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設備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設備管理,理順設備管理程序,杜絕計劃外采購,最大限度發(fā)揮設備效能,延長使用壽命,更好的服務于生產,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包括生產性、非生產性)、設施、工具、儀器儀表類等(構成固定資產的兩個必要條件:①單臺價值超過2000元、②使用年限不低于1年)。
二、設備的購置、驗收
第三條年度維簡計劃由機電科根據(jù)資金數(shù)額及各單位、部門設備需用情況負責編制,報礦領導批準后上報集團公司審批。機電科根據(jù)集團公司批文及各單位需要情況編制月度設備采購計劃,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交億金公司采購。
第四條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由機電科根據(jù)安全費用數(shù)額及各專業(yè)提出的需求計劃負責編制,報礦領導批準后上報集團公司審批。各工區(qū)、科室根據(jù)集團公司批文將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設施、儀器儀表等根據(jù)需用情況編制月度計劃,報分管礦領導批準后交機電科匯總和維簡計劃一并交億金公司采購。
第五條年度維簡和安全費用計劃內未列入的其他設備,禁止提交計劃和采購。因生產需要確需購買的,由專業(yè)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分管礦領導簽字批準后,由機電科匯總與月度計劃一并交億金公司采購,并在年底調整計劃時追加。
第六條各生產單位所編制的月度計劃于每月16日前必須報機電科,其中所需的設備必須由機電科審批,報材料管理小組,其他配件材料報材料管理小組并于每月21日前由分管領導組織審查。無月度計劃的不予辦理,生產單位急需設備必須經(jīng)材料小組、機電科、機電礦長或生產礦長批準,非生產設備及大型設備報礦長批準。所報設備、配件計劃使用標準計劃表,注明規(guī)格型號、主要技術要求、生產廠家及到貨時間,單位經(jīng)辦人、負責人簽字。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之一者,罰單位負責人100元。
第七條對月度計劃內的物資是否構成固定資產存有疑問時,應向機電科、財務科及億金公司咨詢使用年限和價格,無年度計劃但構成固定資產的不得上報采購,特殊情況下需經(jīng)礦長批準。
第八條設備選型時應注意通用化、標準化,所選設備應經(jīng)過鑒定,有生產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井下防爆電器設備還應具有防爆合格證。設備到貨后,由億金公司駐軍城供應站通知機電科、生產科(采掘設備)、財務科、材料小組及使用單位到場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隨機資料交機電科存檔,缺少部分由億金公司駐軍城供應站向供應商索取。隨機工具交使用單位,隨機配件由材料小組保管。
三、設備的領用、發(fā)放
第九條設備到貨經(jīng)驗收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出具'領料單'經(jīng)分管礦領導簽字同意后,到機電科換取'設備出庫單','領料單'簽字聯(lián)和'設備出庫單'存根聯(lián)一并由機電科存檔備案。
第十條 '設備出庫單'由機電科設備管理員出具,領用單位領用人、供應部門負責人、倉庫保管員共同在設備出庫單上簽字后,倉庫保管員方可發(fā)放,不得代簽。
第十一條設備管理員應詳細填寫設備出庫單,并將設備及附件、銘牌及時抄錄存檔。設備經(jīng)驗收合格不論是否出庫,均應建立設備檔案,計入設備臺賬編號管理,并每月一次到財務科核對固定資產明細,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第十二條設備到貨經(jīng)驗收不合格或經(jīng)使用達不到生產需要的設備由機電科聯(lián)系億金公司負責退回,
四、設備的使用、管理和調撥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將設備領出后,應及時安裝、調試,所有設備都必須按照設備規(guī)程和完好標準進行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嚴禁超負荷、拼設備和違章操作,無操作規(guī)程和完好標識的必須在制定后才能使用,對強令司機超負荷或不合理使用設備造成設備損壞或縮短使用壽命的,機電科有權制止,司機有權拒絕操作,并可越級上告,對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的,一經(jīng)查實,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使用單位要貫徹執(zhí)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的原則,設備維護使用,實行專責制。主要設備應實行包機制、多班制生產的設備必須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大型固定設備均必須有運行記錄,無包機人或專人維護的設備不準使用。各類司機必須經(jīng)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及'應知''應會'要求,經(jīng)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使用中的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tài)。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動作可靠。并定期檢查試驗,做好記錄,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嚴禁帶病運轉,防止和杜絕跑、冒、滴、漏。實行強制的三級保養(yǎng)制度,每日例行保養(yǎng),每月二級保養(yǎng),每半年三級保養(yǎng),保養(yǎng)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建立健全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定人加油、定人換油、定點給油、定質選油、定量用油),對主要設備實行點檢制,由機電科制定點檢標準,并監(jiān)督使用。所有設備實行定期強制檢修。機電科負責制定全礦計劃,設備使用單位負責編制設備的季檢和月檢計劃,并報機電科審批,由機電科考核。礦井每年不少于15天的停產檢修時間,其它各類設備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修。對因維護、保養(yǎng)不及時,操作失誤造成設備事故的將依據(jù)《軍城煤礦安全生產處罰條例》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使用單位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匯報機電科和調度室,由機電科組織有關單位對損壞原因及程度進行分析鑒定,必須查清原因和責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fā)生,同時對事故損失進行評估,拿出處理意見報礦領導批準。
第十六條井下閑置不用的設備應及時升井(7天),禁止各類開關、啟動器代替接線盒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第十七條機修廠應及時對送交損壞的設備進行修復,因技術原因無能力修復的設備應書面申請報材料小組,經(jīng)礦領導同意后由材料小組會同有關部門招標確定維修廠家進行修理。對因修理不及時影響生產的將追究相關部門或工區(qū)的責任。
第十八條機修廠要建立健全主要設備維修及外委設備修理臺賬并每月報送機電科備查,對修復的設備機電科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第十九條各單位調撥使用礦機修廠修復后的設備,應到材料小組辦理設備調撥單,機修廠依據(jù)調撥單發(fā)放,否則追究機修廠責任。設備調撥應本著'有舊不用新、先井下后井上'的原則進行調撥。
五、設備的基礎管理
第二十條為加強設備的基礎管理,機電科應配備專職設備管理員一名,工區(qū)(廠)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設備管理員一名。
第二十一條設備基礎管理的要求是數(shù)量清、狀態(tài)明、屬性準,帳卡物一致。
各種設備分類逐臺編號、登帳、建卡,機電科建立設備總臺帳,班組負責管理的設備也要建立相應的臺賬。班組設備臺帳每月月底與機電科臺帳核對一次。
第二十二條加強統(tǒng)計工作,健全原始記錄,以保證統(tǒng)計數(shù)據(jù)準確,并按時向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統(tǒng)計報表。
六、獎懲
第二十三條機電科應定期對設備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組織評比競賽,對設備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的班組,年底評出設備管理先進單位給予獎勵;對在年度設備管理工作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玩忽職守造成設備損壞事故或經(jīng)濟損失;失職造成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影響正常生產;無計劃盲目購置造成設備積壓的相關責任者,依據(jù)《軍城煤礦安全生產獎懲條例》給予相應處罰。
第2篇 生產設備設施報廢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完善生產設施管理,充分利用設施設備殘值,為公司、社會創(chuàng)造更多財富,并保障公司報廢設施不會造成社會危害和環(huán)境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
3職責
3.1生產部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責任部門。
3.2各部門負責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的具體實施工作。
4控制程序
4.1嚴禁私自拆除和報廢生產設施,生產設施符合下述一項或多項,方可進行拆除和報廢:
4.1.1能源消耗高,按國家規(guī)定應淘汰的設備;
4.1.2由于技術進步,先進設備替換落實設備;
4.1.3定期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壓力管道;
4.1.4由于生產工藝改進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設備、管道;
4.1.5嚴重腐蝕,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管道;
4.1.6由于生產規(guī)模的擴大,不能滿足生產能力的設備、管道;
4.2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程序
4.2.1生產設施所在部門根據(jù)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條件,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計劃,報生產部匯總,并提交安全生產副經(jīng)理助理,安全生產副經(jīng)理助理報公司總經(jīng)理認可后,公司總經(jīng)理報集團公司技術總工審批。
4.2.2生產設施所在部門應編制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方案,方案包括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等。
4.2.3拆除生產設施應確保拆除安全,拆除前應進行必要的隔離、置換、中和、斷電等措施后,按照生產設施拆除方案進行作業(yè),請承包商進行拆除時,應簽定生產設施拆除合同,對承包商的管理應符合公司要求。
4.2.4報廢生產設施應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隱患。生產設施必須進行必要的處理如清洗、置換,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2.5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必須有賬可查,并且相關材料要存檔。
第3篇 燒結廠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燒結廠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燒結廠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監(jiān)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xiàn)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jīng)聯(lián)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領導下和監(jiān)督下進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jīng)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時,由機動科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后辦理報廢。
7、如發(fā)現(xiàn)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第4篇 某燒結廠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制度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燒結廠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于燒結廠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
3、安全監(jiān)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xiàn)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經(jīng)聯(lián)合簽字批準偶,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tǒng)一領導下和監(jiān)督下進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干凈,經(jīng)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設備時,由機動科現(xiàn)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后辦理報廢。
7、如發(fā)現(xiàn)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