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jié)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qū)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門負責人參與。
(3) 檢查項目為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控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nèi)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nèi)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nèi)所有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guī)定配備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
3、 后勤區(qū)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設備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設備是否運轉(zhuǎn)正常,機房、電房內(nèi)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tǒng)是否正常。
檢查中發(fā)現(xiàn)大廈內(nèi)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2篇 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銷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及時掌握炮竹點的消防安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檢查的內(nèi)容:
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nèi)容、部位、頻次并做好記錄。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其它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擋而影響使用。
4、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5、禁止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險場所吸煙的。
6、其它安全情況。
二、隱患整改: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時將存在的隱患向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報,提出整改意見、方案。并登記備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隨時有可能發(fā)生火災,危及人身安全的應整改。
三、防火檢查人員職責:
1、防火檢查人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jié)合”的方針,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
2、防火檢查人員應當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
第3篇 消防安全檢查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銷售棚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及時掌握炮竹點的消防安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檢查的內(nèi)容:
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nèi)容、部位、頻次并做好記錄。
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其它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3、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器材是否被遮擋而影響使用。
4、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5、禁止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或在爆炸危險場所吸煙的。
6、其它安全情況。
二、隱患整改: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及時將存在的隱患向消防安全責任人通報,提出整改意見、方案。并登記備案。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并督促落實。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障消防安全,隨時有可能發(fā)生火災,危及人身安全的應整改。
三、防火檢查人員職責:
1、防火檢查人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jié)合”的方針,開展經(jīng)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
2、防火檢查人員應當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fā)現(xiàn)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積極組織撲救。
第4篇 商場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3
商場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過對消防安全檢查的進行規(guī)定,確保消防安全。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商場各類消防安全檢查。
3 主要職責: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確保消防安全。
4 內(nèi)容:為做好商場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巡邏員必須定期檢查所有滅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確,鐵箱是否牢固,噴嘴是否清潔、暢通。
-定期檢查消防栓的箱門開啟是否靈活,箱內(nèi)水槍、水帶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確位置。
-每周檢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進行放水檢查。
-由設備部會同安全部排定計劃并按計劃分批檢查消防報警器、探測器(溫、煙)等消防設施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告物業(yè)經(jīng)理并由工程部組織進行及時維修保養(yǎng)。
-將每次檢查記錄存檔。
-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消防設備、器材的檢查,督促各部門做好消防工作,備有檢查記錄。
-定時定人在各處進行巡邏,查找火險隱患,提出整建議,及時給予指導糾正,同時向安全經(jīng)理報告,并作好備案記錄。
-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努力做好對義務消防員的訓練。
-安全部協(xié)同工程部做好重點、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種的有關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并上報物業(yè)經(jīng)理。
-記錄墻式消火栓、滅火器月檢表。
5 重點:
-消防主機無屏蔽點。
-主機地址碼和現(xiàn)場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電柜開關放置在自動位置。
-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不能關閉。
-報警閥閥門不能關閉。
-卷簾門下限位離地面不能超過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頂。
-卷簾門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簾門控制開關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簾門電機、控制箱附近要有檢修口便于檢查維修。
-卷簾門導軌與墻之間不能留有縫隙,必須封堵嚴密。
-煙感要固定安裝,不能懸掛于半空。
-噴淋頭距離隔斷距離不得小于 0.5m。
-吊頂不能影響噴淋設計噴灑效果。
-未端試水閥門、壓力表不能阻擋。
-消防報警警鈴按鈕不能封堵。
-消防栓內(nèi)干凈無雜物,設施齊備、完好。
-消防設施、設備必須使用消防專用電源。
-無吊頂或網(wǎng)格柵吊頂消防噴淋必須是上噴。
-鋁格柵吊頂噴淋必須移至吊頂下方。
-商場內(nèi)安全通道防火門要常閉,安裝閉門器并能正常使用,閉門器無脫落、損壞現(xiàn)象。
-噴淋頭底部超過吊頂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煙閥面板開關不能阻檔。
-已開業(yè)商場正常營業(yè)展位煙感罩必須摘除,煙感、溫感、噴淋頭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