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操作流程
現場按程序交接班→烘爐檢查→冷態(tài)試驗無誤→爐排運轉正常→閘閥靈活可靠→輔機工作正?!耸挚追忾]嚴密→給水排污管路暢通→煙火道暢通→油類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爐→觀察水位適當→水質符合要求→安全閥工作正?!鸁釕B(tài)試驗正常→壓力符合要求→爐膛爐拱清潔→前后集箱通暢→升火運行→水位檢查→檢查閥組關閉情況→排出空氣→調節(jié)引風送風量→觀察壓力及水位→檢查設施工作情況→正常運行→供水供氣→排污→停爐→停止送煤→停鼓風→微調引風機→停止爐排運行→清除煤渣→搞好衛(wèi)生做好收尾工作→現場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爐前的檢查
(一)在烘煮爐前,必須詳細檢查鍋爐的各部零件。鏈條爐排冷態(tài)試車12h以上,冷態(tài)試車達到下列要求:
1.排片無拱起或走偏現象。
2.兩側主動爐排片與側密封角鋼的最小間隙不小于10mm。
3.主動爐排片與鏈輪嚙合良好。
4.鏈排長軸兩端與鏈排兩側板的距離在主動軸處應保持相等。
5.檢查爐排片轉動無卡住現象
(二)檢查是否有斷裂的爐排片,爐排軸是否嚴重彎曲。
(三)點火門開啟靈活,煤閘門升降方便,上蓋板應嚴密復蓋好。
(四)爐排風道調節(jié)器節(jié)門和煙氣調節(jié)門開關應靈活。
(五)老鷹鐵活動容易并與爐排接觸處無卡住等弊病。
(六)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等試轉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嚴密。
(八)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九)蒸氣管路、給水管路、排污管路是否完全暢通。
(十)省煤氣是否嚴密,煙火通道是否完全暢通。
(十一)所有軸承箱及油箱內應充滿潤滑油。
三、煮爐
(一)煮爐方法
1.將兩種藥品(氫氧化納和磷酸)用熱水溶解后,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至水位表低水位處,不要將溶液一次性投入,否則會降低煮爐效果。
2.加熱升溫至由空氣閥或安全閥冒出蒸氣時,(開始應打開此兩閥)即可升降,同時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和壓力表存水彎管。
3.在煮爐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各部分是否滲漏,受熱后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脹。
4.煮爐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壓8h,然后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30%,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保壓8h,仍密閉過夜。第三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h后,將爐膛密閉,直到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5.待爐冷卻到低于70℃即可通過排污方法將雜質排出,再用清水將鍋爐內部沖洗干凈。
(二)如果烘爐和煮爐同時進行應在烘爐和末期將蒸氣壓力升高到鍋爐設計壓力的50%,待冷卻后清理干凈,檢查后做好重新點火準備。
(三)煮爐后應對鍋角、集箱的所有爐管進行全面檢查,如不清潔需做第二次煮爐。
(四)煮爐合格標準
1.鍋爐筒體內部和集箱內無銹蝕痕跡、油垢和附著焊渣。
2.鍋爐和集箱內壁上用石棉布輕擦能露出金屬本色,無銹斑。
3.煮爐完畢停爐后,應將下鍋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開,進行內部沉積物清理、沖洗和檢查,檢查排污閥有否堵塞和卡死現象。
四、升火
(一)升火前應進行全面檢查,而后進行給水工作,未進水前必須關閉排污閥,開啟一只安全閥讓鍋爐內空氣排出。
(二)處理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注入鍋爐內,給水溫度不高于40℃當鍋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時停止給水,待水位穩(wěn)定后,觀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污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四)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燒,此時應開大引風機煙氣調節(jié)門,增強自然通風,到燃物燃燒后調小煙氣調節(jié)門,間斷地開啟引風機,待到燃物燃燒旺盛后,開始手工添煤,并開啟鼓風機,當煤層燃燒旺盛后,可以關閉火門,從煤斗加煤,間斷開動爐排,待前拱燒熱,煤能正常燃燒后可以調節(jié)鼓引風量,使燃燒趨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汽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以3-4h為宜,以后升火冷爐不短于2h,熱爐不短于1h。
(六)后應隨時注意鍋筒內水位,如超過最高水位線,(報警)須進行排污。
(七)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氣時,即應關閉安全閥,并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彎管。當汽壓升到2-3個表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蓋是否滲漏,如有滲漏現象應立即處理。
(八)期間,應檢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溫,該水溫應比工作壓力下飽和溫度低40℃。
(九)鍋爐壓力逐漸升高時,應注意鍋爐各種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五、調整安全閥
安全閥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一)松動重錘掛環(huán)、螺絲、里外移動重錘位置,觀察壓力表壓力,當安全閥正好在應該開啟壓力時開啟,此時擰緊重錘掛環(huán)、螺絲。
(二)所有安全閥經校正后不許隨便亂動。
(三)在校驗安全閥時,鍋筒內之水位較平常水位略低,并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后能隨時進水。
(四)在安全閥未校正前鍋爐絕對禁止投入運行。
六、供氣
當鍋爐內汽壓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供氣前鍋內水位不宜越過正常水位,供氣時爐膛內燃燒穩(wěn)定。
操作步驟如下:
(一)供氣時將總氣閥微微開啟,讓微量蒸氣進行暖管,時間一般不少于10min,同時將管路上的泄閥開啟,泄入冷凝水。
(二)緩緩全開總氣閥,同時注意鍋爐各部件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就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
(三)全開總氣閥后,應將總氣閥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脹后不能轉動。
(四)鍋爐供氣后,應再一次檢查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水、漏氣等到情況。
七、給水
(一)給水前首先檢查所有給水泵是否正常。水泵進水口至水箱的閥門,水泵排水口的閥門,操作閥門至鍋爐管路之間的閥門是否開啟(此時操作閥門不必開啟),若沒有開啟應開啟。
(二)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xù)進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
(三)開動電機,當壓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產生的壓力時,開啟操作閥門。
(四)停止水泵運轉時,應先關操作閥門牌號,再停電機。
八、排污
(一)排污時首先將慢開快開閥(離鍋爐體近的一只)全開,然后微開快開閥(排在慢開閥后面的)以便預熱排污管路,待管道預熱后再緩緩開大,排污完畢閥門關閉次序與上相反。
(二)如2臺或2臺以上鍋爐使用同一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此閥門,排污時注意:
1.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2.如另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三)排污應在低負荷高水位進行,在排污時應密切注意爐內水位,每次排污從降低鍋爐水位20-50mm范圍為宜。
(四)關閉排污后, 應檢查排污是否嚴密。檢查方法:關閉排污閥,過一些時間后,在離開第二只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是否冷卻,如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九、停爐
(一)臨時故障停爐:
當鍋爐遇到爐排卡住或爐排片斷裂時,為了迅速解除故障,應進行臨時故障停爐,其操作步驟如下:
1.關鼓風機,微開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暫時停爐
暫時停爐是有計劃進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爐前根據用汽情況,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爐排速度減為最慢,此時應適當關小鼓風機,讓煤燒盡,最后停止鼓風機。
2.鍋爐冷卻后,后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爐時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后,使汽包內壓力降到零,再關斷總汽閥及煙氣調節(jié)器。
(三)長期停爐
當鍋爐需要檢修時,應長期停爐。
1.按照暫時停爐的步驟停爐。
2.待爐內水慢慢冷卻到70℃以下時,方可將爐水放出,這時須將安全閥抬起,讓汽包內部與大氣相通。
3.為了縮短冷卻時間,亦可向鍋爐進入冷水,同時通過管道放出熱水,但水位不應低于正常水位。
4.爐水放出后,然后開啟入孔、手孔用清水沖洗水污。
(四)緊急停爐
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緊急停爐。
1.鍋爐汽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雖經采取加強給水,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安全閥也已排汽,但汽壓仍繼續(xù)上升時。
2.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3.鍋爐水位迅速上升,雖經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時。
4.鍋爐水位迅速上升,超過運行規(guī)程所規(guī)定的水位有限時。
5.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進水時。
6.水位表和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者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煙道中的氣體發(fā)生爆炸或復燃,嚴重危及鍋爐和司爐人員安全時。
9.鍋爐受壓、元件燒紅、裂紋、變形、接縫嚴重泄露,危及安全運行時。
10.鍋爐房發(fā)生火警或附近場地發(fā)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鍋爐房時。
(五)緊急停爐的順序
1.先停鼓風機,后停引風機。
2.將煤閘門閘到最低點,迅速鏟出煤斗內的存煤,并開點火門,清除爐排頭部堆積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爐排轉動,把爐膛內的渣及煤通過排渣門全部清除掉,最后停止爐排轉動。
4.打開放氣閥把汽排出。
5.當鍋爐發(fā)生嚴重缺水時應關閉總汽門,這時嚴禁向爐內盲目上水。
第2篇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烘煮爐前的檢查
1.爐排冷態(tài)試轉12小時以上,保障運行良好;
2.鼓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試運轉正常;
3.鍋爐的各部零件是否齊全、嚴密,管路是否暢通。
二、烘爐、煮爐
1.向鍋爐加入軟化水至水位表中低水位;
2.將木柴集中在爐排中間,點燃后用小火烘烤,同時爐膛負壓要保持在0.5-1毫米水柱,鍋水溫度保持在70-80℃,3天以后,可添加少量煤,并要定期轉動爐排,清除灰渣,以防燒壞爐排;
3.第一天溫升不宜超過50℃,以后每天溫升不宜超過20℃ ,后期煙道不應超過220℃;
4.烘爐時間一般為7-15天,還可根據爐墻潮濕、氣候寒冷程度,適當延長烘爐時間;
5.煮爐最好在烘爐的后期,或紅磚墻溫度達到50℃與烘爐同時進行;
6.將氫氧化鈉和磷酸三鈉兩種藥品用熱水溶解后,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不要一次投入;
7.工業(yè)鍋爐的煮爐時間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壓8小時,然后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30%,保壓8小時后密閉過夜。第三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小時后將鍋爐爐密閉,直至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8.煮爐后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如不清潔,第二次煮爐。
三、升火
1.將軟化水緩慢注入鍋爐,水溫不高于40℃ ,水位上至最低水位線時,停止給水,觀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2.試開排污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3.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以冷爐到氣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4-5小時為宜,以后升火不短于1小時;
4.保持水溫均勻上升,注意水位,必要時可適當排污,以保持正常水位;
5.當壓力升至0.5-1個表壓力時,沖洗水位表,壓力升至2-3個表壓力時,沖洗壓力表彎管;
6.當鍋爐達到工作壓力時,再度檢查安全閥及管道閥蘭,巡視各處。
四、供汽
1.將總汽閥微口開啟,進行暖管,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時排出管路上的冷凝水;
2.緩緩開啟總汽閥,注意各部件是否有特別響聲,全開后,將手輪退半圈;
3.供汽后再一次全面檢查。
五、停爐
1.正常停爐。是有計劃進行停爐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止供給燃料;
2)先停止鼓風,再停止引風;
3)停止給水,降低壓力,關閉給水閥;
4)關閉蒸汽閥,打開疏水閥;
5)關閉煤閘板。
2.臨時停爐。當遇到爐排卡住或斷裂等小故障時,進行故障停爐,其操作方法如下:
1)先關鼓風機,微關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3.緊急停爐。蒸汽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緊急停爐的操作步驟如下:
1)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2)迅速清出爐內燃煤,將火熄滅;
3)迅速關閉鍋爐出口主汽閥,開啟空氣閥、安全閥,降低壓力;
4)爐火熄滅后,開啟省煤器旁通煙道閘板,關閉主煙道閘板,打開灰門和爐門,促進空氣流通,加速冷卻。
注意事項:因缺水事故或滿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內補水,以防止鍋爐內溫度、壓力突然變化而擴大事故或蒸汽大量帶水和管道內發(fā)生水擊。
第3篇 生活鍋爐司爐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爐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發(fā)給操作證后,才能獨立操作。
2. 上崗前必須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作業(yè)前檢查確認所使用的工器具、防護用品應符合安全要求。
3. 嚴禁站在有水或潮濕的地面上操作電氣開關。
4.運轉中的設備不得檢修和清掃,切勿將雜物掉入電機體內。
5.單人巡視設備只能觀察,如發(fā)現問題應立即匯報車間、廠調度,需處理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方可進行處理。
6.嚴禁觸摸機械轉動部位及電氣線路,轉動部位及電纜接頭處防護罩應良好。
7.設備檢修處理前必須停機,同時應切斷電源,采取好其他安全防護措施。
8.發(fā)現電氣故障或事故,要立即匯報車間、廠調度,不得私自處理。
9.檢查煙道和爐膛內是否有異物,爐墻壁是否嚴密,有無漏風,檢查煙道各部位情況。
10.經常檢查壓力和溫度 ,不允許超過規(guī)定數值。排污處理時看清周圍環(huán)境,以防蒸汽燙傷。
第4篇 熱水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操作
1.本規(guī)定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低壓鍋爐;
2.司爐工必須經銀南勞動局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操作不高于核準類別的鍋爐;
3.司爐工上崗時必須履行職責,遵守勞動紀律,執(zhí)行鍋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認真填寫好各種記錄。
二、點火前的準備
1.沖洗,對新投入或長期停用的鍋爐及網路系統,啟動前應用水進行沖洗,以清除網路系統中的污垢、鐵銹和其他雜物,防止在運行阻塞管路和散熱設備;
2.充水,鍋爐系統應充入水質符合的軟化水,系統充水的順序是鍋爐-網路-用戶,向鍋爐充水的順序一般由下鍋筒、下集箱開始,至鍋爐頂部放氣閥冒出水為止;
3.檢查恒壓設備,系統恒壓設備必須與系統完全相同。
三、啟動
熱水鍋爐投入運行應先開動循環(huán)水泵,待網路中的水循環(huán)起來以后才能點火,防止水溫過高發(fā)生汽化,鍋爐點火時應先開動引風機,通風三至五分鐘后再開鼓風機。
四、運行
1.對系統進行調整,控制熱網供回水溫度、壓力和各回路系統流量;
2.運行參數控制:(1)保持壓力穩(wěn)定(2)溫度控制(3)經常排氣 (4)合理分配質量(5)防止汽化(6)停電保護(7)定期排污(8)減少失水。
五、停爐操作
1.正常停爐。正常停爐時,先停止供給燃料,然后關閉鼓風機,最后關閉引風機,但不可立即停止水泵,只有當鍋爐出水溫度降到50℃以下時才能停止水泵;
2.暫時停爐。暫時停爐時火床一定要壓住,煙道出口擋板要關嚴,在壓火期間,如發(fā)現鍋水溫度升高,應短時間開動循環(huán)水泵,防止鍋水超溫汽化,天氣寒冷時,停泵時間不應過長,防止系統發(fā)生凍結事故;
3.緊急停爐。鍋爐運行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 因循環(huán)不良造成鍋爐汽化或鍋爐出口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時;
2) 鍋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時;
3) 循環(huán)水泵和補水泵全部失效時;
4) 壓力表和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5)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6) 補給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xù)下降時;
7) 燃燒設備損壞,鍋爐構架被燒壞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 其他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范圍時。
緊急停爐時:應立即停止供給燃料,必要時扒出爐內燃煤或用濕爐灰將火壓滅,其他操作與正常停爐相同。
第5篇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年滿18周歲。
第2條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司爐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條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部門頒發(fā)的司爐工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4條熟練掌握鍋爐的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對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低壓鍋爐進行安全操作。
第5條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鍋爐操作和運行的安全知識,懂得蒸汽鍋爐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種的應會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且操作的鍋爐應與司爐證類別允許操作的范圍一致。
第7條司爐證要定期進行復審,復審時應先進行考核,,復審不合格或超期未復審的司爐證作廢。
第8條鍋爐投入使用前,必須取得使用證,運行后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第9條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和記錄。
三、操作準備
第10條運行前檢查與準備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嚴密,附屬零部件裝置是否齊全。
2、爐篦、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3、風道內煙氣調節(jié)門是否靈活,開關位置是否與圖紙吻合。
4、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給水管路、排污管路,裝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條升火的步驟如下:
1、關閉排污閥,開啟排空閥,讓鍋爐內空氣可以排出。
2、將已軟化并除氧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注入鍋爐內(進入溫度一般不高于40℃),讓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wěn)定后,觀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時,開啟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爐篦上(嚴禁鐵釘帶入)引燃,點火前先開引風機,調節(jié)煙氣調節(jié)門,待引燃物燃燒旺盛后可以關閉點火門,向煤斗內加煤。間斷開啟爐排,并在左側拔火孔處加強觀察著火情況,適當進行拔火,等前烘燒熱,煤能連續(xù)著火后調節(jié)鼓引風量,爐堂負壓維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燒正常。
第12條升火時,溫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熱補同,產生過大壓力,影響鍋爐壽命。
第13條升火后影注意爐內水位,加熱后水位會上升,如超過最高水位時,可進行排污。
第14條當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汽時,即應關閉安全閥,沖洗水位表盒壓力表彎管,當氣壓增至0.2-0.3mpa氣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是否嚴密,如有滲漏,應擰緊手孔及入孔蓋螺栓,同時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無漏。
第15條當爐內氣壓逐漸升高時,應注意各部有無特殊聲響,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
第16條鍋爐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氣壓升至工作壓力,需要的時間不少于4小時,以后升火,從冷卻起步小于12小時,從熱爐起不小于半小時。
第17條初次升火時,應按勞動局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第137條表7-2的規(guī)定壓力進行調整。
(二)運行
第18條水質要求: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1576-2001標準。
第19條鍋內水位:蒸汽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圍內,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面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堵塞,應立即進行沖洗。
玻璃水位計每班應沖洗兩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狀態(tài),玻璃水位計每班必須校正一次。
第20條壓力:經常注意壓力變化情況,盡可能保持爐內壓力穩(wěn)定。壓力表彎管應每班沖洗一次,為保證正確,壓力表每年應校驗一次。。蒸汽鍋爐氣壓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
第21條 給水設備:蒸汽鍋爐給水盡可能采用連續(xù)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溫應低于工作壓力之下飽和溫度40℃,如超過規(guī)定溫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環(huán)管調節(jié)水溫,保證省煤器不損壞。發(fā)現省煤器與箱殼之間墊料不密封而漏風(可用燭火試驗)應用石棉繩嵌密。
第22條安全閥:注意安全閥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盤和閥座粘住,定期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每隔2-4星期應升高一次,作排放試驗以校驗安全閥作用。
第23條安全保護:蒸汽鍋爐應用高低水位報警裝置,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鍋爐還應裝設蒸汽超壓報警和聯鎖保護裝置。
第24條供汽:當鍋爐內壓力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火勢宜緩,供汽前爐內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項:
第25條爐膛內正常的燃燒狀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盡段整齊一致,從煙囪冒出的煙呈淺灰色,爐膛負壓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條必須不間斷的根據供熱情況來調整鍋爐內負荷和檢查燃燒室的運行。保持鍋爐壓力穩(wěn)定。
第27條 大部分燃燒在正常運行下,其燃燒層厚度不應超過170-180毫米,一般對于煙煤采用薄煤層快速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80-120毫米,雨天煤濕時宜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
第28條煤斗內不能缺煤,隨時消除斗內搭橋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爐排上的現象。
第29條對于高揮發(fā)份的燃料,為了防止煤在閘門下燃燒,煤在吊入煤斗前應打堆澆水,澆水要均勻,一般以手掐能結成松團最適宜,含水量在10--20%之間。
第30條當煤進入爐膛后,應在距離煤閘門0.2米的范圍內著火,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門下面燃燒。若發(fā)現煤閘門低下燃燒,可對燃煤加些煤渣,適當增加澆水量,并加快爐排速度。
第31條如果燃料在距煤閘門0.4米處才開始著火稱“脫火”。發(fā)生脫火時,可在左側著火孔處用拔火勾將后面已燃燒的煤拔到新進入爐膛的燃燒層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著火。
第32條燃層應在爐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層,防止爐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應注意,如發(fā)現后軸線前0.5米處紅火,應立即拔火,讓其充分燃燒盡。
第33條發(fā)現結焦時要打焦。
第34條應避免長時間的壓火,因長時間壓火爐排兩側板不能得到足夠的冷卻,可能會引起爐排過熱而產生損壞。
第35條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運行。
第36條向供熱系統供氣時必須是在循環(huán)水泵運行的情況下方可打開供氣閥供氣。
(四)清爐:
第37條對于4噸鍋爐清爐工最好選擇在低負荷時進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項:
第38條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第39條如有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第40條排污時應在低負荷、高水位中進行。
(六)停爐:
停爐有三種情況:暫時停爐、安全停爐、緊急停爐。
第41條暫時停爐步驟如下:
(1)停爐前適當減少添煤量,同時相應減弱通風。
(2)爐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應盡量燒完。
(3)鍋爐冷卻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爐的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應關閉主氣調節(jié)門。
第42條完全保護:停爐時要注意安全和維護設備。停爐后、待爐水慢慢冷卻70℃以下時,方可把水放出,這時必須先將安全閥抬起,讓鍋筒內部與大氣相通。
第43條緊急停爐:先關鼓風機、后關引風機,清除爐排上的燃料。
(七)維護、保養(yǎng)
第44條鍋爐運行2-3星期應檢查一次。打開省煤器頂蓋,清除管外積塵,清除管內污垢。對鍋爐內進行檢查,發(fā)現可疑之處應立即處理。檢查各部輔助設備是否正常。
第45條鍋爐運行3-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
第46條鍋爐保溫層罩殼(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條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一下幾點:
1、不允許爐膛噴火、正壓燃燒。
2、爐排前部輪軸和后輪軸的四只油杯中每班應旋緊一次對軸承加油。
3、傳動裝置,如爐排減速器、引風機軸承箱以及出渣裝置等傳動部分的潤滑油應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內。
4、鏈條爐排是否斷路,如有應進行更換。
5、閥門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條鍋爐長期不用的保養(yǎng)方法,有干法和濕法兩種,停爐一個月以上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停爐一個月以下可采用濕法保養(yǎng)。
五、收尾工作
第49條打掃工作場地,保持設備的清潔。
第50條認真填寫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第51條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