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制度
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查員井下面對面交接班制度,該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井下交接班地點。配備有專職瓦斯檢查員時,采煤工作面在回風巷人口的新鮮風流處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局部通風機處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點由礦總工程師根據礦井的實際情況確定。
(2)瓦斯檢查員井下交接時間。交接班時間由礦總工程師根據礦井工作制度,以及人員出入井所需要的時間等因素確定。瓦斯檢查員不能提早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班,應避免分工區(qū)域出現長時間無人檢查監(jiān)視通風瓦斯的狀況。
(3)交班內容。交接班時,交班瓦斯檢查員要交清本班如下幾個內容:
1)分工區(qū)域內的通風及通風系統(tǒng)、瓦斯、煤塵、防突、防火、放炮、局部通風和生產情況有無異常,是否需要下一班處理及應采取的措施。
2)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行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
3)分工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各種“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和需要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4)有關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5)其他應該交清的工作內容。
(4)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對交班內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員都必須在交接班手冊(或記錄本)上簽字,記錄備查。
(5)防止“空崗”。交班時,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員未到班,交班瓦斯檢查員必須請示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決定是由交班瓦斯檢查員繼續(xù)進行下一班的瓦斯檢查工作,還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檢查員,無論采取何種方式,都不能中斷瓦斯檢查工作。為了防止發(fā)生“空崗”,通風部門值班領導(或班組長)在每班進班之前要詳細清點瓦斯檢查員人數,發(fā)現缺人時必須立即采取替補等措施。
第2篇 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嚴格劃分瓦檢員巡回檢查區(qū),巡回檢查區(qū)要根據生產區(qū)域變化隨時調整。兩井(區(qū))之間聯系巷道必須掛標志牌明確界線,設有檢查牌板,由兩井(區(qū))通風段技術員和檢查員排長負責填寫。
2、各井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密碼交接班,井(區(qū))、段領導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3、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采掘地點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區(qū)外巷道和通風設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及時填寫記錄和手冊,嚴格執(zhí)行三對口。檢查結果每班向井調度室匯報三次。
4、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理研進行檢查,不完好理研嚴禁入井。
5、認真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一炮四檢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綜采工作面必須配兩名瓦檢員。
7、瓦檢員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巖孔除外),隨時掌握一氧化碳及發(fā)火隱患變化情況。
8、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理研檢查瓦斯,并攜帶不少于3米長膠管。每班必須對斷電儀探頭校對,發(fā)現超差,必須向調度室匯報。
9、瓦檢員必須掌握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系統(tǒng),并且能畫出責任區(qū)域系統(tǒng)圖。發(fā)現瓦斯超限和積存必須及時處理和匯報。應主動向來檢人員匯報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及有害氣體情況。
10、瓦檢員必須有二年以上采掘經驗,并在瓦檢員崗位上實習3—6個月經考核合格后方準獨立工作。瓦檢員的任免、調動必須經礦通風科審查,安全礦長批準。瓦檢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并有考核記錄。
11、必須執(zhí)行井(區(qū))長區(qū)域瓦斯負責檢查制度。
第3篇 瓦斯檢查儀器、儀表使用維修管理制度
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管理制度
公司有關領導、采掘隊干、班組長、生產業(yè)務科室科長及技術員入井時應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井下流動電鉗工,在回風巷工作的絞車司機和信號工,煤倉口皮帶(或煤溜)司機下井時應攜帶便攜式瓦斯檢測儀。
儀器配備工作由安全科負責,使用單位負責提供需配備儀器人員名單,安全科審查后由發(fā)放單位按名單配備儀器。
各使用單位新增人員,工種變動或調離人員由本單位及時報安全科,安全科負責變更配備名單。
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編號、統(tǒng)一發(fā)放,儀器發(fā)放室、維修室、保管倉庫要不受高溫、腐蝕性氣體的影響。
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實行固定班發(fā)放,集中進行充電、放電,并要建立領發(fā)臺帳。
使用人員持專用牌領取使用,班后按時交還,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使用。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工作地點瓦斯?jié)舛鹊挠嘘P規(guī)定和儀器使用的基本知識。
佩戴便攜式瓦檢儀的人員下井后,不許隨意關閉開關,按規(guī)定帶在身上的人員必須佩戴在身,不許掛在別處或裝入口袋,要做到機隨人走。
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儀器有異?,F象時,下班后要向儀器發(fā)放人員反映故障情況,以便及時處理。
使用人員要愛護儀器,不能亂扔亂放,以免損壞丟失,若丟失、損壞要酌情或照價賠償。
所有應佩戴便攜式瓦檢儀的人員下井不佩戴或不使用按違章論處。
安全科每月對便攜式瓦檢儀的校正、發(fā)放、維修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包括數量(帳、卡、物相符)完好性及存在問題。
光學瓦斯檢定儀的管理制度
巡回瓦斯檢查員、采掘工作面的專職瓦斯檢查員每人固定配備一臺光學瓦檢儀,專人使用;公司領導、生產業(yè)務科室的科長、技術員,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備用的光學瓦檢儀。
公司設立光學瓦檢儀保管發(fā)放室,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編號發(fā)放。
保管室的儀器必須按編號對號入座,擺放整齊。
發(fā)放人員在收發(fā)儀器時必須詳細檢查儀器的完好性,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當事人提出并要簽字。
發(fā)放人員負責儀器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儀器完好合格,外觀整潔。
專職維修人員要及時填寫儀器日檢查記錄和儀器維修臺帳。負責儀器的日常維修,中小及大修的選送工作。
發(fā)放室必須建立儀器保管、使用、報廢和維修臺帳。
所有領取儀器的人員,在工作中必須愛護儀器,防止碰撞振動,嚴禁隨意將儀器放在工作場所,嚴禁拆卸儀器、損壞丟失儀器按價賠償。
使用人員下井前應仔細檢查儀器是否完好,嚴禁將不完好的儀器帶入井下,在使用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和安全科聯系,采取相應措施。
儀器抽查管理制度
通風科每月對在用儀器使用、維修情況進行一次抽查,抽檢率不得低于10%,每季度組織一次大抽查,對應用和備用的儀器全面檢查一次。
通風科要不定期對管理發(fā)放人員崗位標準化操作進行抽檢。
第4篇 煤礦瓦斯檢查制度
礦井瓦斯檢查制度的主要內容有:
(1)每月根據礦井生產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風部門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要求編制礦井瓦斯檢查計劃圖表,其內容應包括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回檢查路線、巡回檢查時間、檢查人員的安排等。計劃圖表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2)瓦斯檢查員的配備必須符合《規(guī)程》中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生產的需要。
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噴出危險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并安設甲烷斷電儀。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經批準的,采煤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最高允許濃度為1.5%的,必須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經常檢查瓦斯(二氧化碳)?!兑?guī)程》第一百四十二條規(guī)定,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開采煤礦層時,必須按掘進工作面距煤層的準確位置,在距煤層垂距l(xiāng)0m以外開始打探煤鉆孔,鉆孔超前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于5m,并有專職瓦斯檢查員經常檢查瓦斯。巖巷掘進遇到煤線或接近地質破壞帶時,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員經常檢查瓦斯,發(fā)現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異狀時,必須停止掘進,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點)瓦斯檢查員的配備,可以執(zhí)行巡回檢查。但必須滿足“三人聯鎖放炮制”和安全生產的需要。
(3)瓦斯檢查員必須具有一定的煤礦實踐經驗,掌握一定的通風、瓦斯知識和技能,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在崗的瓦斯檢查員要進行定期培訓,每次培訓后都要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瓦斯檢查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儀器必須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時備有長度大于1.5 m的膠管(或瓦斯檢查棍)、溫度計等。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采掘與通風區(qū)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爆破工、流動電工、班長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安全監(jiān)測工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
(5)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按瓦斯檢查計劃圖表的要求執(zhí)行。每次檢查的結果必須認真準確地記人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并通知現場作業(yè)人員。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時,瓦斯檢查員有權責令現場人員停止作業(yè),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采取措施進行處理。處理不了或超過處理權限時,應在瓦斯超限地點的通道人口處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并及時向地面報告。
(6)瓦斯檢查員不得發(fā)生空班(由于瓦斯檢查員未上班,造成分工區(qū)域當班一次都未檢查瓦斯)、漏檢(由于瓦斯檢查員粗心大意、不負責任或其他原因,沒按巡回檢查的規(guī)定檢查,造成分工區(qū)域應檢查的地點有一處或多處當班一次都未檢查瓦斯)、少檢(由于瓦斯檢查員不負責任,沒按規(guī)定的次數檢查,造成分工區(qū)域一處至全部檢查點所檢查的次數少于規(guī)定的檢查次數)、假檢(瓦斯檢查員沒有在實地檢查瓦斯,填寫假檢查記錄,匯報假情況),并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瓦斯臺賬 (或瓦斯班報表)“三對口” (三種記錄上的檢查地點、檢查日期、每次檢查的具體時間、班次、檢查的內容和數據、檢查人姓名等必須完全一致)。
(7)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發(fā)火危險的礦井,必須定期檢查一氧化碳濃度、氣體溫度等的變化情況。
(9)瓦斯檢查員每班必須向通風值班室匯報檢查的情況。匯報的次數由礦總工程師根據礦井生產、安全狀況、井下環(huán)境條件的實際情況確定;瓦斯檢查員發(fā)現問題或隱患時必須及時匯報。
(10)任何人檢查瓦斯時,都不得進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的區(qū)域、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區(qū)域。否則,必須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并嚴格按措施的要求執(zhí)行。
(11)通風部門的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通風、瓦斯問題,通風部門應制訂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
(12)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一礦多井的礦必須同時送井長、井技術負責人審閱。
第5篇 瓦斯治理設施檢查維修工作制度
1、對瓦斯治理設施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檢查,參加部門有安通科、生產技術科、機電科、調度室,不參加者對主管科長罰款50元/次。
2、瓦斯治理設施包括:通風設施(風門、擋風墻、密閉、調節(jié)風窗等),壓風設施、避災峒室、煤墻閉子等。
3、通風設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設備:材料雜物的,對堆放單位罰款50元/次,通風隊監(jiān)管不力的,對通風隊罰款30元/次。
4、通風設施不符合標準的,對通風隊罰款2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5、風門單道或缺反向風門的,風門沒有連鎖的,流水巷道風門無反水槽的,風門過風筒,溜子皮帶無逆風裝置的,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0元,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6、風門前后5米有積水、淤泥,每處對通風隊罰款10元。
7、風門沒有說明牌,密閉前缺柵欄、警標、說明牌,檢查牌,每項對通風隊罰款5元。
8、壓風設施檢查嚴格按壓風自救檢查制度進行。
9、避災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雜物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元/次。
10、避災峒室內必須安裝有直通調度室的電話,保證壓風自救的數量,嚴禁有雜物堆積,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項,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災峒室的擋風墻,風門必須符合標準規(guī)定,否則不準投入使用。
第6篇 瓦斯檢查、匯報制度
1、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每班不少于3次的檢查,每次檢查后應立即向監(jiān)測調度匯報,同時還要匯報二氧化碳濃度、風流的溫度、瓦斯探頭顯示的濃度。
2、采、掘工作面瓦斯檢查時間分別定為:
捌點班:9-10、11-12、13-14、交班
肆點班:17-18、19-20、21-22、交班
零點班:1-2、3-4、5-6、交班
3、掘進工作面臨時停風一定要設柵欄。
4、瓦檢員必須按規(guī)定地點、次數進行檢查,每檢查一個地點要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并對該檢查區(qū)域內瓦斯探頭顯示濃度用攜帶的瓦檢儀進行同位置濃度檢查核對,并記錄同一時間的對應數據,及時匯報。
5、瓦檢員每班匯報次數要對應檢查次數,必須做到手冊、牌板和調度臺帳三對照。
6、瓦斯檢查員在檢查過程中,只要發(fā)現瓦斯超限,有權先行停止該工作面的作業(yè),按規(guī)定采取撤人、斷電等措施,然后匯報。
第7篇 j礦瓦斯檢查管理制度
1、每一礦井必須嚴格劃分瓦檢員巡回檢查區(qū),巡回檢查區(qū)要根據生產區(qū)域變化隨時調整。兩井(區(qū))之間聯系巷道必須掛標志牌明確界線,設有檢查牌板,由兩井(區(qū))通風段技術員和檢查員排長負責填寫。
2、各井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密碼交接班,井(區(qū))、段領導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3、瓦檢員必須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采掘地點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檢查三次,區(qū)外巷道和通風設施每班至少檢查一次。及時填寫記錄和手冊,嚴格執(zhí)行三對口。檢查結果每班向井調度室匯報三次。
4、瓦檢員入井前必須對理研進行檢查,不完好理研嚴禁入井。
5、認真執(zhí)行三人連鎖放炮制、一炮四檢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綜采工作面必須配兩名瓦檢員。
7、瓦檢員必須攜帶一氧化碳檢定器(巖孔除外),隨時掌握一氧化碳及發(fā)火隱患變化情況。
8、瓦檢員必須使用光學理研檢查瓦斯,并攜帶不少于3米長膠管。每班必須對斷電儀探頭校對,發(fā)現超差,必須向調度室匯報。
9、瓦檢員必須掌握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系統(tǒng),并且能畫出責任區(qū)域系統(tǒng)圖。發(fā)現瓦斯超限和積存必須及時處理和匯報。應主動向來檢人員匯報責任區(qū)域內的通風及有害氣體情況。
10、瓦檢員必須有二年以上采掘經驗,并在瓦檢員崗位上實習3—6個月經考核合格后方準獨立工作。瓦檢員的任免、調動必須經礦通風科審查,安全礦長批準。瓦檢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并有考核記錄。
11、必須執(zhí)行井(區(qū))長區(qū)域瓦斯負責檢查制度。
第8篇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
為了防止由于與檢工遲到、早退、使分工地區(qū)無人檢查、監(jiān)管的狀態(tài),為了便于瓦檢工交接清楚現場情況和責任,保障瓦斯檢查工作的順利銜接,根據《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瓦檢工交接班管理規(guī)定結合本礦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礦瓦檢工必須按照本制度進行交接班,如違反本制度相關規(guī)定,將依據本礦《瓦斯檢查工交接班管理制度》給予處罰,具體內容如下:
(一)交接班地點:
瓦斯檢查工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掘進工作面在掘進工作面局扇附近10米內,回采工作面在工作面風巷入口處,瓦斯檢查工未在井下指定地點交接班的處以50元罰款,連續(xù)三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進行此制度的學習教育。
(二)交接班時間: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時間為:夜班0:30,早班8:30,中班16:30,前后相差不得擅自離開,必須等到接瓦檢工到交接地點履行交接手續(xù)后方準許離開。
瓦斯檢查工未按規(guī)定時間交接的(特殊情況除外)或接班人未到指定交接地點擅自離開的處以50元罰款并批語教育,連續(xù)3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接受本制度學習教育。
(三)交接班內容:
交接班時,交班人要交待清以下內容:
1、交清分工區(qū)域內的通風,瓦斯及生產情況是否有異常,若有異常是如何處理的,是否處理完畢,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應采取何種措施。
2、交清分工區(qū)域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通風、防塵、防火、局部通風以及瓦斯監(jiān)測等有關設備和裝置的狀態(tài),是否需要維修、增設或撤除。
3、交清分工區(qū)域內原來和新發(fā)生的各種隱患,當班情況如何,如何處理的和如何繼續(xù)自理。
4、交清有關領導對某項工作指示的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5、其它應交接的工作內容。
瓦斯檢查工如違反第3條關于交接班內容的規(guī)定,不報、漏報、假報交接班內容予以50元罰款,連續(xù)3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四)交接班原始記錄的填寫:
交接班時,交接人員必須在瓦斯檢查原始記錄上簽字,并填寫有關注意事項,不得漏填、假填或他人代填。
瓦斯檢查員如未在檢查原始記錄上簽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予以50元罰款,連續(xù)3次處罰的予以停止工作進行本制度的學習教育。
(五)交接班記錄的填寫:
交接班記錄應標明交接班地點、時間、交班人、接班人、存在隱患(問題)及整改情況,同時將交接情況填入交接班記錄。
第9篇 瓦斯檢查員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瓦斯檢查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指定時間交接班,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做到內容齊全、字跡工整、清晰。
二、交接班內容:各采掘面、總回風巷、采區(qū)回風巷、機電硐室等地點的瓦斯變化和煤塵情況,通風設施使用維護情況,傳感器運行情況,局部通風機運轉和風筒使用情況,下班注意問題等。
三、交接班時,必須將當班情況交接清楚,并由交班人填寫交接記錄,接班人同意后接班并簽字,交班人將瓦斯檢查手冊、瓦斯檢定器、智能瓦斯采集器升井后及時交回工區(qū)。
四、瓦斯檢查員交接班時間:
早班16:00~16:20分;中班:24:00~24:20分;夜班:8:00~8:20分。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進行交接,嚴禁晚下井、早上井。
五、瓦斯檢查員如發(fā)現井下瓦斯、溫度等變化異常以及風筒、通風設施等被損壞,要及時向調度室和通防工區(qū)匯報,并記入交接班記錄。
六、交接班記錄必須詳細填寫,嚴禁弄虛作假。要搞好交接班室內的衛(wèi)生,嚴禁在交接班內就餐,使之保持清潔、干凈。
七、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對責任人罰款50~100元。
第10篇 瓦斯跨班檢查制度
為加強瓦檢員交接班期間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接班期間不安全隱患發(fā)生,根據《關于跟班瓦斯員、安監(jiān)員跨班次現場交接班的決定》棗礦便字[2005]68號文的規(guī)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瓦檢員交接班制度。
1、瓦檢員交接班地點:
所有瓦檢員必須在井下瓦斯交接室內交接班。
2、瓦檢員交接內容:
⑴瓦檢員應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采掘工作面生產狀況及其它地點的開工、復工等內容。
⑵交清所檢查地點區(qū)域內氣體、溫度、風流有無異常,通風設施是否完好,使用正常。
⑶交清瓦斯檢查點的增減及牌板完好情況。
3、接班人員必須分別在早班上午9時30分,中班下午17時30分,夜班零晨1時30分準時到隊點名,根據巡回檢查排列順序在瓦檢員鑒到記錄上填寫名字,當天要去的采區(qū)和地點,30分鐘后到達交接班地點,如無故晚下井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罰,超過20分鐘不下井的,視曠班處理。
4、井下交接班時間:
早班上午10時,中班下午18時,夜班零晨2時
5、所有交班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對所檢查區(qū)域內出現的各種情況和下班應特別注意的情況要當面交接清楚,并且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鑒字;若再出現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
6、瓦斯檢查的內容
(1)瓦檢員必須嚴格按照所劃分區(qū)域和地點認真檢查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溫度等變化情況,發(fā)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向通防科、礦調度請示報告。
(2)北三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三次,間隔時間2-3小時,其它地點每班檢查二次,間隔時間3-5小時。瓦斯異常區(qū)域回風隅角、架檔等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嘀辽贆z查三次。
(3)當班瓦檢員負責檢查所巡檢區(qū)域內沿途通防設施的完好情況,發(fā)現問題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向礦調度室、通防調度及通風隊匯報。
(4)井下各掘進、回采工作面等施工地點的瓦斯牌板要掛在規(guī)定位置,如實把各種氣體含量寫在瓦斯檢查牌板上,并做好記錄,填寫字跡清晰、工整,一旦發(fā)現損壞和丟失必須匯報補齊。
(5)當班瓦檢員發(fā)現工作面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時,有權責令現場施工人員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點,并向礦、科調度、隊匯報。
(6)采區(qū)、水平、一翼回風和礦井總回風流中每班瓦斯檢查至少1次,且每班檢查時間間隔不得小于6小時。
(7)每次放炮前必須對放炮地點、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米范圍內的風流至少進行一次瓦斯檢查。
(8)進入串聯工作面或機電峒室的風流,每班檢查2次,瓦斯異常區(qū)每班檢查3次。
(9)井下臨時停風區(qū)柵欄外風流中的瓦斯每天檢查1次,擋風墻外的瓦斯每周檢查一次。
(10)峒室及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處于回風流中)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让堪鄼z查一次。
(11)井下溜煤眼及煤倉上、下口前后20米范圍內的風流,在施工前后及施工過程中至少各檢查一次瓦斯?jié)舛取?/p>
(12)其它地點的瓦斯檢查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瓦檢員上井后立即把瓦檢儀器交到發(fā)放室進行檢修;把瓦檢記錄手冊交到通風隊,便于填寫瓦斯日報表。
第11篇 瓦斯檢查工交接班制度
1、瓦斯檢查員應在隧道口值班室交接班,不得提前離開檢查地點到交接班地點等候交接班,避免分工區(qū)域無人檢查、監(jiān)視通風、瓦斯狀況。
2、交班人員應檢查接班人員是否班前酗酒、勞保用品、瓦檢設備是否齊備,否則不予交班,同時向項目部有關領導進行匯報。
3、交接班內容:
1)分工區(qū)域內通風、瓦斯、防突、防火、局部通風及生產情況有無異常,以及需要下一班處理和采取的措施。
2)分工區(qū)域內發(fā)生的“一通三防”隱患,當班處理的情況及需要下一班繼續(xù)處理的內容。
3)分工區(qū)域內各通風安全設施、裝備的運轉情況,是否需要維修、增加或拆除。
4)有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落實情況和需要請示的問題。
4、接班人員必須做到“上一班不交清,下一班不接班”。交班后交接班人員必須共同在交接班手冊上簽字,記錄備查。
第12篇 瓦斯檢查交接班制度
交接地點:巡回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在井下指定地點進行交接班。各工作面專職瓦斯檢查員的交接班地點在該工作面懸掛瓦斯牌處。
交接內容:交接當班工作面通風、瓦斯、生產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交接要求
瓦斯檢查員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交接班。
交接班要做到“手對手”、“口對口”,把遺留的問題交接清楚,雙方簽字。
交接班雙方在指定地點交接完畢后,就地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匯報,調度員要做好匯報記錄,同時打回鈴,以確定瓦斯檢查員是否在規(guī)定地點匯報。
填寫“交接記錄”要字跡清晰,交接時間、地點、交接人、現場存在問題等要填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