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檢查情況
安全工器具管理現(xiàn)狀:
安全工器具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電力企業(yè)在生產(chǎn)過程中的人身和設備安全。這幾年來,由于縣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方面出現(xiàn)漏洞,使班組安全工器具編號混亂、數(shù)量與帳卡物不相符;實驗記錄集報告單收集管理放松,,班組安全工器具隨地亂放,導致縣公司安全管理滑坡,工作現(xiàn)場被動的尷尬局面。
一、督查工作開展情況:
(一)、結合縣公司春查活動,對各班組的安全工器具就行了重新編號,規(guī)范了安全工器具編號混亂,并按安全工器具規(guī)范管理的要去,重新建立了工器具臺賬和月度檢查記錄。
(二)、利用新配備的只能工器具柜重新清點了安全工器具,對不合格或已淘汰的安全工器具已經(jīng)請出了庫房,工器具的擺放有了醒目整齊面孔。
(三)組織各班組安全員和庫房保管員,學習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范,相互檢查工器具庫房和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相互學習取長補短。
二、主要工作特點及取得的成效:
為全面摸清公司各班組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現(xiàn)狀,認真落實整改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上存在的問題,規(guī)范安全工器具管理。從3月18日開始,在公司范圍內開展安全工器具專項督查工作。由安全員牽頭負責安排督查組具體督查工作任務。督查范圍包括公司所有需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班組,重點督查班組是否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安全工器具;是否按標準配置齊全、領取到位,班組安全工器具、個人工器具及防護用品是否定期檢查和試驗,合格與否、有無試驗合格證;是否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報廢處理;是否集中統(tǒng)一編號管理、定置擺放,是否建立領用和歸還記錄,帳、卡、物是否統(tǒng)一等。督查作業(yè)配電運維班保修、線路檢修、營銷客戶服務班裝表接電、運維采集等現(xiàn)場及低壓帶電作業(yè)使用工器具情況。
通過一周的督查工作,班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和職工對安全工器具的保護意識有了明顯的改觀。班組安全工器具臺賬、編號,月度檢查記錄不流于形式。施工作業(yè)工作現(xiàn)場的工器具檢查也在班組的安全活動記錄上有所體現(xiàn)。
三、存在的問題集處理措施;
1、每月1次的外觀檢查流于形式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還規(guī)定了登高、起重工器具每月需進行1次外觀檢查。這項工作目前大多數(shù)單位都沒有做到。例如,象安全帶保險扣脫落還在繼續(xù)使用。一些腳扣帶磨損嚴重,仍在現(xiàn)場使用,這些都給生產(chǎn)帶來不安全因素。
2、全工器具使用不規(guī)范并缺乏保養(yǎng)和維護
根據(jù)以往現(xiàn)場經(jīng)驗和目睹,對安全工器具保養(yǎng)和維護的意識淡薄,班組的安全工器具保養(yǎng)的確為引起重視,從未保養(yǎng)過,特別是線路安全工器具在桿(塔)上使用后,不采用傳遞繩直接往下扔,遇到陰雨天氣,安全工器具雨淋,沒有及時清擦處理,這種現(xiàn)象比較普遍。
3、 工作人員缺乏必要安全工器具的技能培訓,不懂得正確使用工具。如使用驗電器握手超過保護環(huán)使用、驗電器保護環(huán)裝在最上端,用絕緣手套進行倒閘操作時不戴手而是將其纏在刀閘操作把手進行操作,戴絕緣手套時衣袖露在外面、裝拆接地時導線觸及身體等。
4、 不按規(guī)定存放。安全工器具不是存放,而是與材料,施工器具、備品混放,報廢安全工器具與正常安全工器具沒放開存放,有使用時拿錯的可能。
對策:1、加大人員使用安全工器具的技能培訓,使員工正確掌握和熟悉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減少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壞及杜絕人員因素不懂操作而釀成人身事故。
2、? 完善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建立臺帳,實行定位,按編號存放,以便使用和管理。
3、 嚴格執(zhí)行定期檢查和定期試驗制度,并設專人保管和維護,嚴禁將經(jīng)檢驗不合格的、有效期已超過的、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暫停使用的、報廢的安全工器具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同一房間,不允許好壞混放,以免拿錯用錯
四、有關建議
1、安全工器具編號缺乏公司統(tǒng)一的標準,各班組編號不統(tǒng)一,都處于原始的字母加數(shù)字的手工編號階段,建議省公司統(tǒng)一使用統(tǒng)一的條形碼編號(超市掃描機一樣,一掃可以查出實驗日期、編號、檢查日期等等)
2、管理制度不規(guī)范,安全工器具使用保管分散,管理難度大,生產(chǎn)一線經(jīng)常出現(xiàn)工器具磨損等現(xiàn)象,類此問題缺乏相應的報廢、銷毀手續(xù)制度。
供電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2篇 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辦法
1.范圍
本辦法規(guī)定了鐵嶺龍源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風力發(fā)電場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標準、安全管理的職責、方法、內容。
本辦法適用于鐵嶺龍源風力發(fā)電有限公司風力發(fā)電場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管理工作。
2引用標準及參考文件
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gb/t15498-1995企業(yè)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的構成和要求
2.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dl/t600-2001 電力標準編寫的基本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勞安字[1991]8號《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2811~2812-89 《安全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6095~6096-85 《安全帶》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yè)標準 dl 5009.2-94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原能源部標準 sd 332-89 《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技術標準》
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生產(chǎn)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范手冊》
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guī)程》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
3職責
3.1安全生產(chǎn)部是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工作的安全監(jiān)督部門。
3.2各部門對本部門安全工器、電動工具具的管理負責,具體負責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日常維護管理工作。
3.3安全生產(chǎn)部職責
3.3.1絕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電氣、起重機具的定期檢驗工作。
3.3.2制定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管理規(guī)定,并監(jiān)督、檢查。
3.3.3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選型、選廠,及監(jiān)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試驗、保管、使用和報廢。
3.4各部門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專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
3.5班組公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設專人保管,個人工器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規(guī)定對工器具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從事檢修、運行工作的各級領導干部,專業(yè)技術人員,有關生產(chǎn)人員,均應熟悉和認真執(zhí)行本制度。
4.2 各部門、班組對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應有專人管理,并有專用的櫥柜或鉤架;放置時應對號入座,存放地點應干燥、通風、保持清潔,帶電作業(yè)工具的保管,應按《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 所有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均應分類編號,電氣的絕緣用具(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有部門統(tǒng)一編號,安全帶以及其他工器具以班組為單位統(tǒng)一編號。
4.4 所有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試驗檢查,其試驗標準和周期,應嚴格按照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5 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每次試驗后,試驗單位和使用單位均應按規(guī)定做好試驗記錄,合格的貼上“合格”標簽,未貼合格標簽的不準使用。
4.6 各班組應明確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并將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安全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4.7 在使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前,當對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絕緣可靠性有懷疑時,應認真進行檢查或必須的試驗。
4.8 使用基本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時(如絕緣操作桿、電鉆)必須和輔助安全工器具(如絕緣手套)配合使用。
4.9 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在使用前應注意以下幾點:
4.9.1 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查;
4.9.2 不得超過試驗的有效期限;
4.9.3 使用電壓與設備電壓相適應;
4.9.4 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嚴禁移做他用,如不得將絕緣靴套在隔離開關觸頭上用以隔離電源等;
4.10凡報廢的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應及時予以銷毀,以防誤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報廢:
4.10.1 經(jīng)檢查存在嚴重的缺陷;
4.10.2 使用壽命達到公司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
4.10.3 電氣或機械試驗不合格。
4.11 絕緣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高壓驗電器
4.11.1 操作桿需要接地,應在護環(huán)前備有專用金屬環(huán),以便于和地線連接。
4.11.2 陰雨天氣,在戶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緊密結合,無滲透現(xiàn)象。
4.11.3 操作桿的使用電壓,應與設備運行電壓一致,但允許用高一級電壓等級的絕緣桿在低于該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操作。
4.11.4 在絕緣桿的金屬接頭上,應用鋼印打上編號,以便統(tǒng)一保管和試驗。
4.11.5 絕緣操作桿必須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懸掛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4.11.6 陰雨天氣在戶外設備上使用絕緣夾鉗進行操作時,只準使用有傘型絕緣罩的夾鉗。
4.11.7 絕緣靴嚴禁移做它用(如當雨靴使用),任何其他用途的靴,如:耐油靴、耐堿靴、雨靴均不得作為電氣設備的安全工器具。
4.11.8 絕緣靴應放在柜內或特制的木架上,靴上不得放其他任何物件。
4.11.9 絕緣靴存放時必須和酸、堿、油類化學藥品等隔離開。
4.11.10 絕緣手套每次使用前,必須做到外觀檢查,如有發(fā)粘或破損則禁止使用。檢查時采用充氣擠壓法,檢查有無漏氣,即使有微小漏氣,也不許使用。
4.11.11 絕緣手套應放在柜內或特制的木架上,上面不要堆放其他物件,以防刺破手套。
4.11.12 絕緣手套應保持干燥、清潔、若有灰塵油污時,可用45度的低溫肥皂水清洗擦凈,并撒上滑石粉。
4.11.13 高壓驗電器只適用于戶內和戶外良好的大氣下使用,凡天氣不良時,如有雨、雪、霧時,禁止戶外使用。
4.11.14 使用驗電器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或站在絕緣墊上,手握在護環(huán)下面的握柄部分,不得觸及以上部分,人體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符合《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規(guī)定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并注意指示部分不得同時碰撞相鄰物體或接地部分,以防短路。
4.11.15 在使用高壓驗電器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保驗電良好。
4.11.16 驗電器用畢后要妥善保管,存放在有柔軟襯墊的匣內并加以固定,使用和裝運途中要避免受劇烈震動。
4.12 標示牌和遮欄
4.12.1 電氣設備上、開關把手上等所掛的標示牌,除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移動或拆除。
4.12.2 對字跡模糊、顏色脫落及殘缺不全的標示牌必須及時修復更換或報廢。
4.12.3 懸掛標示牌牢固。防止滑落或被風吹掉,電氣設備上所掛的標示牌要用絕緣繩帶,禁止使用金屬絲類,以防造成電氣設備短路或觸電傷亡事故。
4.12.4 所有電氣設備的試驗現(xiàn)場,檢修場所,現(xiàn)場揭開的臨時孔洞,高處作業(yè)有落物可能的地方等均應設臨時圍欄。
4.12.5 臨時遮攔必須設置牢固、可靠、醒目,電氣設備設置的遮攔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其他地方所設的圍欄上根據(jù)現(xiàn)狀應懸掛警標性標示牌,如“危險”、“請勿靠近”、“當心孔洞”等標示牌。
4.12.6 所有標示牌不得亂丟放,臨時遮攔不得懸掛衣服或移做它用。
4.13 其他安全工器具
4.13.1 安全帽的帽殼、帽箍、下腮帶等附件,必須完好無損,并且妥善保管,保證經(jīng)常處于完好狀態(tài),不許隨意亂扔亂坐或移作它用。
4.13.2 安全帽帶上后,必須扎好下顎帶,防止工作中前傾后抑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4.13.3 安全帶每次使用前必須做到一次外觀檢查,應無破損斷裂、霉變、附件損壞或缺失等缺陷。
4.13.4 使用安全帶必須系在固定且牢靠的常溫物體上,禁止系在棱角鋒利處,以防割裂破壞,安全帶應高掛或平行掛使用,禁止低掛高用,使用時活動卡子應鎖緊。
4.13.5 安全帶應保存在干燥良好的常溫室內,防止雨淋生霉。
4.13.6 在較長的瓷瓶串上作業(yè),或距離懸掛點較遠的其他地方,掛繩的長度不夠時,可用兩個安全帶的掛繩相連或使用經(jīng)過試驗合格的專用安全繩,不得使用其他繩索,必要時,應同時配合使用合格的速差器。
4.13.7 梯子在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缺陷要及時修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梯子。
4.13.8 有關使用梯子的具體要求,按《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執(zhí)行。
4.14 電動工器具
4.14.1 所有電動工具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檢查,絕緣有破損的,不完整的不準使用,固定或移動的電動工具無接地線的不準使用。
4.14.2 電動工具必須設專人管理,每六個月由電氣試驗班進行定期檢查,測試絕緣,禁止使用絕緣不良的電動工具。
4.14.3 不熟悉電動工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電動工具。
4.14.4 使用手提式電動工具,不準提著電動工具的導線或轉換部分。
4.14.5 在梯子上使用電動工具,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4.14.6 在使用電動工具中,因故障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及遇到臨時停電時,須立即切換電源。
4.14.7 電氣工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并避免重物滾過或壓在電線上。
4.14.8 特別潮濕的地方或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動工具,使用電壓應為12v。
4.15 報告和記錄
4.15.1 各級生產(chǎn)管理人員、運行維護人員,在使用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工作活動中所形成的有關報告、記錄、應按行政日常工作規(guī)定簽發(fā)、傳遞、立檔。有關安全工器具、電動工具的更新(異動)、檢修和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人員的誤操作必須立檔,長期保存。
4.15.2 存檔的有關報告、記錄、資料由各級指定專人保管,以備查閱。
4.16 登高安全工具試驗標準
名 稱
試驗靜拉力(n)
試驗周期
外表檢查
周期
試荷時間
(min)
安全帶
大皮帶
小皮帶
2205
147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安全繩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升降板
220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腳扣
980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竹(木)梯
1765
半年一次
每月一次
5
4.17 電氣絕緣工器具試驗標準
序號
名稱
電壓等級(kv)
周期
交流耐壓(kv)
時間(min)
泄漏電流(ma)
附注
1
絕緣桿
6~10
每年一次
44
5
35~154
四倍相電壓
220
三倍相電壓
2
絕緣檔板
6~10
每年一次
30
5
35
(20~40)
80
3
絕緣罩
35
(20~40)
每年
一次
80
5
4
絕緣夾鉗
35及以下
每年
一次
三倍線電壓
5
110
260
220
400
5
驗電筆
6~10
半年
一次
40
5
發(fā)光不高于額定電壓的25%
20~35
105
6
絕緣手套
高壓
半年
一次
8
1
≤9
低壓
2.5
≤2.5
7
橡膠絕緣靴
高壓
半年一次
15
1
≤7.5
8
絕緣繩
高壓
半年一次
105/0.5m
5
5檢查與考核
5.1本辦法的執(zhí)行情況由安全生產(chǎn)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2依據(jù)本辦法和企業(yè)經(jīng)濟責任制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3篇 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規(guī)范各班組電力安全工器具的配置、檢查、試驗、使用和保管,確保電力安全工器具在施工作業(yè)中真正發(fā)揮保障人身、設備安全的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電力安全工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灼傷、墜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具和器具(詳見附錄一)。
第三條 各單位有關部門及專業(yè)人員均應熟悉本辦法,并在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等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公司)所屬發(fā)、供電企業(yè)、施工企業(yè)和系統(tǒng)內的多經(jīng)企業(yè)(以下簡稱各單位)。修造企業(yè),農(nóng)電系統(tǒng)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 省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是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省公司系統(tǒng)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單位安全監(jiān)察部門是本單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置、使用及日常管理,實施全過程管理監(jiān)督。
第七條 各單位每年要列專項資金,用于購置和配足電力安全工器具,由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顚S谩?/p>
第八條 各單位安監(jiān)部門應設電力安全工器具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九條 各單位的管理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企業(yè)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二)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參照附表四、附表五制訂安全工器具配置標準。
(三)負責編制電力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并付諸實施。
(四)負責本單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在省公司公布的名單內選擇)。
(五)負責監(jiān)督檢查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驗收、試驗、使用、保管和報廢工作。
(六)每半年對各二級單位電力安全工器具進行抽查,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七)通過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系統(tǒng)定期對二級單位安全工器具的試驗、檢查和管理進行檢查,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十條 各單位所屬二級單位的管理職責:
(一)二級單位安全員是管理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兼職負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安全工器具使用的培訓工作。
(二)二級單位應制定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分工和工作標準。
(三)二級單位必須建立電力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安監(jiān)部門。
(四)二級單位每季對所轄班組電力安全工器具檢查一次,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五)二級單位對班組電力安全工器具系統(tǒng)使用情況每月檢查一次,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第十一條 班組(站、所、隊)的管理職責:
(一)各班組(站、所、隊)應建立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檢查記錄齊全。
(二)公用電力安全工器具設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定期進行日常檢查、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做出不準使用的標志識,停止使用。個人電力安全工器具自行保管。電力安全工器具嚴禁它用。
(三)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定,正確使用電力安全工器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員不得使用電力安全工器具。
(四)班組(站、所、隊)每月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全面檢查一次,并對班組、二級單位、公司等上級檢查做好記錄。
(五)定期維護電力安全工器具系統(tǒng),及時錄入各種基礎數(shù)據(jù),信息準確,及時上傳。
第三章 購置及驗收
第十二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有關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
第十三條 省公司對電力安全工器具實行準入制度。
(一)省公司每年在電力工業(yè)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公布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chǎn)廠家檢驗合格的產(chǎn)品名單中,采取招標或評估方式,確定省公司系統(tǒng)內可以采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準入產(chǎn)品,并予以公布。對于沒有使用經(jīng)驗的新型安全工器具,在小范圍試用基礎上,組織有關專家評價后,方可參與招標。
(二)申請準入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生產(chǎn)廠家,須先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銷售人員的法人委托書(經(jīng)公證后),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對申請入圍產(chǎn)品出具的鑒定報告(復印件),生產(chǎn)能力、規(guī)模和在國家電網(wǎng)公司系統(tǒng)內、省公司所屬單位使用情況等書面材料。
(三)準入產(chǎn)品管理。各單位若發(fā)現(xiàn)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應及時向省公司安監(jiān)部反映,查實后,將取消該產(chǎn)品在省公司的準入資格。并由省公司安監(jiān)部向電力工業(yè)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通報。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將暫停廠家準入資格并通知各基層單位:
1、國家電網(wǎng)公司明令禁止使用的;
2、其他網(wǎng)省公司通報或反饋該產(chǎn)品存在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的;
3、使用、檢驗中發(fā)現(xiàn)制造缺陷的。
第十四條 各單位必須在省公司公布的準入產(chǎn)品名單中(同一廠家相同型號不同規(guī)格的不能相互替代),選擇業(yè)績優(yōu)秀、質量優(yōu)良、服務優(yōu)質且在本公司系統(tǒng)內具有一定使用經(jīng)驗、使用情況良好的產(chǎn)品,購置所需電力安全工器具。對金額較大的電力安全工器具采購,應嚴格執(zhí)行省公司物資采購有關規(guī)定。
第十五條 采購電力安全工器具必須簽定采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生產(chǎn)廠家的責任:
(一)必須對制造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二)負責對用戶做好其產(chǎn)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
(三)負責對有質量問題的產(chǎn)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
(四)根據(jù)用戶需要,向用戶提供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備品、配件。
(五)因產(chǎn)品質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其產(chǎn)品的準入資格。
(六)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生產(chǎn)廠家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六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必須嚴格履行驗收手續(xù),由采購部門或試驗部門負責組織驗收,安監(jiān)部門派人參加,并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合格者方可入庫或交使用單位,不合格者堅決予以退貨。
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應及時錄入基礎數(shù)據(jù):使用手持機進行數(shù)據(jù)錄入,掃描電子標簽直接添加基礎數(shù)據(jù)(廠家、電壓等級、工器具名稱、工器具分類、工器具編號、附加編碼、管理人等),并上傳到電力安全工器具系統(tǒng)。
第四章 試驗及檢驗
第十七條 各類電力安全工器具必須通過國家規(guī)定的型式試驗、出廠試驗和使用中的周期性試驗,并做好記錄。
第十八條 各類電力安全工器具必須由具有資質的電力安全工器具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預防性試驗由各單位在本企業(yè)的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中明確。
第十九條 應進行試驗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如下:
(一)規(guī)程要求進行試驗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二)新購置和自制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三)檢修后或關鍵零部件經(jīng)過更換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四)對其機械、絕緣性能發(fā)生疑問或發(fā)現(xiàn)缺陷的電力安全工器具;
(五)出了質量問題的相同廠家、相同型號電力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條 周期性試驗及檢驗周期、標準及要求應符合:
(一)《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試行)(國電發(fā)[2002]777號);
(二)《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9]664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線路部分)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9]664號;
(三)1994年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四)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2部分:架空電力線路)
(五)國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5〕516號;
(六)gb2891-1995 過濾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試驗方法;
(七)gb2892-1995 過濾式防毒面具濾毒罐性能試驗方法;
(八)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 ga124-1996 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
(九)電力行業(yè)標準 dl/t846.6-2004 高電壓測試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第六部分:六氟化硫氣體檢漏儀。
第二十一條 試驗人員通過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系統(tǒng)下載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基礎數(shù)據(jù)到手持機,經(jīng)預防性試驗或檢驗合格后,將試驗數(shù)據(jù)掃描并寫入到電子標簽?;貍髟囼灁?shù)據(jù)到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系統(tǒng)(試驗人員在完成每次試驗工作后,須及時將試驗結果全部上傳到系統(tǒng)服務器)。必須在合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上(不妨礙絕緣性能且醒目的部位)貼上“試驗合格證”標簽,注明試驗人、試驗日期及下次試驗日期。并與試驗部門的臺帳相符。
第五章 檢查及使用
第二十二條 檢查及使用的總體要求:
(一)各單位應每年統(tǒng)一組織電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培訓,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定期接受培訓。
(二)電力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部分);《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線路部分)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9]664號;1994年頒發(fā)的《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dl5009.2-2004《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第2部分:架空電力線路)等規(guī)程和產(chǎn)品使用要求。同時,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班組負責電力安全工器具保管的專人,應每月對其進行保管情況和外觀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記錄(詳見附件二)。使用人必須在使用前進行外觀檢查和自檢。工區(qū)安全工程師每半年應對各班組電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情況和外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有記錄。
2、對電力安全工器具的機械、絕緣性能發(fā)生疑問時,應進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3、絕緣電力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用干布擦拭干凈。
4、使用絕緣電力安全工器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三)電力安全工器具系統(tǒng)的檢查與使用:
1、二級單位安全員和班組安全員為電力安全工器具系統(tǒng)操作負責人,二級單位安全員負責錄入本單位的“組織機構”,同時設置“用戶管理”及“密碼”,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員負責將現(xiàn)有安全工器具,新領取的安全工器具和試驗不合格及在使用中發(fā)生數(shù)據(jù)丟失的安全工器具基礎數(shù)據(jù)及時錄入電力安全工器具系統(tǒng)中。并通過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系統(tǒng)更換電子標簽,須注意保持安全工器具編號的惟一性。
2、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員負責對本班組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查時間為每月1次)。同時通過手持機對檢查情況進行管理,并將檢查數(shù)據(jù)寫入電子標簽,保存數(shù)據(jù)到手持機中。及時將結果上傳至系統(tǒng)服務器。為了保證檢查或試驗的數(shù)據(jù)準確,試驗人員進行試驗及班組保管員進行定期檢查前,應重新下載基礎數(shù)據(jù)至手持機。
3、班組人員在使用手持機進行基礎數(shù)據(jù)錄入時,要按步驟進行逐項錄入。工器具的編號為四位數(shù)的流水號,屬班組工器具的序號,如有操作桿等工器具一套分幾節(jié)時,每一節(jié)都單獨編一個序號。附加碼中橫線前的數(shù)字表示此套工器具一共有幾節(jié)或幾根,橫線后的數(shù)字表示這套工器具的第幾節(jié),按此定義來選取,如果工器具只有一件,則不需要選附加碼。
4、在讀取工器具上的標簽信息時,必須將工器具逐一拿出工器具柜,并保證足夠近的距離進行信息讀取,否則容易造成數(shù)據(jù)混淆或無法讀出。
5、電子標簽分為三種,其中藍色硬標簽粘貼在金屬表面,如腳扣;黑色硬標簽粘貼在非金屬表面,如絕緣手套、絕緣靴、安全帶等;軟性標簽可粘貼在管狀的工器具上,如操作桿、驗電器和接地線操作棒等。
6、電子標簽的粘貼位置:絕緣手套要貼在手套外部距腕部5cm處,絕緣靴貼在靴子兩側距靴腰5cm處,腳扣貼在腳蹬底部,絕緣隔板粘于右上角距兩邊5cm處,驗電器盡可能選擇中間位置粘貼(與金屬位置保持距離),絕緣桿、操作桿貼在每節(jié)距離下部30cm處并用熱塑管在外表進行熱塑,以起到保護電子標簽的作用。各種工器具的粘貼要按類別使用正確的電子標簽,并保證粘貼牢固。
7、工器具外表面的電子標簽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掉落或丟失時,應及時粘貼好或重新粘貼新標簽,同時將數(shù)據(jù)按原信息錄入及上傳。
第二十三條 安全帽
(一)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chǎn)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計算:植物枝條編織帽不超過兩年;塑料帽、紙膠帽不超過兩年半;玻璃鋼(維綸鋼)橡膠帽不超過三年半。對到期的安全帽,應進行沖擊性能和耐穿刺性能抽查測試,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檢一次,抽檢不合格,則該批安全帽報廢。
(二)使用安全帽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檢查安全帽的帽殼、帽箍、帽襯、下頦帶、后扣(或帽箍扣)等附件應完好無損,帽殼與頂襯緩沖空間在25~50mm。
(三)安全帽戴好后,應將后扣擰到合適位置(或將帽箍扣調整到合適的位置),鎖好下頦帶,防止工作中前傾后仰或其它原因造成滑落。
(四)高壓近電報警安全帽使用前應檢查其音響部分是否良好,但不得作為判定是否無電的依據(jù)。
第二十四條 安全帶
(一)安全帶使用期一般為3年(最多不超過4年),發(fā)現(xiàn)異常應提前報廢。
(二)安全帶的腰帶和保險帶、繩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材質應有耐磨性,卡環(huán)(鉤)應具有保險裝置。操作應靈活,保險帶、繩使用長度在3米以上的應加緩沖器。
(三)使用安全帶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檢查:
1、組件完整、無短缺、無傷殘破損;
2、繩索、編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3、金屬配件無裂紋、焊接無缺陷、無嚴重銹蝕;
4、掛鉤的鉤舌咬口平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5、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平整。
(四)安全帶應系在牢固的物體上,禁止系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鋒利處。安全帶要高掛和平行拴掛,嚴禁低掛高用。
(五)在桿塔上工作時,應將安全帶后備保護繩系在安全牢固的構件上(帶電作業(yè)視其具體任務決定是否系后備安全繩),不得失去后備保護。
第二十五條 腳扣
(一)腳扣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檢查:
1、金屬母材及焊縫無任何裂紋及可目測到的變形;
2、橡膠防滑塊(套)完好,無破損;
3、皮帶完好,無霉變、裂縫或嚴重變形;
4、小爪連接牢固,活動靈活。
(二)正式登桿前在桿根處用力試登,判斷腳扣是否有變形和損傷。
(三)登桿前應將腳扣登板的皮帶系牢,登桿過程中應根據(jù)桿徑粗細隨時調整腳扣尺寸。
(四)特殊天氣使用腳扣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五)嚴禁從高處往下扔摔腳扣。
第二十六條 絕緣手套
(一)絕緣手套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發(fā)粘、裂紋、破口(漏氣)、氣泡、發(fā)脆等損壞時禁止使用。
(二)進行設備驗電,倒閘操作,裝拆接地線等工作應戴絕緣手套。
(三)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內。
第二十七條 絕緣桿
(一)使用絕緣桿前,應檢查絕緣桿的堵頭,如發(fā)現(xiàn)破損,應禁止使用。
(二)使用絕緣桿時,人體應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注意防止絕緣桿被人體或設備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絕緣長度。
(三)雨天在戶外操作電氣設備時,操作桿的絕緣部分應有防雨罩。罩的上口應與絕緣部分緊密結合,無滲漏現(xiàn)象。
第二十八條 絕緣隔板和絕緣罩
(一)絕緣隔板只允許在35kv及以下電壓的電氣設備上使用,并應有足夠的絕緣和機械強度。用于10kv電壓等級時,絕緣隔板的厚度不應小于3mm。用于35kv電壓等級不應小于4mm。
(二)絕緣隔板和絕緣罩使用前,應檢查表面潔凈、端面不得有分層或開裂,絕緣罩還應檢查內外是否整潔,應無裂紋或損傷。
(三)現(xiàn)場帶電安放絕緣檔板及絕緣罩時,應帶絕緣手套或使用絕緣操作桿。
(四)絕緣隔板在放置和使用中要防止脫落,必要時可用絕緣繩索將其固定。
第二十九條 電容型驗電器
(一)電容型驗電器上應標有電壓等級、制造廠和出廠編號。對66kv及以上驗電器還須標明配用的絕緣桿節(jié)數(shù)。
(二)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驗電器的工作電壓應與被測設備的電壓相同。
(三)非雨雪型電容型驗電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惡劣天氣時使用。
(四)使用電容型驗電器時,操作人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鞋),手握在護環(huán)下側握柄部分。人體與帶電部分距離應符合《安規(guī)》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五)使用抽拉式電容型驗電器時,絕緣桿應完全拉開。
(六)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無法在有電設備上進行試驗時,可用高壓發(fā)生器等確證驗電器良好。如在木桿、木梯或木架上驗電,不接地不能指示者,經(jīng)運行值班負責人或工作負責人同意后,可在驗電器絕緣桿尾部接上接地線。
(七)按廠家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周期預防性試驗,但不能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一年時間。
第三十條 核相器
(一)核相器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
(二)核相器絕緣桿部分的使用與本規(guī)定“第二十七條絕緣桿”中的要求相同。
第三十一條 絕緣靴
(一)絕緣靴使用前應檢查:不得有外傷,無裂紋、無漏洞、無氣泡、無毛刺、無劃痕等缺陷。如發(fā)現(xiàn)有以上缺陷,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更換。
(二)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筒內,并要避免接觸尖銳的物體,避免接觸高溫或腐蝕性物質,防止受到損傷。嚴禁將絕緣靴挪作它用。
(三)雷雨天氣或一次系統(tǒng)有接地時,巡視變電站室外高壓設備應穿絕緣靴。
第三十二條 絕緣膠墊
絕緣膠墊應保持完好,出現(xiàn)割裂、破損、厚度減薄,不足以保證絕緣性能等情況時,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三條 接地線
(一)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滿足裝設地點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2,長度應滿足工作現(xiàn)場需要;接地線應有透明外護層,護層厚度大于1mm。
(二)接地線的兩端線夾應保證接地線與導體和接地裝置接觸良好、拆裝方便,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在大短路電流通過時不致松脫。
(三)接地線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如發(fā)現(xiàn)絞線松股、斷股、護套嚴重破損、夾具斷裂松動等不得使用。
(四)裝設接地線時,人體不得碰觸接地線或未接地的導線,以防止感應電觸電。
(五)設備經(jīng)驗電證實確無電壓后,應立即裝設接地線并三相短路,裝設接地線時,應先接地端;后接導線端,接地線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連接。
(六)設備檢修時模擬盤上所掛地線的數(shù)量、位置和地線編號,應與工作票和操作票所列內容一致,與現(xiàn)場所裝設的接地線一致。
(七)個人保安接地線僅作為預防感應電使用,不得以此代替《安規(guī)》規(guī)定的工作接地線。只有在工作接地線掛好后,方可在工作相上掛個人保安接地線。
(八)個人保安接地線由工作人員自行攜帶,截面積不得小于16㎜2。凡在66kv及以上同桿塔并架、鄰近、平行、交叉跨越有感應電的線路上進行停電工作,應在工作相上使用個人保安線,并不準采用搭連虛接的方法接地。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應拆除所掛的個人保安接地線。
第三十四條 梯子
(一)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所攜帶的工具、材料攀登時的總重量。
(二)梯子不得宜接長或墊高使用。如需接長時,應用鐵卡子或繩索切實卡住或綁牢并加設支撐。梯子不宜綁接使用。
(三)梯子應放置穩(wěn)固,梯腳要有防滑裝置。使用前,應先進行試登,確認可靠后方可使用。有人員在梯子上工作時,梯子應有人扶持和監(jiān)護。
(四)梯子與地面的斜角度應為60度左右,梯階的距離不應大于40㎝,并在距梯頂1m處設限高標志。工作人員必須在距梯頂不少于2檔的梯蹬上工作。
(五)人字梯應具有堅固的鉸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鏈。
(六)靠在管子上、導線上使用梯子時,其上端需用掛鉤掛住或用繩索綁牢。
(七)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jiān)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不準放在門前使用,必要時應采取防止門突然開啟的措施。
(八)嚴禁人在梯子上時移動梯子,嚴禁上下拋遞工具、材料。
(九)在變電站高壓設備區(qū)或高壓室內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梯子,禁止使用金屬梯子。搬動梯子時,應放倒兩人搬運,并與帶電部分保持安全距離。
(十)使用軟梯、掛梯作業(yè)或用梯頭進行移動作業(yè)時,軟梯、掛梯或梯頭上只準一人工作。作業(yè)人員到達梯頭上進行工作和梯頭開始移動前,應將梯頭的封口可靠封閉,否則應使用保護繩防止梯頭脫鉤。
第三十五條 過濾式防毒面具(簡稱“防毒面具”)
(一)使用防毒面具時,空氣中氧氣濃度不得低于18%,溫度為-30~45℃,不能用于槽、罐等密閉容器環(huán)境。
(二)使用者應根據(jù)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
(三)使用前應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佩戴者顏面密合,無明顯壓痛感。
(四)使用中應注意有無泄漏和濾毒罐失效(按廠家規(guī)定時間進行更換)。
(五)防毒面具的過濾劑有一定的使用時間,一般為30~100分鐘。過濾劑失去過濾作用(面具內有特殊氣味)時,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簡稱“空氣呼吸器”)
(一)使用者應根據(jù)其面型尺寸選配適宜的面罩號碼。
(二)使用前應檢查面具的完整性和氣密性,面罩密合框應與人體面部密合良好,無明顯壓痛感。
(三)使用中應注意有無泄漏。
第三十七條 sf6氣體檢漏儀
(一)按照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
(二)每月進行外觀檢查時,應按說明書要求做自檢試驗。
(三) 工作人員進入sf6配電裝置室,入口處若無sf6氣體含量顯示器,應先通風15分鐘,并用sf6氣體檢漏儀測量sf6氣體含量合格。
第三十八條 高壓試驗發(fā)生器
(一)應按照產(chǎn)品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
(二)每月進行外觀檢查時,應按說明書要求做自檢試驗。
第六章 保管及存放
第三十九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及存放,必須滿足國家和行業(yè)標準及產(chǎn)品說明書要求。
第四十條 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溫度-15~+35℃、相對濕度為80%以下、干燥通風的工具室(柜)內。
第四十一條 電力安全工器具應統(tǒng)一分類編號,定置存放。
第四十二條 絕緣桿應架在支架上或懸掛起來,且不得貼墻放置。
第四十三條 絕緣隔板應放置在干燥通風的地方或垂直放在專用的支架上。
第四十四條 絕緣罩使用后應擦拭干凈,裝入包裝袋內,放置于清潔、干燥通風的架子或專用柜內。
第四十五條 驗電器應存放在防潮盒或絕緣安全工器具存放柜內,置于通風干燥處。
第四十六條 核相器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的專用支架上或者專用包裝盒內。
第四十七條 腳扣應存放在干燥通風和無腐蝕的室內。
第四十八條 橡膠類絕緣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封閉的柜內或支架上,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觸酸、堿、油品、化學藥品或在太陽下爆曬,并應保持干燥、清潔。
第四十九條 防毒面具應存放在干燥、通風,無酸、堿、溶劑等物質的庫房內,嚴禁重壓。防毒面具的濾毒罐(盒)的貯存期為5年(3年),過期產(chǎn)品應經(jīng)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條 空氣呼吸器在貯存時,應裝入包裝箱內,避免長時間曝曬,不能與油、酸、堿或其它有害物質共同貯存,嚴禁重壓。
第五十一條 遮欄繩、網(wǎng)應保持完整、清潔無污垢,成捆整齊存放在安全工具柜內,不得嚴重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位松脫等;遮欄桿外觀醒目,無彎曲、無銹蝕,排放整齊。
第五十二條 應對己購置或使用的電力安全工器具,進行普查和登記工作,見附表3。
第七章 報廢
第五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予以報廢。
(一)電力安全工器具經(jīng)試驗或檢驗不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
(二)超過有效使用期限或不能達到有效防護功能指標。
(三)其它單位己發(fā)現(xiàn)問題的相同型號電力安全工器具。
第五十四條 報廢的電力安全工器具應及時清理,不得與合格的電力安全工器具存放在一起,更不得使用報廢的安全工器具。
第五十五條 報廢的電力安全工器具應及時統(tǒng)計上報到安監(jiān)部門備案。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本規(guī)定由省公司組織制訂。
第五十七條 本規(guī)定由省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 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試行
附:
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分類
一、電力安全工器具分為絕緣安全工器具、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安全圍欄(網(wǎng))和標示牌三大類。
二、絕緣安全工器具分為基本和輔助兩種絕緣安全工器具。
(一)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接觸或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如電容型驗電器、絕緣桿、絕緣隔板、絕緣罩、攜帶型短路接地線、個人保安接地線、核相器等。
1、電容型驗電器是通過檢測流過驗電器對地雜散電容中的電流,檢驗高壓電氣設備、線路是否帶有運行電壓的裝置。電容型驗電器一般由接觸電極、驗電指示器、連接件、絕緣桿和護手環(huán)等組成。
2、絕緣桿是用于短時間對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或測量的絕緣工具,如接通或斷開高壓隔離開關、跌落熔絲具等。絕緣桿由合成材料制成,結構一般分為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手握部分。
3、絕緣隔板是由絕緣材料制成,用于隔離帶電部件、限制工作人員活動范圍的絕緣平板。
4、絕緣罩是由絕緣材料制成,用于遮蔽帶電導體或非帶電導體的保護罩。
5、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是用于防止設備、線路突然來電,消除感應電壓,放盡剩余電荷的臨時接地裝置。
6、個人保護接地線(俗稱“小地線”)用于防止感應電壓危害的個人用接地裝置。
7、核相器是用于檢別待連接設備、電氣回路是否相位相同的裝置。
(二)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設備帶電部分。屬于這一類的安全工器具有: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膠墊等。
1、絕緣手套是由特種橡膠制成的,起電氣絕緣作用的手套。
2、絕緣靴是由特種橡膠制成的,用于人體與地面絕緣的靴子。
3、絕緣膠墊是由特種橡膠制成的,用于加強工作人員對地絕緣的橡膠板。
三、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一般防護用具)是指防護工作人員發(fā)生事故的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安全繩、腳扣、防靜電服(靜電感應防護服)、防電弧服、導電鞋(防靜電鞋)、安全自鎖器、速差自控器、防護眼鏡、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sf6氣體檢漏儀、氧量測試儀、耐酸手套、耐酸服及耐酸靴等。
1、安全帽是一種用來保護工作人員頭部,使頭部免受外力沖擊傷害的帽子。
2、高壓近電報警安全帽是一種帶有高壓近電報警功能的安全帽,一般由普通安全帽和高壓近電報警器組合而成。
3、安全帶是預防高處作業(yè)人員墜落傷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腰帶、圍桿帶、金屬配件等組成。安全繩是安全帶上面的保護人體不墜落的系繩。
4、梯子由木料、竹料、絕緣材料、鋁合金等材料制作的登高作業(yè)的工具。
5、腳扣是用鋼或合金材料制作的攀登電桿的工具。
6、防靜電服是用于在有靜電的場所降低人體電位、避免服裝上帶高電位引起的其他危害的特種服裝。
7、防電弧服是一種用絕緣和防護的隔層制成的保護穿著者身體的防護服裝,用于減輕或避免電弧發(fā)生時散發(fā)出的大量熱能輻射和飛濺融化物的傷害。
8、導電鞋是由特種性能橡膠制成的,在220~500kv帶電桿塔上及330~500kv帶電設備區(qū)非帶電作業(yè)時為防止靜電感應電壓所穿用的鞋子。
9、速差自控器是一種裝有一定長度繩索的器件,作業(yè)時可不受限制地拉出繩索,墜落時,因速度的變化可將拉出繩索的長度鎖定。
10、護目眼鏡是在維護電氣設備和進行檢修工作時,保護工作人員不受電弧灼傷以及防止異物落入眼內的防護用具。
11、過濾式防毒面具是用于有氧環(huán)境中使用的呼吸器。
12、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是用于無氧環(huán)境中的呼吸器。
13、sf6氣體檢漏儀是用于絕緣電器的制造以及現(xiàn)場維護、測量sf6氣體含量的專用儀器。
四、安全標示牌包括各種安全警告牌、設備標示牌等。
第4篇 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安全管理辦法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規(guī)范我公司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生產(chǎn))中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fā)揮其效能,提高施工(生產(chǎn))水平,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施工(生產(chǎn))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1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購置
1、購置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制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
2、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chǎn)品標準,并有產(chǎn)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制造廠名稱、地址、生產(chǎn)許可證、生產(chǎn)日期和產(chǎn)品性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3、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經(jīng)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第2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1、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并報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yè)所涉及的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guī)程、不熟悉性能的人員操作。
3、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jīng)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設備性能檢查等)、維護保養(yǎng)(指清洗、除銹、涂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4、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chǎn)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chǎn)品銘牌上規(guī)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5、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6、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等監(jiān)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7、固定式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并設立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chǎn))機械設備使用時應處于水平狀態(tài),放置平穩(wěn)。
8、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9、電動、風動機具在運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設備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wěn)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10、電動機械設備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11、機械設備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摸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12、機械設備除規(guī)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第3條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檢驗
1、施工機械設備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所部分)、(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guī)定》執(zhí)行。
2、起重工器具的檢查周期為一個月,其試驗周期為一年。
3、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設備性能試驗采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guī)格起重工具數(shù)量的30%,,在30%數(shù)量里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shù)試驗。對小于10件的應全數(shù)試驗。
4、試驗應由經(jīng)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5、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6、年度經(jīng)抽查試驗已合格的當批起重工器具,應全部用油漆在其醒目位置作如下色標加以區(qū)別:2002年為白色;2003年為紅色;2004年為黃色;2005年為綠色。四年為一輪,以后繼續(xù)以此方法標識。
無此標識或不按年度規(guī)定顏色標識的應視為當年度未做試驗鑒定,現(xiàn)場禁止使用。
7、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zhí)行
第5篇 常用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與使用
一、電力安全工器具的定義
1.1定義:指在操作、維護、檢修、試驗、施工等現(xiàn)場作業(yè)中,為防止人身傷亡事故或職業(yè)健康危害,保障作業(yè)人員安全的各種專用工器具 。
1.2 分類:絕緣安全工器具、登高安全工器具、個人安全防護用具、安全圍欄 。
絕緣安全工器具:系指絕緣強度足夠并能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接觸或可能接觸帶電體;或者絕緣強度不足承受設備工作電壓,但能有效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有一定防觸電保護功能的工器具。
絕緣安全工器具分基本和輔助兩種絕緣安全工器具。
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接觸或可能接觸帶電體的工器具。如電容型驗電器、絕緣桿、絕緣罩等。
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是指絕緣強度不是承受設備或線路的工作電壓,只是用于加強基本絕緣安全工器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觸電壓、跨步電壓、泄漏電流電弧對操作人員的傷害,不能用輔助絕緣安全工器具直接接觸高壓設備帶電部分。如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膠墊等。
登高安全工器具:系指具有足夠機械強度,保證高處作業(yè)安全,提供登高必須的工作條件,防止意外墜落,減輕墜落傷害的工器具。
個人安全防護用具:系指為防止觸電、墜落、打擊、電弧、灼傷、中毒、腐蝕、窒息等人身傷害;或者避免、減輕人身職業(yè)健康危害,由作業(yè)人員個人佩戴、穿著或使用的裝備或用具。
安全圍欄(安全網(wǎng)):系指用于設置明顯的安全作業(yè)區(qū)域,隔離危險區(qū)域,防止作業(yè)人員超越安全作業(yè)區(qū)、誤入危險區(qū)域的工器具。
二、安全工器具管理中各級人員的職責
2.1 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第一責任人,必須保證安全生產(chǎn)的必要投入,足額配置滿足安全生產(chǎn)基本要求的安全工器具。
2.2 安全監(jiān)察部門是本企業(yè)范圍內安全工器具全過程管理的歸口監(jiān)督部門,監(jiān)督各級各部門對安全工器具的招標、購買、配置和補充工作。
2.3 修試部門是本企業(yè)安全工器具試驗歸口單位和試驗技術監(jiān)督單位。
2.4 各級安全監(jiān)督人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使用。
三、電力安全工器具配置標準
3.1 各單位按照《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電力行業(yè)標準)、國家標準《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guī)則》(gb11651-89)規(guī)定和貴州電網(wǎng)公司電安生[2003]19號文件《變電站安全工器具、標識牌基本配置要求》的規(guī)定,根據(jù)電力生產(chǎn)場所中人員、設備設施以及勞動環(huán)境、勞動條件配備具有相應安全防護性能的安全工器具。
3.2 安全工器具的材質、式樣、標識和顏色必須符合南方電網(wǎng)和本單位的有關要求,滿足崗位工種操作安全的要求(10kv--綠色、35kv-黃色、110kv-紅色、220kv-藍色、500kv-白色)。
3.3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種類、數(shù)量不足時應及時更新、補充。
3.4 凡是從事多種作業(yè)或在多種勞動環(huán)境中作業(yè)的人員,應按其主要作業(yè)的工種和勞動環(huán)境配備安全工器具。
3.5 生產(chǎn)管理、調度、保衛(wèi)、安全檢查以及實習、外來參觀者等有關人員,應根據(jù)其需要進入的電力生產(chǎn)區(qū)域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
3.6 外來施工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電力生產(chǎn)區(qū)域內作業(yè),施工管理單位(發(fā)包方)應監(jiān)督施工方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相應安全工器具。
四、電力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4.1 保管人員應了解、熟悉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的性能,嚴格按照出廠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要求、存放標準進行保管。
4.2 電力安全工器具應分類列冊登記,記錄編號、規(guī)格、制造廠、出廠日期、試驗檢驗情況等內容,帳、卡、物一致。檢查記錄、試驗報告、出廠說明及有關技術資料均應妥善保存,以備核查。
4.3 電力安全工器具應分類編號,定置存放,存放處應設有標志和定置擺放圖。電力安全工器具的編號應與存放處編號一致,對號入座,同一班組的同類型電力安全工器具編號不得重復。
4.4 定期試驗的安全工器具應貼有統(tǒng)一格式的試驗合格標簽,不宜貼標簽的應將試驗合格標簽張貼在存放處明顯位置。標簽應按照《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使用不干膠或掛牌制成的標志牌。
4.5 安全工器具應分類放置在對應標志、編號的位置。房間內必須設有統(tǒng)一格式的安全工器具清冊、外觀檢查和定期試驗記錄表。
4.6 經(jīng)檢驗不合格的、有效期已過的、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異常暫停使用的、報廢的安全工器具嚴禁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存放同一房間,嚴禁繼續(xù)使用。
4.7 對檢查、試驗有缺陷、故障的安全工器具,在不影響使用性能和技術參數(shù)前提下,可由使用單位自行維修,否則應送生產(chǎn)廠家修理。檢修或更換關鍵零部件的,應重新檢驗確認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4.8 運輸過程中應將絕緣工器具裝在專用的護套或工具箱內,防止受潮、污損。
4.9 工作車輛回場后,絕緣工具必須放回專用工具房保管,進行干燥處理,禁止滯留車上過夜。
第6篇 市電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為保證職工在生產(chǎn)活動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fā)生,加強安全工器具的規(guī)范管理,參照各類標準及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規(guī)范了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使用、報廢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
1、3本規(guī)定適用于市電力公司下屬發(fā)、供電、基建、修追、試驗等單位(含多經(jīng),農(nóng)電及外來施工隊伍等),各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管理細則。
2. 安全工器具分類
2.1電氣絕緣器具
絕緣工器具包括:高壓驗電器、高壓絕緣棒、絕緣鞋(靴).絕緣手套、絕緣墊、絕緣夾鉗、絕緣臺,絕緣罩,絕緣擋板、攜帶型接地線等。
2.2安全防護器具
防護器具包括:防護眼鏡,安全帽、安全帶、腰繩、絕緣布、耐酸工作服、耐酸手套,防毒面具,防護面罩、臨時遮攔、遮攔繩(網(wǎng))等。以及登高用梯子、腳扣、踩板等。
2.3安全標示牌
安全標示牌包括:設備標示牌、各種警告牌、拉線護套、警示標志等。
3. 管理規(guī)定
3.1市電力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是管理全公司安全工器具的歸口部門,負責制定管理規(guī)定、制度,監(jiān)督、檢查所屬單位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規(guī)定,對執(zhí)行規(guī)定和制度的情況可分別給予處罰和獎勵。
3.2各單位應制定安全工器具的管理細則,明確管理分工、責任和工作接口,實施全過程管理。
3.3各單位安監(jiān)部門是管理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3口部門,安監(jiān)部門設專責人(或兼職),負責安全工器具的具體管理工作.
3.4安監(jiān)部門及其專責人的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每年的“安措”計劃,報有關領導及職能部門批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完成率達100%。根據(jù)計劃進行安全工器具的選型、選廠,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具的試驗、保管、使用和報廢。
3.5應指定本單位各類安全工具的電氣、機械試驗部門,統(tǒng)一安排、管理試驗工作。要完善試驗手段,滿足試驗要求。
3.6購置安全工具的資金按照《安全生產(chǎn)工作規(guī)定》,每年從更新改造或其他生產(chǎn)費用中提取,并優(yōu)先予以安排。
3.7車間(班組、隊)管理職責
3.7.1車間(班組、隊)應制定安全工具管理職責、分工和二作標準。
3.7.2安全員是管理安全工器具的專責人,負責制定、申報安全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等計劃;組織、監(jiān)督檢查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保管、使用等工作。
3.7.3車間(班組、隊)應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并抄報各單位安監(jiān)部門。
3.7.4班組公用安全工器具設專人保管,個人工具自行保管。使用前按照規(guī)定對工具進行檢查,無異常方可使用。
3.8工作考核
3.8. 1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及管理細則應明確分工。責任、工作接口和標準,有關人員必須以規(guī)定及細則為準工作到位.
3.8.2安全工器具管理哪個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問題,考核對應責任人和責任部門。
4. 安全工器具的購置
4.1安全工器具的購置應由各單位安監(jiān)部門以及各車間(班組.隊)安監(jiān)人員進行調研和經(jīng)濟、技術比較后確定廠家、型號,按規(guī)定的渠道訂貨。
4.2購置安全工器具必須是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質量監(jiān)督檢驗測試中心”或省級以上安全生產(chǎn)管理監(jiān)督部門公布認定合格的產(chǎn)品。所購產(chǎn)品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1)重慶市電力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網(wǎng)證。
(2)產(chǎn)品許可證
(3)產(chǎn)品的檢測報告或鑒定合格證書
(4)出廠試驗合格證
(5)產(chǎn)品的使用說明書
新購進的產(chǎn)品到貨后,需經(jīng)安監(jiān)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
5. 安全工器具的配置
5.1安全工器具的配置由各單位安監(jiān)部門負責統(tǒng)一安排計劃。
5.2各車間(班組。隊)安監(jiān)員負責本部門安全工器具的申報配置計劃,領用、發(fā)放.建檔建卡等工作.
5.3安全工器具根據(jù)各單位實際情況配置,可參考附表一、二。檢修班組安全工器具配置由各單位自定,但必須能夠滿足檢修工作及事故搶修時的需要。
6.安全工器具的試驗
6.1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的試驗責任部門,應按照標準進行安全工器具的試驗工作。各車間安全員應按照工具試驗周期規(guī)定,安排到指定部門進行本車間的工具試驗。試驗標準以《安規(guī)》規(guī)定為準。
6.2安全工器具經(jīng)試驗合格后,必須及時貼上“試驗合格證”標簽,試驗合格證上必須有試驗人員簽字及下次試驗時間(按照《電力生產(chǎn)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范手冊》制作“試驗合格證”標簽)。對能夠分拆開的器具,必須在能夠分拆開的每一個部件上貼“試驗合格證”。每件工具均要有試驗報告(一式兩份),一份交使用部門保管,一份由試驗部門存檔,試驗報告保存兩個試驗周期。
6,3使用中或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試驗合格,未經(jīng)試驗及超過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禁止使用。
7.使用與管理
7.1通則
7.1.1安全工器具必須有本單位統(tǒng)一規(guī)定的設備名稱、編號。
7.1.2安全工器具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不合格或有異常者嚴禁使用。
7.1.3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干燥通風和溫度適宜的櫥柜內或構架上,按編號定位存放,妥善保管。安全工器具不得移作它用。
7.1.4橡膠制成的絕緣工具,應放在避光的櫥柜內,橡膠層間應撒上滑石粉。絕緣工器具不能與金屬、注油工具混放保管或運輸。
7.1.5防毒面具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和存放要求管理,并做好登記。
7.1.6各車間、班組、站、隊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建立健全管理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齊全,專人保管、登記注冊,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試驗檢查記錄。安全上器具應隨班交接,對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由車間安全員負責報廢、銷毀(報廢的接地線等含有有色金屬的工具必須按照物資管理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做好記錄。
7.1.7班組每月對安全工具外觀。試驗合格證標簽等)檢查一次,安全員參加;車間對所轄班組安全工器具,每季度檢查一次,抽查率達到30%,由車間領導、安監(jiān)員負責檢查;各廠(局)每半年對各車間進行抽查,抽查串
不底于10%,所有檢查均要做好記錄。
7. 1.8安全工器具應時刻處于完好的備用狀態(tài),使用后應妥善保管。未經(jīng)本單位負責人或安監(jiān)人員的許可,班組不得將安全工器具轉借外單位及個人使用.
7.2常用安全王器具的使用
7.2.1安全帽的使用
7.2.1.1安全帽的使用期,從產(chǎn)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計算:植物枝條編織帽,不超過兩年;玻璃鋼(維綸鋼)不超過三年半。
7.2. 1.2每頂安全帽應有以下四項永久性標志:
{1)制造廠名稱、商標、型號;
(2)制造年、月;
(3)生產(chǎn)合格證和檢驗證;
(4)生產(chǎn)許可證編號。
7.2.1.3安全帽必須按規(guī)定顏色使用:管理人員紅色,檢修人員藍色、運行人員黃色、參觀人員白色。
7.2. 1.4安全帽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有裂紋、損傷,帽扣是否完整。
7.2.2安全帶、繩使用
7.2.2.1安全帶、繩的使用材料,必須是錦綸、維綸、蠶絲料,電工圍桿帶可用黃牛革,金屬配件用普通碳素鋼或鋁合金鋼.
7.2.2.2安全帶金屬配件上應打上制造廠的代號;帶體上應縫上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檢驗證。
7.2.2.3合格證上應注明:產(chǎn)品名稱、生產(chǎn)年月、拉力試驗450ksf,沖擊重量100ks,制造廠名,檢驗人員姓名等。
7.2.2.4安全帶使用期一般3至5年,發(fā)現(xiàn)異常應提前報廢。
7.2.2.5使用中的安全帶,必須完整(帶、扣、環(huán),繩),無破損,扣環(huán)牢固可靠,每半年進行一次拉力預防性試驗(按《安規(guī)》試驗標準),有審驗合格證方可使用。
7.2.2.6安全帶、繩合格標準:
(1)組件
完整.無短缺,無傷殘破損;
(2)繩索紡織帶無脆裂、斷股或扭結;
(3)金屬配件無裂紋,主要扣環(huán)無焊接,無銹蝕;
(4)掛鉤的鉤舌咬口子整不錯位,保險裝置完整可靠,
(5)鉚釘無明顯偏位,表面子整無毛刺。
7.2.3驗電器的使用
7.2.3.1高壓驗電器一般由兩部分組成,絕緣部分(含手握部分)和驗電部分(俗稱驗電器頭)。絕緣部分要保持于凈、于燥、連接牢固;驗電器頭本身是一個導體,要保持可靠有效,防碰防摔,要與絕緣部分連接牢固。使用中必須保持最短有效絕緣長度。
7.2.3.2驗電器內的電池,要定期檢查是否失效,以便隨時更換.
7.2.3.3驗電器按規(guī)定進行試驗,110千伏及以上絕緣部分試驗電壓可參照絕緣棒交流耐壓標準。
7.2.4接地線的使用
7.2.4.1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符合短路電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長度應滿足工作現(xiàn)場需要;接地線必須有透明絕緣外護層,護層厚度大于1毫米.
7.2.4.2接地線無毛刺、卡子無銹蝕、無損壞,整組有編號,有專用存放柜,存放位置編號與地線本身編號一致。盤繞長度一致,懸掛整齊.
7.2.4.3接地線應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接地線是否有斷股散股,接地線夾是否松動、損壞等并有記錄。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接地線經(jīng)受短路后,根據(jù)短路電流的大小和外觀檢驗判斷是否還能使用,一般應予以,報廢。
7.2.4.4線路應有接地和短路導線構成的成套接地線。如利用鐵塔接地時,允許每項個別接地,但鐵塔與接地線連接部分應清除油漆,接觸良好。
7.2.4.5帶接地操作棒的接地線,絕緣部分要按照《攜帶型短路接地線技術標準》規(guī)定做相應的試驗。
7.2.5安全遮(圍)攔網(wǎng)、繩的使用遮攔繩、網(wǎng)保持完整、清潔無污垢,成捆整齊存放在安全工器具柜內,不得嚴重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位松脫等;遮欄桿外觀醒目,無彎曲,無銹蝕,排放整齊.
7.2.6腳扣的使用
7.2.6.1金屬母材及焊縫無任何裂紋及可目測到的變形。
7.2.6.2橡膠防滑塊(套)完好,無裂損或嚴重變形。
7.2.6.3皮(腳)帶完好,無霉變、裂縫或嚴重變形。
7.2.6.4腳扣應放在工具櫥或工具架上,整齊擺放,保持干燥和清潔(不得與油質物品雜放)。
8. 附則
8.1本規(guī)定在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有問題或有改進和完善的方案請及時報市電力公司安監(jiān)部。
8.2本規(guī)定中內容如有與上級規(guī)程、規(guī)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guī)程、規(guī)定為準。
8.3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市電力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
8.4帶電作業(yè)工具和帶電作業(yè)車的管理不在此規(guī)定的管理范圍
第7篇 安全工器具管理使用技術措施范本
為了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技能教育,普及安全生產(chǎn)知識,我們根據(jù)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和相關資料,編寫了電業(yè)安全技術教育--《電力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具的使用與保管》一書。書中對電力系統(tǒng)生產(chǎn)中常用的安全用具及防護用具的使用和保管、檢查與試驗等做了較為詳盡的介紹,希望該書能對提高職工的技能素質有所幫助。
一章 安全用具概述
在電力系統(tǒng)中,根據(jù)各專業(yè)和工種的不同,我們要經(jīng)常從事不同的工作和進行不同的操作,為了保證工作過程中不發(fā)生人身和設備事故,我們必須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如:電氣設備的倒閘操作,在停電或不停電的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線路檢修等工作都離不開安全防護用具,正確使用和管理安全用具,是杜絕工作人員觸電、高空墜落、電弧灼傷等工傷事故發(fā)生的一項重要措施,下面我們僅對一些常用的安全用具進行介紹。我們在從事電力生產(chǎn)過程中常用的安全用具可分為絕緣安全用具和防護安全用具兩類。
一、絕緣安全用具
絕緣安全用具又分為基本安全用具和輔助安全用具,基本安全用具是指絕緣強度大,能長時間承受工作電壓的安全用具,它一般用于直接操作帶電設備或接觸帶電體進行某些特定的工作。屬于這一類的安全用具,一般包括絕緣桿、高壓驗電器、絕緣隔板等。輔助安全用具是指那些絕緣強度不足以承受電氣設備或導體的工作電壓,只能用于加強基本安全用具的保安作用。屬于這一類的安全用具一般指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鞋、絕緣墊、絕緣臺等。輔助安全用具不能直接接觸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一般用來防止設備外殼帶電時的接觸電壓,高壓接地時跨步電壓等異常情況下對人身產(chǎn)生的傷害。
二、安全防護用具
安全防護用具是指那些本身沒有絕緣性能,但可以保護工作人員不發(fā)生傷害的用具,如接地線、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等。此外,登高用的梯子、腳爬、防毒用具等也屬于安全防護用具。
總結長期的電力安全生產(chǎn)經(jīng)驗,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安全用具,是保證現(xiàn)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那么,怎樣對不同的安全用具正確使用和保管呢
第二章 基本安全用具的使用
第一節(jié) 絕緣桿
絕緣桿包括絕緣棒、絕緣操作桿、另克棒。另克棒主要用來接通或斷開跌落保險開關。絕緣桿主要用于安裝和拆除臨時接地線以及帶電測量和試驗等工作。絕緣桿、操作桿、另克棒由工作部分、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組成。工作部分一般由金屬或具有較大機械強度的絕緣材料制成,一般不宜過長,在滿足工作需要的情況下,長度不宜超過5-8mm,以免過長時操作發(fā)生相間或接地短路。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一般是由環(huán)氧樹脂管制成,絕緣桿的桿身要求光潔、無裂紋或硬傷,其長度根據(jù)工作需要、電壓等級和使用場所而定。為了便于攜帶和保管,絕緣桿一般分段制作組裝,每段端頭用螺絲或卡扣等方式連接。
一、使用和保管:
1、使用絕緣桿時,操作人應戴絕緣手套,雷雨天或接地網(wǎng)不合格時還應穿絕緣靴,以加強絕緣桿的保安作用。
2、下雨、下雪天用絕緣桿在高壓回路上工作,還應使用帶防雨罩的絕緣桿。
3、使用絕緣桿工作時,操作人應選擇好合適的站立位置,保證工作對象在移動過程中與相臨帶電體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4、使用絕緣桿裝拆地線等較重的物體時,應注意絕緣桿受力角度,以免絕緣桿損壞或絕緣桿所挑物件失控落下,造成人員和設備損傷。
5、使用絕緣桿前,應檢查其外表干凈、干燥、無明顯損傷,不應沾有油物、水、泥等雜物。使用后要把絕緣桿清擦干凈,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以免受潮。
6、絕緣桿應保存在干燥的室內,并有固定的位置,不能與其它物品混雜存放。
7、超試驗周期的絕緣桿禁止使用。
二、檢查與試驗
1、建立專用的試驗記錄本。
2、絕緣桿每三個月檢查一次,檢查其表面無裂紋、機械損傷,聯(lián)結部件使用靈活可靠。
3、絕緣桿每年必須試驗一次,試驗項目及標準按《安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高壓驗電器
高壓驗電器是檢驗正常情況下帶高電壓的部位是否有電的一種專用安全用具,高壓驗電器經(jīng)過多年的發(fā)展,回轉驗電器和具有聲光信號的驗電器,現(xiàn)在已普遍在現(xiàn)場使用,與過去的驗電棒、氖燈驗電器相比具有攜帶方便、靈敏度高、選擇性強、信號指示鮮明、操作方便等優(yōu)點,廣泛用于高壓交流系統(tǒng)驗電。
一、回轉驗電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使用前,按被測設備的電壓等級,選擇合適電壓等級的驗電器。
2、由于6-10kv設備相間及對地距離較小,為避免驗電時發(fā)生相間或接地短路,回轉驗電器不適應于6-10kv電壓等級設備的驗電。
3、觀察回轉指示器葉片有無脫軸現(xiàn)象(脫軸者不準使用),然后將回轉指示器握在手中輕輕搖晃,其葉片應有擺動。
4、把檢驗過的回轉指示器安裝在對應的絕緣桿上,并將回轉指示器表面擦拭干凈,然后調整驗電器頭到合適的角度,以便操作人使用觀察方便。
5、將驗電器桿身全部拉伸開,操作人手握驗電器護環(huán)以下的部位,不準超過護環(huán),逐漸靠近被測設備,一旦指示葉片開始均勻轉動,即表明該設備有電,否則設備無電。
6、在已停電設備上驗電前,應先在同一電壓等級的有電設備上試驗,檢查驗電器指示正常。
7、當電纜回路或電容器上有剩余電荷時,回轉指示器葉輪僅短時緩慢轉動幾圈后便自行停轉。
8、每次使用完畢,應收縮驗電器桿身及時取下回轉指示器,并將表面塵埃擦凈后放入包裝袋,存放在干燥處。
9、回轉指示器應妥善保管,不得強烈震動或沖擊,也不準擅自拆裝調整。
10、為保證使用安全,每半年一次電氣試驗,并登記記錄。
11、超過試驗周期的驗電器禁止使用。
12、操作過程中操作人應按《安規(guī)》要求保持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二、聲光式驗電器原理及使用
1、聲光式驗電器結構
聲光式驗電器由驗電接觸頭、測試電路、電源、報警信號、試驗開關等部分組成。
2、聲光式驗電器接觸頭工作原理
驗電接觸頭接觸到被試部位后,被測試部分的電信號傳送到測試電路,經(jīng)測試電路判斷,被測試部分有電時驗電器發(fā)出音響和燈光閃爍信號報警,無電時沒有任何信號指示。為檢查指示器工作是否正常,設有一試驗開關,按下后能發(fā)出音響和燈光信號,表示指示器工作正常。
3、聲光式驗電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使用聲光指示的驗電器的方法及注意事項,與使用回轉驗電器除試驗方式外,其它方面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驗電前要按下試驗按扭觀察驗電器頭的聲光指示是否正常。聲光式驗電器可用于6~10kv及以上交流系統(tǒng)驗電。
4、聲光式驗電器指示不正常原因及處理方法:
象 征 處 理 方 法
--------------
電源接觸不良 調整接觸部位
電池能量耗盡 更換電池
內部元件故障 更換驗電頭
第三節(jié) 低壓驗電器
低壓驗電器又稱試電筆或電筆,它的工作范圍是在100v-500v之間,氖管燈光亮時表明被測電器或線路帶電,也可以用來區(qū)分火(相)線和地(中性)線,此外還可用它區(qū)分交、直流電,當氖管燈泡兩極附近都發(fā)亮時,被測體帶交流電,當氖管燈泡一個電極發(fā)亮時,被測體帶直流電。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使用時,手拿驗電筆,用一個手指觸及筆桿上的金屬部分,金屬筆尖頂端接觸被檢查的測試部位,如果氖管發(fā)亮則表明測試部位帶電,并且氖管愈亮,說明電壓愈高。
2、低壓驗電筆在使用前要確知有電的地方進行試驗,以證明驗電筆確實工作正常。
3、陽光照射下或光線強烈時,氖管發(fā)光指示不易看清,應注意觀察或遮擋光線照射。
4、驗電時人體與大地絕緣良好時,被測體即使有電,氖管也可能不發(fā)光。
5、低壓驗電筆只能在500v以下使用,禁止在高壓回路上使用。
6、驗電時要防止造成相間短路,以防電弧灼傷。
第四節(jié) 絕緣夾鉗
絕緣夾鉗是用來安裝和拆卸高壓熔斷器或執(zhí)行其它類似工作的安全工具,主要用于35kv及以上電壓等級。
絕緣夾鉗由工作鉗口,絕緣部分是握手部分組成。
一、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項:
1、不允許用絕緣夾鉗裝地線,以免在操作時,由于接地線在空中擺動造成接地短路和觸電事故。
2、在下雨天氣只能使用專用的防雨絕緣夾鉗。
3、操作人員工作時,應戴護目眼鏡、絕緣手套、穿絕緣靴(鞋)或站在絕級臺(墊)上,手握絕緣夾鉗要精力集中并保持身體平衡,同時注意保持人身各部位與帶電部位的安全距離。
4、絕緣夾鉗要存放在專用的箱子或柜子里,以防受潮或損壞。
二、試驗與檢查:
絕緣夾鉗應每年試驗一次,其耐壓標準按《安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并登記記錄。
第三章 輔助安全用具的使用
第一節(jié) 絕緣手套
絕緣手套是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操作時使用的輔助安全用具,如用來操作高壓隔離開關、高壓跌落開關、裝拆接地線、在高壓回路上驗電等工作。在低壓交直流回路上帶電工作,絕級手套也可以作為基本用具使用。
絕緣手套用特殊種橡膠制成,其試驗耐壓分為12kv和5kv兩種,12kv絕緣手套可作為1kv以上電壓的輔助安全用具及1kv以下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5kv絕緣手套可作為1kv以下電壓的輔助安全用具,在250v以下時作為基本用具,禁止在1kv以上的電壓等級作為基本用具。
一、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項:
1、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查看表面有無損傷、磨損、破漏、劃痕等。如有砂眼漏氣情況,禁止使用。檢查方法是,手套內部進入空氣后,將手套朝手指方向卷曲,并保持密閉,當卷到一定程度時,內部空氣因體積壓縮壓力增大,手指膨脹,細心觀察有無漏氣,漏氣的絕緣手套不得使用。
2、使用絕緣手套,不能抓拿表面尖利、帶電刺的物品,以免損傷絕緣手套。
3、絕緣手套使用后應將沾在手套表面的臟污擦凈、晾干。
4、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干燥、陰涼、通風的地方,并倒置在指形支架或存放在專用的柜內,絕緣手套上不得堆壓任何物品。
5、絕級手套不準與油脂、溶劑接觸、合格與不合格的手套不得混放一處,以免使用時造成混亂。
6、絕緣手套每半年試驗一次,試驗標準按《安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并登記記錄,超試驗周期的手套不準使用。
二、使用絕緣手套常見的錯誤:
1、不做漏氣檢查,不作外部檢查。
2、一只手戴絕緣手套或時戴時不戴。
3、把絕緣手套纏繞在隔離開關操作把手或絕緣桿上,手抓絕緣手套操作。
4、絕緣手套表面嚴重臟污也不清擦。
5、用后亂放,也不做清擦。
6、試驗標簽脫落或超過試驗周期仍使用。
第二節(jié) 絕緣靴
絕比靴的作用是人體與地面保持絕緣,是高壓操作時使用人用來與大地保持絕緣的輔助安全用具,可以作為防跨步電壓的基本安全用具。常用的絕緣靴,37-41號靴筒高230毫米,41-43號靴筒高250毫米。
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項:
1、絕緣靴不得當作雨鞋或作其它用,一般膠靴也不能代替絕緣靴使用。
2、絕緣靴在每次使用前應進行外部檢查,表面應無損傷、磨損、破漏、劃痕等,有破漏、砂眼的絕緣禁止使用。
3、為方便操作人員使用,現(xiàn)場應配大號、中號絕緣靴各兩雙。
4、存放在干燥、陰涼的專用柜內,其上不得放壓任何物品。
5、不得與油脂、溶劑接觸,合格與不合格的絕緣靴不準混放,以免使用時拿錯。
6、每半年對絕緣靴試驗一次,試驗標準按《安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并登記記錄,不合格的絕緣靴應及時收回。
7、超試驗期的絕緣靴禁止使用。
第四章 防護安全用具的使用
為了保證電力工人在生產(chǎn)中的安全與健康,除在作業(yè)中使用基本安全用具和輔助安全用具以外,還必須使用必要的防護安全用具,如安全帶、安全帽、防毒用具、護目鏡等,這些防用具是防護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高空墜落,物體打擊、電弧灼傷、人員中毒、有毒氣體中毒等傷害事故的有效措施,是其它安全用具所不能取代的。
第一節(jié) 安全帶
安全帶是高空作業(yè)人員預防高空墜落傷亡事故的防護用具,在高空從事安裝、檢修、施工等作業(yè)時,為預防作業(yè)人員從高空墜落,必須使用安全帶予以保護。
安全帶是由帶子、繩子和金屬器件組成的,根據(jù)現(xiàn)場作業(yè)性質的不同,所用的安全帶結構形式也有所不同,常用有圍桿作業(yè)安全帶,懸掛安全帶。圍桿作業(yè)安全帶適用于一般電工、通信外線工等桿上作業(yè),懸掛作業(yè)安全帶適用于安裝、建筑等作業(yè)。
安全帶和所用保護繩是用錦綸、維尼綸等高強度材料制作,電工圍桿帶可用優(yōu)質黃牛皮制作,金屬配件是碳素鋼或鋁合金制作。安全帶的破斷強度必須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帶破斷拉力標準。
一、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項:
1、安全帶使用前,作一次外觀全面檢查,如發(fā)現(xiàn)破損、傷痕、金屬配件變形、裂紋時,不準再次使用,平時每一個月進行一次外觀檢查。
2、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或水平栓掛。高掛低用就是將安全帶的保護繩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水平栓掛就是使用單腰帶時,將安全帶系系在腰部,保護繩掛鉤和帶同一水平的位置,人和掛鉤保持差不多等于繩長的距離,禁止低掛高用,并應將活梁卡子系好。
3、安全帶上的各種附件不得任意拆除或不用,更換新保護繩時要有加強套,安全帶的正常使用期限為3-5年,發(fā)現(xiàn)損傷應提前報廢換新。
4、安全帶使用和保存時,應避免接觸高溫、明火和酸等腐蝕性物質,避免與堅硬、銳利的物體混放。
5、安全帶可以放入溫度較低的溫水中,用肥皂、洗衣粉水輕輕擦洗,再用清水漂洗干凈然后涼干,不允許浸入高溫熱水中,以及在陽光下曝曬或用火烤。
6、安全帶試驗周期為半年,試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安全帶常用的使用錯誤:
1、使用前不對安全帶作檢查。
2、帶著安全帶,作業(yè)時不用,或剛工作時使用,變換位置后又不再使用。
3、使用的安全帶缺少一些附件或有局部損傷。
4、沒有按規(guī)定每半年做試驗仍在使用。
第二節(jié) 安全繩
安全繩是高空作業(yè)時必備的人身安全保護用品,通常與護腰式安全帶配合使用。廣泛用于線路高空作業(yè),常用的安全繩有2米、3米、5米三種。
一、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項:
1、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凡連接鐵件有裂紋、變形、銷扣失靈、安全繩斷股者,均不得使用。
2、使用的安全繩必須按規(guī)程進行定期靜荷試驗,并有合格標志。
3、安全繩應高掛低用,如果高處無掛設位置,可掛在等高處,不得低掛高用。
4、綁扎安全繩的有效長度,應根據(jù)工作性質和離地高度而定,一般為3-4米,綁扎安全繩的有效長度必須小于對地高度,以便起到人身保護作用。如果在500kv線路上作業(yè),由于瓷瓶串很長,可以將安全繩接長使用。
5、安全繩切忌接觸高溫、明火和酸類物質,以及有銳利尖角的物質。
二、安全繩的試驗
安全繩的試驗周期為半年,試驗靜拉力為2205牛頓、保持5分鐘。
第三節(jié) 安全帽
安全帽是用來保護使用者頭部或減緩外來物體沖擊傷害的個人防護用品,在工作現(xiàn)場佩帶安全帽可以預防或減緩高空墜落物體對人員頭部的傷害,在高空作業(yè)現(xiàn)場的人員,為防止工作時人員與工具器材及構架相互碰撞而頭部受傷,或桿塔、構架上工作人員失落的工具、材料擊傷地面人員。因此,無論高空作業(yè)人員或配合人員都就應戴安全帽。
一、防護原理:
1、使沖擊力傳遞分布在頭蓋骨的整個面積上,避免打擊一點。
2、頭與帽項的空間位置構成一個能量吸收系統(tǒng),可起到緩沖作用,因此可減輕或避免傷害。
二、安全帽結構:
帽殼、帽襯、下顎帶、吸汗帶、通氣孔組成。
三、使用安全帽注意事項:
1、使用完好無破損的安全帽。
2、系緊下頦帶,以防止工作過程中或外來物體打擊時脫落。
3、帽襯完好。帽襯破損后,一旦隨意外打擊時,帽襯失去或減少了吸收外部能量的作用,安全帽就不能很好的保護戴帽人。
4、所用的安全帽應符合國家的有關技術規(guī)定。
5、有問題的安全帽應及時更換。玻璃鋼及塑料安全帽的正常使用周期為2-4年.
第四節(jié) 腳爬
腳爬也稱腳扣是攀登電桿的主要工具,分為木桿用腳爬和水泥桿用腳爬兩種,木桿用腳爬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齒,以便登桿時刺入桿中達到防滑的作用,水泥桿用腳爬的半圓環(huán)和根部裝有橡膠套或橡膠墊來防滑。
腳爬可根據(jù)電桿的粗細不同,選擇大號或小號,使用腳爬登桿應經(jīng)過訓練,才能達到保護作用,使用不當也會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
使用腳爬注意事項:
1、使用前應作外觀檢查,檢查各部位是否有裂紋、腐蝕、開焊等現(xiàn)象。若有,不得使用。平常每月還應進行一次外表檢查。
2、登桿前,使用人應對腳爬做人體沖擊檢驗,方法是將腳爬系于電桿離地0.5米左右處,借人體重量猛力向下蹬踩,腳爬及腳套不應有變形及任何損壞后方可使用。
3、按電桿的直徑選擇腳爬大小,并且不準用繩子或電線代替腳扣綁扎鞋子。
4、腳爬不準隨意從桿上往下摔扔,作業(yè)前后應輕拿輕放,并妥善存放在工具柜內。
5、腳爬應按有關技術規(guī)定每年試驗一次。
第五節(jié) 推帶型接地線
當對高壓設備進行停電檢修或有其它工作時,為了防止檢修設備突然來電或鄰近帶電高壓設備產(chǎn)生的感應電壓對工作人員造成傷害,需要裝設接地線,停電設備上裝設接地線還可以起到放盡剩余電荷的作用。
一、攜帶型接地線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1、線夾:起到接地線與設備的連接作用,根據(jù)接地點載流部分的外型不同,也有多種專用線夾供選擇。
2、多股軟銅線,應承受工作地點通過的最大短路電流,同時應有一定的機械強度,因此規(guī)定短路接地線所用的多股軟銅線載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多股軟銅線載面的選擇應按接地線所用的系統(tǒng)短路容量而定,系統(tǒng)越大,短路電流越大,所選擇的接地線載面也越大。多股軟銅線套的絕緣塑料外套起保護作用。
3、接地端:起接地線與接地網(wǎng)的連接作用,一般是用螺絲堅固的。
二、裝拆順序:
裝拆接地線有嚴格的安全使用操作順序,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地端,后掛導體端,且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必須先拆導體端,后拆接地端。
三、使用和保管注意事項:
1、接地線的線卡或線夾應能與導體接觸良好,并有足夠的夾緊力,以防通過短路電流時,由于接觸不良而熔斷或因電動力的作用而脫落。
2、檢查接地銅線和三根短銅線的連接是否牢固。
3、裝拆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裝接地線之前必須驗電,操作人要戴絕緣手套和使用絕緣桿。雷雨天或接地網(wǎng)接地電阻不合格時,還應穿絕緣靴操作。
4、接地線每次使用前應進行詳細檢查,檢查螺絲是否松脫,銅線有無斷股,線夾是否好用等,損壞的接地線應及時修理或更換,不合格的接地線禁止使用。
5、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線夾固定在導線上,嚴禁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6、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地點,存放位置也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以免發(fā)生誤拆或漏拆接地線造成事故。
7、接地點和工作設備之間不允許連接刀閘或熔斷器,以防它們斷開時,工作地點失去接地,威脅檢修人員的安全。
8、接地線在通過一次短路電流后,一般應予報廢。
第六節(jié) 放電專用地線
放電專用地線是用于釋放已停電電氣設備上剩余電荷的專用地線,是已停電的電力電容器,電力電纜和高壓試驗工作前、結束后的設備放電專用地線。
放電專用接地線由單體地線、fd型絕緣桿組裝制成,通過絕緣桿前端有金屬部分與載有剩余電荷的導體接觸,使剩余電荷經(jīng)放電電阻、單體地線釋放,由于放電電阻的限流作用,防止了放電過程中產(chǎn)生強烈電火花造成設備表面燒傷的現(xiàn)象。
放電專用接地線使用注意事項:
1、禁止使用放電專用地線代替停電設備作保安性安全措施。
2、放電專用地線應與其它地線順序編號存放在安全具室或安全工具柜,使用時必須登記。放電專用地線使用后,電氣設備送電之前必須查明放電專用地線已收回。
3、放電專用地線是經(jīng)兆歐級的阻抗釋放電荷的,使用時應充分與載有電荷部分接觸。
4、放電專用地線絕緣桿按安全工具標準及周期試驗并登記管理,每次使用前應搖測絕緣桿內置電阻,其阻值應2.5mω至3.5mω。
5、不合格的放電專用接地線禁止使用。
第七節(jié) 梯子
梯子是工作現(xiàn)場常用的登高工具,分為直梯和人字梯兩種,直梯和人字梯又分為可伸縮型和固定長度型,一般用優(yōu)質木材、竹子、鋁合金及高強絕緣材料,如環(huán)氧樹脂等制成,直梯通常用于戶外登高作業(yè),人字梯通常用于室內登高作業(yè)。
木梯各構件所用的木質應符合gbj5-73《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的選材標準,木梯長度不應超過5m,梯梁截面不小于30ⅹ80mm,直梯踏板截面尺寸不小于40ⅹ50mm,木折梯踏截面尺寸不小于40ⅹ45mm,踏板間距離在275-300mm之間,最下一個踏板與兩梯底端距離均為275mm,寬度不小于300mm。
梯子的兩腳應有膠皮套之類的防滑材料,人字梯應在中間綁扎兩道防止自動滑開的防滑拉繩。
作業(yè)人員在梯子上正確的站立姿勢是:一只腳踏在踏板上,另一條腿跨入踏板上部第三格的空擋中,腳鉤著下一格踏板。
一、登梯作業(yè)注意事項:
1、為了避免梯子向背后翻倒,其梯身與地面之間的夾角不大于80°,為了避免梯子后滑,梯身與地面之間的夾角不得小于70°。
2、用梯子作業(yè)時一人在上工作,一人在下面扶穩(wěn)梯子,不許兩人上梯,不許帶人移動梯子,使用的梯子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3、伸縮調整長度后,要檢查防下滑鐵卡是否到位起作用,并系好防滑繩。人字梯使用時中間綁扎的防自動滑開的繩子要系好,人在上面時不準調整防滑繩長度。
4、在梯子上作業(yè)時,梯頂一般不應低于作業(yè)人員的腰部,或作業(yè)人員在距梯頂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作業(yè),以防朝后仰面摔倒。
5、登在人字上操作時,不能采取騎馬式站立,以防人字梯自動滑一昔造成失控摔傷。
6、在部分停電或不停電的作業(yè)環(huán)境下,應使用絕緣梯。
7、在設備區(qū)域中,距離運行設備較近時,梯子應由兩人平抬,不準一人肩扛梯子,以免人身觸電氣設備發(fā)生事故。
二 使用梯子常用的錯誤行為:
1、梯子太短,梯子放在椅子、木箱上進行工作。
2、梯子靠墻角度太大或太小。
3、人站在梯子最頂端工作。
4、人字梯無安全繩。
5、從事電氣工作不使用絕緣梯。
6、人騎在人字梯上工作。
7、人在梯上,下面的人移動梯子。
8、兩人同時登梯工作。
9、作用有損傷的梯子。
10、攜帶物品過大,抓扶不牢。
11、攜帶物品過重,加上人的重量后超過梯子的承載能力。
第八節(jié) 防毒用具
在有毒氣體的場所作業(yè)或進行工程搶修時,現(xiàn)場人員要有防中毒措施,佩帶防毒用具有能效地預防中毒事故的發(fā)生。常用的防毒用具分過濾式和隔離式兩大類。
過濾式防毒面具分為全面罩式和半面罩式兩種,主要有頭罩或面罩、導氣管、濾毒罐組成,隔離式防毒面具又劃分為自動式、送風式、自吸式,主要由面罩、導氣管、氣瓶組成,根據(jù)我們行業(yè)防毒用具的使用,僅對過濾式防毒面具進行介紹。
gb2890-82《過濾式防毒面具》規(guī)定,對防毒面具的性能和結構的基本要求:必須對有害所體、蒸氣和氣溶膠有足夠的防御能力,安全可靠,佩帶舒適,使用方便。
過濾式結構組裝及使用保存的技術要求:
防毒面具的部件組裝,必須嚴密、牢固、不易被損壞,保持良好的氣密。組件還應容易更換,更換后應保持原有性能。
1、頭、面罩與口鼻與面部密合良好,佩戴方便、合適、無明顯壓痛感。頭戴式面罩的系帶,應有足夠的彈性和強度,并能調節(jié)松緊。全面罩型應有通話裝置,以便在現(xiàn)場與其他人員聯(lián)系。
2、眼窗慶保持干凈,透明度良好。
3、呼吸氣閥與呼吸道暢通,啟動靈敏,閉鎖嚴密,在內外壓務平衡時,保持良好的密閉狀態(tài),呼吸氣閥應有保持裝置,以防使用時造成角度傾斜、閥片漏氣現(xiàn)象。
4、導氣管的長度以不防礙頭部活動為易,與濾毒罐的連接,應采用防毒面具專用圓螺紋,以保證結合部位的氣密性和連接強度。
5、濾毒罐的濾毒劑裝填均實,以免發(fā)生偏流現(xiàn)象。
6、濾毒劑要按廠家規(guī)定定期更換,以保證濾素性能。防素用具要按廠家規(guī)定試驗其有關性能。否則,不準使用。
7、防素用具有妥善保管,有防尖、防污染措施,不與堅硬物和化學藥物共同存放,使用前后進行外部檢查
第五章 安全用具的管理
變電站應設專用的安全用具室,并具備干燥、通風的使用條件,安全用具不應與其它用途的房間合用。
安全用具應有安全用具管理制度,實行定位、按編號存放,對配備的甩有安全用具登記造冊,以便于使用和管理。
班組的安全用具可設專用的柜子存放(帶電作業(yè)安全用具按有關規(guī)定管理),不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專柜專用。
無論變電站或班組的安全用具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定期試驗或檢查,對有問題的安全用具能修復的應及時維修,不能修復的應及時更換補充,有問題或報廢的安全用具不準與正常使用的安全用具混放一處,以免使用時拿錯用錯
第8篇 安全、電動、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安全、電動、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簡稱工器具)的管理職責、試驗、使用、檢查、保管、采購、報廢等內容。
1.2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各部門及外包施工單位。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2006《手持式電動工具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
dl 5009.1-9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力發(fā)電廠部分)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8]23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火電廠動力部分)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5]83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變電站和發(fā)電廠電氣部分)(試行)
國家電網(wǎng)安監(jiān)[2005]516號《國家電網(wǎng)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規(guī)定》(試行)
3 ?工器具的分類
3.1 ?安全工器具
3.1.1 ?絕緣安全工器具: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操作桿、高壓驗電器、驗電筆、接地線等。
3.1.2 ?一般防護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繩)、耐酸堿膠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過濾式防毒面具、正壓式消防空氣呼吸器、sf6氣體檢漏儀等。
3.1.3 ?登高作業(yè)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鋁合金梯、絕緣梯、軟梯)、腳扣、升降板(平臺)等。
3.1.4 ?安全圍欄(網(wǎng))、安全警告牌、設備標示牌。
3.2 ?電動工器具
3.2.1 ?手持式電動工具:電鉆、手槍鉆、沖擊鉆、電錘、手提砂輪機、角向磨光機、電動磨頭、手提切割機、電動坡口機等。
3.2.2 ?移動式電動機具:金屬切割機、交直流電焊機、小型空壓機、潛水泵、濾油機、移動式接線盤(包括漏電保護器)等。
3.3 ?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絲繩(套)、卸扣等。
4 ?管理職責
4.1 ?安全監(jiān)察部
4.1.1 ?安全監(jiān)察部是工器具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4.1.2 ?審查工器具生產(chǎn)廠方是否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產(chǎn)品許可證”、“產(chǎn)品鑒定證”和“入網(wǎng)證”,監(jiān)督工器具購置符合強制性安全標準。
4.1.3 ?監(jiān)督工器具是否按時、按標準定期檢查和試驗。
4.1.4 ?監(jiān)督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監(jiān)督外包施工單位現(xiàn)場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4.1.5 ?收集和反饋工器具的質量信息,監(jiān)督檢查工器具的報廢與處置工作。
4.1.6 ?每半年對各部門工器具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
4.2 ?計劃經(jīng)營部
4.2.1 ?按計劃要求采購,按質量要求進行入庫驗收(外觀檢查)并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合格后方可入庫或交使用部門,不合格的堅決予以退貨。
4.2.2 ?按要求對庫存的工器具做好保管、保養(yǎng)工作。
4.2.3 ?做好報廢工器具的回收處理工作。
4.3 ?工器具使用部門
4.3.1 ?各部門安全員
4.3.1.1 ?部門安全員是管理工器具的兼責人,負責本部門工器具的管理,制定本部門工器具的管理實施細則,建立本部門工器具臺帳。
4.3.1.2 ?安排本部門工器具定期檢查和試驗。
4.3.1.3 ?負責制定、申報本部門工器具的訂購、配置、報廢計劃。
4.3.1.4 ?負責檢查、監(jiān)督本部門、班組、個人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確使用。
4.3.1.5 ?每季度對本部門工器具進行抽查,并做好記錄;督促指導班組開展工器具的培訓工作。
4.3.2 ?班(值)組
4.3.2.1 ?各班組應指定專人負責公用工器具的管理,工器具管理員應按要求建立本班組的工器具臺帳,做到帳、卡、物相符,試驗報告和檢查記錄齊全;負責工器具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一般的外觀檢查、機構檢查、功能檢查等),防止工器具變形、銹蝕和損壞,確保使用前完好;發(fā)現(xiàn)不合格或超試驗周期的應另外存放,并設有不準使用的標志(見附錄d),停止使用。
4.3.2.2 ?? 運行(包括燃料運行)使用的工器具按值(班)移交的,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工器具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4.3.2.3 ?個人保管的工器具,由保管人負責外觀檢查。
4.3.2.4 ?每月對本班(值)組工器具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并對班組、部門、公司等檢查做好記錄。
4.3.2.5 ?班組安全員負責制訂、申報本班組工器具添置、更換或調換計劃,并報部門安全員。
5 ?工器具的試驗
5.1 ?工器具的保管人應根據(jù)附錄a中的要求進行日常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并配合部門安全員做好定期送交試驗工作。
5.2 ?絕緣手套、絕緣靴(鞋)、絕緣墊、絕緣操作桿、高壓驗電器、 接地線、手拉葫蘆、千斤頂、鋼絲繩、卸扣、腳扣、升降板、安全帶等安全工器具,統(tǒng)一委托舟山電力安全工器具檢測站進行定期試驗,試驗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應標有試驗合格標志。
5.3 ?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動機具的電氣絕緣試驗由所在部門的電氣班組負責試驗。
5.4 ?一般的外觀檢查、機構檢查和功能檢查由所在部門、班組負責實施。
5.5 ?新購置、經(jīng)檢修或更換過零部件的工器具必須經(jīng)檢查、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5.6 ?受損、受潮、不完整、不合格或超過試驗周期的工器具應停止使用,并送交部門安全員安排試驗。
5.7 ?自制的安全工器具及出了質量問題的同批安全工器具必須進行試驗。
6 ?工器具的使用和檢查
6.1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工器具,凡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確使用和操作方法的人員不準使用。
6.2 ?嚴禁使用不合格和超過試驗周期的工器具。
6.3 ?工器具使用中發(fā)現(xiàn)損壞,應停止使用。
6.4 ?工器具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安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和使用說明書及規(guī)范中的要求。
6.5 ?絕緣安全工器具使用前應擦拭干凈,使用時謹防接觸尖銳或油垢的物件,絕緣安全工器具使用后及時做好清潔干燥工作,并按定置要求存放。
6.6 ?手持式電動工具及移動式電動機具要接在漏電保護器后,使用前應檢查漏電保護器動作是否良好。
6.7 ?工器具發(fā)出或收回時,管理員必須進行一次常規(guī)檢查;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員也應進行常規(guī)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的不準使用,分開存放并立即向本部門安全員匯報,以便及時安排修復或更換。
6.8 ?絕緣手套
6.8.1 ?絕緣手套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6.8.1.1 ?手套的型號、規(guī)格、生產(chǎn)廠家等標記清晰、完整。
6.8.1.2 ?手套表面必須平滑,內外應無針孔、疵點、裂縫、砂眼、雜質、修剪損傷、夾緊痕跡、粘連、發(fā)脆等各種明顯缺陷和明顯的波紋及明顯的鑄模痕跡。
6.8.1.3 ?吹鼓手套,由袖口向手指方向滾至手腕,滾卷過程中未卷部分應無漏氣現(xiàn)象。
6.8.2 ?使用絕緣手套時應將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口內。
6.8.3 ?使用絕緣安全工器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6.8.4 ?使用金屬外殼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6.9 ?絕緣靴(鞋)
6.9.1 ?絕緣靴(鞋)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6.9.1.1 ?靴(鞋)面或靴(鞋)底有標準號,有絕緣標志、安監(jiān)證和耐電壓數(shù)值。
6.9.1.2 ?絕緣靴(鞋)宜用平跟,外底應有防滑花紋、靴(鞋)底(跟)磨損不超過1/2。
6.9.1.3 ?絕緣靴(鞋)應無破損,靴(鞋)底防滑齒磨平、外底磨透露出絕緣層者為不合格。
6.9.2 ?使用絕緣靴時,應將褲管套入靴內,并避免接觸尖銳的物體,避免接觸高溫或腐蝕性物質,防止受到損傷。
6.9.3 ?雷雨天氣或一次系統(tǒng)有接地時,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應穿絕緣靴。
6.9.4 ?嚴禁將絕緣靴挪作它用。
6.10 ?絕緣墊
6.10.1 ?絕緣墊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6.10.1.1 ?帶電作業(yè)用絕緣墊應有明顯的雙三角符號、等級和制造廠標識;普通絕緣膠墊應有明顯等級和制造標識。
6.10.1.2 ?上下表面應不存在有害的不規(guī)則性,如小孔、裂縫、局部隆起、切口、夾雜導電異物、拆縫、空隙、凹凸波紋及鑄造標志等。
第9篇 手持電動工器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xx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電動工具的管理內容和考核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xx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3? 術語和定義
3.1手持式電動工具:是指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手持操作或可以手動移動的專用工器具。主要有:
電鉆、沖擊電鉆、電錘、電動磨光機、手提砂輪、角向砂輪、電動割刀、電烙鐵、行燈(手提照明電燈)和行燈變壓器、移動式碘鎢燈架、多功能電源線盤、電動吹塵器、電吹風等。
3.2電動工具按觸電保護分類:
3.2.1ⅰ類工具:
指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時不成為帶電導體。
3.2.2 ⅱ類工具:
指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安裝條件的措施。
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3.2.3 ⅲ類工具:
是指工具在防止觸電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chǎn)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 職責
4.1安全監(jiān)察部負責電動工器具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
4.2? 使用部門負責所用電動工器具的安全管理,對其職工安全正確使用電動工器具負責。
4.3 物資部負責購置經(jīng)國家檢驗部門認可、符合國家或專業(yè)標準、并有安全許可證和附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制造廠、絕緣等級的合格產(chǎn)品。嚴禁擅自采購不合格產(chǎn)品.
第10篇 安全工器具及電動工器具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特制定生產(chǎn)現(xiàn)場安全工器具使用和管理規(guī)定,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第二章?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第二條? 安全工器具應放在專用安全工具柜中的固定地點。
第三條? 絕緣用具應編號,按《安規(guī)》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
第四條? 各種標示牌,遮欄應排列整齊,根據(jù)所需數(shù)量備足。
第五條? 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對號存放。
第六條? 安全帶、梯子要按《安規(guī)》的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
第七條? 電氣安全工器具使用管理責任人為電氣主管。
第八條? 安全帶、梯子使用管理責任人為該使用專業(yè)主管。
第九條? 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和監(jiān)督人為安全主管。
第三章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
第十條? 安全帽
1.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安全帽無裂紋,系帶完好無損。安全帽要有質量檢查合格標簽。
(2)進入生產(chǎn)場所必須戴安全帽。
(3)戴安全帽時必須系好帶子。
(4)女同志必須將長發(fā)盤入安全帽內。
(5)不得將安全帽當?shù)首幼?/p>
(6)不得用安全帽擊打東西。
(7)安全帽每三年應更換一次。
第十一條? 絕緣桿
1.絕緣桿即絕緣棒。它主要用于拉、合隔離開關、跌落式熔斷器,安裝和拆除攜帶型接地線及進行帶電測量、試驗等工作絕緣桿由工作部分、絕緣部分、握手部分組成。
2.工作部分用金屬或玻璃鋼等強度高的絕緣材料制成,其長度一般為5-8cm,以防操作時造成相間或接地短路。絕緣部分和握手部分一般用絕緣強度較高,機械強度較大的環(huán)氧玻璃纖維布管(棒)制成,其間用護環(huán)隔開。
3.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前應詳細檢查是否符合設備額定電壓,外表和連接部分應清潔無損傷。
(2)檢查絕緣棒無裂紋、斷裂現(xiàn)象。
(3)使用時,工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
(4)雨雪天使用,應加裝防雨罩。
(5)使用時,要注意防止碰撞,以免損傷表面絕緣層。
(6)使用后應懸掛在專用掛架上,存放于干燥地方。嚴禁豎立在墻角,使絕緣桿變形。更不允許和其它絕緣工具混合存放,以防油漬、酸堿等易腐蝕物污染,降低絕緣,危急安全。
(7)絕緣桿應作為交接班檢查項目,應在有效試驗周期內,且合格。
(8)絕緣桿一般應每年進行一次試驗。
第十二條? 絕緣手套
1.絕緣手套是電氣設備操作時的輔助安全用具,也是在低壓電氣設備帶電部分上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手套用特種橡膠制成,按試驗電壓分為10kv和35kv兩種。
2.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前應進行詳細外觀檢查,要求絕緣手套無裂紋、無漏氣。表面應清潔、無發(fā)粘等現(xiàn)象。
(2)使用絕緣手套前必須檢查絕緣手套是否在有效周期內,是否完好無損。
(3)使用絕緣手套必須雙手戴好,嚴禁將絕緣手套包裹在工具上使用。
(4)戴手套時應將外衣袖口放入手套的伸長部分。
(5)絕緣手套使用后須擦干凈,存放于專門柜子內。嚴禁折疊存放,不許和其它絕緣工具混合存放,存放時要遠離高溫易受潮、易腐蝕品,防止絕緣手套絕緣老化,影響使用壽命。
(6)絕緣手套應作為交接班檢查項目,應在有效試驗周期內,且合格。
(7)絕緣手套每半年試驗一次。
第十三條? 絕緣靴(鞋)
1.絕緣靴(鞋)是用在任何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進行工作,用來與地面保持絕緣的輔助安全用具,也是防止跨步電壓觸電的基本安全用具。絕緣靴(鞋)由特種橡膠制成。
2.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無破損。
(2)使用期限以大底磨光露出絕緣層為限。
(3)高壓設備發(fā)生接地時,需進入室內故障點4m以內,室外故障點8m以內時,必須穿絕緣靴。
(4)雨天進行室外倒閘操作時,應穿絕緣靴。接地電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應穿絕緣靴。
(5)使用后應擦干凈,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專用柜子里。不宜于其它絕緣工具混合存放,切要遠離高溫,易潮,酸堿等易腐蝕物品,防止絕緣損壞。
(6)絕緣靴(鞋)應作為交接班檢查項目,應在有效試驗周期內,且合格。
(7)每半年試驗一次。
第十四條? 絕緣墊
1.絕緣墊是在任何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上帶電操作時用來作為與地面絕緣的安全用具。
2.絕緣墊使用在電壓為1000v及以上設備時,可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在電壓為1000v及以下設備時作為基本安全用具,工作人員可以接觸有電設備進行帶電工作。絕緣墊由特種橡膠制成,表面有防滑條紋,敷設在高、低壓配電裝置前,發(fā)電機的勵磁機等處。
3.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防止與酸、堿、鹽類及其它化學藥品和各種油類接觸,以免受腐蝕后絕緣老化、龜裂或變粘,降低絕緣性能。
(2)使用環(huán)境溫度以20℃-40℃為宜,避免直接與熱源接觸,以防急劇老化,降低絕緣性能。
(3)絕緣墊嚴禁和其它絕緣工具混合存放,存放時要鋪平,不允許折疊存放。絕緣墊不許鋪在積水的地面上使用。
(4)絕緣墊每兩年試驗一次。高溫及易被臟污污染區(qū)域的絕緣墊應縮短試驗周期。
第十五條? 低壓驗電器
1、低壓驗電器
低壓驗電器是用來檢驗低壓設備是否有電,以及區(qū)分相線(火線)與中性線(地線)。
2、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低壓驗電器須在500v及以下系統(tǒng)中使用。
(2)使用前應在確認帶電設備上進行驗電,證明驗電器良好,才能進行驗電工作。
(3)使用時,須用一個手指觸及金屬夾或中心螺絲,使工作觸頭和被檢設備接觸,若氖管發(fā)光,說明帶電,否則不帶電。驗電結束,還應將驗電器在帶電設備上進行復核,證明驗電結果正確。
(4)驗直流電源時,要一手接地。驗交流電源時防止接地。
第十六條? 高壓驗電器
1、高壓驗電器是檢驗高壓電氣設備、線路是否有電的安全用具。在斷開電源進行檢修工作是,必須先驗電,確認無電壓后,方可進行檢修工作。高壓驗電器分為10kv和35kv兩種。
2、使用安全注意事項:
(1)使用時,應選擇與被檢設備電壓等級一致的驗電器進行驗電。
(2)驗電前檢查驗電器的絕緣桿是否完好,有無裂紋、斷裂、脫節(jié)情況。
(3)驗電前按試驗鈕檢查驗電器發(fā)光及聲響是否完好,電池電量是否充足,電池接觸是否完好,如有時斷時續(xù)的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不能修復的應立即更換。
(4)驗電前在帶電設備上檢驗驗電器的完好性,如發(fā)生時斷時續(xù)或只有發(fā)光無聲響或只有聲響無發(fā)光等情況發(fā)生,應立即查明原因,不能修復的,應立即更換;驗電結束,還應將驗電器在帶電設備上進行復核,證明驗電結果正確。
(5)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驗電器進行驗電。
(6)驗電時,工作人員須戴絕緣手套。
(7)驗電器使用后應置于專用盒內妥善保管。
(8)驗電器應作為交接班檢查項目,應在有效試驗周期內,且合格。
(9)驗電器每半年試驗一次。
第11篇 工器具、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保證施工工器具、設備狀態(tài)良好、無缺陷,防止設備事故發(fā)生;保證個人安全防護用具安全可靠。
2.施工機具的管理
2.1安裝人員在施工中,應按施工規(guī)定選用機具,并利用施工間隙對所用機具進行檢查、保養(yǎng)。
2.2指定專人負責機具的維修工作,以保證各種機具出于良好狀態(tài)。
3.工器具、設備的日常檢查
3.1對起重工器具、設備,如吊車、吊裝帶、手板葫蘆、鋼絲繩等必須在每天使用前進行外觀檢查。
3.2板手、梯子、手持電動工器具等,每日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
3.3個人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器具,如: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高處作業(yè)工具包等,每日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
4、安全防護用具管理
4.1安全防護用具應統(tǒng)一采購,統(tǒng)一發(fā)放,統(tǒng)一管理。
4.2腳手架、安全防護網(wǎng)應經(jīng)常檢查加固。
第12篇 登高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
一、總則
1、檢修部為了加強現(xiàn)場的登高安全工器具規(guī)范化管理,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規(guī)定。
2、登高工器具主要分為:移動梯子、安全帶(繩)、安全網(wǎng)、升降梯、移動平臺等(腳手架不在此列)。
3、登高工器具的定期試驗,依據(jù)《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規(guī)定執(zhí)行。工器具試驗結束必須出具試驗合格證,標明試驗剮勢和下次試驗的日期,試驗結果應存檔備案。
4、引用標準:《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發(fā)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安全手冊》(19971sbn7 -80125 -175 -*)。
二、使用管理規(guī)定
1、登高工器具在使用前,使用者應仔細核查標牌上所標明的試驗日期和荷重,檢查外觀的完好情況,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業(yè)安全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和工器具說明書。
2、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超過試驗周期的登高工器具。
3、各類登高工器具必須嚴格按其性能使用,不準相互代替使用。
4、禁止在地面有油、結冰、易滑、強腐蝕性場所,以及轉動部分無防護設施、周圍有危險性較大的場所使用移動梯子、移動平臺、高凳、木梯。
5、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合格,使用時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必須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在壩頂、陡坡、屋頂、桿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點邊沿進行工作時,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wǎng)或防護欄桿。
7、在梯子上工作時,梯子與地面的斜角度為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于1米的梯蹬上工作。梯子的支柱須能承受工作人員攜帶工具攀登時的總重量;如梯子長度不夠而需將兩個梯子連接使用時,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接牢固。
三、維護保管制度
1、檢修部各單位應規(guī)范登高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維護、檢測管理工作。
2、生產(chǎn)現(xiàn)場使用的登高工器具應分類建立清冊,并登記、編號,指定專人保管,定期進行檢查和試驗,做好記錄,確保登高工器具處于完好狀態(tài)
3、登高工器具應放在干燥、清潔、無腐蝕性的專門庫房或場所,防止銹蝕。腐爛等。
4、配有橡膠制品的登高工器具應防止和油脂類的物質接觸。
5、靠放的梯子角度應適當或將梯子掛放,嚴禁和其他物體一塊堆放,避免重踩,防件損壞。
6、安全帶、安全網(wǎng)應儲藏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和尖尖銳的物件,不準過于曝曬。
7、使用或存放的各類登高工器具合格標簽應完好。損壞、報廢的登高工器具應貼不合格標簽,不得混放。
8、工器具的使用單位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原設計參數(shù),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有規(guī)格不符的零部件。工器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xù)。
9、現(xiàn)場配置的機械動力的登高工器具具(液壓升降臺、電動升降臺梯等)應避免露天存放,并對各部件定期進行保養(yǎng)和防腐。
10、電動登高工器具應保證電氣設備絕緣良好,操作控制回路完好。
11、對機械、電動登高工器具的定期維護、保養(yǎng)和檢修應由設備責任單位專人負責,應有完整的記錄。
四、登高工器具制作
1、根據(jù)生產(chǎn)需要制作的移動梯子、移動平臺、高凳、木梯,必須選擇合格的金屬、木材、竹子。
2、移動梯子不允許用毛竹捆綁制作,荷載不得小于90kg,階梯距離不大于40厘厘米,檔距均勻、水平,橫木必須嵌在支柱上,禁止用釘子制作,防滑裝置齊全;人字梯鉸鏈牢固,限制開度拉鏈齊全。
3、移動平臺高度不超過3米,四周要設置牢固的護欄和防滑裝置,上下樓梯或爬梯,材質可選用合格的金屬、木材、竹子,禁止用釘子制作。
4、高凳、木踏梯制作高度不得超過1. 5米,支柱不少于四只,支柱之間設置拉筋。凳面水平、平整、穩(wěn)定,頂部平面寬度不小于25厘米;高凳支柱之間每一跨度不超過2米,木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木踏梯長度不超過1米(木板厚度不小于3厘米),防滑裝置齊全,上下臺階至少為二級,材質選用合格的木材,打榫眼制作,禁止用釘子制作。
5、長期使用的高凳、木踏梯,制作完成后必須進行油漆(主體為深紅色,臺階邊為黃色),并統(tǒng)一編號。
五、定期檢查、試驗規(guī)定
1、升降機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應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升降機的電源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有無缺損、破裂;
(2)機械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3)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輕快,、無阻滯現(xiàn)象;
(4)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5)定期檢查,除以上檢查項目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電阻。
2、安全帶每半年抽檢一次。
(1)圍桿帶做凈負荷試驗,在2250牛頓的拉力下拉smin,無破斷可繼續(xù)使用。
(2)懸掛安全帶沖擊試驗按5%抽檢,80kg重量做自由落體試驗,若不破斷,該批安全帶可繼續(xù)使用。
(3)沖擊抽試的樣帶,不準繼續(xù)使用。
(4)安全帶統(tǒng)一送專業(yè)機構進行檢驗、編號,每半年檢驗一次。
3、本單位制作的移動梯子、移動平臺、高凳、木梯按規(guī)定每半年進行一次定期試驗。
4、檢修部各單位制作的移動梯子、移動平臺、高凳、木梯完工后,由制作單位和申請制作單位驗收,執(zhí)行驗收簽字制度。使用單位領到移動梯子、移動平臺、高凳、木梯后,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荷載承重試驗,做好編號、貼上試驗標簽、登記入冊。
六、修理、報廢制度
1、凡出現(xiàn)金屬部件、木制及竹制構件明顯腐蝕、嚴重變形、損壞的移動梯子、移動平臺、高凳、木梯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xù),貼上不合格標簽,不得再繼續(xù)使用。
2、梯子如發(fā)現(xiàn)螺絲或鉚釘松動、梯架變形、橡皮腳損壞均應停止使用,貼上不合格標簽,及時安排修理,保證其完好。
3、對不能修復或報廢的登高工器具應作報廢處理,不得轉手他人。
4、各單位登高工器具管理和保管人員必須保證按期試驗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