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安全裝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確保甲醇廠各類設備安全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裝置的配置、使用等管理職責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范圍內的各類設備安全裝置的管理。
3職責
3.1生產設備技術部負責設備安全裝置的歸口管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設備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組織設備安全裝置的大修、改造。
3.2安全環(huán)健康環(huán)保部負責對設備安全裝置的配置、使用、運行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并配合生產設備技術部進行日常檢查。
3.3各車間負責本車間設備安全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定期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的正常運轉。
4內容
4.1設備安全裝置的配備要求
4.1.1甲醇廠在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或進行技術改造時,應按標準規(guī)定的“三同時”原則,配備必要設備安全裝置,并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4.1.2生產設備技術部及有關部門在確定、配置設備安全裝置時,應考慮安全技術方案和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相關方和上級公司的意見,確保設備安全裝置消除或減少職業(yè)危害的作用,以及對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的控制效果。
4.1.3生產設備技術部及有關部門在采購各類設備安全裝置時,應選擇有相應資格的供貨單位,各類設備安全裝置產品應有供貨廠家的合格證書。
4.1.4生產設備技術部及有關部門應監(jiān)督設備安全裝置的配置、安裝過程,確保設備安全裝置符合相關驗收準則的要求,避免或減少安裝過程中的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
4.1.5安裝單位對設備安全裝置安裝、調試、正常運轉后,應經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運行。
4.1.6各有關部門應根據(jù)控制職業(yè)健康安全風險的需要,在危險作業(yè)、設備維修等特殊情況下,臨時配置安全防護設施。常用的安全防護設施有:
--防護屏(網):設置在距離危險源一定距離的地面上,根據(jù)需要可以移動,主要適用于金屬切削機床、砂輪機、電焊機、電氣維修等處,可防止物體打擊、機構傷害、觸電、灼燙、其他傷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離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圍欄、欄桿:固定在距離危險源一定距離的地面、扶梯、走臺、工作臺上,必要時臨時設置在設備維修、高處作業(yè)等處,主要用于防止物體打擊、機構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其他傷害等,制造尺寸、放置距離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安全網:架設在高處作業(yè)的腳手架上,主要用于防止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其他傷害等,安全網的強度、尺寸、架設距離等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4.2安全裝置的配備
4.2.1隔離防護裝置
設備上的運動部分應配備隔離防護裝置,以保護人身安全。隔離防護裝置有的裝在機械設備上,如防護罩、隔離檔板等,防止相關人員接觸機械運動部分;有的置于機械設備周圍一定距離,如防護屏、防護柵欄等,防止相關人員進入危險區(qū)域。
--防護罩、隔離檔板等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結構、布置合理,并應牢固地固定在設備或基礎上。除了檢修等情況外,一般不得隨意拆下。
--防護罩、隔離檔板等與機械運動部分之間應留有足夠的間隙,防止相互接觸、干擾機械運動、碰壞機械零件。
--防護罩、隔離檔板等的形狀、位置應適當,不能給生產場所帶來新的危險。防護罩應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或尖銳棱角。
--防護罩、隔離檔板等的設置不應影響操作者的視線和正常工作,并便于設備的檢查、保養(yǎng)和維修。
4.2.2聯(lián)鎖防護安全裝置
--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等應配備聯(lián)鎖防護安全裝置,防止操作者的誤操作引發(fā)事故、事件。
--防護安全裝置應使設備的控制部位、操縱部位等能夠可靠、有效地聯(lián)鎖,真正起到關聯(lián)、制約、協(xié)調、安全控制的作用。
4.2.3制動裝置
--制動設備能夠停到預定的位置,在設備運行出現(xiàn)異常或危險時能夠緊急停止、終止運行,應在運動設備上設置必要的制動裝置。
--裝置應具有足夠的制動力,操作方便,制動靈敏。使用車間應經常檢查、調整制動裝置,確保其制動的效果。
--起重機械、機動車輛上配置的制動裝置,以及其他安全裝置,應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
4.2.4超壓安全裝置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設備設施上應設置壓力表、安全閥、防爆膜、卸壓膜等超壓安全裝置,當設備設施內部的流體介質超過規(guī)定壓力限值時,應能夠泄壓,防止發(fā)生泄露、爆炸等事故、事件。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上的壓力表、安全閥等超壓安全裝置,應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定期校準、檢查。
4.2.5鋼瓶安全裝置
--存各類壓力氣體的鋼瓶上,應配置防護帽、減震圈等安全裝置,以防止鋼瓶在運輸、儲存、使用中發(fā)生碰撞而造成泄漏、爆炸。
--鋼瓶上的安全裝置,應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予以控制。
4.2.6防觸電安全裝置
--類電氣設備設施中,為了保證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安全應采用斷電保護裝置、電容器放電裝置、接地保護、電氣箱/柜/盒等防觸電安全裝置。
--電氣設備設施中的各類防觸電安全裝置的形式、配置等,應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要求,并按標準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控制。
4.2.7監(jiān)測控制與警示裝置
--類設備設施中應配置必要的檢測控制與警示裝置,以便在設備設施發(fā)生故障或人處于危險區(qū)域內時,向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發(fā)出危險警報信號。
--監(jiān)測控制與警示裝置的形式、配置等,應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要求,并同設備設施一同維護、檢查。
5相關文件記錄
6文件信息
第2篇 固定機電設備安全裝置試驗管理制度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機電設備的實際情況,現(xiàn)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試驗要求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3.閘瓦間隙保護裝置按現(xiàn)場要求試驗
4.減速功能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5.后備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6.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7.托罐裝置每月試驗一次
8.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每半年試驗一次
9.主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3.減速功能保護每天檢查一次
4.閘間隙保護裝置按現(xiàn)場要求試驗
5.托罐裝置每月試驗一次
6.制動油超溫保護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7. 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每半年試驗一次
8.安全門與罐位、提升信號聯(lián)鎖,操車系統(tǒng)與提升信號和罐籠停止位置聯(lián)鎖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9.副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每二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每周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4.超溫保護裝置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溫裝置每天檢查一次
6.壓風機技術性能測試每年一次
(四)主通風機
1.軸承超溫報警置每天檢查一次
2. 主通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二、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現(xiàn)場使用要求
1.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guī)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shù)據(jù)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需要臨時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準、到機電科辦理手續(xù)后方可拆除。
(2)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后必須馬上將保護正常投入。
5.發(fā)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6.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三、違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規(guī)定的,將按下列規(guī)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按嚴重三違處理,并罰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2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5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容不全、不真實、字跡不工整)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