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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xx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情況的報告述職報告
市綜治辦: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沈陽市202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要求,緊緊圍繞沈陽市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工作大局,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采取積極措施,努力開展工作,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和創(chuàng)建安全城市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綜治工作取得明顯成績?,F(xiàn)將具體情況報告 一、基礎工作情況 (一)領導重視,明確職責。市局黨委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始終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xiàn),在工作中堅持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并……
市司法局關于202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情況的報告
第2篇 市司法局關于202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情況的報告述職報告
市綜治辦: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沈陽市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要求,緊緊圍繞沈陽市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工作大局,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采取積極措施,努力開展工作,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和創(chuàng)建安全城市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綜治工作取得明顯成績?,F(xiàn)將具體情況報告 一、基礎工作情況 (一)領導重視,明確職責。市局黨委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始終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xiàn),在工作中堅持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并……
市司法局關于xx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情況的報告
第3篇 市司法局關于202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情況的報告
市綜治辦: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沈陽市202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要求,緊緊圍繞沈陽市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工作大局,結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實際,采取積極措施,努力開展工作,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和創(chuàng)建安全城市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綜治工作取得明顯成績?,F(xiàn)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礎工作情況
(一)領導重視,明確職責。市局黨委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始終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xiàn),在工作中堅持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并把綜治工作作為兩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實抓好。年初,我局結合年度部門工作計劃制定了較為詳實的綜治工作總體規(guī)劃和創(chuàng)建目標,制發(fā)了我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把市綜治委確定的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各單位、各部門,采取相應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簽訂了責任狀,做到了有規(guī)劃、有部署,層層落實,真抓實管;召開了綜合職能部門負責人會議,確定了各部門的“一把手”要作為本單位綜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抓綜治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同時要求各部門切實強化專項經(jīng)費保障,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落實機構,積極行動。我局在去年的基礎上,健全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工作人員到位,相關制度完善、落實上墻,并為工作提供必要的經(jīng)費,保障了工作的順利開展。市局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面組織開展綜治工作,辦公室督查科的同志負責督查綜治工作的實際進展情況,對綜治工作做到有研究、有部署、有檢查、有督促。工作中,我局能按要求派聯(lián)絡員參加市綜治辦召開的有關工作會議,做到及時準確地向市綜治辦反饋我局綜治工作進展情況,按時上報了季度、半年及年終工作總結;能夠及時上報我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涉及社會治安、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情況,并能積極完成市綜治辦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工作完成情況
年初以來,我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堅持以維護政治穩(wěn)定、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為目標,充分發(fā)揮法律宣傳、法律服務、法律保障的職能作用,努力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建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一)扎實開展基層基礎工作。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在城區(qū)開展了大規(guī)模的法律服務進社區(qū)實踐活動,共免費提供和解答法律咨詢7624人次,開展法制宣傳活動1267場次,受教育面達到1418932人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80件,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有力地促進了社區(qū)法制化的進程。人民調解工作積極推廣經(jīng)驗、落實標準、強化組織,加大了排查調處力度,制定了《沈陽市人民調解工作實施辦法》,規(guī)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設穩(wěn)步推進。適時召開了全市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加強了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推動了人民調解工作由常規(guī)化調解向法制化調解,由單一型調解向復合型調解,由封閉式調解向開放式調解,由小調解格局向大調解格局轉變,實現(xiàn)了人民調解與民事訴訟的有效銜接,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做出了積極貢獻;今年我市還開展了集中、系統(tǒng)的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排查出各類疑難糾紛、群體性上訪糾紛、婚姻、家庭、鄰里等矛盾糾紛12428件,調處率為100%,成功率達98%。召開了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會議,重點對全市五年內刑釋解教人員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今年刑釋解教1187人,幫教率達97%,將其中287名人員納入再就業(yè)工程和按條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xiàn)了安置幫教工作制度化和法制化;于洪區(qū)建立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試點工作取得經(jīng)驗,并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按照全國政法工作會議關于加強“兩所一庭”建設的要求,加大了對司法所基礎建設和立戶列編等問題的規(guī)劃力度,進行了深入的調查摸底,目前報批工作已經(jīng)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