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一、設備維護保養(yǎng)要實行定機、定人、定期保養(yǎng)與職工維護保養(yǎng)相結合的原則。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設備的維修工作。
二、設備的操作和維修保養(yǎng)人員必須做到“三會”,“四懂”,即: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設備應經常保持清潔、潤滑、安全、正常。
三、設備小修的間隔為500-600作業(yè)小時,中修間隔期為1000-1100作業(yè)小時,大修間隔期為2000-2100小時。
四、電器設備小修間隔期為一年,中修間隔期為五年,大修期間隔期為十年。
五、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檢測按《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執(zhí)行。
六、加強設備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其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排除,保持設備在最佳運行狀態(tài)。
七、充裝站設備儀器應建立臺帳、卡片、檔案。
八、設備儀器實行定期檢查考評,根據(jù)各類設備的完好標準,確保主要設備完好率達到l00%。
九、設備管理實行雙包機制度,每臺機組每個閥門每條管線,每塊儀表都要指定專人操作,專人維修,并在設備顯著位置掛牌明示。
第2篇 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沙長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為了加強儀器設備的管理,根據(jù)《雷鋒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保證教育、教學的必備條件之一。學校要在“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下,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確定儀器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 儀器設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fā)揮其作用,保證教育、教學等工作的需要,不斷提高投資效益。學校要在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直至報廢的全過程中,加強計劃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使儀器設備在整個壽命周期中充分發(fā)揮效益。
第三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充分挖掘現(xiàn)有儀器設備能力。
第四條 儀器設備管理是一門科學。由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通過業(yè)余教育、專業(yè)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其業(yè)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學校儀器設備的購置,要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分輕重緩急制訂年度購置計劃。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年度購置計劃應經各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請主管校長批準后執(zhí)行。計劃外臨時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應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七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購置,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及使用條件等,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后,報主管校長批準執(zhí)行。
第八條 自制儀器設備(包括請外單位加工制造)的必須申報計劃,并應對其技術設計的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進行論證,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試制。試制結束,經技術鑒定合格予以驗收入賬。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統(tǒng)計資料,是制訂計劃的主要依據(jù)。要隨時掌握儀器設備的種類、數(shù)量、金額、分布和使用情況,經常匯總,按要求做到數(shù)字準確,情況真實。
第十條 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儀器設備科學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技術管理,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全可用狀態(tài),不斷提高完好率。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要制訂操作規(guī)程、使用或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有專人負責技術安全工作,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嚴格的實物驗收和技術驗收制度。到貨后要及時開箱清點檢驗和安裝調試,進行技術驗收,主管部門要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作,進口儀器設備,要有索賠報告,完成索賠工作,以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第十四條 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并應對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以確保儀器設備的精度的性能。
第十五條 要加強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一般儀器設備應做到隨時保養(yǎng)和維修,精密儀器設備應做到精心維護、定期檢修和檢測,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六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對上機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
第十七條 要通過研究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濟規(guī)律,逐步確定技術狀況、完好率、利用率等綜合性考核指標,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第十八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必要的賬、卡制度、堅持每年至少對帳一次,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第十九條 根據(jù)儀器設備性能特點和不同的使用要求,進行經濟和技術論證,做到合理選型,適時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以降級使用或調往其他需要單位。
第二十條 精密貴重儀器要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參加校際協(xié)作,對外開展技術服務,并制定合理的收費(包括收取時的折舊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要努力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系人為原因造成積壓和浪費的,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確因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理使用或維修護理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可申請報廢。報廢儀器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經技術鑒定和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校長批準后,予以報廢,并進行財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制訂儀器設備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獎懲條例。對工作成績突出,重視開發(fā)或增收節(jié)支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應給予鼓勵和獎勵,對不負責任,造成儀器設備損失、丟失和浪費的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或經濟上給予制裁。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勤儉辦學、愛護國家財產的思想教育,全體師生員工都應該自覺地愛護設備器材。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切實防止設備器材的損壞和丟失。
第二十五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均應賠償。學??紤]賠償?shù)妮p重要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對象、物資性質、本人一貫表現(xiàn),事后的態(tài)度和認識及損壞價值的大小,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責令賠償損失價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 對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責任事故及處理情況,應定期整理簡要書面記錄,交由學校辦公室,作為考績,鑒定的參考資料。對重大事故,應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工作,并結合具體事件的處理,針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一貫嚴格執(zhí)行制度、愛護設備器材,提高設備利用率有顯著成績的,主動采取措施積極搶救物資,減少損失的,以及對損壞、浪費、盜竊設備器材的行為堅決進行斗爭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先進事跡應及時總結推廣。
第二十八條 由于下列主觀原因,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應予賠償:
1.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不按規(guī)定要求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拆卸設備器材;
3.尚未掌握操作技術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輕率動用設備器材;
4.工作失職、不負責任,教師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5.粗心大意,操作失誤;
6. 大手大腳,鋪張浪費;
7.由于其他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
第二十九條 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經過鑒定或有關負責人證實,可不予賠償:
1.因實驗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損失,確實難于避免的;
2.因設備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fā)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耗;
3. 經過批準,試用稀缺的設備器材,試行新的實驗操作或檢修的,雖然采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 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
第三十條 屬于下列情況,在確定賠償金額時,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予賠償:
1. 按指導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上的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2.一貫遵守制度、愛護設備器材,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3.發(fā)生事故且能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主動如實報告,認識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經常洗涮、移動易碎的低值易耗品,一學期累計損失在一定范圍以內的。
第三十一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除按上列規(guī)定處理外,一般應責令當事人進行檢討,并給予適當?shù)呐u教育或行政處分,以吸取教訓,提高認識。情節(jié)一般,損失價值很輕的可以免予檢討。
對于一貫不愛護設備器材、嚴重不負責任,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態(tài)度惡劣的;損失重大、后果嚴重的,除責令賠償外,應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其損失價值,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地計算:
對單價200元以下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儀器,如照相機、錄音機、電風扇、秒表、計算器等,損壞丟失要嚴格計價賠償;
2.對單價200元以上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計價應按:
①損壞丟失零配件的,只計算零配件的損失價值;
②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③損壞后質量顯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應按其質量變化程度,酌情計算損失價值。
3、損失丟失的設備器材或零配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折舊并減除殘值計算。特殊情況可按當時市價合理議價計算。
第三十三條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于幾個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jù)各人責任的大小和表現(xiàn)認識,分別予以適當?shù)呐u和處分,并分擔賠償費。
第三十四條 發(fā)生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迅速查明情況和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處理。損壞精密、貴重、稀缺設備器材和重大事故,應保持現(xiàn)場,由學校領導負責組織嚴格的審查,專案處理。對某些零星低值器材的損壞丟失,可以根據(jù)具體使用、管理情況,即時進行登記,定期上報處理。
第三十五條 賠償處理的權限,可以根據(jù)物資性質及損失價值大小,由部門領導、主管校長分級分責審批。處理結果,由學校備查。
第三十六條 賠償費由負責審批部門根據(jù)確定的賠償金額及本人經濟情況,確定一次償還或分期償還,如賠償人經濟上確有很大困難,可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調查證明,報審批部門批準可以緩期償還或減免一部分。
第三十七條 確定賠償金額和償還期后,由賠償人所在部門按期負責催繳,學校財會室負責收款并督促檢查償還情況,應每學期清理一次,如經一再督促教育,仍然無故拖延不繳,學校可以采取適當?shù)男姓胧?/p>
第三十八條 被批準分期或延緩償還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愛護設備,確有顯著成績或有其他較大貢獻的可以由所在部門提出書面材料,經主管校長批準,減免其待繳的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權,統(tǒng)一歸口總務科,任何部門與個人都無權借任何名義租出或轉讓或捐贈或任意處置。
第四十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儀器設備,可以報損報廢:
1、使用期已超過規(guī)定年限,儀器設備陳舊,達不到最低限定的技術指標,再無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
2、技術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下且屬國家已下令淘汰的儀器設備。
3、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或修理費用超過同類同等技術指標的產品,現(xiàn)市價的50%的儀器設備。
第四十一條 報損報廢辦理程序
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報損報廢單,并附交固定資產帳目、卡片報告部門領導,同部門領導、校產管理員及主管校長簽字,認定報損報廢。
2、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批量大或單臺價值在一萬元以上的,由有關三人以上技術小組進行鑒定,由主管校長審批簽字。
第四十二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處置
1、凡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卸或挪用零配件,更不準私自租借、變賣、轉讓或捐贈,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對于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中有利用價值的零配件,由原使用管理部門統(tǒng)一盡量回收,回收有用的零配件以作為維修備用。
3、對裝盛過有毒物品的報損報廢儀器設備,作為廢品變賣時或扔棄時,應事先做好消毒處理或給收購者以文字說明資料,以免損害他人健康。
4、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主管部門會同總務科共同提出處理意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賬卡管理
1.辦妥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手續(xù),將報損報廢單、賬目、卡、文書資料一并分別交財會室和校產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2.每年結束前,由使用保管部門匯總,寫出當年報廢的儀器設備統(tǒng)計數(shù)及文字說明,報校產管理部門備查。
第四十四條 處理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所得收人,一律上交財會室,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四十五條 為了鼓勵和調動負責報損報廢工作的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嚴格把關、勤儉節(jié)約、收舊利廢、拆零、精心修復盡力提高已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的殘值的積極性、主動性,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第3篇 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醫(yī)院將價值在五十萬元以上或品種稀少、質量精密的儀器設備界定為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從購買前的論證一直到使用終止,必須按本制度執(zhí)行。
二、購買前必須由使用部門填寫《醫(yī)院醫(yī)療設備購置申請論證表》,再經醫(yī)院設備管理委員會組織專家組論證,設備管理委員會、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報院長同意后,醫(yī)院再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審批決定。
三、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的采購必須通過政府公開招標,醫(yī)院委派紀檢監(jiān)察監(jiān)督、專業(yè)人員技術確認。簽訂合同時,必須組織醫(yī)院價格談判小組集體再次確認價格、優(yōu)惠承諾等。
四、凡購進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入庫時必須由廠商代表、設備工程組人員、設備管理干事、使用部門負責人及使用責任人員一起參與驗收,由設備管理干事書寫驗收報告,作為技術檔案資料存檔,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索賠或采取相應措施。
五、設備科對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建立單機技術檔案,并發(fā)給《萬元以上在用醫(yī)療儀器單機運行登記記錄本》,由儀器使用責任人填寫,使用部門應建立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和日常保養(yǎng)制度。
六、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的使用部門必須指定專人管理,進行使用和維護,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器設備性能,一般性故障排除,日常保養(yǎng)及維護工作。
七、大型及貴重儀器的使用責任人因故缺勤或調動時,應辦理賬面和儀器質量的移交手續(xù),手續(xù)不清不接,不辦移交者予以追究責任。未接受過該儀器的操作與應用培訓的人員,在使用前必須接受培訓,并且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八、所有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應建立操作規(guī)程、設備管理標簽、技術檔案,賬和實物必須一致。不得將其零配件移作其它用途,如具備革新或改裝的技術認證許可,必須經院領導批準,設備科備案后,方可進行。
九、各科室之間借用儀器,由出借科室主任批準并報設備科作調劑備案,建立共同使用手續(xù)。借用單位在借用過程中,對儀器應妥善保管,若有損壞或遺失零件等,由借用單位負責。
十、進修人員、實習生學習使用儀器設備時,設備操作者應向學習人員講清儀器的性能、原理、使用方法和使用儀器的目的,并嚴格要求他們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操作時帶教人員應在旁指導,發(fā)生系統(tǒng)損壞或零配件遺失等,除本人外,帶教人員應負主要責任。
十一、凡儀器設備發(fā)生重大故障或損壞時,應及時向科主任、設備科和主管院長報告,必須盡快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對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jù)情況及時處理。
十二、對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guī)程,堅持日常保養(yǎng)維護到位,保持儀器設備性能穩(wěn)定、正常使用率極高的責任人,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十三、大型及貴重儀器設備的報廢,堅持慎重原則,凡能在在控標準內維修恢復正?;蛘{劑符合它用的,均不得報廢。確認報廢的,由使用科室主任組織填報《醫(yī)療設備報廢申請、鑒定、審批表》,報設備科組織鑒定后,按程序申報審批手續(xù),并做好下賬和殘值處理工作。
第4篇 設備、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j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zhí)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tǒng)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 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fā)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jiān)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zhí)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周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 負責對不執(zhí)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fā)現(xiàn)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匯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志》要求,必須有煤安標志。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guī)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鑒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鑒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周期必須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要求,并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表、負壓表、溫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
第5篇 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 試驗室指定專人管理試驗檢測儀器設備。
2 建立儀器設備總臺帳,寫明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產地、數(shù)量、性能狀況、檢定情況、購買時間、價格、量程、精度等內容;儀器設備分為a、b、c三類,a類指送檢設備,b類指自校設備,c類指一次性驗收設備及工具,三類設備在總臺帳中注明。
3 對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應指定儀器保管負責人;制定操作細則;建立檔案,內裝儀器設備說明書、檢定證書、使用維修情況記錄等,填寫記錄要整潔、清晰,不得涂改,做到準確無誤,具有可追溯性。
4 主要常用儀器設備操作規(guī)程貼在墻上醒目位置,并配備“儀器設備使用記錄簿”,使用或維修保養(yǎng)后,認真填寫。
5 儀器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損壞,經試用或檢定合格,填寫儀器設備事故與中、大修理或其他履歷后,方可移交檢驗人員使用。
6 儀器設備在搬運、維修和長期停用后,再次使用前應重新標定,儀器的維修、檢定情況應及時填寫在履歷書上。
7 試驗檢驗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儀器,使用過程中要注意設備和人身安全,使用完畢應進行斷電和必要的常規(guī)保養(yǎng),保持儀器設備的清潔,保持工作間的整潔。
第6篇 充裝站設備儀器維護保養(yǎng)制度
1 、在總經理領導下,本崗位設備由技術人員和班長、檢修人員、崗位操作負責維護、檢修管理,技術人員安排計劃檢修,隨機檢修的檢修計劃,由檢修班執(zhí)行,并每日上崗檢查,崗位操作人員班長分工管理設備、儀器的維護保養(yǎng)。
2 、總經理定期組織一次檢修平衡會,總結、平衡檢修計劃。
3、 崗位人員對分管的各類設備工具儀器衡器儀表做到定量管理,每天對它們擦拭一次,保持清潔,做到無油污、無銹蝕、無灰塵、不得與其他雜物混放。
4 、設備儀器的使用者包機人,做到:“三懂”(結構、原理、性能)四會(操作、排除故障、修理、維護)。
5、工作前應先檢查設備儀器是否良好,各部件是否完好,工作中要仔細觀察是否有異?,F(xiàn)象,工作后要擦凈設備上的油污,需要加油的要加油潤滑。
6 、要及時消除跑冒滴漏,閥門要及時緊固或更換迫根。
7、 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造成設備儀器損壞的,應在班級內出具損壞報告,由總經理組織有關人員分析、明確責任,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8 、總經理組織每月一次的設備安全檢查,班組每周對設備小查一次,對維護好的表揚,對維護不好的批評并結合責任制考核。
9 、現(xiàn)場做到定置管理、滿瓶空瓶、待充裝瓶待試壓瓶,自備瓶必須畫框分類管理擺放。
第7篇 儀器設備使用保管發(fā)放制度
地測儀器和設備是完成地測工作的必須條件。為加強儀器和設備管理,充分發(fā)揮設備應有的作用,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放在清潔、干燥、通風良好的室內。儀器較多時,應有存放儀器的專用倉庫。
2、要建立儀器技術檔案。檔案中除填寫儀器名稱,制造廠名、規(guī)格、單價、來由及時間等之外,應有檢視和歷次檢校的記錄,損傷和修理的記載,適用作業(yè)等級的說明等。
3、新到儀器進行全面檢視與檢校,查明儀器質量狀況,并立即建立儀器技術檔案。
4、應定期查看,室內存放的儀器,如發(fā)現(xiàn)有生銹和發(fā)霉現(xiàn)象,須查明其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
5、各專業(yè)級使用的儀器,設備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使用和保養(yǎng),定期進行檢查。特種儀器如:測距儀、陀螺儀等,必須由專人使用。
6、所使用的儀器要每季全面檢查一次。
7、儀器設備的使用期、各種儀器的操作,必須嚴格按規(guī)程和說明進行。
8、電氣設備(測距儀、陀螺儀、地震儀等)用于井下時,必須符合防爆要求,否則不得使用。
9、如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故障,必須及時呈報科(隊)負責人,由專業(yè)人員查清事故原因,進行校正或維修,因管理不善造成儀器及工具損壞,要追究責任者。
10、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準隨意攜帶儀器,外出干活,否者將根據(jù)情節(jié),給當事者以適當?shù)奶幜P。
第8篇 儀器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儀器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所管儀器設備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規(guī)程,健全大型設備技術檔案,妥善保管一般設備的技術資料及使用說明書。
二、保證儀器設備及附件配套的完整,認真做好儀器的過往記錄,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電子儀器使用前必須熟讀使用說明書,按要求檢查自身保護裝置,控制環(huán)境溫度、濕度、連續(xù)工作時間、電源電壓等,注意防潮、防塵、防腐。
四、定期對電子儀器進行通電檢查,發(fā)現(xiàn)有跳火、冒煙、炸響、異味等現(xiàn)象時,要立即關機,報主管人員,防止因短路損壞儀器,延長儀器的使用壽命。
五、定期維護保養(yǎng)儀器,及時排除儀器故障,做好維修記錄,大型設備每學期清潔、保養(yǎng)2-4次。
六、損壞的儀器設備應由設備中心專業(yè)人員檢修,若需外修應向設備處提出申請。
七、設備管理人員應努力學習業(yè)務,提高管理、維修、保養(yǎng)水平。
第9篇 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實驗室儀器和設施是測試產品及各種材料物資性能和質量情況的基本工具,只有實驗分析儀器設施的質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確使用,才能提供出準確、可告、真實的檢測實驗數(shù)據(jù)。所以公司必須加強對實驗室儀器設施的規(guī)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實驗室儀器、設施的管理,應根據(jù)其專業(yè)知識性很強的特點,實行專人負責包干制。即將所有的實驗設備、化驗儀器分配到人,其責任內容包括保管、使用、保養(yǎng)、檢修、申請更新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均要規(guī)范,符合要求。 實驗室主任負責對本室各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實施內容進行工作檢查和考核。
3.精密儀器的管理
3.1 各種精密儀器(包括天平、火焰光度計、電導儀、熱量計、抗壓強度機等)應分別安放在不受環(huán)境干擾比較安全的地方和專用儀器室內堅固的分析臺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陽光直接照射、防腐蝕和防止電爐高溫熱源的影響。
3.2 不得隨意搬動拆卸、改裝精密儀器,如確有需要必須經實驗室主管同意,并應作出相關的備查記錄。
3.3 精密儀器的使用須經計量部門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4 精密儀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須嚴格按說明書規(guī)定,無關人員不得隨意撥動儀器旋鈕,以免損壞儀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5 精密儀器技術資料應作為技術檔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檢修記錄。非常用的技術資料應統(tǒng)一存放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玻璃儀器及化驗儀器用具的管理
4.1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儀器須放在平穩(wěn)不易摔落之處。
4.2 容量儀器的使用方法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定進行,以保證分析結果的準確度。使用過程應特別注意輕拿輕放,防止破損。
4.3 所有玻璃儀器在使用完畢后必須洗干凈。不要在容器內遺留油脂、酸、堿液等腐蝕性及毒性物質。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凈后要用凈濾紙包住兩端,以防沾污。
4.4 帶磨口塞的儀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試劑瓶等)在清洗前必須先作記號,塞口不能互混。帶磨口塞的儀器長期不用時,磨口塞應墊一張紙片,磨口塞間若有沙粒時不能用力轉動,磨口塞間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損傷。
4.5 成套性的玻璃儀器使用完畢須即時洗干凈,磨口接口用干凈紙包好,放人儀器盒中保存。
5.實驗設備(設施)的管理
5.1 所有的實驗設備均應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嚴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設備,防范事故發(fā)生。
5.2 所有的實驗設備必須安裝在專門的實驗房間,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進行保養(yǎng)和場地清理,保持良好的實驗環(huán)境。
5.3 實驗設備的配套電氣設施如電源控制柜等如發(fā)生故障應通知相關專業(yè)人員修理,非本專業(yè)操作者不得擅自處理,以防意外事故。
5.4 實驗設備中的機械傳動部位的潤滑和維護等工作,應按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潤滑控制點圖表和檢查維護部位,按時進行保養(yǎng)和檢查。常見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現(xiàn)大故障應通知設備科安排解決。
6.實驗儀器及設備的報廢、更新管理
6.1 實驗儀器(包括器具)和設備由公司質管部門根據(jù)公司產品生產的需要,統(tǒng)一進行計劃管理,每年初由計量科(或實驗室)報出申購計劃,質管部審核后交公司統(tǒng)一規(guī)劃安排采購。
6.2 儀器、設備的更新應遵循精度對口、選型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對有特殊要求的儀器在購置時,實驗室可派專人配合采購部門進行質量把關。
6.3 實驗室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對能修復使用,又不影響測試工作精度的儀器設備不能作報廢更新上報。無法修復,失去使用價值的,也要報請上級部門組織鑒定方能作報廢和淘汰更新處理。
6.4 設備報廢及事故的處理
6.4.1 設備器具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導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屬于自然廢損;由于儀器設備本身內在質量問題,在使用時,發(fā)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損壞,則為非責任性損壞,按有關手續(xù)辦理廢損處理。
6.4.2 如因責任心不強,違規(guī)使用或保管混亂,造成損壞,應作為責任事故,除按有關手續(xù)辦理廢損處理外,還應對責任者進行處罰,具體按公司“責任事故處罰條例”辦理。
7.附件
第10篇 儀器設備標識管理制度
(1)設備管理員負責儀器設備標識工作。
(2)每臺儀器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標識上有儀器編號、本次確認時間、下次確認時間(即有效日期)、檢定員及負責人姓名。
(3)標識分類:綠色a類標識為法定計量器具標識;綠色b類標識為自校儀器標識;綠色c類標識為未列入計量器具及自校規(guī)程的儀器標識;黃色標識為儀器限用標識,代表儀器只使用儀器的部分功能;紅色標識為儀器停用標識,表明停用日期及批準人。
(4)儀器設備不能正常運行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貼有停用標志,禁止使用。
(5)儀器設備標識的有效期到期后,及時檢定校核儀器設備,并更換標識。
第11篇 地測防治水設備儀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報廢制度
1.地質、測量及防治水涉及所有儀器設備及工具必須建立技術檔案、資料、臺帳包括儀器的規(guī)格、性能、附件、精度鑒定、操作記錄、修理記錄以及使用時所特別注意的事項。
2.對本組使用的儀器應編號,對發(fā)放使用日期進行記錄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歸還交礦,否則不予出調出手續(xù)或作價賠款。
3.對于所使用、保管的儀器和工具要經常保養(yǎng)和維修使儀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充分發(fā)揮作業(yè)能力并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予責任者處罰。
4.儀器設備的借用、轉借、調撥與報廢等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xù),儀器工具的借出必須經科長同意總工批準歸還時進行檢驗,如不經批準借出或損壞的視其情況給予罰款。
5.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shù)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后應及時用棉紗擦拭并擦拭機油。
6.全站儀在下井前要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時應避免劇烈的擺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絨布輕輕地擦拭儀器上的灰塵、水氣、油污移站時儀器和三角架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太陽下使用儀器時必須用傘遮住防止日曬。
7.激光定向儀的現(xiàn)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進行監(jiān)管光束調整和核驗由測量部門負責。
8.各種儀器、儀表、工具應存放在清潔、干燥室內架上或臺上不準靠近暖氣和火爐,對使用的儀器要負責日常的保養(yǎng)和校正精度達不到要求時應及時送廠維修以保證儀器的完好與準確性。
9.對過期或淘汰的儀器或設備要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及時更換并推廣使用先進設備、新技術。
第12篇 附五醫(yī)院醫(yī)療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第五醫(yī)院醫(yī)療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凡是有醫(yī)療設備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yǎng),保持儀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隨時開機可用,并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設備在使用前要由設備科負責驗收、調試、安裝。有關科室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了解儀器設備的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后,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3、儀器設備(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設備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準。
5、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準,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設備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設備科建立檔案,并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xù)。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復印副本。
7、儀器設備屬于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設備未能充分發(fā)揮作用的,設備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后,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fā)現(xiàn)儀器損壞或發(fā)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yī)務科和設備科,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設備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fā)生后,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yī)療設備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