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隧道安全管理補充規(guī)定
為確保隧道施工安全,根據施工進展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特對隧道防火防爆、防坍塌、防涌水(泥)及防觸電傷害提出以下要求:
一、?隧道防火防爆
1.隧道防火
隧道洞口、井口的施工區(qū)均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顯易取的位置上,設立明顯標志。隧道內電氣設備(變壓器、空壓機等)和襯砌臺車、防水層掛設臺架等動火區(qū)域應設置消防器材(每處不少于2臺),消防器材應放置在設備機具旁,設立明顯標志。隧道內禁止存放易燃或可燃材料,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防水卷材、油料、木材等易燃或可燃材料不得超出當班用量,動火作業(yè)區(qū)域前后10m內不得有易燃和可燃材料,當需要立體交叉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用非燃燒材料進行隔離,并設專人監(jiān)護。襯砌鋼筋焊接時,應對已掛設防水板進行防護,防止燒壞防水板及發(fā)生火災。
2.隧道防爆
施工單位應嚴格制定火工產品的使用管理辦法,做好火工產品的儲、領、用、退記錄工作,建立相關管理臺帳。爆破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yè)證書,進行過崗前安全作業(yè)培訓及教育,熟悉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隧道爆破作業(yè)要求:炸藥使用前應根據規(guī)定要求進行質量檢驗;雷管必須經過檢查試爆;起爆工作應在值班干部監(jiān)督和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在起爆前,警戒區(qū)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范圍,一般小炮應距放炮地點200m以外;火花起爆在無瞎炮的情況下,20min后方準進入爆破區(qū)檢查;瞎炮應由原裝藥人當場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經施工負責人(隊長、領工員)準許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時處理,瞎炮地點應設明顯標志,其周圍5m內,嚴禁人員通行。殘眼應視作瞎炮處理。
隧道內氧氣瓶、乙炔瓶禁止同處放置,安全距離必須大于5m。施工單位應對儲氣罐壓力表、安全閥定期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報送監(jiān)理單位審批。
二、?隧道防坍塌
1.?超前地質預報
施工單位對按程序審批后的超前地質預報實施方案應認真組織實施,并納入工序管理,監(jiān)理單位實施過程監(jiān)理。預報成果需及時報送監(jiān)理、設計、建設單位指揮部,當?shù)刭|情況與設計不符時,須及時按變更程序進行變更設計,包括預報方案、開挖工藝、支護參數(shù)及輔助措施的變更,同時調整和完善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2.?洞室結構監(jiān)控量測
隧道圍巖的坍塌和支護系統(tǒng)的破壞是受力變形發(fā)展到一定程度的結果,監(jiān)控量測作為隧道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須納入施工工序,通過對圍巖和支護結構的受力、變形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的監(jiān)測,為施工管理提供信息。
施工單位根據隧道地形、地質條件、施工方法、支護類型等編制量測和監(jiān)視計劃,報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后,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施工現(xiàn)場由專門監(jiān)控量測小組負責測點埋設、日常監(jiān)測數(shù)據處理等工作,并及時將量測信息反饋于設計和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對量測工作實施過程監(jiān)理,見證量測頻率不低于20%,并對施工單位量測分析資料進行審核。
根據監(jiān)控量測結果判斷原設計支護參數(shù)、施工工法、輔助措施等不合適時,須及時進行設計變更。如增強或減弱支護強度,用仰拱或臨時仰拱及時閉合結構,調整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及步距,掌子面超前支護和圍巖預加固等。
3.?工法、工序安全要點控制
ⅴ、ⅳ級軟弱不穩(wěn)定圍巖及淺埋、偏壓地段,必須及時按設計要求進行超前支護和盡早封閉成環(huán),ⅲ、ⅳ級圍巖必須根據地質情況控制開挖長度,及時施作初期支護進行封閉。
當圍巖發(fā)生異常變化,初期支護出現(xiàn)開裂等情況時,必須停止掌子面掘進進行加固,加固后在確保安全穩(wěn)定的前提下,才允許在該加固處至最前方掌子面的范圍內進行作業(yè)。
第2篇 隧道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場地應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1.2 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本事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1.5 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1.6 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區(qū)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適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開挖、鑿孔及爆破
2.1 開挖及鑿孔
2.1.1 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槍支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1.2 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2.1.3 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4 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2.1.5 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xiàn)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2.1.6 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2.1.7 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并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2.1.8 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2.1.9 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10 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第3篇 高速項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從安全生產出發(fā),對施工現(xiàn)場出進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詳細妥善的布置,在進洞前應完成對風、水、電、路等設施的統(tǒng)一安排。
2、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4、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帽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5、不良地質施工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二、開挖及鑿孔安全規(guī)定: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土石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必須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機械鑿巖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的鑿巖機。站在渣堆上作業(yè)時,要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坍滑傷人。
4、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頭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xiàn)象;濕式鑿巖機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應予修理或更換。
5、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扳鉗松動撥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6、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不得用手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卡住的釬子。
7、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鉆、電鉆。
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9、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車速不得超過25米/分鐘。臺車行走或待避時,鉆架和機具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2、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剛鉆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xiàn)流砂,流泥未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3、洞內每天放炮次數(shù)應有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4、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并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導火索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計時導火索燃畢,必須立即撤離工作面。
5、為防止點炮時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遵守國家現(xiàn)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間距必須大于1m。
7、爆破后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
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跡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及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能進入工作面。
8、發(fā)現(xiàn)“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9、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藥。
11、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爆破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必須協(xié)調放炮時間,放炮前加強聯(lián)系和警戒,防止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12、土質或巖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地質情況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至安全距離。貫通后的導坑應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通行。
四、洞內運輸安全規(guī)定:
1、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宜進洞。
2、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高運輸。裝運大體積或超長料時,應有專人指揮,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或強行搭車。
4、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載機械的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電纜線、高壓膠管等應有專人收放保護。
5、車輛在裝卸碴時須制動停穩(wěn);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須開燈鳴號或由專人指揮;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邊緣處設置擋車木。
6、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邊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顯示界限,以防止運輸車輛撞碰。
7、洞內車輛相遇或遇行人時,應使用近光或小燈。
五、支護工程安全規(guī)定:
1、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2、施工期間,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
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人隨時檢查,發(fā)現(xiàn)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撤出施工人員,再進行加固。
3、洞內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到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將支撐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支撐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楔緊。
6、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撐使用的梁、柱、連接桿件等選材,必須符合設計和承載要求。木支撐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保證坑道運輸凈空。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8、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漿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9、檢查發(fā)現(xiàn)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的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xiàn)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支架。
10、當發(fā)現(xiàn)測量數(shù)據有不正常變化,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xiàn)裂縫以及噴層出現(xiàn)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撤出作業(yè)人員,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六、襯砌工程安全規(guī)定
1、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推進,應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口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
2、襯砌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或尖角突出??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保證車輛行人能安全通過。
3、腳手架及工作平臺的鋪設,應釘鋪牢靠,木板兩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
4、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作業(yè)人員和放置的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承載重量,不得在平臺上破解石料。
5、在洞內作業(yè)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
6、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專人監(jiān)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7、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巖層破碎、壓力過大地段的支撐不能拆時,拱圈部份應用預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桿予以拆除。
8、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
9、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間歇4小時后方可繼續(xù)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0、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聯(lián)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機人員應配戴護目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須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撥取時必須在撤降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
11、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大于規(guī)范要求,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12、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七、通風及防塵安全規(guī)定
1、隧道施工時通風設備系統(tǒng),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2、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出入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軟管下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3、施工時宜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泡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4、在鑿巖和裝碴尤其是工作面上,放炮前后和出渣前應進行灑水噴霧。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5、防塵用水應經過沉淀或過濾,保持清潔衛(wèi)生。水中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
6、隧道內的空氣成份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7、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1)粉塵允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4)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5)氮氣化合物(換算為二氧化氮)濃度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8)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9)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
八、照明安全規(guī)定
1、隧道內的照明燈泡要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并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
2、隧道內用電線路,要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的高度用瓷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或其它金屬件上,也不得捆扎在一起。開關處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也應牢固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內各部份照明電壓應為:
(1)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2)成洞地段為220v。
(3)手提式作業(yè)燈為12-36v。
4、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線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5、在潮濕及漏水的隧道中,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九、排水安全規(guī)定: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涌水量20%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2、抽水機應采用電力機械,并有一定備用臺數(shù)。
3、隧道開挖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探,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4、如發(fā)現(xiàn)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十、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規(guī)定:
1、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足夠而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標志,定期進行檢查、補充和更換。
2、洞口20m范圍的雜草必須清除干凈,洞口30m范圍內禁止火源,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
3、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4、洞內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清洗風動工具應在洞外進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4篇 隧道物資設備部部長安全管理職責
⑴負責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要求,購置滿足安全(防爆)性能的電氣設備、機械設備、通風設備、監(jiān)控檢測設備等。
⑵負責對通風班組、電工班組及通風工作、用電工作,以及機械設備的使用等嚴格進行管理,對通風記錄每日進行檢查。
⑶負責聯(lián)系專門機構或專家對各種設備的安全(防爆)性能進行驗收,定期組織對瓦斯監(jiān)控檢測設備儀器進行校驗。
⑷負責制定機械設備設施進場檢查驗收制度、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三定”(定人、定機、定責)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崗位職責等。
⑸負責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通風設備、監(jiān)控設備等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第5篇 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
1.項目概況
宜萬鐵路是我國乃至世界上目前在建的最復雜的山區(qū)鐵路 ,作為8 座一級風險隧道之一的***隧道全長 6 640 m ,是全線的重點工程。隧道出口里程為dk248 +724 ,隧道最大埋深800 m,是集山嶺隧道多種地質災害突泥突水、天然氣、高地應力等為一體的長大隧道。據物探資料顯示 ,***隧道深部巖溶較發(fā)育 ,隧道正常涌水量 4.565 5 ×10 m / d ,最大涌水量為 17.199 4 ×4 310 m / d ,地下水極為豐富。作為宜萬鐵路高風險隧道之一,該隧道最大埋深800米,是集山嶺隧道多種地質災害突泥突水、天然氣、高地應力等為一體的長大隧道。節(jié)理及巖溶發(fā)育,五條暗河貫穿其中,正常涌水量約為每天4.6萬方,最大涌水量約為每天17.2萬方,施工中易發(fā)生突水突泥等地質災害。隧道在實際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地質問題有溶槽突水、突泥,巖溶發(fā)育等地質災害。***隧道進口自04年開工至今共安全揭示大小溶腔7座,發(fā)生突水突泥等地質災害數(shù)十次,從未發(fā)生過一次安全事故,2008年底,***隧道順利貫通,實現(xiàn)了安全生產1608天。
2.項目技術難點
(1)巖溶發(fā)育是宜萬線施工的一個最顯著的特征。2004年10月27日,***隧道(進口)橫洞施工到hdk0+070處時,揭示出一大型干溶洞,溶洞基本與線路正交,橫向發(fā)育寬度向左17.4米,向右35米,沿隧道縱向發(fā)育16米,豎向發(fā)育向上26米,向下17.3米。結合設計資料,運用超前地質預報預測手段,繼續(xù)向前開挖,揭示了與之相連的另一較大溶腔,溶腔橫向發(fā)育寬度向左16. 4米,向右22.5米,沿隧道縱向發(fā)育24米,豎向發(fā)育26.3米。溶洞出現(xiàn)后,經四方會商決定,由橫洞掌子面向后退155米,在hdk0+235處提前進入正線隧道燕尾段dk242+710處,然后沿ⅰ線向大里程方向施工。2004年11月25日,ⅰ線上半斷面施工到dk242+803、+865處時,相繼安全揭示出溶洞。溶洞向左跨過ⅱ線與橫洞hdk0+070溶洞貫通,向右發(fā)育深度不明。沿隧道縱向發(fā)育到dk242+880,豎向發(fā)育向上21米,向下到隧底。又經四方現(xiàn)場會勘后決定,暫停正洞ⅰ線隧道施工,改為橫洞繞行方案,在繞行過程中分別于rdk0+100、rdk0+061兩處,分別遇到與hdk0+070大溶腔連通的與繞行橫洞軸線基本正交的小溶洞?;靥钔ㄟ^后,于2005年1月12日進入原設計橫洞與隧道正線交匯點。隨后進行反向開挖,并于2005年2月26日將該溶腔在隧道正線發(fā)育范圍貫通。目前已完成該溶腔全面地質探查,并在隧底施工樁基托梁跨越該段溶腔。
2007年5月11日,ⅱ線dk244+903處開挖后,揭示出一填充型溶腔,該溶腔直徑約5~7米,向上發(fā)育高度不明,洞頂自穩(wěn)能力差,巖塊不時向下坍落。
2007年6月30日ⅰ線開挖至dk244+907處掌子面,在其左側揭示出一溶腔,突水突泥1000多方,開始突出物為泥沙夾塊礫石,石子渾圓度很好,溶腔向上發(fā)育不明,該溶腔與洞頂暗河相連通,每遇洞外下大雨時溶腔內涌水量激增,洞頂伴隨有自遠處傳來的轟鳴聲,致使施工無法進行。
該溶腔出露后,項目部積極與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溝通,并會商。會商決定,先用混凝土封堵溶腔,并在溶腔內預埋排水管,后澆筑混凝土施工混凝土護拱,施做超前支護平安度過該溶腔段。
(2)涌水是***隧道的另一地質災害。2006年3月2日,dk244+240掌子面施做超前鉆孔時,多個鉆孔出現(xiàn)壓力水,鉆孔總涌水量800m3/d。經對涌水進行3天觀察,水量無變化,水質清,確定為基巖裂隙水。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突水,宜萬總指組織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進行了現(xiàn)場會商,根據地質預測預報資料,確定了超前帷幕注漿加固方案。通過帷幕注漿,對周邊圍巖進行加固,封堵裂隙水,安全地渡過了dk244+240~+270段破碎富水地段。2006年10月5日,dk244+558掌子面施工超前鉆孔時,鉆孔出現(xiàn)涌水,水量234 m3/d。當天下午在進行超前釬探時,鉆孔鉆到1.3米時,孔內突然出現(xiàn)涌水,噴射距離達到6.5米,水量為1300 m3/d。經總指、設計、監(jiān)理和我項目部現(xiàn)場會勘,確定先施工止?jié){墻,然后再進行50米超前鉆孔探明施工地質,最后進行全斷面帷幕注漿。
3.項目施工特點及安全保障措施
宜萬線施工地質條件復雜,地下水蘊臧豐富,巖溶水平向、垂直向極其發(fā)育,埋藏深,施工中既有高地應力造成的巖爆,又有軟巖變形的可能,突水突泥頻繁,被喻為中國鐵路建設史上的地質迷宮,全線有八座ⅰ級風險隧道,***隧道便是其中的一座。項目部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為:
(1)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工序管理,這是我國其他鐵路建設中所未有過的。在施工中,采取長距離探測與短距離探測相結合,多種手段并用,互相驗證。其手段有五種,一是超前水平鉆探測,根據圍巖類別不同,每斷面布置3孔至6孔不等,二是超前預報系統(tǒng)tsp203的使用,三是掌子面、隧底、和周邊地質雷達探測隱伏巖溶,四是紅外探水,五是短距離探測,即每茬炮進行了5米長12孔超前炮孔探測。在隧道施工中我們根據上下斷面施工各工序的銜接情況,合理安排,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工序管理,及時指導施工。
(2)應急逃生系統(tǒng)的使用,首開中國鐵路建設的先河。針對***隧道地質復雜和高風險的特點,在開工之初就制定防高風險的應急預案,并按期演練;在隧道內設置了電視監(jiān)探系統(tǒng)、應急燈、聲光報警器、安全逃生爬梯、自動充氣救生筏、救生衣;均衡施工,堅持安全質量第一,穩(wěn)步施工。根據宜【2007】66號及中鐵一宜萬指【2007】28號《關于在鐵路建設項目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通知》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實行責任包保,對項目部安全規(guī)章制度、施工記錄、隧道施工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完善,對應急、防災報警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同時對交通運輸、火工品管理、施工用電、高空作業(yè)防范措施進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據檢查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整改,項目部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安質部對上月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分析原因,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通過本項活動的開展,項目的安全形勢穩(wěn)步推進,保證安全施工。
第6篇 地鐵隧道盾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引言
安全管理工作己在我國得到了日益重視,尤其是在加入了wto后,全球經濟趨于一體化,要求發(fā)展中國家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趕上世界先進水平,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已作為和生產管理并列的一項企業(yè)管理重要內容。而建筑業(yè)是傷亡事故多發(fā)的行業(yè),僅次于礦山作業(yè)。隧道施工具有建筑業(yè)和礦山業(yè)的一些共同特點,施工危險程度大,安全隱患多。盾構施工隧道技術是一項先進的隧道施工技術,開挖面處在盾構體的保護下,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土體失穩(wěn)或冒頂帶來的人身傷亡事故,近年來,在上海、廣州、北京和深圳等地得到了較為廣泛的應用。
盾構法隧道施工技術由英國工程師布魯諾爾發(fā)明于1818年,并于1825年運用于工程實踐。我國從1956年開始引進盾構施工技術,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得到了快速發(fā)展,目前,在上海、廣州等大城市中逐漸成為城市地下鐵道施工的主流方法,其特有的安全施工和管理問題引起獷廣泛注意,本文為結合多年的盾構施工實踐和安全管理經驗的總結。
2盾構機刀盤前的壓氣作業(yè)
2.1盾構機的壓氣作業(yè)
當操作人員必須進人盾構機前體刀盤內作業(yè)時,如果盾構機前方或上方的土體不能自穩(wěn),上體可能通過刀盤的開日處進人刀盤內,威脅作業(yè)人員的安全。大多先進的盾構機均配備了壓氣系統(tǒng),即通過密封刀盤和盾構前體的通道,向刀盤內注入無油空氣,使刀盤內的壓力升高,以達到平衡外側土體壓力的目的,壓力最大可達到3-4kg/cm2。為了保證操作人員的適應性,一般在通道卜設置密閉的過渡增壓艙,這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壓力變化帶給操作人員的影響。由于操作人員是在一個密閉的環(huán)境中工作,刀盤內空間狹窄,不能有多人同時作業(yè),壓人的空氣質量也可能含有一定的雜質,且工作面的環(huán)境溫度將會很高,當操作人員出現(xiàn)不適時,需要經過一定時間減壓過渡后才能得到醫(yī)療。因此,壓氣作業(yè)是盾構安全施工的一個重點,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危險源。
2. 2壓氣作業(yè)的相應措施
(1)盡量減少在不良地質條件下進人刀盤內,盡可能地在基本可以自穩(wěn)的地層中進行開艙作業(yè),這樣可以不用壓氣作業(yè)。因此,要根據地質條件的變化,選擇適當?shù)臅r機,提前或推遲進人刀盤內,尤其是更換刀具時要有預見性。
(2)要挑選身體健康、強壯的工人作為進人刀盤內的操作人員,并經過職業(yè)病醫(yī)院嚴格的身體檢查,確保對惡劣環(huán)境的抵抗力。一般壓氣作業(yè)一天不宜超過4小時。
(3)如需壓氣作業(yè)時,一定要選用無油型空壓機,確??諝赓|量,減小環(huán)境污染。
(4)準備好通迅工具,無間斷地保持聯(lián)絡。
(5)做好應急準備,必要時要能在減壓艙(刀盤與盾構前體間的密封過渡通道)內搶救傷員,并與有關醫(yī)院簽好急救協(xié)議。有條件的要配備專用的流動醫(yī)療艙,以便在送往醫(yī)院的過程中,保持傷員所受體外壓力差基本一致。
3盾構刀具更換
隨著地質條件的變化,隧道掘進過程中需要對刀具進行更換,尤其是當巖石強度較高時,需要更換滾刀。滾刀一般是背卸式,以方便拆卸,但相對而言,滾刀重量大、四周光滑、沒有固定點、搬運困難、安裝和拆卸均要比刮刀、割刀難得多。刀盤內空間狹窄、不能多人同時作業(yè),也很難借助機械,往往刀盤內濕滑,刀盤下部充滿了泥土或者是泥漿,刀盤開口處還可能有不穩(wěn)定巖土掉入,影響刀具更換。因此,進人刀盤內更換刀具是盾構施工過程中一項相對較危險的作業(yè)工序,許多施工單位在刀具更換時,時有輕重傷事故發(fā)生。
進行刀具更換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當?shù)刭|條件不好、開挖面地層有可能失穩(wěn)時,應預先對地層進行加固處理,可采取注漿或洞內加支撐等辦法防止巖土掉塊對作業(yè)人員的傷害,尤其是作業(yè)人員在搬運刀具過程中遇意外物體打擊極易失衡,輕則將刀具掉人刀盤內,要花費相當時間才能打撈上來;重則人易被滾刀碰傷,甚至有可能滑人刀盤底部,被滾刀二次擊傷,造成嚴重后果。
(2)除了對地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還要做好其它準備工作,如對刀盤內的積土或淤泥和泥漿進行清理,盡量保持刀盤內作業(yè)空間位置,搭設穩(wěn)固的臨時支架和作業(yè)平臺,提供充足的照明,包括行燈等局部照明工具。
(3)選派技術精、能吃苦、體質好的作業(yè)人員進行刀具的更換工作,尤其相互之間要配合嫻熟,盡量縮短盾構機停止時間,防止土體失穩(wěn)。如有土體嚴重失穩(wěn),可分次完成刀具更換,一般這時土體強度不大,盾構機可掘進數(shù)環(huán)后再更換另一批刀具。軟土地層中盾構機停止時間以不超過兩天為宜。
(4)滾刀重量大、邊緣光滑、不宜固定,應盡量借助機械裝置安裝和拆卸滾刀,如合理運用葫蘆等起重裝置和滑軌等移動裝置,以及支架等固定裝置,操作時要倍加小心。
(5)刀盤內潮濕,水氣大,隨著溫度的升高會產生霧化現(xiàn)象,對電器、電線絕緣性能要求高,需選用24v以下的安全電壓。
(6)刀盤非期望轉動傷人在盾構施工過程中屢有發(fā)生,因此,重新啟動盾構機時一定要再三確認土艙內沒有操作人員和工具材料已全部回收,最好能實現(xiàn)安全本質化,即在盾構設計或改造時,鎖定原操作室的控制開關,在人閘口增設控制開關,并實行重復掛牌清點制度。
第7篇 隧道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隧道施工安全,根據施工進展和現(xiàn)場實際情況,特對隧道防火防爆、防坍塌、防涌水(泥)及防觸電傷害提出以下要求:
一、隧道防火防爆
1.隧道防火
隧道洞口、井口的施工區(qū)均設置有效而足夠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顯易取的位置上,設立明顯標志。隧道內電氣設備(變壓器、空壓機等)和襯砌臺車、防水層掛設臺架等動火區(qū)域應設置消防器材(每處不少于2臺),消防器材應放置在設備機具旁,設立明顯標志。隧道內禁止存放易燃或可燃材料,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防水卷材、油料、木材等易燃或可燃材料不得超出當班用量,動火作業(yè)區(qū)域前后10m內不得有易燃和可燃材料,當需要立體交叉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用非燃燒材料進行隔離,并設專人監(jiān)護。襯砌鋼筋焊接時,應對已掛設防水板進行防護,防止燒壞防水板及發(fā)生火災。
2.隧道防爆
施工單位應嚴格制定火工產品的使用管理辦法,做好火工產品的儲、領、用、退記錄工作,建立相關管理臺帳。爆破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yè)證書,進行過崗前安全作業(yè)培訓及教育,熟悉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隧道爆破作業(yè)要求:炸藥使用前應根據規(guī)定要求進行質量檢驗;雷管必須經過檢查試爆;起爆工作應在值班干部監(jiān)督和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在起爆前,警戒區(qū)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范圍,一般小炮應距放炮地點200m以外;火花起爆在無瞎炮的情況下,20min后方準進入爆破區(qū)檢查;瞎炮應由原裝藥人當場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經施工負責人(隊長、領工員)準許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時處理,瞎炮地點應設明顯標志,其周圍5m內,嚴禁人員通行。殘眼應視作瞎炮處理。
隧道內氧氣瓶、乙炔瓶禁止同處放置,安全距離必須大于5m。施工單位應對儲氣罐壓力表、安全閥定期進行檢測,檢測報告報送監(jiān)理單位審批。
二、隧道防坍塌
1.超前地質預報
施工單位對按程序審批后的超前地質預報實施方案應認真組織實施,并納入工序管理,監(jiān)理單位實施過程監(jiān)理。預報成果需及時報送監(jiān)理、設計、建設單位指揮部,當?shù)刭|情況與設計不符時,須及時按變更程序進行變更設計,包括預報方案、開挖工藝、支護參數(shù)及輔助措施的變更,同時調整和完善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2.洞室結構監(jiān)控量測
隧道圍巖的坍塌和支護系統(tǒng)的破壞是受力變形發(fā)展到一定程度的結果,監(jiān)控量測作為隧道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須納入施工工序,通過對圍巖和支護結構的受力、變形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的監(jiān)測,為施工管理提供信息。
施工單位根據隧道地形、地質條件、施工方法、支護類型等編制量測和監(jiān)視計劃,報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后,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施工現(xiàn)場由專門監(jiān)控量測小組負責測點埋設、日常監(jiān)測數(shù)據處理等工作,并及時將量測信息反饋于設計和施工。監(jiān)理工程師對量測工作實施過程監(jiān)理,見證量測頻率不低于20%,并對施工單位量測分析資料進行審核。
根據監(jiān)控量測結果判斷原設計支護參數(shù)、施工工法、輔助措施等不合適時,須及時進行設計變更。如增強或減弱支護強度,用仰拱或臨時仰拱及時閉合結構,調整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及步距,掌子面超前支護和圍巖預加固等。
3.工法、工序安全要點控制
ⅴ、ⅳ級軟弱不穩(wěn)定圍巖及淺埋、偏壓地段,必須及時按設計要求進行超前支護和盡早封閉成環(huán),ⅲ、ⅳ級圍巖必須根據地質情況控制開挖長度,及時施作初期支護進行封閉。
當圍巖發(fā)生異常變化,初期支護出現(xiàn)開裂等情況時,必須停止掌子面掘進進行加固,加固后在確保安全穩(wěn)定的前提下,才允許在該加固處至最前方掌子面的范圍內進行作業(yè)。
軟弱圍巖段施工,下部斷面鋼架“接腿”視地質情況控制在1~2榀。仰拱開挖長度須嚴格控制,最長不得超過6m。
嚴格控制掌子面、仰拱、二襯三工序間距離。仰拱距掌子面距離ⅲ級圍巖不超過90m,ⅳ級圍巖不超過50m,ⅴ級及以上圍巖不超過40m或設計要求。二襯距掌子面距離ⅰ、ⅱ級圍巖不超過200m,ⅲ級圍巖不超過120m,ⅳ級及以上圍巖不超過90m或設計要求。對隧道洞口、淺埋偏壓、大變形、斷層破碎帶、洞室交叉口等受力不利部位,宜創(chuàng)造條件及早施做仰拱和二襯。
加強對結構薄弱和關鍵部位的質量控制。如鋼架接頭聯(lián)接、鋼架底部架設至基礎、鎖腳錨桿(管)施作及錨桿(小導管)注漿等。
4.洞口段、斜井與正洞交叉口段等施工安全控制。
隧道洞口段一般地質條件較差,淺埋、偏壓地形較普通,且地表水匯集,施工難度較大。洞門邊仰坡刷坡前應按設計要求并結合地形條件施工截水溝,如洞口地質條件不良,應按設計采取抗滑樁或鋼管樁等防護措施進行加固處理,刷坡完成后及時施作錨噴支護。隧道進洞前,根據設計制定完善的進洞方案,對淺埋段和洞口加強段根據設計采取地表預加固、超前小導管及管棚等方法進行超前支護,做到“先護后挖”。洞口段仰拱、二襯須創(chuàng)造條件盡早施作。洞門宜雨季前施作完成,確保洞口部位的穩(wěn)定。
斜井與正洞交叉口部位因洞室交叉,斜交跨度大,結構受力較差,如處于地質較差部位,則施工中須嚴防坍塌,進入過渡段之前,須制定穩(wěn)妥的交叉口施工方案,如過渡段加強支護、挑頂方法和交叉口前后正洞段支護措施等。
5.防坍塌預案
施工單位須把隧道防坍塌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控制。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進行培訓,演練。監(jiān)理單位作為安全監(jiān)控的重要成員,應把防坍塌預防工作貫穿施工過程。
施工現(xiàn)場需配備基本的應急設備、設施和物資。應急設備主要為:水平地質鉆機1臺,混凝土噴射機1臺,注漿機1臺,錨桿鉆機3臺等;應急設施主要為:錨桿(錨管)一批,鋼架不少于5榀,橫撐用圓木(鋼管、工字鋼等)不少于15根等,應急物資主要為:應急燈、干糧、礦泉水、牛奶、醫(yī)療包等。應急設備及設施須集中存放在洞口,并明顯標志,禁止挪用;應急物資須存放在靠近掌子面的綜合洞室內,隨掌子面的掘進及時移動,妥善保管。各掌子面專門鋪設一段鋼管或利用高壓風管作為生命管道,軟弱圍巖段生命管道與掌子面距離不大于10m。
三、隧道防涌水(泥)
接近含水導水的斷層破碎帶,含水巖溶節(jié)理裂隙密集發(fā)育的破碎含水巖體,須嚴格堅持“先預報評判,再調整措施,后進行開挖”的作業(yè)流程。
預測預報采用地質調查法、地震波反射法、超前鉆孔法和紅外探測法等方法,對涌水可能發(fā)生位置、壓力、涌水量進行預報。超前鉆孔須安設孔口管和閘閥,以便控制水流和采取處理措施。
對圍巖無自穩(wěn)能力,施工中可能產生突水、突泥及設計要求注漿堵水的情況,可采用全斷面注漿或周邊帷幕注漿等方法超前固結圍巖、封堵涌水。施工單位根據批準的注漿方案,并結合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編制注漿堵水施工方案報監(jiān)理工程師批復后組織實施。注漿施工由現(xiàn)場監(jiān)理全過程旁站,對注漿質量和數(shù)量進行全程監(jiān)控,注漿結束后由監(jiān)理單位按注漿設計要求對注漿效果組織檢查評定,當滿足設計要求時下達開挖通知單。
巖溶隧道由于溶洞類型、規(guī)模等差異性較大,施工進入巖溶區(qū)段前須參照勘測設計資料、區(qū)域地質調查等編制不同巖溶發(fā)育情況下的處理預案措施。當開挖支護達到溶洞邊緣設法探明溶洞的形狀、規(guī)模范圍。地下水及充填物等情況,并針對具體的個案修正完善處理預案,制定出適宜的有針對性的引、堵、越、繞處理措施,報批后組織實施和監(jiān)理。
對涌水反坡施工隧道、斜井,施工單位須參照設計提供的分段涌水量、反坡作業(yè)區(qū)段涌水量及抽排水長度、高差等編制反坡排水方案,并在實施中調整完善。方案計算涌水量不小于設計值的1.2倍。方案主要內容為:排水分級數(shù),泵站抽水機排水量、揚程、功率選型及配置數(shù)量,集水坑設置位置和尺寸大小,排水管路直徑、趟數(shù)布設等。排水方案經監(jiān)理單位審批后由施工單位納入施組管理中實施。
對涌水反坡隧道、斜井要求把防突水、淹井作為重大危險源進行控制,編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F(xiàn)場應急設備、設施須包括250~500kw自備發(fā)電機及可靠的回路切換裝置,30%以上備用抽水機,備用管路及必要和緊急情況下把高壓供水、供風管改為排水管,按可能涌水淹井區(qū)作業(yè)人數(shù)配置救生衣、圈,沙袋若干,應急燈、手電筒,及供電線路分段關閉設置、應急高處躲避平臺等。
四、隧道防觸電傷害
供電線路應采用400v/230v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tǒng),并進行施工用電設計,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方式。作業(yè)地段照明電壓須36v,堅決杜絕開挖作業(yè)架用高壓照明。36v低壓變壓器應設在安全、干燥處,機殼接地,低壓輸電線路長度不得大于100m。照明和動力線路必須分層架設,嚴禁在動力線路上加掛照明設施,400v以下電線懸掛高度不得小于2m。
為有效防止作業(yè)人員觸電傷害,隧道內用電線路及設施: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的高度用磁瓶懸掛牢固;各類電氣開關箱和設備金屬外殼設接地或接零保護;配電箱(開關箱)能防火、防雨,箱內不得存放雜物,并應設門加鎖專人管理;全部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度,嚴禁“一閘多機”;必須設置專人負責檢修管理,在檢修電路和用電設施時,必須切斷電源。
向莆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安質部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第8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fā)生,保障作業(yè)人員安全與健康,減少經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二工區(qū)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的隧道工程項目。
第二章 總體規(guī)定
第三條 管理規(guī)定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特點,運用現(xiàn)代管理技術、方法與手段,制定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對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全過程的跟蹤、檢查。
(二)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完整的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安全責任,設置專門的安全組織機構,配置足夠的安全器材。提供專項安全資金,并用好用足,不得挪用。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實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網絡,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五)各工區(qū)經理、施工隊負責人為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隧道施工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要逐層落實到人。
(六)進入隧道工程施工現(xiàn)場的各類人員均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經專門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須持證上崗的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證件。
(七)隧道施工人員作業(yè)要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在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八)隧道施工現(xiàn)場應按規(guī)定配備必須的安全裝置和設施,進入現(xiàn)場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并接受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九)隧道施工應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將涉及施工安全情況記載于交接班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執(zhí)行情況。
第四條 技術規(guī)定
(一)施工場地應作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地質穩(wěn)定、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正式掘進前完成。
(二)掘進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做好洞口邊坡和仰坡的穩(wěn)定及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
(三)在軟弱圍巖地段施工時,應按照短進尺、弱爆破、早噴錨、勤量測、緊封閉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若遇不良地質情況,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四)隧道掘進過程中必須堅持勤監(jiān)測,以保證隧道施工安全。
第三章 開挖
第五條 人工開挖及鑿孔
(一)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進行支護。
(二)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操作安全距離。
(三)機械鑿巖時,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四)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五)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xiàn)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修理或更換。
(六)使用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七)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及電纜防脫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操作時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八)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九)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十)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第六條 爆破
(一)爆破前要進行鉆爆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二)裝藥與鉆孔不應平行作業(yè)。
(三)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的有關規(guī)定。
(四)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管理及使用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服裝。
(五)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xiàn)場,其安全距離為:
(1)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 m;
(3)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 m;
(4)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時,不少于500 m。
(六)洞內每天放炮次數(shù)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七)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流砂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八)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九)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為防止起爆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十)點炮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爆破員實行“一爆三檢”制度,爆破員最后離場,班組長清點人數(shù),發(fā)出警告信號5秒后方可引爆。
(十一)爆破后必須經過15 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xiàn)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
(十二)當發(fā)現(xiàn)“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十三)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lián)系與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 m(軟巖為20 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xié)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lián)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屆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第七條 爆破器材的管理
隧道工程爆破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并按當?shù)毓膊块T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第八條 爆破器材的運輸
(一)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用專用運輸車,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二)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shù)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三)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四)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人員與裝卸人員只準在尾車內乘座,其他人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放在專用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
(五)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嚴禁運輸爆破器材。
(六)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第四章 洞內運輸
第九條 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運輸時嚴禁人料混載。
第十條 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
第十一條 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第十二條 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第十三條 裝、卸碴
(一)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并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lián)絡信號,裝滿時應發(fā)出停止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二)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半徑內不得有人通過。
(三)卸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人站在斗車內扒碴。
第十四條 運碴
(一)有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
2、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 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緣的凈距不應小于0.2 m;
3、單線運輸時,在一側應設寬度不小于0.75 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shù)攸c設錯車道,其長度應能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要求;
4、洞內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碴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
5、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寬的卸車平臺;
6、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yǎng)護,線路兩側的廢碴和余料應隨時清理。
(二)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運輸?shù)能囁俨坏贸^: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作業(yè)地段單車10 km/h,有牽引車及會車時5 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 km/h,有牽引車時15 km/h,會車時10 km/h;
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5、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6、洞內車輛相遇及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用近光或小燈光;
7、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8、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1.2m處設置檔木。
第五章 支護
第十五條 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xiàn)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xiàn)場,再行加固。
第十七條 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接外,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第十八條 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第十九條 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第二十條 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第二十一條 采用木支撐時應選用松、柏、杉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時不得小于25cm;其它連接桿件梢徑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撐宜采用簡單、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應保證坑道的運輸凈空。
第二十二條 鋼支護安裝時要嚴格按設計或者變更設計施工,鋼支護構件要綁扎牢固,以防整體構件或連接構件滑落傷人,損傷機械。安裝應采用縱向連接桿件將相鄰鋼支護連接牢固,防止鋼支護傾覆、扭轉、變形等事故發(fā)生。鋼支護腳部應設鎖腳錨桿,防止鋼支護下沉及水平收斂。鋼支護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遵守起重吊裝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在處理管路堵塞時,噴頭應有專人看護,防止消除堵塞后,噴頭擺動傷人。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第二十四條 應定期進行錨桿抗拔力試驗,防止錨桿滑脫造成事故。當發(fā)現(xiàn)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xiàn)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第二十五條 當發(fā)現(xiàn)測量數(shù)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xiàn)裂縫以及噴層出現(xiàn)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xiàn)場,經處理達到安全作業(yè)條件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第六章 襯砌
第二十六條 根據隧道開挖的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門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
第二十七條 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梯、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第二十八條 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四周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釘防滑條。
第二十九條 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所站人數(shù)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
第三十條 在洞內作業(yè)地段傾卸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
第三十一條 機械轉動部分應設置防護罩,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或修理機器及管線路時,應切斷電源、風源。
第三十二條 安裝、拆除模板和拱架時,作業(yè)地段應有專人監(jiān)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三十三條 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
第三十四條 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
第三十五條 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暫停,4小時后方能繼續(xù)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三十六條 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行,管路聯(lián)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一旦脫落要設法躲避;拔取噴嘴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進行。
第三十七條 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凉嘀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三十八條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第七章 通風及防塵
第三十九條 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一)粉塵允許濃度;每m3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每m3空氣中,含有10%以下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4mg以下。
(二)氧氣濃度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三)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四)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五)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 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七)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
(八)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
(九)隧道內的氣溫不得超過28℃。
第四十條 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第四十一條 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 m3 。
第四十二條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第四十三條 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第四十四條 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一)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二)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三)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第四十五條 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 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第八章 照明、排水及防火
第四十六條 照明
(一)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高度的照明。
(二)隧道內用電線路,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高度用磁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及其他鐵件上,不得捆扎在一起。如使用電纜應懸掛在高處,不得拖在地面上。
(三)隧道內各部的照明電壓為:
1、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2、成洞地段為110-220v;
3、手提作業(yè)燈為12-36v。
(四)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五)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第四十七條 排水
(一)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具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二)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shù)。
(三)隧道開挖中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時,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四)如發(fā)現(xiàn)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業(yè),迅速撤至安全地點。
第四十八條 防火
(一)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shù)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二)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鹪磻喽纯谥辽?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三)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及其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第九章 瓦斯防治
第四十九條 隧道施工發(fā)現(xiàn)瓦斯時,應加強通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jié)舛冉浲L后仍超過本規(guī)定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時,應遵守本節(jié)的各條規(guī)定。
第五十條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五十一條 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第五十二條 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第五十三條 電燈照明
(一)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二)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第五十四條 礦燈照明
(一)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shù),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shù)的10%。
(二)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
(三)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小時。
(四)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卸、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第五十五條 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
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第五十六條 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第五十七條 隧道爆破作業(yè)
(一)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二)爆破時,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
(三)有瓦斯的隧道需使用煤礦安全炸藥。
(四)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五)隧道中的使用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礦燈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第五十八條 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第五十九條 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第六十條 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第六十一條 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第六十二條 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規(guī)定如有與國家或行業(yè)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的,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規(guī)定為準。
第六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瓦斯隧道施工人員安全管理規(guī)范
⑴爆破工、焊工、電工和特種設備司機等特業(yè)人員和安全員、瓦斯檢測員、倉庫保管員必須經過正規(guī)安全培訓,懂得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保證100%持證上崗。
⑵所有參與瓦斯隧道施工的作業(yè)人員上崗前必須經專門的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⑶進入瓦斯隧道的人員必須在洞口進行登記,并均要求攜帶個人自救器。
⑷嚴禁穿易產生靜電的服裝進入含有瓦斯的工區(qū)。
⑸鉆工必須穿棉質服裝、雨衣和膠鞋,佩戴防塵口罩。
⑹瓦斯隧道各道工序、各種作業(yè)施工前,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第10篇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要點
為加強隧道施工安全質量控制,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的精神,在認真執(zhí)行《公路隧道施工技術規(guī)范》(jtg f60-2009)、《公路隧道施工技術細則》(jtg/t f60-2009)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的基礎上,強調下列事項:
1、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編審。隧道開挖和初期支護為高危險性項目,施工前施工單位要按高危險性分部工程的要求完成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并向我站書面報告。
2、加強施工過程的監(jiān)控量測。量測方案根據危險性較大項目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程序報批;堅持每次開挖后對開挖工作面進行觀察,及時繪制開挖工作面地質素描圖,填寫開挖工作面地質狀況紀錄表和施工階段圍巖級別判定卡(見附件);對已支護地段的觀察每天進行一次,主要觀察圍巖、噴射混凝土、錨桿和鋼架等的工作情況;監(jiān)理單位隧道工程師及時對量測結果進行復核。觀察中發(fā)現(xiàn)圍巖條件惡化時,立即報告業(yè)主,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3、加強超前地質預報。不良地質地段應進行超前地質預報,在前期地質勘察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查明掌子面前方一定范圍的地質條件,進而預測前方的不良地質以及隱伏的重大地質問題,地質預測預報應作為必備工序納入施工組織設計。
4、初期支護及時跟進。初期支護必須及時跟進,初噴混凝土必須在開挖面清理后第一時間完成,錨桿、掛網、鋼架、復噴等初期支護工序施工全部完成距掌子面的距離,對ⅳ級以下圍巖不得超過一個開挖循環(huán)的長度,ⅲ級以上圍巖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以放寬到10米;每個循環(huán)開挖前,上個循環(huán)的初期支護質量必須經過自檢和監(jiān)理抽檢,質量達到合格。
5、強化初期支護質量。除鋼架地段之外,其它地段噴混凝土后錨桿頭要求外露,隨時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檢測,二襯前再將外露部分切除;噴射混凝土原材料符合規(guī)范要求,適當摻加外加劑和速凝劑,要求初凝不大于5min,終凝不大于10min。
第11篇 施工隧道洞口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規(guī)范隧道施工洞口值班室等各類工作,促使隧道管理工作達到“可防可控”的目標,確保施工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1. 各工區(qū)成立洞口值班管理小組,以值班調度為組長,其他相關人員(施工隊長、技術質檢安全管理人員、洞口值班人員等)為組員。管理小組負責洞口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對進出洞人員登記制度進行日常檢查和督導落實工作。
2. 洞口值班室,設2名專職人員進行值班。值班人員負責隧道進出洞人員的登記工作,隨時掌握洞內人員信息;負責隧道內各工作面當前施工工序告知;負責隧道出洞人員的安全檢查,是否攜帶炸藥、雷管等;負責隧道洞口的警戒工作,尤其在洞內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嚴禁人員及車輛進入隧道;負責對進入隧道物資的檢查,尤其是炸藥、雷管等必須應由爆破員及安全員隨同,方可運入洞內。
3. 進洞人員一律必須佩戴安全防護用品,洞口值班人員對進入隧道的人員有安全告知義務,凡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者,洞口值班人員有權禁止其進洞。任何人員不準酒后進洞。
4. 上級領導檢查工作和外來人員參觀,應與項目部領導聯(lián)系,按規(guī)定配戴防護用品,并由現(xiàn)場值班領導帶領進洞。
5. 進洞工作人員實行進洞掛牌、出洞摘牌制度。
6. 項目部、監(jiān)理、業(yè)主、上級領導及其他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進出洞檢查工作時,應在《進出洞登記簿》上進行登記,并應注明進洞事由、進出洞時間。
7. 禁止汽油車、摩托車,自行車進入隧洞。
8. 禁止與施工無關人員進入隧道。
9. 進洞人員及車輛應服從現(xiàn)場管理人員指揮,人員須靠邊行走,車輛須限速行駛,并應注意現(xiàn)場安全警示標識,確保安全。
10. 進洞人員不準在設有危險標志的地段和部位停留。隧道內遇有險情或報警信號發(fā)出后,必須服從有關人員的指揮,有秩序的撤出危險區(qū)。
11. 洞口值班人員值班時必須佩戴袖標;安全管理人員監(jiān)督檢查進出洞口人員的登記情況是否屬實。
12. 凡發(fā)現(xiàn)未嚴格執(zhí)行進出洞登記制度,對違規(guī)人員每次處罰100元。洞口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如發(fā)現(xiàn)洞口值班人員離崗、缺崗或值班登記管理不到位,對值班人員每次處罰100元。
13. 為展現(xiàn)我部施工人員良好精神風貌和素質修養(yǎng),要求各隧道洞口工作人員必須講文明、講禮貌,特別是在上級單位檢查工作時,更應注意說話方式、服裝儀表、言行舉止。
14. 項目部及上級領導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隧道進出洞口登記管理制度未嚴格執(zhí)行將對相關人員進行嚴厲處罰,望各工區(qū)嚴格執(zhí)行。
第12篇 高速公路東段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太原至佳縣高速公路東段是山西省高速公路網規(guī)劃“3縱11橫11環(huán)”中第五橫(平定-太原-佳縣)的組成部分。路線全長94.6公里,起點位于太原北環(huán)城高速公路向陽店互通以東6.7公里處,經尖草坪區(qū)、陽曲縣、靜樂縣、婁煩縣,終點位于婁煩縣赤土華村,與太佳高速公路西段起點相接。全線采用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全線隧道總長16.28公里/7座,其中特長隧道2座,分別是西凌井隧道6555米,老龍山隧道4961.5米;長隧道2座,分別是西莊一號隧道2095米,靜游1#隧道1407.5米;中隧道1座井兒溝隧道937.5米;短隧道2座,分別是西莊二號隧道195米,靜游2#隧道130米。除西莊二號隧道為連拱隧道外,其他均為分離式隧道。全線隧道工程由8個合同段參與建設,五個監(jiān)理合同段承擔監(jiān)理工作。
為切實保障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現(xiàn)將在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做法匯報如下:
一、充分發(fā)揮地質超前預報對隧道掘進施工的指導作用,為隧道施工提供科學合理的掘進方案,有效預防地質災害誘發(fā)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通過招標,由山西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長安大學、長沙理工大學分別承擔全線6座隧道的地質超前預報工作。為確保地質超前預報工作質量,建管處下發(fā)文件,要求預報單位加強與監(jiān)理、施工單位密切配合,及時進行地質超前預報和質量檢測;進場人員、設備要符合合同約定,嚴格按規(guī)定的檢測頻率、范圍開展工作;預報和質量檢測工作報告應在現(xiàn)場施測后48小時內送達業(yè)主4份,監(jiān)理、施工單位各1份,便于隨時掌握和了解隧道地質情況以及支護質量;嚴格按照約定的工作內容積極提供技術指導,提高地質超前預報成果的可靠性、準確性,確保質量檢測數(shù)據的真實性;監(jiān)理工程師要將預報成果與實際揭示情況進行對比,作為業(yè)主對各單位工作質量的主要考核依據;預報和質量檢測工作報告應由事先約定的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對出具的工作報告負責;地質超前預報和質量檢測工作納入相應合同段總監(jiān)辦的總體管理,服從總監(jiān)辦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二、加強施工監(jiān)控量測,特別是認真做好拱頂下沉、凈空水平收斂的監(jiān)控量測工作,各施工單位自檢自測外,要求監(jiān)理單位在3-6小時內獨立進行檢測。為確保量測數(shù)據真實反映圍巖變化,監(jiān)控量測點在圍巖級別變化處適當加密,在各類圍巖起始段增設拱頂下沉測點1-2個,水平收斂1-2對。
三、隧道洞口設置值班室,設專職值班人員負責進出洞人員的登記管理工作,嚴格執(zhí)行進出洞人員登記管理制度。
四、嚴格執(zhí)行《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建設項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要求》(試行)隧道逃生的有關規(guī)定,在充分征求意見并參照國內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太佳東段項目實際,對逃生及救生管道設置做了具體要求:逃生通道長度不小于50m,管節(jié)長度宜為6~8m,壁厚不小于10mm,管節(jié)間采用直徑大于逃生管道10cm的套管連接,每端連接1m,采用橡膠圈或木楔臨時固定,管口距掌子面距離不大于12m。風水管作為緊急救生管道,末端距掌子面距離不大于20m,且在管口附近配備醒目的工具箱,箱內存放應急電筒、活動扳手、鋼鋸、錘子、鋼釬等應急工具,便于緊急情況時打開風水管法蘭盤,開通救生管道,及時輸送水和食物。掌子面另同時放置應急食物箱及救護箱 。應急食物箱須存放10人左右一天所需的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食物;救護箱內備包扎紗布、消毒藥水、常見外傷用藥等。
五、根據地質勘查資料全線隧道均為無瓦斯隧道,為確保安全,建管處要求各隧道施工單位配備瓦斯檢測儀等有害氣體監(jiān)測儀器,定時不定時進行有害氣體檢測,并做好記錄。
六、為強化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施工人員安全逃生救生和自我保護意識,各隧道單位制訂了事故應急演練計劃,截至目前,各單位已分別進行了隧道坍塌、瓦斯爆炸等演練,不斷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增強了突發(fā)事故處置能力。
七、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為客觀真實的對圍巖情況作出判斷,科學合理地確定支護參數(shù),指導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有效控制施工安全,對全線隧道圍巖施行動態(tài)確認分級管理。由建管處組織專家組、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現(xiàn)場確認圍巖級別,及時調整支護參數(shù),確保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安全。
八、組織國內隧道工程專家,對隧道施工方案特別是西凌井隧道、老龍山隧道斜井工程進行多次專項論證及安全風險評估,提出了切實可行的建議和意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各單位施工安全系數(shù)。
九、設置遠程監(jiān)控設備,在隧道洞口及洞內配置視頻監(jiān)控設備,以便各單位項目部及建管處及時掌握工程建設進展和安全生產情況。
十、為了確保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建管處制訂了《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辦法》,將合同清單中安全生產費細化為安全生產費清單,并經施工、監(jiān)理、業(yè)主三方簽字確認,在期中計量支付中按照簽認后的清單給予支付,有效地保證了安全設施設備投入。
全線各隧道參建單位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交通運輸廳各項辦法和建管處《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及相關控制性文件要求,以《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公路建設項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強制性要求》(試行)為基點,提高標準、嚴格要求,加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力度,安全事故隱患要查得出、防得住、能控制,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確保確保太佳高速公路東段隧道工程建設優(yōu)質安全推進。
太佳高速公路東段(太原段)建設管理處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第13篇 隧道區(qū)安全檢查工程師安全管理職責
⑴在項目分工區(qū)瓦斯隧道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對瓦斯隧道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監(jiān)督,業(yè)務上接受安質部的指導。
⑵負責對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流程、作業(yè)指導書、安全技術措施、技術交底等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監(jiān)督。
⑶負責對瓦檢班組、通風班組、電工班組及檢測工作、通風工作、用電工作,以及機械設備的使用等安全作業(yè)情況,加強監(jiān)督,對各種有關記錄每日進行檢查。
⑷負責對機械設備進場檢查驗收制度、檢查維修保養(yǎng)制度、“三定”(定人、定機、定責)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崗位職責等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加強監(jiān)督。
⑸每日巡查隧道作業(yè)現(xiàn)場,及時發(fā)現(xiàn)并糾正安全隱患。
第14篇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及上級有關的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根據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的特點,規(guī)范安全施工及安全管理和職工安全行為,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董家山隧道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
2.1成立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周安勝
副組長:王 偉? 周 燦? 范嗣民? 張昌勇
組? 員:林 安? 廖 波? 杜永倫? 楊永治? 石建忠? 王文斌 何瑞金? 田樹華? 蔣 強? 周 杰? 董文章 陳洪君?????????? 趙洪錦 王 旭? 楊松林? 方忠義? 趙桂平 朱永貴
2.2瓦斯隧道施工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組長對隧道施工安全負組織領導責任
副組長對隧道施工安全負主要領導責任;
組員在組長、副組長的領導下對隧道施工安全負崗位、檢查、執(zhí)行,并監(jiān)督作業(yè)人員責任。
2.3瓦斯隧道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項目經理
副經理?????????????????????????????????? 總 工
辦公室?????????????? 安質部???????????? 工程部
安全員、領工員
施工隊隊長、安檢員、瓦檢員
操作人員自檢、互檢、交接檢
第三章??? 認識瓦斯
3.1 瓦斯:是英文gas不規(guī)則發(fā)音,又叫沼氣,它的主要成份是甲烷,是一種無毒、無味、無色、可燃燒的氣體。
3.2 瓦斯的形成:煤的形成過程中氫、氧的分解溢出不完全,一部份沒有散失到大氣中的碳氫化合物,形成以甲烷為主的各種可燃氣體--瓦斯。
3.3? 瓦斯爆炸的四個必要條件:
a 存在瓦斯氣體聚集;
b有空氣和足夠的氧氣;
c火源-金屬碰撞出火花、燈炮玻璃破裂燈絲燃燒、電焊、運輸設備鳴號、消聲器尾氣;
d時間,當時間太短也不可能爆炸。
3.4 瓦斯突出:指在地應力和瓦斯壓力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巖)層與大量瓦斯從煤體內突然噴向開挖空間的現(xiàn)象。隧道施工中鉆眼過程、爆破都有可能產生瓦斯突出現(xiàn)象。
3.5 瓦斯隧道安全生產的根本措施:就是降低瓦斯?jié)舛?、防止聚集。掌子面濃度不超過0.3%,其它作業(yè)空間瓦斯?jié)舛炔怀^0.3%通風始終不低于3級,人能感覺到刮風,不管是瓦斯突出、噴出都會被不斷更換的新鮮空氣所稀釋排到洞外。瓦斯作業(yè)環(huán)境是安全的(如果停風,事故隱患就會增大,危險就會降臨)。
第四章? 安全操作規(guī)程
4.1 開挖工作面附近20米風流中瓦斯?jié)舛缺仨毿∮?.3%,必須采用濕式鉆孔,炮眼深度不應小于0.6米。
4.2 爆破地點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缺仨毿∮?.3%。
4.3 炮眼內巖粉應清除干凈,炮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應進行爆破。
4.4 爆破作業(yè)必須采用礦用炸藥;采用電力起爆,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4.5 采用電雷管起爆時,嚴禁反向裝藥。采用正連續(xù)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內爆破,炮眼深度不足0.9m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1/2;炮眼深度為0.9m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應用炮泥封堵。
4.6 爆破網絡和連接.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爆破連線必須采用串聯(lián)方式,線路所有接頭應相互扭緊,明線部分應包絕緣層并懸空。
b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隧道的兩側,若必須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間距;
c母線應采用具有良好絕緣性和柔軟性的銅芯電纜,并隨用隨掛,其長度必須大于規(guī)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d必須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將瞬發(fā)電雷管與毫秒電雷管在同一串聯(lián)網路中使用。
4.7 電力起爆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為起爆電源,一個開挖工作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4.8 爆破15min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瞎炮、殘炮等情況,遇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jié)舛刃∮?.3%,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
4.9 爆破作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爆破制”。
4.10 瓦斯?jié)舛葯z測地點及范圍
a開挖面及其附近20m范圍內;
b斷面變化交界處上部,導坑上部,襯砌與未襯砌交界處上部以及襯砌臺車內部等容易積聚瓦斯的地方;
c局扇20m范圍內的風流中;
d總回風流中;
e各洞室和通道;
f機械、電氣設備及其開關附近20m范圍內;
g巖石裂隙、溶洞和采空區(qū)瓦斯溢出口;
h局部通風不良地段;
i技術負責人指定的檢測地點。
4.11 瓦斯隧道通風設施應保持完好。通風機應有兩條獨立的供電線路。
4.12 瓦斯隧道施工中,對瓦斯易于集聚的空間和襯砌模板臺車附近區(qū)域,可采用空氣引射器、氣動風機設備,實施局部通風的辦法以消除瓦斯聚集。
4.13 瓦斯照明:
a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應大于110v;
b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嚴禁使用裸線和絕緣不良的導線。
4.14 電纜的敷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電纜懸掛點間的距離,在正洞內不得大于3m。
b電纜不應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若受條件限制,當電纜與風、水管敷設在同一側時,必須敷設在管子的上方,其間距應大于0.3m。
c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于0.lm。高壓與高壓、低壓與低壓電纜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05m
4.15 隧道開挖要做到“少擾動、早噴錨、勤測量、緊封閉”
4.16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15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凉嘀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五章? 瓦斯防治
5.1 隧道施工期間,建立瓦斯通風監(jiān)控,檢測組織系統(tǒng),測定氣象參數(shù),瓦斯?jié)舛取L速、風量等參數(shù);監(jiān)測人員配備光感式瓦檢儀和便攜式瓦檢儀,洞內必須設置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按要求懸掛在規(guī)定的位置。
5.2 瓦斯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照明燈。
5.3 高瓦斯工區(qū)和瓦斯突出工區(qū)供電應配置兩路電源,工區(qū)內采用雙電源電路,其電源線上不得分接隧道以外的任何負荷。
5.4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固定電纜應采用鎧裝鉛包絕緣電纜、鎧裝聚氯乙烯電纜或不延燃橡套電纜;移動式或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電纜,應采用專用的不延燃橡套電纜;開挖面的電纜必須采用銅芯。
5.5 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數(shù),應大于總人數(shù)的10%;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不得發(fā)放,發(fā)出的礦燈應保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h 。
第15篇 水下隧道安全風險管理
從生存需要的角度出發(fā),人類選擇了依水而建的原則,幾千年的人類文明史也是人類不斷征服江河湖海的歷史。江河湖海一方面為人類提供了種種便利,另一方面它也極大地限制了人類活動的空間,特別當今社會,如何消除江河湖海的阻礙成為社會的必然需求,因此水下隧道的應用就逐漸成為地下工程領域的一個重要發(fā)展方向。而水下隧道的高風險也成為人們最為關注的問題,因此良好的風險管理成為水下隧道成果如否的關鍵因素。
1水下隧道的發(fā)展概況
水下隧道的發(fā)展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80~前2160年的古巴比倫,那時候古巴比倫就修建了一條穿越幼發(fā)拉底河的人心隧道。近代水底隧道始建于英國。1807年英國在倫敦動工修建連接泰晤士河兩岸的人行隧道,我國從1960年開始也陸續(xù)修建了很多的隧道,尤其是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在中國水下隧道的建設呈現(xiàn)了迅猛發(fā)展的態(tài)勢。
2風險分析
在工程領域,隧道安全風險高于其他工程是一個公認的事實,而在隧道工程中,水下隧道施工的安全風險又被認為是極高的。總的來說存在著以下風險:
①認知風險。目前的技術水平與工程理論對工程風險的認識和分析尚處于起步階段,很多理論只是停留在假說的基礎尚,存在著很多不確定性和不準確性。而對工程客觀風險認知的不確定性和不準確性則會對一個工程項目的風險管理產生很大的影響,在決策和設計階段,高估風險會使設計過于保守,增大投資風險,復雜的工程措施也增加了施工風險;低估風險會因減少必要的工程措施而人為增大工程風險;在施工階段,對工程客觀風險認知的不確定性和不準確性將使得處于施工現(xiàn)場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產生困惑,繼而對一些工程理論或者檢測手段、管理模型等產生不信任感,而是更偏重于現(xiàn)場第一感覺,倚重感覺去進行風險管理,增加管理風險。
②決策風險。在目前的建設環(huán)境下,盡管決策風險主要來自于建設單位,但是并不意味著其他參與各方不需要承擔決策風險責任。每個參建單位都存在決策問題,即使是在無法從源頭扭轉建設單位決策風險情況下,也必須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以積極的態(tài)度做好本單位的風險管理決策,降低水下隧道工程風險。以良好的風險管理控制來逐步扭轉建設單位或者其他單位的觀念,為工程的順利開展創(chuàng)造條件。
③管理風險。管理風險不僅僅存在于施工單位,對于建設、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同樣存在,如果某一方的風險管理存在問題,都有可能增加水下隧道工程風險。我們所面臨的一個客觀現(xiàn)象是:很多人一提起安全風險管理,就把所有的責任全部推給施工單位,片面的要求施工單位不惜代價采用超出合同和設計的工程措施來保證安全。從管理學角度分析,這種行為極大挫傷了施工單位風險預防的積極性,表面上減少了其他參建單位的風險,實際上增加了工程的整體風險。從法理和道德兩個層面分析,一旦水下隧道出現(xiàn)重大工程事故,任何一方都不會因其采取了推卸、逃避責任的手段而會減輕其應當承擔的責任,甚至有可能加重?!把诙I鈴”和“鴕鳥政策”都屬于消極的方式,不利于安全風險管理,與己與人與單位都是毫無意義的,應當堅決地摒棄之。
④地質風險。水下隧道的地質風險主要來自水下地質情況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同的水下隧道施工工法對于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環(huán)境要求差別很大,在施工的過程中如果稍不注意就可能產生極大風險。作為水下隧道工程最為關注的是與水有關的地質條件,是在工程進展的各個階段必須密切關注的問題,可以簡單分為兩類:一類是與隧道施工階段安全有直接關系的,如透水性、地質構造、圍巖整體性、水壓等;另一類是隧道運營后的安全有關系的,如地震情況、地下腐蝕環(huán)境、水位變化等。細致和準確的地質勘探是成功化解地質風險的前提。
⑤運營風險。由于目前工程施工技術存在著比較大的局限性,水下隧道投入運營后可能會與由于地質條件變化、突發(fā)災害性事件等而引起水下隧道主體工程狀態(tài)發(fā)生變化,進而誘發(fā)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