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事故、故障管理制度
1、目的
杜絕重、特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障生產的正常運行。一旦發(fā)生設備事故,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及時搶修,防止事故的重復發(fā)生。
2、事故的定義
影響瑞土公司礦山所轄車間正常生產的一切設備故障均稱為設備事故。
3、事故分級
(1)設備小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2)一般設備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3)重大設備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設備事故。
(4)特大設備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4、事故處理
(1)事故匯報制度。凡發(fā)生設備事故或故障,應立即自下而上逐級報告,任何人不得隱瞞、拖延不報。
①發(fā)生設備故障(含小事故)由崗位人員迅速采取應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匯報,由當班值班主任組織有關人員迅速搶修,盡快恢復生產。
②發(fā)生一般設備事故,當班班長在接到崗位人員匯報后應立即組織搶修,在第一時間逐級向上級領導匯報。
③發(fā)生特大設備事故,當班放長在接到崗位人員匯報后,應迅速采取有關應急措施并嚴格保護現(xiàn)場,在第一時間報告礦長、技術科長。礦長及單位負責人及時向公司主管副總、礦長匯報,經(jīng)公司有關部門領導或礦長同意后,方能組織現(xiàn)場搶修。
(2)事故搶修。凡發(fā)生設備事故或故障,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故拖延或違抗搶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發(fā)生設備事故,當班值班主任都必須認真作好記錄,并在早調會上通報事故情況,要求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在12小時內將事故及處理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技術科,技術科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做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備案。
(4)事故處理。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對事故的情節(jié)作虛假陳述、開脫事故責任者,要從重處罰。根據(jù)事故的級別、性質、情節(jié)、影響生產的時間和責任者的態(tài)度可以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扣款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挽救事故或對避免事故發(fā)生有貢獻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5)事故上報。發(fā)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設備事故處理修復后48小時內向公司提交“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5、設備事故考核
(1)設備小事故:按影響生產的時間進行考核責任單位,并按20%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處罰到責任單位。
(2)一般設備事故:按15%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處罰到責任單位,并在全礦內通報。
(3)重大設備事故:按10%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處罰到責任單位,并將事故分析報告送交公司相關部門,在全礦內通報。
(4)特大設備事故:上報公司主管部門,聽從公司處理。
(5)一切設備事故,當班班長都必須認真組織搶修,因組織不力造成停產時間過長,當班班長則需按延長檢修時間承擔相應損失。
(6)設備事故責任范圍的劃分原則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視發(fā)生事故的原因分析處理。
②因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損失由操作者所在責任單位承擔。
③因點、巡檢不認真造成的事故,損失費用由點、巡檢單位承擔。
④因備件質量問題引起的事故,損失費用由作備件供貨單位和備件驗收員承擔。
⑤因設備檢修、維護不當造成的事故,損失費用由檢修、維護單位承擔。
⑥由多個單位共同造成的設備事故,損失費用按責任大小進行承擔。
6、相關記錄
設備事故報告。
第2篇 煤礦機電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電、運輸事故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3.1 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統(tǒng)計和報告。
1.3.2 機電、運輸事故按其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時間,造成損失程度和性質,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重大事故三種。
1.3.2.1 一般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0.1~2萬元者。
2)造成設備停運影響生產或基建施工1小時及以上或產量損失200噸及以上者。
3)3千伏級以上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者。
4)提升設備的斷繩,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不到或達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1.3.2.2 重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重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2萬元以上到50萬元者。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進水或淹泵者。
3)全礦井停電10分鐘以上,地面車間供電中斷4小時以上至7天。
4)提升設備的斷繩,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車輛顛覆、斜井跑車,壓風機風管爆炸或風缸搗毀,膠帶、電纜或電氣設備著火等惡性事故,造成經(jīng)濟損失超過一般事故程度者。
5)全礦井停風10分鐘以上者。
1.3.2.3 特大事故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特大事故:
1)造成設備直接損失價值超過50萬元者。
2)因機電、運輸事故引起的淹井、著火、瓦斯爆炸、停電造成全礦井停止生產8小時以上,基建施工企業(yè)造成全部礦井工程停工8小時以上者。
3)全礦井停風30分鐘以上者。
1.3.3 提升設備的過卷,大型物件墜入井筒,運輸設備的碰頭、追尾、撞信號、斜井跑車,3千伏及以下的變配電設備誤停、送電等惡性事故,但情節(jié)嚴重,應視為未遂事故。
1.3.4 機電、運輸事故的管理和報告辦法:
機電、運輸事故發(fā)生后,除分別按程序匯報及時組織搶修外,還要按下列程序逐級上報:
1.3.4. 1 發(fā)生一般機電、運輸事故時,各科隊負責人應立即向機電動力科和安監(jiān)部門匯報,并在2天內把事故報告報機電動力科和安監(jiān)部門。
1.3.4 .2 發(fā)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時,礦安監(jiān)部門應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事故單位應將機電、運輸事故發(fā)生經(jīng)過、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結論在5日內逐級上報。特大事故要于15日內逐級上報到有關部門。
1.3.4 .3 發(fā)生未遂事故時,班組長應立即向科隊負責人匯報,情節(jié)嚴重的應向礦相關部門匯報。
1.3.5 發(fā)生事故,機電動力科要會同安全監(jiān)察部門,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追查,對事故的責任者要及時處理,按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后果,給于批評教育、經(jīng)濟賠償或行政處分以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事故情節(jié)或不報者應加重處罰。
1.3.6 發(fā)生重大、特大機電、運輸事故,各生產單位要將事故情況及時在本單位內通報,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以便共同接受教訓。
第3篇 機械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一、范圍:
本管理制度規(guī)定了設備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鑒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于本公司的設備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設備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設備或設備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設備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yè)表(按直接經(jīng)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 一次事故經(jīng)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設備事故與防范管理:
3.1、設備事故管理必須執(zhí)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設備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設備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設備事故發(fā)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設備隱患活動,并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設備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jīng)驗、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設備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設備事故與鑒定:
3.5.3.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jù)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fā)生各類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fā)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匯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應立即組織有關設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jù)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設備管理領導匯報。
3.5.3.2、設備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fā)生設備事故的主要原因、發(fā)生時間、發(fā)生地點、當事人、發(fā)生的經(jīng)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鑒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設備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3.5.3.3、設備事故的調查、鑒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鑒定。
3.3.5.4、參加資產保險的設備,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看事故現(xiàn)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設備損失經(jīng)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設備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權限進行處理。大型設備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設備責任事故根據(jù)事故情節(jié)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設備責任事故,根據(jù)設備事故情節(jié)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查看,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jīng)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jié)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3.4.2.1、由于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和操作規(guī)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2、對職工不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guī)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jīng)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3、設備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4、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設備,造成設備事故者。
3.4.2.5設備發(fā)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設備事故直經(jīng)濟損失計算方法:
設備事故直造成直接經(jīng)濟損失包括,設備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設備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設備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設備運轉已超過大修周期而發(fā)生設備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fā)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于設備事故造成設備報廢,按設備實際凈值計算。
第4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辦法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機動設備事故的區(qū)分與處理辦法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機動設備事故的處理。
2 設備事故的劃分
2.1設備事故劃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大類。固定資產原值五萬元以下的設備不設重大事故,固定資產原值十萬元以下的不設特大設備事故。
2.2 設備事故劃分標準:
序號
事 故 情 況
特 大 事 故
重 大 事 故
一 般 事 故
1
造成停工損失
供電中斷造成全廠停產一天以上或車間停產三天以上
造成全廠停電30分鐘以上
造成全廠(或車間)停電10-30分鐘
2
修理費用
修理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40%以上
修復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20-40%
修復費用達設備固定資產原值的10-20%
設備事故停修時間:指事故發(fā)生后修復投產為止時間。
設備事故的損失:僅計修理工時費,修理材料和備件費用。
設備事故的修復費用:是指修理材料和備件費用。
3 設備事故的分類
3.1 責任事故:由于操作者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粗心大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停車,以及維護保養(yǎng)不好,檢修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3.2 質量事故:由于設備原設計,安裝不良所造成的事故。
3.3 自然事故:由于自然原因如雷擊、洪水所造成的非人力所能抗拒和消除者。
3.4 其他事故:凡不屬上述三類事故的事故。
4 設備事故的處理
4.1 發(fā)生設備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設備運行,以防止事故擴大,保持現(xiàn)場,并及時報告班長、維修人員、車間領導會同設備處、生產部共同檢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并應迅速搶修,恢復生產,如遇無法控制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情況時,應立即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門發(fā)出警報,并采取正確措施。
4.2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對事故的處理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3 事故情節(jié)嚴重或隱瞞事故不報告者,要給予紀律處分或保衛(wèi)部門依法處理。
4.4事故檢查分析后,應由主要責任單位填寫“設備事故報告表”一式二份,交車間負責人簽署意見,報設備處、生產部批準后,一份報生產部,一份存設備處,入設備檔案。
4.5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公司經(jīng)理和生產部、設備處,在認真組織現(xiàn)場事故分析后才能組織力量進行搶修,事故報告表三天內報公司。
第5篇 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考核辦法
(一)設備事故的定義和分類
定義:凡正式投產的設備在生產過程中,不論何種原因造成設備損壞,以致不能運行者,皆稱設備事故。
分類:設備事故按影響生產時間和損失大小,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故障。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稱為一般設備事故
○1設備發(fā)生事故造成聯(lián)動機組或生產系統(tǒng)停車4小時以上16小時以下,主要設備單機停產12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一般設備單停產16小時以上;
○2事故設備修復費用在1500以上,1萬元以下者;
○3由于設備事故引起動力供應中斷,使主要生產車間停產1小時以上者。
設備故障:造生產中斷、設備損壞,并發(fā)生修復費用,但事故損失和停產時間低于一般事故,稱為設備故障。
設備事故報告: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必須立即向廠調度與設備組報告,由廠設備組根據(jù)事故大小、損失程度確定是否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事故搶修:
1、 設備一旦發(fā)生事故,操作者要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斷電源等)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xiàn)場同時向工段領導報告。
2、 現(xiàn)場檢查后,事故所在單位(工段)必須迅速組織搶修盡快恢復生產。
3、 參加搶修單位和個人都應服從統(tǒng)一指揮,積極參加搶修,不得互相推諉,對搶修不力,使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有關責任者,應與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責任,嚴加處理。
4、 設備事故的分析:
○1凡設備事故,均應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經(jīng)處理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總結經(jīng)驗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重復事故。
○2一般設備事故由廠主管領導組織分析,有關人員參加,設備故障由工段段長組織分析,并整理好事故分析報告到廠設備組(事故分析報告必須包括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必要時工段可請專業(yè)人員參加分析。
5、 事故原因分類
○1使用操作不當;○2維護不周;○3設備失修;○4安全檢修質量不高;○5材料備件不良;○6設計制造不合理;○7自然災害;○8破壞性事故;○9其他原因。
(二)考核辦法
1、 設備發(fā)生事故(故障)工段不及時向設備組報告扣款20元/次。
2、 由于違章指揮,強令工人違章作業(yè)以及由于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有關制度,管理混亂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3、 由于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不聽從指揮,擅自跨工種操作設備,以及發(fā)現(xiàn)有發(fā)生事故危險的緊急情況下不立即報告,不采取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應追究事故責任者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4、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象,甚至嫁禍于人,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力,造成事故擴大,發(fā)生重復性的設備事故(故障),應對有關有人員從嚴處理。
5、 工段對發(fā)生的設備故障,未在3天內組織分析扣款30元;分析質量達不到要求必須重新分析,如不重新分析,按不及時組織分析論處。
6、 經(jīng)分析,屬于責任事故的責任者,視其損失大小,對事故搶修的態(tài)度和對事故的認識,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職、降薪、留礦察看、開除礦籍等到處分及賠償事故直接損失費的10-20%。
7、 對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搶修事故有突出貢獻者,給予適當?shù)莫剟睢?/p>
第6篇 煉鐵廠設備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及時處理設備事故,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擴大,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進而杜絕設備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2.定義
2.1設備事故:在生產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設備損壞,迫使生產突然中斷或動力能源供應突然中斷,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或停產時間達到了規(guī)定的界限,均稱為設備事故。
2.2設備故障:在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導致設備動作不正常,控制失靈等,使主機停產五分鐘以上,四小時以下者(不含四小時)均稱為設備故障。
3.下屬情況不列為設備事故
3.1 因設備技術狀況不好或檢查發(fā)現(xiàn)運行中設備的缺陷而主動安排的非計劃檢修。
3.2 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 安全保險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損壞。
3.3 生產工藝過程中高爐懸料等事故、工藝件的損壞。如風口、渣口、風管燒損使生產中斷者。
3.4 已知設備存在缺陷或隱患,也做了檢修安排,但因生產工藝原因不能停機而引起的事故。
3.5大型生產工具或易損耗件損壞,使生產中斷。
3.6非本企業(yè)原因造成的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如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或動力、能源、原材料供應中斷。
3.7尚未正式交付生產使用的設備,在試車或試驗過程中造成的事故。
3.8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試驗期間無法預料的設備損壞。
3.9非設備原因引起火災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壞。
3.10蓄意破壞造成的設備損壞。
4.設備事故分級
設備事故分為特大、重大、一般事故三類。
4.1 特大設備事故為:設備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
4.2 重大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24小時及以上,或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100萬~1000萬元(不含)。
4.3 一般設備事故為:主要生產設備事故停機4小時~24小時(不含),或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5萬~100萬元(不含)。
5.事故的搶修
5.1一般設備事故,由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組織搶修。重大設備事故,上報總調,由總調負責組織、協(xié)調,負責搶修。特大設備事故由公司組織搶修。
5.2發(fā)生設備事故應積極、穩(wěn)妥、迅速恢復生產,以減少事故損失。在搶修中要有組織、有方案、有進度要求及安全措施,認真落實搶修項目。由第三方造成的設備損壞、停產(包括外界因素),設備科協(xié)同車間必須積極組織恢復生產,減少損失。
5.3重大以上設備事故或主體設備損壞嚴重,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一般設備事故,設備科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注意保護現(xiàn)場,設備科專業(yè)人員應根據(jù)情況協(xié)同保衛(wèi)人員安排進行測量、記錄、照相、錄像及現(xiàn)場描述等取證工作,同時盡快恢復生產。
5.4對由于搶修不利,造成損失重大或使設備事故進一步擴大者,將視同事故責任者一并追究處理。
5.5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計算出設備事故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
6.事故的處理與分析
設備事故發(fā)生后應遵循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根據(jù)設備損壞程度、事故性質和經(jīng)濟損失情況,由煉鐵廠設備系統(tǒng)組織召開事故(故障)分析會,認真分析,嚴肅處理,并記錄存入設備檔案。
6.1 事故發(fā)生后,操作工要立即采取措施,對事故進行分析,按規(guī)定處理,防止事故擴大,并匯報設備廠長、設備科長、調度室、車間設備主任及設備檢修部相關人員。有關人員應立即到現(xiàn)場察看,檢查分析并作出記錄。
6.2 發(fā)生事故的車間應在規(guī)定時間(故障24小時內,事故48小時內)向設備科上交書面報告,詳細敘述事故發(fā)生的經(jīng)過及初步分析原因。設備科將處理結果記錄并上報裝備處。
6.3 事故責任者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隱瞞或制造假象。
6.4 設備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原則,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jīng)濟賠償,觸犯法律還要依法制裁。
6.5 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并上報設備科。
6.6 針對設備事故,需要分析的幾個方面為:1)事故原因分析,包括主要、次要原因,直接、間接原因,人為原因等;2)設備的操作使用及設計、安裝與工藝是否規(guī)范合理;3)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及事故的擴大。
6.7 設備事故分析處理的原則是:設備故障由車間分析,寫出書面分析報告,24小時內報設備科;一般事故由設備科組織,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重大事故由廠主管領導及設備科和車間主任、設備主任和有關人員參加。
6.8 對事故責任者,如需作經(jīng)濟制裁,經(jīng)廠主管領導批準后,通知有關部門執(zhí)行,如需法律制裁的,按國家法律程序辦理。
7.突發(fā)事故的處理
7.1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首先要按照事故應急預案,本著不使事故擴大,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的原則臨時處置。
7.2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立即通知煉鐵設備廠長、煉鐵調度、設備檢修部二車間主任。
7.3設備突發(fā)事故時,操作崗位人員要在10分鐘內通知設備科長、設備科相關技術人員及本車間區(qū)域組長、車間領導。以上人員接通知后,要盡快到達現(xiàn)場,與維修工、操作工共同處理事故,事故處理未結束、生產未恢復正常不得自行離開現(xiàn)場。
7.4對于事故原因單一、狀態(tài)清楚,可在20分鐘內恢復的事故,上述人員在了解清楚并提出處理意見后也可不到現(xiàn)場,但由此而造成的后果自行負責。
8.設備事故損失計算及統(tǒng)計
事故次數(shù)、事故時間、事故損失費用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數(shù)據(jù),因此,必須按規(guī)定如實記錄和正確統(tǒng)計上報。
8.1 事故次數(shù)
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中斷,每中斷一次統(tǒng)計一次。如果一臺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開機(車)還沒有達到正常生產時,在同一部位又發(fā)生事故,后一事故應為前一事故的繼續(xù),只記一次事故,事故時間和事故損失費用累計計算。
8.2 事故時間
8.2.1 設備事故停機到修復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為事故時間。
8.2.2 在生產線上有備用設備的,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備用設備開機的時間。
8.2.3 設備發(fā)生事故被迫提前檢修者,其事故時間應為:事故設備停機到具備恢復生產條件之間的時間。
8.3 設備事故的損失:設備事故的損失指直接經(jīng)濟損失,即設備修復費,包括更換備件、材料費、人工及管理費等。
9.設備事故與故障上報制度
9.1 凡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責任車間必須在24小時內將事故(故障)報告上報設備科。如遇節(jié)假日,可相應推遲。
9.2 事故(故障)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前的相關設備運行情況,事故經(jīng)過,處理過程及簡單的原因分析。
9.3 事故(故障)報告必須由車間主任簽字認可。
10.設備事故(故障)管理的獎勵與考核
10.1 獎勵條件
10.1.1 凡能夠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設備操作規(guī)程,提前發(fā)現(xiàn)設備異?,F(xiàn)象,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工人、技術人員或其它人員。由設備科核實后100-1000元的獎勵。
10.1.2 車間能夠認真貫徹設備管理條例,狠抓事前教育,積極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重大設備事故的發(fā)生,保證設備安全運行,全年無設備事故,各項生產指標顯著的車間及有關領導。
10.1.3 設備事故(故障)發(fā)生后,事故(故障)責任者能夠積極主動提供事故發(fā)生的原因、經(jīng)過和運行記錄,并積極參加事故搶修,可減輕處分。有特殊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設備科核實后實施。
10.2 事故考核標準
10.2.1 車間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負有管理責任。
10.2.2 車間設備主任是所屬車間設備的主管人員,設備主任對發(fā)生的設備事故(故障)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10.2.3 區(qū)域組長是本區(qū)域內設備維護、點檢的負責人,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直接管理責任。
10.2.4 設備科專業(yè)技術人員對設備事故(故障)負有管理責任。
10.2.5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有關人員從重處罰
10.2.5.1 發(fā)生設備事故(故障)隱瞞不報,虛報或破壞現(xiàn)場,故意拖延報告者。
10.2.5.2 在事故調查中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嫁禍于人者。
10.2.5.3 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不負責任,不積極組織搶修或搶修不利造成事故擴大者。
10.2.5.4 重復發(fā)生重大以上設備事故者。
10.2.6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按考核標準執(zhí)行。
設備事故(故障)考核標準
事故級別 | 責任車間 | 車間主任 | 設備主任 | 區(qū)域組長 | 操作工 | 設備科相關技術員 |
故障 | 1000元 | 200元 | 200元 | 200元 | 100元 | 100元 |
一般事故 | 2000元 | 300元 | 300元 | 300元 | 200元 | 200元 |
重大事故 | 5000元 | 500元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300元 |
特大事故 | 10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500元 |
第7篇 物業(yè)設備故障、運行事故管理制度
一、設備故障處理
1)物業(yè)如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現(xiàn)場人員立即切斷電源,保護事故現(xiàn)場,工程部人員或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工程部、物業(yè)部及項目經(jīng)理。工程部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必須迅速趕赴現(xiàn)場,分析檢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斷應急措施。
2)項目經(jīng)理、工程經(jīng)理、保安部經(jīng)理查看后,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決定立刻修復或關閉有關設備進行搶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經(jīng)理和主管工程師須立即組織工程部人員進行搶修、排除故障、恢復正常運行,匯報項目經(jīng)理。
4)主管工程師寫出一份書面報告,說明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再次發(fā)生故障的處理預案,報工程經(jīng)理,抄報項目經(jīng)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員違反規(guī)程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師根據(jù)情況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工程經(jīng)理審批后給予處罰,并通知人事部備案;如果情況較嚴重,需要免除責任者,需報人事部和項目經(jīng)理批準。
二、運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運行進行修理的事故,稱一般事故,由工程師調查與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見和責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訓,記錄在案,并匯報工程經(jīng)理。
2)設備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業(yè)停電、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統(tǒng)等設備故障等影響物業(yè)正常營業(yè),造成惡劣影響的均屬重大事故,應立即上報工程部和保安部(影響治安時)。應由工程部組織人員緊急搶修和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對重大事故應在沒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和沒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決不放過。事故處理結果應上報項目經(jīng)理批示。對事故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部門與個人,應追究行政和經(jīng)濟、直至刑事責任。
第8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yè)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定》。企業(yè)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jīng)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zhí)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于使用、維修、管理不當?shù)仍蛟斐蓹C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后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jù)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3.2.4.1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fā)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不得自行處理,并于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jīng)上級批復后盡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fā)生后,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臺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guī)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于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guī)定辦理外,并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并考核。
第9篇 z冶煉廠設備事故管理考核制度
1、設備事故的劃分標準
1.1、重大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費用在50萬元及以上者為重大設備事故。
1.2、大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上,50萬元以下,或因主要生產設備發(fā)生事故,使生產系統(tǒng)停機24小時及以上者為大型設備事故。
1.3、中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修復費用在3萬元及以上,10萬元及以下,或因主要生產設備發(fā)生設備事故,使生產系統(tǒng)停機8小時及以上,24小時及以下者為中型設備事故。
1.4、小型設備事故
凡設備發(fā)生事故使主機停機4小時以上但又構不成中型設備事故的均稱為小型設備事故。
1.5、下列情況不作為設備事故
1.5.1 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正常動作,安全件損壞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其他設備損壞的。
1.5.2 生產工藝事故,如冶金爐跑鋼、跑鐵、高爐懸料等使生產中斷而未造成設備或廠房機構損壞的。
1.5.3 生產過程中,凡是接觸生產物件或物料的,如皮帶運輸機皮帶,連鑄結晶器、氧槍、風口、渣口、軋輥、篩底板等正常磨損損壞,使生產中斷的。
1.5.4 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設備損壞使生產中斷的。
2、對設備事故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
2.1、對發(fā)生設備事故車間的處罰
凡發(fā)生一次中型、大型設備事故分別扣設備事故車間當月績效資金的20%和50%,發(fā)生重大型設備事故按大型設備事故的處罰幅度加倍處罰。
2.2、對重大設備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5000至10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0至50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30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1000至3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500至15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300至1000元。
2.3、對大型設備事故中責任人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0至10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500元至50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15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500至3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300至10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200至500元。
2.4、對中型設備事故中責任的處罰
對負有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000至30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500元至1500元,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處罰500至15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間接領導責任或次要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300至1000元,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者處罰200至500元,對負有間接責任管理者處罰100至300元。
2.5、對小型設備事故中責任人及單位的處罰
每發(fā)生一次小型設備事故的處罰車間1000至5000元,對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者每人處罰300至500元,對次要責任者每人處罰100至500元,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或間接領導責任者每人處罰100至300元。
第10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管理制度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在施工生產中遵守機械使用的安全技術規(guī)定,機械事故的處理。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和所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和事故處理的管理。
2管理職能
公司動力設備科、質量安全科負責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基礎培訓、業(yè)務考核。一般機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處理,報公司備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報公司和上級主管部門處理。由公司動力設備科會同安全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處理,各基層單位無權自行處理。
3管理內容及要求
3.1安全生產
3.1.1各種機械設備生產應嚴格遵守《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定》。企業(yè)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經(jīng)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規(guī)程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安全操作技術考核和理論考試,取得操作證后方可單獨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指導下才能操作,非機械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3.1.3認真執(zhí)行定期、定人、定崗位的“三定”制度加強責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員不僅要保證本機安全,而且要保證協(xié)同作業(yè)人員的安全。
3.1.4結合機械設備的定期檢查,對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及安全指示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安全保護、指示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3.1.5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可越級上報主管領導。
3.2機械事故和處理
3.2.1由于使用、維修、管理不當?shù)仍蛟斐蓹C械設備的非正常性損壞者屬機械事故。
3.2.2機械設備事故按其性質分“責任事故”和“非責任事故”。人為原因造成的屬責任事故,自然災害或意外災禍發(fā)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3.2.3凡屬人為原因造成的機械設備主要部件、總成、附屬裝置的損壞,造成停機、停產損失后果為機械設備責任事故。
3.2.4機械設備事故根據(jù)損壞程度和損失價值大小,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類。
3.2.4.1一般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機械設備直接損失價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發(fā)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保護現(xiàn)場,不得自行處理,并于24小時內以電話、電報報告公司動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報主管部門。
3.2.6事故發(fā)生后,應迅速查明原因,開好分析會,吸取教訓,經(jīng)上級批復后盡快搶修,恢復生產。
3.2.7事故發(fā)生后,各級領導和主管部門必須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處理。
3.2.8機械使用單位要按月填報《機械設備事故月報》機械管理部門建立機械事故臺帳,記載事故的各種資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規(guī)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頻率。
3.2.9由于機械事故導致人身傷亡者,除按本規(guī)定辦理外,并應按照質量安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檢查與考核
4.1本標準由公司動力科負責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標準通過動力科個人標準一并考核。
第11篇 設備公司安全管理與事故處理制度
設備制造公司安全管理與事故處理制度
第一節(ji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全體干部員工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條例”。嚴格按照“消防法”與“消防條例”辦事。
2、公司建立消防管理體系,經(jīng)理任管理體系組長。建立消防制度,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不定期檢查火災隱患,并立即排除隱患。
3、公司按消防規(guī)定配齊防火器材,認真細致分析可能發(fā)生的火災種類。配齊所需的滅火器、防火栓,在防火半徑內有足夠的水管及充足的水源,各種滅火器必須按期檢定更換。
4、人人必須知道119是火警電話,并且會打119電話。遇到火災需打119電話時,要跟消防人員說明起火的準確地址、燃燒物是什么(如油、草、氣等),火勢如何,并且派人到主要交通要道迎消防車,給消防車引路。
5、易燃、易爆化工廠區(qū)內應設立禁止煙火標志牌,非工作人員未經(jīng)批準不得入內。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6、易燃、易爆品庫及工作場地,一般采用自然采光,如需照明,必須安裝防爆燈,燈泡不大于60w,但禁止用鹵鎢燈、日光燈。其庫29內嚴禁設立辦公室、休息室。
7、庫房內照明應安裝防潮防爆燈,燈泡不大于60w,嚴禁亂拉和亂接照明燈。照明線必須定期檢查,防止線路老化,打火引起火災。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同時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并且必須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9、辦公室、公寓等必須按消防要求施工,要有防火通道,安全出口,配齊防火器材,裝修時盡量用耐燃防火裝修材料,完工后必須經(jīng)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已使用的辦公室、公寓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必須定期整改,達標后才準使用。
第二節(jié) 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一、一般事故要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登記記錄并由當日帶班人組織分析研究事故原因和責任,由責任人做出書面檢查,由總帶班人向上級匯報。
二、重大事故造成停機停產,除按上述程序進行外,要根據(jù)事故輕重和經(jīng)濟損失大小的情況酌情處理,批評教育和適度(50-1000元)的經(jīng)濟處罰。
三、一旦發(fā)生緊急及爆炸事故,按以下規(guī)定處理:
1、立即斷電搶救傷員,并馬上送醫(yī)院進行搶救。
2、搶救財產,盡量控制事故擴大。
3、立即迅速將事故如實逐級向有關領導匯報。
4、保護現(xiàn)場,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現(xiàn)場分析。
5、事故分析的原因及核實情況、詳細報告上報領導和經(jīng)辦公室備案和經(jīng)委安全辦備案。
6、對造成事故的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包括經(jīng)濟處罰、行政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2篇 設備故障事故管理制度
22.1設備或零部件失去原有使用價值或技術性能降低,不能正常運行,造成停產或經(jīng)濟損失者為設備故障。設備故障造成停產時間或修理費用達到下列規(guī)定數(shù)額者為設備事故。
22.2一般事故:修理費用一般在伍千-壹萬元;重點及關鍵設備在壹萬-叁萬元;或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10---30分鐘。
22.3重大事故:修理費用一般設備達壹萬元以上;重點及關鍵設備達叁萬元以上者;因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供電中斷30分鐘以上者。
22.4特大事故:修理費用達伍十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全公司停產2天以上、車間停產一周以上者。
22.5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應按設備分級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原因,嚴肅處理,從中吸取經(jīng)驗教訓。重大及特大事故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同時限一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上報主管部門。
22.6設備事故要做到“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jīng)濟賠償,觸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
22.7對設備事故隱瞞補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并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guī)定統(tǒng)計,按期上報。
22.8對修復費用低于伍千元或全公司供電中斷10分鐘以下的設備故障也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