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2、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手制動鎖死,啟動后應慢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和油溫,運轉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yè)。
3、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木方,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要根據(jù)所吊重量和提升高度調(diào)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
4、汽車式起重機 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nèi)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5、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6、重物在空中需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7、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8、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9、當輪胎或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重物離地不得超過500mm,緩慢行駛。
10、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11、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放棄物件。
第2篇 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汽車式起重機和輪胎式起重機
一、基本規(guī)定
第1條 新機或經(jīng)過大修以及改變了原主要性能的起重機,應經(jīng)載荷試驗和檢查驗收合格,辦妥交接手續(xù)后,方可投入運行。
第2 條 超過預修期而需繼續(xù)運行時,必須通過技術鑒定,規(guī)定允許超期使用期限,采取相應措施,并經(jīng)機電、技安部門批準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第3條 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經(jīng)體格檢查證明無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視力聽力不正常等禁忌性疾病。
第4 條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技術訓練,經(jīng)考試合格,達到下列要求:
(1) 熟悉起重機的結構、原理和工作性能;
(2) 熟悉安全操作及保養(yǎng)規(guī)程;
(3) 熟悉起重工的工作信號及規(guī)則;
(4) 具有操作維護起重機的基本技能;
(5) 掌握各調(diào)整部位的調(diào)整方法。
第5條 每臺起重機應配備專職司機和助手各一名。助手只有在司機的指導下方可操作,起吊重要部件(重量大、精度高)時,必須由司機操作,助手不得單獨進行調(diào)整工作。
第6條 值班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女同志應將發(fā)辨塞入帽內(nèi)。
第7條 嚴禁酒后或精神情緒不正常的人員操作,與本機無關人員禁止上機。
第8條 必須保持起重機內(nèi)外零、部件完整,如在丟損,應及時補齊及修復。
第9條 起重機上配備的變幅指示器,重量限制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禁止拆封,要求保證動作靈敏可靠,不得以安全裝置代替操作機構進行停機。
第10條 起重機吊有重物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作業(yè)時,司機不得從事與操作無關的事情或與他人閑談。
第11條 夜間作業(yè)時,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第12條 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大霧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13條 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在公路上行駛時,要嚴格執(zhí)行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第14條 起重機應設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都應掌握其使用方法。
第15條 用汽油、酒精清洗機件時,嚴禁煙火;清洗完畢后,要及時處理干凈。廢油、擦拭后的破布、棉紗等不得亂潑、亂放。
第16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q51型、qy—8型、tl—252型、nk—4we型和ql3—16型起重機。
二、起動發(fā)動機
第17條 起動前要檢查冷卻水、潤滑油、燃油、液壓油是否充足,輪胎氣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標準,各連接部位的螺栓是否牢固。
第18條 拉緊手制動器,將變速桿、取力器(pto桿)都置于空檔位置,踩下離合器踏板,并適度踏下加速踏板,連通起動開關,進行起動。每次起動時間不得超過10秒鐘,一次起動未成功,約停30秒鐘后,方可再次起動,如果三次未成,則應檢查原因,設法排除故障。
第19條 低溫起動時,必須使用預熱裝置,先用起動機驅動發(fā)動機空轉幾轉后,方可給油起動。qy—8型起重機起動時,可在進氣管中噴射起動液助燃。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用明火烤油底殼。
第20條 發(fā)動機起動后,緩慢放松離合器踏板,觀察各儀表的指針是否動作。機油壓力是否達到本機要求的壓力。怠速運轉3~5分鐘,使發(fā)動機水溫上升到50~600c(正常工作水溫75~900 c),然后經(jīng)中、高速運轉,觀察發(fā)動機有無異聲,焦臭氣味、漏油、漏水、漏氣等現(xiàn)象。在機油壓力和水溫未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最低標準之前,不得高速運轉。
三、起吊作業(yè)
第21條 作業(yè)前的準備規(guī)則
1、 各操縱桿應置于空檔位置,并鎖住制動踏板。
2、 發(fā)動機在中速下接合輸出動力,使液壓油及各齒輪箱的
潤滑油預熱15~20分鐘,寒冷季節(jié)可適當延長預熱時間。
3、起重機進入現(xiàn)場,應檢查作業(yè)區(qū)域周圍有無障礙物。起重機應停放在作業(yè)點附近平坦堅硬的地面上,全部伸出支腿。地面松軟不平時,支腿應用墊木墊實,使起重機處于水平狀態(tài)。
4、全部伸也水平油缸。禁止在半伸出狀態(tài)下使用起重機。
5、tl-252型、nk-400e型起重機支腿后,輪胎不可接觸地面。
6、放支腿時,應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收支腿時,必須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qy-8型起重機應檢查穩(wěn)定器油缸活塞是否伸出,并通過掛鉤吊住后鋼板彈簧,整機傾斜度不得大于1.5度。nk-400型起重機支腿時,應將機身校正。
7、作業(yè)時,不要扳動支腿操作機構。如需調(diào)整支腿時,必須將重物放至地面,臂桿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再進行調(diào)整。
第22條 作業(yè)規(guī)則
1. 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然起落臂桿。
2. 作業(yè)時,臂桿可變傾角不得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tl-252型
起重機臂桿長35米時,應為300~800。制造廠無規(guī)定時,最大傾角不得超過780。
3. 變幅角度或回轉半徑應與起重量相適應。
4. 回轉前要注意周圍(特別是尾部)不得有人和障礙物。
5. 必須在回轉運動停止后,方可改變轉向。當不再回轉時,應鎖緊回轉制動器。
6. 起吊作業(yè)應在起重機的側向和后向進行,向前回轉時,臂桿中心線不得越過支腿中心。
7. 臂桿外促時,第二、第三節(jié)必須同步,如其中一節(jié)發(fā)生遲緩現(xiàn)象,應即予調(diào)整。第四節(jié)臂桿只有在第二、第三節(jié)全部伸出后才允許伸到需要的長度。
8. 帶副桿的臂桿外伸時,要取出副桿根部銷軸,并把它插入第一節(jié)下的固定銷位。
9. 臂桿外伸時,應充分下降吊鉤,以免發(fā)生過繞。
10. 臂桿向外延伸,當超過限制器發(fā)生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不得強行繼續(xù)外伸。
11. 當臂桿外伸或降到最大工作位置時,要防止過負荷。
12. 在縮回時,臂桿角度不得太小,先縮回第四節(jié),然后再將第二、三節(jié)縮回。
第23條 副桿的延伸與收存的規(guī)則
1. 延伸副桿時,工作范圍內(nèi)應無任何障礙物。
2. 延伸或收存副桿時,各支腿應完全伸出。
3. 收存時應根據(jù)指揮信號,拆卸或存放副吊鉤。在操作中,力矩限制器可能會使起重機停止動作,此時,應操作力矩限制器釋放扭矩,以便使收存工作繼續(xù)進行。
4. 收存時應特別注意不可將鋼絲繩絞得太緊。
第24條 提升和降落的規(guī)則
1. 起吊前,應查表確定臂桿長度,臂桿傾角,回轉半徑及允許負荷間的相互關系,每一數(shù)據(jù)都應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nèi)。絕不許超出規(guī)定,強行作業(yè)。
2. 應定期檢查起吊鋼絲繩及吊鉤的完好情況,保證有足夠的強度。
3. 起吊前,要檢查蓄能器壓力矩限制器、過繞斷路裝置,報警裝置等是否靈敏可靠。
4. 為防止作業(yè)時離合器突然脫開,應用離合器操縱桿加以鎖緊。
5. 正式起吊時,先將重物吊離地面20~50厘米,然后停機檢查重物綁扎的牢固性和平穩(wěn)性,制動的可靠性,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6. 作業(yè)中如突然發(fā)生故障,應立即卸載,停止作業(yè),進行檢查和修理。禁止在作業(yè)時,對運轉部位進行修理、調(diào)整、保養(yǎng)等工作。
7. 當重物懸在空中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
8. 當負荷不超過最大定值的1.5時,可使用自由下落裝置,但操作要平穩(wěn)。
9. 起吊鋼絲繩從卷筒上放出時,剩余量不得少于3圈。
第25條 安全注意事項
1. 在提長或降落過程中,重物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2. 操作室風禁止堆放有礙操作的物品,非操作人員禁止進入操作室。
3. 嚴禁斜吊、拉吊和起吊被其它重物卡壓與地面凍結以及埋設在地下的物件。
4. 嚴禁在起吊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和材料必須 用吊籠或用鋼絲繩捆綁牢固后,方可起吊。
5. 開始工作前,必須仔細檢查各操作手柄的位置,操作前一定要先發(fā)出信號。
6. 雨雪天氣,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靈,應先經(jīng)過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作業(yè)。
7. 起吊重物時,重物重心與吊鉤中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絕不可偏置?;剞D速度要均勻,重物未停穩(wěn)前,不準作反向操作。非緊急情況,嚴禁緊急制動。
8. 起吊重物越過障礙時,重物底部至少應高出所跨越障礙物最高點0.5米以上。
9. 要注意吊鉤起升高度,應防止升過極限位置,以免造成事故。
10. 停機時,必須先將重物落地,不得重物懸在空中停機。
第26條 新機或大修后投入作用的起重機在交合期各潤滑
部位應充分潤滑按規(guī)定及時換油。
第27條 應盡量避免雙機抬吊。確因工作需要雙機抬吊時,必須兩機性能相同,負荷分配均勻,荷重不得超過兩機總起重量的75%,起吊時動作要一致,禁止回轉臂桿,嚴格服從統(tǒng)一指揮。
第28條 不同型號起重機的注意事項:
1. q51型起重機
(1) 新機初期使用時,應先用較低的工作速度(汽車的第一檔),要避免超負荷。各種動作只許單獨操作。
(2) 盡量避免臂桿帶負荷變幅。確因工作需要負荷變幅時,必須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并嚴密注意回轉半徑不得小于2.5米。
(3) 各帶式制動器應調(diào)整到具有超負荷15~20%的制動力矩.制動彈簧長度一般應壓縮到70~75毫米。不允許彈簧各圈壓靠在一起。
(4) 起重機帶負荷旋轉時,必須將底架上的穩(wěn)定器調(diào)整螺絲旋緊。
(5) 作業(yè)時,起重機應處于水平位置,如遇特殊情況,機架橫向傾斜不得超過30;支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100毫米。
2. tl-252型和nk型-400e型起重機
(1) 要正確使用力矩限制器,以防起重機超載或發(fā)生傾復。
(2) 當警告信號燈閃,蜂鳴器間歇發(fā)響時,表明負荷力矩已經(jīng)達到額定力矩的90%,此時應注意緩慢操作;當極限信號燈閃,蜂鳴器連續(xù)發(fā)響時,表明負荷力矩已經(jīng)達到額定力矩。力矩限制器動作,起重機停止工作,此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待信號燈及蜂鳴器的信號解除后,方可恢復操作。
(3) 待“不能操作”信號燈熄滅后,方可起吊重物。
(4) “自動停止”釋放按鈕,只在副桿伸出或收存操作時使用。正常作業(yè)時,非緊急狀態(tài),不得按動。
(5) 為使荷載計靈敏可靠,每使用一星期后應加油一次,壓力表指示值應保持在78公斤/厘米2以下。
(6) 當過繞斷路裝置發(fā)出警報時,應設法下降荷載或縮短臂桿,待警報解除后,方可恢復正常工作。過繞斷路釋放按鈕只有在伸縮副桿及存放吊鉤時才準使用。
(7) 安全閥不得隨意拆封。各安全閥壓力表的額定指示值為:名 稱 伸臂和提升安全閥公斤/厘米2 停車安全閥公斤/厘米2 回轉和支腿安全閥公斤力/厘米2tl-252nk-400 175185 175185 160180
3. ql2-26型起重機
(1) 當臂桿長10米,荷重為額定值的75%時,在平坦的路面上允許使用支腿行走,其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2) 本機采用無級調(diào)速。各機構操作時,必須先操作手柄,然后再加油,停機先停止給油,后操作手柄,以免發(fā)生沖擊。
四、行駛
第29條 行駛之前,必須先將穩(wěn)定器上的調(diào)整螺絲松開,收回支腿,插好銷軸。
第30條 將起重機回轉制動器鎖住,各操縱桿放在中間位置,關閉操作室車門。
第31條 q51型起重機起重臂不允許靠在托架上,應留有約50毫米間隙。
第32條 用鋼索將吊鉤拉牢在保險杠上,但要保持一定的松動量,不得過緊。
第33條 行駛時起重機外部嚴禁乘人。
第34條 應注意行駛線路上駕空電線,橋梁與涵洞的高度和允許載重噸位,不得冒險通過。
第35條 ql3-16型起重機的注意事項
1. 在不平路面行駛時,必須松開前橋上方的螺旋絲杠,保證前橋能繞中間的銷軸上下擺動。
2. 在一般道路上行駛和進行短距離下坡時,均用剎車踏板進行制動。
3. 長距離下坡時,為了避免制動器過熱,可利用動能裝置制動,其操作方法是:
(1) 踩下剎車踏板,使起重機停止在下坡狀態(tài)。
(2) 將下坡制動旋鈕擰到“下坡”位置(起重機未停穩(wěn)前,不得使用下坡旋鈕)。
(3) 換向器手柄放在后退位置。
(4) 按高速或低速按鈕。
(5) 抬起剎車踏板,讓起重機自由地均速下滑。
(6) 下坡過程中,仍用剎車踏板控制車速和停車。下坡完畢后,旋鈕和手柄應恢復到原位。
第36條 行駛時,制動氣壓應大于5公斤力/厘米2。
五、停車
第37條 起重機應停在安全、平坦、不妨礙交通的地方(或指定的停車位置),拉緊手剎車,掛入低速擋。在坡道停車,車頭向上坡時掛一擋,車頭向下坡時掛倒擋,并用三角木把車輪塞死。
第38條 低速運轉幾分鐘后再熄火,寒冷季節(jié)應放凈未加防凍液的冷開水。
第39條 斷開搭鐵線,以防漏電起火。
第40條 作業(yè)終了停車,要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
六、日常保養(yǎng)規(guī)則
第41條 應根據(jù)氣溫變化情況,選用合適的液壓油,潤滑油(脂)和燃油。
第42條 對液壓油、潤滑油(脂)和燃油必須十分整潔。添加時,加油口要擦凈,加油口有濾網(wǎng)時,不得放下濾網(wǎng)加油。
第43條 要盡量減少液壓系統(tǒng)的拆檢工作。
第44條 燃油箱應在每日作業(yè)終了后加滿。
第45條 放泄液壓油和潤滑油,應在作業(yè)終了,油溫尚未完全冷卻以前進行。
第46條 加、放和檢查油量,均須將起重機停在平坦的地方進行。
第47條 冷卻水必須用清凈的軟水。往發(fā)動機里加冷卻水時,應先加入總量的80%,然后開支發(fā)動機,等冷卻水溫暖后,再加以注滿。
第48條 放泄冷卻水,必須待水溫降支600c以下進行。
第49條 寒冷季節(jié),冷卻水摻入防凍液的比例,應依據(jù)所在地區(qū)最低氣溫再降100c的溫度來決定。
第50條 發(fā)動機在更換冷卻水、油料和附件后,應先空轉5~10分鐘,排除回路中氣體,經(jīng)檢查后再補充油、水。
第51條 蓄電池的電解液的比重應依據(jù)不同氣溫度進行調(diào)整,添加蒸餾水,應在當班作業(yè)前進行。
第52條 對傳動部分進行保修時,必須可靠地切斷動力。
第53條 要經(jīng)常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斷絲情況,每節(jié)距內(nèi)斷絲超過7%時,應即更換。
第54條 日常保養(yǎng)工作,按各保修工程中的例保項目執(zhí)行。
七、交接班規(guī)則
第55條 交接班必須在機上或機械工作地點進行。
第56條 交班人員要切實作好機械的例保工作,認真填寫機械運行記錄,未經(jīng)交班,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57條 接班人員要提前15分鐘到達工作地點,做好接班準備。
第58條 交接雙方要認真做到“五交”、“三查”。即交生產(chǎn)任務、施工條件及質(zhì)量要求;交機械運行及保養(yǎng)情況;交隨機工具及油料、配件消耗情況;交事故隱患及存在問題。查機械運行記錄是否準確完善;查隨機工具是否齊全;發(fā)現(xiàn)問題,要查明原因,協(xié)商處理。重大問題應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59條 交班人員不得隱瞞事故,由于交待不清發(fā)生問題,由交班人員負責。
第60條 由于檢查不周,敷衍了事而發(fā)生的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第61條 機械發(fā)生故障,應由當班人員處理完畢。若處理時間過長,在取得有關領導同意,并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開始接替以后,方可下班。
第62條 交接雙方要認真填寫交班記錄,并共同簽字。
第3篇 自卸汽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汽車的傾卸液壓、機構要運行良好。
2、配合挖土機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拉緊手剎車。如挖斗必須超過駕駛室頂時,駕駛室內(nèi)不得有人。
3、卸料時,應選好地形,并檢視上空和周圍有無電線,障礙物及行人。卸料后,車斗應及時復原,不得邊走邊落。
4、向坑洼地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距離,以防邊坡坍塌,確保安全。
5、檢修傾卸裝置時,應撐牢車廂,以防車廂突然下落傷人
6、自卸汽車的車廂內(nèi)嚴禁載人。
第4篇 汽車運輸瓶裝氣體及低溫液化氣體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長途運輸瓶裝氣體及低溫液化氣體,應做到文明裝卸,妥善固定,分類裝運,禁止煙火,防曬防雨,懸掛標志。
一、瓶裝氣體系有爆炸危險的物質(zhì),所以在長途運輸裝卸時,首先要確認其瓶閥無泄露和瓶體無損傷,其次應戴瓶帽和防震圈,且在車廂裝卸氣瓶的部位墊橡膠墊子,以免使氣瓶受到撞擊或擦傷。低溫液化氣體系有低溫及有爆炸危險的物質(zhì),所以在長途運輸及灌卸低溫液態(tài)氣時,首先要確認其閥門無泄露和罐體無損傷,真空度及保冷效果好.
二、裝卸的氣瓶在確認其瓶閥不泄漏和瓶體無損傷后,為了防止氣瓶在途中移位和碰撞,底層氣瓶的下面應放置帶凹槽的底墊或塞上制動墊木。如果途中道路不平或需要經(jīng)過山道和坡度較大的橋梁時,還必須用繩索捆扎。
三、氣瓶在車上除直徑較大、瓶身較短(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的外,一律順車廂橫向臥放,瓶頭均應朝向一方,但不得朝向汽車油箱的一側。氣瓶在車上擺放的高度不得超過車廂擋板,且不準超過5層,(馬車運輸擺放不準超過3層)。
四、運輸小容積氣瓶應將其裝入帶有松軟填充物的箱里運輸。
五、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永久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300m3,毒性氣體的氣瓶容量超過100m3,運輸同類化學性質(zhì)液化氣體的氣瓶容量為30okg時,必須有押運人員押運。
六、運輸可燃性、助燃性或毒性氣體的運輸里程超過400km時,必須配備兩名司機輪換駕駛,以防因疲勞釀成交通事故,危及氣瓶安全。
七、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的氣體(如氧氣或氯氣與氫氣、乙炔氣和液化石油氣)不得同車運輸,氧化性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不準和易燃品、油脂及沾有油脂的物品同裝在一輛車上,以防止著火爆炸。
八、運輸氣瓶的車上嚴禁煙火,嚴禁在車上吸煙,并要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防毒防護用具。運輸可燃性氣體的車輛排氣口應戴有阻火器,且保證排氣管不出明火。
九、車輛上應有防傾倒、撞擊的措施和防雨、防曬的措施,夏季運輸氣瓶時,為避免陽光照射,車上必須有遮雨遮陽設備,炎熱地區(qū)應遵守當?shù)卣P于夏令季節(jié)裝運氣瓶有關安全規(guī)定,夏季裝運應盡量在早晚時間進行,避免白天運送氣瓶(特別是二氧化碳氣瓶)。
十、氣瓶及槽罐屬于化學危險品,運輸?shù)能囕v應在車前懸掛符合gbl91《包裝儲運指示標志》規(guī)定的標志,還應在車上明顯位置插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裝載危險品的警告標志牌,以引起過往的其他車輛注意,保持安全距離。
十一、嚴禁使用自卸汽車、掛車或長途客運汽車捎帶氣瓶,同時也不允許裝運氣瓶的貨車搭乘無關人員。
十二、車輛起動與停車應緩慢,行進中要避免緊急剎車和急轉彎。車輛還應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有關危險品運輸?shù)陌踩?guī)定,例如按指定路線行車,車輛經(jīng)過城鎮(zhèn)時,不應在鬧市區(qū)中間穿行,應盡量走城鎮(zhèn)邊緣及車、人流量少的道路。車輛不準在城鎮(zhèn)中心、機關、學校、橋梁、倉庫、人員稠密的公共場所,以及居民區(qū)和有明火的地方??俊T诼吠局信R時??烤筒突蛐菹r,應停放在安全陰涼的地方,司機和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十三、車輛不準高速行駛,不準搶行超車、會車。一般前后車輛應保持不少于100~150米(m)安全距離。
十四、司機與裝卸和押運人員均須明確所運氣體的性質(zhì)、安全注意事項和緊急處置措施。
十五、如用馬車運輸氣瓶,途中遇到下坡路、叉路口和鬧市時,馭手應下車步行。
十六、到達運輸目的地后,車輛進入裝卸或灌卸區(qū)域時,汽車發(fā)動機的排氣管上應裝有火星熄滅器,否則不能進入裝卸區(qū),要確認打開車廂板或解開繩索氣瓶不會墜落時,方可卸車。
十七、裝有液化石油氣的鋼瓶運輸距離不得超過50公里。
十八、氣瓶經(jīng)鐵路、水路和航空運輸時,應遵守交通部發(fā)布的《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以及鐵路、水路、民航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
十九、運輸瓶裝乙炔的車、船和儲存使用乙炔的場所,應符合公安和交通部門的規(guī)定。汽車運輸乙炔時,應遵守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的規(guī)定。
第5篇 汽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汽車吊禁止吊重物行駛,工作完畢后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2、汽車吊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持在保險杠的持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3、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架腿,調(diào)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4、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到最同荷時,應檢查臂桿的度?;剞D不得快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5、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6、操作時,應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7、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1米的距離。禁止進行復合動作。
8、汽車吊必須嚴格執(zhí)行汽車駕駛員的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
9、汽車吊在操作時,物件剛吊離地面時,先停下來,然后檢查汽車吊的各部位是否正常,檢查支腿是否墊牢,如有異?,F(xiàn)象,立即落鉤處理。
第6篇 自卸汽車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自卸汽車應保持頂升液壓系統(tǒng)完好,工作平穩(wěn),操縱靈活,不得有卡阻現(xiàn)象。各節(jié)液壓缸表面應保持清潔。
2 非頂升作業(yè)時,應將頂升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頂升前,應拔出車廂固定銷。作業(yè)后,應插入車廂固定銷。
3 配合挖裝機械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制動器。在鏟斗需越過駕駛室時,駕駛室內(nèi)嚴禁有人。
4 卸料前,車廂上方應無電線或障礙物,四周應無人員來往。卸料時,應將車停穩(wěn),不得邊卸邊行駛。舉升車廂時,應控制內(nèi)燃機中速運轉,當車廂升到頂點時,應降低內(nèi)燃機轉速,減少車廂振動。
5 向坑洼地區(qū)卸料時,應和坑邊保持安全距離,防止塌方翻車。嚴禁在斜坡側向傾卸。
6 卸料后,應及時使車廂復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傾斜情況下行駛。嚴禁在車廂內(nèi)載人。
7 車廂舉升后需進行檢修、潤滑等作業(yè)時,應將車廂支撐牢靠后,方可進入車廂下面工作。
8 裝運混凝土或粘性物料后,應將車廂內(nèi)外清洗干凈,防止凝結在車廂上。
第7篇 汽車運材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車輛與檢修
一、運材汽車、拖車的技術狀態(tài)必須良好,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包括制動器、轉向器、燈光、音響、雨刷、后視鏡、滅火器、繩索等)并要根據(jù)《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按時參加年檢審。
二、轉向梁、車立柱、開閉器必須完好,靈敏可靠。運材汽車的保險架上,要設一后照燈,以備裝、卸車和會車使用。
三、坡道上停車修理時,掛上反向擋掩牢,用千斤頂架車時,要墊實,并設牢固的支架。撤千斤頂時,要呼喚應答,確認車下無人,方可撤除。
四、發(fā)動機轉動時,不得進行修理、調(diào)整風扇帶、固定水泵和緊固水泵和緊固螺絲等。
五、庫內(nèi)修車、吊起的部件,用堅固支架支牢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六、庫內(nèi)修車的工作燈使用42v以下的安全電壓,并有防護網(wǎng)罩和良好導線。
七、修理庫內(nèi)要保持清潔,要及時清除廢油、破布等易燃物,嚴禁吸煙弄火。庫內(nèi)排煙、除塵應良好。
八、焊油箱和電瓶的有關部位,應將油箱和電瓶拆掉后進行。油箱內(nèi)殘油必須清理干凈。
九、洗刷零件,在蒸煮洗刷室(池)內(nèi)進行。不準在修理庫內(nèi)用汽、柴油洗刷。
十、庫內(nèi)冬季取暖設施必須良好,不準用明火取暖或烤車。
十一、汽車進出庫時,正在作業(yè)的人員必須躲到安全的位置。修好的汽車,嚴禁無駕駛證人員試車。
汽車駕駛和運行
十二、駕駛員應按時參加安全技術培訓,但必須經(jīng)過國家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嚴禁酒后駕駛車。
十三、運材汽車駕駛室按定員乘人,空、重車一律不準超員。
十四、運材汽車要配助手,在駕駛員指導下做好本職工作。
十五、執(zhí)行調(diào)度行車命令,定程加油,不得脫線行駛,不得偷拉、私運;不得隨意駛入居民區(qū)、中心街道等。
會車
十六、汽車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停)。兩車互相在100米以外減速,空車讓重車先行。
十七、單行線不分空、重車,在行至會車線前減速靠右隨時準備會車。先駛入會車線車輛,要讓對方來車先行。
十八、在有障礙的路段,有障礙的一方需讓對方先行。
十九、夜間會車時,須距對面來車150m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
二十、會車時必須慢行,司機不準將頭探出車門,防止拖車跑偏,木材“耍叉”刮撞。
二十一、夜間會車要打開后照燈,以便觀察車上木材情況,以及拖車跑偏等。
超車
二十二、超車時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夜間改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前車減速讓路后,確認安全方準以左側超越。但被超車示意左轉彎、掉頭時,不準超車。超越后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右轉向燈,駛向原車道。
二十三、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準超車。
二十四、不準強行超車,前車不讓不超,視線不良不超,危險路段不超。運材帶拖車的車輛,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準超車。
二十五、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二十六、后車示意超車時,前車即應減速讓路,不得故意占路不讓。
二十七、運材汽車中途有故障時,應盡量選擇不防礙其它車輛通行的位置停車排除,夜間應將尾燈及前小燈打開。
二十八、助手檢查車輛時,必須停車,不準飛上飛下。嚴禁在汽車上坡行駛中從拖車后輪前方的木材下邊穿行檢查車輛。
二十九、運材汽車通過無人看守的鐵道路口時,“必須停車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行”的規(guī)定,過道口以無后要停車檢查,觀察有無木材脫落在道口上,如有木材脫落時,必須及時排除。
三十、運材汽車下大坡前停車檢查轉向、制動、輪胎、傳動部件等,下坡時嚴禁熄火空檔滑行。
三十一、汽車過河,不能超過本車型的涉水深度。剎車著水后,應反復制動,使制動片干燥,保證剎車有效。
三十二、車輛行駛中,供油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不準人工直接供油。
三十三、運距超過100km時,在中途設一停車檢查站,對車輛、拖車裝載進行檢查。
三十四、運材汽車要備有專用連接拖車支桿(架),連結拖車時,駕駛員必須按照助手連結員的信號操作,不準用腿支牽引架,也不準用手扶連結器。
三十五、調(diào)整拖車絲杠時,要用最低速度,在平直的線路上進行。調(diào)整人要在拖車輪胎后邊操作,并與司機呼喚應答,相互照應。
三十六、運材車不準捎運燒火柴、小徑木等。
裝、卸車
三十七、汽車到達裝車場后,按指定裝車地點,對準裝車位置,將車停穩(wěn)、拉緊手制動、熄火、掛檔、掩牢。
三十八、裝車前,司機、助手要連結好拖車,調(diào)整好絲桿,打開車立柱,掛好鏈子,鎖好開閉器。
三十九、駕駛員監(jiān)督裝車工不準砸車、不準裝偏、不準裝“吊炮”、“耍叉”。
四十、運材汽車行駛中,前后兩車的間隔距離,在林區(qū)單行線道路上不得少于100m,在冰雪道路上不得少于200m。
四十一、嚴禁裝運不打枝丫的原條、原木。
四十二、裝卸車時,司機和助手不準在車下周圍修車或走動,要在車前或車后10m以外的安全位置監(jiān)控監(jiān)卸,發(fā)現(xiàn)違反裝載規(guī)定,必須堅持修裝。
四十三、裝完車后,要用安全繩捆好、原條、原木每車各捆兩道。原條車包餡拉短件子時,必須將短件子捆牢,途中要經(jīng)常檢查安全繩緊固程度。路遇居民區(qū)、行人和會車時,要認真瞭望,防止木材刮撞。
四十四、等裝待卸的汽車,司機和助手不準離開車,嚴禁駕駛員、助手進入裝、卸危險區(qū)域內(nèi)裝卸車。
四十五、裝車場坡度不得大于3%。在坡路上裝車時,要采取防溜坡措施。
四十六、起重機吊裝、吊卸木材時,司機、助手要身到安全地帶。
第8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2)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3)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4)各連接件無松動;
5)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4.起重機啟動前,應將各操作桿放在空擋位置,手制動器應鎖死,并應按照jgj33—2001第3.2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啟動內(nèi)燃機。啟動后,應怠速運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guī)定值,油溫超過30c時,方可開始作業(yè)。
5.作業(yè)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方木,調(diào)整機體使回轉支承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銷的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6.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diào)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臂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調(diào)整。
7.應根據(jù)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調(diào)整起重臂長度和仰角,并應估計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適當?shù)目臻g。
8.起重臂伸縮時,應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降吊鉤。當限制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縮回時,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出現(xiàn)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進行調(diào)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10.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變幅時不得小于各長度所規(guī)定的仰角。
11.汽車式起重機起吊作業(yè)時,汽車駕駛室內(nèi)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13.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擋。
14.作業(yè)中發(fā)現(xiàn)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wěn)等異?,F(xiàn)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
16.起吊重物達到額定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
17.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wěn),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wěn)后進行。
18.當輪胎式起重機帶載行走時,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出廠規(guī)定,重物離地面不得超過500mm,并應拴好拉繩,緩慢行駛。
19.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diào)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20.起重機作業(yè)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21.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F(xiàn)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22.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yè)中遇突發(fā)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fā)動機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屯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fā)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yè)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lián)絡手段進行指揮。
24.作業(yè)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應將車架尾部兩撐桿分別撐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內(nèi),并用螺母固定;應將阻止機身旋轉的銷式制動器插入銷孔,并將取力器操縱手柄放在脫開位置,最后應鎖住起重操縱室門。
25.行駛前,應檢查并確認各支腿的收存無松動,輪胎氣壓應符合規(guī)定。行駛時水溫應在80~90℃范圍內(nèi),水溫未達到80c時,不得高速行駛。
26.行駛時應保持中速,不得緊急制動,過鐵道口或起伏路面時應減速,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應有人監(jiān)護。
27.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yè)。雨雪過后作業(yè)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9篇 港內(nèi)汽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中有關規(guī)定。
2.作業(yè)前檢查制動系統(tǒng)和轉向系統(tǒng)是否可靠,管路是否漏油氣壓或油壓是否達到規(guī)定要求。
3.行駛時應做到:
3.1 嚴禁超速行駛。
3.2 嚴禁超負荷作業(yè),載貨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廂0.2m ,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m ,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 ,超出部分不得觸地。
3.3 選擇安全的行駛路線,除作業(yè)需要外,不準在作業(yè)現(xiàn)場及貨垛間行駛。
3.4 倒車行駛時,要查看機械周圍有無工作人員,按喇叭提醒人員離開,了望確認安全后慢速行駛。
3.5 出入倉庫、通過鐵路、交通路口、貨垛時,要遵守“一慢、二看、三通過” 的原則,必要時下車了望,確認安全后再起步。
3.6 通過庫門時車速不得超過3km/h 。
3.7 駕駛室內(nèi)嚴禁乘坐無關人員。
3.8 前后同向行駛時,兩車應保持5~20m的間距。
3.9 隨車裝卸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上,嚴禁坐在車廂側板或駕駛室頂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裝載未加固的貨物時,乘坐人員不準在駕駛室與貨物之間,以防在緊急剎車時被擠傷。
3.10 載貨行駛時,后車箱板及所載物品不得遮住本車號牌和尾燈。
3.11 掛車與主車連接必須牢固,并安裝有效制動器、防護網(wǎng)、保險鏈、牌照燈、標燈及剎車燈,車廂寬度、載貨高度不得超過主車。
第10篇 汽車電工含空調(diào)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裝卸發(fā)電機和起電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后進行,未裝電源開關的,卸下的電源接頭應包扎好。
2.汽車內(nèi)的線路接頭必須拉牢,并用膠布扎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3.需要起動發(fā)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下有無其他人工作,預先打好招呼,放空擋、拉手剎然后發(fā)動。
4.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也應用木板塞緊。
5.配制電解液時,應穿戴橡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將硫酸輕輕加入蒸餾水內(nèi),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nèi)。
6.充電時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度攝氏度。
7. 蓄電池應用防電叉測量,不可手鉗及其它金屬實驗,防止發(fā)生爆炸。
第11篇 汽車維修漆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漆工作業(yè)場所和油漆房嚴禁煙火。操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 各種油漆、香蕉水、膩子、化學配料及各類酸類物品,應按規(guī)定保管存放。
3. 工作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噴漆時要戴好防毒口罩。防毒口罩內(nèi)的活性炭,要經(jīng)常調(diào)換,工作環(huán)境要保持衛(wèi)生和通風。
4. 使用噴漆燈前,應先檢查噴燈是否完好,有裂縫、漏油情況不得使用。噴燈外殼不得沾上油。使用時,氣不能打得過足。點火時要選擇適當安全地方,噴口不得對著自己和他人。
5. 需油漆或噴漆的車輛和工作,應放置穩(wěn)固。防止車身滾動或工件傾倒傷人。
6. 油漆車廂、攔板、車頂需登高時,登高工具應安全有效。高度超過二米以上的應按登高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
7. 使用移動式空壓機時,要遵守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8. 手用鏟漆工具的 握手部位應裝有木質(zhì)、膠木等物質(zhì)的手柄,鏟漆時,用力要適當。
9. 使用電動工具前,應先檢查電器絕緣部分是否有損傷、漏電等現(xiàn)象,并按各類工具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以確保安全作業(yè)。
10. 油漆烘房應有專人保管,使用時應遵守烘房安全操作規(guī)程。
11. 無機動車駕駛證或場內(nèi)駕駛員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
12. 及時清洗手上和其他裸露部位沾上的油漆和其他化學物品。
13. 工作完畢必須將易燃易爆物品,按規(guī)定存放妥當,并清除場地上棉紗、回絲、破砂皮、油漆等廢物,清掃積水,整潔場地,人離崗切斷電源、氣源。
第12篇 液化石油氣汽車裝車操作規(guī)程
1 液化石油氣汽車裝車流程簡述
液化石油氣由液化石油氣601∽603#儲罐經(jīng)液化石油氣泵p-401、402送至液化石油氣汽車裝車臺進行汽車裝車出廠。
2 液化石油氣汽車充裝工藝操作指標
液化石油氣汽車槽車充裝工藝操作指標
項 目 單 位 控 制 指 標 說明
充裝壓力 mpa ≯1.2
氣相壓力 mpa<0.60
槽車內(nèi)溫度 ℃ ≯40
槽車充裝誤差 kg/臺 ±20
槽車充裝前余壓 mpa ≥0.1
3 裝車前的準備
3.1 檢查充裝設備是否完好,管線、閥門有無泄漏,壓力表是否完好;
3.2 檢查裝車鶴管的使用狀況,快速接頭是否靈活好用;
3.3 改好裝車流程和氣相回罐流程。
3.4 汽車槽車充裝前應進行下列檢查,發(fā)現(xiàn)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充裝:
a)汽車槽車罐體已超檢驗期限;
b)汽車槽車漆色或標志不符合規(guī)程的規(guī)定;
c)防護用具、服裝、專用檢修工具和備品、備件沒有隨車配帶的;
d)首次充裝未經(jīng)置換的槽車;
e)余壓低于0.1mpa槽車;
f)罐體或安全附件、閥門等有異常情況的。
4 裝車操作
4.1 對液化石油氣槽車進行空車過地磅,并做好記錄;
4.2 認真進行槽車安全檢查和裝車設備檢查,確保安全好用;
4.3 汽車槽車上裝車臺熄火后,人員下車,裝車人員與用戶共同對接好裝車氣、液相鶴管;
4.4 待裝車人員確定快速接頭接牢后,押運員打開槽車液相入口閥和緊急切斷閥,同時進行帶水情況檢查,確保空車不帶水充裝;
4.5 清離現(xiàn)場無關人員,確認閥門無誤后,聯(lián)系外操人員開液化石油氣泵進行裝車;
4.6 裝車人員根據(jù)現(xiàn)場壓力指示打開鶴管手動球閥,正式開始充裝;
4.7 充裝過程中裝車人員應認真進行壓力、閥門開關狀態(tài)等檢查,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裝車臺;
4.8 充裝人員密切監(jiān)視槽車充裝量,當充裝快完時,要站在現(xiàn)場停泵按鈕旁隨時停泵;
4.9 充裝到目標值后,通知外操人員,立即停泵(現(xiàn)場進行停泵),裝車人員與用戶共同檢查滿車帶水情況,確認無水后,用戶簽字,裝車人員給該車操作箱打上鉛封,卸下充裝鶴管,槽車開出裝車臺,進行滿車過磅作業(yè),作好相關記錄。
5 停止充裝
5.1 充裝作業(yè)快結束時,應告知外操準備停泵,在充裝臺進行現(xiàn)場停泵;
5.2 當充裝完畢后,快速停掉裝車泵,關閉鶴管球閥;
5.3 打開鶴管排余氣閥,待余氣排盡后,卸下快速接頭;
5.4 作好充裝記錄,關閉有關閥門,搞好衛(wèi)生規(guī)格化。
6 充裝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6.1 槽車鶴管對接完,要由裝車人員檢查空車帶水情況;
6.2 充裝過程中,裝車人員要不時檢查充裝情況;
6.3 充裝結束后,要求裝車人員與用戶共同檢查滿車帶
水情況;
6.4 充裝完后,要給槽車操作箱打上鉛封,打鉛封必須由裝車人員親自進行,并記錄好鉛封號碼;
6.5 快速接頭松脫、鶴管有裂紋、槽車不合格、閥門嚴重泄漏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充裝,并作相應處理,排除問題后方可重新開裝;
6.6 充裝過程中,裝車人員負責充裝記錄填寫,閥門切換、槽車鶴位對接、外觀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