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維護隊員崗位獎罰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秩序維護隊員的綜合素質(zhì),提高秩序維護隊員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本獎罰制度。
一、獎勵
1、制止不安全行為、不安全事件、維護公司利益有功隊員。
2、協(xié)助偵破公司內(nèi)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案件的隊員。
3、拾金不昧、助人為樂、救死扶傷受到客戶表揚的。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在秩序維護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隊員。
5、以上每項獎勵100至300元。
二、扣罰
1、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扣半天工資,超過1小時扣一天工資,1小時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2、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戶敲詐勒索,損害公司形象聲譽的,扣月份考核分數(shù)1--5分。
3、酗酒滋事、無理取鬧的,經(jīng)教育認錯的,扣月份考核分數(shù)1--5分。
4、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客戶投訴并經(jīng)查實屬工作失誤或工作態(tài)度問題,視情況輕重,扣月份考核分數(shù)5--10分。造成客戶損失的,責任明確的要照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還要做開除處理。
5、值勤時睡覺或打瞌睡,巡邏時不到位,工作時不按規(guī)定著裝,扣月份考核分數(shù)5--10分。
6、不服從上級指揮和安排的工作,情節(jié)較輕者,扣月份考核分數(shù)5分,情節(jié)較重者,給予警告、停職整改或開除。
7、參與打架、賭博或有意鬧事的,經(jīng)教育認錯的,罰款50—100元,并取消當月獎金和季度獎金。
8、搬弄是非,挑撥離間,煽動隊友分裂,破壞團隊精神,扣月份考核分數(shù)5--10分,并取消當月獎金。經(jīng)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給予辭退處理。
9、請假不按時歸隊的或請示領(lǐng)導沒有批準延長假期的,3天以內(nèi)扣雙倍工資并取消當月獎金和季度獎金。超過3天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10、私自將秩序維護裝備借給別人使用,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做開除處理并扣罰100元;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罰款50元。
11、未經(jīng)批準,私自帶朋友到單位員工宿舍住宿的,一次罰款20元,如有損壞集體或個人財物的要按價賠償。多次違反《員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開除處理。
12在集體宿舍吵鬧、玩耍等影響他人休息而不聽勸告者扣罰5--10分。
13、故意不參加學習、開會、訓練及集體活動的每次扣5分。
14、親人來隊探望,經(jīng)批準可留宿。班長有權(quán)批3天,主管有權(quán)批5天,管理處主任有權(quán)批7天。7天以上要公司領(lǐng)導批準。越權(quán)批準留宿者,一天處罰50元。同時每天扣罰隊員20元。
15、隊員外出要在23:50前準時回來,超過時間要辦請假、消假手續(xù)。否則扣5分。
16、秩序維護隊員宿舍實行軍事化管理。被子、蚊帳、衣物以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擺放的,一次扣1—5分,當月超過3次的取消當月獎金。
17、遇到不法行為畏縮不前,遇見火災不作為者,后果輕微的,罰款50元;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辭退處理。構(gòu)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1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guī)定的給予辭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