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面工程管理制度
1、上、下付巷超前支護范圍內行人側寬度低于0.7m、高度低于1.8m,對綜采隊罰款50元/處.次。
2、下付巷巷道高度、寬度必須保證轉載機順利通過,并保證行人寬度不小于0.7m。若因巷道壓力大而沒有及時組織二次替棚造成轉載機不能通過,對綜采隊罰款200元/次。
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符合規(guī)定對隊罰款50元/次,對當班班長罰款20元/次。
4、工作面下付巷尾巷必須及時回收卸壓,上付巷盲巷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封閉。若不及時密閉或長度超過規(guī)定罰款50元/次。
5、前部運輸機與轉載機搭接標準:
高度:運輸機機頭架與轉載機槽子上沿搭接高度不低于300mm。寬度:鏈輪外緣與轉載機槽子上幫內緣垂直。搭接高度、寬度不符合標準,對綜采隊罰款100元/次,對當班跟班隊長和班長各罰款30元/次。
6、后部運輸機與轉載機搭接標準:
高度:過渡支架掩護梁下沿與后部運輸機機頭架上沿高度不低于400mm。寬度:后部運輸機鏈輪外緣與轉載機上幫鏈垂直;搭接不符合標準,處罰同第5條。
7、運輸機30m范圍內起伏過大,對隊罰款100元/處,對當班采煤機司機罰款50元/次,對當班班長和跟班隊長罰款30元/次,運輸機壓死,罰款200元/次。
8、前、后部運輸機機尾距上幫棚腿距離不少于0.7m,否則對綜采隊罰款100元/次。
9、后部運輸機必須及時清除底槽煤,保證槽子下沿與支架底座完全接觸,否則罰款20元/次.節(jié)。
10、當上、下付巷底板松軟或有流水時,超前支護和端頭支護范圍內單體柱柱根下必須墊木鞋和鐵鞋,所替木棚棚腿下墊荊笆或木鞋,否則罰款20元/處。
11、過渡支架拉架過程中前梁下必須打點柱,邊拉架邊降柱,拉架后端頭支架采高必須滿足2.5m,拉架后必須立即升起單體柱,否則罰款100元/架.次。
12、支架前頂梁嚴禁放煤,否則罰款200元/處;頂梁頭見碴,對隊罰款50元/架。支架噴霧必須保證完好,否則罰款30元/處。拉架、放煤過程中必須使用噴霧,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處;放煤口關不嚴(擠碴、擠坑木)不及時處理罰款100元/架。
13、支架直線度、中心距偏差及支架仰、俯角超過規(guī)定,罰款20元/架;背架、倒架、擠架罰款100元/架;側護錯差超限,對隊罰款30元/處。
14、端頭支架采高不低于2.5m,中間支架采高2.4m<2.6m,否則,對隊罰款50元/架。
15、支架明柱長度小于200mm為死架,對當班隊長、班長各罰款50元/架,對集體罰款200元/架。
16、上、下付巷超前支護及端頭支護范圍內抬棚必須保證一梁三柱,否則罰款50元/架。抬棚不接頂罰款10元/處,單體柱初撐力不得小于50kn,否則罰款30元/根。出現(xiàn)空幫、空頂罰款50元/處。單體柱不采用防倒措施罰款20元/根,失效柱罰款20元/根。
17、支架出現(xiàn)漏液、竄液罰款30元/處。
18、支架梁端空頂罰款50元/處。端面距超限(采煤機停機位置除外)罰款50元/處。
19、上、下付巷替棚出現(xiàn)迎山不照,肩口不嚴,伸蜷腿及旋棚等現(xiàn)象,對當班班長罰款30元/棚。替棚時出現(xiàn)截腿或截梁造成巷道寬度、高度達不到規(guī)定的,對施工單位罰款200元/棚,對施工負責人罰款50元/棚。端頭、超前支護棚梁下不打抬棚罰款50元/架。
20、超前支護柱梁不成直線罰款20元/m。
21、施工作業(yè)對支架各種千斤頂明柱不進行有效防護或隨意操作造成支架千斤頂明柱損壞,按明柱原值的10%對綜采隊進行罰款,對責任人罰款20元/根,對支架檢修班包架人罰款10元/根。
22、煤壁片幫不打抬棚支護,缺一個抬棚罰款100元,工作面冒頂一處罰款300元。
23、料場管理亂罰款50元/次,缺材料材料標志牌罰款10元/個,巷道積水超過規(guī)定罰款50元/處,管線吊掛不整齊,巷道衛(wèi)生差罰款10元/米。
24、支架各連接部位穿半銷,罰款20元/處,無連接罰款50元/處,抬底座油缸不按規(guī)定位置支撐罰款10元/根。
25、巷道內出現(xiàn)網兜、漏幫、漏頂,不及時處理的罰款20元/處。26、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由生產技術科監(jiān)督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