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經濟學校公章、公函管理制度
工業(yè)經濟學校公章、公函管理制度
1、學校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保管使用,專人負責管理;
2、公章使用范圍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報表、材料,向上級組織提出的申請,購買物品所需證明,人員身份證明等方面;
3、公章使用時,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
4、因工作需要,需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登記好事由及收回時間;
5、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公章,與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辦理接收公章手續(xù),不得私自轉交他人;
6、介紹信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需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