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員工手冊考勤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員工手冊》:考勤管理制度
一、標準作息時間:
1、 員工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五,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不含用餐時間)。
2、 上下班時間為:上午9∶00至12:30,下午13:30至18∶00;其中午餐時間為12:30~13:30,嚴禁遲到。執(zhí)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員需每天工作8小時即可,不受此時間限制。
3、 特殊崗位如:編輯部、物流部及司機崗位的員工因工作性質不同,不執(zhí)行以上作息時間的,本部門需依據(jù)完成工作的需要,另行規(guī)定上下班及休息時間,該部門考勤規(guī)定必須經(jīng)人力資源部及總裁審核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否則工作時間同上。
4、 員工上下班必須在前臺簽到,公司將以簽到記錄作為員工的出勤依據(jù),簽到表需要員工本人親自填寫,嚴禁他人代簽,代簽者與被代簽者同時當月績效扣減5分/次。
5、 請假以半小時為單位。
,前臺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報上級領導審批后,送交人事主管作為工資計算的依據(jù)。
五、 加班
1、 員工應于工作時間內(nèi)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努力學習業(yè)務知識以提高工作效率,盡量不拖延時間進行加班。由于個人原因導致的工作未按時完成,其超時工作不視為加班。
2、 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加班,需要申請加班人員提前到前臺領取《加班申請單》,填寫完畢由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裁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核簽字確認;未按加班審批流程辦理均不視為加班。
3、 公司會議、搬遷、培訓、節(jié)慶活動及出差人員的差旅路途等均不視為加班;凡享有提成或獎金的崗位如渠道開發(fā)、銷售等崗位,其超時工作不視為加班。
4、 為了保障員工的正常休息,加班員工公司盡量安排倒休,倒休申請流程按照請假流程執(zhí)行;由于工作原因休息不了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補償員工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