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指揮中心安全技術科科長崗位職責
1、在安全指揮中心領導下,負責全礦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組織貫徹執(zhí)行煤礦“三大規(guī)程”組織編制安裝、回撤作業(y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確保安全。
3、負責編制礦安全作業(yè)計劃,并根據安全情況,制訂安全銜接計劃。
4、深入現場,檢查規(guī)程、措施的實施情況,組織處理和解決技術上存在的各類問題。
5、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組織開展質量達標活動。
6、負責職工的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圖紙的管理。
7、負責隊災害的預防、治理工作,負責學習新技術,解決生產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活動。
第2篇 煤業(yè)安全指揮中心督查科崗位職責
1、負責督查、督辦本礦各生產、施工隊組、安全檢查人員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2、負責全程督辦本礦各類災害、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治理工作.
3、嚴格監(jiān)督執(zhí)行一班三匯報制度(接班后、班中、交接前)執(zhí)行情況。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事項。
第3篇 煤業(yè)安全指揮中心處置隊隊長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處置隊各項工作的管理,對隱患處置的最終結果負責。
2、負責在出現重大隱患時發(fā)出撤人命令,不得掩蓋事實,必須起到上傳下達的作用。
3、組織處置隊成員對全礦隱患進行及時處置。
4、負責重大隱患處置專項措施的制定,并組織實施。
5、負責處置隱患器材的申報、置備,監(jiān)管。
6、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事項。
第4篇 安全指揮中心副主任崗位職責
一、協助主任搞好安全指揮中心工作。
二、負責對本班安全工作指揮、協調。
三、了解當班安全的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
四、值班期間及時與生產調度及作業(yè)點負責人、督查員進行安全信息互通。
五、負責當班安全信息的分析、處置及上報工作。
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任務。
第5篇 安全指揮中心主任崗位職責
一、負責落實礦安委會的安全生產工作指令、做好全礦安全生產的指揮調度工作。
二、負責安全指揮中心的全面工作。
三、負責全礦安全生產信息的收集、分析、整治和上報工作。
四、負責全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提出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對執(zhí)行安全指令不到位的相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六、負責受理、上報安全生產舉報,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調度處理工作。
七、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調查會議,督查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八、督促指揮各科、隊、組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完成礦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任務。
第6篇 煤業(yè)安全指揮中心探水隊崗位職責
1. 探水隊負責井下水文地質異常區(qū)和采空區(qū)等處水文地質情況的勘探工作。
2. 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guī)程》、《探水工作業(yè)規(guī)程》和《探放水管理制度》,認真按《探放水設計》進行作業(yè)。
3. 探水人員必須通過有資質單位的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
4. 保證探放水鉆孔的成孔質量,作業(yè)結束后如實填報鉆孔的方位、角度、深度、數目等情況。
5. 負責鉆具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6. 工作中要集中精力,注意觀察鉆孔水量和煤壁的變化情況,一旦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安全指揮中心匯報,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7篇 煤業(yè)安全指揮中心隱患處置隊崗位職責
1、 對查出的隱患落實情況進行處置、復核。
2、 參加本礦工程驗收,督查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的執(zhí)行情況。
3、 負責指揮處置全礦井安全隱患異常情況,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立即撤人并上報。
4、 接到中心指令,要迅速組織人員趕到作業(yè)地點,立即進行隱患排除隱患。
5、 處置重大隱患,要制定專項安全措施,方可實施。
6、 井上下要備用足夠的處置隱患器材。
7、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事項。
第8篇 安全指揮中心信息科崗位職責
1、 負責當本礦安全隱患信息的收集、分析、匯報、上報。
2、 負責當班井下各作業(yè)地點排查隱患信息上報。
3、 對一般隱患信息要及時報當班處置小隊。在處置小隊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協助處置小隊處置安全隱患。
4、 信息科發(fā)現隱患有權對井下局部作業(yè)地點停止作業(yè),發(fā)現重大隱患有權對全礦井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并及時上報中心。
5、 對主扇風機“三薄”記錄不健全,附屬設施不完善的,要及時上報中心。
6、 對采掘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yè)的有權停止作業(yè)。
7、 對掘進工作不進行探放水的,有權停止作業(yè)并進行嚴厲處罰,建議中心辭退。
8、 對當班沒有瓦斯員上崗的有權停止當班作業(yè)。
9、 對作業(yè)面瓦斯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不到位的,要嚴厲處罰。對無傳感器的要停止作業(yè),撤出人員。
10、 對局扇風機無專人管理,無掛牌管理,未實行風電閉鎖的,有權停止掘進工作面作業(yè)。
11、 對當班瓦斯員空檢、漏檢,不執(zhí)行瓦斯巡回路線的瓦斯員進行嚴厲處罰。
12、 對灑水、防塵設施不到位的有權停止作業(yè)。
13、 對當班“三違”人員進行制止,處罰、教育。
14、 參加班前、班后會,收集職工思想安全隱患信息。
15、 對酒后入井、精神狀態(tài)不振有權停止當班作業(yè)。
16、 對穿化纖衣服、不佩戴自救器的工人有權停止當班工作。
17、 對帶有煙、火入井工人要進行嚴厲處罰,停工。
18、 對跟班隊長不入坑的有權停止當班作業(yè)。
19、 對當班掘進工作面不探水的有權停止作業(yè)。
20、 對帶電檢修、帶電搬遷、有權停止作業(yè),并進行處罰。
21、 對違章排放瓦斯,有權進行停止作業(yè)并處罰。
22、 對未經培訓無證上崗人員有權禁止入井。
23、 主要提升設備保護不全禁止人員入井。對斜井、斜巷無“一坡三擋”裝置或裝置不全、失效的,對不執(zhí)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規(guī)定的,要及時上報和處罰。
24、 對行不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的,有權制止和處罰。
25、 對非爆破工領取雷管;炸藥雷管混運,工作面炸藥雷管未分箱存放,加鎖保管的,有權停工和處罰。
26、 對炮眼無封泥、封泥不足或充填不實進行爆破的,有權停工和處罰。
27、 對掘進工作面空頂作業(yè),回采工作面端頭支護不足,有權停工處罰并上報中心。
28、 井下施工質量不達標準,有權停止作業(yè)并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