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產設備上,起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作用所有裝置(如安全閥、防護罩、泡沫滅火器、制氮裝置、報警器等)總稱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靈敏好用。
二、各種裝置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要經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落實到人。
三、各種安全裝置要建立檔案編入設備檢修計劃,定期檢修。
四、各類安全裝置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效驗,并將檢查效驗情況載入檔案。
五、安全裝置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需立即復原。
六、各種特殊安全防護器材都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效驗和維護,每次效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保管人要經常檢查。
七、凡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閥、壓力表、儲罐上的呼吸閥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八、凡屬電器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由電工負責。
九、凡屬工藝過程中的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和安全連鎖裝置等,均有生產技術部門負責管理。
十、凡生產區(qū)域中的火災報警裝置、滅火裝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滅火裝置,由安全部門負責。
十一、凡在作業(yè)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勞保用品和器具,由技術部門負責購買。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靜電裝置及其他安全設施、設備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門負責管理。
第2篇 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員工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和設備。
3. 術語
3.1特種設備:指涉及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閥(防爆片)、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安全聯鎖裝置等。
4. 職責
4.1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主管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
4.2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4.3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4.4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安裝的基礎工作。
4.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4.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校驗。
4.7生產科負責本公司生產設施的操作、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
4.8電源班負責電氣設施防雷接地檢測工作。
4.9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安全閥調校工作;
4.10機修班負責防爆片的更換工作。
5. 工作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aqb5.5.3
b)《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aqb5.5.7
5.1生產設施的建設
5.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5.1.2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由公司批準、管理部組織并協調國家認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該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5.1.3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5.1.4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5.1.5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領導和公司技術負責人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5.2設備采購
5.2.1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供銷科和生產科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5.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5.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5.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5.3生產設施的使用
5.3.1生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和設備臺賬。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
5.3.2設備專業(yè)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5.3.3設備專業(y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5.3.4設備專業(yè)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由生產管理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5.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維護檢修。
5.3.6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5.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5.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5.3.10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對設備出現的故障和檢維修情況及時記錄進“生產設施技術檔案”中。要做5.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5.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5.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5.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yè)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5.5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aqb5.5.2-2管理。
5.5.1嚴格按照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5.5.2制定相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5.6電氣
5.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5.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zhí)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aqb5.3.3-21。
5.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5.6.4電氣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5.7生產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
5.7.1大力開展“完好設備”及“生產設施無泄漏”等活動,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5.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 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5.7.4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管道有異?,F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設備負責人,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fā)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5.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7.7未經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科門),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5.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6. 相關文件
6.1《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aqb5.5.2-2.
6.2《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aqb5.3.3-21.
6.3 《安全設施檢查表》 aqb5.5.1-d01
第3篇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廠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和定期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1、對本廠所有的生產設備,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定期維修。
2、對需要電啟動的設備,主要檢查電路運行情況,電源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漏電現象,各部件是否損壞,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停機維修。
3、對臺秤、天平、卡尺等計量器具主要檢查其精確度,一般半年請計量局專業(yè)人員維修一次。
4、對安全設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檢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個,并長期蓄存好清水。
6、嚴禁私拉、亂接電源,亂使用電器設備。
7、廠內砍刀、安全帽等滅火工具必須專人管理,及時更換或補充,不得做擺設,搞形式。
8、本制度有專職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4篇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使生產設施處于安全、可靠、長周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
3職責
3.1 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助理主管公司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
3.2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施的管理。
3.3 技術部門和設備部門負責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生產技術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3.4 供應基建部和技術部負責公司生產設施安裝的基礎工作。
3.5 安全科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3.6 設備動力部門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進行校驗。
4 控制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zhí)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b.《青銅峽市瑞祥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4.1 生產設施的建設
4.1.1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2 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規(guī)范管理。
4.1.3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 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匯報公司技術研究研發(fā)部和公司技術總工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設備采購
4.2.1 設備的采購應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2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采購。
4.2.3 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4.2.4 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并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4.3生產設施的使用
4.3.1 設備動力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臺賬。
4.3.2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4.3.3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并記錄。
4.3.4 設備專業(yè)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維護保養(yǎng)計劃,由技術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4.3.5 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維護檢修。
4.3.6 安全設施檢修后,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4.3.7 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4.3.8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4.3.9 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4.4 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zhí)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4.4.1 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4.4.2 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4.4.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并辦理作業(yè)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4.5 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按《山東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管理制度》管理。
4.5.1 嚴格按照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并記錄。
4.5.2 制定相應的監(jiān)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并定期維護保養(yǎng)。
4.6 電氣
4.6.1 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4.6.2 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zhí)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
4.6.3 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4.6.4 電氣作業(yè)必須持證上崗。
4.7 生產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
4.7.1 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4.7.2 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并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4.7.3 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7.4 操作人員發(fā)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并上報主管部門和技術部門,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4.7.5 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干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fā)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4.7.6 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于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4.7.7 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4.7.8 認真做好維護保養(yǎng)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5相關文件、記錄
5.1《安全設施臺賬》
5.2《安全設施檢查、維護、保養(yǎng)記錄》
第5篇 生產設施設備安全檢測維護報廢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和安全管理。
三、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四、程序
1、檢修組織
(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xù)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2、檢修準備
(1)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能馬虎。
(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guī)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guī)定。
(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入口閥門。
(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xù)。
3、檢修安全規(guī)定
(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guī)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guī)程。(高空作業(yè)、土方工程、吊裝作業(yè)等)。
(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
a.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b.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c.高空作業(yè)和多層次交叉作業(yè)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d.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7)做到“四不拆”:
a.設備帶壓不拆;
b.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c.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d.工具不合格不拆。
(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jiān)護人員。
(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wěn)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 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電氣焊安全規(guī)定
(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yè),要指派監(jiān)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yè)。
(2)在焊接作業(yè)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a.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b.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c.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d.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7)電焊工作業(yè)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8)電焊作業(yè)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yè)。
(9)焊接作業(yè)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yè)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yè)應采取防護措施。
(10)電焊作業(yè)在多人交叉作業(yè)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5、拆除工作
(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2)施工前要向作業(yè)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jiān)督。
(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yè)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4)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第6篇 工廠生產設施設備衛(wèi)生管理制度
工廠生產設施、設備衛(wèi)生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過對生產設備控制,提高生產效率及設備使用率,以確保品質、延長其使用壽命。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生產設備的檢修、保養(yǎng)和安裝過程的控制。
3.0職責
3.1生產負責人
a)負責編制設備定期維護保養(yǎng)計劃。
b)監(jiān)督和檢查各車間定期維護保養(yǎng)情況。
c)負責在用設備的統一調配管理,提出設備的購置計劃。
3.2生產車間
a)負責生產設備維護保養(yǎng);
b)維護生產現場必要的工作環(huán)境。
4.0工作程序
4.1使用部門制定設備維護保養(yǎng)計劃:
a)操作者在使用前要驗證設備是否完好,遵守操作規(guī)程,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b)操作者應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生產科(車間)應檢查各車間的設備
維護保養(yǎng)情況,并作記錄,對發(fā)現問題或有懷疑的設備,應立刻停止使用,通知技術人員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備持續(xù)穩(wěn)定的運行能力。
4.2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與所從事的活動相適應,須經培訓或采取有效措施以滿足這些要求,應經生產科(車間)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3各車間應注意工作環(huán)境,以滿足生產的需要。
4.4各部提出購置生產/服務設備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新購設備經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交生產車間使用,并納入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受控,設備資料由生產科(車間)建檔,報辦公室備案.
4.5生產設備報廢由生產科(車間)提出,質量負責人組織確認后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報廢手續(xù),辦完報廢手續(xù)后,即從生產設備一覽表中將該設備刪除。
4.6應保存每臺設備的記錄,建立設備檔案,其內容包括
a.設備名稱
b.制造廠名稱、設備型號、測量范圍、精度等級
c.設備接收日期和投入使用日期
d.目前放置的地點
e.接收時狀態(tài)(新舊或改裝過)
g.檢定或自校記錄
h.維護的詳細情況或注意事項
i.損壞.故障或修理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