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草案)
1.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及重大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批準簽訂。
本條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標的數額來確定)
一般合同是指
3.2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3.2.1負責組織宣傳、學習貫徹《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
3.2.2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fā)放和管理;
3.2.4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買賣合同的檔案管理;
3.2.5負責本制度的監(jiān)督執(zhí)行。
3.3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員)負責各類合同的審查工作,具體職責是:
3.3.1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公司有關示范文本的編制和推廣使用工作;
3.3.2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
3.3.3負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的洽談;
3.3.4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分公司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工合同、物資設備買賣合同的履行情況;
3.3.5負責公司各類合同備案工作;
3.3.6參與公司各類合同糾紛的調查。
3.4公司業(yè)務部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洽談工作。
3.5公司采購部負責材料設備采購、設備租賃合同的洽談工作。
3.6項目經理部負責專業(yè)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的洽談與簽訂工作
3.7項目經理部經理(或分管副經理)負責建設工程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的具體履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7.1負責宣傳、貫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組織學習所在工程項目的各類合同并熟悉內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3.7.2履行建設工程合同中規(guī)定的職責,監(jiān)督分包工程的進度及工程質量;
3.7.3監(jiān)督材料、設備的驗收;
3.7.4負責所在項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記錄、整理和保存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函件,辦理工程變更和簽證,并及時提交公司辦公室;
3.7.5收集、整理索賠資料,提供索賠依據,書寫索賠報告;
3.7.6監(jiān)督所在項目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4.合同的簽訂
4.1合同主體的審查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重點審查業(yè)主的項目立項文件、招標文件,以確定發(fā)包人的主體資格;審查項目資金落實程度及業(yè)主以往合同履約情況,以確定業(yè)主的履約能力。
簽訂分包合同要重點審查承包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規(guī)定的經營范圍、資質等級、管理能力和實際業(yè)績。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有示范文本(包括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的應當使用示范文本。
4.3合同的內容
4.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各類分包合同、工程項目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應當按照國家或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和公司編制的操作指導書規(guī)定的內容填寫。
4.3.2其他合同(主要指買賣合同)的內容
4.3.2.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guī)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2.3數量: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fā)票等)。
4.3.2.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yè)標準或企業(yè)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農副產品,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2.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托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內。
4.3.2.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有確定性,難以在合同中確定具體期限的應約定確定期限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qū)或縣一級;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xù),即合同履行的標志,如托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2.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虮痉揭髮Ψ疆斒氯颂峁5?,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
4.3.2.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岐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2.
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2.10合同聯系制度
履地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系制度。
4.3.2.11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作適當約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2.12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雙方對仲裁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選擇第三地仲裁機構。
4.4簽訂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4.4.1.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4.4.1.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及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按重新進行評審。合同談判人員負責向合同執(zhí)行單位進行書面交底。
4.4.1.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附合同購合同會審表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
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4.1.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的,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
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批準后才能簽訂。
4.4.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4.4.2.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按本制度4.1條的規(guī)定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求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勞務隊伍資格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4.4.2.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4.4.2.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在征得業(yè)主同意(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此約定)后,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該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4.2.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4.4.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人員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4.4.5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變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變更或解除經濟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書信、電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辦理;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2.3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2.4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2.5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部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本制度5.2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交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變更后的合同與原合同的發(fā)放的范圍相同。
5.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5.3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索賠的,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一部分。
5.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的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5.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履行執(zhí)行情況臺帳。
6.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書、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員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本公司的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
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賬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6.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
當本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的索賠報告、對帳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6.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6.4.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6.4.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6.4.3喪失商業(yè)信譽;
6.4.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6.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時的確認:
6.5.1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帳,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6.5.2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帳,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7.經濟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和訴訟
7.1合同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應首先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
7.2合同雙方在一定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內無法就糾紛的處理達成一致意思或對方當事人無意協商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及公司辦公室,由部門經理和辦公室負責人擬定處理意思,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對方當事人涉嫌合同詐騙的,應立即報告公司辦公室。
7.3公司決定采用訴訟或仲裁處理的合同糾紛,以及獲知對方當事人準備或已經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合同的簽訂、履行、糾紛的產生及協商情況整理成書面材料連同有關證據報公司辦公室,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委托律師或其他專業(yè)人員辦理。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實行二級合同管理,合同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的合同管理;業(yè)務部、采購部、項目經理部設立的合同管理員負責所在部門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門不設合同管理員。
8.2公司的合同專用章專人管理,合同管理部、業(yè)務部、項目經理部各保管一枚,分別編號,合同專用章印模需送登記注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簽訂合同時,合同各方應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簽字并蓋章,合同各頁之間應當加蓋公司騎縫章。
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也由專人管理,業(yè)務人員不得隨帶合同專用章或已蓋章的空白授權委托書、空白合同出差。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已簽訂的合同)遺失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報聲明。
8.3簽訂合同正本、副本份數按需要確定,正副本應區(qū)分清楚。合同簽訂后交公司辦公室留存,其余各職能部門或合同履行部門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編號受控分發(fā)。除公司辦公室外,其他部門復印合同必須事先征得公司辦公室同意,由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編號受控,并加蓋專用印章。所有合同發(fā)放均應做好發(fā)放記錄。
8.4已簽訂的合同以及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業(yè)務往來傳真、信函、索賠報告、對帳單、合同臺帳等資料應集中由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管理員應對上述材料分類登記成冊,業(yè)務人員與對方當事人結帳時可從合同管理員簽領相關材料。
8.5對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結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執(zhí)行部門應向合同管理部提交合同履行情況的工作報告。合同管理部審查后,連同合同、結算書以及一切往來文書、經濟簽證、變更記錄、竣工驗收證書等所有資料裝訂成冊,送交公司檔案室存檔保存。
8.6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前應把有關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書移交完畢,經公司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xù)。
合同經辦人員與本公司終止勞動關系或因其他原因發(fā)生變更的,公司辦公室應在情況發(fā)生后一周內書面告知各有關單位。
9.考核與獎懲
9.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9.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9.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向責任人員追償損失:
9.3.1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9.3.2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9.3.3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9.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9.4.1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詐騙;
9.4.2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
9.4.3遺失重要證據;
9.4.4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或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9.4.5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案和報告;
9.4.6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9.4.7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
9.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和本公司法律顧問某某律師事務所共同起草,從 年 月 日起開始執(zhí)行,試用6個月。
第2篇 裝飾裝修公司 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裝飾裝修公司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配送制度
1、工程施工常用主要材料的供貨由材料超市統(tǒng)一配送,嚴禁施工單位未經工程部許可私自外購材料;
2、施工單位根據施工項目所需材料數量,依照《工程預算報價表》所列材料品牌、質量及等級標準填制《工程材料配送表》,并列明送貨時間,地點,于材料使用日前36小時將《工程材料配送表》報送材料超市;
3、材料超市按收到的《工程材料配送表》所列要求內容組織材料,按要求時間及地點準時送貨;
4、工程項目經理指定專人負責驗收配送材料,辦理驗收手續(xù),保存好收貨單據,工程竣工交驗后憑此單據到結算中心辦理材料款的結算;
5、工地施工材料在收貨驗收時發(fā)現有與《工程材料配送表》品牌不符的或質量及等級標準不符的材料,拒絕接收,并限定材料超市馬上更換;
6、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工程監(jiān)理人員對工地有無使用非指定(品牌、材料質量及等級)材料進行監(jiān)理。
材料質量/價格管理制度
1、材料超市根據《工程材料配送表》常用材料品牌及要求的理化指標、質量等級組織進行采購;
2、材料采購質量的環(huán)保指標要求達到“省級環(huán)境保護”認證級別,并提供產品環(huán)保性能檢驗合格證(正本);
3、材料采購質量的物理性指標要求達到《居眾公司裝飾裝修產品質量標準》;
4、工程部對材料質量從材料采購到使用進行全程監(jiān)理;
5、工程部、財務部每季度對材料配送價格進行一次聯合考察評估;材料超市組織的材料配送價格必須低于或等于市場同等材料價格。
第3篇 某地質工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一、為保證工傷事故及時報告,順利調查,維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再次發(fā)生,根據建設部第三號令《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傷事故是指四級以上和以下的因工傷亡事故。
三、因工傷亡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向總公司報告,10小時之內向總公司提交傷亡事故的快報,主要內容如下:
1.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
2.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公司必須在24小時之內(四級以上重大事故)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
四、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為搶救人員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拍照和錄像。
五、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后凡屬四級以下的因工傷亡事故應立即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組由公司主管領導、工會、安全、技術等部門人員構成。其主要職責:
1.組織技術鑒定;
2.查明事故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3.查明事故的性質、責任單位和主要責任人;
4.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議;
5.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屬四級以上的重大事故調查,公司和事故單位積極配合協助上級調查組工作,做到事故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干擾調查組工作。
六、事故單位按規(guī)定,填寫事故報表并及時報總公司安全科。事故處理完畢后,總公司將事故處理報告,按規(guī)定上報。
七、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的,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無正當理由拒絕調查詢問和提供事故情況的,公司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公司將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標管理獎懲考核制度
工程公司年度安全目標管理和獎懲考核管理制度
一、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傷亡事故率嚴格按零目標管理,即全年不發(fā)生重傷、四級及四級以上傷亡事故;
2、減少輕傷事故,輕傷率<8‰;
3、確保主管部門對項目部的安全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4、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管理工地達標率>40%。
二、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對象:
1、公司安全管理網絡所有成員部門、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項目部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管生產)、安全員。
三、年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并對公司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分級控制。
2、各項目部項目經理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把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3、項目經理要組織本項目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安全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徹底清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
4、公司質安部作為安全專職管理機構,負責全公司項目的安全管理,在檢查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部有權責令停產整頓,對項目部不稱職的安全員有權建議撤換。
5、項目部的安全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安全防護用品及時組織購買和發(fā)放。
6、各項目部在各項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7、公司對安全生產實行目標管理,各項目應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指標的控制在公司下達的指標范圍內,保證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8、各項目所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嚴格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處理。
9、發(fā)生各類事故后,各項目經理要按照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各項救援搶救工作,保證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年度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
年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考核與獎懲嚴格按項目承包內部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5篇 工程公司項目部三檢及交接檢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項目部三檢及交接檢制度
在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班組要對所擔負的分項工程(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工地嚴格實行班組自檢、專業(yè)工長(施工員)復檢和專職質檢員檢查的三檢制度,以及實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檢查制。
1.班組長應組織班組工人嚴格按圖施工,按操作規(guī)程和技術交底操作;嚴格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進行施工。
2.經常對班組工人進行'質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樹立為下道工序著想的思想,嚴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質量關。
3.全面負責班組質量自檢和工序交接檢工作,發(fā)揮兼職質檢員的作用,虛心接受施工員和質檢員的檢查、監(jiān)督;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主動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質量標準
4.參加項目經理(施工員)組織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評定。
5.認真把好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質量關,對進場不合格的要拒絕使用,并及時匯報項目經理(施工員)。
6.經常督促班組工人,嚴格掌握各種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亂用配合比或隨意改變比例操作,確保工程質量。
7.對出現質量問題或事故應本著實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員反映,不得隱瞞。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斷總結創(chuàng)'優(yōu)良'工程(產品)的經驗,不斷提高自身技術素質,幫助班組工人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員工在班組長領導下,擔負每一道工序操作質量的責任,特要求員工做到:
1.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做到'二懂三會',即懂操作規(guī)程、懂質量標準;會看圖紙、會施工操作、會檢測方法;堅持按圖紙、按技術交底施工,按質量標準操作。
2.做好個人質量自檢和班組內質量互檢工作,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產品)堅決返工重做,直到符合質量標準。
3.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嚴格把好工程質量關,切實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序不交班,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產品)不交工。
4.虛心接受施工員、專職質檢員和班組質檢員的檢查和指導,努力提高操作水平,為確保工程(產品)質量嚴格把關。
第6篇 監(jiān)理公司總監(jiān)理工程師崗位職責上墻制度
監(jiān)理公司上墻制度:總監(jiān)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1、確定項目監(jiān)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項目監(jiān)理規(guī)劃,審批項目監(jiān)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項目監(jiān)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jiān)督監(jiān)理人員的工作,負責監(jiān)理人員的配備。
5、主持監(jiān)理工作會議,簽發(fā)監(jiān)理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方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并簽發(fā)監(jiān)理月報、監(jiān)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項目監(jiān)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jiān)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jiān)理資料。
第7篇 工程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 .公司辦公用品采用定額預算管理制。
2 .本預算辦公用品包括:
個人辦公用品預算對象:筆、墨水、筆記本、信紙、橡皮等
部門辦公用品公共耗材:打印紙、墨盒、軟盤、圖釘、曲別針、膠水等
3 .部門公用耗材預算定額如下:
a 類部室:經營部、技術部、工程部、工程計劃綜合部、財務部、集團公司辦公室每月預算額度為200 元
b 類部室:人力資源部、質檢部、安保部、后勤保障部、工會、市場部、企劃部每月預算額度為150 元
4 .各部門的辦公耗材由上述限額控制,各部門原則_l 控制在限額內,如有特殊需求,須主管經理簽字,辦公室審批。
5 .各部門每月月底前,物資部統(tǒng)計各部門的辦公用品清單報集團公司辦公室。
6 .對于預算限額內的辦公用品領用,職員填寫辦公用品申領單,經部門經理根據預算審核簽字后,直接到物資采購中心領取。
7 .采購中心應將辦公用品申領單留存并妥善保管。
8 .超預算的辦公用品費用需報總經理審批。
9 .公司辦公用品由物資部定期購置,庫存物品要數量合理,節(jié)約費用。
10 .辦公用品出庫一律填寫'辦公用品出庫單',領用人填明所需品種、數量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按出庫單出庫。
11 .每月底保管員向集團公司辦公室提交公司辦公用品庫各部門的領用表。
12 .每月核算結果,如辦公用品領用超過部門額定費用指標,且超出預算部分未經總經理審批通過,經保管員與部門負責人核對后,對超額領用部門人員的給超出部分的5 倍罰款
13 .不得將公司辦公用品擅自轉讓他人,禁止任何人侵占公物,發(fā)現故意損壞或非正常耗用公司用品的,按制度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14 .公司員工離職時,須如數退還辦公用品(易耗品除外),遺失按公司規(guī)定賠償,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8篇 某百貨公司工程部倉庫材料管理制度
百貨公司工程部倉庫、材料管理制度
1、倉庫內各種材料、備品、備件,應按專業(yè)、規(guī)格、大小分門別類上貨架、貨臺并且擺放整齊。備用材料較少的,可將備品材料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擺放在備品材料柜內。
2、材料擺放位置應粘貼或懸掛制作好的卡片,貨位應有材料標簽注明,庫內應設有平面布置圖。
3、登記入庫和領用情況。建立各種帳目包括出、入庫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4、設置備品、備件、材料物資、工具的明細帳。每月按出庫、入庫記錄,定期進行核對,并做好出、入庫報表。每月定期進行盤點,填寫《庫存物品盤點表》,將結果報工程部經理并存檔。
5、日常維修所用低值易耗材料,以舊換新,由領用人填寫《領料單》由當值主管(工程師) 簽字批準后發(fā)放。價值較高的材料、新安裝設施以及對商戶服務所用的維修材料,必須經工程部經理簽字批準方可發(fā)放。
6、維修更換及損壞的物品應交回庫房,由庫管員與公司采購部門共同處理。
7、庫房鑰匙必須由專職人員負責掌握,禁止其他人員拿鑰匙到庫房取物。未經庫管員同意,任何人禁止進入倉庫。
8、任何人不得將公用財產據為已有。發(fā)現材料丟失或人為損壞時,應及時報告經理,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9、保證每月的材料供應。庫管員應及時提出采購計劃及建議。
10、庫房內嚴禁吸煙,并配置滅火器,保持庫內整潔。
第9篇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采購、檢驗、保管制度
一、采購建筑材料: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原材料的質量規(guī)格數量必須與設計要求相符合。
二、每一品種、型號、批次的材料,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明,或經檢驗合格的技術文件,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三、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抽查,送實驗室復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凡在現場配制的各種材料,均需按照試驗機構確定的配合比,操作方法配制施工,施工班組不得擅自改變。
五、材料進入現場保管員應按品種型號數量,進行入庫登記,經常對所有材料進行清理、檢查,不得有變質、損壞、遺失等現場發(fā)生。
第10篇 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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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和加強公司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水平,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促進施工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和法制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的需要,結合公司現實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屬礦的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工程(包括礦、土、安)的施工項目管理。
第三條 本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管理的責任制,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性;明確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的內容、程序等。第二章單位工程開工申請制度
第四條 按照科學管理、合理組織施工的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在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達到必備的開工準備條件。
第五條 施工單位準備開工時應向建設單位申報開工報告,建設單位派工地代表對開工條件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項目全部達到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后交付施工單位執(zhí)行。
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施工單位不能按時開工,必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建設單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工期不予順延。第二章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制度
第七條 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保證工程順利施工的重要步驟,各有關單位必須認真執(zhí)行。
第八條 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的前提條件:
1、 設計單位必須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圖紙。
2、 在技術交底與圖紙會審之前,各有關單位工程技術人員要認真審圖,并提出初步意見。
3、 在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設計單位必須派負責該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出席,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一般應在工程開工10天之前進行。
第九條 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工作的程序:
1、 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工藝要求、布置與結構設計特點和施工單位應注意的事項。
2、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的疑問、存在問題和需要解釋說明的問題。
3、 設計單位答疑。
4、 建設單位對提出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協商,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案。
5、 建設單位負責寫出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各方簽字。
6、 圖紙會審紀要應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存檔。
第十條 圖紙會審重點內容:
1、 圖紙是否經過設計單位按圖紙劃分經各級人員正式簽署。
2、 施工圖與設備、特殊材料的技術要求是否一致。
3、 設計與施工主要技術方案是否能相適應,對現場條件有無特殊要求。
4、 預制構件、設備組件及現場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現場施工的實際能力。
5、 各專業(yè)之間及設備和系統(tǒng)施工圖設計之間是否協調,例如設備外形尺寸和基礎尺寸、建筑物預留洞孔及預埋件與安裝圖紙要求、設備與系統(tǒng)連接部位、管線之間相互關系等。
6、 施工圖之間、總圖和分圖之間、總體尺寸與分部尺寸之間有無矛盾。
第十一條 對會審中有可能出現的設計修改,由原設計單位按設計變更管理程序提出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簽證后交施工單位執(zhí)行。第三章施工組織總設計編報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 工程開工前,承建單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提交建設單位會審。
第十三條 施工組織總設計會審工作,由建設單位主持,質監(jiān)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共同參加。會審后,由建設單位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簽字后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和本單位具體條件,從技術、設備、機械化程度、組織管理、經濟等方面進行全面分析,確保施工組織設計在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措施得當,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縮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條 施工組織總設計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建設單位對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
2、 符合雙方簽訂的合同書。
3、 符合設計單位所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如有必要要求設計進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時,應有充分論據,并征得設計方代表的同意。
4、 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
5、 符合現場具體條件。
第十六條 施工組織總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1、 工程概況,工藝流程,設計與設備特點等。
2、 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質量標準及質量控制點。
3、 施工技術和物資供應計劃,包括設計圖紙交付計劃。
4、 主要施工機具配置和勞動力安排。
5、 施工綜合進度安排,包括開工、竣工日期、階段形象進度及施工進度網絡圖。
6、 施工場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圖。
7、 安全、質量、文明施工計劃和保證措施。
8、 新工藝和新材料的使用。
9、 費用估算及工作量進度。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確定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建設單位對進度的檢查、監(jiān)督。工程實際進度與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安排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建設單位審核后執(zhí)行。因施工單位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施工單位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費用。第四章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進行局部變更:
1、 設計圖紙有差錯。
2、 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設計條件有變化。
3、 現場條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規(guī)格、品種、質量不能完全符合設計要求。
4、 技術改進和合理化建議。
5、 施工差錯經有關方面批準的處理意見。
6、 圖紙設計與實際不符以及圖紙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須經建設單位簽核后方可執(zhí)行。
第十九條 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由要求設計變更的單位提出變更事由,經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進行設計變更。
第二十條 設計變更按其性質與大小,分為下列三類:
1、 一般小型設計變更(1萬元以下),原則上不增減預算費用,不改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美觀,如圖面尺寸差錯、材料等代換、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這類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核簽、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批準后執(zhí)行。
2、 較大設計變更(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工程內容與工程量有變化,但不涉及初設審定的原則,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費用,要對局部施工計劃與施工進度有一定影響,這類設計變更由要求變更的部門提出,經設計單位簽核、建設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執(zhí)行。
3、 重大設計修改(10萬元以上),涉及原初設審定的設計規(guī)模、設計原則、結構布置的修改,或涉及總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概算需要調整,經建設單位負責人、原設計單位負責人審核后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設計變更應按其性質與大小先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xù)之后才允許施工,不得先變更設計進行施工后補辦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施工單位擅自變更設計發(fā)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二十三條 設計變更資料作為設計文件組成部分應妥善保管,后作為竣工資料統(tǒng)一歸檔。第五章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施工圖未經三方(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會審,不準開工。
第二十五條 不按要求提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準開工。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保證工程質量技術措施針對性不強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不予審批實施。
第二十七條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進行試化驗的,不準開工。
第二十八條 施工質量不合格者,必須返工。第六章施工總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條 施工總平面布置是施工組織總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完成施工場地的劃分,交通運輸的組織,各種臨建,施工設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設,場地的豎向布置,并滿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確保整個施工場地布置緊湊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節(jié)約用地、文明整齊。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根據合同所規(guī)定承建的工程范圍,按照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繪制施工總平面圖,由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不得在給定的施工場地之外私建、亂建臨時設施或堆放設備材料,更不允許占用道路作為施工場地。如有必要,應由建設單位批準。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要對其所占用的施工場地范圍內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統(tǒng)的暢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環(huán)境負責,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種污水不得隨意亂堆亂排。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時需要開挖已有道路,中斷交通或需要中斷水源、電源時,必須提前2天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必須在批準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并予恢復,如不能按時完成并影響建設單位正常生產、生活,施工單位應負責賠償并予以罰款。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需建設單位提供水源、電源時,應事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指定地點和容量連接并應按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交納費用。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礦區(qū)內取土或棄土,應在建設單位指定地點進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應由施工單位及時運至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堆放。
第三十六條 設置在施工場地的測量標志或永久測量標石,施工單位應予以保護,不得損壞和移動。
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所承建的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后,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所建臨時設施應及時拆除,不得借故拖延。第七章隱蔽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第三十八條 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的目的是為使工程項目質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將質量保證體系貫穿到每個操作工人的工序中,從工程建設內部層層把關,使工程整體質量得到保證。
第三十九條 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結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查的工作,一般驗收項目如下:
1、 工程建設工序進行中間環(huán)節(jié)驗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鋼筋工程,驗收內容有:鋼筋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預埋件的數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況等。
2、 埋入地下的基礎工程。驗收內容有:地基開挖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基礎斷面尺寸,樁基中樁的位置、數量及制作質量、入土深度、最后貫入度等。
3、 埋入結構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的防水層防水處理措施及防腐處理等的施工質量。
第四十條 隱蔽工程驗收,必須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并由各方代表簽字。
第四十一條 隱蔽工程驗收,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通知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單位未通知建設單位自行隱蔽,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提出重新開挖檢查,費用由施工單位自理。經檢查存在質量問題時,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返工處理,不按要求返工處理的,建設單位工地代表有權通知施工單位停工,停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四十二條 隱蔽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別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作為工程文件長期保存。第八章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制度
第四十三條 單位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具備下列三個條件:
1、 單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規(guī)定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全部施工完畢,并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相應質量標準。
2、 必須移交的文件、記錄等資料完整、齊全。
3、 施工現場清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 單位工程驗收文件,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 單位工程開工報告。
2、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
3、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單、簽證單,內容包括驗收時間,驗收意見等。
4、 單位工程竣工圖紙及設計變更。
5、 隱蔽工程記錄。
6、 主要建筑及設施基礎沉降觀測記錄。
第四十五條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一般分為預驗收和正式驗收。
1、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必須整理移交全部驗收資料,填寫竣工驗收申請書。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工地代表等有關人員進行預驗收。
2、 單位工程竣工正式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質檢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參加,驗收結果由主管領導批準。
第四十六條 正式驗收程序如下:
1、 確定驗收日期。
2、 審閱驗收文件及記錄。
3、 審閱預驗收的驗評結果。
4、 檢驗或抽檢。
5、 驗收總評意見,確定工程等級。
6、 驗收成員簽字。
第四十七條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應及時搞好工程決算。
第四十八條 單位工程一經正式驗收,應及時辦理移交工程相關圖紙資料手續(xù)或代保管手續(xù)。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條 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規(guī)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十一條 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fā)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的辦法和自理原則。
第五十二條 施工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 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 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式。
4、 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5、 設計變更。
6、 結算方式。
7、 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8、 爭議解決方式。
9、 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10、 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條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
1、 合同協議書。
2、 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 圖紙。
4、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第五十四條允許分包的工程,應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發(fā)生抵觸時,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五十五條 工程承包單位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完畢并向建設單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終止。合同終止后,施工單位應遵循誠信原則,履行保密義務。第十章機電設備安裝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 安裝工程除滿足安裝規(guī)范和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安裝的準備工作,對各種機電設備安裝,施工單位必須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具備以下前提條件:
1.各種圖紙齊全。
2. 具有設備清冊及出廠合格證。
3.熟悉安裝指南。
4. 仔細參閱國家和企業(yè)規(guī)定的設備安裝質量和驗收規(guī)范。
5. 有廠家和廠家委托試驗單位對設備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性能調試結果的報告。
6. 使用說明書。
7. 基礎強度與尺寸要符合規(guī)定,環(huán)境要滿足安裝和運輸起吊要求,要有能滿足安裝要求的中間驗收。
8. 編寫具體施工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等。以上條件具備后,方可申請開工。
第五十八條 安裝的經濟技術要求。
1.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它專業(yè)安裝調試規(guī)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計劃組織施工。
2. 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yè)設備,如主立井提升設備安裝、礦井膠帶運輸設備安裝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必須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記錄。
4. 施工組織設計要符合安全、快速、經濟的要求,重大安裝項目必須進行工程網絡技術優(yōu)化。
5. 必須嚴格按安裝技術規(guī)范及設備質量標準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條 設備調試管理程序。
1.根據具體設備確定調試要求。
2. 找出該設備運行的基本環(huán)節(jié)和基本元件,確定調試項目。
3.按照被調試設備出廠說明及使用要求,確定調試參數,以確保誤差允許值。
4. 制定調試方法、程序和使用設施。
5. 編制調試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
6. 檢查各項調試準備工作準備完善后,方可實施計劃。
7. 整理數據、編寫調試報告。報告應包括對設備性能的評價及使用后的意見。并向使用單位提出初步驗收申請。
第六十條 試運轉程序及要求。
1、 對安裝調試的設備初次驗收合格,方可批準組織試運轉。
2、 為檢查和鑒定安裝質量和設備性能以及設備之間、系統(tǒng)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綜合能力,在設備與系統(tǒng)安裝調試合格后,進行試運轉和試生產。在運行前,應檢查、核對電源、通訊、水源、風源、氣源情況,然后進行空負荷運行??肇摵烧{試正常后,再帶負荷調試。在設備和系統(tǒng)試運行時,首先制定具體的試運轉細則,同時還要精心組織,認真檢查,嚴明程序,密切配合,統(tǒng)一指揮。
3、 設備試運轉正常后,方可辦理交接驗收手序。
第六十一條 交接驗收程序。
1.驗收組織。為評定設備安裝質量,劃分其責任,由公司生產管理部組織規(guī)劃發(fā)展部、安全監(jiān)察部及設備使用單位進行交接驗收。其主要職責是:1) 檢驗單位工程技術檔案、施工圖、隱蔽工程記錄、調試報告及設備清冊。2) 對工程標準和安裝質量進行抽檢與復驗,對質量和安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3) 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編制試運行計劃,檢查試運轉情況。4) 根據《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其它專業(yè)設備安裝評定標準對安裝質量進行評定,填寫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2. 驗收終結后,對下列資料應歸檔:1) 設備出廠說明書、合格證、裝箱單。2) 固定資產清單,包括未安裝設備和已訂未到設備。3) 裝配圖和隨機配件圖。4) 基礎圖。5) 調試記錄和調試報告。6) 隱蔽工程記錄及實測圖。7) 系統(tǒng)圖。8) 施工預算及決算。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條 井巷工程除滿足其他制度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技術措施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和相應的質量保證措施。
2. 建立質量管理責任制。從施工單位到質量管理部門實行工程質量逐級負責制。施工單位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材料質量,管理部門負責提供相關圖紙及施工作業(yè)規(guī)程的審查。
第六十三條 施工單位在布置施工任務時,必須始終抓好質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質量的職工教育工作,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技術培訓,使其在思想認識及技術上達到要求,方可上崗。第六十四條質量管理部門在提供相關圖紙前必須認真審查圖紙,以保證施工圖紙的質量。第六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把好設備及材料質量關。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試驗機構,認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檢驗、復查工作,凡是沒有合格證明、材質不清的,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準使用。
第六十六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中,制定相關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及時督促、檢查是否認真貫徹執(zhí)行施工工藝和技術措施,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第六十七條 開工前檢查施工準備工作完善程度,并重點做好測量放射線、計算復核,施工大樣圖的校審、復核等。施工過程中做好各個施工環(huán)節(jié)的質量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質量隱患消滅在施工過程中。
第六十八條 嚴格按照施工質量標準及檢驗辦法實行,在施工過程中認真檢查,對于查出的質量問題,應及時反饋,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驗收。
第六十九條 如需變更原設計的材料品種規(guī)格時,必須征得設計部門的同意。
第七十條 各單位必須配備專職質量驗收員,負責每班的質量驗收工作,做好班組質量驗收記錄、隱蔽工程記錄、有關材料質量檢驗記錄。
第七十一條 改擴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有重點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及國家其它有關標準。第十二章獎懲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條 第對單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門有權給予經濟處罰:
一、安全
1、 單位工程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甲方代表責令整改連續(xù)通知兩次而拒不整改的,視情節(jié)處以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其停工整改。
2、 工程施工現場發(fā)生安全事故,根據情節(jié)處以3000元以上, 0萬元以下罰款。
二、 進度
1、 未按審定的開工報告規(guī)定的日期開工,延期5日以內,處以1000元罰款;超過5日,每延期1天,增加罰款500元;延期10日以上者,處以10000元罰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 未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進度嚴重滯后于施工進度計劃,處以 元罰款。
3、 未按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對公司生產、經營等造成影響的,除嚴格按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外,另處以 0元罰款。
三、 質量
1、 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100-500元以下罰款。
2、 超出允許誤差范圍,但無質量隱患且不影響使用功能,只影響觀感質量的質量事故,處以500- 元以下罰款。
3、 對影響使用功能,但無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令施工單位整改外,處以 -5000元以下罰款。
4、 對存在質量隱患的質量事故,除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外,處以5000-10000元以下罰款。
5、 工程技術資料和質保資料未能及時編寫和完善,或弄虛作假,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補上或整改外,并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三條 罰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和公司財務部,在當月應付工程款中扣除。罰款列專帳作為工程獎勵使用。第七十四條獲得省“飛天獎”和“省優(yōu)質工程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0.5進行獎勵;獲得國家“魯班獎”的單位工程,按工程總造價的2進行獎勵。第十三章附則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第七十六條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現行施工規(guī)范》及國家相關規(guī)定和技術標準執(zhí)行。
第七十七條本制度由規(guī)劃發(fā)展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更多制度范文,盡在:
第11篇 地質工程公司安全檢查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政策,切實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及時發(fā)現隱患,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達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形成安全檢查網絡。施工現場是建筑施工的基層單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戰(zhàn)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都要把工作的重點放在施工現場,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形成公司、項目部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網絡,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因此建立定期分級安全檢查制度。對各施工工地,按照部頒標準,公司每季度組織檢查一次,當場予以評分并用匯總表形式將檢查結果上報安全站;各項目部每月組織檢查一次,自行評分,認真做好檢查記錄以存檔備查;班組每日對口自查一次并認真填寫好班組安全檢查日記,發(fā)現問題及時予以整改。
(二)專業(yè)安全檢查。根據各專業(yè)工種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公司組織有關技術工人員對施工用電、龍門架、外腳手架等重點設施進行專業(yè)安全檢查。
施工用電重點檢查:三相五線制的實施、架空線路的合理布局及規(guī)范架設;保安器、保險絲等各類保護設施的合理配置以及生活照明線路的安裝和維護等。
外腳手架重點把好材質、基礎、搭設工藝、安全防護關以及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等。
龍門架重點把好基礎、安裝質量及各類安全防護關,具體為纜風繩及其地錨的設置、鋼絲繩的過道保護及防滑措施以及超高限位器、停車器、斷繩保險等的有效設置等。
(三)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能及時發(fā)現隱患,消除隱患,能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保證施工正常進行,因此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發(fā)現隱患及時予以整改,及時糾正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四)季節(jié)性及節(jié)假日前后安全檢查,根據冬雨季、高溫等不同季節(jié)可能給生產帶來的危害以及重點節(jié)日前后,職工的思想容易松懈麻痹忽視安全生產等,公司領導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檢查。
(五)驗收性安全檢查。對施工用電、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重要設施在投入使用前,都要按部頒驗收標準認真進行檢查驗收,嚴格履行驗收簽字手續(xù),經驗收合格后,掛牌使用。驗收后的安全設施確因施工需要變更的,必須認真履行變的,必須認真履行變更手續(xù),以強化安全設施的管理,避免產生人為隱患。
(六)在各級各類安全檢查中,安全管理人員要'嚴'字當頭,認真負責,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發(fā)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并認真做好各種檢查記錄。負責整改的單位對提出的隱患,要及時地落實整改,并及時向安全部門反饋信息,以便安全部門進行復查、銷案,否則由于隱患整改不及時而不良后果由項目部經理負全部責任。
(七)互查互評,相互促進,為了學習先進安全管理經驗和現場安全管理方法,總結安全管理經驗,推動公司安全工作堅持不懈地開展下去并取得實效,公司將定期召開現場觀察會,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和典型安全事例,從而不斷提高和增強全員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責任感,真正使大家認識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八)總結表彰、獎懲兌現。根據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實績以及安全達標數,依據部頒評分標準,公司將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各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考評,嚴格按公司制定的獎懲制度予以兌現。
第12篇 建設工程公司費用報銷制度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費用報銷制度
1、每次業(yè)務招待費:總經理不限,副總經理1500元以內,項目經理1000元以內,各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500元以內,特殊情況請示總經理同意。
2、在食堂招待客人,有關領導控制在200元以內,招待一般人員控制在100元以內。
3、各項目部工程交際用煙,每月按所在工地職工每人2元計算。
4、逢時過節(jié)需要拜訪的合作單位,都得事先請示總經理,否則所發(fā)生費用不予報支。
5、各項目部正副項目經理、各科室科長、采購員,從2002年元月起開始每月報銷市內電話費,長途費及ip電話費不報。市內電話費按報銷金額暫記個人帳戶,次年1月份匯總后根據各項目的工程量、業(yè)務量把超支部份由財務轉個人借款。
6、五大員以上管理人員報銷bp機服務費,凡報銷電話費者不再報銷bp機服務費。
7、干部職工年內總出勤180天以上者,進京及年終回家差旅費按包干使用發(fā)放;三個月以上者不滿180天者發(fā)放單趟路費;中途招收職工離返京,差旅費另行處理。
8、一般管理人員出差差旅費,火車報硬座,飛機票不報,住宿費每夜100元以內;項目經理、科長以上人員報支火車硬席,乘飛機與小車須征得總經理同意,住宿費200元以內。
9、管理人員經領導同意中途探親差旅費每年12月份報支。項目經理1500元/年;其他管理人員出勤180天以上者允許報支,報銷額度不超過400元。喪事差旅費報支對象: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其余一律不報。
10、干部職工市內出差一律乘坐公交車,辦證、外出開會、去醫(yī)院照顧病人等,無特殊情況出租車一律不報。
11、采購人員每年車貼300元,差旅費每月按100元包干使用。材料會計外出一律乘坐市內公交車,予以按實報支;去甲方領用支票或來總部領取支票、生活費所乘坐的出租車車費按單趟計算,每月月末報銷。
12、項目經理、科長以上管理人員報支差旅費,暫記個人帳戶,年終根據需要而定,不符合報支部分轉個人借款。預算員等招投標乘出租車由科長嚴格把關按招投標項目及時報支,其它業(yè)務活動,一律報公交車票。
13、新項目的臨設,一般按原來的常規(guī)搭設。辦公室、接待室裝飾及高檔辦公桌椅的購置,必須征得總經理同意,否則不予報支;項目正副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預算負責人、材料會計為單人宿舍,其他人員一律集體宿舍。
14、各項目部因材料搬運、職工調動工地使用臺班,應由項目經理、施工員簽字,任何管理人員凡利用職務之便去辦私事的,舉報查實后將全部費用記入個從帳戶,并給予每次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