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鉆探工程安全規(guī)程
10 鉆探工程
10·1修筑機場地基
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wěn)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45°。
10·1·3 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10·1·4 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gòu)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m。
10·2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10·2·1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gòu)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b)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
c )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d )進入機場應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yè)。
e )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f )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yè)。
10·2·2 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b )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c )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d)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e)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jié)箍加固。
f )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安全距離,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 / kv | <1 | 1~10 | 35~110 | 154~220 | 350~550 |
最小安全距離 / | 4 | 6 | 8 | 10 | 15 |
10·2·3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各種機械安裝應穩(wěn)固、周正水平。
b )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c )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zhuǎn)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d) 電器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10·2·4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并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b )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c )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d )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e )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 6067—1985)。
10·3升降鉆具
10·3·1 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10·3·2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7。
b )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shù)不少于3圈。
c) 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d )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遵守《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 5972—1986)的規(guī)定報廢。
10·3·3 升降機,應平穩(wěn)操作。嚴禁升降過程用手觸摸鋼絲繩。
10·3·4 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10·3·5 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tài)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nèi)的巖心或探視管內(nèi)巖心。
10·3·6 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10·3·7 發(fā)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10·4鉆進
10·4·1 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10·4·2 機械轉(zhuǎn)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zhuǎn)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10·4·3 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10·4·4 調(diào)整回轉(zhuǎn)器、轉(zhuǎn)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第2篇 地質(zhì)鉆探工程安全生產(chǎn)操作規(guī)程
一、修筑機場地基:
1、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wěn)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2、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當巖石堅固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形松散不穩(wěn)時,坡度應小于45°。
3、機場周圍應有排水設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筑防洪設施。
4、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gòu)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m。
二、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1、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gòu)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2、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
3、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4、禁止穿戴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yè)。
5、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6、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yè)。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起、放鉆架,應在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2、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3、豎立或放倒鉆架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專人控制繃繩。
4、鉆架腿之間應當安裝斜拉手。
5、鋼管鉆架應采用無縫鋼管制作,鉆架腿要在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jié)箍加固。
6、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距離,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各種機械安裝應穩(wěn)固、周正水平。傳動輪應縱向成線、橫向平行,傳動軸和傳動輪應保持水平。
2、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沿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
3、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zhuǎn)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4、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2、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3、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應采取防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壓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5、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升降鉆具:
1、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7。
b、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shù)不少于3圈。
c、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d、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執(zhí)行《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使用規(guī)范》的規(guī)定報廢。
3、升降機,應平穩(wěn)操作。嚴禁升降過程手觸摸鋼絲繩。
4、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5、禁止手探摸懸吊鉆具內(nèi)的巖心或探視管內(nèi)巖心。
6、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7、發(fā)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鉆進:
1、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2、機械轉(zhuǎn)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zhuǎn)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3、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4、調(diào)整回轉(zhuǎn)器、轉(zhuǎn)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擋位置。
5、轉(zhuǎn)盤鉆機鉆進時,嚴禁轉(zhuǎn)盤上站人。
6、擴孔、掃脫落巖心、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底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
孔內(nèi)事故處理:
1、孔內(nèi)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gòu)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等。
2、處理孔內(nèi)事故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升降機,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撤離危險區(qū)。
3、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4、禁止超負荷強行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5、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或其他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握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tǒng)一指揮;
6、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7、人工反鉆具,搬桿回轉(zhuǎn)范圍內(nèi)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8、反轉(zhuǎn)鉆機反鉆具,應采用低速慢轉(zhuǎn)。
9、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件應牢固可靠。
10、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下入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b、向孔內(nèi)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c、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1、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擋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2、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3、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大于1.2m,木質(zhì)塔板厚度應大于50㎜或采用防滑鋼板。
4、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坡度小于75°。
5、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木地板厚度,應大于40㎜或使用防滑鋼板。
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器等安全裝置。
b、工作臺地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c、工作臺,應配置f30㎜以上麻繩手拉繩。
d、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f9㎜以上鋼絲繩。
e、工作臺平衡重錘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m。
f、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1人。
g、乘工作臺高空作業(yè)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鉆塔繃繩應采用f12.5㎜以上鋼絲繩。
b、18m以下鉆塔應,應設4根繃繩;18m以上鉆塔,應分兩層,設8根繃繩。
c、繃繩安裝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d、地錨深度,應大于1m。
8、雷雨季節(jié)、落雷區(qū)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其它防雷措施。
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a、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b、接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c、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應大于1m。
d、接地極與電機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m;接地電阻,應小于15ω。
機場用電:
1、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2、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3、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4、機場電氣設備,應根據(jù)供電系統(tǒng)要求進行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保護接地電氣接地地極電阻,應小于4ω。
5、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執(zhí)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規(guī)定。
6、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頭;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以上。
7、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jiān)護。
機場防風、防洪:
1、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yè),并做好以下工作:
a、卸下塔衣、場房帳篷。
b、鉆桿下入孔內(nèi),并卡上沖擊把手。
c、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錨牢固程度。
d、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e、封蓋好孔口。
2、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yè)前,應檢查鉆塔、繃繩、機電設備、供電線路等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鉆探作業(yè)。
3、暴雨、洪水季節(jié),在河灘、山溝、凹谷等低洼地帶施工時,應加高地基,修筑防洪設施。
4、易滑坡、崩塌、泥石流易發(fā)生地帶施工,應采取防范措施。
機場防火、防寒:
1、機臺,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yè)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2、機場應配備滅火器材。
3、機場內(nèi)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應大于10m,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m。
4、寒冷季節(jié)施工,應有保溫措施和取暖措施。
5、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特種鉆探:
1、水上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掌握工作區(qū)域有關水文、氣象資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b、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業(yè),應遵守航務、港監(jiān)等有關部門規(guī)定。
c、鉆塔(架)地腳,應與鉆探船牢固連接。
d、鉆探船四周,應設置牢固防護欄桿,平臺鋪設穩(wěn)固可靠。
e、禁止在鉆探船上使用千斤頂及其他起重設備。
f、鉆探船舶平臺拼裝,應使用同噸位船只。
g、鉆探船舶地錨,應穩(wěn)定、牢固可靠。
h、鉆探船舶,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消防設備,并經(jīng)常檢查。
i、勘探船舶停泊作業(yè),應設置信號燈或航標。
j、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yè)。
k、浮筒、木筏作為鉆探作業(yè)平臺時,平臺搭設,其基礎和結(jié)構(gòu)應穩(wěn)定、牢固。
2、坑道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安全檢查和鉆室支護。
b、施工仰孔,應當有安全措施。
c、遇含水層或涌水層時,應立即采用排水措施,禁止將鉆具提出鉆孔。
d、坑道內(nèi),應能良好通風。
水文地質(zhì)調(diào)查應遵守的規(guī)定:
1、 山泉水調(diào)查,在遇到風暴、懸崖、峭壁、峽谷、雷雨等情況時,應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2、 露天泉水調(diào)查,調(diào)查人員應確認周圍是否是沼澤地或泥濘地,盡可能避開沼澤地或泥濘地區(qū)工作,必要時可搭建浮橋進入。
3、下井調(diào)查前,應了解礦山井巷涌水量,含水層特點及其變化情況和地下水進入坑道的狀態(tài)、坑道充水水源、井巷涌水點分布、礦井排水系統(tǒng)等。
4、老礦區(qū)、廢棄坑道地區(qū)調(diào)查,應觀察坑道口灌水、草遮蓋情況。下坑觀測前,應通風并進行坑內(nèi)有毒有害水體、氣體檢測。
5、陡峭險峻河岸及容易發(fā)生地質(zhì)滑坡、山崩和塌方的傾斜河岸觀測,應采取防護措施。
動態(tài)水文觀測:
1、觀測員應掌握安全信號含義和發(fā)出方法。
2、夜間動態(tài)觀測,觀測員應佩戴個人照明器具。
3、禁止觀測員在草叢、灌木中或其他不易被發(fā)現(xiàn)的地方休息。
水文觀測井(孔、泉)布設與安裝:
1、觀測孔臺應高出地面0.5m。
2、選用飲用水井或淺井作動態(tài)觀測點,井口應安裝防護欄。
3、 選擇露天泉井水作觀測點,泉井、引水渠、測流池、測流堰等應設置防護欄柵。
抽水實驗:
1、 靠近實驗點的渠段及井口周圍應設置防護欄柵。
2、壓風機抽水實驗,高壓風管、水管接頭應嚴密、牢固。
3、 潛水泵抽水實驗,潛水泵供電應使用漏電保護器。
4、 在抽水實驗時注意觀測地面塌陷和建筑物移位。
第3篇 鉆探工程施工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
第一章 鉆探機場地基的修筑
第一條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wěn)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土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第二條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平穩(wěn)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45°。
鉆機類型與地基面積表一
鉆 機 類 型
地 基 面 積
總面積/㎡
長×寬/m
xy-1(xu-100)
60
10 ×6
xy-2(xu-300-2 )
99
11 ×9
xy-3(xu-600
143
13 ×11
ju-1000
143
13 ×11
xb-500
130
13 ×10
xy-4(xb-1000a)
154
14 ×11
xy-5(xu-1500)
180
15 ×12
第三條 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第四條 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米,距地下通訊電纜、構(gòu)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米。
第二章 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第五條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gòu)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2、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
3、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4、進入機場應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yè)。
5、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6、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yè)。
第六條 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2、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3、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4、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5、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jié)箍加固。
6、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二的規(guī)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表二
電壓/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第七條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各種機械安裝應穩(wěn)固、周正水平。
2、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毫米。
3、各種防護措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zhuǎn)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4、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第八條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勾及吊架腿應牢固。
2、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3、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壓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5、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第三章 升降鉆具與鉆進
第九條 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第十條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7。
2、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shù)不少于3圈。
3、鋼絲繩固定連接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4、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5972-1986)的規(guī)定報廢。
鋼絲繩用卡子連接的要求參照表 表三
繩徑/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繩卡個數(shù)
3
3
3
3
4
5
5
6
卡子間距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第十一條 升降機,應平穩(wěn)操作,嚴禁升降過程中用手觸摸鋼絲繩。
第十二條 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第十三條 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tài)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nèi)的巖心或探視管內(nèi)巖心。
第十四條 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個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第十五條 發(fā)生跑鉆時,禁止抱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第十六條 開孔鉆進時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第十七條 機械轉(zhuǎn)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zhuǎn)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臘;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第十八條 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時應停機。
第十九條 調(diào)整回轉(zhuǎn)器、轉(zhuǎn)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第二十條 轉(zhuǎn)盤鉆機鉆進時,嚴禁轉(zhuǎn)盤上站人。
第二十一條 擴孔、掃脫落巖心、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地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
第四章 孔內(nèi)事故處理
第二十二條 孔內(nèi)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gòu)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儀器、儀表等。
第二十三條 孔內(nèi)事故處理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應撤離。
第二十四條 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第二十五條 禁止超設備限定負荷強行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第二十六條 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或其他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握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tǒng)一指揮。
第二十七條 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第二十八條 人工反鉆具,扳桿回轉(zhuǎn)范圍內(nèi)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第二十九條 反轉(zhuǎn)鉆機反鉆具應采取低速慢轉(zhuǎn)。
第三十條 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體應牢固可靠。
第三十一條 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下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2、向鉆孔內(nèi)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3、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第五章 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第三十二條 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檔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第三十三條 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第三十四條 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大于1.2米,木質(zhì)踏板厚度應大于5毫米或采用防滑鋼板。
第三十五條 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毫米,坡度小于75°。
第三十六條 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本質(zhì)板厚度,應大于40毫米或使用防滑鋼板。
第三十七條 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等安全裝置。
2、工作臺底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3、工作臺應配置直徑30毫米以上棕繩手拉繩。
4、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直徑9毫米以上鋼絲繩。
5、工作臺平?重錘應安裝在鉆塔外,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米。
6、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1人。
7、乘工作臺高空作業(yè)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第三十八條 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鉆塔繃繩應采用直徑12.5毫米以上的鋼絲繩。
2、18米以下鉆塔應設4根繃繩;18米以上鉆塔應分兩層,每層設4根繃繩。
3、繃繩安全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4、地錨深度應大于1米。
第三十九條 雷雨季節(jié)、落雷區(qū)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采取其他防雷措施。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2、接閃器應高塔頂1.5米以上。
3、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應大于1米。
4、接地極與電機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米,接地電阻應小于15ω。
第六章 機場安全用電
第四十條 鉆探施工用電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gb50194-1993)。
第四十一條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第四十二條 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第四十三條 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第四十四條 機場電器設備,應采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第四十五條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gb3787-1983)的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具;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毫米以上。
第四十七條 在修理電器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jiān)護。
第七章 機場防風、防火、防寒
第四十八條5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yè),并應做好以下工作:
1、卸下塔衣、場房帳篷。
2、孔桿下入孔內(nèi),并卡上沖擊把手。
3、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錨牢固程度。
4、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5、封蓋好孔口。
第四十九條 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yè)前,應檢查鉆塔、繃繩、機電設備、供電線路等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鉆探作業(yè)。
第五十條 鉆探機臺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yè)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第五十一條 機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合理擺放,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第五十二條 寒冷季節(jié)施工,作業(yè)場所應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設施。機場內(nèi)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點應大于10米,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米。
第4篇 鉆探工程與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程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zhì)礦產(chǎn)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zhì)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zhuǎn)鉆進法和沖擊加轉(zhuǎn)鉆進法,鉆探工程以分別對鉆探機場地基修筑,鉆塔設備安裝拆卸與設備搬遷、升降鉆頭、鉆井、孔內(nèi)事故處理、機場安全防護設施鉆探機場用電、特種鉆探各鉆探機場防風、防火、防寒方面、鉆探工藝,鉆機人員配備、鉆探設備、材料。工具﹑儀器和技術(shù)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一、鉆探機場地基的修筑
1、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wěn)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鉆塔基面積的1/4。
2、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45°。修建鉆探機場地基目的是為了安裝鉆塔和鉆探機械設備,修筑機場地基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平地基和修筑地基。
①、平地基
在平地基前應先確定地基的面和方位。還必須考慮當?shù)氐募竟?jié)、風向、避免風害。平地基時應盡量減少土石方工作量,但必須修在穩(wěn)固地層。地基要求平坦堅固??蓞⒖急?。
鉆機類型與地基面積
2、修筑地基和安裝基座
為了使地基能承受鉆探設備的全部重量及振動負荷,增大地基的抗壓強度,防止因地基不穩(wěn)固而發(fā)生塌陷造成鉆探設備傾斜或翻倒而損壞設備或人員傷亡。機場地基必須平整堅實、穩(wěn)固和適用。安裝基座時,應考慮地表情況、鉆機類型、鉆孔深度等。
鉆機類型 | 地基面積 | |
總面積(m2) | 長×寬(m) | |
xy-1(xv-100) | 60 | 10×6 |
xy-2xv-300-2) | 99 | 11×9 |
xy-3(xv-600) | 143 | 13×11 |
jv-1000 | 143 | 13×11 |
xb-500 | 130 | 13×10 |
xy-4(xb-1000a) | 154 | 14×11 |
xy-5(jv-1500) | 180 | 15×12 |
平地基應盡量少填土石,必需填土石墊時,塔基下填墊土石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并且在塔腳下不得填方。在山坡上平地基時在保證地質(zhì)質(zhì)量的前提下,采用削充填低的辦法,必須做到平整、夯實、使地基堅實穩(wěn)固。防止山上滾石傷人邊坡滑坡、塌等造成事故,在山坡應清除上方浮石,正確造取坡度,當山坡巖石堅硬穩(wěn)固地基上方坡度一般在60°—80°,當巖石松散,坡度應小于45°。在懸崖下修地基時,應清除上活石、挖積石溝。
3、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洞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4、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gòu)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 m。
二、鉆塔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鉆塔安裝、拆卸作業(yè)一般是高空作業(yè),屬一種危險作業(yè)。因此(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對此作了較為嚴格的規(guī)定。
1、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
②、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gòu)件、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③、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④、進入機場應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yè)。
⑤、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⑥、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yè)。
1.1、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②、豎立或放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③、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④、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⑤、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jié)箍加固。
⑥、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 ∠1 | 1—10 | 35—110 | 154—220 | 350—550 |
最小安全距離(m) | 4 | 6 | 8 | 10 | 15 |
①、鉆架材料滿足鉆機最大工作負載強度要求。
②、架腿應用堅固的直杉木或相應強度的木材鋼管制做。
③、鋼管塔腿應使用無縫隙鋼管,直徑應根據(jù)鉆孔類型和深度確定。一般自制金屬三角鉆架宜用直徑不小于89mm的無縫隙鋼管制成,穿釘孔距架頂不得小于200mm。
④、木架穿釘孔上下要用鐵絲或鐵板加固,使用鋼管連接時,應在接頭外加固,其穿釘須用30號圓鋼制做,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的要求見表。
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規(guī)格
架腿長度(m) | 梢徑(mm) | 穿孔直徑(mm) | 適用孔深(m) |
7—8 | >110 | >30 | 0—100 |
9—10 | >130 | >40 | 100—200 |
12—14.5 | >150 | >50 | 200—500 |
3、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各種機械安裝應穩(wěn)固、周正水平。
②、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③、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zhuǎn)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攔桿。
④、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4、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②、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③、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④、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⑤、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1985)。
三、升降鉆具與鉆進
在鉆進和升降鉆具過程中,各種機械設備升降系統(tǒng)都在運轉(zhuǎn),操作人員稍有不慎都將造成傷亡,關于升降鉆具與鉆進的操作(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
1、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2、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7。
②、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shù)不小于3圈。
③、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鋼絲繩用卡子連接要求參照表
繩徑(mm) | 8.8 | 11 | 13 | 17.5 | 19.5 | 24 | 28 | 32.5 |
繩卡個數(shù) | 3 | 3 | 3 | 3 | 4 | 5 | 5 | 6 |
卡子間距(mm) | 70 | 80 | 100 | 120 | 140 | 160 | 200 | 230 |
3、升降機應平穩(wěn)操作,嚴格升降過程中用手觸摸鋼絲繩。
升降鉆具時應有明確的分工,相互配合步調(diào)一到,操作升降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常注意察看提引器上下活動范圍的情況,集中精力,操作應平穩(wěn)并與井口操作人員、塔上人員密切聯(lián)系,緊密配合。
4、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第5篇 鉆探工程安全生產(chǎn)規(guī)程
鉆探工程按工程目的可分為地質(zhì)礦產(chǎn)鉆探、水文水井鉆探、工程地質(zhì)鉆探、地熱鉆探、石油鉆探等。按鉆探方法分類可分為沖擊鉆進法、回轉(zhuǎn)鉆進法和沖擊加轉(zhuǎn)鉆進法,鉆探工程以分別對鉆探機場地基修筑,鉆塔設備安裝拆卸與設備搬遷、升降鉆頭、鉆井、孔內(nèi)事故處理、機場安全防護設施鉆探機場用電、特種鉆探各鉆探機場防風、防火、防寒方面、鉆探工藝,鉆機人員配備、鉆探設備、材料。工具﹑儀器和技術(shù)要求作出明確規(guī)定。
一、鉆探機場地基的修筑
1、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wěn)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鉆塔基面積的1/4。
2、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45°。修建鉆探機場地基目的是為了安裝鉆塔和鉆探機械設備,修筑機場地基可分為兩個階段,即平地基和修筑地基。
①、平地基
在平地基前應先確定地基的面和方位。還必須考慮當?shù)氐募竟?jié)、風向、避免風害。平地基時應盡量減少土石方工作量,但必須修在穩(wěn)固地層。地基要求平坦堅固??蓞⒖急?。
鉆機類型與地基面積
2、修筑地基和安裝基座
為了使地基能承受鉆探設備的全部重量及振動負荷,增大地基的抗壓強度,防止因地基不穩(wěn)固而發(fā)生塌陷造成鉆探設備傾斜或翻倒而損壞設備或人員傷亡。機場地基必須平整堅實、穩(wěn)固和適用。安裝基座時,應考慮地表情況、鉆機類型、鉆孔深度等。
鉆機類型
地基面積
總面積(m2)
長×寬(m)
xy-1(xv-100)
60
10×6
xy-2xv-300-2)
99
11×9
xy-3(xv-600)
143
13×11
jv-1000
143
13×11
xb-500
130
13×10
xy-4(xb-1000a)
154
14×11
xy-5(jv-1500)
180
15×12
平地基應根據(jù)鉆孔設計和施工需要并結(jié)合安全要求合理確定地基長、寬尺寸和縱長方向,春夏秋冬施工應注意風向。
平地基應盡量少填土石,必需填土石墊時,塔基下填墊土石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并且在塔腳下不得填方。在山坡上平地基時在保證地質(zhì)質(zhì)量的前提下,采用削充填低的辦法,必須做到平整、夯實、使地基堅實穩(wěn)固。防止山上滾石傷人邊坡滑坡、塌等造成事故,在山坡應清除上方浮石,正確造取坡度,當山坡巖石堅硬穩(wěn)固地基上方坡度一般在60°—80°,當巖石松散,坡度應小于45°。在懸崖下修地基時,應清除上活石、挖積石溝。
3、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洞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4、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gòu)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 m。
二、鉆塔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鉆塔安裝、拆卸作業(yè)一般是高空作業(yè),屬一種危險作業(yè)。因此(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對此作了較為嚴格的規(guī)定。
1、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
②、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gòu)件、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③、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④、進入機場應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yè)。
⑤、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⑥、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yè)。
1.1、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②、豎立或放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③、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④、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⑤、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jié)箍加固。
⑥、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m)
4
6
8
10
15
2、當使用三角或四腳鉆架時應滿足下列技術(shù)要求。
①、鉆架材料滿足鉆機最大工作負載強度要求。
②、架腿應用堅固的直杉木或相應強度的木材鋼管制做。
③、鋼管塔腿應使用無縫隙鋼管,直徑應根據(jù)鉆孔類型和深度確定。一般自制金屬三角鉆架宜用直徑不小于89mm的無縫隙鋼管制成,穿釘孔距架頂不得小于200mm。
④、木架穿釘孔上下要用鐵絲或鐵板加固,使用鋼管連接時,應在接頭外加固,其穿釘須用30號圓鋼制做,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的要求見表。
穿釘直徑與木鉆架腿梢徑規(guī)格
架腿長度(m)
梢徑(mm)
穿孔直徑(mm)
適用孔深(m)
7—8
>110
>30
0—100
9—10
>130
>40
100—200
12—14.5
>150
>50
200—500
⑤、架腿必須座在基臺木上并固定牢靠塔腿與塔腿之間應安裝拉手。
3、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各種機械安裝應穩(wěn)固、周正水平。
②、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③、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zhuǎn)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攔桿。
④、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4、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應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②、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③、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④、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⑤、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1985)。
三、升降鉆具與鉆進
在鉆進和升降鉆具過程中,各種機械設備升降系統(tǒng)都在運轉(zhuǎn),操作人員稍有不慎都將造成傷亡,關于升降鉆具與鉆進的操作(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
1、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2、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7。
②、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shù)不小于3圈。
③、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鋼絲繩用卡子連接要求參照表
繩徑(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繩卡個數(shù)
3
3
3
3
4
5
5
6
卡子間距(mm)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④、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5972—1986)的規(guī)定報廢。
3、升降機應平穩(wěn)操作,嚴格升降過程中用手觸摸鋼絲繩。
升降鉆具時應有明確的分工,相互配合步調(diào)一到,操作升降作業(yè)人員應經(jīng)常注意察看提引器上下活動范圍的情況,集中精力,操作應平穩(wěn)并與井口操作人員、塔上人員密切聯(lián)系,緊密配合。
4、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5、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tài)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nèi)的巖芯或探視管內(nèi)巖芯。
6、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7、發(fā)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跑鉆桿。
四、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1、開孔鉆進前的檢查驗收主要內(nèi)容
①、鉆塔設備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②、機電設備安裝是否安全、牢固;
③、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整、靈活、可靠;
④、機臺現(xiàn)場周圍不安全因素是否排除;
⑤、個人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等。
2、機械轉(zhuǎn)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zhuǎn)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3、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4、調(diào)整回轉(zhuǎn)器、轉(zhuǎn)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5、轉(zhuǎn)盤鉆機鉆進時,嚴格轉(zhuǎn)盤上站人。
6、擴孔、掃脫落巖芯、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地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工操作。
五、孔內(nèi)事故處理
在鉆探施工中發(fā)生常見的孔內(nèi)事故有卡機、埋鉆燒鉆、鉆桿折斷、脫落、跑鉆、鉆具金剛石鉆頭胎體脫落以及套管等方面事故,其處理方法主要有撈、提、掃、沖、打、頂、反、炸、透、擴割、吸鉤、偏等。由于處理孔內(nèi)事故時勞動強度大、設備負荷大、孔內(nèi)情況多變以及人員精神緊張等原因,稍有不慎即可能事故加事故。(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中對孔內(nèi)事故處理作了明確規(guī)定。
1、孔內(nèi)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gòu)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儀器、儀表等。
2、處理孔內(nèi)事故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其他人員應撤離。
3、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4、禁止超設備限定負荷強行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5、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握其它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掘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tǒng)一指揮。
6、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7、人工反鉆具、扳桿回轉(zhuǎn)范圍內(nèi)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8、反轉(zhuǎn)鉆機鉆具應采用低速慢轉(zhuǎn)。
9、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件應牢固可靠。
10、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程
①、下入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②、向鉆孔內(nèi)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③、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六、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鉆探工程中所使用的鉆機、鉆塔、動力機、發(fā)電機、水泵等都設有安全防護設施(地質(zhì)勘探安全規(guī)程)對鉆探工程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都作了規(guī)定。
1、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擋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2、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3、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攔桿,防護欄桿高度大于人2m,木質(zhì)踏板厚度應大于50mm,或用防滑鋼板。
4、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mm,坡度小于75°。
5、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木地板厚度應大于40mm或使用防滑鋼板。
6、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等安全裝置;
②、工作臺底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③、工作臺應配置φ30mm以上棕繩手拉繩;
④、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φ9mm以上鋼絲繩;
⑤、工作臺平?重錘應安裝在鉆塔外,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m;
⑥、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一人;
⑦、乘工作臺高空作業(yè)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7、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鉆塔繃繩應采用φ12.5mm以上鋼絲繩;
②、18m以下鉆塔應設4根繃繩,18m以上鉆塔應分兩層,每層設4根繃繩;
③、繃繩安裝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④、地錨深度大于1m。
8、雷雨季節(jié)落雷區(qū)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采取其它防雷措施,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②、按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③、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大于1m;
④、按地極與電機按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m,按地電阻應小于15ω。
七、機場用電
1、鉆探施工用電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電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gb50194—1993)。
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電箱,應分別設置。
3、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4、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5、機場電氣設備,應采用護保按地,按地電阻應小于4ω。
6、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gb3787—1983)的規(guī)定。
7、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具,照明燈36v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mm以上。
8、在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jiān)護。
八、機場防風、防火、防寒
1、5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yè),并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卸下塔衣、場房帳蓬;
②、鉆桿下入孔內(nèi)并卡上沖擊把手;
③、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錯牢固程度;
④、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⑤、封蓋好孔口。
2、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yè)前,應檢查鉆塔繃繩、電機設備、供電線路等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鉆探作業(yè)。
3、鉆探機隊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yè)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4、機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合理擺放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5、鉆探機場的防火措施
①、成立以機長為防火組長的防火組織;
②、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滅隱患;
③、建立消防責任制,配齊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④、做好防火宣傳,普及防火知識;
⑤、機場場房周圍的雜草、灌木應清除,防火道寬度不得小于5m;
⑥、內(nèi)燃機排氣管和取暖火爐煙囪應考慮季節(jié)風向,由于適用的側(cè)面伸出場房外0.5m以上,與場房接觸處要安好隔熱板;
⑦、禁止機場內(nèi)用明火照明,機場內(nèi)的油料和其它易燃品,必須妥善存放,嚴禁煙火靠近。機場內(nèi)不得存放汽油,擦洗機械油布棉需及時清理、集中存放。
8、嚴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機或其它設備潤滑油箱。
9、寒冷季節(jié)施工作業(yè)場所應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設施。機場內(nèi)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點應大于10m,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m。
九、特種鉆探
1、水上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①、掌握工作區(qū)域有關水文、氣象資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②、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業(yè)應遵守航務港豎等有關部門規(guī)定,勘探船舶停泊作業(yè),應設置停號燈或航標;
③、鉆塔(架)地腳應與鉆探船牢固連接;
④、鉆探船舶地錨應穩(wěn)定、牢固可靠、鉆探船舶平臺拼裝應使用同噸位船只,鉆探船四周應設置牢固防護欄桿,平臺鋪設穩(wěn)固可靠;
⑤、禁止在鉆探船上使用千斤頂及其他起重設備。
⑥、鉆探船舶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消防設備,并經(jīng)常檢查。
⑦、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yè)。
⑧、浮筒木筏作為鉆探作業(yè)平臺時,其平臺基礎何結(jié)構(gòu)應穩(wěn)定牢固。
2、坑道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①、坑道鉆探施工應編制施工設計,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安全檢查和鉆室支護。
②、遇含水層或涌水層時應立即采取排水措施,禁止將鉆具提出鉆孔,并立即采取預防措施,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
③、坑道內(nèi)應有良好通風作業(yè)點應有充足的照明。
④、懸掛在巷道壁的滑輪支撐點應牢固,其強度附著力應滿足鉆機起吊最大負荷要求。
九、鉆探工藝
1、分硬質(zhì)合金鉆進,鋼粒鉆進,單壁金剛石鉆進和金剛石繩索取心鉆進,普通雙管金剛石鉆進。
2、國家標準鉆進口徑,為φ150,φ130,φ110,φ91,φ75,φ60,φ47,φ36,φ28,為mm。
十、鉆機械設備與鉆探管材鉆頭儀器
1、鉆機類型,xy-1(xv-100),xy-2(xv-300-2),xy-3(xv-600),jv-1000 xb-500,xy-4(xb-1000a),xy-5(jv-1500)。
2、金剛石巖心鉆探鉆具級配系列(見表)
3、井內(nèi)測斜儀器,氫弗酸測斜,鉈鏍儀測斜
十一、機場人員確定與各崗位,交接班,鉆探原始記錄。
1、機場人員配備共16人,機長1人,分三班,每班五人,為班長1人,記錄1人,機械崗位1人,工具崗位1人,其他串休1人
①、機長負責全集的鉆探生產(chǎn)工作及負責全機臺的安全工作,每天安排全機工作外對安全檢查,對新職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隱患,防護用品配置使用,安全規(guī)程,各種操作規(guī)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②、班長崗位:當班時,認真做好班長交接班,填好交接班記錄,及時掌握鉆孔井內(nèi)情況,開展安全生產(chǎn),認真負責本班的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機長。
③、記錄崗位,配合班長及時做好本班的記錄工作,,進尺、殘尺,井深,驗證井深,及時報給班長,生產(chǎn)后要及時配備下一鉆的鉆桿和鉆具。認真填寫本班的鉆探原始記錄,看記錄記簿。
④、機械崗,負責機場各種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各種機械的運轉(zhuǎn)情況,機械保養(yǎng)和維護、維修,機器各部件擦洗,以保證機械的完好率。
⑤、工具崗位,負責機場各班各種鉆探工具的完好率,誰用誰到和各崗位搞好合作。
十二、鉆探彎曲與測量,鉆探工程月生產(chǎn)報表。
①、根據(jù)地質(zhì)要求進行測量,100米,3度。
②、做好彎曲測量工作記錄。
③、鉆探生產(chǎn)每一次生產(chǎn)月完成情況報表報到上級部門。
④、月表
第6篇 鉆探工程安全規(guī)程范本
10 鉆探工程
10·1修筑機場地基
10·1·1 機場地基應平整、堅固、穩(wěn)定、適用。鉆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10·1·2 在山坡修筑機場地基,巖石堅固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80°;地層松散不穩(wěn)定時,坡度應小于45°。
10·1·3 機場周圍應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溝、地勢低洼地帶或雨季施工時,機場地基應修筑攔水壩或修建防洪設施。
10·1·4 機場地基應滿足鉆孔邊緣距地下電纜線路水平距離大于5m,距地下通訊電纜、構(gòu)筑物、管道等水平距離應大于2m。
10·2鉆探設備安裝、拆卸、搬遷
10·2·1 鉆塔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安裝、拆卸鉆塔前,應對鉆塔構(gòu)件、工具、繩索、挑桿和起落架等進行嚴格檢查。
b)安裝、拆卸鉆塔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作業(yè)人員要合理安排,嚴格按鉆探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
c )安裝、拆卸鉆塔時,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桿應有足夠的強度。拆卸鉆塔應從上而下逐層拆卸。
d )進入機場應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腳或穿拖鞋,塔上作業(yè)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穿帶釘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業(yè)。
e )安、拆鉆塔應鋪設工作臺板,塔板臺板長度、厚度應符合安全要求。
f )夜間或5級以上大風、雷雨、霧、雪等天氣禁止安裝、拆卸鉆塔作業(yè)。
10·2·2 鉆架安裝與拆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起、放鉆架,應在安裝隊長或機長統(tǒng)一指揮下,有秩序地進行。
b )豎立或放倒鉆架前,應當埋牢地錨。
c )豎立或放下鉆架時,作業(yè)人員應離開鉆架起落范圍,并應有專人控制繃繩。
d)鉆架鋼管材料應滿足最大工作強度要求。
e)鉆架腿之間應安裝斜拉手,應在鉆架腿連接處的外部套上鋼管結(jié)箍加固。
f )起、放鉆架,鉆架外邊緣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安全距離,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鉆架與輸電線路邊緣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 / 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離 /
4
6
8
10
15
10·2·3 鉆機設備安裝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各種機械安裝應穩(wěn)固、周正水平。
b )安裝鉆機時,井架天車輪前緣切點,鉆機立軸中心與鉆孔中心應成一條直線,直線度范圍±15mm。
c )各種防護設施、安全裝置應當齊全完好,外露的轉(zhuǎn)動部位應設置可靠的防護罩或者防護欄桿。
d) 電器設備應安裝在干燥、清潔、通風良好的地方。
10·2·4 設備搬運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機動車搬運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人工裝卸時,并有足夠強度的跳板;用吊車或葫蘆起吊時,鋼絲繩、繩卡、掛鉤及吊架腿應牢固。
b )多人抬動設備時,應有專人指揮,相互配合。
c )輕型鉆機整體遷移時,應在平坦短距離地面上進行,并采取防傾斜措施。
d )禁止在高壓電線下和坡度超過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軟地面整體遷移鉆機。
e )使用起重機械起吊鉆機設備時,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 6067—1985)。
10·3升降鉆具
10·3·1 升降機的制動裝置、離合裝置、提引器、游動滑車、擰管機和擰卸工具等應靈活可靠。
10·3·2 使用鋼絲繩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鋼絲繩安全系數(shù)應大于7。
b )提引器處于孔口時,升降機卷筒鋼絲繩圈數(shù)不少于3圈。
c) 鋼絲繩固定連接繩卡應不少于3個;繩卡距繩頭應大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
d )鋼絲繩應定期檢查。變形、磨損、斷絲鋼絲繩應遵守《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gb 5972—1986)的規(guī)定報廢。
10·3·3 升降機,應平穩(wěn)操作。嚴禁升降過程用手觸摸鋼絲繩。
10·3·4 提引器、提引鉤,應有安全連鎖裝置;提落鉆具或鉆桿,提引器切口應朝下。
10·3·5 鉆具處于懸吊或傾斜狀態(tài)時,禁止用手探摸懸吊鉆具內(nèi)的巖心或探視管內(nèi)巖心。
10·3·6 操作擰管機和插墊叉、扭叉,應由一人操作;扭叉應有安全裝置。
10·3·7 發(fā)生跑鉆時,禁止搶插墊叉或強行抓抱鉆桿。
10·4鉆進
10·4·1 開孔鉆進前,應對設備、安全防護設施、措施進行檢查驗收。
10·4·2 機械轉(zhuǎn)動時,禁止進行機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維修;禁止跨越傳動皮帶、轉(zhuǎn)動部位或從其上方傳遞物件;禁止戴手套掛皮帶或打蠟;禁止用鐵器撥、卸、掛傳動中皮帶。
10·4·3 鉆進時,禁止用手扶持高壓膠管或水龍頭。修配高壓膠管或水龍頭應停機。
10·4·4 調(diào)整回轉(zhuǎn)器、轉(zhuǎn)盤時應停機檢查,并將變速手把放在空檔位置。
10·4·5 轉(zhuǎn)盤鉆機鉆進時,嚴禁轉(zhuǎn)盤上站人。
10·4·6 擴孔、掃脫落巖心、掃孔或遇溶洞、松散復雜地層鉆進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
10·5孔內(nèi)事故處理
10·5·1 孔內(nèi)事故處理前,應全面檢查鉆塔(鉆架)構(gòu)件、天車、游動滑車、鋼絲繩、繩卡、提引器、吊鉤、地腳螺絲、儀器、儀表等。
10·5·2 處理孔內(nèi)事故時,應由機(班)長或熟練技工操作,并設專人指揮;除直接操作人員外,其它人員應撤離。
10·5·3 禁止同時使用升降機、千斤頂或吊錘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10·5·4 禁止超設備限定負荷強行起拔孔內(nèi)事故鉆具。
10·5·5 打吊錘時,吊錘下部鉆桿處應安裝沖擊把手或其它限位裝置;禁止手扶、握鉆桿或打箍;人力拉繩打吊錘時,應統(tǒng)一指揮。
10·5·6 使用千斤頂回桿時,禁止使用升降機提吊被頂起的事故鉆具。
10·5·7 人工反鉆具,扳桿回轉(zhuǎn)范圍內(nèi)嚴禁站人;禁止使用鏈鉗、管鉗工具反事故鉆具。
10·5·8 反轉(zhuǎn)鉆機反鉆具應采用低速慢轉(zhuǎn)。
10·5·9 使用鋼絲繩反管鉆具連接物件應牢固可靠。
10·5·10 鉆孔爆破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a )下入爆破筒前,應進行孔徑、孔深、偏斜度探測。
b )向鉆孔內(nèi)送藥包時,應慢速下放。
c )爆破前應確定爆破危險邊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10·6機場安全防護設施
10·6·1 鉆塔座式天車應設安全擋板;吊式天車應安裝保險繩。
10·6·2 鉆機水龍頭高壓膠管,應設防纏繞、防墜安全裝置和導向繩。
10·6·3 鉆塔工作臺,應安裝可靠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應大于1.2m,木質(zhì)踏板厚度應大于50mm或采用防滑鋼板。
10·6·4 塔梯應堅固、可靠;梯階間距應小于400mm,坡度小于75°。
10·6·5 機場地板鋪設,應平整、緊密、牢固;木地板厚度,應大于40mm或使用防滑鋼板。
10·6·6 活動工作臺安裝、使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工作臺應安裝制動、防墜、防竄、行程限制、安全掛鉤、手動定位器等安全裝置。
b )工作臺底盤、立柱、欄桿應成整體。
c )工作臺應配置φ30mm以上棕繩手拉繩。
d )工作臺提引繩、重錘導向繩應采用φ9mm以上鋼絲繩。
e )工作臺平衡重錘應安裝在鉆塔外,與地面之間距離應大于2.5m。
f )活動工作臺每次準乘一人。
g )乘工作臺高空作業(yè)時,應先閉鎖手動制動裝置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10·6·7 鉆塔繃繩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鉆塔繃繩應采用φ12.5mm以上鋼絲繩。
b )18m以下鉆塔應設4根繃繩;18m以上鉆塔應分兩層,每層設4根繃繩。
c )繃繩安裝應牢固、對稱;繃繩與水平面夾角應小于45°。
d )地錨深度應大于1m。
10·6·8 雷雨季節(jié),落雷區(qū)鉆塔應安裝避雷針或采取其它防雷措施。
安裝避雷針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避雷針與鉆塔應使用高壓瓷瓶間隔。
b )接閃器應高出塔頂1.5m以上。
c )引下線與鉆塔繃繩間距應大于1m。
d )接地極與電機接地、孔口管及繃繩地錨間距離應大于3m,接地電阻應小于15ω。
10·7機場用電
10·7·1 鉆探施工用電應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xiàn)場供用電安全技術(shù)規(guī)范》(gb 50194-1993)
10·7·2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置。
10·7·3 每臺鉆機應獨立設置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器”。
10·7·4 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安裝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曬措施。
10·7·5 機場電氣設備,應采用保護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4ω。
10·7·6 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遵守《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shù)規(guī)程》(gb 3787—1983)的規(guī)定。
10·7·7 機場照明應使用防水燈具;照明燈泡,應距離塔布表面300mm以上。
10·7·8 在修理電氣設備時,應切斷電源,并掛警示牌或設專人監(jiān)護。
10·8機場防風
10·8·1 5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鉆探作業(yè),并應做好以下工作:
a 卸下塔衣、場房帳篷。
b 鉆桿下入孔內(nèi),并卡上沖擊把手。
c 檢查鉆塔繃繩及地錨牢固程度。
d 切斷電源,關閉并蓋好機電設備。
e 封蓋好孔口。
10·8·2 大風后重新開始鉆探作業(yè)前,應檢查鉆塔、繃繩、機電設備、供電線路等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xù)鉆探作業(yè)。
10·9機場防火、防寒
10·9·1 鉆探機隊應成立防火組織;作業(yè)人員應掌握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10·9·2 機場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合理擺放,專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熱機油,及烘烤柴油機油底殼。
10·9·3 寒冷季節(jié)施工,作業(yè)場所應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設施。機場內(nèi)取暖,火爐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點應大于10m,距機場塔布應大于1.5m。
10·10特種鉆探
10·10·1 水上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 )掌握工作區(qū)域有關水文、氣象資料,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b )通航河流或湖泊施工作業(yè)應遵守航務、港監(jiān)等有關部門規(guī)定,勘探船舶停泊作業(yè),應設置信號燈或航標。
c )鉆塔(架)地腳應與鉆探船牢固連接。
d )鉆探船舶地錨應穩(wěn)定、牢固可靠,鉆探船舶平臺拼裝應使用同噸位船只,鉆探船四周應設置牢固防護欄桿,平臺鋪設穩(wěn)固可靠。
e) 禁止在鉆探船上使用千斤頂及其它起重設備。
f )鉆探船舶應配備足夠數(shù)量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設備和消防設備,并經(jīng)常檢查。
g )4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yè)。
h )浮筒、木筏作為鉆探作業(yè)平臺時,其平臺基礎和結(jié)構(gòu)應穩(wěn)定、牢固。
10·10·2 坑道鉆探應遵守下列要求:
a )坑道鉆探施工應編制施工設計,施工前應進行場地安全檢查和鉆室支護。
b)遇含水層或涌水層時應立即采取排水措施,禁止將鉆具提出鉆孔,并立即采取預防措施,確保作業(yè)人員安全。
c)坑道內(nèi)應有良好通風,作業(yè)點應有充足的照明。
d )懸掛在巷道壁的滑輪支撐點應牢固,其強度、附著力應滿足鉆機起吊最大負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