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中學校園網信息發(fā)布管理制度
為使校園網信息發(fā)布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保證學校信息發(fā)布的權威性、及時性,更好的展示學校風貌,為學校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機構
1、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長為組長的校園網信息發(fā)布領導小組,該領導小組是我校網絡信息組織、管理、協(xié)調機構。
2、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網信息的政治審查,網絡中心負責有關信息的技術保障。
3、各部門確定分管信息工作的領導和負責信息工作的信息員,負責收集、整理、編輯、上報信息。
二、上網信息的內容
遵循積極、健康、向上的導向,準確、及時的反映學校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等各項工作的最新動態(tài)
校園網登載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tǒng)一;
(三)損害國家的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宣揚封建迷信;
(六)散布謠言,編造和傳播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九)法律、法規(guī)及學校規(guī)章制度禁止的其他內容。
四、上網信息的審核
1、反映學校重大事項信息稿件(包括:校內新聞、學校概況)由學校辦公室負責提供,并由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以電子郵件或磁盤形式交學校網絡中心制作發(fā)布。
2、由各部門提供的信息,由各部門信息員撰寫及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報學校辦公室審核批準,以電子郵件或磁盤形式交學校網絡中心制作發(fā)布。
五、上網信息的更新
1、上網信息原則上根據(jù)學校工作的具體需要進行更新,若臨時有重大的信息,學校辦公室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編輯工作,校網絡中心對信息的發(fā)布在1個小時內完成。
2、各部門提供的信息應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給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對信息的審核編輯工作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交與網絡中心制作發(fā)布。
3、學校辦公室提供的校園新聞應在每周周四交付與網絡中心。
4、學校網絡中心對信息的網上發(fā)布應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都增加的;
3、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shù)臄?shù)據(jù)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
七、上網信息發(fā)布的責任
1、各部門應對自己提供給學校辦公室的信息負責,如因信息本身內容的不當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時間內將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給學校辦公室,由各部門負責。
2、學校辦公室應對自己提供給網絡中心的信息負責,如因信息本身內容的不當或是未能在要求的時間內將要更新的信息提供給網絡中心,由學校辦公室負責。
3、網絡中心對信息的網上發(fā)布負責,如因誤發(fā)、漏發(fā)學校辦公室已給信息或者未能在要求時間內將信息發(fā)布,由網絡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