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中型企業(yè)的車輛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搞好公司車輛及司機的管理,合理使用車輛,提高用車效率,保證安全行車,順利完成各項出車任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對公司所有司機和車輛的管理和控制。
3.司機的聘用與管理
3.1公司根據(jù)用車需求配備車輛、招聘司機,司機必須經過駕校正規(guī)培訓合格,有相應的大車或小車駕駛證,持證上崗,駕駛熟練,經驗豐富。
3.2公司招聘的司機由綜合部實施管理,派往辦事處的司機由辦事處主任管理,包括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組織學習,司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考勤業(yè)績考核等。
3.3司機行為規(guī)范
3.3.1 遵章守紀,安全行車,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3.3.2服從領導指揮,聽從命令,積極配合;
3.3.3出車準時,收車及時,服務周到;
3.3.4愛護車輛、經常保持車輛內外整潔、干凈;
3.3.5車輛停放整齊,地點安全。
3.4考勤管理:司機應每天按時上下班,無故曠工、遲到、早退或請假按公司的《考勤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5考核管理:
3.5.1綜合部經理根據(jù)司機的出勤、工作的表現(xiàn)情況實施績效考核,采取用車人員或單位評價、綜合評價等相結合的方法,每月進行一次綜合考評,并填寫《司機綜合考評表》報總經理審批后核算工資。
3.5.2根據(jù)考核結果實施獎罰,由總經理根據(jù)出車行駛里程、安全、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情況確定獎罰金額,一般獎勵金額在50-200元之間,處罰在50-150元之間;
3.6.1司機每月考評,全年無車輛事故、無違章現(xiàn)象者,年終可享受優(yōu)秀員工獎。
3.6.2司機完成重大任務,表現(xiàn)突出者,按《公司管理規(guī)定》中相關條款進行獎勵。
3.6.3私自出車,在20公里內每次罰款50元,21公里以上的罰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自負;
3.6.4司機因酒后駕車或不遵守《交通法》造成車輛罰款、交通事故者,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其本人承擔。
3.6.5私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者,未發(fā)生交通事故,每次扣除50元;發(fā)生交通事故者,一切責任均由本人承擔,并扣除當月工資,嚴重者予以開除。
3.6.6違反《交通法》造成違章罰款的由違章者自行承擔,在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領導者,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200元。
3.6.7出車延時,未按通知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者,視影響工作程度一次罰款10-50元。
4. 車輛管理
4.1公司車輛用于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出差、業(yè)務洽談、員工外出辦公、客戶來公司接送站、公司人員患急、重病就醫(yī)等。
4.2辦事處車輛用于辦事處為客戶安裝、調試設備、拉送貨物或進行售后服務時使用。
4.3綜合部經理根據(jù)任務情況和車輛技術性能,本著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的原則安排車輛;司機是所駕駛車輛的直接管理人員,要做到勤檢查、勤擦拭、勤保養(yǎng),使自己的車輛經常處于良好狀態(tài)。
4.3出車管理
4.3.1出長途或個人用車時,由綜合部經理填寫《出車記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派司機出車。
4.3.2辦事處出車時,由辦事處內勤員填寫《出車記錄》,經辦事處主任批準后,派司機出車,辦事處應掌握并控制車輛的出車事由,不得隨便派車。
4.3.3遇有急事或有特殊情況需要用車時,使用者與總經理或辦事處主任電話聯(lián)系說明事由,經批準后,由綜合部經理或辦事處內勤及時電話通知司機出車。
4.3.4發(fā)生4.3.3條款事項時,司機出車回來后應及時與綜合部經理或內勤員補辦出車手續(xù),填寫《出車記錄》使用者簽字。
4.3.5施工現(xiàn)場的車輛,由工程部部長進行管理,人為因素造成車輛事故,追究部長的責任。
4.3.6司機出車時向綜合辦或內勤員領取車鑰匙,出車回來后把鑰匙交回綜合辦或內勤員。
4.3.7車輛應集中停放,司機下班后,沒有出車任務時必須將車輛停放到指定地點,未經批準,不得將車開回家或隨意停放,否則造成車輛損失或丟失,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司機本人負責。
5車輛維修保養(yǎng)
5.1 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初始保養(yǎng)、停駛保養(yǎng)、換季保養(yǎng),每次出車回來后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xiàn)小問題及時維修保養(yǎng)排除故障,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5.2 車輛需要修理或更換配件時,司機填寫《車輛維修維護申請》,綜合辦或內勤員組織人員審核鑒定,報總經理或辦事處主任審批后,送往指定的修理廠修理或由公司采購員采購配件進行更換,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5.3 車輛出長途發(fā)生故障,在市區(qū)以外需要臨時維修或換零部件時,由帶車人員和司機協(xié)商處理,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超出市場價時由司機電話匯報總經理同意后實施購買維修,開具正規(guī)發(fā)票及《維修明細結算》單方可報銷,并將所更換的舊零件帶回公司,填寫《車輛維修紀錄》,建立車輛維修檔案,經綜合部或內勤員組織人員審定,司機與財務人員辦理維修費用報銷;屬辦事處的車輛,由辦事處主任在月底向公司申報報表后,經總經理審批辦理報銷。
5.4車輛維修應做到自己能修的不到修理廠維修,本地能修的不到外地維修。
5.5采購員負責根據(jù)審批的《車輛維修維護申請》采購所需的機油、防凍液、易損件、零配件等,購買時遵循的原則是少花錢多辦事,盡量貨比三家購買質量好價格低的適用產品,采購品與保管員辦理入庫手續(xù)后,由司機領用配換,車輛換件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6. 車輛的費用管理
6.1油料的管理
6.1.1車輛行駛應本著勤儉節(jié)約的原則,需加油時。
6.1.2綜合辦或內勤員根據(jù)公司或辦事處車輛行駛里程及車輛耗油的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參照有關標準,確定每百公里車輛耗油定額標準進行考核。
6.1.3對車輛每月或每季度使用的油量與行車里程數(shù)進行核算一次,與標準用油量比對,低于標準用油量,對司機進行獎勵;超出標準用油量,對司機進行處罰,做到獎罰分明,鼓勵節(jié)約。
6.1.4在定額基礎上節(jié)約的費用 60%獎勵給司機,超出定額費用的40%由司機本人承擔。
6.1.5超出公司規(guī)定用車范圍的私人用車,使用者提出,綜合辦填寫《派車通知單》,報總經理批準后出車,按車輛實際行駛里程計算每公里向使用者收取1元的成本費用,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6.2修理費
6.2.1 在公司規(guī)定范圍內用車,車輛正常磨損出現(xiàn)故障所發(fā)生的修理費、配件費由公司報銷。
6.2.2不在公司規(guī)定范圍內用車或人為造成車輛故障、事故所發(fā)生的修理費、配件費及其它費用有責任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