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電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外出工作:
(1)外出工作時,必須詳細了解現(xiàn)場環(huán)境和檢修內容。
(2)停送電應由施工負責人與有關單位聯(lián)系,并辦理工作票后方可進行。
(3)有關線路停電后,要在其操作把手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工作地點靠近帶電部分應掛“危險!止步!”的警告牌。
(4)停電后,用合格的符合線路電壓等級的檢電筆驗明確無電,在可能來電部分接好短路接地后方可工作。
(5)工作完畢應詳細檢查工具,清理現(xiàn)場,拆除短路接地線、絕緣,拆除一切標示牌、警告牌,方可辦理手續(xù)送電。
2、烘干爐的使用:
(1)需要調整爐內溫度時,最高不得超過1300c,在烘烤油浸電氣設備時,要保持在95~105оc之間,不得過高,以免造成火災。
(2)禁止把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放入爐內,以防發(fā)生火災。
(3)油浸后的設備要滴干后方可進行。非電氣設備需經領導批準后方可入爐。
(4)檢查人員進入爐內時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爐內禁止吸煙。
3、油處理注意事項:
(1)油處理或過濾油前要穿戴好勞保用品。將電器、機械設備作全面檢查。是否漏電、漏油,把油缸及其他部位的有關閥門調整適當,所需的化學材料及干燥好的濾油紙準備好,方可進行工作。
(2)需處理變壓器油,必須經過化驗后,再配料進行處理,否則會影響油的質量。
(3)濾油時油溫應保持在65~90оc之間,不得過高,以免油炭化,降低油的標準,當壓力表超過0.3~0.4mpa時應及時更換干燥好的濾油紙。
(4)在再生變壓器油中不能存有水分,若有萬分之一的水分,就會降低油的絕緣程度7~8倍。
(5)濾油停車時,應先將有關的進油門關閉,處理油停車時,應先將風門關閉,以免跑油,油處理室及所用機械經常打掃衛(wèi)生,保持清潔,以免影響油的質量。
(6)油處理室嚴禁煙火,周圍不得堆放易燃物品。烘烤濾油紙時,眼經常檢查,以免造成火災。
第2篇 電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要領清任務,檢查核對好材料,工具備件等,是否齊全、夠用、完好,有問題提前處理。
2、起釣重物要在起重工指揮下進行,起重工具要經詳細檢查試吊,無問題才可正式使用。
3、在坡上開重物時,要單獨提升并與把鉤工和絞車司機取得聯(lián)系,慢速提升。
4、檢查機車電器部件時要拉下受電弓,拉開總開再進行。修理機械部件時,通知司機不許送電動車。
5、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器設備須帶電檢修架線時要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墊上。并與有電器知識得人一起工作一人摸帶電體一人監(jiān)護,并有斷電工具。
6、非專職或值班電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器設備。
7、操作高壓電器設備主回路時工作人員要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臺上。
8、在巷道內掛信號電纜時應和電器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受條件所限,可掛在電器電纜上方,保持0.1米以外的地方。
9、選用熔斷絲或熔斷管時,不應過大或過小。不許用銅鐵絲代替。
10、安裝36v以上或由于絕緣損壞可能有危險電壓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要有保護接地。
11、井下防爆電器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性能指標,防爆性能受破壞的電器設備,立即進行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12、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第3篇 電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工作前要領清任務,檢查核對好材料,工具備件等,是否齊全、夠用、完好,有問題提前處理。
2、起釣重物要在起重工指揮下進行,起重工具要經詳細檢查試吊,無問題才可正式使用。
3、在坡上開重物時,要單獨提升并與把鉤工和絞車司機取得聯(lián)系,慢速提升。
4、檢查機車電器部件時要拉下受電弓,拉開總開再進行。修理機械部件時,通知司機不許送電動車。
5、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器設備須帶電檢修架線時要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墊上。并與有電器知識得人一起工作一人摸帶電體一人監(jiān)護,并有斷電工具。
6、非專職或值班電器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器設備。
7、操作高壓電器設備主回路時工作人員要帶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站在絕緣臺上。
8、在巷道內掛信號電纜時應和電器電纜分掛在巷道兩側如受條件所限,可掛在電器電纜上方,保持0.1米以外的地方。
9、選用熔斷絲或熔斷管時,不應過大或過小。不許用銅鐵絲代替。
10、安裝36v以上或由于絕緣損壞可能有危險電壓的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都要有保護接地。
11、井下防爆電器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性能指標,防爆性能受破壞的電器設備,立即進行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xù)使用。
12、井下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第4篇 電修工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二百四十八條井下各掘進、開拓區(qū)的電修工(包括安裝工),都要熟悉和遵守本規(guī)程。
第二百四十九條電修工要負責維護和管理好本區(qū)所轄的一切機電設備,按其分管范圍,做預防性的檢查和檢修,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隨時向區(qū)機電主管人員匯報情況。
第二百五十條電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學習,并經考試合格,持有合格證。
第二節(jié)停送電工作
第二百五十一條嚴禁帶電檢查和修理。如在低壓127伏以下,又是特殊原因,需帶電作業(yè)和帶電搬遷設備時,要制訂具體的安全措施,經礦機電總工程師批準,監(jiān)察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二百五十二條井下各種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搬遷前(包括電纜和電線),必須切斷電源,并用同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再將導體對地完全放電。電氣設備停止工作時,也要切斷電源。
第二百五十三條所有開關手把,在切斷電源時都應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并送電。如有其他人也在同一線路工作時,應分別掛牌,自停自送,不準干擾他人工作。并填寫停電聯(lián)系單,經安全用電單位批示后執(zhí)行。
第二百五十四條當檢修電氣設備時,嚴禁約定時間送電,檢修完畢必須親自送電。
第二百五十五條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非專責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并必須穿電工絕緣靴。
(3)操作千伏級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
(4)127伏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應有良好絕緣。
(5)在操作電氣設備以前,必須用驗電筆檢驗設備:金屬外殼是否有電,接地保護裝置是否接地良好。如有損壞或接觸不良時,不準操作。
第二百五十六條因檢修或停電等原因,停止局部通風時,受影響的掘進工作面,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第三節(jié)防爆電器設備的規(guī)定
第二百五十七條井下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由指定的、經過考試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員,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第二百五十八條對防爆型電氣設備,必須注意檢查、檢修、維護和保管,使其經常保持可靠的防爆性能。
第二百五十九條防爆型電氣設備,各接觸面不得損傷,為保持接觸面的光滑和防止生銹,可涂以適量的凡士林油。
第二百六十條防爆型電氣設備的外殼,禁止使用錘打和扁鏟亂鏟,以免損傷防爆外殼。
第二百六十一條防爆型電氣設備各部螺絲必須上全上緊,螺絲長度要合適,螺絲必須加彈簧墊圈。螺絲應用專門套管拆卸或擰緊。
第二百六十二條防爆型電氣設備的橡膠電纜進線裝置,必須封閉嚴密。不同規(guī)格的電纜,要使用適合電纜直徑的橡膠圈。電纜卡要擰緊。線咀不使用時應用密封圈在里、3毫米鋼板在外堵死。
第二百六十三條防爆電氣設備的閉鎖裝置,必須完整可靠。打開大蓋以后,禁止合電。
第二百六十四條防爆型電氣設備金屬外殼上,應有特定的接地端點,并能保持經常良好的接地性能。電纜的接地芯線,要接在接線盒內部的接地端點上,所有接地線都應和總接地網接通。
第二百六十五條電纜芯線與設備線柱聯(lián)接,應用螺母加墊圈、彈簧墊圈壓緊,使其保持良好的接觸。
第二百六十六條井下低壓饋電線上,應裝設有漏電閉鎖的檢漏保護裝置,嚴禁甩掉不用。煤電鉆也必須有綜合保護裝置。
第四節(jié)橡套電纜的規(guī)定
第二百六十七條電修工必須經常在開工前或工作中,檢查電纜局部發(fā)熱、硬傷、受壓擠、漏電和懸掛不良等現(xiàn)象。
第二百六十八條橡套電纜不準埋在煤砟里或壓在材料下邊。在水平巷道或傾角30度以下的巷道中,電纜應用吊鉤懸掛,懸掛距離不得大于3米,不得將電纜固定死或拉得太緊。懸掛電纜高度,應使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致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致落在軌道或運輸機上。
第二百六十九條電纜不應懸掛在壓風管或水管上。電纜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并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如果同壓風管、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離。電纜同膠皮風筒等易燃物品,應分別掛在巷道兩側。
第二百七十條帶電的電纜,在使用中要放開掛好,避免盤圈或盤成“8”字形。電纜的接地芯線必須接地,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第二百七十一條橡膠電纜的連接,必須利用防爆金屬接線盒或插銷,以及硫化熱補的辦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使用中的電纜,不得超過制造廠規(guī)定的額定電流值。橡膠電纜在連續(xù)使用時,溫度不得超過60℃。
第五節(jié)其它有關規(guī)定
第二百七十三條電纜的動力線不要錯接在接地線上,接通電纜以后要試車,并注意轉動方向和運轉情況。
第二百七十四條防爆磁力開關應放平,傾斜度最大不得超過15度。以防可能發(fā)生動作不靈敏或自動閉合。
第二百七十五條電修工應在現(xiàn)場進行交接班,并把本班設備情況以及發(fā)生的故障和存在問題等都必須交清楚。
第二百七十六條為保護電動機,必須使用適合電動機容量的保險絲。
第二百七十七條電修工接班后協(xié)同絞車、耙?guī)r機、水泵、等兼職司機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百七十八條對鋼絲繩、大滑輪、絞車固定情況均進行詳細檢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有重大問題必須向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百七十九條井下電氣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修理,必須由電氣維修工進行,都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
第六節(jié)設備安裝及搬遷
第二百八十條拆移絞車、耙?guī)r機等設備時,必須由負責人指揮工作,其他人不得隨意指揮,行動要一致,紊而不亂。
第二百八十一條設備或材料裝在車盤上,應放平穩(wěn)可靠,車盤上墊好方木,用棕繩捆牢,確保中途不致松脫。
第二百八十二條使用倒鏈吊裝設備時,注意倒鏈不要超負荷使用,使用前認真檢查,無有問題時才準使用。用畢輕放,不得摔倒鏈,注意定期注油。
第二百八十三條起重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鋼絲繩的安全系數,斷絲和磨損均不得超過規(guī)定。
第二百八十四條倒鏈的懸掛點必須可靠,重物離開地面后要進行檢查,認為無誤再繼續(xù)工作。
第二百八十五條運送設備和長鋼管等,事先要觀察巷道情況,往上山運送時,下方不得有人,往下山運送時,人員進入躲避洞,都必須有可靠的電氣信號。
第二百八十六條供風供水管路,盡量減少急轉彎和直徑的突然擴大與縮小。壓風管路最低處應設風水分離器。
第二百八十七條各主干管路應支撐或懸吊,以免與底板接觸腐蝕。管路安裝要平直,法蘭盤邊緣距軌道應留有400毫米以上的距離。管路安裝后,要用壓風或水吹凈管內的異物,并作送風送水試驗,不得有漏風和漏水觀象。
第5篇 選煤廠電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電修工要認真熟知選煤廠高壓、低壓供電系統(tǒng)裝置和停送電裝置,在未弄通時不能停送電工作。
二、嚴格遵守《操作電氣設備安全行為規(guī)范》規(guī)定。
三、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并辦理停送電相關手續(xù)后,并要有人監(jiān)護方可工作。做到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掛標志牌、加鎖。否則,不能工作。
四、掌握供電設備,各技術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五、交班時,要交清接明,共同對設備的運行操作、保護、信號、監(jiān)控等系統(tǒng)及工具備件等進行記錄登記,進行加強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六、大風、雷雨天氣要加強巡視高低壓線路,需要室外操作時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
七、要努力學習、鉆研業(yè)務技術,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第6篇 選煤廠電修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電修工要認真熟知選煤廠高壓、低壓供電系統(tǒng)裝置和停送電裝置,在未弄通時不能停送電工作。
二、嚴格遵守《操作電氣設備安全行為規(guī)范》規(guī)定。
三、檢修時,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并辦理停送電相關手續(xù)后,并要有人監(jiān)護方可工作。做到停電、驗電、放電、短路、接地、掛標志牌、加鎖。否則,不能工作。
四、掌握供電設備,各技術特征和性能,搞好自主保安,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責。
五、交班時,要交清接明,共同對設備的運行操作、保護、信號、監(jiān)控等系統(tǒng)及工具備件等進行記錄登記,進行加強巡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六、大風、雷雨天氣要加強巡視高低壓線路,需要室外操作時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
七、要努力學習、鉆研業(yè)務技術,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第7篇 井下電修工操作規(guī)程
1、井下機電隊根據井下機電工作需要,對需配人員必須配足且相對穩(wěn)定,各人員須有相當的技術水平和專心工作的精神,不得玩忽職守,要認真負責。
2、必須堅持黨的安全第一的方針,認真學習和嚴格執(zhí)行《煤礦安全規(guī)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杜絕違章作業(yè)。
3、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經過考試達到一定技術水平,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4、井下各工作面峒室,在新安裝電氣設備前,必須由機電科供電組設計并編制規(guī)程,并通過機電付總批準,方可進行安裝,安裝后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運轉。
5、要嚴格執(zhí)行“井上下電氣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準單人操作,停送電要辦理停送電手續(xù),實行掛牌留名和專人看守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6、井下電氣防爆設備在入井前,必須由防爆電氣檢查組檢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并使用。
7、井下不準帶電檢修電氣設備,也不準帶電搬遷(也括電纜)電氣設備,如須帶電搬遷時,必須制定措施并經機電科批準方可執(zhí)行。
8、各種電纜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懸桂,不準拖地和用鐵絲懸掛,不準盤纏和埋壓,不用的電纜不準在井下存放。
9、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1)、不準帶電檢修。
(2)、不準甩掉無壓釋放器和過流保護裝置。
(3)、不準甩掉檢漏繼電器,局扇風電閉鎖,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
(4)、停風停電的工作面,未經檢查沼氣濃度和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送電。
(5)、有故障的線路不準強行送電。
(6)、失爆電器、失爆設備嚴禁使用。
(7)、用氧焊下井時,必須通過審批手續(xù)。
10、要經常按部頒發(fā)《完好標準》、《四十條》進行設備電器的檢修,并作記錄。
11、井下高低壓開關的整定值,任何人不得私自整定,必須有規(guī)定的專人負責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