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資料收集管理制度
1、安全資料的編制整理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并與現(xiàn)場建立的安全保證體系實際相結合,實行規(guī)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資料的編目要齊全、內容要真實、字跡要清楚、填寫要及時、收集要認真,要能如實地反映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現(xiàn)狀,并保持可追逆性,及時上報安全工作總結、計劃和相關報表。
3、安全保證計劃的編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須加以控制。
4、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項目安全員負責,項目技術負責人及時提供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和安全監(jiān)控以及安全隱患評審處理記錄等,材料員、倉庫保管員必須及時提供合格材料供應商和相關證明資料,以確保安全資料的完整性。
5、安全資料內的相關驗收檢查項目以及安全交底、手接手續(xù)等簽字必須齊全,禁止一人多簽或他人代簽,驗收檢查結果及結論必須先定量、后定性。
6、除按安保體系編制要求外的相關資料必須進行統(tǒng)一編目編號,要有總目錄、分目錄,確保索引簡便,查閱簡單,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