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xié)助項目經理統(tǒng)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jiān)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消防法規(guī)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fā)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xié)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yǎng)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消防有關規(guī)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guī)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fā)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yè),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yè)時,焊、割作業(yè)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fā)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fā)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yè)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yè)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guī)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xù)完善,并有監(jiān)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2篇 餐飲商鋪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廚房必須保持清潔,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應隨時消除,爐灶油垢應經常清除,以免火屑飛散,引起火災。
2.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廚務或與人聊天。
3.油鍋起火時,立即用鍋蓋緊閉,使之缺氧而熄;鍋蓋不密時,就近用食鹽傾入,使火焰熄滅,并除去熱源,關閉爐火。
4.廚房內嚴格禁止吸煙。
5.煙囪頂端應裝不銹鋼的防護器,以防火星飛散。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氣瓶、火柴等。不可置于爐具或電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馬達動力機器使用過久,常會生熱起火,應切實注意檢修。
8.用電烹煮食物,須防水分燒干起火。用電時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時使用多個電器。
9.插座頭損壞,或電線外部絕緣體破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發(fā)現電線走火時,迅速切斷電源,切勿用水潑覆其上。
10.燃氣管道禁止纏繞電源線路,電源插座應與燃氣管道保持一定距離
11.燃氣管道改造工程必須經京基百納廣場批準后并由燃氣公司派專人進行施工改造,完工后還須進行送氣測試,確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氣火災滅火的方法:
(1)用泡沫滅火器械滅火;
(2)斷絕煤氣之源;
(3)降低周圍溫度;
(4)斷絕空氣供給;
13.每日工作結束時,必須清理廚房,檢查電源及煤氣、熱源火種等開關確實關閉。
14.如果發(fā)生火災,應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隊未到前,自己要先搶救。油類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滅火器撲滅。
15.加強對員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進行消防培訓,讓員工了解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第3篇 某家具廠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fā)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4、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5、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qū)、庫房區(qū)吸煙的規(guī)定。
6、電器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3)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4)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員工宿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8、焊工作業(yè),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9、禁止在生產區(qū)域吸煙。
1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11、每個車間必須保證消防通道,禁止通道內放任何東西,如足浴沙發(fā),美發(fā)椅等
第4篇 消防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1、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層面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檔案的管理。
2、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負責本部門消防檔案的建立以及備份存檔,消監(jiān)控中心相關資料由該中心備份存檔。
3、消防檔案集中在綜合辦公室。相關資料由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消控中心備份。
4、消防檔案主要包括各級安全會議、消防設施、設施臺帳、運行記錄、調試記錄、巡查記錄、檢查記錄、整改記錄、值班記錄、消防審批記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安?;麅缘葍热荩笕?、清楚,分類存檔。
5、消防檔案資料外借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各負責人負責催還。
6、設施、設備檔案、圖紙等重要臺帳,應永久保存。
第5篇 某后勤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后勤物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機構和人員:
責任人: 總經理 責任部門: 行政部消防隊長:部門經理
消防隊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
責任人:負責公司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責任部門:檢查督促公司各項消防安全工作和制度的落實。組織和健全消防機構;制定消防制度;具體檢查、落實各項消防工作;組織消防工作的學習和宣傳;組織貫徹上級對消防工作的指示;完成責任人交辦的其它消防工作。管理、檢查、更新消防器材和設備,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能隨時啟用。
消防隊長: 發(fā)生火情時,指揮人員火速到現場,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積極組織搶救人員和物資;指揮無關人員疏散,維護現場秩序;熟悉各類消防器材和地下消火栓的位置。
消防隊員: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火情就是命令。發(fā)生火情時聽從指揮,積極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隊員要掌握消火栓和所配發(fā)的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2、清楚電源開關的位置,根據火情斷電。
3、清楚消防設施的位置。
4、經常檢查消防設施、滅火器,設施應完好能用。
5、正確掌握報警方法,發(fā)生火情保衛(wèi)處7110、7119。
6、要進行安全用電的宣傳、檢查。室內嚴禁使用各類違章電器。
7、員工宿舍樓內禁止做飯及使用明火。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及吸煙。嚴禁在宿舍內亂拉電線。
8、樓梯、走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封堵,保證暢通。消防設施不得掩遮、圈占、挪用、拆卸。
9、樓內及宿舍內不得堆放、晾曬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10、宿舍內嚴禁拉床圍、墻圍。
(四)發(fā)生火情后一般處理步驟:
首先不要驚慌,聽從統(tǒng)一指揮。視情況首先報警,保衛(wèi)處:7110、7119、情況嚴重時同時打119。
拉電閘:發(fā)生火情時應立即切斷發(fā)生火情的樓層及上下相鄰樓層的電源。
在報警、斷電的同時積極滅火,盡量減少損失。并疏散無關人員、維持秩序。
第6篇 液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負責人對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全面負責,各工作崗位的員工對各自工作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自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二、公司要實行經常性防火檢查制度,要參照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1、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情況;
2、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如變電所、氨壓機房、鍋爐房、倉庫等)的按理情況;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4、消防值班情況和記錄情況;
三、變電所、倉庫、氨壓機房、鍋爐等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作業(yè),禁止吸煙。并且嚴禁存放汽油、柴油、煤油、液化氣罐、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中。
四、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五、積極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并且要了解滅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第7篇 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qū)域作業(yè)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huán)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guī)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guī)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guī)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guī)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fā)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fā)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滅火系統(tǒng)自檢情況,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tǒng)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yǎng)、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wèi)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fā)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保衛(wèi)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fā)包單位代辦申請。
2、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向保衛(wèi)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責任.
3、如屬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將辦理申請會簽到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保衛(wèi)科亦需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yè)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yè)區(qū)嚴禁夜間動火。
5、節(jié)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yè)會簽和核準,依第4電執(zhí)行?,F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yè)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如果是由承包商動火作業(yè),則由發(fā)包單位派人負責監(jiān)護。
6、未辦理“動火作業(yè)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xù)后再施工。
第8篇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第9篇 某化工企業(y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消防組織與設施
第1條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第2條 企業(yè)必須設立有主要領導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車間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及在其領導下的義務消防組織。
第3條 消防組織應根據企業(yè)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目標管理,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結合事故預想進行演練。
第4條 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第5條 企業(yè)應根據生產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相關單位可提供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因素,按國家、部頒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確定其生產、儲存、運輸物品相適應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
第6條 企業(yè)內部設置的固定式消防設施要設專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定期進行試運行。
第7條 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它用。
第8條 發(fā)生火災時,現場人員應立即滅火,并向消防隊和廠總調度報警并說明著火物質,同時派人到路口接應消防車,指明引車路線和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員要積極配合進行滅火,并維持好現場秩序。
第二節(jié) 其它消防安全規(guī)定
第9條 執(zhí)行化工部“關于在化工企業(yè)中禁止吸煙的決定”(〔87〕化生字第892號)。
第10條 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11條 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第12條 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第13條 廠區(qū)內不準隨意存放非生產用液化石油氣瓶,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第14條 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第15條 高壓線下嚴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和裝置,與高壓線的間距要大于高壓線塔桿高的1.5倍。
第16條 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產品和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的單位,必須對研制的每一項目提出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措施。
第17條 采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制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爆炸的具體辦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交付生產。
第18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第19條 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第20條 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戴防護用具。
第21條 對生產或使用氯氣、煤氣、乙炔氣、氧氣、氫氣的企業(yè),還應分別遵照《氯氣安全規(guī)程》(gb11984-)、《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gb6222-)、《城市煤氣設計規(guī)范》、(tj28-)、《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tj31-)、《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試行)》(〔81〕勞總鍋字10號)、《溶解乙炔生產安全管理規(guī)定(試行)》(〔89〕化工字第0073號)、《氧氣站設計規(guī)范》(tj30-)、《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gb4962-)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2條 汽車庫應遵守《汽車庫設計防火規(guī)范》(gbj67-)等有關規(guī)定。
第23條 各種物資倉庫的管理,除應遵守有關物資倉庫管理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24條 其它有關防火、防爆規(guī)定按本制度有關章節(jié)及其它有關制度的要求執(zhí)行。
第10篇 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jié)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門負責人參與。
(3) 檢查項目為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控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所有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3、 后勤區(qū)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設備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機房、電房內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tǒng)是否正常。
檢查中發(fā)現大廈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11篇 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1、做好消防設備的定期檢查工作及維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2、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教育培訓。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并及時消除隱患。
每年5月集中開展車輛發(fā)動機、電源線系統(tǒng)油污狀況排查,對存在易引起自燃隱患的車輛,應清除油污,消除危害因素存在。
4、保持疏散通道、車輛安全出口暢通。
5、嚴禁隨意在車輛大功率使用電線范圍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電線存在,導致車輛自燃。
6、制定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組織學習和演練應急預案。
第12篇 x污水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消防安全責任
一、廠長是本廠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廠的消防安全工作。
廠長的消防安全責任是: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本廠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本廠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廠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廠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設計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廠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二、安全員是本廠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安全員的消防安全責任是: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廠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yǎng),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三、職工是本廠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執(zhí)行者。
職工的消防安全責任是:
1、職工必須接受有關部門的消防培訓,掌握撲救火災的一般常識,必須懂得本崗位的防火要求,否則不準上崗操作。
2、嚴格遵守廠內的各項防火制度。
3、保持室內完好、整潔、不準堆放可燃物。
4、經常檢查本崗位的防火安全,發(fā)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防火部門。
5、嚴禁在防火重點部位吸煙,使用明火等。
6、認真保管好消防器材,未經防火部門許可,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條 消防安全檢查
綜合辦公室應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各班組應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完好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聲音情況。
6、特殊工種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和廠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污漬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防火巡查情況。
11、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條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綜合辦公室、各班組作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執(zhí)行者,應當對每一名職工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
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本崗位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報火警、撲救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3、火災應急預案的有關內容。
第四條 消防器材管理
1、廠消防器材范疇包括: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龍、消防帶、沙桶等。
2、為確保消防器材能迅速有效撲滅初期火災的預期目的,綜合辦公室組織對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與維護保養(yǎng)。
3、各班組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作他用。
4、各義務消防隊員要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及保養(yǎng)使用方法。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綜合辦公室匯報,以便于及時維修和更換,從而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5、對在無任何火情、火災的情況下隨意動用和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排水管理處獎金處罰條例》中的相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第五條 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儲存、使用化學危險品和易燃易爆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2、使用危險品、易燃、易爆品時,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并對盛裝危險品的容器進行檢查,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發(fā)生。
3、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定期進行檢查。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4、危險品、易燃易爆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儲存室(柜)內,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儲存以滿足生產需要為前提,不宜大量積存。
5、危險品領用實行兩人兩本帳登記方法,應定期對帳,做到帳帳相對無誤,以防危險品流失。
6、使用危險品,易燃易爆品人員,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注意自身安全保護。
7、采購、存放、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有關制度,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進入危險品倉庫,領用危險化學品。
8、危險化學品采購員、保管員需持證上崗,定期參加復檢及其他規(guī)定的培訓教育活動。
第六條 化學危險品管理規(guī)定
1、為了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保障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制定本規(guī)定。
2、凡在本單位儲存和使用化學危險品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3、本規(guī)定所指的化學危險品是指化驗室所使用的化學藥品。
4、化學危險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保持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
5、劇毒品必須執(zhí)行雙人管理、雙把鎖、雙人運輸、雙人收發(f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領用時必須經主要負責人審批。
6、盛裝化學危險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fā)生。
7、化學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當有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8、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9、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及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10、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第七條 嚴禁使用電熱器具的規(guī)定
1、科室、各班組一律不準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飯煲)。如生產需要使用電熱器具,須報廠部批準。
2、未經許可非生產用的電熱器具一律交至倉庫,統(tǒng)一保管。
3、上中夜班的職工,晚飯一律到門衛(wèi)熱或燒。
4、各崗位夜間所需開水,由廠門衛(wèi)負責供應。
5、外來施工單位,也需遵照本通知執(zhí)行,違反者給予經濟處罰。
6、從發(fā)通告之日起,凡發(fā)現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一次者,扣發(fā)當月獎金;如屢教不改,發(fā)現二次者,扣兩個月獎金;發(fā)現三次者,扣三個月獎金;依次類推。
7、不執(zhí)行本通告,發(fā)生一切用電事故者,按情節(jié)輕重,給予經濟賠償、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