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公司車間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某公司車間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二、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
2.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jīng)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辦公室審核備案,由辦公室呈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fā)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作業(yè)的;
②發(fā)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xié)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fā)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jié)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
加班補償:
2.員工因工作任務繁忙,按規(guī)定支付加班補貼,加班費按每小時10元計。
3.下列人員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yè)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guī)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shù)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