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范本
1.試驗室儀器設備的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必須專人負責。
2.試驗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一式三份,如郵增減,應及時備注說明.
3.各種大型設備及精密設備應建立檔案,包括購置日期、價值、產地、使用情況、計量鑒定證書、使用說明書、維修保管記錄。
4.所有儀器設備必須由試驗室人員親自操作,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則,出現(xiàn)儀器損壞和意外事故,由試驗室人員和當事人共同賠償。
5.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操作規(guī)程,按章操作,如出現(xiàn)違章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者,要負責賠償。
6.對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須養(yǎng)成良好習慣,使用后的儀器、各種試模等,必須擦干凈,然后涂油防銹;電子儀器長時間處于儲藏狀態(tài)時,每月必須開機運行2小時以上,避免電子元件受潮受損;大型及精密儀器必須配備防塵罩。
7.各種儀器要求定期校驗,大型設備應讓技術監(jiān)督部門按時標定校核,保證設備精度。
8.儀器出租業(yè)務,在不影響本試驗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設備經主管領導同意后,可以租賃,采取有償服務,不得擅自外借儀器,如私自外借儀器造成儀器損壞或丟失,按原價5%賠償。
9.儀器的正常損耗,必須按手續(xù)申報,經核實后方準報損。否則,按非正常損壞、丟失論處。對于陳舊設備屬固定資產范圍的,經有關部門驗證后,方可辦理報廢手續(xù)。
第2篇 設備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我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檢查、維修管理工作,根據(j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煤礦安全評估標準及評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請認真對照執(zhí)行。
二、管理體制
礦建立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礦機電副礦長任組長、機電運輸部、通滅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等負責人,機運、通滅系統(tǒng)各隊隊長、技術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檢查、維修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礦機運部。
三、領導小組的職責
1. 由組長定期組織小組成員,全面的對全礦安全儀器、儀表、器材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有指示不準,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安全設施損壞的,下發(fā)整改通知單,由使用單位派專人更換,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指示準確,動作靈敏,很好地發(fā)揮其在設備運轉中的監(jiān)控保護作用。
2.領導小組將嚴格執(zhí)行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周期檢定、校驗工作,確保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精度,耐壓等要求。
3. 負責對不執(zhí)行儀器、儀表、器材各項管理制度和造成后果的單位和隊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
四、日常檢查維修
1.安全儀器、儀表、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由使用單位的使用人員進行,按設備《操作規(guī)程》嚴格進行操作、檢查,發(fā)現(xiàn)有儀表指示不準確,外觀破損,安全設施不動作或動作不靈敏時,應及時匯報上級有關人員待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再使用。
2.新儀器、儀表、器材入庫、使用前必須經礦計量部門檢定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3.對煤礦井下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按《煤礦安全標志》要求,必須有煤安標志。
4.對報廢的不能修復使用的儀器、儀表、器材要及時交回物資供應部,不能和新儀器、儀表、器材放在一起。
5.采掘設備的各種儀器、儀表、器材由維修單位負責檢驗,維修車間負責維修更換。
6.對《規(guī)程》、《標準》要求定期檢驗的儀器、儀表、器材使用單位必須按期送交具有鑒定資格的上級部門進行鑒定、更換。
7.負責指示類儀器、儀表的檢查、校驗工作,對指示不準確的堅持立即更換原則。
8.落實各種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善,保護裝置的實驗整定工作,實驗周期必須執(zhí)行《規(guī)程》、《標準》要求,并記錄清楚。
注:儀器:瓦斯檢查儀、瓦斯自動報警儀、經緯儀、礦壓檢測儀器。
儀表:壓力表、負壓表、溫度表、高壓驗電儀、電流表、電壓表(萬用表)
器材:安全閥、釋壓閥、滅火器、高壓絕緣手套、膠靴、消防器材
第3篇 儀器設備周期計量檢定制度
(一)由計量管理人員,對本室所用儀器設備按實際情況制定出周期檢定計劃和建立計量器具檢定一覽表,并按期進行送檢或自檢。檢定后粘貼合格證,準用證或停用證等明顯標志,并填寫使用期限及檢定單位。
(二)儀器設備在檢定期內損壞,修復后必須重新計量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儀器設備的檢定周期按儀器設備的檢定規(guī)程規(guī)定的檢定周期執(zhí)行,無檢定規(guī)程的可按儀器說明書等文件提供的檢定方法和周期進行,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四)儀器設備在檢定周期內出現(xiàn)失準或可疑情況時,應同有關人員共同商討處理。
(五)購儀器設備一時無法檢定時,可以對原檢定報告進行分析認可。
(六)新檢定后儀器設備交使用部門使用,檢定證書交資料室存檔。
第4篇 學院處理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院處理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院報廢、積壓儀器設備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報廢和積壓儀器設備的再利用價值,根據(jù)《沈陽職業(yè)技術學院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要規(guī)定適用范圍只限于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學院報廢與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工作。
第二章 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四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要進行嚴格的技術鑒定。經鑒定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報廢儀器設備。
1、費用接近或達到同類新產品價格的設備。
2、無修復價值的或已無法修復的設備。
3、陳舊過時,精度或技術指標都無法恢復的設備。
4、粗制濫造,技術質量不過關的試制或自制的產品。
5、因產品更新?lián)Q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屬國家統(tǒng)一公布淘汰的產品。
第五條 凡確定為報廢的儀器設備,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應到學院資產管理處領填《報廢單》,將技術鑒定結果詳細填寫在報廢單上,經本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相關主管部門領導審查簽字,最后報資產處審批。
第六條 價值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儀器設備報廢,除履行上述手續(xù)外,還應補充該設備從購置到報廢全部過程的使用效益報告(包括機時數(shù)、培訓人員總數(shù)、科研項目總數(shù)、獲獎情況等)經主管校領導簽字后由資產管理處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報廢。
第七條 報廢儀器設備處理的時間,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況做臨時處理。
第八條 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議價小組對廢品進行統(tǒng)一作價處理。
第九條 廢舊儀器設備殘值收入一律上繳學院財務。
第十條 凡可重新利用的儀器設備,都要逐級建賬。所有領用、建賬手續(xù),由領用單位資產管理員到資產管理處辦理。
第三章 積壓儀器設備的處理
第十一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視作積壓儀器設備。
1、因學院教學、科研、開發(fā)等任務發(fā)生變化或者專業(yè)方向的轉變,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滿足科研開發(fā)要求的。
3、重復購置多余的
第十二條 經各部門確認的積壓儀器設備,在上交時,可先將積壓清單報資產管理處,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大型儀器設備就地封存,等候處理。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處將各部門上報的積壓儀器設備信息在校園網公布,對積壓儀器設備進行公開招標拍賣。
第十四條 如果有校內部門需求積壓儀器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辦理辦理校內轉移調撥手續(xù)。
第十五條 如果積壓儀器設備的需求方屬校外單位,由資產管理處辦理對外銷售手續(xù)。
第十六條 處理積壓設備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學院財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校發(fā)此類文件自行廢止。本規(guī)定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5篇 試驗儀器設備的管理制度
(1) 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即是責任人。
(2) 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計量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定。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其檢定證書應保管并建立臺帳。
(3) 使用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者,均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
(4) 儀器、設備責任人應負責所保管設備的清潔衛(wèi)生、清洗、換油。不用時,應罩上防護罩。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每隔三個月應通電一次,每次通電時間不得少于半小時。
(5) 檢測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從事與檢測無關的其它工作。
(6) 設備管理員除對所有儀器、設備按周期進行計量檢定外,還應對它們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7) 全部檢測儀器,設備的使用環(huán)境均應滿足說明書的要求。
第6篇 安全檢測和計量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一、目 的
為確保公司安全檢測和計量儀器設備正常順利運行,使計量監(jiān)測管理工作科學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和標準化。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靜電檢測和各種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計等指示指標的監(jiān)測工作。
三、引用文件
無
四、術語定義
無
五、職 責
5.1、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
5.2、計量管理部負責本細則的監(jiān)督、檢查、落實,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監(jiān)督該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并對執(zhí)行不到位者給予考核。
六、要 求
6.1、計量管理部內部分工規(guī)定
計量管理部下設設備管理、技術管理、安全管理、衛(wèi)生管理、紀律管理、儀表維修、檢定、司衡室。
6.2、設備綜合管理規(guī)定
6.2.1、巡檢或檢修現(xiàn)場儀表時,個人工具必須整套配帶齊全,檢查中不配帶個人工具的扣20分,每少帶一件個人工具的扣2分。
6.2.2、根據(jù)維修實用性,鐘表啟子1套、個人成套工具配帶為手鉗1把、尖嘴鉗1把、平口螺絲刀1把、梅花螺絲刀1把、電工刀1把、活頭扳手1把(8′或12′)、電工包1個、電工腰帶1條。
6.2.3、個人工具到期應及時領取,通過部門出具證明,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到設備部開領料單。
6.2.4、個人工具因沒到期而丟失或損壞的,通過部門出具證明到設備管理部開取領料單,月底通過個人獎金扣除和工具等值的費用。
6.2.5、班組公用工具由班組長管理,應妥善保管和使用,對丟失和故意損壞公用工具的,班組長應及時查出責任人,內部組織賠償處理,否則由班組長承擔和工具等值考核費用。
6.2.6、檢查時發(fā)現(xiàn)缺少的班組公用工具,限期15日內自行解決,沒有落實的班組,將考核該班組長,把班組公用工具補齊。
6.2.7、部門公用工具內部人員借用,出具借條并注明日期,不允許借出外用,使用完及時歸還,逾期不還者,考核5分。借出的工具丟失或故意損壞的要按原價賠償。
6.2.8、部門公用工具不得隨便外借,特殊情況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出具借條,并注明歸還日期后方可借出。
6.2.9、各類測量設備和自控設備故障引起停車事故,當班人應盡快修復,故障處理結束后,由班組長組織相關責任人寫出事故經過、處理措施。以書面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生產部組織開事故分析會,并做好記錄,報調度室、生產管理部、設備各一份、部門留存一份。
6.2.10、事故分析報告應在24小時內上報,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依據(jù)生產部門有關規(guī)定處理外,部門給予該班組長10分/次的處理。
6.2.11、考核情況待生產部門下發(fā)事故處理通報暫定,視事故情況采取層層分解的方式進行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考核)
6.2.12、每月20日前交材料計劃,申請材料計劃應有計劃性,不允許盲目的追求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要準確、數(shù)據(jù)要詳細。不能造成庫存積壓,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依據(jù)設備管理部處罰規(guī)定考核相應班組長。
6.2.13、每月22日之前組織一次材料計劃會,由部門負責人和相應的分管領導參加,無故不到者考核5分。
6.2.14、每月25日10點前交設備總結,逾期不交者考核班組長5分??偨Y內容應盡量具體,不應含糊不清。
6.2.15、班組內部備用急需備件,不應出現(xiàn)空白,如因備用備件出現(xiàn)空白而延誤現(xiàn)場故障處理的,考核班組長10分/次。
6.2.16、儀表的接線要規(guī)范,接線端子要緊固、接線不能松動,布線要整齊、美觀。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上述現(xiàn)象的,敷衍了事造成的接線不緊,布線零亂的每處考核班組5分。
6.2.17、生產現(xiàn)場所有在用測量設備都必須密封處理,保證儀表不被腐蝕。檢查中發(fā)現(xiàn)無密封或密封不嚴的每次扣班組5分;造成儀表損壞時,視情節(jié)每次考核班組至少50分/次。
6.2.18、儀表的可動部分都必須緊固,防止因振動損壞儀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可動部分未緊固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次。
6.2.19、現(xiàn)場儀表要保證完整無缺的運行,特殊情況以書面形式匯報計量管理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缺少零件而沒有向部門以書面形式匯報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0、控制室內、現(xiàn)場儀表柜、盤后線纜、管線布置應合理,保持整潔美觀。檢查中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線纜零亂、不整齊;新安裝儀表設備布局不合理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1、生產系統(tǒng)中備用、閑置、封存的自控設備,要做到帳物相符,并且定期維護,保證備用的自控設備隨時可投入使用,檢查中沒按上屬規(guī)定處理的或開車時不能及時開車,考核相應班組20-50分/次。(情節(jié)嚴重的按公司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6.2.22、有故障的自控設備要及時處理,要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不準推諉扯皮,敷衍了事,對部門下達的指令無條件服從,不符合要求的考核50分/次。
6.2.23、各類儀表閥、儀表管道、現(xiàn)場儀表部分,不應有跑冒滴漏現(xiàn)象,巡檢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上屬情況應及時處理,因特殊情況不能處理的,要掛停車待修標識牌,在生產記錄上詳細記錄,并以書面形式向部門匯報,不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考核相應班組10分/次。
6.2.24、現(xiàn)場停用儀表的信號線、電源線,要采取適當?shù)慕^緣處理措施,并通知相關班組斷開信號和電源線。沒有通知的考核10分/次,通知后沒有及時處理的考核10分/次。
6.2.25、需要周期校驗的儀表,檢定班及時校驗并做好記錄,對于因聯(lián)鎖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按期校驗的儀表,可調整利用大修期間進行校驗,沒按上述規(guī)定的考核班組10分/次。
6.2.26、對現(xiàn)場儀表設備的維護、檢修時一定要嚴格按照儀表的使用說明、儀表維護、儀表檢修規(guī)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不按上述規(guī)定造成儀表損壞或其它事故的,性質輕者處罰50分/次并且通報批評(連帶班組長和分管領導),性質惡劣的按原價賠償損失或上交公司處理。
6.2.27、巡檢要嚴格執(zhí)行巡檢制度,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做好巡檢記錄,沒做巡檢記錄或違反巡檢制度的,按巡檢制度進行考核。
6.2.28、現(xiàn)場儀表柜、端子柜、供電箱內要保持清潔無物。檢查中發(fā)現(xiàn)上述地方臟、亂、差的每次考核班組10分。
6.2.29、在現(xiàn)場檢修時,需要短接查線的或和dcs通道有關的線路時,應通知相關班組并取得同意,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進行此項操作。沒按上述規(guī)定造成通道損壞或其它事故的,考核相關班組至少20分/次。
6.2.30、維護、檢修現(xiàn)場儀表時應有始有終,離開現(xiàn)場時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刂剖也季€要整齊,fta板子蓋要蓋好,因上述原因造成車間投訴或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考核相關班組10分。
6.2.31、接到檢修通知后5分鐘趕到現(xiàn)場,夜間值班10分種內趕到現(xiàn)場,趕到現(xiàn)場后問明原因盡快解決問題,不允許推諉扯皮,因處理問題不當,造成車間投訴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分/次,(連帶班組長5分/次),情節(jié)嚴重的加倍,生產如有考核同時落實到個人。
6.2.32、需要拆回檢定的儀表,應把儀表表面衛(wèi)生清理干凈,再送檢定室檢定,否則檢定室有權拒絕檢定,對檢定的儀表首先進行內部灰塵清理,再進行絕緣等級試驗后方可檢定。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3、班組送檢儀表時,應做好送檢記錄,記錄檢定前的運行狀況,經檢定不合格又無修復價值的儀表,經部門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認定后方可進行報廢,并做好報廢記錄,沒按上述規(guī)定的扣班組10分。
6.2.34、對送檢前儀表運行較好,檢定后儀表出現(xiàn)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扣相關班組10分。
6.2.35、對于違反設備管理規(guī)定或沒有完成設備管理規(guī)定內容要求的,依據(jù)設備管理規(guī)定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以上管理規(guī)定如和設備管理部下發(fā)的《設備管理規(guī)定》相抵觸的,依設備管理部的為準)
6.2.36、對于提前一天接到檢修通知的班組,應以書面形式做好檢修計劃交到計量管理部,內容要詳細具體,并做好檢修前的準備工作,如果出現(xiàn)不符合以上規(guī)定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7、各班組建立一個隱患記錄臺帳,班組成員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后做好詳細記錄,班組長組織班組人員進行討論處理方案,并把處理方案記錄到隱患題目的下面,班組成員要進行學習并簽字。班組長對巡檢中沒有發(fā)現(xiàn)隱患的可以直接進行考核,對于現(xiàn)場有隱患而沒有進行記錄的考核班組長20分/次。
6.2.38、對于巡檢中發(fā)現(xiàn)重要設備隱患的,并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報告,且挽回了設備損壞的經濟損失,計量管理部將給予50元以上的獎勵.
6.2.39、積極學習業(yè)務知識,依據(jù)現(xiàn)場設備運行情況,提出合理可行的小改小革的,視效果給予10-100元的獎勵.
七、記 錄
無
第7篇 儀器設備工具使用保管制度
地質測量儀器設備、工具是國家貴重財產,是地測人員開展工作的必備武器,對地測儀器設備工具的使用保管工作,應遵守以下幾點:
1、地質測量儀器設備工具,均應建立臺帳、和專門卡片,并責成專人妥善保管。
2、儀器設備工具應存放在專門用框內,并要通風良好,防潮,防震地點,以防受潮、霉污、延長使用壽命。
3、地測儀器,外出作業(yè)時,必須由觀測人員攜帶,不得用自行車或牲畜馱運。
4、地測儀器,建立隨時完好狀態(tài)卡,必須定期檢查校正并將其結果記入臺帳卡片中,儀器任何一部分發(fā)現(xiàn)故障,要及時檢查修理,使儀器永遠保持幾何關系正確,設備完好。
5、儀器工具每次用完后應洗凈擦干,裝好箱,存放原來位置,不得亂放,經常保持整潔。
6、儀器外借時必須持有科長指示的借據(jù),方可借出,要借出或歸還,都必須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損壞儀器。
第8篇 太陽能電力與控制技術實驗教學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 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完成教學、科研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應經常對師生進行愛護儀器設備的教育,樹立愛護公共財物的美德。
第二條 實驗室對新購進的設備在到貨三天之內要進行數(shù)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檢驗,如遇不合格者,要立即報告設備管理部門,聯(lián)系換、退、賠等工作。
第三條 設備管理要經常保持“賬、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定期檢查、擺放有序、整齊清潔。
第四條 儀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若需送校外修理的需在實驗室管理科辦理手續(xù),落實維修費用。
第五條 實驗室應培養(yǎng)師生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和文明整潔的良好習慣,經常保持實驗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實驗前后均應檢查所用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設備,保持環(huán)境整潔。
第六條 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yǎng)知識。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講清儀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加強基本操作訓練。
第七條 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方法,并認真執(zhí)行。對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第八條 凡借用儀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第五章執(zhí)行。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報廢應慎重,由實驗中心(室)主任組織檢查,由保管人填寫報廢單,寫清報廢理由,經主管領導簽字,報實驗室管理科。按學校制訂的管理辦法統(tǒng)一報主管校長審批。
第十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中心(室)主任安排落
第9篇 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沙長雷鋒學校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固定資產的一部分,為了加強儀器設備的管理,根據(jù)《雷鋒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校的儀器設備是保證教育、教學的必備條件之一。學校要在“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下,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確定儀器的管理體制。
第二條 儀器設備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充分發(fā)揮其作用,保證教育、教學等工作的需要,不斷提高投資效益。學校要在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使用、維護直至報廢的全過程中,加強計劃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使儀器設備在整個壽命周期中充分發(fā)揮效益。
第三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充分挖掘現(xiàn)有儀器設備能力。
第四條 儀器設備管理是一門科學。由有專業(yè)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儀器設備的管理工作,通過業(yè)余教育、專業(yè)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其業(yè)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學校儀器設備的購置,要根據(jù)發(fā)展規(guī)劃,分輕重緩急制訂年度購置計劃。
第六條 儀器設備的年度購置計劃應經各使用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請主管校長批準后執(zhí)行。計劃外臨時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應按規(guī)定履行審批手續(xù)。
第七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購置,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及使用條件等,經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后,報主管校長批準執(zhí)行。
第八條 自制儀器設備(包括請外單位加工制造)的必須申報計劃,并應對其技術設計的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進行論證,經主管部門同意后進行試制。試制結束,經技術鑒定合格予以驗收入賬。
第九條 儀器設備的統(tǒng)計資料,是制訂計劃的主要依據(jù)。要隨時掌握儀器設備的種類、數(shù)量、金額、分布和使用情況,經常匯總,按要求做到數(shù)字準確,情況真實。
第十條 建立計算機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儀器設備科學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技術管理,保證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全可用狀態(tài),不斷提高完好率。
第十二條 儀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必須實行崗位責任制。要制訂操作規(guī)程、使用或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有專人負責技術安全工作,做到堅持制度,責任到人。
第十三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嚴格的實物驗收和技術驗收制度。到貨后要及時開箱清點檢驗和安裝調試,進行技術驗收,主管部門要監(jiān)督檢查驗收工作,進口儀器設備,要有索賠報告,完成索賠工作,以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
第十四條 儀器設備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并應對性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以確保儀器設備的精度的性能。
第十五條 要加強儀器設備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一般儀器設備應做到隨時保養(yǎng)和維修,精密儀器設備應做到精心維護、定期檢修和檢測,防止障礙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六條 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必須由專業(yè)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使用,對上機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儀器。
第十七條 要通過研究儀器設備管理和使用工作中的經濟規(guī)律,逐步確定技術狀況、完好率、利用率等綜合性考核指標,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第十八條 儀器設備要建立必要的賬、卡制度、堅持每年至少對帳一次,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第十九條 根據(jù)儀器設備性能特點和不同的使用要求,進行經濟和技術論證,做到合理選型,適時更新;精度和性能下降的可以降級使用或調往其他需要單位。
第二十條 精密貴重儀器要實行專管共用,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積極參加校際協(xié)作,對外開展技術服務,并制定合理的收費(包括收取時的折舊費)標準。
第二十一條 要努力避免儀器設備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設備,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對確系人為原因造成積壓和浪費的,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確因技術落后、損壞等原因不能修理使用或維修護理費用過高,無修復價值的儀器設備,可申請報廢。報廢儀器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經技術鑒定和主管部門審核由主管校長批準后,予以報廢,并進行財務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要制訂儀器設備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獎懲條例。對工作成績突出,重視開發(fā)或增收節(jié)支的先進個人和集體,應給予鼓勵和獎勵,對不負責任,造成儀器設備損失、丟失和浪費的人員,應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或經濟上給予制裁。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勤儉辦學、愛護國家財產的思想教育,全體師生員工都應該自覺地愛護設備器材。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切實防止設備器材的損壞和丟失。
第二十五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均應賠償。學校考慮賠償?shù)妮p重要根據(jù)情節(jié)。不同對象、物資性質、本人一貫表現(xiàn),事后的態(tài)度和認識及損壞價值的大小,具體分析,區(qū)別對待,責令賠償損失價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賠償。
第二十六條 對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責任事故及處理情況,應定期整理簡要書面記錄,交由學校辦公室,作為考績,鑒定的參考資料。對重大事故,應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改進工作,并結合具體事件的處理,針對有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二十七條 對一貫嚴格執(zhí)行制度、愛護設備器材,提高設備利用率有顯著成績的,主動采取措施積極搶救物資,減少損失的,以及對損壞、浪費、盜竊設備器材的行為堅決進行斗爭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先進事跡應及時總結推廣。
第二十八條 由于下列主觀原因,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應予賠償:
1.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guī)程或不按規(guī)定要求工作;
2.不按制度又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拆卸設備器材;
3.尚未掌握操作技術或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輕率動用設備器材;
4.工作失職、不負責任,教師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
5.粗心大意,操作失誤;
6. 大手大腳,鋪張浪費;
7.由于其他不遵守規(guī)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
第二十九條 由于下列客觀原因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經過鑒定或有關負責人證實,可不予賠償:
1.因實驗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損失,確實難于避免的;
2.因設備器材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fā)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耗;
3. 經過批準,試用稀缺的設備器材,試行新的實驗操作或檢修的,雖然采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 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的意外損失。
第三十條 屬于下列情況,在確定賠償金額時,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予賠償:
1. 按指導或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上的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2.一貫遵守制度、愛護設備器材,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3.發(fā)生事故且能積極設法挽救損失,且主動如實報告,認識較好的;
4.因工作需要經常洗涮、移動易碎的低值易耗品,一學期累計損失在一定范圍以內的。
第三十一條 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器材的損失,除按上列規(guī)定處理外,一般應責令當事人進行檢討,并給予適當?shù)呐u教育或行政處分,以吸取教訓,提高認識。情節(jié)一般,損失價值很輕的可以免予檢討。
對于一貫不愛護設備器材、嚴重不負責任,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發(fā)生事故后隱瞞不報、態(tài)度惡劣的;損失重大、后果嚴重的,除責令賠償外,應根據(jù)具體情節(jié),給予行政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設備器材損壞丟失的,其損失價值,應根據(jù)具體情況實事求是地計算:
對單價200元以下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儀器,如照相機、錄音機、電風扇、秒表、計算器等,損壞丟失要嚴格計價賠償;
2.對單價200元以上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計價應按:
①損壞丟失零配件的,只計算零配件的損失價值;
②局部損壞可以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③損壞后質量顯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應按其質量變化程度,酌情計算損失價值。
3、損失丟失的設備器材或零配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折舊并減除殘值計算。特殊情況可按當時市價合理議價計算。
第三十三條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于幾個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jù)各人責任的大小和表現(xiàn)認識,分別予以適當?shù)呐u和處分,并分擔賠償費。
第三十四條 發(fā)生設備器材的損壞丟失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迅速查明情況和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并及時處理。損壞精密、貴重、稀缺設備器材和重大事故,應保持現(xiàn)場,由學校領導負責組織嚴格的審查,專案處理。對某些零星低值器材的損壞丟失,可以根據(jù)具體使用、管理情況,即時進行登記,定期上報處理。
第三十五條 賠償處理的權限,可以根據(jù)物資性質及損失價值大小,由部門領導、主管校長分級分責審批。處理結果,由學校備查。
第三十六條 賠償費由負責審批部門根據(jù)確定的賠償金額及本人經濟情況,確定一次償還或分期償還,如賠償人經濟上確有很大困難,可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調查證明,報審批部門批準可以緩期償還或減免一部分。
第三十七條 確定賠償金額和償還期后,由賠償人所在部門按期負責催繳,學校財會室負責收款并督促檢查償還情況,應每學期清理一次,如經一再督促教育,仍然無故拖延不繳,學??梢圆扇∵m當?shù)男姓胧?/p>
第三十八條 被批準分期或延緩償還的人員,經過一段時間的考察,愛護設備,確有顯著成績或有其他較大貢獻的可以由所在部門提出書面材料,經主管校長批準,減免其待繳的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處置權,統(tǒng)一歸口總務科,任何部門與個人都無權借任何名義租出或轉讓或捐贈或任意處置。
第四十條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儀器設備,可以報損報廢:
1、使用期已超過規(guī)定年限,儀器設備陳舊,達不到最低限定的技術指標,再無使用價值的儀器設備。
2、技術落后、能耗高、效率低下且屬國家已下令淘汰的儀器設備。
3、損壞嚴重無修理價值或修理費用超過同類同等技術指標的產品,現(xiàn)市價的50%的儀器設備。
第四十一條 報損報廢辦理程序
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使用單位填寫報損報廢單,并附交固定資產帳目、卡片報告部門領導,同部門領導、校產管理員及主管校長簽字,認定報損報廢。
2、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批量大或單臺價值在一萬元以上的,由有關三人以上技術小組進行鑒定,由主管校長審批簽字。
第四十二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處置
1、凡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卸或挪用零配件,更不準私自租借、變賣、轉讓或捐贈,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對于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中有利用價值的零配件,由原使用管理部門統(tǒng)一盡量回收,回收有用的零配件以作為維修備用。
3、對裝盛過有毒物品的報損報廢儀器設備,作為廢品變賣時或扔棄時,應事先做好消毒處理或給收購者以文字說明資料,以免損害他人健康。
4、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由主管部門會同總務科共同提出處理意見,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報損報廢儀器設備的賬卡管理
1.辦妥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手續(xù),將報損報廢單、賬目、卡、文書資料一并分別交財會室和校產管理部門留存?zhèn)洳椤?/p>
2.每年結束前,由使用保管部門匯總,寫出當年報廢的儀器設備統(tǒng)計數(shù)及文字說明,報校產管理部門備查。
第四十四條 處理報損、報廢儀器設備所得收人,一律上交財會室,用于改善辦學條件。
第四十五條 為了鼓勵和調動負責報損報廢工作的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嚴格把關、勤儉節(jié)約、收舊利廢、拆零、精心修復盡力提高已報損報廢的儀器設備的殘值的積極性、主動性,學校給予適當獎勵。
第10篇 設備儀器工具使用保管發(fā)放報廢制度
1、鉆探設備工具、測水儀表由專人負責保管,并進行登記造冊,物賬卡對口,借用進行登記,辦理借用手續(xù)。
2、經緯儀、水準儀、全站儀等經常用的儀器由測量保管員保管,并設專人專柜,登記造冊,物賬卡對口,專人負責擦洗維修保養(yǎng),保存完好。使用時由測量技術員借出,用后擦洗干凈,完好交給保管員保管。
3、屬于個人使用小型儀表工具(地質測量羅盤,計算器,成套繪圖工具等)由辦事員造冊登記發(fā)給個人使用和保管,如無故丟失和損壞,由個人賠償原價的50%。
4、曬圖機、繪圖儀設專人使用保管和維修,保持完好,正常運轉。
5、其它各項小型工具材料由保管員統(tǒng)一保管,領料開票入庫登記。
6、辦公室內公用設施由辦公室自己保管,如發(fā)生丟失,無故損壞,由本室人員共同負責賠償。
7、所有設備、儀器,未經礦領導批準,任何人無權私自外借,如領導批準 ,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留下借條待查。
8、小型儀表工具達到報廢期限,由保管員進行登記,交舊領新。
9、所有設備、儀器到達報廢期限,精度達不到要求,難以維修,經單位出具證明,報礦申請報廢。
第11篇 設備、儀器、工具的使用、管理及報廢制度
1、地質、測量所有儀器設備及工具必須建立技術檔案、資料、臺帳,包括儀器的規(guī)格、性能、附件、精度鑒定、操作記錄、修理記錄以及使用時所特別注意的事項。
2、對本組使用的儀器應編號。對發(fā)放使用日期進行記錄,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歸還交礦。否則,不予出調出手續(xù)或作價賠款。
3、對于所使用、保管的儀器和工具,要經常保養(yǎng)和維修,使儀器處于完好狀態(tài)。充分發(fā)揮作業(yè)能力,并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予責任者處罰。
4、儀器設備的借用、專借、調撥與報廢等,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xù)。儀器工具的借出必須經科長同意,總工批準,歸還時進行檢驗。如不經批準或損壞的,視其情況給予罰款。
5、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shù)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后應及時用棉紗擦拭,并擦拭機油。
6、經緯儀、水準儀在下井前要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時,應避免劇
烈的搖擺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絨布輕輕地擦拭儀器上的灰塵、水氣、油污,遷站時,儀器和三角架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太陽下使用儀器時,必須用傘遮住,防止日曬。
7、激光定向儀的現(xiàn)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進行監(jiān)管,光束調整和核驗由測量部門負責。
8、儀器開箱前,應將儀器箱放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不準用手提著或懷抱著開箱。
9、儀器在取出前,應松動各制動螺旋,一手握底座,一手握支架,將儀器輕輕地放在支架上,并立即旋緊聯(lián)結螺絲,待確定牢固后手方可離開儀器。儀器箱放在附近,嚴禁坐人。
10、觀測工作結束后,應將儀器各個部件調整到正常位置,再裝入箱內。
11、在外出或下井時,首先檢查背掛是否牢靠,裝車時嚴禁倒置并將儀器放在軟座上或抱懷中。
12、使用者必須熟悉儀器結構、性能及各部位的作用,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13、儀器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溫差變化不大的房間里,儀器箱內應放干燥劑而且要有專人定期檢查,若有損壞或發(fā)霉現(xiàn)象,要及時修理清除,儀器的拆卸和修理要有專人負責。
14、對過期或淘汰的儀器或設備要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及時更換,并推廣使用先進設備、新技術。
第12篇 儀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的管理使用,必須專人負責。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yǎng)、維修,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2、儀器、設備的使用,必須遵守有關規(guī)定,不得違章操作,不帶電修理,不準超負荷使用。并確保機房環(huán)境條件(溫度、濕度)達標,符合儀器、設備的要求,落實清潔防塵各種措施。
3、儀器、設備應安裝安全指示器,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切斷電源,做到人離電斷。
4、儀器、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漏電,短路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進行修理。
5、維修人員遇有儀器、設備故障申報,應立即進行搶修,待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對搶修情況作書面記錄。
6、維修人員應全面負責本科儀器、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儀器、設備接地的可靠性,以防電擊。
7、凡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各種儀器、設備,應按確定的技術參數(shù)(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儀器設備,應定時作性能的狀態(tài)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