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相殘殺是什么意思
歷史上著名的自相殘殺的故事有哪些
秦朝時,在趙高的指揮下,二世逼迫傅肅自殺。漢朝,劉邦死后,有兩個國王造反。金、八王之亂直接導(dǎo)致了少數(shù)民族進入中原。隋、殺了、文帝;唐,玄武門之變;宋朝時,斧聲如燭,太宗即位后,趙離奇死亡。明,靖難之役;就連王,另一個少數(shù)民族,也為汗位而戰(zhàn)。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唯一沒有為了皇位而自相殘殺的朝代。
自相殘殺什么意思?
解釋】:殘疾:傷害。
我們自己的人互相殘殺。
出自】:《晉書石季龍載記下》:“吉隆有十三個兒子,五個被冉閔殺死,八個互相殘殺。
解讀】:龍記有十三個兒子,其中五個被冉閔殺死,另外八個互相殘殺。
例】:他叫我們天天自相殘殺,好讓我們?nèi)叶甲韵鄽垰ⅲ米屗娘L(fēng)騷和尚占領(lǐng)我們的好土地。
吳琴任劍《痛史》第三次【語法】:主謂,用作謂語和定語,含有貶義。
擴展信息;同義詞;1.食人[g羅希甘][解釋]:親戚之間互相殘殺。
比喻是互相殘殺。
出自】:南朝劉崧一清《世說新語政事》:“鐘公曰:‘盜殺財主如食人?’?!窘庾x】:鐘公問:偷殺財主,親戚為什么要自相殘殺?【語法】:主謂作為謂語,是互相殘殺的隱喻。
2.自殘【解釋】:殘疾:傷害。
我們自己的人互相殘殺。
出發(fā)地】:《晉書石季龍載記下》:“吉隆有十三個兒子,五個被冉閔殺死,八個互相殘殺。
解讀】:龍記有十三個兒子,其中五個被冉閔殺死,另外八個互相殘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