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基本規(guī)定
1 建筑施工企業(yè)各管理層級職能部門和崗位,按職責分工,對工程項目實施安全管理。
2 企業(yè)的工程項目部應根據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實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內容應包括:
1) 制定項目安全管理目標,建立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實施責任考核;
2) 配置滿足要求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資金、從業(yè)人員和勞動防護用品;
3) 選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設施與設備;
4) 有效落實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5) 組織施工現場場容場貌、作業(yè)環(huán)境和生活設施安全文明達標;
6) 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搶險;
7) 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活動進行必要的記錄,保存應有的資料和記錄。
3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應符合以下要求:
1) 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施考核,實現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2) 工程項目施工實行總承包的,應成立由總承包單位、專業(yè)承包和勞務分包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3) 按規(guī)定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
4) 工程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應承擔本崗位管理范圍內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職責;
5) 分包單位應服從總包單位管理,落實總包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要求;
6) 施工作業(yè)班組應在作業(yè)過程中實施安全生產要求;
7) 作業(yè)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傷害。
4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由企業(yè)委派,并承擔以下主要的安全生產職責:
1) 監(jiān)督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的實施,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2) 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現場監(jiān)護并做好記錄;
3) 阻止和處理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和違反勞動紀律等現象;
4) 定期向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5) 工程項目開工前,工程項目部應根據施工特征,組織編制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包括應急預案,并按規(guī)定審批,論證,交底、驗收,檢查;方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施工工藝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檢查驗收內容及標準、計算書及附圖等。
6) 工程項目部應接受企業(yè)上級各管理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業(yè)務指導與監(jiān)督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按要求組織整改。
7)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與工程項目及時交流與溝通安全生產信息,治理安全隱患和回應相關方訴求。
第2篇 項目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識管理規(guī)定
一、安全警示標志的張掛
1、施工現場必須對安全警示標志進行統一規(guī)劃,繪制安全警示標志布置平面圖,并嚴格按平面圖進行布置并制定管理辦法。
2、在容易發(fā)生事故或危險性較大的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如: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作業(yè)區(qū)、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鋼支撐、“四口五邊”、高空拼裝作業(yè)區(qū)、動火作業(yè)區(qū)、機械設備、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和電器設施、機械設備檢修等作業(yè)。
3、蓋板、操作平臺踢腳板應涂刷黃黑相間的安全色,腳手架各桿件、臨邊防護欄桿應涂刷紅白相間的安全色?,F場安全色的使用應符合gb2893-2001《安全色》標準。
4、安全警示標志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huán)境信息標志牌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5、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于醒目、明亮的地點,保證作業(yè)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見。特殊場所安全警示標志應加設照明。
6、多個標志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7、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二、安全警示標志的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指定安全警示標志管理責任人,專門負責現場安全警示標志的維護和管理。
2、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一經張掛,未經管理責任人或項目經理許可,嚴禁覆蓋、遮擋、更換、變動和拆除。任何人都不允許在安全警示標志上涂抹、修改、張貼其他物品。
3、管理責任人應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警示標志張掛牢固可靠,清潔醒目。如發(fā)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第3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應符合相關安全衛(wèi)生的要求。
2.現場附屬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道路、排水設施、電力線、乙炔瓶等應該有詳細規(guī)定。
3.作業(yè)區(qū)間、懸崖、陡坎、坑洞等位置,應該用籬笆、木板、鐵絲網、安全網等圍設柵欄。溝、坑在非作業(yè)期間應設圍欄、加蓋板。
4.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危險作業(yè)點應該懸掛“危險”、“禁止通行”等明顯標志,夜間應該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的地點,應該設臨時交通指揮。
5.施工現場架設的電線,懸吊高度和距工作地點的水平距離,應滿足相關規(guī)定或按照當地電力部門的規(guī)定架設。
6.施工現場內一般不許架設高壓電線,必要的時候,應該在下方增設電線保護網,或按照當地電電力部門的規(guī)定辦理。
7.工地內交通運輸道路,應該經常保持通暢和清潔,且應該盡量采用單行線和減少不必要的交叉點。載重汽車的彎道半徑,必須滿足相關規(guī)定。
8.工地內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應該平坦,縱向坡度不能大于3%,上述車輛必須安裝有制動裝置,且鐵軌終點應該向上彎曲,或者設車擋。
9.工地內應該有適當的排水設施,且不妨礙工作區(qū)內的交通。通過運輸道路的溝渠,應搭設能確保安全的橋板。
10.工地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齊和穩(wěn)固,存放腳手桿要設支架。拆除的模型板、廢料等應及時清理,木模板應將釘子拔掉或者打彎。
11.在山溝、河流兩岸或陡坡地段,鋪設交通線路或者設置一切臨時建筑,應事先了解地形、地質、歷年山洪、最高水位等情況,以防自然災害。
危害工人健康的顏料和其它有害物質,應存放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場所;瀝青應存放在不受陽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場所。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規(guī)定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guī)范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guī)定。
第一章 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fā)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及常溫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志,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并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00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采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
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guī)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fā)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yè),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fā)現罰款2000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扎好的電纜線,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fā)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 腳手架作業(yè)
發(fā)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yè)未系好安全帶,高處作業(yè)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yè)的平臺、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橫掃地桿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桿上;
4、縱向水平桿宜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宜小于3跨;
5、作業(yè)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wěn),并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桿;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于2m;立桿必須用連墻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并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臺外圍均應設置欄桿及擋腳板,欄桿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煙;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yè)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桿、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 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扎,并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并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發(fā)、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yè)“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桿,橫桿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采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桿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采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yè)嚴禁坐在平臺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桿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 基坑施工
發(fā)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桿由二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橫桿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桿桿離地高度為0.6米,立桿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桿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志,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志;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范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范圍內有地下水時,應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并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于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志,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 施工現場特種作業(yè)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xù)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00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后駕駛發(fā)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濕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fā)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并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yè)人員、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yè)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設作業(yè)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yè)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yè)人員等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00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面罩。發(fā)現違規(guī)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yè)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yè)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 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guī)行為發(fā)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 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煙、禁火場所抽煙,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內住人罰款2000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 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fā)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群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00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并按規(guī)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后作業(yè),如有發(fā)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 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fā)現罰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yè),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后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qū),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場內有關規(guī)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fā)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fā)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后駕車,如有發(fā)現罰款2000元,因酒后駕車發(fā)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于無證人員駕駛,發(fā)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yè),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并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fā)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yè),如有發(fā)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00-10000元,情節(jié)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復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并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fā)生的醫(y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并根據發(fā)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fā)生輕傷事故 (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fā)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y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占全身面積1/3 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蕩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jié),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軋斷兩節(jié)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jié)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圍內的傷害,經醫(yī)生診斷后,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yè)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fā)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后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fā)生重大死亡事故 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第5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從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yè)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第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屬的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fā)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jiān)督機關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第五條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第六條 向建筑施工企業(yè)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七條 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要對建筑施工企業(yè)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第九條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第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第十一條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服務,并加強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二條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基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施工隊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執(zhí)行國家部、省、局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guī)、規(guī)程、制度,抓好措施落實。
2.施工隊針對施工實際情況制訂出安全生產各項具體措施,在施工設計中要有安全的內容,并要根據施工中發(fā)現的問題不斷補充完善。
3.施工隊進場前必須對現場及其周圍環(huán)境(包括架空線路和地下管網)進行調查,在確認符合施工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場施工。
4.開工前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安裝好的設備、設施、材料堆放等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經檢驗合格方可開工。嚴禁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yè)。
5.開工前,現場負責人要向場內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6.施工過程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整改。要建立工地領導值班制度,負責現場生產、安全管理,做好工作記錄。
7.現場所有機械傳動部位裝設防護欄(罩)、危險部位、地段應設欄桿,懸掛警告、警示標志。
8.經常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工人進行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特殊工種必須經專門教育培訓,持證上崗。
9.搞好文明生產。各種設備、設施安裝牢固平穩(wěn),材料堆放整齊,道路暢通,場內廢料要及時清理。
10.工地用電嚴格按照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嚴禁在高壓電網下作業(yè)和進行鉆塔整體搬遷。
1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建立工地消防制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嚴格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管理制度。
12.遵守當地對施工現場管理的各項制度。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制
㈠ 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規(guī)程、制度,堅持“五同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中的各項責任、制度。
3.組織和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定期向職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4.嚴格執(zhí)行用工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和職工的安全教育。
5.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管理問題和事故隱患,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限期整改。
6.遵守當地施工管理規(guī)程、制度,搞好文明生產。
7.發(fā)生工傷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要求,做好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過”。
㈡ 技術負責人安全職責:
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同項目經理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是施工安全技術的直接責任人。
2.根據工程項目規(guī)模、特點,組織編制和審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有關人員落實。
3.在向各部門、人員交底施工技術時,要同時交底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檢查落實。
4.在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方法、新設備時,應制定出安全防范技術措施。
5.參加工地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發(fā)現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督促整改。
6.按照上級的布置,組織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和職工的安全教育。搞好現場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7.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制定防范措施。
第7篇 關于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施工局各部門、工區(qū)作業(yè)隊:
目前前方已開始生產,安全工作不容忽視。為確保施工局全體成員生命財產安全,加上元旦、春節(jié)將至,現將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通知如下:
1、各工區(qū)必須要堅持開展班前五分鐘安全講話,針對施工現場作業(yè)人易出現的習慣性違章、施工前危險告知等方面進行教育。并將內容記錄在冊,每個月月底上交施工局安環(huán)辦。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范正確佩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yè)必須正確系好安全繩、安全帶;如有違反將按規(guī)定處罰。
3、加強文明施工,確保環(huán)境衛(wèi)生。一、施工區(qū)域不得存有亂丟亂扔垃圾的現象;二、嚴禁隨地大小便等。
4、加強森林防火,嚴禁在林區(qū)吸煙;林區(qū)內動火作業(yè)實行動火審批制度,并辦理動火作業(yè)票,并由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作業(yè)班組兼隊安全員看護。
5、易燃易爆材料、爆破物品都應分別存放在符合規(guī)定的地點,并派專人保管,嚴格執(zhí)行發(fā)放和使用制度。確保安全。
6、上下庫公路行駛的車輛,應確保車況良好。冰雪天氣車輛應配備有防滑鏈條、三角木等防滑器材,同時加強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行車意識,駕駛員出車前必須對所駕車輛進行檢查,在確認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狀態(tài)良好后才能進行作業(yè),行駛中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違章駕駛。
7、場內交通道路,要設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并設置醒目的交通安全標志牌,轉彎處設反光鏡,在關鍵路口設減速坎。高邊坡路臨空邊緣設安全墩、擋墻及反光警告標志。在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的右側應設有警告標志,岔路、施工生產場所應設有指示標志。確保交通安全。
以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望各級人員遵守,如有違反將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罰。
2023年12月16日
第8篇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使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建建(1998)164號
【頒布單位】 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頒布日期】
【實施日期】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jiān)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凡從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yè)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第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jiān)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jiān)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屬的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fā)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jiān)督機關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第五條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第六條 向建筑施工企業(yè)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guī)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七條 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要對建筑施工企業(yè)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yǎng)的責任制。
第九條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第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fā)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第十一條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提供服務,并加強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二條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第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9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規(guī)定
一、項目部形象組織管理
項目部對外樹立良好企業(yè)的形象,對內體現出團結協作的團隊精神,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應當在胸前佩戴個人身份標卡,標卡由總承包單位統一制作,標卡上應有個人照片、姓名、職務、所屬單位等以明確工作崗位的職責和權力,達到切實有效的進行項目施工管理工作。
項目施工班組的工人,一律實行掛牌作業(yè),進出工地必須出示項目的工作牌,樹立班組工人在該工程施工中的良好形象。
二、 安全組織管理
2.1、建立工程項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為副組長,施工員、材料員等其他為組員,明確崗位責任,獎罰兌現。
2.2、項目部和施工管理辦公室必須按統一的規(guī)格標準,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于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的安全責任,責任的考核目標,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2.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蚬芾砣藛T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三、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100%以上。
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yōu)良率6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達到“岳陽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標準”。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四、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4.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2、對參加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增強安全生產技術技能,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建立職工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年度安全考核記錄,制定安全隱患調查處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
4.3、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安全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起重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后交付作業(yè)。
4.4、每月安全領導小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開會教育,令其整改。
4.5、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向班組安全講話,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制度,進行監(jiān)護,對違章作業(yè),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yè),堅決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記錄簽字,以示慎重敲響警鐘。
4.6、嚴格“三寶“的使用,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帶;臨空和高空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網間隔一層搭設,必須牢固可靠,符合規(guī)范要求。
4.7、嚴禁酒后上班,不準打赤腳、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下扔物品。
4.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置護欄,夜間設紅燈示警。
4.9、特殊工種,如電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機械工等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進行操作。
4.10、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施工電線架空搭設,不準線拖在地上,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
4.11、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每天上班試運行運轉后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yè)。
4.12、易發(fā)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行燈。
4.13、攪拌臺、鋼筋制作場、木工制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yè)。
4.14、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配套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志,嚴禁吸煙。
4.15、各類易爆易燃的化學物品、建材、油料必須入庫存放,不得露天堆積。乙炔和氧氣使用時兩瓶間距必須大于5米以上,存放時必須封閉隔離。動用明火必須由項目經理和安全責任人在現場核驗簽字后方可進行,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16、暑期施工,有相應的十滴水,清涼油等,防暑藥品,爆曬地點,應有遮蔭措施。對粉塵,有毒氣體有保護措施。
4.17、若發(fā)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挽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4.18、施工現場的危險區(qū)域應當設立危險警示標志。
五、安全檔案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資料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tài),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必須及時作好作全,真實反映情況。要作好的資料主要有:
5.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5.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5.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5.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yè)的教育、處理);
5.6、班組安全工種人員上崗證復印件(編匯成冊,注明上、離崗時間和原因);
5.7、獎罰資料;
5.8、傷亡事故檔案;
5.9、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六、安全檢查
6.1、班組每天進行班前活動,由班長或安全員傳達工長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當天工作環(huán)境的檢查,做到當時檢查當日記錄。
6.2、項目經理帶隊每星期組織一次本項目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問題,落實責任人,發(fā)整改通知,落實整改時間,定期復查,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人和事,嚴格按公司安全獎懲條例執(zhí)行。
6.3、公司對項目進行一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必須執(zhí)行jgj59-99標準)。發(fā)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發(fā)出整改通知單,由項目經理簽收,并布置落實整改人、措施、時間。如經復查未完成整改,項目經理將受到紀律和經濟處罰。
七、場地、設施和環(huán)境管理
7.1封閉施工管理
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施工,現場四周除留必要的人員、車輛進出口通道外,必須在施工開始前設置好連續(xù)封閉的圍墻和圍板,市區(qū)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設置的圍檔高度不低于1.8m。
圍檔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做到堅固、平穩(wěn)、整潔、美觀。
圍檔外墻抹灰刷白,在圍墻外部上書標語“******工程由湖南省漢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在施工現場設置固定的出入口。出入口設置大門,其高度與圍墻相適應,寬度在5米以上,要求牢固、美觀、整潔、穩(wěn)定。出入口處應有專職門衛(wèi)人員及門衛(wèi)管理制度。
工地大門上方做成拱形燈箱,上設“湖南漢昌建筑工程公司”標志,給人的視覺效果要典雅、美觀、大方。
施工外架采用雙排外腳手架,采用2000密目安全網進行全封閉作業(yè),將鋼管刷成紅白相間的醒目標記,用于“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搭設符合規(guī)范,檢查符合要求,圍護要處于正常的安全狀態(tài)。
7.2、施工標牌管理
在大門右側的外圍墻上設立標準的“五牌一圖”,將項目管理人員的名單、照片做成標準的像框貼在墻上,其它標牌按規(guī)定要求制作。
五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jiān)督電話牌;消防保衛(wèi)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 一圖: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在進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區(qū)域上懸掛紅,黃,藍,綠的安全警示標牌,用心區(qū)分施工場地的安全環(huán)境,在現場腳手架上懸掛安全標語,在配電設施處設置禁入標識等等。
7.3、施工場地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
施工作業(yè)區(qū)與辦公、生活區(qū)明顯劃分并派專人進行清掃,宿舍周圍環(huán)境衛(wèi)生、安全。在建工程內不得兼作宿舍。
設專職的文明施工管理員,按“門前三包”要求,責成值班人員天天打掃環(huán)境,看護好綠化,市政等公用設備,不因施工受到損壞。
7.4、施工場地管理
施工場地進行硬化處理,保證道路排水暢通,防止泥漿、污水、廢水亂流和堵塞下水道,工地無積水現象,雨天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不讓泥漿帶入公路。
建筑物的四周設文明施工管理員,負責建筑垃圾,散落的余灰,工人丟棄的用品每天進行清掃,保持施工場地內的清潔衛(wèi)生。
挖排水溝有組織排放施工用水,設沉沙井沉淀,不讓污染道路、環(huán)境,臨近坡、巖、低洼地,有防洪防跨塌措施。
建筑材料鋼筋、模板、層板、鋼管、扣件分類堆放,鋼筋上懸掛標牌,寫明規(guī)格、型號。砌磚和抹灰用的砂石堆放,采用磚墻進行打圍,使用時散落在周圍的砂石一律鏟入墻內。下班之前機操工必須將機械和周邊清理干凈,隨時保持機械和場地的整潔。
7.5、作好施工現場滅鼠蚊蠅工作。嚴禁賭博,打架斗毆,違者罰款。
7.6、家屬來訪,不準在作業(yè)現場交談,特別是老人小孩,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7.7、將進入大門右側的圍墻全部抹灰,做成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宣傳欄,對施工中出現的違章行為給予暴光,提出批評、警告和處罰;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紀的班組和個人,并給予經濟上的獎勵。
7.8、現場防火衛(wèi)生須知
加強現場防火教育,落實消防措施,按照不同作業(yè)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如電氣設備附近應設置干粉類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對于設置的泡沫滅火器應有換藥日期和防曬措施。滅火器材設置的位置和數量等均應符合有關消防規(guī)定。
庫房及民工住房、廚房應有防火宣傳標語,應設置防火滅火和其他消防裝置。
易燃易爆品應有專人管理,有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庫房設施。
施工用電和照明用電要符合規(guī)定要求,嚴禁亂拉亂接和使用電爐等器具,施工用電必須三相五線制,配電箱內應設觸電保護裝置,配電箱加鎖。
7.9、生活設施
設置開水供應房,在夏季高溫季節(jié)施工,由專人負責茶水到施工現場,準備常用的外傷用藥、十滴水、仁丹等用于應急使用。
施工現場廁所,地面和墻面全部貼地磚和墻磚,用2個2號自動沖水箱,隨時進行沖洗,保證廁所內的通風、干凈、整潔無臭味。
施工現場經常開展衛(wèi)生防病宣傳教育,并派專人打掃廁所。
7.10、建立治安保衛(wèi)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fā)生。
7.11、采取防粉塵、防噪音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yè),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盡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
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應該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八、施工現場作業(yè)規(guī)程
8.1高空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
8.1.1從事高處(空)作業(yè)人員,要定期作體檢,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應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yè)。
8.1.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chuàng)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wěn)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yè)。
8.1.3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將繩子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
8.1.4登高前必須辦理登高作業(yè)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業(yè))。
8.1.5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yè)。
8.1.6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yè)時,應先聯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可工作,并設置絕緣擋板,作業(yè)者最少離開電線2m以外。
8.1.7 高處作業(yè)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袋內,上下時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處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將易滾滑的工具、材料堆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8.1.8 要處處注意警視標志、危險地方夜間作業(yè)必須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作業(yè)。
8.1.9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yè)者,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yè),應經有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兩層中間設置專用防護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8.1.10 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提升架、塔吊等各種升降設備嚴禁載人。
8.1.11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時,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墊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墜落。
8.1.12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墻頂上工作或通行。
8.1.3腳手架的負荷,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g/m2
8.1.14進行高空焊接,氣割時必須事先清理火星飛濺范圍內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
8.1.15有六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yè)。
8.1.16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梯底寬度不小于50cm,并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wěn)固時,須有人員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8.2、腳手架工程
8.2.1、基本要求
8.2.1.1要有足夠的面積,滿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需要。
8.2.1.2堅固、穩(wěn)定,能滿足施工中的各種荷載和氣候條件作用下不變形、傾斜、搖晃。
8.2.1.3搭拆簡單,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轉使用。
8.2.1.4安全系數一般均采用容許應力計算,取值要大于3。
8.2..2、外維護腳手架:
8.2.2.1立桿:采用φ48㎜的鋼管,壁厚為3~3.5㎜,,立桿間距最大不超過1.5m。
8.2.2.2大模桿采用φ48㎜的鋼管,壁厚為3~3.5㎜,選用合格的“一字型”對頭長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鋪開和斷開,上下間距最大不超過1.2m。
8.2.2.3腳手板:鋪設要嚴密、牢固,搭搓板端壓過大橫桿1.5m,距墻體距離不大于15㎝,嚴禁有跳頭板。
8.2.2.4護身欄及擋腳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綁兩通欄桿,擋腳板立擋(18㎝)嚴密牢固或加掛立封安全網,且網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護作用。
8.2.2.5剪力撐:設在腳手架外側立叉成十字的雙支斜撐,與地面成60度為宜的夾角。剪力撐斜撐寬度以不超過7根立桿為宜,剪力撐交叉點綁了立桿與橫桿的交叉點上。
8.2.2.6與結構拉接:用鋼管與結構里外分別抱牢固,拉、頂點滿足架子的穩(wěn)定要求,水平距離宜不大于6米一個拉頂點,拉結點必須設在立桿與大要橫桿的結點上。
8.2.3、混凝土澆筑架子
立桿間距不得超過1.5m,并加綁掃地桿。大橫桿不得少于兩道,高度超過4m的架子,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7m。架子寬度超過2m時,要在跨中加吊一根大橫桿,并每隔兩根立桿在下面加綁一根托桿,使與兩旁大模桿相互連接。杠桿中部八字斜撐。
排木間距不得超過1m。腳手板要鋪對頭板,板端底下綁雙排木,板子要鋪嚴、鋪牢。鋪搭連板時,端頭必須壓過排木15cm。禁止鋪設探頭板。
8.2.4、腳手架拆除
8.2.4.1架子拆除時要劃分作業(yè)區(qū),周圍設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設專人指揮,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入內。
8.2.4.2拆除的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扎裹腿,穿軟底鞋。
8.2.4.3拆除前必須拆除照明線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則,即先拆欄桿、腳手架、剪力撐、斜撐;后拆小橫桿、立桿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則依次進行,嚴禁上下同時進行拆除作業(yè)。
8.2.4.4拆除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要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
8.2.4.5拆下的材料,嚴禁拋擲,應運到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鐵絲要集中回收處理。
8.2.4.6在拆架過程中,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要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
8.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8.3.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8.3.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具體規(guī)定。
8.3.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8.3.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8.3.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yè)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8.3.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8.3.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3.8、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8.4、臨邊、洞口及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8.4.1、基本要求
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8.4.2、臨邊作業(yè)
8.4.2.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桿的陽臺、斜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無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8.4.2.2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無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8.4.2.3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要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8.4.3、洞口作業(yè)
8.4.3.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8.4.3.2樁孔、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要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8.4.3.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要設紅燈警示。
8.4.4、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
8.4.4.1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走道。
8.4.4.2綁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要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8.4.4.3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8.4.5、砼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
8.4.5.1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要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8.4.5.2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8.5、塔吊起重機機械安全技術
塔吊起重機的行走限位是否齊全、靈敏,止檔離端頭一般為2~3m;吊鉤的高度限位器要靈敏可靠;吊臂的變幅限位要靈敏有效;起重機的超載限位裝置也要靈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靈敏、準確、靈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術人員調試驗收單;塔吊吊鉤的保險裝置要齊全、靈活。
卷揚機滾筒保險裝置要齊全有效。
路基要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釘或夾板必須釘牢或擰緊,不須有松脫現象;軌道的縱橫方向的平度應均在1‰以下,鋼軌接頭處不得懸空使用,且間隙應為3~6㎜之間,錯開1.5m以上。兩個軌道頂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機的電纜線無破損和嚴重扭結現象,壓點壓接牢固,卷線器必須運圍正常。所有電氣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軌道每隔20m應設一組單獨的接地,并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小于4ω,接地線不得使用鋁導線。
塔身、塔臂的各標準節(jié)的連接螺栓應堅固無松動,塔的結構件應無變形和嚴重腐蝕現象且各個部位的焊縫及主角鋼不得有開焊、裂紋等現象。
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需經考核、持證上崗。信號指揮人員應有明顯的標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
(1)被吊我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主(特別是小鋼橫板)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時不準吊。
塔機工作后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鉤上嚴禁勾掛重物。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柜總閘。一定要將夾軌鉗鎖緊,保證塔機的穩(wěn)定,切斷現場塔機電源。
九、 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
9.1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定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
9.2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拴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
9.3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鉤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huán)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后,才能指揮起重,做到人身安全。
9.4塔機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guī)范執(zhí)行。
9.5一切工種和人員,在高空作業(yè)時必須將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處,保證安全。
9.6現場所有人員,嚴禁站入灰盤和磚架內操作或玩耍。
9.7現場一切人員,均不準在室內向室外、在高空向樓下亂倒亂丟渣子和物品,違者罰款,如造成人生傷亡事故和材料損失者,由肇事者負責賠償。
9.8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架空設置,不準落地、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扎完好,不得漏電。
9.9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yè),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
9.10凡在高空作業(yè),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著下滑,避免傷人。
9.11工人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
十、 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0.1嚴格執(zhí)行公司安全保衛(wèi)規(guī)則。
10.2 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講求職業(yè)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自身帶關,人人遵守。
10.3無條件地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jiān)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10.4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10.5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并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10.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0.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fā)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11.1各施工班組作業(yè)前,應明確當天的工作任務,必須針對性安全交底。
11.2工作前,必須對操作者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準施工作業(yè)。
11.3作業(yè)前,應對施工區(qū)域內的機具、設備、工用具、腳手架等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隱患立即消除,排除環(huán)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11.4了解職工的身體狀況,身體不適、有病者不得從事施工作業(yè)。
11.5對安全作業(yè)點應特別提出,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11.6不準打架斗毆,不準賭博,違者罰款。
11.7認真作好安全活動記錄和文明施工檢查記錄。
第10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般規(guī)定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工作(特殊規(guī)定者除外)。
2、用于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設施,管道線路等,均應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風以及工業(yè)衛(wèi)生等安全要求。
3、施工現場存放的設備、材料,應做到場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齊、通道完整,必要時設專人進行守護。
4、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5、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專人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路桿,危險地段,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標志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6、施工現場的排水設施應全面規(guī)劃,其設置位置不得妨礙交通,并須組織專人進行養(yǎng)護,保持排水通暢。
7、嚴禁在鐵路、公路、洞口或山坡下等不安全地區(qū)停留和休息。
8、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職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生產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工作。
9、未經領導許可,不得任意將自己的工作交給別人,更不得隨意操作別人的機械設備。
10、起重機在使用前要經過試車,試車前應注意檢查掛鉤、鋼絲繩、齒輪和電氣部分等,使用時應設專人指揮,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運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懸空時,駕駛人員不能離開操作崗位。
11、挖掘機工作時,任何人不得進入挖掘機的危險半徑以內。
12、搬運器材和使用工具時,必須時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員的安全。傳送器材或工具時,不可投擲。
13、上下班要按規(guī)定的道路行走,聽從交通安全人員指揮。乘坐車、船等交通工具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嚴禁跳車、扒車或強行乘坐。
14、嚴禁搭乘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各型現場施工運輸車輛。
15、爆破作業(yè),必須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劃定安全警戒區(qū),并明確安全警戒人員,在裝藥、聯線開始前,無關人員一律退出作業(yè)區(qū)。在點燃開始前,除炮工外其他人員一律退到安全地點隱蔽。爆破后,須經炮工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其他人員方能進入現場。對暗挖石方爆破尚須經過通風,恢復照明、安全處理后,方可進行其它工作。
16、施工照明及線路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大規(guī)模露天施工現場宜盡量采用大功率、高效能、便于集中管理,減少經常移動的投光照明設備。
⑵、照明電源的線路架設、安裝應遵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中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⑶、施工現場及作業(yè)地點,應有足夠的照明,主要通道應裝設路燈。
⑷、嚴禁私拉亂接電源,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yè)。
⑸、現場(臨時或永久)11ov以上的照明線路必須絕緣良好,布統整齊且應相對固定,并經常檢查維修,照明燈懸掛高度應在2.5m以上,經常有車輛通過之處,懸掛高度不得小于5m。
⑹、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地點、坑井、洞內和金屬容器內部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行燈必須帶有防護網罩。
⑺、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場所,或有瓦斯的巷道內,照明設備必須采取防爆措施。
⑻、在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線路時,竹木腳手架上應加設絕緣子,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
⑼、電源線路不得破損,裸露線芯、接觸潮濕地面,以及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件上。
⑽、嚴禁將電源線芯彎成裸鉤掛在電源線路或電源開關上通電使用。
⑾、使用螺絲口燈頭時,零線應接在燈頭的絲扣上。
⑿、保險絲不得超過荷載容量的規(guī)定,更不得以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⒀、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有帶電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時,則應切斷電源,線頭包以絕緣,固定于距地面2.5m以上的適當處。
⒁、臨時建筑物的照明線路,應固定在絕緣子上,且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穿過墻壁時,應套絕緣管。
⒂、嚴禁在電線上掛曬衣服及其它物品。
17、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和線路(包括照明、手持電動工具等)應配裝觸電保護器,以防止因潮濕漏電和絕緣損壞引起觸電及設備事故。
18、拆除工作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⑴、進行大型拆除項目開工之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下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一般拆除工作,也必須有專人指揮,以免發(fā)生事故。
⑵、拆除工作開始前,應對有關的風、水、電等動力管線妥善移設、防護或切斷。
⑶、拆除工作一般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多層或內外同時進行拆除。
⑷、拆除工作周圍,應劃定安全區(qū),對附近交通道路或拆除下方,應設專人警戒。
⑸、模板和架子的拆除應分別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腳手架施工作業(yè)指導書》、《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
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渡口壩工程項目經理部
2023年1月8日
第11篇 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規(guī)定
1 總 則
1.1 為確保****風電項目的安全、經濟、高效施工,確保人、機、環(huán)境的和諧與安、健、環(huán)的統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
1.2 施工單位和業(yè)主單位的所有成員認真執(zhí)行本規(guī)定中的條款。在施工過程中安生部將對公司管理部門、施工單位、責任人檢查考核。
2 對發(fā)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發(fā)包方(業(yè)主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執(zhí)行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
2.2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安全施工許可證及必要的資質證明,并將復印件交安生部存檔。
2.3 業(yè)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施工單位要建立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專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并認真執(zhí)行。
2.4 承包單位項目部承擔起對生產現場人員、設備、原材料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責任。
2.5 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訂安全協議。
2.6 施工單位隨時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承包方和發(fā)包方的職責及管理按《中國****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fā)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有限公司發(fā)包工程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7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危險點預測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確保有效實施。安生部對其進行審核、補充,對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經常進行檢查、指導,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處罰。
2.8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防寒、防凍、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溫工作,確保設施和施工人員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節(jié)期間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項條款在施工前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工程項目禁止開工。
3 對施工場所及施工設備的要求
3.1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危險品的運輸、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臨時電源必須加裝漏電保安器;行燈電壓符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設備要有明顯的警示標志,特殊作業(yè)場所(如:卷揚機操作棚、鋼筋棚等)應有防護棚,當防護棚距離建筑物較近時,防護棚頂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質木板做棚頂;在高壓電源附近區(qū)域作業(yè)時,應搭設隔離欄或采取其他的隔離措施。
3.4 施工場地應平整無雜物,施工材料應存放在指定的區(qū)域,做到物品擺放有序,臨時打的孔洞應及時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對汽、水、電源等系統進行接引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向業(yè)主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柱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申請中應注明使用負荷、容量、使用時間等內容,嚴禁在使用中隨意增加負荷。如必須增加負荷才能進行施工時,須經運行管理部重新核實容量批準后方可實施。
3.6 大件設備吊裝前,應先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或吊帶進行載荷試驗且合格。汽車吊的支撐腳必須墊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嚴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設備應經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在起吊重物前應做好防止機械傾覆的事故預想。
3.8 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有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與證件相符),還應安排專人負責檢修及維護工作。
3.9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絕緣必須定期檢驗,并確保絕緣良好。
3.10 電動機械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火線、一零線、一地線),每一個設備必須重復接地,并具備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3.11 業(yè)主單位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條件下,不允許承包方開始施工。
3.12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標準。
3.13 施工使用的絕緣工器具應定期檢驗合格;工作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14 在出現上下交叉作業(yè)時,施工單位應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傷人。
3.15 做基礎坑挖掘或坑內施工時,應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電火焊作業(yè)時,做好火災預防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大于8米。向室外傾倒燃料爐灰時,必須先用水湮滅,只有確認沒有火星后方可傾倒。
以上十六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4 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4.1 所有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電工、起重工等)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2 患有電力生產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本施工作業(yè)。嚴禁酒后上崗作業(yè),嚴禁在施工場所戲耍、打鬧。
4.3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對高壓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時,還應戴絕緣手套。
4.4 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必要時還應使用防墜器。作業(yè)人員嚴禁上下拋擲物件;嚴防發(fā)生高空落物。
4.5 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yè)人員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 安全生產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權及時制止違章作業(yè),并對違章作業(yè)人員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業(yè)主單位要對施工單位給予處罰。
5.2 施工單位必須接受發(fā)包方的安全檢查、監(jiān)督,在檢查監(jiān)督中如個別人發(fā)生出言不遜的現象,安生部有權終止施工。
5.3 在風場室外發(fā)生一人次吸煙給子施工單位500元罰款,責任區(qū)發(fā)現一個煙蒂給予責任單位100元罰款。
5.4 發(fā)生一次習慣性違章,對一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對施工單位給子1000元罰款。
5.5 發(fā)生一次人身傷害未遂,對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5.6 發(fā)生一次人身輕傷或火險事故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5000元罰款。
5.7 發(fā)生一次重傷或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給子5000-10000元罰款。
5.8 發(fā)生一人死亡、群傷或重大火災爭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違章對當事人給子 100元獎勵。
5.10 避免一次人身傷害或火險事故對當事人給子500元獎勵。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災、重大設備損壞或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將對有功人員給予通報嘉獎。
5.12 對不能認真落實安全責任,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施工單位,應立即清除施工現場。
6 文明生產管理
6.1 推廣標準化作業(yè),作業(yè)程序有條不紊、物品擺放有序,實施文明施工,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
6.2 施工場所和生活場所必須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整齊,臨時電源線敷設規(guī)范。
6.3 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4 文明生產不合格一次給予責任單位100-1000元罰款。
7 附 則
7.1 本管理規(guī)定由****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對風場施工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7.2 被處罰單位和個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單當天內將罰款現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規(guī)定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12篇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規(guī)定
為保證現場施工人員和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對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作如下處罰規(guī)定。望各專業(yè)施工隊認真執(zhí)行。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如有違者經第二次勸告不從者,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20元。
2、酒后不準進行車輛駕駛和機械操作,如有違者一經發(fā)現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200元。
3、設備用電必須采用一機一閘,一漏一保。違者責令整改,整改不合格者罰款人民幣300元。
4、高空作業(yè)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穿防滑鞋。如有違者一經發(fā)現每人每次罰款人民幣100元。
5、施工現場不準帶入小孩,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規(guī)定。
6、施工用電設備和閘箱必須做好有效的接地保護。
7、機械和車輛嚴禁無證駕駛,操作人員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
8、電工操作時必須穿絕緣鞋,帶絕緣手套。接電時必須掐斷上一級閘箱電源,并有專人看護,在未接通前不得離開。
中鐵十八局西廣開住宅小區(qū)14#地項目部
200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