瓶一定要避免受熱、曝曬,使用應盡可能垂直立放,并聯(lián)使用的匯流輸出總管上應裝設單向閥。
15發(fā)現(xiàn)減壓器有損壞、漏氣或其他事故,應立即檢修。
16點火時先開氧氣,然后開少量乙炔,熄滅時先關乙炔氣,再關氧氣。
17發(fā)生回火時,一般應首先關閉乙炔,然后再關閉氧氣。
18工作完畢后必須關緊有關閥門并放松調壓閥,確認場地安全無火種后整理場地,保持整將焊接設備收起放置指定位置;檢查操作地點,方可離開工作現(xiàn)場。
第5篇 氧氣瓶和乙炔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氧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運輸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3)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1)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1)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4)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二、乙炔氣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定
1、乙炔氣瓶在使用、運輸、貯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鼗鸱乐蛊?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4、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米3/時瓶。
5、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 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
6、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要大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7、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
8、工作地點頻繁移動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乙炔瓶和氧氣瓶應避免放在一起。
9、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與乙炔接觸的銅合金器具含銅量須得高于70%。
10、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余壓。
乙炔瓶內余壓與環(huán)境溫度 關系:
11、在用汽車、手推車運輸乙炔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雨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碰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12、裝運時,應妥善固定汽車裝運乙炔瓶向放置時,頭部應朝向一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箱高度,直立排放時,車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陽措施,防止暴曬,嚴禁與氯氣瓶、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車運輸。
14、裝運乙炔瓶的車輛禁止煙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儲量不得超過5瓶,可與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廠房相鄰建造,相鄰的墻應是無門窗洞的防火墻,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16、乙炔瓶貯存時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嚴禁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品同向貯存,貯存間與明火和散放火地點距離不得小于10米,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7、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瓶庫或貯存間有專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第6篇 氧氣瓶的使用、搬運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嚴禁將氧氣瓶和其他可燃氣體的瓶子放在一起。
2、搬運氧氣瓶時,應避免碰撞和劇烈振動。
3、氧氣瓶防止陽光暴曬和其他高溫輻射,以免引起氣溫膨脹爆炸。
4、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或東西猛擊,更不能猛擰減壓表的調節(jié)螺絲,以免造成事故。
5、氧氣瓶不許沾油脂,不許用電焊在瓶上試火。
6、氧氣瓶盡可能直立使用,不許與電焊線或地線接觸。
7、氧氣瓶的氣體不可用盡,應該留有不小于1.5kg/cm²的剩余壓力。
8、氧氣瓶使用,不許用吊車吊運。
9、氣瓶要在使用前重點檢查。
(1)減壓表螺母在平瓶嘴上至少擰4-5扣,接頭應擰緊,減壓調節(jié)螺絲應松開。
(2)開啟氧氣閥門時,不要面對減壓表,檢查漏氣時,不得使用明火。
第7篇 氧氣瓶拉運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為了強化氧氣拉運人員的安全管理,控制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從事氧氣瓶拉運的拖拉司機崗位。
2 崗位職責
2.1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新興鑄管股份公司、軋鋼部及本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要求。
2.2 負責本崗位危險源的有效控制。
2.3 負責車輛各種手續(xù)的齊全有效和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2.4 負責氧氣瓶的運輸工作。
2.5 按技術要求正確操作,開展優(yōu)質服務,確保運輸及時、準確、安全、無誤。
3 安全措作規(guī)程
3.1 駕駛員應熟悉機動車輛設備的構造、性能和技術操作方法。保證車輛符合安全技術要求,車廂不得沾染油脂。
3.2 出車前,應檢查車輛的制動器、方向盤、照明燈、喇叭等靈活、齊全可靠;各部配件、螺栓等緊固部分無松動、損壞現(xiàn)象;輪胎良好無缺陷供油系統(tǒng)無漏油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嚴禁開帶病和狀況不明的車。
3.2 出車前或期間,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不得飲酒,嚴禁疲勞狀態(tài)和有病等身體不適時開車。
3.3 開車前,應確認車輛前后無人和障礙物,無誤后方可開車。
3.4 霧、雨、雪天出車時車速要放慢、注意力要集中,如遇較大的霧氣天氣或雨雪天氣,嚴禁出車。
3.5 行駛中,隨時注意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經過道口、視線盲區(qū)應減速行駛,轉向時按要求鳴笛。
3.6 車輛在廠區(qū)內部的運行速度不準超過15km/h;進出廠區(qū)、車間大門時,不準超過5km/h。
3.7 車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腳踏板、保險桿處嚴禁站人,拖拉機的后橋牽引上嚴禁站人。
3.8 進入氧氣站、氣瓶儲存區(qū)域或氧氣瓶拉運過程中,不準帶火種和吸煙。
3.9 運輸?shù)臍馄科棵?、膠圈必須齊全有效,瓶身、瓶嘴不得沾染油脂。
3.10 裝卸車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3.11 運輸?shù)臍馄坎坏门c其它可燃物品混裝,載瓶車上不得載人。
3.12 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向一方,垛高不準超過車廂高度;立放時,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3.13 裝卸車時,不得使用任何起重設備進行吊裝。
第8篇 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是一種與外界空氣隔絕的呼吸保護器具。主要用于軍事化礦山救護隊隊員的備用呼吸器,也可用于其他工礦企業(yè)中受過專門訓練的人員在有害氣體環(huán)境中佩用進行工作。
2.二小時氧氣呼吸器為小隊集體裝備,要求固定人員進行保管,在每次使用完或每隔2 ~3 天,用呼吸器檢驗儀對各部件進行檢查,使之達到戰(zhàn)斗標準,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完好。
3.小隊進入任何作業(yè)環(huán)境,必須攜帶該裝備,保證隊員在四小時呼吸器發(fā)生故障和搶救傷員時使用。
4.佩用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時,需在更換者有自主呼吸的情況下,3 人密切配色,嚴防配合不當而造成傷害。
5.小隊在執(zhí)行任務途中或現(xiàn)場作業(yè)時,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要隨身攜帶該呼吸器或盡可能將它存放在接近工作現(xiàn)場的明顯地點,以備急用時迅速更換和佩戴。
6.救護指戰(zhàn)員在災區(qū)如發(fā)現(xiàn)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發(fā)生故障,自我失去控制能力,應當迅速發(fā)出援救信號,坐下來等待佩戴二小時氧氣呼吸器。
7.當小隊行駛或工作時,如聽到援救信號,并確認四小時氧氣呼吸器發(fā)生故障,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應迅速趕到更換者前面(面對更換者),后面1 名隊員立即蹲下,用膝蓋頂住換者背部,扶正頭部稍向后仰。
8.立即脫去更換者礦帽,解開脛帶,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要求繞過頭頂)。同時,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從儀器包內取出呼吸器,解開捆扎背帶,迅速打開氧氣瓶,按手動補氣閥,使排氣閥頂住杠桿,排出原氣囊內的廢氣。
9.拔掉口具塞,將膠皮面具翻過來,右手拿住面具,用大拇指和十指將面具上部分開與換者頭部同寬。此時,面具下部掛到換者下額上,同時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口具,拇指和十指用力向后推,使面罩翻回原來形狀,戴到換者頭部。
10.面具帶上后,立即按手動補氣閥,使面具與臉部有限空間內迅速充滿氧氣,后者校正并檢查面具佩戴情況,使之達到標準要求。
11.后面1 名隊員為換者戴上礦帽。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保管者解開四小時呼吸器腰帶,將換者雙臂向后背,脫去四小時氧氣呼吸器。
12.將二小時氧氣呼吸器斜挎在換者左肩,儀器在右腋下,扎上腰帶,讓其原地休息,待恢復正常后,扶起行走,全小隊退出災區(qū)。
13.將面具戴好,然后進行幾次深呼吸,觀察呼吸器內部件是否完好,最后確認各部件正常方可進入災區(qū)工作。
14.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佩用后應隨時注意氧氣壓力消耗情況,不得隨便去掉面罩,待確認進入新鮮風流中方可去掉呼吸器。
15.二小時氧氣呼吸器使用時間應嚴格控制在2 小時以內。
16.使用過程中無特殊情況,不得任意按動手動補氣閥。
17.二小時氧氣呼吸器的檢查應嚴格按照四小時氧氣呼吸器前5 項檢查標準實施。
18.救護隊返回駐地后對呼吸器的管理是極其重要的一項工作。無論早晚或疲勞程度如何,均應首先將呼吸器恢復到戰(zhàn)斗準備狀態(tài)。
(1)使用過的清凈罐要更換藥劑(氫氧化鈣)。清凈罐在一般情況下不得進行清洗,以免加快腐蝕;
(2)氧氣瓶要重新充氣,保證在180 個大氣壓力或15 兆帕;
(3)對氣囊、面具、呼吸軟管要進行清洗、消毒;
(4)對外殼的污泥、灰塵要清洗干凈,檢查有無損壞。清洗時減壓器要防止水分侵入,以免造成內部生繡失靈;
(5)對使用中存在或發(fā)現(xiàn)的疑問要提出修理或重新檢查;
(6)在安裝各部機件時,要檢查各接頭墊圈是否存在及好壞程度;
(7)在清洗各部件時,嚴防碰撞,避免損壞,造成氣密不良;
(8)在檢查時應當用雙手拉面具,看是否有破口現(xiàn)象,有破口應及時更換和修補。
19.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及備件應避免日光的直接照射,以免橡膠件硬化。
20.二小時氧氣呼吸器與人體器官發(fā)生直接關系,因此要保持清潔,儀器應放置在不易遭到灰塵的地方,以免有害身體健康。
21.二小時氧氣呼吸器嚴禁沾染油脂。
22.保管室內溫度保持在+5 ~+30 ℃之間,相對濕度在40 %~80 %,呼吸器距離取暖設備不小于1.5 米,空氣中不應含有腐蝕性的酸性氣體或煙霧。
23.橡膠制品如長期不使用,應涂一層滑石粉,使用前用水清洗,便可增加使用壽命。
24.氧氣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該留有不小于0.5 公斤力/厘米2 的剩余壓力。須遠離火源,與明火距離大于10 米,嚴禁沾染油脂,嚴格遵守保管規(guī)章制度。
第9篇 氧氣充填泵工操作規(guī)程
1.氧氣充填泵應選擇在干凈無灰塵的房間內進行工作,使用地點溫度不得低于0℃。
2.充填泵可用螺栓固定在水平基臺上,也可放置在水平基臺上。充填泵與基臺間放置減振的厚橡膠板,與基臺接觸應平穩(wěn)。
3.嚴禁任何脂肪物體與水—甘油潤滑液相接觸的零件接觸。
4.在首次使用前,應將機械油注入到機體內,并在每次更換機械油后,必須將機體外部的油脂擦拭干凈。絕不允許油從上、下機體的接合處、各密封環(huán)處及密封罩處往外滲漏。
5.使用地點嚴禁吸煙,應建立嚴格的禁火禁油制度。充填工必須穿著沒有油污的潔凈衣服,工作前必須用肥皂將手洗凈。
6.使用的所有工具必須經過清洗除油后,再用棉紗徹底擦干凈。
7.電動機接線必須良好,網(wǎng)路內應置有保險絲和接地線。室內照明應安裝防爆型燈罩。
8.凡是與氧氣及水—甘油潤滑液相接觸的零件,應定期進行清洗,充氣前用壓縮氧氣吹凈。清洗材料有乙醚、酒精、四氯化碳,航空汽油。
9.氧氣充填工必須定期對輸氣瓶內的氧氣質量、輸氣瓶和小氧氣瓶的安全性能進行認真的檢查。輸氣瓶存放處同充氣操作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安全隔離設施。
10.氧氣瓶必須每3年進行1次耐壓試驗。新購進或經水壓試驗后的氧氣瓶,須在充填前稀釋2~3次后,方可進行充氧。
11.氧氣瓶應輕拿輕放,與暖氣片和高溫點的距離應在2米以上。
12.氧氣充填工作必須由經過專業(yè)培訓的人員擔負,非專職人員不準擅自進行充氧操作。
13.在充填泵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各部位是否清潔可靠。abd—200型、af—101型氧氣充填泵,應將管路系統(tǒng)中充滿18~22兆帕的氧氣;af—102型氧氣充填泵應充滿30~32兆帕的氧氣,用肥皂水檢查各處是否漏氣。如發(fā)現(xiàn)不良現(xiàn)象應及時設法排除,以免降低充氣效率或發(fā)生危險。
14.檢查曲軸旋轉方向與皮帶罩上的箭頭方向是否一致。
15.檢查單向閥。首先啟動電動機,關上集合開關,進行充氣
(1)abd—200型、ae—101型氧氣充填泵,可觀察中間壓力表變化情況:
如果兩個吸氣閥氣密不佳,則表針靜止不動;如果有一個氣密不佳,則表針做不均跳動。如果有一個或兩個排氣閥氣密性不佳,則壓力表指針升起并與柱塞運動合拍;
(2)ae—102型氧氣充填泵,應觀察各壓力表的變化情況:如果一級排氣壓力和一級進氣壓力接近或相等,說明一級氣缸的吸、排氣閥失靈;如果二級排氣壓力和一級排氣壓力接近或相等,說明二級氣缸的吸、排氣閥失靈。
16.安全閥可靠性檢查。啟動電動機,關上集合開關,進行充氣
(1)abd—200型、ae—101氧氣充填泵的充氣壓力為21~22兆帕時,安全閥應自動開啟排氣;
(2)ae—102型氧氣充填泵的充氣壓力為31~33兆帕時,安全閥應自動開啟排氣。
17.分別接上輸氣瓶及小氧氣瓶。打開集合開關,使輸氣瓶內氧氣自動流入小氧氣瓶內,直至壓力平衡為止。
18.關上集合開關,啟動電動機,進行充氣
(1)abd—200型,ae—101型氧氣充填泵充氣時,要觀察中間壓力表的變化,直至小氧氣瓶內壓力達到需要的壓力為止。小氧氣瓶內最高壓力不得超過30兆帕,輸氣瓶內剩余壓力不低于5兆帕;
(2)ae—102型氧氣充填泵充氣時,要注意觀察各壓力表的變化,直到小氧氣瓶內的壓力達到需要為止。當充氣壓力為30兆帕時,必須選用耐氣壓為30兆帕的小氧氣瓶。
19.打開集合開關,關閉小氧氣瓶開關及接小氧氣瓶開關,并打開放氣開關,放出殘余氣體后,卸下小氧氣瓶。
20.再次充氣時,應按上述重復進行。
21.應接好冷卻水箱的自來水,并使之暢通無阻,以便降低溫度。
22.充氣時,氣缸表面溫度升高較快(約60~70℃),屬正?,F(xiàn)象。
23.每次充氣前應將充填泵空轉幾分鐘,觀察各部位運行是否正常,運行正常后方可進行充氣。充氣時,如發(fā)現(xiàn)有噪音及其他不正常現(xiàn)象,應立即停止充氣,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24.ae—101型、ae—102型氧氣充填泵,確定電接點壓力表自動停泵的控制壓力應大于安全閥的排氣壓力。即在正常情況下,應由安全閥起作用,電接點壓力表的自動控制僅在例外情況下起安全保護作用。
25.小氧氣瓶與輸氣瓶壓力比一般為2~3倍時最為經濟,當其中一個輸氣瓶壓力較低時,可先用它來充氣,充到一個階段后,再利用壓力較高的一個輸氣瓶充氣。
26.充填泵工作完畢后,應切斷電源,關閉輸氣瓶開關,由氣水分離器放出冷卻水。
第10篇 氧氣瓶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運輸
1.1 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膠圈是否齊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
類等。
1.2 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 互相撞,損壞和爆炸。
1.3 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1.4 在強烈陽光下運輸時,要用帆布遮蓋。
2 氧氣瓶保管與存放
2.1 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
2.2 庫內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2.3 氧氣瓶減壓閥,壓力計、接頭與導管等,要涂標記。
3 氧氣瓶使用規(guī)定
3.1 安裝減壓閥前,先將瓶閥微開一二秒鐘,并檢驗氧氣質量,合乎要求
方可使用。
3.2 瓶中氧氣不準用凈,應留0.1mpa。
3.3 檢查瓶閥時,只準用肥皂水檢驗。
3.4 氧氣瓶不準改用充裝其它氣體使用。
第11篇 氮氫氧氣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不得使用與氣罐絲扣不合適的調壓閥門,開高壓閥門時,操作人員必須站在氣回的后方,充入電纜的氮氣氣壓不得高于1.5kg/cm2。
(2)不得使用高壓閥門漏氣的氣罐,操作人員不得自行檢查氣罐。
(3)不得把氣罐放在烈日下和火爐旁,以免發(fā)生保證危險。氣罐不得倒置使用,防止罐內余水進入電纜內。
(4)各種氣罐內的氣體不能全部用盡,應留有剩余壓力。
第12篇 氧氣鑒別操作規(guī)程
1. 本規(guī)程用于對氧氣瓶進行充裝前檢查。對瓶內氣體作出惰性氣體、可燃性氣體、以及爆鳴性氣體的分類鑒別。
2. 操作準備
2.1用250毫升容量的洗耳球。
2.2將蚊香點燃(蚊香應放置在非易燃易爆區(qū),最好是空氣不流動的地方)。
2.3戴好手套、防護鏡、安全帽。
3. 取樣
3.1微開氧氣瓶閥(流量、流速不可過大)。
3.2左手握住洗耳球,先排凈球內空氣,然后貼緊瓶嘴取樣(注意洗耳球在吸氣過程中不得吸入外界空氣),重復上述取樣過程,確保洗耳球吸入氣體與樣氣一致。
4. 鑒別檢驗
4.1右手成空握狀,用大拇指、食指、中指捏住洗耳球(注意:球底不得對準手心)
4.2將洗耳球噴嘴對準蚊香,讓洗耳球軸心線從身體右肩上方通過,頭離開洗耳球30公分以上。
4.3均勻,緩慢向蚊香排出氣體,嚴禁在排放中產生任何回吸動作,并根據(jù)下述特征進行鑒別。
4.3.1蚊香燃燒加劇、并發(fā)出耀眼光亮者為氧氣。
4.3.2點燃的蚊香即熄滅的為惰性氣體。
4.3.3蚊香火焰仍為紅色,且洗耳球排氣口發(fā)出“噗、噗…”輕微爆鳴聲的為可燃氣體。
4.3.4洗耳球發(fā)出爆鳴或爆炸,發(fā)出響亮的爆鳴聲,并因洗耳球高速排氣的反作用力向從手中掙脫出去的為爆鳴性氣體。
4.3.5整個鑒別過程應如實記錄存檔。
5. 余氣處理
5.1鑒別為氧氣的視為合格,允許充裝。
5.2鑒別為惰性氣體和可燃氣體的氣瓶應馬上剔出,注上標記,進行抽空、置換、分析等處理后方可充裝。
5.3對鑒別為爆鳴性氣體的必須移至安全地點,特別小心地排放余氣。防止產生撞擊、靜電、火花等而使氣瓶發(fā)生燃燒爆炸。然后以氮氣等進行沖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再進行抽空等充裝前處理。
6. 安全注意事項
6.1檢查人員應熟悉有關氣體知識,并經過訓練,取得省、市監(jiān)察部門頒發(fā)的《氣瓶充裝前檢驗員證》。
6.2絕對不允許用點燃的蚊香直接對瓶進行檢驗。
6.3取樣時連續(xù)排、吸氣宜不少于2次,以保證所取氣樣為氣瓶內的實際氣體。
6.4向點燃的蚊香排氣應緩慢進行,如果排氣過快,那么即使是可燃氣體或爆鳴氣體也有可能發(fā)生火焰熄滅而導致誤判,因此在檢驗中若發(fā)生火焰熄滅的應重新取樣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