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學安全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二章 學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條 學校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在校學習時間不超過6小時,學校作息時間表中明確規(guī)定在校時間。學?;蛘呓處煵坏靡匀魏卫碛珊头绞窖娱L授課時間和增加作業(yè)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第二條 學校和家庭必須把學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學生中普遍進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救自護技能。
第三條 學生家長和教師都必須更注重對孩子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在期初口頭或書面通知家長學校作息時間,安全知識注意事項,讓學校和家庭攜起手來,共同做好對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guī)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guī)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fā)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五條 學校*、做操應由學校教導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做操的紀律。學校*、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學校*、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六條 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fā)生傷害事故。
第七條 高度重視學校周邊環(huán)境問題,如出現(xiàn)學校附近開辦營業(yè)性電子游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及時上報,與有關部門取得聯(lián)系進行整除。發(fā)現(xiàn)學校門前和兩側擺攤設點,學校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教育學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攤小販上買東西,使學校周圍有一個健康文明的環(huán)境。每學年初中心學校校長與各完小負責教師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落實責任制,共創(chuàng)安全文明校園。
第八條 加強校舍的管理與維修,消除事故隱患。學校安全總務處要定期對校舍及輔助用房進行檢查,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對破舊房屋要及時維修。各校負責教師平時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上報,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條 嚴格用電、用水管理,注意用電、用水安全。用電線路和設備總務處要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老化線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時更換;用電操作要嚴格、規(guī)范,并由專人負責。要配足消防器材。學校的公共飲水設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條做好學校食品衛(wèi)生工作。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衛(wèi)生許可證》和《食品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同時,學校要重視染病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堅持學生定期健康體檢制度。
第十一條不得組織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抗洪救災活動。
第三章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期末作為考評每位教師工作的一項內容。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各部門教師對部門安全工作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負責,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五條學校配備安全工作聯(lián)絡員,并報鎮(zhèn)政府和市教委備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報告工作。安全工作聯(lián)絡員要及時了解學校安全工作情況,迅速準確地傳達上級和學校領導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領導和上級匯報安全工作情況。
第十六條學校要在教育局的領導下,會同公安、交通、消防、衛(wèi)生、防疫、綜合治理、新聞宣傳等部門,相互配合、通力協(xié)作,齊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學校安全防范體系。
第十七條 實行領導值周和節(jié)假日值班制度,教師值周制度,認真填寫值日登記表。
第四章 學校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
第十八條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學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充分利用晨間談話、班隊課、學科教學滲透等形式,針對學生不同情況開展安全教育活動。
第二十條學校聘請校外輔導員來校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講座,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學生能夠知法守法,并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第五章 規(guī)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逐步建立健全各項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逐步實現(xiàn)安全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
第二十二條 實行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制度。分管領導要經常在中心校、村小進行安全檢查。每學期初要組織專項檢查,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是否重視,各種規(guī)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實,各種設施設備是否有安全隱患,食品是否衛(wèi)生等。要認真仔細,不走過場,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消除隱患。
第二十三條 任何形式的集體性外出活動(包括教育、教學計劃內的),必須書面報告校長室,再由校長室報請市教委審批,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則,組織者要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遵循有關規(guī)定,確保萬無一失。
第二十四條 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凡學校發(fā)生死亡或重大傷害事故,應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落實“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為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內容:
(1)組織學生看一本安全教育錄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報;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題班會課;
(4)全面進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 事故處理與獎懲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將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為考核每位教師的重要內容。凡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教師一律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資格,對因玩忽職守而釀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要依法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學校教師、學生在校內受到輕微傷害的,學??膳浜嫌嘘P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校紀校規(guī)進行處理;發(fā)生死亡、重傷等重大事故的,應保護現(xiàn)場,迅速報告上級部門,及時疏散學生,全力救護傷員,減少傷亡,并積極協(xié)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凡師生在校外因非學校責任造成傷害的,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第二十八條 實行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對見義勇為,為保護國家財產或師生安全作出貢獻者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遇險不救、臨危逃脫者,要給予黨紀、政紀、校紀處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安全工作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
第三十條 本條例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第2篇 小學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guī)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guī)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要走人行道。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不準在公路上玩耍。
四、乘坐車船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船。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上級部門批準。經批準后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xié)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4)不得組織學生到超容量的場所活動。
(5)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lián)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第3篇 某小學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災而造成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對容易發(fā)生火災以及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如:(1)體育館、報告廳、學生活動中心、食堂、學生公寓等公眾聚集場所。
(2)圖書館(閱覽室)、資料室、檔案室。
(3)重點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倉庫。
(4)變(配)電間。
(5)網絡管理中心、計算機管理中心。
(6)其他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
2.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明火作業(yè)應當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辦理動火證,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動用明火應當落實消防措施。
3.下班后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學校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安全部門審核批準。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yǎng)、更換,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噴淋等設施完好有效。嚴禁長時間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設立義務消防員,配置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6.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根據建筑場所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量、撲救難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應類別的滅火器材。
8.舉辦大型活動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根據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安排消防知識教育的內容和課時;結合“安全月”活動和季節(jié)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10.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等人員,要按規(guī)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崗位培訓。
11.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結合重大節(jié)日、重要活動和季節(jié)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12.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要根據不同季節(jié)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3.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根據《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檢查保養(yǎng)記錄。
14.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予以消除,凡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應急防范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與獎懲管理結合起來。
第4篇 小學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揚州路第一小學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的使用必須經安全生產監(jiān)督部門、消防部門審核批準
。
2、鍋爐工應持上崗證,主管部門應有明確的操作規(guī)范,不準
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鍋爐應實行定期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不得使用。
4、鍋爐工要落實責任制,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
注意氣壓情況、進水情況,嚴防發(fā)生爆炸事故。
5、油鍋爐,注意用油安全,儲油罐、桶與爐灶要有一定的距
離,不要將油亂放。
6、油鍋爐房應配有消防設備、器材,工作人員要會使用,防
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第5篇 小學食堂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師生的身心健康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切實提高對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食品衛(wèi)生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衛(wèi)生防疫與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精神,特建立本食堂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購制度
1、主食大米、面粉、食油的采購必須做到有校領導參與對對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嚴格把握購物渠道,并親臨察看,以確保大宗食品質量的安全可靠性。
2、把握好質量關,主副食的購置應有專人質檢,做到幾查、幾看,對過期、發(fā)霉、變質、腐爛要拒之入庫,對所采購的食品要從外觀、質量、包裝、標簽等嚴格把關,并與對方簽訂責任書,拒無qs標志食品于校外。
3、季節(jié)(時菜)菜、小吃的配料等應實行采購招標等形式建立供貨單位,責任人的信譽檔案,不讓農藥殘留或超標的蔬菜購入,從源頭控制,確保質量,防止中毒事件發(fā)生。
4、采購數量要適量,主食不得超過十天;
副食不超過三天;
時菜不超過二天,做到進庫放心,出庫放心。
二、保管制度
1、保管有專人,庫房位置應安全、通風、干燥。
2、每項食品的存放應離地12公分,離墻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墻面保持干凈。
3、貨物存放和使用先后要有序。
定期檢查,并做好滅鼠、蠅、蟑螂等的消毒工作,對非保管人員不得隨意入庫房,以防帶毒、下毒,保障食品衛(wèi)生安全。
4、嚴格出庫交貨手續(xù),對每項出庫要登記,并對從業(yè)人員的使用過程實行監(jiān)管,加強責任意識。
5、做好防火防盜,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對食品衛(wèi)生的檢查與記錄制度,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上報、消除隱患。
三、衛(wèi)生制度
1、每個從業(yè)人員必須持《健康證》和培訓后方可上崗。
2、每個工作臺、崗每天必須干凈無污染物并落實到每個組負責。
3、每個器具使用前后應檢查,用84消毒液消毒,清洗干凈,要存放在消毒柜里,擦抹要衛(wèi)生;
也可用高溫蒸氣消毒的方法進行消毒。
4、對患有病者(流感等)傳染性的從業(yè)人員應立即停止上崗,治療痊愈方可上崗。
5、嚴禁工作時談話,嘻鬧,以防疾病傳染。
6、建立食堂食品衛(wèi)生聯(lián)防機制,并與衛(wèi)生、公安部門密切配合,并制定和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記錄,確保學校師生安全。
第6篇 z小學財會室安全管理制度
1、財會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zhí)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xù)完備。
2、現(xiàn)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xiàn)金必須執(zhí)行銀行方面的統(tǒng)一規(guī)定,超規(guī)定存放現(xiàn)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fā)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負責。
3、財會室門窗要堅固、防盜,放現(xiàn)金的保險柜和外加的鐵馬夾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財會人員去銀行取現(xiàn)金數額較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一般取錢也須二人同行,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財會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
6、財會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完善有效。
第7篇 某中心小學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學校是培養(yǎng)合格人才的搖籃。學校的各項工作都必須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沒有安全做基礎,什么工作也無從談起。所以說,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須每時每刻強調,警鐘常鳴,為了防患于未然,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訂制度如下:
一.學校建立一個督查小組,堅持每月大查,每天一排查,并及時將發(fā)現(xiàn)的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tài)。
二.領導必須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逢活動必強調安全,每天必查安全,進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與督查相結合。
三.要密切與公安、交通、衛(wèi)生等部門的聯(lián)系與溝通,發(fā)現(xiàn)險情及時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級分工管理制度。
1.層層落實責任并簽訂責任狀,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每周利用家長接送孩子之機,向家長了解途中存在的隱患,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爭取家長和地方群眾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除隱患。
3.班主任,任課教師,利用班隊活動課,每周進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讓學生學會提醒自己和他人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學會保護自己和同學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課教師,每周一對學生強調在校應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強調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應注意什么。
5.各班必須建立一個督查小組,班主任任組長,及時了解本周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安全情況。
6.學校電管員要及時檢查電路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7.炊事員要隨時檢查廚房的火、電、鍋爐、開水等是否存在隱患,一旦發(fā)現(xiàn),及時排除。
8.生管要隨時關注學生食宿上的安危,多強調、指點,防微杜漸,把隱患排除在萌芽狀態(tài)。
9.值日教師要盡職盡責,做好一天的值日工作,把關好學生離校交接工作。
10.各位家長要盡到監(jiān)護人的職責,關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做好每周的接送和子女生病護理等工作。
11.家長強化對子女人身保險意識,盡量要保險。
第8篇 小學突發(fā)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突發(fā)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fā)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
員監(jiān)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zhàn)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
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yǎng)學
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第9篇 同和小學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東城小學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等)、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xiàn)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現(xiàn)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xiàn)場,保全相關證據,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jiān)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fā)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向中心學校和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報告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區(qū)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xiàn)場情況、傷亡人數發(fā)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交通事故'、斗毆傷害等,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fā)現(xiàn)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中心校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中心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責任追究,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0篇 細巷中心小學科學實驗室安全制度
1、學生要在任課教師或管理員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室內,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內要保持肅靜,嚴禁喧鬧。
3、實驗儀器、試劑和設備,未經教師允許不得隨意動用。
4、認真聆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實驗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5、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guī)程,切實注意安全;發(fā)生意外事故要及時報告領導。
6、節(jié)約用水用電和藥品,愛護儀器設備,故意和因違反操作規(guī)程而損壞儀器者,要照價賠償。
7、廢渣、廢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內,不得將含酸、含堿等有害溶液倒入桶中。
8、實驗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熄滅火源,將儀器擺放整齊,經教師檢查驗收后方可離開。
9、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一律不得私自帶出。
10、保持室內整潔衛(wèi)生,實驗課后,值日人員要負責清潔。
二、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
1、各種設備均應建帳建卡,設專人負責,保持帳物相符;每半年對全部設備進行一次核查,確保帳物相符。
2、新購設備必須履行驗收手續(xù),驗收合格后方得建帳。
3、新進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熟讀說明書,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
4、所有設備均有專人責任,責任者應對設備的安全,維護與保養(yǎng)負責。
5、實驗室的設備,要建立使用記錄和維修檔案。
6、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平時進行小保養(yǎng),學期末進行一次中保養(yǎng),年終進行一次大保養(yǎng)。
7、設備發(fā)生故障或損壞時要及時報告,及時修理,保持高標準的設備完好率。
8、精密貴重儀器發(fā)生故障,需專人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動手修理。
9、精密貴重設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外單位借用時由主管人員批準。
10、凡人為造成設備丟失、損壞的,應視具體情況責成設備責任人部分或全部賠償。
第11篇 a小學科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心,時刻提高警惕,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將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每個房間,每個藥品柜、每個實驗臺,不留死角。
2、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制定的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特種設備、危險藥品、實驗室“三廢”等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3、對自己分管的實驗室、藥品保管室、準備室、儀器室等嚴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爆、防觸電、防污染、防中毒、防傳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出安全事故。
4、堅持每天進行安全巡查,并在做好安全巡查記錄,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排除,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5、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維護實驗室秩序,不私自轉讓、出借危險化學品,防止學生將危險藥品、器具帶出實驗室。不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能熟練使用滅火器,一旦本實驗室出現(xiàn)安全事故,能迅速實施應急救援。
6、實驗室中暫時不用的危險藥品要及時歸櫥上鎖,長期不用的危險藥品及時退庫,標簽不清的及時更換標簽、容器破損的藥品及時更換容器。
7、節(jié)、假日前,對自己分管的所有房間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關好水管、門窗、電源等,妥善放置各種實驗室危險物品。對化學性質不穩(wěn)定、不相容的化學品重點管理,確保假期期間不出安全事故。
8、確保實驗“三廢”達標排放,對自己處理達不到國家排放標準的實驗“三廢”,分類收集、妥善保存,按學校要求及時統(tǒng)計上報。積極探索實驗“三廢”的科學處理方法,防止污染環(huán)境。
第12篇 小學學生安全接送制度
1.學生原則上要求家長親自接送,特別是一、二年級學生,家長每天早上7:50之前將孩子送到學校門口,目送孩子進入校園后方可離開;下午4:40放學,家長準時到校門口等候。
2.如果家長用車輛接送,務必將車輛停在校門口50米處;家長接送好孩子后,應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校門口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3.學生生病、有事不能來學校上課,家長應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做好請假工作。
家長不接送,自行到校、離校的學生,家長要保證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fā)現(xiàn)班級學生無故缺課、學生身體不適等情況,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
5.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lián)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候接。
7.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學校門口,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如果發(fā)現(xiàn)可能對學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脅情況,應當立即與校門口值班老師聯(lián)系,采取相應措施。
8.學校會預先以“告家長書”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時發(fā)布因學校教育教學之需而臨時變動的作息時間,保證家長能按時接送,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