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客用早餐管理制度
1、住店客人入住登記時,根據(jù)房費含早的房間送次日早餐券2張,隨房卡贈送(接待員應提醒客人),遺失不補;續(xù)住的客人憑房卡領取當日早餐券;不按此規(guī)定的扣5分/次。
2、本店早餐券上必須加蓋酒店財務章、日期章及接待員手寫房間號(鉛筆寫無效),以便財務稽核;亂發(fā)、多發(fā)的早餐券應有當班接待員按原價賠償(18元/張);不按規(guī)定填寫的扣5分/次。
3、早餐收銀員必須(檢)收票讓客人用餐,不售票,收取的不是當日有效票,由本人承擔責任,另扣罰5分/次;早餐帶班對收銀員收票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4、無早餐券的客人,讓其本人到總臺憑房卡領取或購買;購買的早餐券上,接待員必須注明外賣及日期,否在扣5分。
5、房卡套可用鉛筆填寫房號,便于回收利用。
6、酒店總經理、助理、當值經理允許吃早餐外(必須在免費早餐登記本上簽字),其他人員用餐必須收取早餐券;否則當事人及收銀員、帶班各處罰20分。
(董事會安排不拿早餐券可以用餐人員名單另有通知)
7、所有早餐一律不許外帶,否則當事人及帶班各處罰20分。
8、客房房間數(shù)在50間以上的,廚房必須保證8涼8熱以上(葷菜各兩個以上),50間以內保證6涼6熱(葷菜各1個以上),面點、湯類各4個以上;8:30前不允許出現(xiàn)空盤情況,否則扣20分/個。
9、9:00以后用餐客人在3位以內時,征求客人是否加菜方可收市,收市的菜品能會收的及時回收,不能回收的端至員工餐廳,出現(xiàn)營業(yè)餐廳私自盛菜現(xiàn)象當事人及帶班各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