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證助理崗位職責
1.有相應的法律和英語基礎,法學或英語專業(yè)者優(yōu)先;
2.協(xié)助公證處工作人員完成公證書的一些工作;
3.辦公室助理的其他工作;
4.公證員交辦的其他事宜;
第2篇 公證員助理崗位職責
輔助公證員辦理各類業(yè)務,如審查當事人提供的文件、協(xié)助簽署合同、復印資料、整理卷宗、歸檔。
30歲以內,大專(含)以上學歷,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品行良好;能承受工作壓力,會有出差,有吃苦精神且上進心強;具有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語言表達和人際溝通能力;具有與工作崗位相適應的文字表達能力和電腦操作技能;擁有高度的工作熱情,積極主動,工作細致,有責任心及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和學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