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一種在現場按特定的程序組裝后,附著于建筑結構上、依靠自身升降設備,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種新式腳手架,并安裝了防傾覆、防墜落裝置。相較與懸挑式腳手架,它實現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在高層、超高層建筑結構施工中被廣泛應用。
隨著技術的進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附著于高層建筑結構上,依靠提升設備自行升降,具有較大的勢能和不確定因素,故一旦發(fā)生事故,后果嚴重,因此存在較大的施工風險,屬于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應會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導致事故發(fā)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時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處的凱旋大廈工地一棟在建30層高樓,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腳手架倒塌,這些腳手架是從20-23層墜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過程中人為解除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防墜裝置,下降作業(yè)前,操作人員在提升裝置下吊點掛鉤未鉤住主框架的情況下,提前拆除承力構件,而此時腳手架上作業(yè)人員尚未拆離,最終造成腳手架架體塌和人員重大傷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違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建設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
4.《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二、提升架的準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暫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體的分包管理歸口部門為公司設備部。對于公司所采用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分包單位均實行準入制度,由公司設備部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建立附著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單,公司各項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單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單內選取。具體的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營業(yè)執(zhí)照;
2.資質證書;
3.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鑒定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的認證證書;
5.陜西省建筑設備與門窗協(xié)會的推薦證書;
6.租賃單位相關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明確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的發(fā)包形式
1、雖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設備,現場架工進行安裝、升降、拆除。在我國的資質管理中明確規(guī)定,腳手架作業(yè)分包屬于勞務分包,可以承擔的是除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以外的其他各類工程腳手架的搭設,不含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資質。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yè)資質分為兩級,一級企業(yè)可承擔各類附著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二級企業(yè)可以承擔80米及以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因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施工隊伍應具有的是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yè)承包資質,是不能夠租賃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自行施工或將由僅具有腳手架作業(yè)分包資質的勞務單位施工。必須簽訂專業(yè)承包合同,并明確總包和專業(yè)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2、目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生產的許可是建設行政部門所發(fā)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項資質和產品的部級鑒定或部級驗收,故進入施工現場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由于產品原理大體一致,但具體形式卻存在較大的差異,通過部級鑒定或驗收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造單位,都具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yè)施工資質,所以應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提供與安裝施工一起發(fā)包給同一家專業(yè)施工單位,這樣專業(yè)承包單位施工自己設計制造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由于對構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裝、維護責任明確。
3、專業(yè)分包單位應自行完成附著升降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不僅僅包括安裝、拆除作業(yè),還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業(yè)。因此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裝、拆除、提升、下降作業(yè)都必須由專業(yè)承包單位自行完成,不允許專業(yè)分包單位僅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總承包作業(yè)人員或其他分包單位的作業(yè)人員進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施工。同時還應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作業(yè)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才能保證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分包單位編制完成,需經附著式腳手架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加蓋公章,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對于建筑物高度超過150米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由總包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項施工方案必須在提升架安裝前編制、審批完成。
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特點;
2.平面布置情況;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結構受力核算;
6.安裝、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規(guī)定。
五、提升架的組織機構管理(目前我公司實際實施的管理要求):
項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內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項目提升架的管理組織機構和具體的人員分工名單,組織機構內的人員需包括項目經理(或執(zhí)行經理)、項目生產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主管工長、機械工長、質安員、架工班長及班組等,租賃單位人員委托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指導。提升架的現場總指揮原則上由項目經理(或項目執(zhí)行經理)擔任,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項目副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擔任。
六、提升架的技術交底管理:
在安裝之前,專業(yè)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員應向有關安裝人員進行交底,詳細告知專項方案的主要內容,如附著支承布置點位、導軌、導輪安裝要求、豎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墜、防傾裝置安裝要求以及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內容。說明已辨識的危險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方案審批后,提升架組裝前,項目部需進行書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專項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對項目部的相關管理人員和班組長進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項目部的主管工長對作業(yè)班組進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賃單位在設備及材料進場后也需對項目部進行專項的書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簽字手續(xù),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現場管理:
1.提升架的搭設要求及架體管理:
(1)提升架的組裝及架體搭設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架體高度不得大于5倍樓層高;
(3)架體寬度不得大于1.2m;
(4)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撐跨度不得大于7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m;
(5)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體全高與支撐跨度的乘積不得大于110㎡。
(7)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支座;
(8)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墻支座上;
(9)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置;
(10)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兩個?;驊捎脧椈陕輻U墊圈加單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長度應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墊板尺寸應由設計確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墻及框架結構的提升架承力鋼梁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在陽臺邊梁或懸挑梁上,宜設置剪力墻、連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預留孔位置應盡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時需采用鋼管支頂加固措施)。如確需設置在陽臺梁或懸挑梁上的,項目部應有該部分梁的承載力計算書,并應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經公司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2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管理措施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一種在現場按特定的程序組裝后,附著于建筑結構上、依靠自身升降設備,沿建筑物升降的一種新式腳手架,并安裝了防傾覆、防墜落裝置。相較與懸挑式腳手架,它實現了低搭高用功能,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在高層、超高層建筑結構施工中被廣泛應用。
隨著技術的進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由于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附著于高層建筑結構上,依靠提升設備自行升降,具有較大的勢能和不確定因素,故一旦發(fā)生事故,后果嚴重,因此存在較大的施工風險,屬于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應會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導致事故發(fā)生。
一、事故案例:
2023年9月10日上午8時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處的凱旋大廈工地一棟在建30層高樓,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腳手架倒塌,這些腳手架是從20-23層墜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過程中人為解除附著升降腳手架的防墜裝置,下降作業(yè)前,操作人員在提升裝置下吊點掛鉤未鉤住主框架的情況下,提前拆除承力構件,而此時腳手架上作業(yè)人員尚未拆離,最終造成腳手架架體塌和人員重大傷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違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建設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
4.《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5.《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
二、提升架的準入制度
本公司所使用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均采用分包形式(目前暫采用的是外租,有一定的出入,形式上一定要改成分包形式),具體的分包管理歸口部門為公司設備部。對于公司所采用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分包單位均實行準入制度,由公司設備部負責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審查結果建立附著式提升架合格分包商名單,公司各項目所使用的提升架外租單位均需在合格分包商名單內選取。具體的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營業(yè)執(zhí)照;
2.資質證書;
3.安全生產許可證;
4.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鑒定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單位進行的認證證書;
5.陜西省建筑設備與門窗協(xié)會的推薦證書;
6.租賃單位相關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明確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的發(fā)包形式
1、雖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但目前在我公司采用的形式是外租設備,現場架工進行安裝、升降、拆除。在我國的資質管理中明確規(guī)定,腳手架作業(yè)分包屬于勞務分包,可以承擔的是除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以外的其他各類工程腳手架的搭設,不含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資質。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yè)資質分為兩級,一級企業(yè)可承擔各類附著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二級企業(yè)可以承擔80米及以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作、安裝、施工。因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施工隊伍應具有的是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yè)承包資質,是不能夠租賃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自行施工或將由僅具有腳手架作業(yè)分包資質的勞務單位施工。必須簽訂專業(yè)承包合同,并明確總包和專業(yè)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2、目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生產的許可是建設行政部門所發(fā)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項資質和產品的部級鑒定或部級驗收,故進入施工現場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鑒定或驗收。由于產品原理大體一致,但具體形式卻存在較大的差異,通過部級鑒定或驗收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制造單位,都具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yè)施工資質,所以應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提供與安裝施工一起發(fā)包給同一家專業(yè)施工單位,這樣專業(yè)承包單位施工自己設計制造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由于對構造、性能充分掌握,故施工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安裝、維護責任明確。
3、專業(yè)分包單位應自行完成附著升降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不僅僅包括安裝、拆除作業(yè),還包括了提升和下降作業(yè)。因此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裝、拆除、提升、下降作業(yè)都必須由專業(yè)承包單位自行完成,不允許專業(yè)分包單位僅派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總承包作業(yè)人員或其他分包單位的作業(yè)人員進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施工。同時還應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作業(yè)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做到持證上崗,才能保證施工安全。
四、施工方案的管理: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分包單位編制完成,需經附著式腳手架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加蓋公章,報總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對于建筑物高度超過150米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由總包單位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專項施工方案必須在提升架安裝前編制、審批完成。
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特點;
2.平面布置情況;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結構受力核算;
6.安裝、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規(guī)定。
五、提升架的組織機構管理(目前我公司實際實施的管理要求):
項目部需在施工方案內制定并建立健全本項目提升架的管理組織機構和具體的人員分工名單,組織機構內的人員需包括項目經理(或執(zhí)行經理)、項目生產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主管工長、機械工長、質安員、架工班長及班組等,租賃單位人員委托的技術人員負責現場指導。提升架的現場總指揮原則上由項目經理(或項目執(zhí)行經理)擔任,也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項目副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擔任。
六、提升架的技術交底管理:
在安裝之前,專業(yè)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員應向有關安裝人員進行交底,詳細告知專項方案的主要內容,如附著支承布置點位、導軌、導輪安裝要求、豎向主框架、水平桁架、防墜、防傾裝置安裝要求以及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等相關內容。說明已辨識的危險源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方案審批后,提升架組裝前,項目部需進行書面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專項交底。提升架的施工方案交底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對項目部的相關管理人員和班組長進行交底,提升架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項目部的主管工長對作業(yè)班組進行交底,提升架的租賃單位在設備及材料進場后也需對項目部進行專項的書面交底。所有的交底均需履行簽字手續(xù),交底所采用的表格需符合制式要求。
七、提升架的現場管理:
1.提升架的搭設要求及架體管理:
(1)提升架的組裝及架體搭設應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2)架體高度不得大于5倍樓層高;
(3)架體寬度不得大于1.2m;
(4)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撐跨度不得大于7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不得大于5.4m;
(5)架體的水平懸挑長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6)架體全高與支撐跨度的乘積不得大于110㎡。
(7)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支座;
(8)在使用工況時,應將豎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墻支座上;
(9)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結構裝置;
(10)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兩個?;驊捎脧椈陕輻U墊圈加單螺母,露出螺母端部長度應不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墊板尺寸應由設計確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11)剪力墻及框架結構的提升架承力鋼梁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在陽臺邊梁或懸挑梁上,宜設置剪力墻、連梁或框架梁上(梁上螺栓預留孔位置應盡可能提高,距梁底高度不低于200mm,提升或下降時需采用鋼管支頂加固措施)。如確需設置在陽臺梁或懸挑梁上的,項目部應有該部分梁的承載力計算書,并應采用可靠的加固措施,經公司審批后方可實施;
(12)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建筑結構外表面,確保位置準確,其中心誤差應小于15mm;
(13)附墻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連接處混凝土的強度應按設計要求確定,且不得小于c20;
(14)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層應設置腳手板,腳手架需采用木枋、層板鋪滿鋪牢。架體最下口設吊頂裝飾板,板面需刷黑黃相間油漆,裝飾板應確保在架體使用期間的牢固。中間架體與建筑物墻面之間也應設置腳手板全封閉,宜設置可翻轉的密封翻板,或采用水平兜網封閉。
(15)架體懸臂高度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
(16)當水平支承桁架不能連續(xù)設置時,局部可采用腳手架桿件進行連接,但其長度不得大于2.0m。且必須采取加強措施(雙鋼管且設置斜桿),確保其強度和剛度不得低于原有的桁架。
(17)物料平臺不得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各部位和各結構構件相連,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建筑工程結構。
(18)當架體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機、物料平臺需斷開或開洞時,斷開處應加設欄桿和封閉,開口處應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公司原則上在塔吊及施工電梯處不允許采用提升架,必須采用懸挑架)
(19)架體外立面應沿全高連續(xù)設置剪刀撐,并應將豎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體架連成一體,剪刀撐斜桿水平夾角為45°~60°;應與所覆蓋架體構架上每一個主節(jié)點的立桿或橫向水平桿伸出端扣緊;懸挑端應以豎向主框架為中心成對設置對稱斜拉桿,其水平夾角不應小于45°。
(20)外腳手架搭設必須規(guī)范、整齊,大小橫桿伸出外架的長度基本一致(不大于150mm),外立面不多于四步架設置一道高度為18-20cm的踢腳板。有創(chuàng)優(yōu)要求或重點項目外排橫桿60cm間距設置一道,外排架體鋼管需滿刷明顯的黃色油漆。
(21)架體在高度10米內必須有一次全封閉,腳手板離建筑物之間縫隙不大于15cm,腳手板與腳手板之間的縫隙不大于5cm;作業(yè)層應滿鋪設腳手板,作業(yè)層下方應有一層腳手板或安全平網防護層,防護層不應離作業(yè)層過遠,一般防護層不超過一層高度。架體外側必須用安全立網封嚴,并在安全立網內側滿掛一層鋼絲網或塑料網,防止人、物墜落;
(22)作業(yè)層外側應設置1.2m高的防護欄桿和180mm高的擋腳板。
(2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內需設置上人通道,通道的設置應合理、規(guī)范。通道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踢腳板、防滑條等,并保持施工通道的基本暢通和穩(wěn)固。
2.提升架的安全防墜裝置管理: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設置防墜裝置,每次升降時必須使用防墜裝置;
(2)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著在建筑結筑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于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和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
(3)防墜落裝置必須采用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使用每次升降都需重組的手動裝置;
(4)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外,還應符合整體式升降腳手架的制動距離小于或等于80mm,單片式升降腳手架制動距離小于或等于150mm;
(5)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并應靈敏可靠和運轉自如;
(6)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結構上;
3.提升架的升降及設備管理: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升降均需采用電動形式;
(2)架體首次提升或下降前項目部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架體首次提升或下降時公司根據情況派人參加。架體首次提升或下降時項目部需召集組織機構內的所有人員及作業(yè)班組人員,并通知分包單位的委派的技術人員到場,架體提升或下降的所有準備工作完成后,由分包單位和項目部的項目技術負責人分別在現場進行作業(yè)前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到及交底簽字手續(xù);
(3)所有的提升點均應按順序統(tǒng)一編號,編號宜采用掛牌方式,并懸掛在醒目位置。電動葫蘆進場及懸掛后持力前均應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所有的電動葫蘆及插頭均應有防塵、防雨、防砸措施,項目部應由專人定期對電動葫蘆和鏈條進行檢查、維修及保養(yǎng),確保葫蘆和鏈條的正常使用;位于同一升降范圍內的電動葫蘆應為同一廠家、同一批次的產品,出廠時均應有合格證;
(5)提升架的電氣控制室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在架體上,電氣設備的電線通過提升架時,必須用絕緣線與鋼管非絕緣體隔開,電氣控制由專業(yè)電工固定作業(yè),其它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6)電源、電纜及控制柜等的設置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有關規(guī)定;
(7)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指令。升降指令應由項目部確定的總指揮一人下達;當有異常情況出現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架體的每次升降總指揮均應在場,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場時,應委派項目部的其他人員專人負責;
(8)提升架在升降過程中的通訊指揮需確保暢通,要求使用對講機且指定頻道,指定的頻道需獨立,不得與其它工種的對講頻道有沖突;
(9)架體升降過程中操作人員不得停留在架體上,升降過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載;
(10)各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
(11)架體每次提升或下降作業(yè)均應先預升或預降100mm,并作出明顯標記,預升或預降后對架體及提升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全部符合要求后才能由總指揮下達提升或下降指令;
(12)架體升降到位后,應及時按使用狀況要求進行附著固定,在沒有完成架體固定工作前,作業(yè)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崗或下班;
(1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架體升降到位固定后,應按本規(guī)定的附表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遇5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大雪、濃霧、雷電等惡劣天氣及夜間,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
4.提升架的使用管理: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按照設計性能指標進行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不得超載,不得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結構施工時允許同時作業(yè)層數為2層,每層的活荷載不超過3kn/㎡;裝修施工時允許同時作業(yè)層數為3層,每層的活荷載不超過2kn/㎡)。
(2)架體內的建筑垃圾和雜物應及時清理干凈;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進行下列作業(yè):
① 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② 在架體上推車;
③ 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或纜索);
④ 任意拆除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
⑤ 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⑥ 利用架體支撐模板或卸料平臺。
(4)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3個月時,應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5)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停用超過1個月或遇6級及6級以上大風后復工時,應進行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螺栓連接件、升降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落裝置、電控設備等應每月維護保養(yǎng);
(7)提升架每次升降及拆除時,均應在地面設置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非操作人員禁止入內;
(8)當施工中發(fā)現提升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排除,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止作業(yè)。應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整改。整改后的提升架應重新進行驗收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提升架的驗收管理: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前應具有下列文件:
(1)相應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鑒定或驗收證書;
(3)產品進場前的自檢記錄;
(4)特種作業(yè)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證書;
(5)各種材料、工具的質量合格證、材質單、測試報告;
(6)主要部件及提升機構的合格證。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檢查與驗收:
(1)首次安裝完畢;
(2)提升或下降前;
(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首次安裝完畢及使用前,應按附表1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提升、下降作業(yè)前應按附表2的規(guī)定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實施提升或下降作業(yè)。
5.在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提升和下降階段均應對防墜、防傾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所使用的電氣設施和線路應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46-2005的要求。
第3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式或爬架腳手架安全管理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架式或爬架)腳手架安全管理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為高層建筑施工的外腳手架,可以進行升降作業(yè),從下至上提升一層、施工一層主體,當主體施工完畢,再從上至下裝修一層下降一層,直至將底層裝修施工完畢。由于它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現今已被高層建筑施工廣泛采用。目前使用的主要形式有導軌式、主套架式、懸挑式、吊拉式等。
(一)使用條件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較大的危險性,他不單純是一種單項施工技術,而且是形成定型化反復使用的工具或載人設備,所以應該有足夠的安全保障,必須對使用和生產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廠家和施工企業(yè)實行認證制度。
(1)對生產或經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產品的,要經建設部組織鑒定并發(fā)放生產和使用證,只有具備使用證后,方可向全國各地提供使用此產品。
(2)在持有建設部發(fā)放的使用證的同時,還需要再經使用本產品的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審查認定,并發(fā)放當地的準用證后,方可向當地使用單位提供此產品。
(3)施工單位自己設計自己使用不作為產品提供其他單位的,不需報建設部鑒定,但必須在使用前,向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申報,并經審查認定。申報單位應提供有關設計、生產和技術性能檢驗合格資料(包括防傾、防墜、同步、起重機具等裝置)。
(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處于研制階段和在工程上試用前,應提出該階段的各項安全措施,經使用單位的上級部門批準,并到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5)對承包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任務的專業(yè)施工隊伍進行資格認證,合格者發(fā)給證書,不合格者不準承接工程任務。
以上規(guī)定說明,凡未經過認證或認證不合格的,不準生產制造整體提升腳手架。使用整體提升腳手架的工程項目,必須向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登記備案,并接受監(jiān)督檢查。
2、使用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必須按規(guī)定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由于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一種新型腳手架,可以整體或分段升降,依靠自身的提升設備完成。不但架體組裝需要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同時整個施工過程中,在每次提升或下降之前以及上人操作前,都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
由于施工工藝的特殊性,所以要求不但要結合施工現場作業(yè)條件,同時還要針對提升工藝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應包括:附著腳手架的設計、施工及檢查、維護、管理等全部內容。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項目施工負責人組織編寫,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
3、由于此種腳手架的操作工藝的特殊性,原有的操作規(guī)程已不完全適用,應該針對此種腳手架施工的作業(yè)條件和工藝要求進行具體編寫,并組織學習慣徹。
4、施工組織設計還應對如何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過程中的管理作出規(guī)定,建立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工程項目的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實行統(tǒng)一監(jiān)督管理,對具體施工的隊伍進行審查;對施工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分包單位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使用安全負直接責任。
(二)設計計算
1、確定構造模式。目前由于腳手架構造模式不統(tǒng)一,給設計計算造成困難,為此需首先確立構造模式,合理的傳力方式。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把落地式腳手架移到了空中,(升降腳手架一般搭設四個標準層加一步護身欄桿的高度為總高度)。所以要給架體建立一個承力基礎——水平梁架,來承受垂直荷載,這個水平梁架以豎向主框架為支座,并通過附著支撐將荷載傳遞給建筑物。
(2)一般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由四部分組成:架體、水平梁架、豎向主框架、附著支承。腳手架沿豎向主框架上設置的導軌升降,附著于建筑物外側,并通過附著支撐將荷載傳遞給建筑物,也是“附著式”名稱的由來。
2、設計計算方法:
(1)架體、水平梁架、豎向主框架和附著支撐按照概率極限狀態(tài)設計法進行計算,提升設備和吊裝索具按容許應力法進行計算。
(2)按照規(guī)定選用計算系數:靜荷載1.2、施工荷 載1.4、沖擊系數1.5、荷載變化系數2以及6以上的索具安全系數等。
(3)施工荷載標準值:砌筑架3kn/m、裝修架2kn/m、升降狀態(tài)0.5kn/m(升降時,腳腳手架上所有設備及材料要搬走,任憑人不得停留在腳手架上)。
3、設計計算應包括的項目:
(1)腳手架的強度、穩(wěn)定性、變形和抗傾覆;
(2)提升機構和附著支撐裝置(包括導軌)的強度與變形;
(3)連接件包括螺栓和焊縫的計算;
(4)桿件節(jié)點連接強度計算;
(5)吊具索具驗算;
(6)附著支撐部位工程結構的驗算等。
4、按照鋼結構的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桿件本身的剛度,規(guī)定壓桿的長細比不得大于150,拉桿的長細比不得大于300,在設計框架時,其次要桿伯在滿足強度的條件下,同時滿足長細比要求。
5、腳手架與水平梁架及豎向主框架桿件相交匯的各節(jié)點軸線,應匯交于一點,構成節(jié)點受力后為零的平衡狀態(tài),否則將出現附加應力。這一規(guī)定往往在圖紙上繪制與實際制作后的成品不相一致。
6、全部的設計計算,包括計算書、有關資料、制作與安裝圖紙等一同送交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確認符合要求。
(三)架體構造
1、架體部分。即按一般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進行搭設,雙排腳手架的寬度為0.9 ~1.1m。限定每段腳手架下部支承跨度不大于8m,并規(guī)定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大于110m。其目的以使架體重心不偏高和利于穩(wěn)定。腳手架的立桿可按1.5m設置,扣件的緊固力矩40~50n.m,并按規(guī)定加設剪刀撐和連墻桿。
2、水平梁架與豎向主框架。已不屬于腳手架的架體,而是架體荷載向建筑結構傳力的可靠性。剛性是指兩部分,一是組成框架的桿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剛度;二是桿件的節(jié)點必須是剛性,受力過程中桿件的角度不變化。因為采用扣件連接組成的桿件節(jié)點是半剛性半鉸結構的,荷載超過一定數值時,桿件可產生轉動,所以規(guī)定支撐框架與主框架不允許采用扣件連接,必須休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定型框架,以提高架體的穩(wěn)定性。
3、在架體與支承框架的組裝中,必須牢固的將立桿與水平梁架上弦連接,并使腳手架立桿與框架立桿成一垂直線,節(jié)點桿件軸線匯交于一點,使腳手架荷載直接傳給水平梁架。此時還應注意將里外兩榀支承框架的橫向部分,按節(jié)點部位采用水平桿與斜桿,將兩榀水平梁架連成一體,形成一個空間框架,此中間桿件與水平梁架的連接也必須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
4、在架體升降過程中,由于上部結構尚未達到要求強度或高度,故不能及時 設置附著支撐而使架體上部形成懸臂,為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規(guī)定了懸臂部分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2/5和不超過6.0m,否則應采取穩(wěn)定措施。
5、為了確保架體傳力的合理性,要求從構造上必須將水平梁架荷載,傳給豎向主框架(支座),最后通過附著支撐將荷載傳給建筑結構。由于主框架直接與工程結構連接所以剛度很大,這樣腳手架的整體穩(wěn)
定性得到了保障,又由于導軌直接設置在主框架上,所以腳手架沿導軌上升或下降的過程也是穩(wěn)定可靠的。
(四)附著支撐
附著支撐是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主要承載傳力裝置。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升降和到位后的使用過程中,都是靠附著支撐附著于工程結構上來實現其穩(wěn)定的。它有三個作用:第一,傳遞荷載,把主框架上的荷載可靠地傳給工程結構;第二,保證架體穩(wěn)定性確保施工安全;第三,滿足提升、防傾、防墜裝置的要求,包括能承受墜落時的沖擊荷載。
1、要求附著支撐與工程結構每個樓層都必須設連接點,架體主框架沿豎向側,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少于兩處。
2、附著支撐或鋼挑梁與工程結構的連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1)做到嚴密、平整、牢固;
(2)對預埋件或預留孔應按照節(jié)點大樣圖紙做法及位置逐一進行檢查,并繪制分層檢測平面圖,記錄各層各點的檢查結果和加固措施;
(3)當起用附墻支撐或鋼挑梁時,其設置處混凝土強度等級應有強度報告符合設計規(guī)定,并不得小于c10。
3、鋼挑梁的選材制作與焊接質量均按設計要求。連接使用的螺栓不能使用板牙套制的三角形斷面螺紋螺栓,必須使用梯型螺紋螺栓,以保證螺紋的受力性能,并由雙螺母或加彈簧墊圈緊固。螺栓與混凝土之間墊板的尺寸按計算確定,并使墊板與混凝土表面接觸嚴密。
(五)升降裝置
1、目前腳手架的升降裝置有四種:手動葫蘆,電動葫蘆、專用卷揚機、空芯液壓千斤頂。用量較大的是電動葫蘆,由于手動葫蘆是按單個使用設計的,不能群體使用,所以當使用三個或三個以上的葫蘆群吊時,手動葫蘆操作無法實現同步工作,容易導致事故的發(fā)生,故規(guī)定使用手動葫蘆最多只能同時使用兩個吊點的單跨腳手架的升降,因為兩個吊點的同步問題相對比較容易控制。
2、升降必須有同步裝置控制。
(1)分析附著升降腳手架的事故,其最終多是因架體升降過程中不同步差過大造成的。設置防墜裝置是屬于保險裝置,設置同步裝置是主動的安全裝置。當腳手架的整體安全度足夠時,關健就是控制平衡升降,不發(fā)生意外超載。
(2)同步升降裝置應該是自動顯示、自動控制。從升降差和承載力兩個方面進行控制。升降時控制各吊點同步差在3cm以內;吊點的承載力應控制在額定承載力的80%,當實際承載力在到和超過額定承載力的80%時,該吊點應自動停止升降,防止發(fā)生超載。
3、關于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數。
(1)索具和吊具都是指起重機械吊運重物時,系結在重物上承受荷載的部件。剛性的稱吊具,柔性的稱索具(或稱吊索)。
(2)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吊掛的鋼絲繩其安全系數為6。所以有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數≥6的規(guī)定。這里不包括起重機具(電動葫蘆、液壓千斤頂等)在內,提升機具的實際承載能力安全系數應在3~4之間,即當相鄰提升機具發(fā)生故障時,此機具不因超載同時發(fā)生故障。(相當于按極限狀態(tài)計算時,設計荷載=荷載分項系數(1.2 ~1.4)×沖擊系數(1.5)×荷載變化系數(2)×標準荷載=3~4×標準荷載)
4、腳手架升降時,在同一主框架豎向平面附著支撐必須保持不少于兩處,否則架體會因不平衡發(fā)生傾覆。升降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也不準站在腳手架上操作,手動葫蘆當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改用電動葫蘆。
(六)防墜落、導向防傾斜裝置
1、為防止腳手架在升降情況下,發(fā)生斷繩、折軸等故障造成的墜事故和保障在升降情況下,腳手架不發(fā)生傾斜、晃動,所以規(guī)定必須設置防墜落防傾斜裝置。
2、防墜落裝置必須靈敏可靠,由發(fā)生墜落到架體停住的時間不超過3秒,其墜落距離不大于150mm。
防墜裝置必須設置在主框架部位,由于主框架是架體的主要受力結構又與附著支撐相連,這樣就可以把制動荷載及時傳給工程結構結構承受。同時還規(guī)定了防墜裝置最后應通過兩處以上的了會著支撐向工程結構傳力,主要是防止當是其中有一處附著支撐有問題時,還有另一處作為傳力保障。
3、防傾斜裝置也必須具有可靠的剛度(不允許用扣件連接),可以控制架體升降過程中的傾斜度和晃動的程度,在兩個方向(前后、左右)均不超過3cm。防傾斜裝置的導向間隙應小于5mm在架體升降過程中始終保持水平約束,確保升降狀態(tài)的穩(wěn)定和安全不傾翻。
4、防墜裝置應能在施工現場提供動作試驗,確認可靠靈敏符合要求。
(七)分段驗收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每升降一層都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次升降有每次的不同作業(yè)條件,所以每次都要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要求的進行全面檢查。
2、提升(下降)作業(yè)前,檢查準備工作是否滿足升降時的作業(yè)條件,包括:腳手架所有連墻處完全脫離、各點提升機具吊索處于同步狀態(tài)、每臺提升機具狀況良好、靠墻處腳手架已留出升降空隙、準備起用附著支撐處或鋼挑梁處的混凝土強度已達到設計要求以及分段提升的腳手架兩端敞開處已用密目網封閉、防傾、防墜等安全裝置處于正常等。
3、腳手架升了長到位后,不能立即上人進行作業(yè),必須把腳手架進行固定并達到上人作業(yè)的條件。例如把各連墻點連接牢靠、架體已處于穩(wěn)固、所有腳手板已按規(guī)定鋪牢鋪嚴、四周安全網圍護已無漏洞、經驗收已達到上人作業(yè)條件。
4、每次驗收應有按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內容記錄檢查結果,并有責任人簽字。
(八)腳手板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為定型架體,故腳手板應按每層架體間距合理鋪設,鋪滿鋪嚴無探頭板并與架體固定綁牢,有鋼絲繩空過處的腳手板,其孔洞應規(guī)則不能留有過大洞口,人員上下各作業(yè)層應設專用通道和扶梯。
2、作業(yè)時,架體離墻空隙有翻板構造措施必須封嚴,防止落人落物。
3、腳手架板材質量符合要求,應使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或專用鋼制板網,不準用竹腳手板。
(九)防護
1腳手架外側用密目網封閉,安全網的搭接處必須精密并與腳手架綁牢。
2、各作業(yè)層都應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及擋腳板。
3、最底部作業(yè)層下方應同時采用密目網及平網掛牢封嚴,防止落人落物。
4、升降腳手架下部、上部建筑物的門窗及孔洞,也應進行封閉。
(十)操作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裝搭設都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及施工圖進行,安裝后應經驗收并進行荷載試驗,確認符合設計要求時,方可正式使用。
2、由于附著升降腳手架屬于新工藝,有其特殊的施工要求,所以應該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向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全面交底,使參加作業(yè)的每人都清楚全部施工工藝及個人崗位的責任要求。
3、按照有關規(guī)范、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培訓考核,專業(yè)工種應持證上崗并明確責任。
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屬高處危險作業(yè),在安裝、升降、拆除時,應劃定安全警戒范圍并設專人監(jiān)督檢查。
5、腳手架的提升機具是按各起吊點的平均受力布置,所以架體上荷載應盡量均布平衡,防止發(fā)生局部超載。規(guī)
定升降時架體上活荷載為0.5kn/m,是指不能有人在腳手架上停留和大宗材料堆放,也不準有超過2000n重的設備等。
第4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管理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也稱為整體提升架或爬架)以其成本低、安裝快、使用方便和適應性強等優(yōu)點成為高層、超高層建筑施工腳手架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屬定型施工設備,一旦出現墜落等安全事故,往往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
1.安全及事故分析
1.1事故經過
1996年,佛出市某大廈工地,發(fā)生了一起井架卸料平臺倒塌導致人員墜落的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發(fā)當天上午,該工地b座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進行下降作業(yè),當從22層往21層下降時,與井架卸料平臺相碰,導致15層以上的卸料平臺全部倒塌,致使在22層平臺上操作的3名工人墜落,送醫(yī)院均不治死亡。
1.2事故分析
(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下降時撞擊卸料平臺21層中部水平鋼管的外伸端,導致15層以上的卸料平臺失穩(wěn)倒塌;
(2)作業(yè)人員素質低、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未落實,施工時違章蠻干。升降作業(yè)時未能嚴格按照該大廈整體提升外墻腳手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要求實施,下降作業(yè)前拆除大部分聯結桿件,致使整體提升外墻腳手架剛度降低,下降過程中搖擺晃動,產生偏移和變形,碰撞了卸料平臺。
(3)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責任不清、安全管理混亂和脫節(jié)。腳手架下降作業(yè)前未做檢查、未制訂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準備工作不充分,下降過程協(xié)調指揮監(jiān)控不到位,聯絡信號不合理、不科學等,造成腳手架在下降過程中仍有工人在卸料平臺上作業(yè)和有障礙物等嚴重安全隱患。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使用條件。
2.1資格認證制度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使用具有比較大的危險性,它不僅是一種單項施工技術,而且是形成定型化反復使用的工具或載人設備,所以應該有足夠的安全保障,必須對使用和生產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廠家和施工企業(yè)實行資格認證制度。
(1)建設部建字(2000)230號文《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從事附著升降腳手架工程的施工單位實行資質管理,未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的不得施工;對附著升降腳手架實行認證制度,即所使用的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經過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鑒定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單位進行認證”。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附著升降腳手架工程主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資質管理有關規(guī)定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相應審查手續(xù)”。并規(guī)定:“對已獲得附著腳手架資質證書的施工單位實行年檢管理制度”。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各結構構件在各地組裝后,在有建設部發(fā)放的生產和使用許可證的基礎上,經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實并具體檢驗后,發(fā)放準用證,方可使用。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處于研制階段和在工程上使用前,應提出該階段的各項安全措施,經使用單位的上級部門批準,并到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應由專業(yè)隊伍施工,對承包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任務的專業(yè)施工隊伍進行資格認證,合格者發(fā)給證書,不合格者不準承接工程任務。
(5)各工種操作工人及有關人員均應持證上崗。
2.2施工組織設計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平面布置、附著支承構造和組裝節(jié)點圖、防墜和防傾安全措施、提升機具和吊具以及索具的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等從組裝、使用到拆除的全過程,應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設計、施工、檢查、維護和管理等全部內容。施工組織設計應由項目經理部的施工負責人組織編寫,并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程師審批。
施工組織設計應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作出明確規(guī)定,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及相關的管理制度。
此外,還應編制各工種操作規(guī)程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設計計算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架體豎向主框架、架底梁架、導軌與每個樓層的固定、設計荷載、壓桿及拉桿的長細比等各組成部件以及防墜安全裝置性能等均應進行設計驗算,由建筑施工單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制設計計算書,計算書與制作安裝圖等有關資料必須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程師審批。
3.1確定構造模式
主要確定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架體的三個組成部分(架體豎向主框架、架底梁架、架體板)之間和架體主框架與附著支撐構造之間的承傳載受力模式,以便建立適合的計算簡圖。應分別確定在使用、升降和墜落三種不同狀況下的計算簡圖,并按最不利情況進行計算和驗算。必要時應通過整體模型試驗驗證腳手架架體結構的設計承載能力。
3.2設計計算項目
(1) 腳手架的強度、穩(wěn)定性、變形和抗傾覆驗算;
(2) 提升機構和附著支撐裝置(包括導軌)的強度與變形;
(3) 連接桿(包括螺栓)和焊縫的計算;
(4) 桿件節(jié)點連接強度計算;
(5) 吊具、索具驗算;
(6) 附著支撐部位工程結構的驗算等。
3.3設計計算系數
永久荷載分項系數1.2(當有利于抗傾覆驗算時,取0.9),可變荷載分項系數1.4,沖
擊系數為1.5,荷載變化系數γ<sub>1</sub>=1.3,γ<sub>2</sub>=2.0,索具安全系數為6,提升動力設備安全系數不小于3,吊具和機械構造的設計安全系數不小于2。
3.4施工荷載標準值
設計荷載按結構架3kn/m<sup>2</sup>,裝飾架2kn/m<sup>2</sup>,升降狀態(tài)0.5kn/m<sup>2</sup>取值。
3.5桿件長細比
桿件在滿足強度的條件下,尚應滿足長細比的要求。壓桿的長細比不得大于150,拉桿的長細比不得大于300。
4.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構造與安全措施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是由落地式的雙排立桿外腳手架發(fā)展而來的,其架體應是剛性較強的整體,架體上的荷載應通過框架均勻、合理地傳遞到建筑結構上去,并保證升降時不墜落、不傾斜。
(1)架體部分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進行搭設,架體高度不應大于5倍樓層高,架寬0.9~1.1m立桿間距不大于1.5m,下部支承每段跨度不大于8m,支承跨度與架高的乘積不大于110m<sup>2</sup>.按規(guī)定設置剪刀撐和連墻桿,連墻桿垂直距離不大于4m,水平間距不大于6m.。
(2)組成豎向主框架和架底梁架的桿件必須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桿件的節(jié)點必須為剛性連接,以保證框架的剛度,使之工作時不變形,確保傳力的可靠性。
(3)架體升降作業(yè)時,上部結構尚未達到足夠的強度或要求的高度,不能及時設置附著支撐,此時,架體上部處于懸臂狀態(tài)。為保證架體的穩(wěn)定,懸臂部分高度不得大于架高的2/5,并不大于6m。
(4)附著支撐與結構的每個樓層均必須設置連接點,豎向主框架的連接點沿豎向一側不得少于兩處。附著支撐與結構的連接質量必須滿足設計要求,做到嚴密、平整、牢固。
(5)腳手架在升降時,為防止發(fā)生斷繩、折軸等故障而引起墜落,同時保證架體不傾斜、晃動,必須設置防墜落和防傾斜裝置。防傾斜裝置必須具有足夠的剛度,防墜裝置應經現場試驗,確認動作可靠、靈敏,符合設計要求。
(6)同步升降可使用電動葫蘆,并且必須設置同步升降裝置,以控制腳手架平穩(wěn)升降。同步升降裝置在使用之前應經過檢測,確保其工作靈敏可靠。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tǒng)應通過控制各提升設備間的升降差和控制各提升設備的荷載來控制各提升設備的同步性,且應具備超載報警停機、欠載報警等功能。
(7)腳手板應滿鋪,并與架體固定綁牢,無探頭板出現。作業(yè)層架體與墻之間空隙必須封嚴,防止落人落物。腳手板材質要符合要求,不準使用竹腳手板。
(8)懸空高處作業(yè)應有牢固的立足點,并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各作業(yè)層均應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護欄桿桿件的規(guī)格及連接、立柱的固定及間距、上下橫桿的搭設及高度、欄桿立柱與橫桿的連接等,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9)架子外側應用密目式安全立網作全封閉防護,每張立網應拴緊扎牢,各立網的搭接處無空檔。密目式安全網的各項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網》的規(guī)定,并必須有國家指定的監(jiān)督檢驗部門批準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
(10)作業(yè)層下懸空處應用木板等材料作全封閉防護,最底部作業(yè)層下方應同時使用密目網及平網掛牢封嚴,確保大件物品及人員不墜落。
(1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上部、下部建筑物的門窗及其他洞口均應進行封閉。
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交底與驗收
5.1交底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之前,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應向有關安裝人員進行交底,以確保腳手架的安裝質量和施工安全。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之前,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應向有關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蠻干,以確保腳手架的安全使用。
(3)交底均要有書面交底資料,有關人員要簽字。
5.2驗收
(1)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總承包單位必須根據《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及施工組織設計等有關文件的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作業(yè)。分包單位對附著升降腳手架的使用安全負責。
(2)每次提升(下降)前,均要對豎向主框架、支撐框架、防墜、防傾安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措施、架體與建筑結構連接點、電動葫蘆等逐項進行檢查,各檢查項目均符合要求后再提升(下降)。
(3)每次提升(下降)后,使用前均要進行驗收檢查驗收螺栓緊固情況、架子拉結情況等,確認架體穩(wěn)定、防護措施符合要求、防傾和防墜等安全裝置處于正常狀態(tài)、無安全隱患再使用。
(4)驗收合格后,有關人員應在驗收單上簽字,手續(xù)要齊全,整理好有關資料。
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施工人員與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6.1腳手架安裝、升降操作人員及使用人員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裝及升降操作人員屬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后發(fā)給證書,持證上崗、確定崗位,建立崗位責任制。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使用人員必須為持證上崗的人員,熟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正確使用方法。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施工人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教育,避免出現違章蠻干現象。1997年,南京某工地由于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操作人員安全意識淡薄,缺乏責任心,腳手架斜拉桿安裝不合格,甚至缺少斜拉桿,導致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墜落,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
(4)高處及懸空作業(yè)人員必須體質良好,并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5)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升降、拆除時應設安全警戒區(qū)、劃定警戒線,并派專人監(jiān)護。
(6)升降過程中要有專人指揮,協(xié)調。
(
7) 施工時,腳手架嚴禁超載。物料堆放要均勻,避免荷載過于集中。
(8) 施工人員嚴禁隨意拆除各種桿件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
(9) 在腳手架上作業(yè)時,應注意隨時清理堆放、掉落在架子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規(guī)
整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具、以免發(fā)生墜落傷人。
(10)在腳手架上需要用力操作時,要注意站穩(wěn),并用手抓牢穩(wěn)固的結構或支持物,以免用力過猛,使身體失去平衡而墜落。
7.結語
由于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性價比高,在高層及超高層建筑施工中已呈現出了全面普及之勢。為保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全使用,必須建立健全生產認證和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企業(yè)必須有嚴格的技術和管理措施,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認真落實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和體檢工作,減少及至消除使用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筑安全監(jiān)督機構應當加強對附著升降腳手架工程的監(jiān)督機構應當加強對附著升降腳手架工程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