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鍋爐安全保護定期試驗制度
為搞好鍋爐的安全運行,提高鍋爐的安全保障系數,特制定鍋爐安全保護定期試驗制度。
1.水電暖工區(qū)具體負責對鍋爐的安全保護定期試驗;
2.鍋爐正式投入運行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對鍋爐及其輔機上配置的安全閥、壓力表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校驗,經過校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臺鍋爐至少應裝設兩個獨立的水位計,水位計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顯標志;
3.安全閥壓力整定時,應安排專人監(jiān)視壓力表和水位表,防止超壓和缺水事故的發(fā)生。操作時,戴防護手套,清理場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和汽、水噴出傷人;
4.安全閥整定后,應在工作壓力下再做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直至符合有關規(guī)定;
5.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發(fā)生損壞,每星期至少手動試驗一次安全閥,每月至少作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
6.司爐人員應將每個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回座壓力、閥芯提升高度、調整日期和調整人員等情況,詳細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7.壓力表每半年在當地勞動部門校驗一次。鍋爐壓力必須保持穩(wěn)定,不得超過設計壓力運行,運行時每星期進行一次壓力表彎管的沖洗,保證彎管暢通無堵塞;
8.每班沖洗一次水位計,連管內部應清潔暢通。
第2篇 鍋爐房的規(guī)章制度主要有哪幾種?司爐工人應具備什么條件?在安全技術方面的職責是什么?
鍋爐房的規(guī)章制度主要有下列幾種:
(1)崗位責任制:分別規(guī)定司爐工、司爐長、水質化驗員的職責范圍和要求;
(2)鍋爐及其輔機的安全操作制度;
(3)巡回檢查制度:明確檢查的內容、線路及應記錄的項目;
(4)交接班制度:明確交接班的內容要求和交接手續(xù);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規(guī)定鍋爐本體、安全保護裝置、儀表及輔機的維護保養(yǎng)日期、內容和要求;
(6)水質管理制度:明確水質定時化驗的時間、項目和合格標準。
司爐工人的基本條件是: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司爐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關于蒸汽、壓力、溫度、水質、燃料與燃燒、通風、傳熱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并掌握所操作鍋爐的應知應會內容;經考試合格取得司爐操作證。
司爐工人在安全方面的職責是:
(1)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2)發(fā)現鍋爐有異?,F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3)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執(zhí)行。
(4)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第3篇 鍋爐房安全防范制度3
鍋爐房安全防范制度(三)
鍋爐房是企業(yè)的要害部門,鍋爐運行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企業(yè)生產是否能正常進行,關系到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鍋爐重地,非本單位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二.司爐人員要經市勞動部門培訓,憑證上崗。工作時間不會客、不脫崗、不酗酒、不做對工作不利的事情。
三.嚴禁攜帶危險品、易燃易爆品進入鍋爐房。
四.外單位來鍋爐房參觀,必須持有介紹信,并由有關部門出面帶領方可進入,并填寫來人來訪登記簿。
五.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的思想,上崗前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在特殊情況下,要穿戴專用勞動用品。
六.鍋爐房要備有檢查用的低壓照明燈。當檢查部門前來檢查鍋爐時,鍋爐操作人員應配合檢驗部門做好現場監(jiān)護工作。
第4篇 學生食堂鍋爐安全制度
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單位主管負責人每月定期組織一次有管理員、司爐工、維修人員參加的對鍋爐的檢查,管理員每周定期組織一次司爐工、維修人員等參加的對鍋爐的檢查,并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2、檢查內容:鍋爐本體、輸氣管道有無泄露、變形,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是否靈敏、清晰可見,蒸汽閥、排污閥等是否開啟靈活,有無泄露。頭孔、手孔,檢查孔等密封墊、緊固件,是否損壞。
3、對檢查部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停爐檢查,正常情況下每六年做一次水壓實驗,鍋爐的檢查和水壓實驗應有詳細的情況記錄,并有檢驗人員簽字,這些記載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2、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銹蝕。
3、每班按規(guī)定排污,沖洗水位計。
4、每周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銹柱。
5、每月應對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壓力表每半年送檢一次。
6、正常運行2-3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水垢厚度不應超過1mm,如超過應縮短清垢時間。
7、檢驗中存在的問題應進行修理或更換配件,如發(fā)現重大問題,應聯系有資質的修理單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后,進行修理 ,并作好修理記錄。
8、停爐后應按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時,應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交班人員應將鍋爐運行情況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接班人員了解情況后,方可離崗。
3、作好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
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用水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水質化驗人員。并按《鍋爐水處理管理規(guī)則》的規(guī)定做好水質管理工作。
2、定期對水質情況進行檢測化驗。
3、水質應符合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guī)定。
清潔衛(wèi)生制度
1、每班應對鍋爐房進行打掃,保持地面、墻壁、門窗干凈、整潔。
2、對鍋爐本體、管理應將灰塵清掃干凈,特別是水位計、壓力表等玻璃面應清掃干凈,清晰可見。
3、對煙箱、爐門外的煙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安全保衛(wèi)制度
1、為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不屬鍋爐房上班人員嚴禁入內。
2、鍋爐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3、鍋爐房主管人員必須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4、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拆裝。
5、鍋爐發(fā)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主管領導,再進行處理。
文山縣創(chuàng)新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第5篇 鍋爐水質安全化驗制度
1.為認真貫徹gb1576—85《低壓鍋爐水質標準》,鍋爐房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經當地質監(jiān)部門考核發(fā)證的水質化驗員。
2.鍋爐結構,型號的不同選用相適應的水處理方法。并及時進行化驗和處理,以確保鍋爐水質符合要求。一般情況下,要求化驗時間和項目如下。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原水硬度,堿度,ph值,懸浮物的化驗。有條件的單位應做水質全分析。
2)當采用爐外化學處理時,每四小時至少進行一次給水,(軟水)的硬度和ph值。爐水的總堿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數據的化驗。對于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4t/h的鍋爐,在水處理設備運行工況穩(wěn)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化驗時間,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采用爐內加藥處理時,給水和爐水的有關指標每天至少化驗一次。
4)發(fā)量大于2t/h的鍋爐,給水應進行除氧.對于供汽輪機用汽的鍋爐,給水溶解氧應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學除氧,則應監(jiān)測爐水的亞硫酸根含量。
3.鍋爐水質應符合gb1576—85《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鍋爐及水處理方法,把水質標準中的相應要求列出來。
4.及時、正確、清晰、完整做好水質化驗記錄,并將記錄數據保存一年以上。
和ph值。爐水的總堿度和溶解固形物(或cf)等數據的化驗。對于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4t/h的鍋爐,在水處理設備運行工況穩(wěn)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化驗時間,但每班不少于一次。 3 )采用爐內加藥處理時,給水和爐水的有關指標每天至少化驗一次。 4 )發(fā)量大于2t/h的鍋爐,給水應進行除氧.對于供汽輪機用汽的鍋爐,給水溶解氧應小于等于0.05mg/;若采用化學除氧,則應監(jiān)測爐水的亞硫酸根含量。 3.鍋爐水質應符合gb1576—85《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要求。各單位應根據各自的鍋爐及水處理方法,把水質標準中的相應要求列出來。 4.及時、正確、清晰、完整做好水質化驗記錄,并將記錄數據保存一年以上。
第6篇 鍋爐水處理工序衛(wèi)生安全制度
所屬性質
檢查內容
檢查頻率
1.鍋爐用水的安全
按《鍋爐水處理工藝操作規(guī)程》對供水系統進行清洗。
每日
有對儲水設備及管路進行維護,無出現設備表面集塵或漏水的情況。
每周一次
有檢查供水、排水系統運行狀況,排水通暢。
每月一次
水管無拖地、整齊盤在支架上,水管出處無倒吸現象。
每日
2.與食品接觸面的狀況及清潔衛(wèi)生
設備、管道及工具采用食品級材料造,完好無損、表面光滑無死角。
投入使用時
一般生產工人應保持個人衛(wèi)生,勤修理指甲、勤洗手、無留長指甲;上崗前、廁所后有洗手。
每日
3.防止交叉污染
容易造成交叉污染的工序有效隔離(原料、半成品、成品在貯存、加工過程嚴格分開,無交叉污染)。
每月一次
操作員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有執(zhí)行“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理發(fā),勤剪指甲)。
每日
有及時處理生產廢棄物,不必要的材料無堆放在生產車間及四周。
每日
臨時放置原料、輔助材料有按不同品種、規(guī)格、批次清楚標識。
每日
各類包裝容器或袋裝物外包裝完好密封,無泄漏。
每日
使用帶蓋的垃圾筒,垃圾區(qū)與作業(yè)區(qū)應相對分開且密閉。
每日
運輸工具干凈、整潔。
每次
操作現場內設有明溝,排水通暢,地面、工作臺面無積水,排水系統運行正常。
每日
操作工人無在作業(yè)區(qū)放置食物,作業(yè)過程中無飲食、吸煙。
每日
4.手的清洗、消毒和衛(wèi)生設施的維護
配有洗手設備,且不漏水 。
每日
洗手臺保持清潔,無臭味產生 。
每日
有檢查手的清洗、消毒配套設施運行狀況是否良好。
每日
5.防止外部的污染
對現場使用的清潔用具、消毒化學試劑、生產輔助材料分類分區(qū)存放。
每日
清洗、消毒劑按規(guī)定的正確貯存和使用方法,無外部污染或被亂放。
新消毒劑使用前
設備清洗、消毒過程有按工藝要求保證清洗時間和效果,有按要求記錄清洗過程。
每日
生產區(qū)域內保持通風、清潔、衛(wèi)生,無鼠蟲害;臨時 堆放的原輔材料沒有包裝破損。
每日
無在生產車間使用和存放可能污染水質的任何種類的藥劑。
每日
維修過程中有妥善放置維修用品,維修結束后有清理清走用具及零配件。
每日
工作場所內無使用易生銹、易腐蝕或易破損的材料的工具或用具。
每日
所屬性質
檢查內容
檢查頻率
5.防止外部的污染
空間衛(wèi)生良好,無冷凝水、排氣扇加絲網無蠅蟲侵入的危險。
每日
滅蟲燈正常開啟。
每日
房內的燈應裝有防爆罩。
每日
6.有毒化合物的標記、貯藏和使用
領用的清潔劑、消毒劑、機械潤滑劑的原包裝容器上標有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日期、批號、制造商等。
每批
制定有毒物品、化學物使用對照表,明確這類物資的用途和注意事項。
新化學物使用前
領出有毒化學物(如消毒劑)辦理手續(xù)并登記。
每次
包裝有毒物品的容器完好密封,無泄漏。
每日
清潔劑、消毒劑、機械潤滑劑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并標識明顯,用剩的消毒劑應放回指定的地點或庫房。
每次
有毒化合物不與食品級化合物一起貯存,無置于食品設備、容器、或包裝材料上。
每日
有檢查清潔劑、消毒劑、機械潤滑劑的安全貯存、使用、標識情況。
每日
7.員工健康狀況的控制
操作工人沒有患傳染病。
每日
新員工或臨時工有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衛(wèi)生安全宣傳教育。
上崗前
車間配有常用藥藥箱,以備使用。
每日
操作員無可能污染食品的受感染傷口。
每日
員工有接受每年一次的體檢,在崗員工身體健康。
每年
8.蟲害的控制
下水道保持暢通,與外界接口處(包括排氣扇)安裝防鼠絲網,無鼠害。
每周
生產區(qū)域及四周地面沒有可招引鼠蟲的垃圾、生產廢料、廢棄食品等。
每日
9.環(huán)境衛(wèi)生的控制
定期對生產區(qū)域的公共衛(wèi)生設施(清潔車、清潔用具、洗手、廁所、排污)檢查。
每日檢查
生產區(qū)域有人打掃,保持清潔,地面干凈、無雜物、無積水、泥濘、污穢,無異味、無廢水流溢。
每日
無蜘蛛網、門窗、墻壁完好,定期除塵,頂棚無雜物和積水。
每三月一次
墻壁無涂層脫落現象、操作間地面無破損。
經常
下水道保持流通,下水道加蓋,排水渠加蓋無淤塞、滲漏。
經常
窗臺、水管、支架處無隨意亂放雜物。
每日
辦公臺無塵、整潔放置。
每日
進行消防設備維護與保持。
每日
及時清掃廢棄食品、垃圾;生產區(qū)域保持整潔衛(wèi)生,使用帶蓋的垃圾筒(箱)。
每日
清潔用具有單獨放置并清潔干凈。
每日
員工著裝干凈、整潔,沒有隨地吐痰等不衛(wèi)生行為。
每日
第7篇 學校鍋爐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學校鍋爐房安全防火制度
為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特作如下規(guī)定:
一、各類人員必須熟知安全防火知識,學會使用各種防火用具。
二、各類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電氣焊工要持證上山崗,不得違章作業(yè),明火作業(yè)事先向保衛(wèi)部門提出申請,同意后方可作業(yè),作業(yè)前要先清理各種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準備好防火工具。
四、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不得正壓運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帶火的爐渣推到室外。
五、各種熱工儀表必須按規(guī)定每年復驗一次,及時更換失靈的儀器儀表,不得超溫超壓運行。
六、吸煙要在指定地點,做到三不落地,對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規(guī)定作業(yè)人員,根據責任輕重給予處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覺,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視。
八、每年組織一次防火演練。
第8篇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示例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 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 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3. 接班前按規(guī)定巡邏。檢查好各項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表、鼓風機、引風機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進煤出渣等裝置的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按時核對日報紀錄,清點用具。
4. 努力學習專業(yè)知識,精通業(yè)務。鉆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5. 對爐體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文明生產。
6. 發(fā)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 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巡回檢查制度
1. 為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帶班長為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回檢查。
2. 檢查上煤機、出渣機、二次風機、鼓風機、引風機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溫升是否超限(滑動軸承溫升≯35℃最高≯60℃,滾動軸承溫升≯40℃最高≯70℃)。
3. 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4. 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拱、爐墻是否有異?,F象。
5. 檢查水箱水位、給水泵軸承和電動機的溫度、各閥門開關位置和給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6. 檢查除塵器是否漏風,水膜除塵器水量大小。
7. 檢查爐渣清除情況。
8. 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是否正常,個指示、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9. 檢查爐排變速箱、前后軸、風機、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10. 巡回檢查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將檢查結果記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紀錄內。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 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修理。
2. 結合巡回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是維修。
3. 維修保養(yǎng)的主要內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3.2 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清應及時更換;
3.3 跑、冒、滴、漏的閥門能修理的及時檢修或更換;
3.4 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檢查維修上煤機、出渣機、爐排、風機、給水管道閥門、給水泵等;
3.6 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和保護裝置;
3.7 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4.對安全附件試驗檢驗的要求:
4.1 安全閥手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周至少一次;自動放汽或放水試驗每三個月至少一次;
4.2 壓力表正常運行時每周沖洗一次存水彎管,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并在刻度盤上指示工作壓力紅線;
4.3 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聯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超壓聯索裝置,每月至少作一次報警聯鎖試驗。
5.設備維修保養(yǎng)和安全附件試驗校驗情況,要詳細作好紀錄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定期抽查。
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按規(guī)定班次和規(guī)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并要詳細了解鍋爐運行情況。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地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運行正常。交接班時,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
3.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或沒有辦理交接手續(xù),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交班需要“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4.1 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4.2 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4.3 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無異常;
4.4 鍋爐運行紀錄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
4.5 鍋爐房清潔衛(wèi)生,文明生產。
五不交是:
4.6 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工人;
4.7 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出現異常時不交;
4.8 在處理事故時不進行交班;
4.9 接班人員不到時,不交給無證司爐;
4.10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時不交。
5.交接班時,右雙方共同按巡回檢查路線逐點逐項檢查,將要交接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認真紀錄在案。
6.交接班要交上級有關鍋爐運行的指令。
7.交接者在交接紀錄中簽字后又發(fā)現了設備缺陷,應由接班者負責。
水處理人員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在交班前對水處理設備和化驗儀器、藥品進行全面檢查,具備下列條件方能接班:
1.1 水處理設備正常、軟水主要指標合格;
1.2 鍋爐堿度、ph值、氯根等項指標合格;
1.3 化驗儀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藥品齊全完好;
1.4 工作場所清潔衛(wèi)生、物品擺放整齊;
1.5 水處理設備運行和化驗記錄填寫正確、準確、完整。嚴禁弄虛作假。
2.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情況,以及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出現的問題。
3.沒有辦理交班手續(xù),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4.接班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查閱交班記錄,聽取交接情況介紹。
5.交
第9篇 鍋爐房安全和保衛(wèi)制度
1、鍋爐及附屬設備應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未經登記、檢驗、有嚴重缺陷或“三無”產品,不準私自投入運行。
2、鍋爐房應繪制設備平面布置圖和系統管網圖,并張貼上墻。
3、鍋爐房爐前、壓力表、溫度表、水泵房、調壓站、儀表間、配電室、中控室、巡回檢查走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4、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鍋爐房要做好分工,由專人負責本鍋爐房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5、鍋爐房應地面平整,走道通暢,保持所有設備整齊清潔,不準在鍋爐房內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應合格有效,放在明顯處由專人管理,并定期檢查,保證其有效。
7、備品備件堆放整齊,不得存放與鍋爐設備無關的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
8、鍋爐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打火機等產生明火的行為。運行期間要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報告制度,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9、鍋爐房門前應注明“鍋爐房重地,閑人免進”的字樣。除主管部門人員外,其他人員聯系工作時,須經當班負責人允許方可入內。運行期間,不準鎖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門。
10、外來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準進入鍋爐房。學習參觀人員須由有關人員陪同,進行登記,不準亂動閥門和運行操作設備,不經允許不得測繪、攝影、抄錄等。
11、外來人員在鍋爐房活動期間遇有特殊緊急情況,要聽從鍋爐值班人員的指揮。
第10篇 蒸汽鍋爐安全制度規(guī)章
(一)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持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鍋爐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經濟運行,滿足單位供氣需要。
2、熱愛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不擅自離開鍋爐房,努力學習業(yè)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對鍋爐房內運行設備做到每兩小時一次巡回檢查,并準時、認真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清晰不漏項。
4、認真做好鍋爐及輔機設備、安全附件的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yǎng),并定期(一個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檢查工作,并作出記錄交管理人員存檔。對日常維護保養(yǎng)時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并向管理人員反映。
5、作業(yè)過程中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事故未經妥善處理,鍋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6、對任何有違反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示,應拒絕執(zhí)行,并有權向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舉報。
7、協助鍋爐房管理員申報在用鍋爐的定期檢驗,并提前按“鍋爐定期檢驗規(guī)則”有關要求做好檢測前準備工作。
8、保持鍋爐房內清潔衛(wèi)生、設備干凈;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安全運行。
(二) 鍋爐巡回檢查制度
1、當班人員每二小時(主管領導每月,管理人員每周)至少對鍋爐設備(鍋爐房內)進行一次巡回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填入運行(鍋爐安全運行)記錄。
2、巡回檢查內容:
①水位、壓力,蒸汽溫度在規(guī)定范圍內。三大安全附件、保護裝置和儀表靈敏可靠,無泄漏現象。
②受壓部件可見部位無鼓包、滲漏、變形、爐內燃燒工況良好、無漏水、汽。
③爐墻、爐拱、爐門、看火門無破損,完整牢固。
④管道、閥門無泄漏(包括內漏),閥門開關靈活。
⑤爐排及轉動機械無摩擦異常響聲,油位正常,軸承冷卻充足,并注入了潤滑油。
⑥鍋爐進水系統、出渣系統、煙灰系統、水處理設備。
3、如有異常情況,重大事故后必須增加巡回檢查次數,隨時掌握運行情況。
4、巡回檢查時應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集中思想、看、聽、摸、嗅設備各方面情況。對各主要設備(含水處理)應繞周巡視。
5、巡回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記入運行記錄中,并匯報有關部門人員通知檢修人員及時處理,重大問題應報主管領導。
6、鍋爐房照明良好,道路通暢。
7、巡回檢查線路。
a 燃煤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鎖裝置→上煤裝置→爐排→燃燒狀況→爐墻(門)→出渣機→省煤器→鼓引風→煙風道→除塵器→水泵→儲水池→水處理設備(除氧設備)→排污閥→各類閥門→分汽缸→電控柜
b 燃油鍋爐
電控柜→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自控聯鎖裝置→燃燒器→油壓力表→燃燒室→防爆裝置→進水系統→排污閥→煙道→尾部排煙溫度→日用油箱→過濾器→水處理→各類閥門→分氣缸→電控柜
(三) 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對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負領導責任,制定大、小修改計劃及當月的維護保養(yǎng)計劃,將修理改造有關技術資料,存入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鍋爐重大修理、改造時,必須經法定的檢測機構按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檢驗。
3、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由司爐工或維修工負責,定人定責、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4、設備一般每三個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應對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檢修,并檢查輔機各部位情況,更換已損壞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現象。
6、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應消除爐內積灰、水渣、檢修鍋爐受壓部件、輔機、修復破損的拱磚、爐墻、爐排和保溫層,還應清洗軸承箱并換油。
7、安全閥每周應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表每周沖洗存水彎管一次,水位表每班沖洗一次,水位報警器接班時試叫一次,連鎖保護裝置每班應試驗一次。
8、應將設備備件計劃、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記錄,存在檔案內。
9、鍋爐停用后應依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干法或濕法保養(yǎng)工作。
10、鍋爐長期停爐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停用報告。
(四) 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員要做好本班的運行記錄,要清楚地記錄當班時所出現的情況以及處理措施,并注明是否處理完畢。
2、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wèi)生和設備檢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員要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后,向接班人員講清要注意的事項。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一刻鐘到達崗位,做好接班準備,提前10分鐘接班。
5、接班人員要進行接班前檢查水位表、壓力表,核實鍋爐設備狀況、清點工具,如不相符,應在“內容摘要”欄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時發(fā)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后的事故則由接班人處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鍋爐房,不準將鍋爐交給接班前喝酒、發(fā)高燒或無證人員。
8、交接雙方人員應在交接記錄上簽名后,接班人員立即上崗,交班者方可離去。
9、保管交接班記錄,每月合訂后放入檔案內以備查閱。
(五) 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運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0-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guī)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沒有可靠的水處理系統、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水處理管理制度、化驗員崗位責任制、水處理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制度。
4、根據鍋爐參數和汽水性質要求,對鍋爐原水、給水、鍋水、回流水的水質及蒸汽品質定期進行分析?;灂r間、項目、數據均應詳細填寫在水質化驗記錄表上。
5、對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動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取樣裝置。對于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6、水質化驗每兩小時不少于一次,并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采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7、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水處理,但必須做好加藥、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熱水鍋爐可采用鍋爐內加藥處理,但必須對鍋內的結垢、腐蝕和水質加強監(jiān)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
9、對額定蒸汽發(fā)量大于等于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設備。
10、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機構頒發(fā)的相應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11、水質化驗人員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貫徹gb1576—2001《低壓鍋爐水質標準》,保證鍋爐經濟運行與安全運行。
12、對備用或停用的鍋爐及水處理設備,必須做好保養(yǎng)工作,防止鍋爐和水處理設備嚴重腐蝕及樹脂中毒。
13、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用鍋外化學水處理、水質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項 目
給 水
鍋 水
額定蒸汽壓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懸浮物、mg/l
≤5
≤5
≤5
總硬度、mmol/l
≤0.03
≤0.03
≤0.03
總堿度mmol/l
無過熱器
6-26
6-24
6-16
有過熱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mg/l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mg/l
無過熱器
<4000
<3500
<3000
有過熱器
<3000
<2500
so32-、mg/l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對堿度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鐵量、mg/l
≤0.3
≤0.3
≤0.3
14、額定蒸發(fā)量小于等于2t/h,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采用鍋內加藥處理。其水質應符合下表。
項目
給水
鍋水
懸浮物,mg/l
≤20
--
總硬度,mmol/l
≤4
--
總堿度,mmo/l
--
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
<5000
(六) 清潔衛(wèi)生制度
1、鍋爐清潔衛(wèi)生工作是文明生產的重要內容,依靠司爐人員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鍋爐房清潔、工具、用具、煤場、煤渣堆放整齊,消除泡、冒、滴、漏。
2、當班人員應打掃操作室衛(wèi)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凈清晰,液位計、電極壓力表、壓力表等清晰可見,對輔機設備、鼓引風機、循環(huán)泵、閥門、軸承座、電動機、等設備經??燎鍧崱?/p>
3、保持爐前清潔衛(wèi)生,并做好設備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持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積油。
4、每周由鍋爐房負責人員組織清潔大掃除。
5、鍋爐房衛(wèi)生應達到下列要求:
(1) 清潔、道路暢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擺放整齊;
(2) 鍋爐外表、附屬設備、操作臺等無積灰、無油垢;
(3) 溫度計等儀器清晰明亮;
(4) 鍋爐房內無雜物。
6、鍋爐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的要求。
(七) 安全保衛(wèi)制度
1、鍋爐房是重要部門,非工作工員與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鍋爐房內。
2、鍋爐房電器、照明設施應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范要求,停爐后必須切斷電源。
3、對入爐的燃料要注意檢查,以防危險品(如雷管、鐵塊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爐渣灰時,要注意熄滅余火。
4、有機熱載體不得超溫、超壓運行,有機熱載體的出口溫度和出口壓力必須控制在核定的允許范圍內。
5、有機熱體鍋爐的檢修,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修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定;焊、割動火作業(yè)應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并有具體的安全措施。
6、維護保養(yǎng)好鍋爐房內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變動;司爐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滅初起火災。
7、有機熱載體鍋爐壓力停爐期間必須有司爐人員監(jiān)視管理,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8、有機熱載體(導熱油)著火時,嚴禁以水作滅火劑撲救。
9、低位儲存油罐與熱載體爐之間必須有防火墻隔離。
10、鍋爐房內的安全保護措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第11篇 學校食堂鍋爐安全制度
1、食堂經營負責人應當聘請有資格證書的專業(yè)人員擔任司爐工,并做好司爐工專業(yè)培訓工作。司爐工相關證件交學校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2、司爐工要按規(guī)定檢查維護保養(yǎng)好鍋爐,每天按規(guī)定排污,沖洗水位計,每周應人為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銹柱。每月應對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銹蝕。正常運行2——3個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檢查中存在問題應及時修理或更換配件,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調試、拆裝。每次檢查要詳細紀錄,司爐工要簽字。
3、按規(guī)定定期停爐檢查,做水壓實驗,出具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查檢驗合格證書。出現問題需要整改,由食堂經營負責人負責落實到位,并將整改情況出面報告相關單位,留復印件給學校備案。
4、鍋爐發(fā)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學校和相關部門,再進行處理。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5、做好水質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潔的自來水,不得使用含有礦物雜質的地下水和混濁的地表水。
6、要保持鍋爐房地面、墻壁干凈、整潔、無灰塵,應對鍋爐本身清掃干凈,水位計、壓力表等玻璃面應清晰可見。煙囪、爐門外灰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7、嚴禁閑人進入鍋爐房,司爐工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鍋爐房嚴禁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
9、學校鍋爐必須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報學校備案。
第12篇 鍋爐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wèi)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巡回檢查制度。
3、 非工作人員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并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5、 鍋爐在運行及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及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jiān)視。
6、 鍋爐房要配備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二、鍋爐房清潔衛(wèi)生制度
l、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 鍋爐房地面、墻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wèi)生。
3、 每天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干凈。
4、 每周對鍋爐房及所管區(qū)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huán)境整潔優(yōu)美。
5、 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wèi)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wèi)生、文明生產。
三、鍋爐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
1、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是指在不停爐的情況下進行正常性的維護修理。
2、結合巡回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時維修。
3、維修保養(yǎng)的主要內容: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2)壓力表損壞,表盤不潔及時更換。
(3)跑、冒、滴、漏的閥門能維修的及時維修及更換。
(4)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及保護裝置。
(6)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