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保衛(wèi)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fā)包單位代辦申請。
2、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責任.
3、如屬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保衛(wèi)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yè)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yè)區(qū)嚴禁夜間動火。
5、節(jié)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yè)會簽和核準,依第4電執(zhí)行?,F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yè)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yè),則由發(fā)包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
6、未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xù)后再施工。
第2篇 企業(yè)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各車間、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第3篇 s企業(yè)消防安全三級檢查制度
(1)一級檢查由物業(yè)部指導、監(jiān)督各部門組織實施
①每個職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火情隱患,本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否則發(fā)生事故要由本部門負責人或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②物業(yè)部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消防助理負責對物業(yè)的消防設備、設施及消防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下來。施工現場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進行檢查。
③物業(yè)部主管每周將檢查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
①管理處主任每周組織物業(yè)部等部門對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②檢查各部門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處理及整改火情隱患,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責任人匯報一次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公司總經理實施
①每月由公司總經理或授權他人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前要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公司消防責任人(總經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②檢查各管理處貫徹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執(zhí)行情況,好的表揚獎勵,差的批評處罰。
消防安全檢查要認真填寫消防日檢查登記表,消防安全周檢、月檢、季檢、年檢記錄,并將記錄統(tǒng)一由消防中心存檔。
第4篇 企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由設備部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2、各部門員工和外來人員,必須服從公司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公司財產的安全。
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二、組織管理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設備部是消防安全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演練,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zhàn)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3、公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全廠區(qū)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庫房、變電室、特種設備場所)的巡視檢查。
三、消防安全教育
1、通過開展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2、定期普遍教育,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全體員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
3、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和上級機關通報的火災案例及時進行教育。
4、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5、個別教育:對調入我司和內部調崗的職工,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對外來作業(yè)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教育。
四、火源管理
◆明火作業(yè)管理
1、凡在廠區(qū)進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噴燈等明火作業(yè),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安全部門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jiān)護人、明火作業(yè)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2、明火作業(yè)必須在'明火作業(yè)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作業(yè),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yè)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xù)。
3、明火作業(yè)前,在作業(yè)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明火作業(yè)負責人對全體作業(yè)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yè)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設備部派人對現場監(jiān)督。
4、明火作業(yè)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fā)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yè),實施救助措施。
5、每天動火作業(yè)完畢,作業(yè)人員應清理作業(yè)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yè)現場。
6、動火作業(yè)完畢,設備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jiān)督作業(yè)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7、外來施工單位在我公司進行明火作業(yè),必須履行我公司明火作業(yè)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
◆吸煙管理
1、必須到指定地點(吸煙區(qū))內吸咽,其他區(qū)域禁止吸煙。
2、在指定的吸煙區(qū)內吸煙,煙頭必須熄滅后放入煙灰器具內,不得隨意亂扔。
3、吸煙室必須保持清潔,無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五、電源管理
1、公司電線和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安裝、檢查、保養(yǎng)維護。定期對線路、變壓器、避雷裝置進行檢查測試,杜絕因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短路等原因產生火險隱患,確保安全。
2、廠區(qū)鋪設的配電線路,須穿金屬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護,每個區(qū)域應單獨安裝電源開關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電。
3、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嚴禁使用碘鎢燈和超過
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照明燈頭應裝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與儲存商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4、重點區(qū)域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商品,嚴禁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
5、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提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用后及時拆除。
六、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配置與使用: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公司儲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滅火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消防器材要懸掛在固定醒目處,做到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凍。
◆公司員工對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必須備加愛護,對擅自挪動或做與消防無關使用的,應及時制止,對勸阻不聽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不準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準在設施和器材上掛放它物,并保持整潔。
◆我公司設立第二水源(即消防池)和加壓泵房一座。
◆公司設備部負責消防池的日常維護,遇有火災時,消防加壓泵可立即投入使用
◆每月對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閥進行檢查及試運行,以保持其靈敏有效。
2、消防器材的管理
◆對消防器材實行分區(qū)存放統(tǒng)一管理,并由設備部負責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持其靈敏有效。
◆各重點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落實到崗位,不得丟失、損壞、挪動,如發(fā)現丟失、損壞要查明原因并上報,及時補充。
七、建筑防火管理
1、公司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必須嚴格執(zhí)行'建筑防火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從建筑設計抓起,直至工程驗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覺接受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監(jiān)管。
2、建筑設計: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項目設計,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建筑防火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必須有與火災危險性、建設規(guī)模、功能相適應的防火、滅火設施和器材等項設計,并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組織施工。
3、基建人員應配合設備部向屬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設計防火送審》手續(xù),領取《建筑設計防火審批單》后,方可進行施工。
4、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消防監(jiān)督機構核準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準擅自更改;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和保衛(wèi)部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施工人員駐地的
防火工作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到邊檢查邊整改,防止火災事故和各類災害性事故的發(fā)生。
5、建設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依照工程防火設計等資料對建筑工程及消防設施進行驗收,收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防火驗收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應按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關《防火驗收意見書》進行整改。
第5篇 出租車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實施《消防法》,認真落實《***市****區(qū)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方案》,開展公司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火災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確保我司火災形勢穩(wěn)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㈠、總經理負責全面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檢查、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職責、職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消防安全崗位分工,責任落實到個人。負責組織召開防火安全工作會議,落實防火措施。
㈡、副組長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防范工作,組織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消防安全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范落實工作。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負責人員疏散,組織滅火工作。
㈢、辦公室監(jiān)督消防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落實情況。
㈣、安全管理部監(jiān)督按照消防法律法規(guī)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及管理情況,組織進行全面防火安全檢查。組織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fā)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1. 安全管理部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并做好檢查記錄。
2.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3. 公司各區(qū)域內必須按規(guī)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4.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并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5.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后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免發(fā)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jié)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6.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7. 運轉的車輛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fā)生故障待機械停穩(wěn)后,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8. 特種行業(yè)(司機、電工)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種專業(yè)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9. 公司的安全生產、防火措施、操作規(guī)程等各項規(guī)定,各部門按實際生產情況檢查落實,有效管理,出現安全生產、消防事故必須及時通知領導,采取果斷措施,及時報警,千方百計減輕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10. 公司動火操作時,必須按程序申請批準,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操作。
11. 凡違反上述條款者,一次罰款30-100元或給予減免效益考核工資1-3個月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辭退或開除;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
第6篇 某化工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消防組織與設施
第1條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第2條 企業(yè)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第3條 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yè)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第4條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第5條 企業(yè)應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第6條 企業(yè)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第7條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第8條 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第二節(jié) 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9條 執(zhí)行化工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2號)。
第10條 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條 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條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第13條 廠區(qū)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第14條 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第15條 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塔桿高的1.5倍。
第16條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第17條 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第18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第20條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第21條 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yè),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gb6222-)、《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tj28-)、《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試行)》(〔81〕勞總鍋字10號)、《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2-)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2條 汽車庫應遵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等有關規(guī)定。
第23條 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24條 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
第7篇 某企業(yè)內部消防安全規(guī)章制度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賓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面積≥200m2的賓館。其它賓館也可參照執(zhí)行。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j16-87 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j140-9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guī)范
gb50045-9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
gb50084-2001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116-98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50222-95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
gb50303-2002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賓館 guesthouse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筑內的營業(yè)性住宿場所,如賓館、旅館、飯店、招待所等。
注1:本標準中單層、多層賓館系指設置在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及單獨建造的地下民用建筑);高層賓館系指設置在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內的賓館(含其地下部分);地下人防賓館系指設置在平戰(zhàn)結合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
注2:客房數≥50間的賓館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 air handling system
由風機、通風管道、風口等構成的中央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不包括獨立的箱體式空調。
4.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4.1 一般規(guī)定
賓館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賓館應向社會公開承諾,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條件,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4.2 消防安全責任人
賓館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 組織審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資金預算方案;
b) 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
c) 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d) 每月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
e) 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資金預算方案;
b)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c) 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組織整改火災隱患;
e) 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f) 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每月至少一次。
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本條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4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 分析研究本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b) 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c) 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e) 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員工進行教育培訓;
f) 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g) 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應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掌握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功能及操作規(guī)程;
b) 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fā)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
c) 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d) 發(fā)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4.6 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fā)生火災時及時引導顧客疏散。
4.7 承包、租賃、合作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兩個以上產權單位或產權人合作經營的賓館,各產權單位或產權人應明確管理責任,可委托統(tǒng)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 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 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1.4 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fā)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6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檢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7 燃氣、電氣設備5.1.8 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fā)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9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10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單位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 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2 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賓館應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a) 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規(guī)程;
b) 變配電室操作規(guī)程;
c) 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規(guī)程;
d) 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guī)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予公布,注: 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6.場所設置要求
6.1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安全布局
6.1.1 耐火等級
賓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注: 如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有困難時,注: 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注: 但不注: 應超過二層。
6.1.2 防火分隔
6.1.2.1附設在其它建筑物內的賓館,宜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
6.1.2.2住宅建筑底層設置的賓館,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不燃燒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樓板與住宅隔開。賓館的安全出口應與住宅部分隔開。
6.2 安全疏散設施
6.2.1 安全出口
6.2.1.1 賓館安全出口數不應少于2個。
6.2.1.2 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應分散布置,相鄰2個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6.2.2 疏散寬度
6.2.2.1 賓館內疏散樓梯、走道的凈寬應按實際疏散人數確定,其最小凈寬不應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注: 單層、多層賓館樓梯和走道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1m;高層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2m,注: 走道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3m(走道單面布房)或1.4m(走道雙面布房);地下人防賓館樓梯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m,注: 走道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2m(走道單面布房)或1.3m(走道雙面布房)。首層疏散外門最小凈寬不注: 應小于1.4m。
6.2.2.2 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疏散出口的總寬度不應少于通過人數與百人疏散寬度指標(m/100人)的乘積。
注: 通過人數為人員密度指注: 標注: (人/m2)與賓館建筑面積(m2)的乘積。賓館的人員密度指注: 標注: 宜為(0.75~1)人/m2。百人疏散寬度指注: 標注: 一般為(0.65~1)m/100人。
6.2.3 疏散距離
6.2.3.1 會議室、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最遠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超過30m。
6.2.3.2 客房內最遠點至該房間門的最大直線距離不應大于15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大于22m)。
6.2.3.3 客房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線距離,高層賓館和地下人防賓館不應超過30m,單層、多層賓館不應超過40m。
注: 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注: 其最大直線距離應為上述距離的一半。
6.2.4 疏散樓梯間
6.2.4.1 設有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的賓館、設在超過5層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的裙房、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的賓館,應設有封閉樓梯間。
注: 高層民用建筑的分類執(zhí)行gb50045-95中的有關規(guī)定。
6.2.4.2 賓館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民用建筑及建筑面積500m2且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 m的地下人防工程內,應設有防煙樓梯間。
6.2.4.3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應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6.2.4.4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不低于乙級的防火門。
注: 多層賓館內封閉樓梯間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6.2.5 其它要求
6.2.5.1 疏散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不應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
6.2.5.2 疏散樓梯和走道上的階梯不應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應設置少于3個踏步的臺階。
注: 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 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0.22m時,注: 可不注: 受此限。
6.2.5.3 安全出口處不應設置門檻、臺階、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疏散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踏步。
6.3 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
6.3.1 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單層、多層賓館、高層賓館及地下人防賓館的地下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固定家具、裝飾織物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 a級為不注: 燃性材料、b1級為難燃性材料。
6.3.2 單層、多層賓館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
6.3.2.1 設有中央空調的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隔斷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2.2 其它賓館的客房及公共活動用房,其頂棚、墻面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 單層、多層賓館設有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注: 除頂棚外,注: 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當同注: 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注: 其頂棚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注: 其它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不注: 限制。
6.3.3 高層賓館
6.3.3.1 設有中央空調系統(tǒng)的高層賓館的客房,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地面、窗簾、床罩等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6.3.3.2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其頂棚應采用a級裝修材料,墻面、隔斷、窗簾、床罩以及其它裝飾材料應采用不低于b1級的裝修材料。
注: 其它裝飾材料系指注: 樓梯扶手、窗簾盒、暖氣罩等。
6.3.3.3 建筑高度≤50m的普通賓館,頂棚、墻面裝修材料應不低于b1級。
注: 除100m以上的高層賓館,注: 當同注: 時裝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時,注: 除頂棚外,注: 其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可降低一級。
6.3.4 其它要求
賓館其它部位的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還應符合gb50222-95中的有關要求。
6.4 建筑消防設施
6.4.1 消火栓
6.4.1.1 設有單層、多層賓館的公共建筑超過5層、住宅建筑超過6層、其它民用建筑體積≥10000m3的應設有消火栓系統(tǒng)。
6.4.1.2 高層賓館和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應設有消火栓系統(tǒng)。
6.4.2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6.4.2.1 設有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的單層、多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6.4.2.2 建筑面積≥1000m2的地下人防賓館和高層賓館應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注: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關要求。
6.4.3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下列賓館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6.4.3.1 設有空氣調節(jié)系統(tǒng)的單層、多層賓館的客房、公共活動用房、疏散通道及門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
6.4.3.2 設在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內的賓館和設在二類高層建筑內且建筑面積500m2的營業(yè)廳應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注: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gb50116-98中的有關要求。
6.4.4 火災應急照明
6.4.4.1 下列部位應設有火災應急照明:
a) 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單層、多層賓館每層建筑面積1500m2的營業(yè)廳,建筑面積300m2的地下賓館及高層賓館的多功能廳;
e) 消防控制室、自備發(fā)電機房、消防水泵房及發(fā)生火災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6.4.4.2 火災應急照明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災應急照明燈宜設置在墻面或頂棚上,地上部位應急照明的照度不應低于0.5l*,地下部位不應低于5l*;發(fā)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房間應保持正常的照度;
b) 應急照明燈間距不應大于20m;
c) 火災應急照明燈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d) 火災應急照明燈的電源除正常電源外,應另有一路電源供電,或采用獨立于正常電源的柴油發(fā)電機組供電;或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內,不應少于30min);或選用自帶電源型應急燈具;
e) 正常電源斷電后,火災應急照明電源轉換時間應不大于15s。
6.4.5 疏散指6.4.6 示標6.4.7 志
6.4.5.1 賓館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應設有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6.4.5.2 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標志的方向指示標志圖形應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設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標志,其下邊緣距門的上邊緣不宜大于0.3m;
c) 設置在墻面上的疏散指示標志,標志中心線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m(不易安裝的部位可安裝在上部),走道疏散標志燈間距不應大于20m(地下人防賓館不應大于15m);
d)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e) 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其連續(xù)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設置在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民用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內,不應少于30 min)。工作電源斷電后,應能自動接合備用電源。
6.4.8 滅火器
6.4.6.1 應選用abc干粉滅火器等適于撲救賓館火災的滅火器。
6.4.6.2 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于2具,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 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6.4.6.4 滅火器的配置還應符合gbj140-90中的有關要求。
6.4.9 其它消防設施
賓館還應設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設施。
注: 單層、多層賓館消防設施的設置應符合gbj16-87中的有關要求;高層賓館的設置應符合gb50045-95中的有關要求;地下人防賓館的設置應符合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規(guī)定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變更用途、重新進行內部裝修的賓館,應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審核。開業(yè)前,應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使用或者開業(yè)。
7.2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賓館應將容易發(fā)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7.3 電氣防火管理
7.3.1 一般規(guī)定
7.3.1.1 電器設備應由具有電工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yè),徒工在作業(yè)時需有證電工監(jiān)護。
7.3.1.2 防爆、防潮、防塵的部位安裝電氣設備,應符合安全要求。
7.3.1.3 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性能檢測。
7.3.2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7.3.3 安裝的防火要求
7.3.2.1 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b) 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c) 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e) 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7.3.2.2 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關要求。
7.3.4 電氣防火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xù);
b) 不應在客房、倉庫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c) 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d) 無證電工不應進行電氣設備安裝和線路敷設。
7.4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賓館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b) 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c) 賓館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 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e) 服務區(qū)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f) 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g) 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qū)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jiān)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7.5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求
賓館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火災應急廣播等設施應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b) 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樓層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d) 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e) 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qū)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7.6 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 一般規(guī)定
7.6.1.1 賓館應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 賓館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6.2 滅火器管理要求
7.6.2.1 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7.6.2.2 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
7.6.2.3 滅火器材應放置在指定部位,應擺放穩(wěn)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6.3 消火栓系統(tǒng)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應被遮擋、擠占、埋壓;
b) 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c) 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d) 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7.6.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理要求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 灑水噴頭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 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應有明顯標識;
c) 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d) 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7.6.5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管理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a) 探測器等報警設備不應被遮擋、改動位置或拆除;
b) 不應違章關閉系統(tǒng),維護時應落實安全措施;
c) 應由具備上崗資格的專門人員操作;
d) 定期進行測試和維護;
e) 系統(tǒng)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
8.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8.1 一般規(guī)定
賓館應對執(zhí)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況進行巡查和檢查。
檢查前,應確定檢查人員、部位、內容。檢查結束,檢查人員、被檢查部門的負責人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8.2 巡查、檢查頻次
防火巡查應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賓館各部門、班組每周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賓館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賓館每季應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8.3 巡查、檢查內容
8.3.1 巡查內容
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f) 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8.3.2 防火檢查內容
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c) 消防水源狀況;
d) 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e) 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f)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g)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i) 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j) 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8.3.3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內容
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性檢查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b) 自備發(fā)電機組切換功能;
c) 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d) 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e)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末端放水情況;
f) 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g) 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h) 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tài)。
8.4 火災隱患整改
8.4.1 一般規(guī)定
8.4.1.1 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8.4.1.2 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8.4.2 整改要求
8.4.2.1發(fā)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 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c) 違章用火、用電的;
d) 客房內臥床吸煙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f) 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g) 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h)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i) 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8.4.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yè)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9.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1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9.1.1 一般規(guī)定
9.1.1.1 賓館應告之旅客安全疏散、火災自救等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9.1.1.2 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9.1.1.3 對新員工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全員培訓。
9.1.1.4 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9.1.2 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b) 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e) 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f) 其它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
9.1.3 專門培訓
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a) 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d) 特殊工種人員;
e) 其它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9.2 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9.2.1 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 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 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 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 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 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藥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組織。
9.2.2 預案內容
9.2.2.1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fā)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fā)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保安部門負責人報告,發(fā)出火災聲響警報。
9.2.2.2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于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9.2.2.3 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xié)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9.2.2.4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y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9.2.2.5 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9.2.3 演練的組織
9.2.3.1 演練時應在賓館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2.3.2 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內容。
10 消防檔案
10.1 一般規(guī)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應漏填、涂改,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10.2 檔案內容
10.2.1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 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b) 賓館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c) 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e)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f) 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g) 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h) 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i) 樓層消防安全疏散圖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2.2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a) 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yǎng)記錄;
b)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c)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d) 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e) 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記錄;
f)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g) 火災情況記錄;
h)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10.3 保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賓館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應有交接手續(xù),不應缺頁。對往年的檔案不應丟棄、毀損,應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xù)、法律文書等應永久保存。
第8篇 企業(yè)標準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維護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yǎng)修部負責執(zhí)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 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wèi)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4.義務消防隊(包括部門分隊)由滅火組、警戒組、疏散組、破拆組及醫(yī)療救護等組成,每組成員視情況而定;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yè)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6.公司每年至少舉行二次消防演習,以檢驗消防隊員及員工的應急應變能力,以便火警發(fā)生時,能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2.消防設施及器材要經常檢查、更換、補充、以保證有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保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效果;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第9篇 大型物流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是以儲糖為主的大型物流企業(yè),為切實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內貿系統(tǒng)倉庫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各駐司單位和駐司民工,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統(tǒng)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第四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jiān)督。
第二章 組織管理第
五條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yè)法人代表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黨政主要領導成員和各部室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保衛(wèi)部是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有下列職責:
1、根據公司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防火季節(jié)的專項治理工作。
2、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5、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將消防工作納入考評。
第八條 根據我司實際,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zhàn)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
第九條 我司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對庫區(qū)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行政值班由帶班長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條 我司各級領導必須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
第十一條 通過開展群防群治活動,組織職工結合崗位工作實際,擺現象、找問題、查隱患、定措施、搞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的落實。
第十二條 防火宣傳教育內容: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
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各項操作規(guī)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10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科室、車間、分公司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項目不準施工。
2、企業(yè)進行新、改、擴建設項目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做出項目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并經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復后,準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yè)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jiān)理部門進行施工監(jiān)理。
4、建設工程竣工后,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jiān)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后,準予試運行生產,生產正常后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后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手續(xù),違反規(guī)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guī)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fā)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yè)生產系統(tǒng)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火工器材庫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fā)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第11篇 工業(yè)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了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切實防止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組織和職責
2.1 公司、部門、車間的消防責任人,分別為總經理、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責任人作為本單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計劃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包干負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逐級簽訂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制訂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辦法,以保證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
2.2 保安隊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執(zhí)行部門。保安隊的主要消防職責是: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開展各種消防活動,組織消防演練,參加消防救援;布置廠區(qū)消防設施并實施監(jiān)督管理;在防火重點部位落實定人負責管理;消防檢查;記錄公司防火檔案。
2.3 公司義務消防隊是執(zhí)行公司消防任務的專門機構,其職責是:模范遵守和執(zhí)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崗位的消防職責;加強消防訓練,努力提高本單位的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配合各部門宣傳消防知識;檢查和監(jiān)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實;發(fā)生火警時,及時撲救、報警,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現場介紹火場情況,服從指揮,維護好火場秩序,滅火后要協(xié)助有關部門查明起火原因。義務消防隊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
三. 嚴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產作業(yè)或維修設備需要臨時用火時,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圍的易燃可燃雜物,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險程度較大的,應報經總經理批準。用火時,部門消防負責人、消防隊員和用火審批人,要對現場監(jiān)督,一旦發(fā)現違章作業(yè)或異常情況,有引起火災的可能時,要立即停止用火。用火后,要確認無問題無隱患后才能離開現場。
3.2 加強易燃、易爆物資管理。工業(yè)氣體放置應貼附危險品標簽,不得靠近發(fā)電機組、配電室或油源。氣源用后必須及時關閉閥門。電焊工要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操作制度,嚴格管理電焊機和氣焊,不允許非電焊工進行電焊或氣焊。氣焊工操作時,氣源必須距離熱源1.5米以外,并確認周圍無膠水等易燃物資。
3.3 各生產和辦公場所、物資倉庫、宿舍等區(qū)域內嚴禁吸煙,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易燃品倉庫。
四. 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4.1 使用電氣操作規(guī)范化,禁止私拉亂接,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禁止非電工人員擅自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及其線路。
4.2 電機不能超負荷運行,電壓不能過低,防止匝間和相間短路、碰殼和電刷火花。變壓器配電房要保持干凈,不準存放無關物品。
4.3 電線不能超負荷使用,陳舊老化的電線應及時更換,不準將電線纏繞在鐵釘上或鐵絲牽拉,電閘刀要保持完好,不準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
4.4 電熱器具,如電爐、電茶壺等,在使用時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斷電源。生產設備電源以及辦公設備(包括電腦、復印機、飲水機等)電源,下班后要及時關閉切斷。未經許可職工集體宿舍內不準使用電爐或電茶壺等電加熱器具。
第12篇 五金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點: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特制定本特度。
二、范圍:本制度適適宜和于公司各相關部門及全體所有職員。
三、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單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檢查公司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門確定防火負責人,落實各項防火責任制。
3、根據季節(jié)特點與消防安全需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宣傳與檢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組織防火檢查,消除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6、把消防工作的納入單位總結、評比內容之一,嚴格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工廠法人代表)的消防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問題。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職責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定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和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與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六、保衛(wèi)部門消防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公司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yè)消防工作負責。
2、督促檢查各部門貫徹執(zhí)行消防規(guī)章制度,協(xié)助有關領導檢查落實各級消防責任制的情況,消除火災隱患。
3、協(xié)助有關部門追查處理火災責任者。
4、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提出建議,督促解決,并公司消防領導小組匯報。
4、負責全廠消防工作的宣傳,消防技術的培訓和消防器材的配備,監(jiān)督使用。
5、落實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檢查,對查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公司領導小組匯報,并認真督促解決。發(fā)生火災時,協(xié)助公司領導指揮對火災的撲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時匯報。
七、義務消防隊隊員職責
1、認真學習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了解掌握公司可能發(fā)生火災危險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況。
3、定期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提高預防和補救火災的能力4、做好公司夜間防火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
5、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6、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火災撲滅后,應協(xié)助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
八、生產車間防火安全職責
1、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吸煙,需要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應熄滅火。
2、加工木料的各種機器設備的轉動軸承部位要經常加油潤滑防止摩擦生熱。
3、經常檢查維護電器設備,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或超負運行,應立即報告電工檢查,修理。
4、車間內的刨花、木梢、油漆等雜物,每天要清掃到安全的地方存放并妥善處理,保持室內清潔。
5、配置必要的滅火器材,定期檢查、及時更換。
九、倉庫保管員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除企業(yè)消防管理規(guī)定之外,還必須做到: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搭電線、不準吸煙、不準點油燈、不準易然物品或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貨物堆放要留墻距、柱距、頂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易然易爆危險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4、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危險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危險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的容易積水的地點。5、閃點在45℃以下的桶裝易然液體不準在露天存如需要在露天存放時,必須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6、嚴格用電、火管理、每日要三查,一查關閉門、窗情況;二查電源、火源,消防易燃情況;三查貨物堆垛及倉庫周圍有無異常情況現象。
7、根據存放貨物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定人定期檢查、更新。
8、嚴禁將性質不相符的化學危險品進行混存。
十、職工防火安全職責
1認真執(zhí)行消防管理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要求。
2、堅守工作崗位,提高安全意識,發(fā)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報告,并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法積極撲救。
3、下班時認真檢查崗位上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fā)現和消除火災隱患,自行不能消除的,應及時報告。
4、愛護保養(yǎng)好崗位上的消防器材設施。
5、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提高安全業(yè)務知識和應變處理事故的能力。
6、每位職工都要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安全設施,報告火警的義務。
7、有權拒絕違章作業(yè)的指令,并制止他人的違章行為。
十一、消防器材管理使用規(guī)定
1、保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的良好,真正做到有備無患,要求凡配備滅火器材的各部門,對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制定專人負責保管。
2、對各種消防器材要求嚴格使用,干粉滅火器每次使用后,使用部門須立即報保衛(wèi)部門備案,由總務處重新換藥;消防水帶和消防栓的使用,須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后,由義務消防隊專門使用,使用后要曬干卷好,存放在制定地點,滅火器材的配備要求完好無缺。
3、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用取器材,嚴禁損壞和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要存放在通風干燥的地方,禁止器材變潮、雨淋或日曬,滅火器材嘴要保持流通,以免造成器材變質失效。
十二、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
防火檢查制度
1、防火檢查人員由消防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2、防火檢查每季度一次,工廠每月一次。
3、防火檢查的內容:(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6)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7)消除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8)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10)防火巡查情況;(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成有效情況。
4、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的檢查記錄上簽名。
5、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1、公司防火巡查人員由保衛(wèi)干事和生管人員擔任,重點部門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
2、防火巡查工廠每日一次。
3、防火巡查的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道,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或防火門是否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5、發(fā)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6、發(fā)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十三、火災隱患整改
1、公司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消除。
2、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檔、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4)消火栓、滅火器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閉或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檢查人員脫崗的;(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3、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本部門負責人及時將存在的火災區(qū)隱患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4、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5、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十四、獎勵與懲罰
1、各級人員在執(zhí)行和落實安全防火工作規(guī)定中,認真負責,成績顯著者,年終給予精神或物質表彰和獎勵。
2、違反公司防火規(guī)定的情況
(a)、使用電爐等高功率電器及液化石油氣爐,初犯者,給予通報批評并沒收電器,處以20元以下罰款;屢犯者,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處以50元以上罰款。
(b)、亂拉亂接電源、在宿舍點蠟燭,初犯者,給予警告處分,處以20元以下罰款;屢犯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處以50元以上罰款。
3、以上情況,經檢查發(fā)現后,宿舍內無人承認為當事人者,全宿舍人員一同處理;
十五、應急疏散方案
萬一發(fā)生火警、火災事故,應采取以下緊急疏散措施,保證人身安全,盡量避免事故發(fā)生,減少損失。
1、一旦發(fā)生火情,車間主任立即切斷電源總開關并打開四面三個安全出口,保證暢通無阻。2、安技員迅速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撲滅火源解救危險人員迅速離開火警現場。
3、廠值班人員立即拔打“119”火警電話向縣消防大隊報警、減少財產損失,保證人員安全,并組織全廠職工有秩序地搶救財產、遷離現場,保證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廠領導等管理人員應親臨現場指揮,做到有序不亂,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