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用電管理制度
一、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
二、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
三、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guī)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fā)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四、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fā)生故障后果自負。
五、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關閉空調、電腦、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
第2篇 某公司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中山住膠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qū)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第二條 動火必須按照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應火審批制度。
第三條 臨時動火應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書面申請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jiān)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固定動火必須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查同意,報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辦理動火證,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第五條 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yè)。
第六條 動火作業(yè)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七條 廠區(qū)、庫區(qū)、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第八條 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單位內使用時,應經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第九條 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條 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第十一條 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在單位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報告,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由單位設備部專業(yè)電工拉線接電。
第十二條 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guī)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條 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單位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單位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第十四條 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第十五條 禁止使用電熱棒。
第十六條 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第十八條 配、發(fā)、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yè)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第3篇 公司安全用電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 凡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3、 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4、 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guī)程,發(fā)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 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guī)則:
1、 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 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 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 在同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fā)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 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 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 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yè)的并行和同桿并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 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 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桿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采取防止觸電措施;
5、 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復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 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志牌,操作完后應將標志牌取下,電纜頭桿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志牌時不許在本桿上作業(yè);
二、 驗電:
1、 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并有專人監(jiān)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 同桿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后驗高壓,先驗下層后驗上層;
3、 聯(lián)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范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后,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 驗電時發(fā)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 掛接地線:
1、 線路驗明無電信后在工作負責人的監(jiān)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后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 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桿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 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后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后掛高壓,先掛“地”后掛“頭”,先掛下層后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 輔助保安線:
1、 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fā)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 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 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桿或想念桿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 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桿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桿時拆除;
5、 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后掛頭,用于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后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 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 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于備用狀態(tài),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干燥、陰涼的專用柜中。
第七條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yè)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yè)的一般規(guī)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yè)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yè)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yè)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桿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yè)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yè)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yè)前應先檢查腳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采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采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脫落,發(fā)現有脫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yè)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并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戶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桿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后斷開地線,復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后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桿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桿斷接戶線時不許在死頭桿上大放,并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臺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戶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臺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臺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并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臺。
第二十二條:變臺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臺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于行道樹間的變臺,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桿不應掉灰露筋,環(huán)裂或彎曲;木桿、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桿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桿基積水等現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桿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桿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采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采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筑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干線垂直敷設時,應采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于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于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并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tài),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干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于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采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于3米,當采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扎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yè)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zhí)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yè)。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 脫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脫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脫離電源,并防止觸電者摔傷。
脫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3)、現場可采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桿挑開導線等。
2、 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yī)生和送醫(y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余未列項目執(zhí)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 對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0元;
2、 對于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0元;
3、 對于能夠及時發(fā)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5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 每發(fā)現一次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zhí)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元;
2、 對于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guī)格者罰款10元;
3、 對于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元;
4、 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0元。
第4篇 xx公司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程》、《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鐵路裝卸作業(yè)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則》,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用火、用電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站區(qū)、貨場、本單位其它轄區(qū)內,對本單位職工和為本單位建設施工人員的用火、用電行為的管理。
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條? 站區(qū)內、貨場庫區(qū)內進行電、氣割焊等動火作業(yè)以及使用火爐取暖等動火、用火作業(yè),應由車站消防部門、貨場消防管理部門或消防機構辦理審批手續(xù),在其它工作場所由本單位消防管理部門審批。
第四條? 貨場甲、乙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甲、乙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外、丙類物品庫區(qū)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區(qū)或貨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五條? 動火審批: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yè)區(qū)域的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申請,由作業(yè)所在區(qū)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準(在必要時應報消防機構審批)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規(guī)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結構、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離開。
第六條? 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應通知使用單位共同采取防范措施,將施工區(qū)和使用區(qū)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qū)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jiān)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 使用火爐取暖時,應安裝煙囪,并應留有通氣窗,安設后必須經過檢查合格方準使用,火爐應離木器、衣物等易燃物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離。人員密集場所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第八條? 消防安全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九條? 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條? 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時,應嚴格執(zhí)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中有關防火安全的規(guī)定。裝卸、搬運危險貨物應使用防爆叉車并隨車配備性能良好的滅火器。其他裝卸工具也應采取防火花措施。
第十一條? 進入甲、乙類危險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可燃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十二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十三條? 車庫、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十四條? 裝卸作業(yè)中嚴禁明火照明,貨場庫區(qū)內、間休室外、待班室外、辦公室外嚴禁吸煙,在間休室、待班室、辦公室內吸煙必須設置不燃材料制成的煙頭桶,妥善處理煙頭,煙頭不準出門。煙頭桶內的煙頭必須經用水充分浸濕并確認無火后,倒在指定的垃圾區(qū)。
三、用電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各種電氣設備的保險絲禁止加粗或以其它金屬代替。電氣設備的開關和電線應按規(guī)定負荷裝設,不得以小代大,架設臨時動力線、照明線要經有關部門批準。電動機開關、插座、保險絲座等都必須裝設防護罩或防護箱。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操作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進行電氣設備操作的人員須經過訓練并考試合格,學習人員應在技術熟練的工人指導下方可操作。
2、操作人員衣服潮濕或手潮濕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氣禁止作業(yè)。
3、檢修電氣設備及電線路前,以及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現任何不良現象或事故時,應切斷電源,在電源開關處設專人監(jiān)護或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防護牌。禁止帶電修理。
4、在架空輸電線附近作業(yè)時,機械底盤盡量采取接地保護措施。起重機及貨件、人員、工具的任何部位距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少于下列數值:
輸電線電壓
(千伏)
1
以下
25
以下
110
以下
220
以下
水平接近距離(米)
1
2
4
6
垂直接近距離(米)
1
2
2.5
3
第十八條? 電氣化鐵路裝卸作業(yè)按《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guī)則》辦理。
第十九條? 因工作需要架設臨時線路時, 應由使用部門填寫“臨時線路安裝申請單”,經安技部門和消防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殊情況下需延長使用時應辦理延期手續(xù),但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條? 架設臨時線路的一般安全要求:
1、臨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應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設,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米。嚴禁在各種支架、管線或樹木上掛線。
2、全部臨時線路必須有一個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氣設備應有防雨設施。
3、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
4、臨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線路與建筑物、樹木、設備、管線間的距離應不小于jbj6-80《工廠電力設計規(guī)程》規(guī)定的數值。潮濕、污穢場所的臨時線路應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5、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電氣設備、照明裝置移裝或拆除后,不準留有可能帶電的線路。 如果電線需要保留,應將電源切斷,同時把線頭用絕緣帶包扎好。全部工程結束后,應把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設施拆除、清理干凈。
第二十一條? 電氣線路接頭不可松動和外露。低壓照明燈的插銷和插座應保持完好,不得絞擰線頭代替插銷。
第二十二條? 電動機應獨立裝置分路開關和相應的保護裝置,一組電動機或其它電器應裝設分組的總開關和保護裝置。各種用電設備保護裝置應根據設備容量大小來選擇。
第二十三條? 起重機的移動式電源線應有可靠的保護措施。移動式、 攜帶式電動工具、設備的電源線應采用多股銅芯橡套軟電纜。并按gb3783-83《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guī)程》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電焊機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保護接地。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源線一般不超過2米。
第二十五條? 各種電氣設備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電氣裝置保護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處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號。
9、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他斷開點。
第二十六條? 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截面足夠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銅芯橡膠(或塑料)護套軟電纜。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此芯線嚴禁同時用來通過工作電流。嚴禁利用其它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破壞的電纜或幾根單芯導線并用。
第二十七條? 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時, 必須首先將接地線裝好。應正確的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必須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使用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
第二十八條? 禁止私自改裝照明線路及隨意更換與原設計不符的照明裝置, 嚴禁在照明回路中亂接其它電氣設備。高溫、潮濕等特殊環(huán)境的電氣照明裝置,應定期檢查裝置的絕緣情況。
第二十九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三十一條?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第三十二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三十三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三十四條? 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專職人員負責安裝、維修;嚴禁使用電爐;嚴禁擅自拉接臨時電線;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第三十五條? 各生產、辦公、生活場所的非長明式照明燈、電扇、空調、電熱水器、電視機、電腦等電器應做到人走關閉。各場所在人員下班時,其無人值守區(qū)域應拉閘斷電。
四、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5篇 公司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1、目的
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凡屬短期使用,不宜正規(guī)安裝的低壓電源線路,包括臨時動力、照明、試驗線路(指電壓為380v及以下者)等臨時用電線路的安全管理。
3、臨時用電管理要求:
3.1車間內部需要架設臨時線時,由需要部門事先通知電工檢查,認為必要架設且符合安全規(guī)程時,填寫“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審批單”,經生產部審查批準后,由電工進行架設。
3.2臨時線最長使用期限七天,期滿后需繼續(xù)使用,必須在期滿前一天,續(xù)辦延長使用手續(xù),但最多不得超過一個月。
3.3電氣工作人員校驗電氣設備,使用臨時線不超過一個工作日,可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 校驗完畢由本人負責拆除。
3.4 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延期手續(xù),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xù)用火作業(yè)許可證手續(xù)。
3.5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yè)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由電工排除。
3.6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必須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3.7 臨時用電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為零線。
3.8 臨時用電線路與其它設備、門窗、水管距離應大于0.3米。與廣播線、電話線同桿假設時,臨時用電線路應在廣播線、電話線的下方,且距離大于1.5米。
3.9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3.10采用暗管理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3.11 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3.12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內作業(yè)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3.13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漏保。
3.14臨時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3.15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3.16臨時用電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現違章用電,電工有權予以停止供電。
3.17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電工立即停電拆除,由用電執(zhí)行人所在生產區(qū)域的技術人員、電工共同檢查驗收簽字,其他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人員負責。
第6篇 縣供電公司用電檢查管理制度
縣級供電公司用電檢查管理制度1、 供電企業(yè)用電檢查人員實施現場檢查時,用電檢查員
的人數不得少于兩人。
2、執(zhí)行用電檢查任務前,用電檢查人員應按規(guī)定填寫《用電檢查工作單》,經審核批準后,方能赴用戶執(zhí)行查電任務。查電工作終結后,用電檢查人員應將《用電檢查工作單》交回存檔。
《用電檢查工作單》內容應包括:用戶單位名稱、用電檢查人員姓名、檢查項目及內容、檢查日期、檢查結果,以及用戶代表簽字等欄目。
3、 用電檢查人員在查電任務時,應向被檢查的用戶出示《用電檢查證》,用戶不得拒絕檢查,并應派員隨同配合檢查。
4、 經現場檢查確認用戶的設備狀況,電工作業(yè)行為、運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或者在電力使用上有明顯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用電檢查人員應開具《用電檢查結果通知書》或《違章用電、竊電通知書》一式兩份,一份送達用戶并由用戶代表簽收,一份存檔備查。
5、現場檢查確認有危害供電用安全或擾亂供用電秩序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按下列規(guī)定,在現場予以制止。拒絕接受供用電企業(yè)按規(guī)定處理的,可按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請求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或向司法機關起訴,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1)、在電價低的供電線路上,擅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擅自改變用電類別用電的,應責成用戶拆除擅自接用的用電設備或改正其用電類別,停止侵害,并按規(guī)定追收其差額電費和加收電費;
(2)、擅自超過注冊或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的,應責成用戶拆除或封存私增電力設備,停止侵害,并按規(guī)定追收基本電費和加收電費;
(3)超過計劃分配的電力、電量指標用電的,應責成其停止超用,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限制其所用電力并扣還其超用電量或按規(guī)定加收電費;
(4)、擅自使用已在供電企業(yè)辦理暫停使用手續(xù)的電力設備或啟用被供電企業(yè)封存的電力設備的,應再次封存該電力設備,制止其使用,并按規(guī)定追收基本電費和加收電費;
(5)、擅自遷移、更動或操作供電企業(yè)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控制裝置、 供電設施、以及合同(協(xié)議)約定由供電企業(yè)調度范圍的用戶受電設備的,應責成其改正,停止侵害,并按規(guī)定加收電費。
(6)、現場檢查確認有竊電行為的,用電檢查人員應當場予以中止供電,制止其侵害,并按規(guī)定追補電費和加收電費。拒絕接受處理的,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jié)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檢查紀律
1、用電檢查人員應認真履行用電檢查職責,赴用戶執(zhí)行用電檢查任務時,應隨身攜帶《用電檢查證》,并按《用電檢查工作單》規(guī)定項目和內容進行檢查。
2、 用電檢查人員在執(zhí)行用電檢查任務時,應遵守用戶保衛(wèi)保密規(guī)定,不得在檢查現場替代用戶進行電工作業(yè)。
3、用電檢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依法檢查,廉潔奉公,不循私舞弊,不以電謀私。違反本規(guī)定者,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的、行政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7篇 裝飾公司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外電防護
1.1?? 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應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搭電壓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681015
1.2? 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不小于下表所列數值:
外電線搭電壓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離(m)677
1.3? 對達不到上表中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編制外電線路防護方案,采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防護屏障應采用絕緣材料搭設。
1.4? 外電線路與遮攔,屏障等防護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小于下表所列數值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解決,采取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強行施工。
外電線路電壓(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線路邊線至遮攔的安全距離(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線路邊線至網狀防護的安全距離(m)0.30.30.30.50.71.11.92.75
1.5? 腳手架的上下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2.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tǒng)。
2.1?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tǒng)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2.2? 施工現場每一處重復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處(即總配電箱線路的中間和未端處),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地電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復測一次,現場每月檢測一次。
2.3? 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二根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垂直接地體應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材。
2.4? 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箱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得裝設任何開關與熔斷器,保護零線應接至每一強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
2.5? 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并使用統(tǒng)一標志的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少于2.5mm的絕緣多股銅線。
2.6? 同一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不得一部分作保護接零,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3.配電箱、開關箱
3.1? 施工現場配電系統(tǒng)應設置總配電箱(屏),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3.2? 開關箱應由未級分配箱配電,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3.3?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強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3.4? 所有配電箱內應在電源側裝設有明顯斷點的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50-75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3.5? 配電箱進、出線應在箱底進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的連接線應用絕緣導線,排線整齊,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箱內應設置銅質的保護零線端子板和工作零線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于1.3m,小于1.5m,安裝牢固;移動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電箱必須采用鐵箱制作,鐵板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應編號,表明其名稱、用途、維修電工姓名,箱內應有配電系統(tǒng)圖,標明電器元件參數及分路名稱,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3.8? 配電處門應配鎖,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3.9? 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維修一次。
4.現場照明
4.1? 施工現場照明用電應單獨設置照明配電箱,箱內應設置隔離開關,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得大于15a,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
4.2? 施工現場照明器具金屬外殼需要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三蕊橡皮護套電纜,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纏綁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
4.3? 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必須作保護接零。
4.4? 照明燈具的安裝高度應大于3m,室內燈具應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納燈應大于5m。
4.5? 在下列情況下應現場照明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①室內線路和燈具安裝低于2.4m的。
②在潮濕和易燃及帶電體的工作場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的。
4.6? 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局部照明。
第8篇 公司上班期間使用電話管理制度
公司上班期間使用電話管理制度
一、前臺文員接、轉電話的基本職責
1、 堅守崗位,接、轉電話做到準確、迅速;
2、 接電話要簡練、清晰,回話禮貌、耐心;
3、 嚴格遵守保密守則,不竊聽電話,不泄露機密;
4、 每天檢查線路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發(fā)現故障無法排除應及時報告技術部進行維修,及時保證線路暢通。
二、 員工接、打電話的規(guī)范用語
1、 電話鈴響三聲內接聽,超過三聲接通應致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
2、 接通電話后先問好,再報公司名'您好!__ __ !'。
3、 然后可問'請問您找誰'或讓對方發(fā)言'我找某某'。
4、 某某如果是你本人,回答'我就是'。
5、 某某如果不是你本人,但在不遠處,回答'請您稍等。'
6、 某某不是你本人,且一時找不到他,應答'對不起!他不在。'問清對方姓名,問他是不是等一會再打過來,或留下電話等那人回來再回電給他。
7、 如果找領導,領導不在,不可隨意報出領導在哪,可回答'他出去了',切不可說'他在總經理處,'或'他到某某公司去了'。
8、 掛電話時,要等對方先掛。
9、 打電話到外公司,通話不要過長,也不宜先掛斷電話。
10、 中途有其他電話鈴響,要跟對方說'對不起,請稍等'。然后根據重要性決定接哪個電話,掛斷另一個電話時說'對不起,我正在接聽一個很重要的電話,過一會打給你'并記錄對方電話號碼。
11、 接電話時,有同事與你講話應與通話對方講'對不起,請稍等'然后,使用閉音器或用手蓋住話筒,并與同事盡量簡短對話,重新與對方通話時,要道歉。
12、 如果對方要找的人你不熟悉,不能沒禮貌地說'沒這個人''不知道'應先問對方是否找本公司,哪個部門,然后將所找部門的電話告知或代轉電話。
13、 如果對方打錯電話,應禮貌告知'這里是__ __ 公司,您打錯電話了',注意不要急于掛斷電話。
14、 辦公室內嚴禁打私人電話。
15、 他人在打電話時,周圍人注意保持安靜。
16、 要愛護電話機和線路。
三、 違規(guī)處罰規(guī)定
1、 打私人電話,除扣除私人電話的費用外,還要根據情節(jié)輕重罰款50-100元。
2、 撥打聲訊電話罰款200-300元,且賠償公司當月所有聲訊話費。
3、 若部門無法確定責任人,聲訊費由該部門人員(包括經理)分攤,且公司對部門經理予以通報批評。
第9篇 h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guī)程,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 2、凡帶電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3、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準方可參加帶電作業(yè)。
4、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guī)程,發(fā)現違反安全用電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guī)則:
1、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 2、必須采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并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采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tǒng)中堅決不允許采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fā)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b 驗電c掛接地線
第10篇 紡織公司內部、外來施工方臨時用電的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用電安全的管理,避免因不規(guī)范的電氣臨時線的接線和使用而造成的觸電或電氣火災、工傷事故和財產的損失,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特制訂本制度。
1、 無論是公司內部臨時用電還是外來施工方臨時用電,都要到設備部電氣辦理“臨時用電申請單”。
2、 公司電氣人員以“臨時用電申請單”為依據,負責對臨時用電作業(yè)或工程項目進行規(guī)范性的接線。
3、 外來施工方的臨時用電由公司提供電源并負責規(guī)范性的接到施工方自帶配電箱上為止。施工方自帶配電箱的用電安全管理在遵守公司方的用電要求下由施工方負責。
4、 任何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公司電氣開關和配電設施,造成后果有責任單位負全責。
5、 無論公司內部或外來施工方的臨時作業(yè)或工程用電都要根據工程需要臨時架設空中線架或鋪設地下線路,不允許在地面上亂接亂甩,以防行人和車輛踩踏碾壓造成事故。
6、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允許擅自私接臨時電線,一經查出輕者考核單位安全管理分,造成事故和財產損失者要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人、當事人的責任;外來施工方所造成的事故或財產損失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11篇 公司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qū)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 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應火審批制度。
3. 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jiān)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辦理動火票,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yè)。
6. 動火作業(yè)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7. 廠區(qū)、庫區(qū)、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 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qū)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yè)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guī)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fā)、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yè)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產品制度
第12篇 水泥公司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搞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確保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制定本項目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一、臨時施工電源的供電方式采用'三相五線'制,電源箱采用雙門、雙漏保的標準閘箱,箱內標明負荷名稱,箱門加鎖并設警告標志,并加貼專業(yè)負責人的名字及聯(lián)系電話。
二、各工程項目部應明確施工用電管理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和各分包單位的電氣負責人及通訊方式,并以書面形式報電氣處。
三、電源閘箱分為一、二、三級。其中一級電源箱(包括電源箱內的設備、維修)由電源管理單位管理;二、三級電源箱及各分路開關下口所使用的用電設施、二級電源箱負荷側接線及三級電源箱由施工隊伍管理。固定設備應有專用開關箱,必須一機一閘一保一箱一鎖。
四、各類電源箱必須使用國標正規(guī)產品,并經電氣處檢查驗收合格,辦理完用電許可手續(xù)后,方可送電。
五、電源管理、維護和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fā)的'電工操作證';監(jiān)護人員等級應高于操作人員。
六、施工現場直埋電纜必須用鎧裝電纜或加保護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經過道路和鐵路需加保護管,纜溝回填應沿電纜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電纜'標志。
七、敷設各處的臨時線路綁扎牢固整齊,電氣連接及絕緣可靠,防止外部受機械損傷。
八、施工現場一律不準采用裸導線,采用架空線時,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絕緣導線,架設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車輛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沒有裝設漏電保護器的活動線軸。三相電動工具必須采用三相四極插座或插銷。
十、在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應采用防爆型燈具,開關必須設在室外;在纜溝、循環(huán)水溝及潮濕地方,用24v電壓照明;在箱罐容器內施工必須使用12v的低壓行燈電源,(行燈變壓器不得放在容器內)應采用橡皮軟線和手持燈,且低壓線路必須與高壓線路分開敷設。
十一、交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軟線,直流電焊機的一次線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軟線,集中布置的電焊機的一次線要裝電纜槽盒,電焊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軌道式起重機械的動力電源軟線要裝設電纜托架,軌道應多點接地,軌道與軌道之間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電設施除經常性的維護外,還應在雨季及冬季前進行全面的清掃和檢修,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后,應進行檢查、維護。(測試用電設施的接地電阻值,及時處理發(fā)現的問題,同時做好特殊性檢查維護記錄)
十四、施工用電線路及設備的檢修和恢復送電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采用預約送電時間的方式,在線路和設備上進行任何工作。監(jiān)理公司、指揮部電氣處負責定期對現場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對拒不改正的單位進行通報及處罰。
十五、因施工用電采用的是預購電制,為保證施工單位用電負荷,請各單位積極配合預繳電費。
某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日
zh*j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