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五)
為了保證公司生產活動的安全,按我司《財務預算管理制度》規(guī)定:'公司按年生產總值的8‰,設立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用于配備工人勞保用品、舉辦安全教育培訓、更新生產場所安全設施、改進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產獎勵、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安全生產保證的開支。為了確保專款專用,公司對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提取與使用做如下規(guī)定,請各部門遵照執(zhí)行。
一、資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按公司產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項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產保障資金的使用范圍與比例:安全勞動防護用品40%;安全教育培訓25%;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保障資金為25%,其他10%。
4.公司決算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需確保安全生產保障資金定期劃撥、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領導責任。
5.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保障資金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人承擔責任。
6.安全教育培訓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監(jiān)督管理,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yǎng)或不定期抽查,發(fā)現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具以及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并現令限期整改。
8.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質安部聯系。
9.安全生產保障資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細目,明確計劃經費預算款額。
二、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規(guī)定
1.規(guī)定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資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預算中專門立項,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預算計劃,納入經營成本預算管理。
安全部門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表,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執(zhí)行。
項目經理部按工程標的總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表,總額由經理部控制,須按比例分解到勞務分包,并監(jiān)督使用。
公司建立搶險救災應急專項費用用于搶險救災和應急。
2.加強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管理,既要堅持科學、實用、低耗,又要保證執(zhí)行法規(guī)、規(guī)范,確保措施的可靠性。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必須滿足安全技術規(guī)范、標準、費用投入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實現,要對預防和減少傷亡事故起到保證作用。
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由總包負責。
用于安全防護的產品性能,質量達標并檢測合格。
3.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項目目錄表。
項目目錄表包括:基坑、溝槽防護;結構工程防護;臨時用電;裝修施工;集料平臺;個人防護等。
三、本制度從修訂后發(fā)布日期起開始執(zhí)行。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年十二月一日
第2篇 某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各項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fā)作業(yè)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yè)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yè)。
6、發(fā)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
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yè)。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7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七)
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fā)展觀,確立安全發(fā)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于建筑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huán)節(jié),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筑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jiān)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jiān)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筑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筑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tài)監(jiān)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設備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jiān)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并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筑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jiān)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jiān)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tài)。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jiān)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fā)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fā)現有未整改或重復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范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jiān)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第4篇 建筑公司經營生產費用核算制度
建筑公司經營生產費用核算制度
1 .間接費用(項目工程部核算適用)按公司規(guī)定的會計科目及相關子目進行費用核算。
2 .管理費用是指公司機關、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廠部管理層人員發(fā)生的相關費用支出(執(zhí)行工業(yè)會計制度核算的不包括管理層為洽談經營業(yè)務及回收資金費用、單項產品應計提的包干招待費)。
( l )公司機關、廠、項目經理部、項目部管理層人員使用必須由職能部門、基層單位書面申請?zhí)崦?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確認。
l )其工資一律按出勤天數、崗位工資標準及相關補助津貼執(zhí)行發(fā)放。2 )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各內部核算單位一律不得預發(fā)獎金。
3 )非生產人員工資(指購料員、保管員、炊事員、門衛(wèi))按《 工資、費用、職工福利基金報支標準》 的規(guī)定執(zhí)行發(fā)放,其成本列人間接費用。
4 )生產工人調出,其路途旅差費憑工程管理部人事調出單中確定的費用標準,由調出部門會計人員制表,單位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包干補貼。
5 )生產工人調人,其路途工資由用人單位執(zhí)行支付。會計人員依據工程管理部人事用工調人單中限定到達期限,執(zhí)行個人日工資標準及途中津貼(按《 工資、費用、職工福利基金報支標準》 規(guī)定),作為路途用工的結算依據制表補貼。成本列支項目工程的間接費用(非生產人員工資子目)。
6 )因項目停工及施工現場多余的生產工人(固改制、合同制、合同工、擔任項目負責人、施工員的臨時工、職工學員),由各內部核算單位提前3 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進行調整,其停工期間的工資按300元/月標準執(zhí)行發(fā)放。公司財務人員依據公司工程管理部核準的人員、時間報告,編制應付工資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發(fā)放,其成本列人公司管理費用。否則,因基層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書面上報,其停工期間人員的工資一律由項目負責人承擔。
7 )工傷、病假、探親假、產假、婚假、喪假、實習期間的工資發(fā)放標準,按《 工資、費用、職工福利基金報支標準》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8 )公司機關及項目經理部、廠管理人員及勤雜人員、內退、待崗人員,按《 工資、費用、職工福利基金報支標準》 的規(guī)定執(zhí)行。
9 )非公司控股的其他成員單位施工的項目,公司委派的會計、安全及技術管理人員的工資由用人單位發(fā)放。
( 2 )公司及內部核算單位每月(或季)按應付工資總額的14 % ,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列人管理或間接費用。職工福利基金的使用范圍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3 )公司及各內部核算單位每月(或季)按應付工資總額的2 %提取工會經費,在管理或間接費中列支。工會經費由本企業(yè)的工會按照財政部和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guī)定管理和使用。
( 4 )公司及內部核算單位每月(或季),按應付工資總額的1 . 5 %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在管理或間接費用中列支:
l )各單位發(fā)生的職工教育經費,培訓費用必須經職教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報支及轉賬。其費用列支公司職教經費。計提款項全額匯入公司財務結算部指定賬戶,轉作自辦職校經費。
2 )購買的技術書籍,會計人員必須憑合法票據,經職教管理部門驗收、登記的簽章單并呈部門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報支及轉賬。
( 5 )管理人員、經營人員、生產工人及探親人員旅差費、培訓學習費用、津貼及各項補貼,按《 工資、津貼、補貼、費用報支標準》 規(guī)定執(zhí)行報支。購料人員差旅費依據現場實際情況,由各單位領導確定標準,按月實行包干。
( 6 )因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聘請法律部門的服務費、訴訟費、合同簽證費、咨詢費、行業(yè)會費、新產品試制或技術開發(fā)費、按稅務法規(guī)規(guī)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憑相關票據經單位領導審批后,執(zhí)行報支并將費用按發(fā)生期限及時轉人管理或間接費用。
( 7 )按本地方省、市、縣行業(yè)文件規(guī)定,由公司統一對外上繳的費用項目:
)各項行業(yè)管理費、建筑市場管理費。
2 )失業(yè)金、勞動就業(yè)管理費。
3 )副食品基金、防洪基金、教育基金、糧食風險基金、綠化費、公路建設資金、其他集資款項等。
4 )勞保統籌基金(個人承擔由基層單位財務按年度10 月份前一次扣款,附明細名單匯總上交公司)、房改公積金(個人繳納按勞保統籌基金扣款方式執(zhí)行)、醫(yī)療保險金(個人承擔除外),因辦理停薪留職、待崗、長期病假人員或規(guī)定個人應該繳納、承擔的部分未及時交人公司財務結算部,單位一律不予對外辦理上繳,其造成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5 )其費用的列支,按行業(yè)會計制度的核算規(guī)定,分別列人公司管理費用、應付福利費及住房基金等。
3 .銷售費用(執(zhí)行工業(yè)企業(yè)會計制度適用的生產定型產品,在外設置銷售機構核算適用)。
4 .經營費用(公司市場開拓部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洽談經營業(yè)務應按洽談項目單獨列項核算,具體核算項目包括:專業(yè)經營人員工資及附加費、差旅費、辦公費、業(yè)務及招待費用、其他等;執(zhí)行商品流通企業(yè)會計制度具體按部門組織核算,核算明細項目包括:人工費、運雜費、差旅費、辦公費、業(yè)務招待費、其他等)。
( l )各內部核算單位經營生產發(fā)生的業(yè)務招待費(包括餐費、娛樂性、交際性費用等),由各內部核算單位領導負責審批,財務人員將按如下標準及規(guī)定執(zhí)行支出:
1 )各內部核算單位專業(yè)、非專業(yè)人員,因洽談經營業(yè)務發(fā)生的招待費,按規(guī)定予以報支。
2 )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招待費(辦理工程開工手續(xù)項目竣工驗收、辦理決算審定及財務結算期間發(fā)生的招待費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據工程造價,相關比例標準全包工程(含設備、主輔材料)0 . 5 %、包工包料(含主、輔材料)2 . 0 %、包清工(含輔材)3 . 5 %、清包工4 . 5 %進行核定,并作為單項工程的內部承包合同的簽證依據(工業(yè)產品制造招待費報支參照包工包料標準執(zhí)行)。
3 )會計人員根據分管經理批準的單項工程內部承包合同中的目標成本、建設或總包方審核認定的月度實際完成工作量及相關比例標準,執(zhí)行目標責任成本的控制,并由出納會計按月向公司財務結算部、工程管理部、各基層單位領導申報招待費用使用控制報表。對無公司分管經理批準的單項工程內部承包合同、建設或總包方審核認定的月度完成工作量依據,而執(zhí)行招待費報支的會計人員一律按崗位經濟責任承包合同中條款規(guī)定執(zhí)行處罰。
4 )項目竣工驗收、決算審定、財務結算完畢后,由財務內審業(yè)務組按工程結算造價、上述有關標準執(zhí)行考核,因決算值小于招待費控制表中的工作量,而出現超過上述規(guī)定報支標準的招待費,一律扣發(fā)項目負責人的工資。因財務人員申報、統計錯誤或失控而造成的超報招待費用,一律扣發(fā)項目會計的工資。
5 )公司機關業(yè)務單位來人或經營生產需要,發(fā)生業(yè)務招
待費,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及確定標準,憑總經理審批的票據執(zhí)行報支。否則由個人承擔;
第5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6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六)
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也監(jiān)督、指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杜絕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徑和有力措施,通過檢查,可以發(fā)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不衛(wèi)生問題,從而采取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利用安全生產檢查,進一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檢查實質也是一次群眾性的安全教育。通過檢查,增強領導和群眾安全意識,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提高搞好安全生產的自學性和責任感。通過安全生產檢查,了解安全生產狀態(tài),為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加強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據。通過檢查可以互相學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取長補短,有利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為此本公司制訂如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付諸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形式和方法
(一)安全檢查站內容
安全檢查的內容應根據施工(生產)季節(jié)、氣候、環(huán)境等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安全教育培訓、操作行為、勞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應急救援預案、傷亡事故的處理等。
安全檢查有經常性、定期性、突擊性、專業(yè)性、季節(jié)性等多種形式;安全檢查的組織形式,應根據檢查的目的、內容由公司項目部班組制訂。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依據國家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實施。分為定期檢查、專業(yè)性檢查、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和特別安全檢查等。
1.定期安全檢查
①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分公司經理或分管經理、總工程師帶隊,安全設備科、工會、技術質量科、項目部經理、專職安全員等共同參加。依據jgj59-99打分,在《安全簡報》上公布,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②項目部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由項目經理帶隊,工長、施工員、質量員、技術員、兼職安全員共同參加。
③各工程項目由項目經理負責,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由兼職安全員、各班組長共同參加。
④班組每天進行一次自查,由班組長負責。
⑤所有檢查都必須要有記錄,所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根據'三定'原則進行整改。
2.專業(yè)性安全檢查。專業(yè)安全檢查應由企業(yè)安全設備科、技術科有關人員對某項專業(yè)(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壓力容器、防塵防毒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這類檢查專業(yè)性強,也可以結合安裝單位等人員參加。專業(yè)安全檢查的人員,主要應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維修能力的工人參加。
3.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通常有:
①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②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③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4.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①自檢:班組作業(yè)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huán)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可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②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梢宰龅交ハ啾O(jiān)督、共同遵章守紀。
③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無誤或合格,方能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如:腳手架、井字架與龍門架、塔吊等,在搭設好使用前,都要經過交接檢查。
5.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可能對施工生產帶來的危害,公司項目部特別是公司動力設備安全科要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①冬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凍、防滑、防墜落、防火災、防中毒等各項措施為主要內容。
②雨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防洪措施、臨時用電及電氣設備是否達到安全規(guī)程要求,架子是否下沉倒塌,道路、場地排水是否通暢,避雷是否達到要求等。
③暑季安全檢查:主要查露天作業(yè)人員作息時間是否調整,防暑勞保用品是否按規(guī)定發(fā)放及使用,防暑降溫措施是否落實等。
④四季安全檢查:主要查臨時電氣線路、井字架、腳手架等是否加固,特別是臺風到來時禁止一切高空作業(yè)。
⑤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春節(jié)、元旦、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檢查應由單位領導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節(jié)日加班,更要重視對加班。
6.特別安全檢查
①對特殊作業(yè)要求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作業(yè)時要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檢查時還要察看工作地點及周圍環(huán)境,必要時可劃出一塊禁區(qū),有專人看護警戒。
②對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要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都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以保證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三)安全檢查的方法和要求
安全檢查要講科學、講效果。因此,安全檢查方法很重要。安全檢查都必須采用安全檢查表和實測實量的檢測手段,進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評價。
不論何種類型的安全檢查,應做到以下幾點:
1.組織領導。各種安全檢查都應該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特別是大范圍、全面性安全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yè)人員參加檢查,并進行分工,明確檢查內容、標準及要求。
2.要有明確的目的。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有明確的檢查目的和檢查項目、內容及標準。重點、關鍵部位(保證項目)要重點檢查。對大面積或數量多的相同內容的項目可采取系統的觀感和一定數量的實測相結合的檢查方法。檢查時盡量采用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工人不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行為,還應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的安全素質。
3.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要認真、詳細,特別是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及處理意見等。采用安全檢查評分表的,應記錄每項扣分的原因。
4.安全檢查需要認真地、全面地進行系統分析,用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哪些檢查項目已達標,哪些檢查項目雖然基本達標,但具體還有哪些方面需要進行完善,哪些項目沒有達標,存在哪些問題需要整改。受檢單位(即使本單位自檢也需要安全評價)根據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5.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檢查結果的歸宿。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復查、銷案。
二、對檢查出來的隱患的處理
1.檢查中發(fā)
現的隱患應該進行登記,不僅是作為整改的備查依據,而且時提供安全動態(tài)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如:各單位或多數單位(工地)安全檢查都發(fā)現同類型隱患,說明是'通病'。若某單位多次安全檢查中經常發(fā)現相同隱患,說明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徹底,形成'頑固癥'。根據隱患記錄的信息流,可以制定出指導安全管理的決策。
2.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除進行登記外,還應發(fā)出隱患整改通知單,引起整改單位重視。對凡是有即發(fā)性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應責令停工,被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
3.對于違章操作、違章作業(yè)行為,檢查人員可以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并根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規(guī)定作出經濟處罰。
4.被檢查單位領導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研究整改方案,進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進行整改。
第6篇 建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事故報告
1. 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fā)現人應立即報告班組長、項目安全人員或相應工地(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員或項目負責人應在8h內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fā)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 外埠項目部應在事故發(fā)生的當天,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上報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 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fā)生項目部應在2h內,將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用《事故快報》形式)報公司安全部門和主管經理。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24h內,以上述同樣方式、報告內容,上報市(區(qū))安全監(jiān)督局、市(區(qū))安監(jiān)站、派出所。外埠項目部發(fā)生上報公司級事故后,在向公司報告的同時,應報告當地主管部門。
4. 發(fā)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事故發(fā)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二、事故現場處置
1. 事故發(fā)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 事故發(fā)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 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事故調查
事故發(fā)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fā)現有上述違規(guī)現象,除對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處理
1. 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 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 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置。
5. 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
6. 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第7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五)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逐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素質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地遵守國家發(fā)布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guī)、有關的各項安全操作規(guī)程、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必須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學習培訓工作,使各級領導和廣大員工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技術知識,牢固樹立安全每的思想,嚴格按照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開展生產活動,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特制訂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業(yè)全員培訓的對象、時間和內容
1.本企業(yè)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業(yè)性的安全培訓。
①總經理(法人代表)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②公司安全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除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外,每年接受上級安全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③公司其它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每年接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④公司的特殊工種在取得相應的上崗操作證及接受上級安監(jiān)、勞動部門的規(guī)定年審培訓外,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20學時。
⑤公司其它職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訓不少于15學時。
⑥公司的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不少于20學時。
⑦對于分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職工必須相應的參加安全教育與培訓,一般參加本公司項目施工達3個月以上時必須接受專業(yè)性的教育培訓。
⑧嚴格執(zhí)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訓后開工制度,實行經常性的培訓教育制度。
2.具體培訓內容:
①安全生產思想教育:認真學習國家頒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規(guī)范、標準、條例、制度及省市建設安監(jiān)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
②安全知識教育: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主要施工方法、危險區(qū)、危險源的識別、各類不安全因素、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的防治等有關安全生產的基本防護知識方面開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促使廣大員工熟悉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各種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產的法制教育:認真學習'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開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條例分析中吸取教訓,明確安全事故發(fā)生的危害性,以激發(fā)人們自覺遵紀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
⑤安全教育要體現'六性':即全員性;全面性;針對性;成效性;發(fā)展性;及經常性。并結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反兩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
二、新工人必須通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于50學時。
1.公司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一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和企業(yè)制訂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等。
②企業(yè)發(fā)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現場工傷事故發(fā)生后的急救、處理常識和應急措施、公司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的一般措施及規(guī)定。
2.項目部的安全培訓教育(二級),時間不少于15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項目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現場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②各工種及有關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③防護用品用具發(fā)放標準及使用知識與方法。
④常用施工機具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yǎng)常識及有關使用規(guī)定。
⑤工傷事故發(fā)生后的應急處理及項目部制訂的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示例。
3.班組的安全培訓教育(三級),時間不少于20學時。
主要內容是:
①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活動要求。
②本班組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
③個人的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維護知識。
④針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特點進行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組曾經發(fā)生事故的條例分析及教訓,發(fā)生工傷事故的應急處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級教育后必須進行考試考核合格,填寫三級教育卡,在項目部作留存,項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監(jiān)部門存檔。
三、對采用'四新'作業(yè)及有危害性作業(yè)工人的培訓
1.對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施工和變換工種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的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培訓和新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學時。
2.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yè)的工人,要進行塵毒危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培訓,一般不少于10學時,并應通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與管理
1.公司主要負責人(經理、副經理、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具體由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并應組織參加本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特殊工種人員安全生產培訓由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及勞動、安監(jiān)部門組織實施,并參加本企業(yè)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3.本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參加企業(yè)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4.公司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全體職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從事施工作業(yè)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于即日起實施。
第8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八)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對公司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地進行報告、調查、處理和制訂并采取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在生產區(qū)域內發(fā)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的適用本制度。
事故的類別
第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五大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條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為四類:
一、輕傷事故: 指職工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二、重傷事故:指一次事故中發(fā)生重傷(包括伴有輕傷),無死亡的事故,仍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zhí)行。
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事故的報告
第五條職工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fā)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設局、市勞動局、市安監(jiān)局(站)及有關部門。
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對謊報工傷事故者,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
第六條發(fā)生傷亡事故后,項目負責人及公司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的第一時間內,必須緊急啟動二級(公司、項目部)應急救援預案,根據應急救援預案的部署,及時進行事故現場的救援與處理,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及發(fā)生二次傷害事故,把事故的性質和各類損失降底到最小程度。
事故的調查
第七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fā)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地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一、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調查,分公司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報表及時報到公司。
二、重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包括工會、質安、技術等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fā)生后10天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建筑安監(jiān)站。
三、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勞動工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fā)生后2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四、《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因故不能按期填報時,事故單位應申明理由,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填報。
第八條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標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現場圖。
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條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批準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一、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二、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三、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批準。
事故的處理
第十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表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一、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fā)生的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jié)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處罰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壓、拖延執(zhí)行'勞動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三、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guī)范和安全規(guī)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四、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五、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六、分配有職業(yè)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yè)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生產(施工)場地環(huán)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九、因不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因不按規(guī)定沒有依法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現場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工傷保險的責任人。
第十三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布,并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第十四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訴。
第十五條為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fā)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范圍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計報表'報公司。
'事故統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第十六條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需按下列規(guī)定批準后方可結案。
一、輕傷事故由分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公司批準結案。
二、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公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結案。
三、死亡事
故由公司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呈報市勞動局及上級主管部門,市政府批準結案。
四、重大死亡事故由公司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呈報市勞動局,市政府呈省政府結案。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8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八)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班子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
2、項目部組織班子人員,每十天組織一次大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并填寫整改報告書。
3、施工班組每天堅持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后對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4、施工現場每個職工在作業(yè)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5、安全員、各工種工長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6、對檢查出工人不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者,進行批評教育。
7、對重大不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有必要時上報公司安全科。
第10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十三)
為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施工生產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等不安全行為及安全設施、裝置不完善等事故隱患,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發(fā)生。為確保將安全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以促進公司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現參照《建筑施工現場處罰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要求精神,特制訂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獎罰制度。請各級各部門、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工地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并貫徹實施。
(關于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經濟處罰制度)
一、施工生產設備缺少防護設施及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時,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或場所的責任者,對隨意確定拆卸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對存有重大事故隱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隱患,且接到'停工通知書'逾期不解決的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對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銷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新產品的生產轉移,發(fā)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未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按本款1~5項規(guī)定,若被罰者違反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罰款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分公司處室及公司領導罰款50元。一次發(fā)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員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xù),對工長和技術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項規(guī)定,違反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含受害人)罰當月公資10%~30%,免發(fā)當日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1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罰款,如他人違章,處以本人月工資10%~30%的罰款,并在1~6個月內免發(fā)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破壞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于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的1%~10%罰款(并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一般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給予批評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項按10元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給予批評教育,再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對于拒絕執(zhí)行整改的有關責任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3)違反消防法規(guī)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兩次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guī)定給予合并處罰。
3.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fā)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
,破壞現場,防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可免予罰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制度)
1.在安全檢查中,對安全檢查評分獲達標等級的工地,公司給予工地經濟獎勵(工地負責人占30%,工地質安員、施工員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獎勵1000元。
(2)在本地建設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產檢查時,安全評分獲90分以上的達標工地,獎勵2000元。
(4)在建設部安全生產檢查時,被評定為達標的工地,獎勵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產季度綜合評定考核中,評分達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廠,獎勵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評定中,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顯著成績的各級質安管理人員(包括工地的質安全員、施工員、工地負責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員),公司除精神鼓勵外,還給予經濟獎勵如下:獲一等獎,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獎勵1000元。
注:在安全生產中有特殊貢獻的人員(如及時制止重大故事發(fā)生的有關人員),公司給予表彰和參照上述標準給予經濟獎勵(包括公司有關管理人員)。
4.職工對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而取得顯著效果的,公司給予其經濟獎勵如下:(以書面建議為準,并經所在部門核實上報公司質安科承辦)獲一等獎者,獎勵2000元;獲二等獎者,獎勵1500元;獲三等獎者,獎勵1000元;如產生明顯經濟效益的參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另行計提獎勵。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提出多項合理化建議,雖未被采納實施但精神可嘉,給予精神獎勵500元,以資鼓勵。
第11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安全管理制度大綱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付的安全職責。
2.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網絡,配備滿足需要的專兼職安全員。
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嚴格履行簽字手續(xù)。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并將考核目標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并嚴格落實執(zhí)行。
6.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并嚴格落實執(zhí)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企業(yè)特點因地制宜采取多種形式落實執(zhí)行。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對查出隱患問題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從而達到保證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10.建立安全技術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隱患,從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需要。
12.建立施工機具和大型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管理制度,確保施工機具、機械設備使用安全。
13.建立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絕火災事故發(fā)生。
14.建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的驗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符合要求,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16.建立因工傷亡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及時搶救、事故快報、調查處理、事故分析,從而達到防止發(fā)生類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確保職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當天工作情況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違章作業(yè),從而保證作業(yè)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檔案,掌握安全動態(tài),對每個時期的安全工作進行目標管理,達到預測、預報、預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節(jié):各職能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安全職責
(一)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生產經理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guī)范、規(guī)程和標準;
3.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
6.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
7.發(fā)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施改進措施;
8.做好本項目工程的勞動保護工作,保障操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措施。
(三)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安全職責
1.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2.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
3.負責提出安全技術項目和實施措施并組織實施。
4.監(jiān)督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5.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科長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定指示并監(jiān)督檢查。
2.負責組織本科和各級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勞動保護法規(guī)學習。
3.負責制定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長遠計劃。
4.組織制定、修改、審查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醫(yī)務勞動鑒定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斷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廣,應用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對企業(yè)中存在的重大隱患負責逐級上報,對一切違章、違法行為有權越級向上級反映。
9.對企業(yè)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參加企業(yè)各種類型的安全生產檢查,并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負責督促整改。
(五)班組長安全職責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安全交底。
2.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上級部門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4.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做好紀錄。
5.發(fā)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員報告。
(六)技術員安全職責
1.對本人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深刻理解工程技術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責任。
2.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手段,確保本職范圍的安全生產。3.嚴格貫徹執(zhí)行新建、改建、擴建、大修理工程,新產品項目的“三同時”原則。
4.審查本職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生產、檢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參加本職范圍內的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員安全職責
1.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反復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違章指揮,并有權拒絕上級部門的違章指揮。
4.組織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yè)、不違反勞動紀律;對班組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紀錄;
5.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fā)生傷亡事故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八)崗位工人安全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聽從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揮,遵照規(guī)章作業(yè),并隨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做好文明生產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機械和設備,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技術水平,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議,改善作業(yè)環(huán)境和勞動條件。
4.特種作業(yè)人員要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救工作。
6.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并對上級單位或領導人忽視職工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或控告。
7.上崗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然后立即報告。
第三節(jié)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制定檢查項目和標準。
第二條:實施定期檢查。
1.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公司下屬單位及項目部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車間及施工隊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第三條:專業(yè)性安全檢查。
專業(yè)安全檢查應由有關業(yè)務部門及有關專業(yè)人員對某項專業(yè)(如垂直提升機、腳手架、電氣、塔吊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第四條:經常性安全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第五條: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
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是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風季等)可能給施工(生產)帶來危害而組織的安全檢查。節(jié)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
第六條:施工現場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七條: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力量和相應的檢測工具。
第八條:安全檢查要認真、詳細記錄,特別是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第九條:根據安全檢查定性定量進行安全評價,研究對策,進行整改和加強管理。
第十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停止作業(yè)。
第十一條:要建立隱患登記,下發(fā)整改通知單并建立復查、銷案制度。
第四節(jié)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獎勵,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獎勵。
第二條: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先進工作者”,及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作出重大貢獻、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獎勵。
第三條:公司年度內被上級有關部門評為“安全生產不合格單位”,公司給予經理、分管經理五百元處罰;給予相關單位及部門五百元處罰。
第四條:發(fā)生工傷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除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外,公司將另給予其五百元處罰,并不得參加本年度晉級、評先。
第五條:公司下屬各單位及項目部獎懲辦法,根據“安全生產與經濟承包責任制掛鉤辦法”執(zhí)行。
第六條:安全生產制度內容的具體實施由公司財務科落實執(zhí)行,公司安委會、工會、安全科等部門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guī)定,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全生產責任制,經公司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4、創(chuàng)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第二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guī)定配齊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將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第三條 安全責任
1、業(yè)法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規(guī)、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集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yè)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五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 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fā)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fā)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六條 創(chuàng)先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七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fā)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fā)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zhí)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fā)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的。
第八條 經濟處罰的規(guī)定
(一)施工(生產)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zhí)》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并提供技術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并扣罰月工資的10-30%。
6.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yè)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fā)現工地有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外罰款100-300元,班組等同。
2.特種作業(yè)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腳手架、安全網等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設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手續(xù),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違章指揮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guī)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fā)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fā)當月獎金。
2.單位發(fā)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fā)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fā)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車間)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并免發(fā)1-6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fā)生多人事故,按規(guī)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fā)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fā)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fā)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guī)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告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xù)發(fā)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 有關規(guī)定合并處罰。
第九條 對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發(fā)生事故后,隱瞞和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2.單位發(fā)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fā)生類似事故。
3.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fā)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于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