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
1.項目概況
宜萬鐵路是我國乃至世界上目前在建的最復雜的山區(qū)鐵路 ,作為8 座一級風險隧道之一的***隧道全長 6 640 m ,是全線的重點工程。隧道出口里程為dk248 +724 ,隧道最大埋深800 m,是集山嶺隧道多種地質災害突泥突水、天然氣、高地應力等為一體的長大隧道。據物探資料顯示 ,***隧道深部巖溶較發(fā)育 ,隧道正常涌水量 4.565 5 ×10 m / d ,最大涌水量為 17.199 4 ×4 310 m / d ,地下水極為豐富。作為宜萬鐵路高風險隧道之一,該隧道最大埋深800米,是集山嶺隧道多種地質災害突泥突水、天然氣、高地應力等為一體的長大隧道。節(jié)理及巖溶發(fā)育,五條暗河貫穿其中,正常涌水量約為每天4.6萬方,最大涌水量約為每天17.2萬方,施工中易發(fā)生突水突泥等地質災害。隧道在實際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地質問題有溶槽突水、突泥,巖溶發(fā)育等地質災害。***隧道進口自04年開工至今共安全揭示大小溶腔7座,發(fā)生突水突泥等地質災害數十次,從未發(fā)生過一次安全事故,2008年底,***隧道順利貫通,實現了安全生產1608天。
2.項目技術難點
(1)巖溶發(fā)育是宜萬線施工的一個最顯著的特征。2004年10月27日,***隧道(進口)橫洞施工到hdk0+070處時,揭示出一大型干溶洞,溶洞基本與線路正交,橫向發(fā)育寬度向左17.4米,向右35米,沿隧道縱向發(fā)育16米,豎向發(fā)育向上26米,向下17.3米。結合設計資料,運用超前地質預報預測手段,繼續(xù)向前開挖,揭示了與之相連的另一較大溶腔,溶腔橫向發(fā)育寬度向左16. 4米,向右22.5米,沿隧道縱向發(fā)育24米,豎向發(fā)育26.3米。溶洞出現后,經四方會商決定,由橫洞掌子面向后退155米,在hdk0+235處提前進入正線隧道燕尾段dk242+710處,然后沿ⅰ線向大里程方向施工。2004年11月25日,ⅰ線上半斷面施工到dk242+803、+865處時,相繼安全揭示出溶洞。溶洞向左跨過ⅱ線與橫洞hdk0+070溶洞貫通,向右發(fā)育深度不明。沿隧道縱向發(fā)育到dk242+880,豎向發(fā)育向上21米,向下到隧底。又經四方現場會勘后決定,暫停正洞ⅰ線隧道施工,改為橫洞繞行方案,在繞行過程中分別于rdk0+100、rdk0+061兩處,分別遇到與hdk0+070大溶腔連通的與繞行橫洞軸線基本正交的小溶洞?;靥钔ㄟ^后,于2005年1月12日進入原設計橫洞與隧道正線交匯點。隨后進行反向開挖,并于2005年2月26日將該溶腔在隧道正線發(fā)育范圍貫通。目前已完成該溶腔全面地質探查,并在隧底施工樁基托梁跨越該段溶腔。
2007年5月11日,ⅱ線dk244+903處開挖后,揭示出一填充型溶腔,該溶腔直徑約5~7米,向上發(fā)育高度不明,洞頂自穩(wěn)能力差,巖塊不時向下坍落。
2007年6月30日ⅰ線開挖至dk244+907處掌子面,在其左側揭示出一溶腔,突水突泥1000多方,開始突出物為泥沙夾塊礫石,石子渾圓度很好,溶腔向上發(fā)育不明,該溶腔與洞頂暗河相連通,每遇洞外下大雨時溶腔內涌水量激增,洞頂伴隨有自遠處傳來的轟鳴聲,致使施工無法進行。
該溶腔出露后,項目部積極與業(yè)主、設計、監(jiān)理溝通,并會商。會商決定,先用混凝土封堵溶腔,并在溶腔內預埋排水管,后澆筑混凝土施工混凝土護拱,施做超前支護平安度過該溶腔段。
(2)涌水是***隧道的另一地質災害。2006年3月2日,dk244+240掌子面施做超前鉆孔時,多個鉆孔出現壓力水,鉆孔總涌水量800m3/d。經對涌水進行3天觀察,水量無變化,水質清,確定為基巖裂隙水。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突水,宜萬總指組織設計、監(jiān)理、施工單位進行了現場會商,根據地質預測預報資料,確定了超前帷幕注漿加固方案。通過帷幕注漿,對周邊圍巖進行加固,封堵裂隙水,安全地渡過了dk244+240~+270段破碎富水地段。2006年10月5日,dk244+558掌子面施工超前鉆孔時,鉆孔出現涌水,水量234 m3/d。當天下午在進行超前釬探時,鉆孔鉆到1.3米時,孔內突然出現涌水,噴射距離達到6.5米,水量為1300 m3/d。經總指、設計、監(jiān)理和我項目部現場會勘,確定先施工止?jié){墻,然后再進行50米超前鉆孔探明施工地質,最后進行全斷面帷幕注漿。
3.項目施工特點及安全保障措施
宜萬線施工地質條件復雜,地下水蘊臧豐富,巖溶水平向、垂直向極其發(fā)育,埋藏深,施工中既有高地應力造成的巖爆,又有軟巖變形的可能,突水突泥頻繁,被喻為中國鐵路建設史上的地質迷宮,全線有八座ⅰ級風險隧道,***隧道便是其中的一座。項目部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主要為:
(1)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工序管理,這是我國其他鐵路建設中所未有過的。在施工中,采取長距離探測與短距離探測相結合,多種手段并用,互相驗證。其手段有五種,一是超前水平鉆探測,根據圍巖類別不同,每斷面布置3孔至6孔不等,二是超前預報系統(tǒng)tsp203的使用,三是掌子面、隧底、和周邊地質雷達探測隱伏巖溶,四是紅外探水,五是短距離探測,即每茬炮進行了5米長12孔超前炮孔探測。在隧道施工中我們根據上下斷面施工各工序的銜接情況,合理安排,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工序管理,及時指導施工。
(2)應急逃生系統(tǒng)的使用,首開中國鐵路建設的先河。針對***隧道地質復雜和高風險的特點,在開工之初就制定防高風險的應急預案,并按期演練;在隧道內設置了電視監(jiān)探系統(tǒng)、應急燈、聲光報警器、安全逃生爬梯、自動充氣救生筏、救生衣;均衡施工,堅持安全質量第一,穩(wěn)步施工。根據宜【2007】66號及中鐵一宜萬指【2007】28號《關于在鐵路建設項目開展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通知》要求,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成立了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的“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實行責任包保,對項目部安全規(guī)章制度、施工記錄、隧道施工安全應急預案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完善,對應急、防災報警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同時對交通運輸、火工品管理、施工用電、高空作業(yè)防范措施進行了全面排查,并根據檢查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整改,項目部每月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安質部對上月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總結,查找分析原因,制定下月安全生產計劃,通過本項活動的開展,項目的安全形勢穩(wěn)步推進,保證安全施工。
第2篇 隧道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場地應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1.2 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本事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1.5 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1.6 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區(qū)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適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開挖、鑿孔及爆破
2.1 開挖及鑿孔
2.1.1 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槍支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1.2 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2.1.3 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4 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2.1.5 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2.1.6 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2.1.7 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并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2.1.8 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2.1.9 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10 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第3篇 高速項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從安全生產出發(fā),對施工現場出進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詳細妥善的布置,在進洞前應完成對風、水、電、路等設施的統(tǒng)一安排。
2、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4、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帽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5、不良地質施工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二、開挖及鑿孔安全規(guī)定: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土石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必須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機械鑿巖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的鑿巖機。站在渣堆上作業(yè)時,要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坍滑傷人。
4、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頭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應予修理或更換。
5、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扳鉗松動撥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6、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不得用手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卡住的釬子。
7、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鉆、電鉆。
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9、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車速不得超過25米/分鐘。臺車行走或待避時,鉆架和機具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2、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剛鉆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流泥未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3、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4、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并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導火索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計時導火索燃畢,必須立即撤離工作面。
5、為防止點炮時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遵守國家現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間距必須大于1m。
7、爆破后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
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跡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及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能進入工作面。
8、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9、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藥。
11、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爆破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必須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加強聯系和警戒,防止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12、土質或巖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地質情況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至安全距離。貫通后的導坑應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通行。
四、洞內運輸安全規(guī)定:
1、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宜進洞。
2、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高運輸。裝運大體積或超長料時,應有專人指揮,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或強行搭車。
4、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載機械的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電纜線、高壓膠管等應有專人收放保護。
5、車輛在裝卸碴時須制動停穩(wěn);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須開燈鳴號或由專人指揮;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邊緣處設置擋車木。
6、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邊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顯示界限,以防止運輸車輛撞碰。
7、洞內車輛相遇或遇行人時,應使用近光或小燈。
五、支護工程安全規(guī)定:
1、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
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人隨時檢查,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撤出施工人員,再進行加固。
3、洞內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到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將支撐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支撐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楔緊。
6、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撐使用的梁、柱、連接桿件等選材,必須符合設計和承載要求。木支撐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保證坑道運輸凈空。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8、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漿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9、檢查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的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支架。
10、當發(fā)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撤出作業(yè)人員,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六、襯砌工程安全規(guī)定
1、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推進,應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口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
2、襯砌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或尖角突出??拷ǖ赖囊粋葢凶銐虻膬艨?保證車輛行人能安全通過。
3、腳手架及工作平臺的鋪設,應釘鋪牢靠,木板兩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
4、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作業(yè)人員和放置的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承載重量,不得在平臺上破解石料。
5、在洞內作業(yè)地段傾卸襯砌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
6、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專人監(jiān)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7、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巖層破碎、壓力過大地段的支撐不能拆時,拱圈部份應用預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桿予以拆除。
8、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
9、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間歇4小時后方可繼續(xù)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10、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聯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機人員應配戴護目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須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撥取時必須在撤降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
11、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大于規(guī)范要求,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炷凉嘀r,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12、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七、通風及防塵安全規(guī)定
1、隧道施工時通風設備系統(tǒng),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2、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出入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軟管下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3、施工時宜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泡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4、在鑿巖和裝碴尤其是工作面上,放炮前后和出渣前應進行灑水噴霧。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5、防塵用水應經過沉淀或過濾,保持清潔衛(wèi)生。水中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
6、隧道內的空氣成份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7、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1)粉塵允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的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
(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4)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5)氮氣化合物(換算為二氧化氮)濃度在5mg/m3以下。
(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8)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9)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
八、照明安全規(guī)定
1、隧道內的照明燈泡要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并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合理分布。
2、隧道內用電線路,要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的高度用瓷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或其它金屬件上,也不得捆扎在一起。開關處應加木箱蓋,采用封閉式保險盒。如使用電纜也應牢固懸掛在高處,不得放在地上。
3、隧道內各部份照明電壓應為:
(1)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2)成洞地段為220v。
(3)手提式作業(yè)燈為12-36v。
4、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線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5、在潮濕及漏水的隧道中,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九、排水安全規(guī)定:
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涌水量20%的抽水機具予以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應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2、抽水機應采用電力機械,并有一定備用臺數。
3、隧道開挖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宜采用超前鉆探,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4、如發(fā)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立即停止工作,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
十、隧道工程防火安全規(guī)定:
1、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足夠而有效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標志,定期進行檢查、補充和更換。
2、洞口20m范圍的雜草必須清除干凈,洞口30m范圍內禁止火源,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
3、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4、洞內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清洗風動工具應在洞外進行。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第4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fā)生,保障作業(yè)人員安全與健康,減少經濟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jtj076-95)等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二工區(qū)項目部所屬各施工單位的隧道工程項目。
第二章 總體規(guī)定
第三條 管理規(guī)定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結合工程特點,運用現代管理技術、方法與手段,制定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對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和全過程的跟蹤、檢查。
(二)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發(fā)生緊急情況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完整的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采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安全責任,設置專門的安全組織機構,配置足夠的安全器材。提供專項安全資金,并用好用足,不得挪用。
(四)各施工單位必須實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目標管理,并建立相應的安全保證體系和管理網絡,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五)各工區(qū)經理、施工隊負責人為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對隧道施工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要逐層落實到人。
(六)進入隧道工程施工現場的各類人員均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經專門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須持證上崗的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證件。
(七)隧道施工人員作業(yè)要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在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時,應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八)隧道施工現場應按規(guī)定配備必須的安全裝置和設施,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佩戴個人防護用品,并接受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九)隧道施工應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將涉及施工安全情況記載于交接班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執(zhí)行情況。
第四條 技術規(guī)定
(一)施工場地應作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地質穩(wěn)定、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正式掘進前完成。
(二)掘進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做好洞口邊坡和仰坡的穩(wěn)定及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施工安全。
(三)在軟弱圍巖地段施工時,應按照短進尺、弱爆破、早噴錨、勤量測、緊封閉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若遇不良地質情況,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探明情況,提前采取預防措施。
(四)隧道掘進過程中必須堅持勤監(jiān)測,以保證隧道施工安全。
第三章 開挖
第五條 人工開挖及鑿孔
(一)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進行支護。
(二)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操作安全距離。
(三)機械鑿巖時,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四)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五)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應予以修理或更換。
(六)使用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七)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及電纜防脫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操作時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八)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九)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十)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第六條 爆破
(一)爆破前要進行鉆爆設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二)裝藥與鉆孔不應平行作業(yè)。
(三)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2003)的有關規(guī)定。
(四)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管理及使用人員必須穿著防靜電服裝。
(五)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為:
(1)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 m;
(3)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 m;
(4)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時,不少于500 m。
(六)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七)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流砂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八)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九)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為防止起爆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十)點炮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爆破員實行“一爆三檢”制度,爆破員最后離場,班組長清點人數,發(fā)出警告信號5秒后方可引爆。
(十一)爆破后必須經過15 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施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
(十二)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十三)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 m(軟巖為20 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屆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第七條 爆破器材的管理
隧道工程爆破器材的使用及保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并按當地公安部門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第八條 爆破器材的運輸
(一)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用專用運輸車,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
(二)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數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
(三)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
(四)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人員與裝卸人員只準在尾車內乘座,其他人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放在專用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
(五)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嚴禁運輸爆破器材。
(六)嚴禁用翻斗車、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
第四章 洞內運輸
第九條 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運輸時嚴禁人料混載。
第十條 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
第十一條 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運裝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第十二條 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第十三條 裝、卸碴
(一)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并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絡信號,裝滿時應發(fā)出停止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
(二)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半徑內不得有人通過。
(三)卸碴時,應將車輛停穩(wěn)制動,嚴禁人站在斗車內扒碴。
第十四條 運碴
(一)有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
2、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 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緣的凈距不應小于0.2 m;
3、單線運輸時,在一側應設寬度不小于0.75 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地點設錯車道,其長度應能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要求;
4、洞內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碴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
5、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寬的卸車平臺;
6、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yǎng)護,線路兩側的廢碴和余料應隨時清理。
(二)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作業(yè)地段單車10 km/h,有牽引車及會車時5 km/h;機動車在非作業(yè)地段單車20 km/h,有牽引車時15 km/h,會車時10 km/h;
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5、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6、洞內車輛相遇及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用近光或小燈光;
7、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yǎng)護;
8、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1.2m處設置檔木。
第五章 支護
第十五條 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以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的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
第十七條 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接外,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第十八條 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
第十九條 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第二十條 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第二十一條 采用木支撐時應選用松、柏、杉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時不得小于25cm;其它連接桿件梢徑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撐宜采用簡單、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應保證坑道的運輸凈空。
第二十二條 鋼支護安裝時要嚴格按設計或者變更設計施工,鋼支護構件要綁扎牢固,以防整體構件或連接構件滑落傷人,損傷機械。安裝應采用縱向連接桿件將相鄰鋼支護連接牢固,防止鋼支護傾覆、扭轉、變形等事故發(fā)生。鋼支護腳部應設鎖腳錨桿,防止鋼支護下沉及水平收斂。鋼支護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進行吊裝,并遵守起重吊裝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三條 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在處理管路堵塞時,噴頭應有專人看護,防止消除堵塞后,噴頭擺動傷人。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第二十四條 應定期進行錨桿抗拔力試驗,防止錨桿滑脫造成事故。當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應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
第二十五條 當發(fā)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yè)人員撤離現場,經處理達到安全作業(yè)條件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第六章 襯砌
第二十六條 根據隧道開挖的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門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須首先完成。
第二十七條 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梯、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側應有足夠的凈空,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第二十八條 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四周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釘防滑條。
第二十九條 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所站人數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
第三十條 在洞內作業(yè)地段傾卸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
第三十一條 機械轉動部分應設置防護罩,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或修理機器及管線路時,應切斷電源、風源。
第三十二條 安裝、拆除模板和拱架時,作業(yè)地段應有專人監(jiān)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三十三條 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
第三十四條 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
第三十五條 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暫停,4小時后方能繼續(xù)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三十六條 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行,管路聯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一旦脫落要設法躲避;拔取噴嘴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進行。
第三十七條 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三十八條 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第七章 通風及防塵
第三十九條 隧道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
(一)粉塵允許濃度;每m3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以下。每m3空氣中,含有10%以下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4mg以下。
(二)氧氣濃度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
(三)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
(四)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五)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 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mg/m3。
(七)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mg/m3 。
(八)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mg/m3 。
(九)隧道內的氣溫不得超過28℃。
第四十條 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
第四十一條 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 m3 。
第四十二條 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第四十三條 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第四十四條 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一)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二)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三)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第四十五條 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 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第八章 照明、排水及防火
第四十六條 照明
(一)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及不閃爍,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不同高度的照明。
(二)隧道內用電線路,應使用防潮絕緣導線,并按規(guī)定高度用磁瓶懸掛牢固。不得將電線掛在鐵釘及其他鐵件上,不得捆扎在一起。如使用電纜應懸掛在高處,不得拖在地面上。
(三)隧道內各部的照明電壓為:
1、開挖、支撐及襯砌作業(yè)地段為12-36v;
2、成洞地段為110-220v;
3、手提作業(yè)燈為12-36v。
(四)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五)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第四十七條 排水
(一)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須挖鑿排水溝,當下坡開挖時應根據涌水量的大小,設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機具排出。抽水機械的安裝地點在導坑的一側或另開偏洞安裝,并用柵欄與隧道隔離。
(二)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
(三)隧道開挖中預計要穿過涌水地層時,宜采用超前鉆孔探水,查清含水層厚度、巖性、水量、水壓等,為防治涌水提供依據。
(四)如發(fā)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要立即令工人停止作業(yè),迅速撤至安全地點。
第四十八條 防火
(一)各洞、井口施工區(qū),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二)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清除。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yè)與取暖。
(三)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及其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第九章 瓦斯防治
第四十九條 隧道施工發(fā)現瓦斯時,應加強通風,采取防范措施,當隧道內的瓦斯?jié)舛冉浲L后仍超過本規(guī)定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時,應遵守本節(jié)的各條規(guī)定。
第五十條 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五十一條 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第五十二條 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第五十三條 電燈照明
(一)輸電線路必須使用密閉電纜。
(二)燈頭、開關、燈泡等照明器材必須采用防爆型,開關必須設置在送風道或洞口。
第五十四條 礦燈照明
(一)每個洞口常備的完好礦燈總數,應大于經常用燈總人數的10%。
(二)礦燈均需編號,常用礦燈的人員應固定燈號。
(三)礦燈如有電池漏液、亮度不足、電線破損、燈鎖不良、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和膠殼破裂等情況,嚴禁發(fā)出。發(fā)出的礦燈,最低限度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小時。
(四)使用礦燈人員應嚴禁拆卸、敲打和撞擊礦燈。出洞或下班時,應立即將礦燈交回燈房。
第五十五條 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電鉆打眼;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裝藥放炮。
電動機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切斷電源停止運行。
掘進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積聚濃度達到2%時,其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
第五十六條 因超過瓦斯?jié)舛纫?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jié)舛冉档偷?%以下時方可開動;使用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的掘進工作面只準人工復電。
第五十七條 隧道爆破作業(yè)
(一)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二)爆破時,宜使用瞬發(fā)電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時,其總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期電雷管。
(三)有瓦斯的隧道需使用煤礦安全炸藥。
(四)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五)隧道中的使用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電話機、放炮器、礦燈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第五十八條 必須嚴格采用濕式鑿巖,洞內使用的金屬錘頭必須鑲有不產生火花的合金。裝碴使用的金屬器械,不得猛力與石碴碰擊,鏟裝前必須將石碴澆濕。
第五十九條 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第六十條 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第六十一條 隧道內嚴禁一切可以導致高溫與發(fā)生火花的作業(yè)。
第六十二條 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規(guī)定如有與國家或行業(yè)頒布的有關規(guī)定不相一致的,以國家或行業(yè)的規(guī)定為準。
第六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人員保證:
橋梁施工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2.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2.1.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堅決執(zhí)行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級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法律、法令、規(guī)定、制度、標準、規(guī)范。不論以何種形式組織生產,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責。
2.1.2、工程開工前,針對施工生產的具體情況,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實施性安全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及環(huán)境保護措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層層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1.3、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辦法、規(guī)定,并監(jiān)督實施。安全組織機構、保證體系健全,安排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
2.1.4、創(chuàng)建安全的施工作業(yè)環(huán)境,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1.5、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向作業(yè)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要求及作業(yè)防護條件的交底。
2.1.6、提供現場施工防護和安全設施所應用的機械、設備、材料、資金和勞力,保證職工的作業(yè)條件和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或地方政府的標準。
2.1.7、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術保障,杜絕由于安排不善導致工序顛倒或造成疲勞作業(yè)。
2.1.8、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問題,并加以解決。
2.1.9、對違章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處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安全生產要與分配掛鉤,實施考核與獎罰。
2.1.10、拒絕安排不合格的施工隊和人員上崗作業(yè),拒絕安排無證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2.1.11、采納作業(yè)人員提出的改善作業(yè)防護條件的合理建議,并組織實施。
2.1.12、所有施工隊進場施工,一律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權力和義務;對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tǒng)一協調、管理;施工隊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必備的資質。
2.1.13、發(fā)生事故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處理工傷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實事求是地提出調查分析報告和處理意見,并認真吸取教訓。
2.1.14、接到安全監(jiān)察指令書,對存在的問題,按指令要求進行整改,并按期將完成情況上報安監(jiān)部門。
2.2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職責
2.2.1、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要把安全生產列入議事日程,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一個環(huán)節(jié)中去,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針對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2.2、組織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負責貫徹實施;及時糾正違章、冒險作業(yè),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yè)人員加強管理,堅持定期培訓,對新工人、調換工種人員、傷愈復工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督促、檢查作業(yè)隊(作業(yè)班組等)定期開展安全活動,活動時間、內容有安排、有保證。
2.2.3、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主動聽取他們的匯報,積極發(fā)揮他們的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2.2.4、保證施工生產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認真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并負責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落實改正辦法及措施。
2.2.5、發(fā)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認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規(guī)律,采取防范措施。發(fā)生傷亡事故,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上報。
第6篇 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體系規(guī)范
(一)安全目標:
1、杜絕因工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2、嚴防重大爆炸、火災、坍塌和交通事故;
3、年重傷率、輕傷率分別控制在5%以下。
(二)安全管理機構
為了加強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強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根據發(fā)包人的要求,結合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體系;健全安全管理網絡。
項目經理成立安全監(jiān)察部,配備專職安全監(jiān)察人員,各施工作業(yè)隊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班組設兼職安全環(huán)保人員。設立治安防火保衛(wèi)系統(tǒng),配備治安防火保衛(wèi)專業(yè)管理人員。
以施工隊為單位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舉辦消防知識培訓和消防技能訓練、演習。在安全管理機構的領導下,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保衛(wèi)和環(huán)境保護具體工作。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見附圖。
(三)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在上崗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掌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對重點崗位的生產知識、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制度、施工紀律進行培訓和考核。
2、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從事特種作業(yè)如:起重工、電氣焊工、電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等,必須嚴格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獲取勞動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者才能上崗。
3、安全檢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建立登記、整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實行項目部安全工程師給施工隊進行安全交底,施工隊安全員給工班長、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的二級負責制。
5、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洞內外用電必須有專職電工負責,嚴禁非專業(yè)人員操作、維修電氣設備,嚴禁私自接線。
6、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進入現場前進行查驗。使用機械堅持'兩定三包'即定人、定機、包使用、包保管、包保養(yǎng)。
7、人員進出洞登記制度:進洞人員必須進行逐次、逐員、全額清點登記,建立人員進洞登記薄,專人負責。項目部要對工地所有人員建立個人檔案,要有年齡、籍貫、性別、身份證號等詳細記錄。
8、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規(guī)定,發(fā)生事故必須立即上報,不得隱瞞。
(四)安全管理要點
1、施工用電管理
(1)制訂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用電安裝規(guī)程、用電運行管理規(guī)程和電氣維修檢查制度,作好記錄。
(2)施工現場的輸電線須按要求架設,不可隨地拖拉,各類電箱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3)電氣設備及輸電線路安裝完畢后,必須經技術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行。
2、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1)實施嚴格的機械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確認機械狀況良好能安全運行時,再投入使用。加強對設備的檢查、保養(yǎng)、維修。保證安全裝置完備、靈敏、可靠,確保設備的正常安全運轉。
(2)操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佩帶個人勞防用品,作到持證上崗。
(3)機具設備和車輛在施工使用過程中,定期維修和保養(yǎng)。
3、安全標志、標牌
在本工程現場周邊配備、架立并維護一切必要而合適的標志牌,為過往車輛、行人提供安全和方便。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相關規(guī)范作業(yè),保證施工過程的安全及以后運營中的安全。
(五)安全生產保證措施
1、安全生產承諾制
為了保證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文明生產,項目部可向發(fā)包人做出預留安全保證金的承諾,其具體考核內容和方法如下:
(1)全面完成發(fā)包人分解給項目部各項安全文明生產控制指標。
(2)在生產過程中杜絕發(fā)生人為責任死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核定指標之內。
(3)杜絕發(fā)生人為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機械設備的事故。
(4)杜絕發(fā)生重大火災事故。
(5)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98%以上,對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事故隱患也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保證不因此發(fā)生事故,待具備整改條件時及時整改。
(6)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2、實行安全生產補償金和抵押金制
項目部對內部職工全面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在采用這種辦法時充分考慮到各施工單位生產作業(yè)環(huán)境和條件,測定出風險補償金和安全生產抵押金數額,根據核定給各單位的事故分解控制指標,同時核定補償金和抵押金數額,針對各類考核指標,統(tǒng)一制訂獎懲標準,對達到考核指標的責任單位返還予留風險抵押金,并發(fā)給安全風險補償金。對于突破考核指標的責任單位,扣除全部風險抵押金,不發(fā)給風險補償金。還要按獎懲規(guī)定給事故責任單位一定數額經濟罰款,罰款可用來改善作業(yè)條件的經費和獎勵對安全工作有特殊貢獻人員,利用這種辦法可以充分調動全員安全生產意識,還可使補償金變?yōu)槁毠ば燎趧趧铀?。無論是考核指標和經濟獎懲都十分清晰合理,充分體現出安全風險補償金的調節(jié)作用和風險抵押金的約束力,又能維護安全生產考核的嚴肅性。從而把罰款為主轉移到獎勵為主,不斷增加激勵因素和改善安全檢查管理手段。
3、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制度
采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來強化各施工作業(yè)隊,加強安全管理,防止班組出現生產障礙和其它事故,是一項較成熟有效的辦法。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同作業(yè)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按考核內容要求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后,明確責、權、利的關系,作業(yè)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再同下屬作業(yè)班組簽定安全責任書,這樣層層落實責任,形成一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網絡,使每級領導直至每個作業(yè)職工都充分感到所承擔的壓力和義務,能有效地克服只求生產進度,忽視安全工作的傾向,使全體職工能進一步的認識到,安全生產就是最大的經濟效益。
4、安全生產獎懲制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所遵循的原則是'以責論處'和重獎重罰,制定的制度應合理、合法。在獎懲時要分級管理,實行一級管一級,下級對上級負責。對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避免生產過程發(fā)生事故的有功集體和個人,其獎勵可分為表揚、一次性發(fā)放獎金、授予榮譽稱號和表揚、記功、發(fā)獎金、增加工資,對于忽視安全生產不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工作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規(guī)章制度,盲目施工、野蠻施工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集體、個人都將給予處罰。處罰辦法可分為: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下崗、解除勞動合同。對發(fā)生事故的集體及個人,當年取消評選先進資格。通過落實安全獎懲制度來不斷增加安全監(jiān)察的約束力,從根本上體現出安全工作一票否決權。
5、安全生產教育制
安全教育的內容、形式和方法:
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就是通過說教訓練清除人們頭腦中那些不正確判斷思想,而灌輸新的正確思想、愿望和安全行動,樹立人們的安全意識。方針政策教育。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的教育,并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通過各種教育方式使全體職工掌握、了解各項方針、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的內涵,并得以貫徹落實,執(zhí)行,安全生產才有保證。
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全體職工懂得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對安全的重要性,加強勞動紀律教育,不僅是提高單位管理水平、合理組織勞動,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的重要條件,也是減少或避免傷亡事故和職業(yè)危害,保障安全生產的必要前提。多年實踐證明,重視紀律教育,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安全生產就有保證,反之安全生產就難以實現。
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產技術知識、一般安全常識、專業(yè)安全技術知識的教育,要掌握安全知識,就必須同時掌握相應的生產技術知識,了解單位的基本生產概況,生產技術過程,作業(yè)方法或工藝流程,與生產技術過程和作業(yè)方法相適應的各種機具、設備的構造質量、規(guī)格性能,操作技能和使用方法,還要使職工了解掌握本單位危險作業(yè)區(qū)域及其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可能散發(fā)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常識和消防規(guī)章制度、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傷亡事故報告方法等。
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是指對某一工種的崗位職工,必須具備的專業(yè)安全知識專門教育。使崗位職工熟悉了解掌握單位根據有關專業(yè)制定各種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
安全技能教育。主要對職工進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技能、安全避險技能、安全救護技能、安全應急技能技術知識的教育。這種教育以班組為基礎,依賴有優(yōu)秀技能經驗的實踐者做監(jiān)督的保證。
(六)安全生產責任制
建立縱向到基層班組、作業(yè)工人,橫向到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明確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和職能部門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
1、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yè)、上級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明確本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支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3)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資、設備、資金等要素,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大力推進安全標準工地建設。
(4)正確處理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把安全工作貫穿于施工生產全過程。
(5)經常聽取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總結推廣科學管理經驗。
(6)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7)組織制定本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按規(guī)定及時如實上報,不得隱瞞、虛報和故意拖延不報。
2、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其安全職責是:
(1)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有關指示、決議,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計劃等。
(2)貫徹'五同時'原則,監(jiān)督檢查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情況和職能部門職責履行情況。
(3)指導業(yè)務部門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領導開展重大事件應急響應工作。
(4)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3、項目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其安全生產責任是:
(1)組織識別重大危險源,編制、審定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和安全施工、防護措施,對其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
,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設施、設備,按規(guī)定定期組織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工程部安全職責
(1)負責參與重難點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風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技術方案的編制、審核工作,提出方案優(yōu)化意見和建議。
(2)參與大型非標設備的設計檢算和驗收工作。
5、設備物資部安全職責
(1)負責起重設備、施工機械車輛、壓力容器、變配電設備及電力線路的驗收工作。
(2)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用品進行檢查,保證采購使用合格產品。
6、辦公室和醫(yī)務室,負責職工健康檢查,指導防塵、防毒等衛(wèi)生工作。
7、財務部,負責對項目安全生產經費計劃進行審查,確保安全生產經費及時、足額投入。
8、施工隊隊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1)了解掌握職工健康狀況,合理組織勞動力,對有禁忌病的職工、有禁忌的工作崗位,不得安排其從事相關作業(yè)活動。
(2)發(fā)生安全事故必須停止施工,組織事故搶險,防止事故擴大,按程序立即上報。
9、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
(1)帶領班組員工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制止'三違'行為。
(2)作業(yè)前,要對擬用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yè)環(huán)境進行安全檢查。
10、操作工人的安全職責
(1)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guī)定佩帶個體防護用品。做到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2)作業(yè)前要對工具、機械、電氣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3)對因違章操作、盲目蠻干或不聽指揮而造成事故和經濟損失承擔直接責任。
第7篇 隧道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1 施工場地應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huán)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tǒng)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
1.2 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1.4 所有斡旋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本事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1.5 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1.6 本規(guī)定適用于山區(qū)公路隧道的施工,不適用于水底公路隧道。
2 開挖、鑿孔及爆破
2.1 開挖及鑿孔
2.1.1 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槍支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1.2 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2.1.3 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
2.1.4 站在碴堆上作業(yè)時,應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滑坍傷人。
2.1.5 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
2.1.6 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2.1.7 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并不得用手導引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
2.1.8 在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電鉆。
2.1.9 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2.1.10 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待避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2.2 爆破
2.2.1 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
2.2.2 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在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
2.2.3 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
2.2.4 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為:
(1) 獨頭巷道不少于200m;
(2) 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 m;
(3) 相鄰的平行坑道,橫通道及橫洞間不少于50 m;
(4) 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 m)時,不少于500 m。
2.2.5 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2.2.6 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流砂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2.2.7 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
2.2.8 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 m。
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點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工必須撤離工作面。
2.2.9 為防止點炮時發(fā)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2.2.10 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guī)程》(gb6722-86)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 m。
2.2.11 爆破后必須經過15 min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可進入工作面。
2.2.12 當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2.2.13 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
2.2.14 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 m(軟巖為20 m),一端裝藥放炮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強聯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土質或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當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yè)人員通行。
第8篇 某高速公路項目剖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一般安全規(guī)定
1、從安全生產出發(fā),對施工現場出進料、材料堆放需作出詳細妥善的布置,在進洞前應完成對風、水、電、路等設施的統(tǒng)一安排。
2、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wěn)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坡,作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危及隧道的工程安全。
3、隧道施工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4、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配帶安全帽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5、不良地質施工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wěn)步前進。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必要時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施。
二、開挖及鑿孔安全規(guī)定:
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tài),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wěn)定,如有松動的土石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
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必須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機械鑿巖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的鑿巖機。站在渣堆上作業(yè)時,要注意碴堆的穩(wěn)定,防止坍滑傷人。
4、風鉆鉆眼時,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頭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供水是否正常;干式鑿巖機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格的應予修理或更換。
5、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wěn)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扳鉗松動撥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
6、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工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膠鞋,不得用手回轉鋼釬,不得用電鉆處理卡住的釬子。
7、工作面內不得拆卸、修理風鉆、電鉆。
8、嚴禁在殘眼中繼續(xù)鉆眼。
9、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車速不得超過25米/分鐘。臺車行走或待避時,鉆架和機具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
三、爆破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
1、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爆破作業(yè)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服。
2、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yè);剛鉆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果遇有照明不足,發(fā)現流砂,流泥未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時,嚴禁裝藥爆破。
3、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規(guī)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
4、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并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一次點燃導火索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計時導火索燃畢,必須立即撤離工作面。
5、為防止點炮時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6、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遵守國家現行《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間距必須大于1m。
7、爆破后必須經過15分鐘通風排煙后,檢查人員方可進入工作
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跡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及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能進入工作面。
8、發(fā)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guī)定處理。
9、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離到安全地點。
10、隧道爆破禁止使用黑火藥。
11、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統(tǒng)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接近15m(軟巖為20m),一端裝藥爆破時,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必須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加強聯系和警戒,防止對方人員誤入危險區(qū)。
12、土質或巖石破碎的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地質情況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另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至安全距離。貫通后的導坑應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通行。
四、洞內運輸安全規(guī)定:
1、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宜進洞。
2、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所有運載車輛均不準超載、超高運輸。裝運大體積或超長料時,應有專人指揮,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
3、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或強行搭車。
4、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載機械的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電纜線、高壓膠管等應有專人收放保護。
5、車輛在裝卸碴時須制動停穩(wěn);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須開燈鳴號或由專人指揮;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上坡,并在堆碴邊緣處設置擋車木。
6、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邊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顯示界限,以防止運輸車輛撞碰。
7、洞內車輛相遇或遇行人時,應使用近光或小燈。
五、支護工程安全規(guī)定:
1、隧道各部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及設計文件中規(guī)定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護。
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
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人隨時檢查,發(fā)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和加固;當變形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撤出施工人員,再進行加固。
3、洞內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宜向外多架5--8m明廂,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wěn)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洞內支護,宜隨挖隨支護,支護到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當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支抵工作面。
5、不得將支撐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支撐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楔緊。
6、漏斗孔開挖時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的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
7、支撐使用的梁、柱、連接桿件等選材,必須符合設計和承載要求。木支撐宜用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保證坑道運輸凈空。鋼支架安裝,宜選用小型機具吊裝。
8、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
漿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9、檢查發(fā)現已噴錨區(qū)段的圍巖有較大的變形或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qū)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fā)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支架。
10、當發(fā)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撤出作業(yè)人員,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xù)施工。
第9篇 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大西鐵路客運專線隧道工程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細化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本項目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構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長效管理機制。
第三條 本項目隧道工程的所有參建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建立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在隧道工程實施中各負其責。
第四條 本項目隧道工程安全目標:杜絕死亡事故、杜絕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破物品丟失事故。
第二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第五條 公司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設計文件有關要求,組織編制隧道工程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核各隧道施工單位工程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
1.明確隧道工程安全保證措施和安全目標,對不良地質和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控制措施、應急預案及防坍塌措施等,要提出指導意見。
2.隧道開工前要對隧道工程安全保障體系、安全控制重點、安全應急預案、防坍塌措施的可操作性進行評估,要核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員是否滿足投標承諾和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并頒發(fā)準許開工通知后方可正式開工。
第六條 建立隧道分級管理制度
公司根據本線隧道規(guī)模、地質復雜程度、工程風險等情況,將本線隧道劃分為重(難)點隧道和一般隧道,進行分級管理,明確安全責任。
1.重(難)點隧道主要指:長隧道及不良地質、軟弱圍巖、巖溶地質、黃土隧道、穿越高速公路的隧道。
2.每一座重(難)點隧道在開工前,應明確公司的分管包保領導和分管部門負責人,明確施工組織及安全措施,明確變更設計方案的審查規(guī)定和責任,明確日常定期檢查的頻次、內容,明確定期考核和工作報告的要求,并建立每座隧道動態(tài)管理檔案。
第七條 公司根據責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并建立專門的《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1.公司總經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全線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季度對管內隧道施工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2.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二次對全線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3.分管部門和分管技術人員要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臺帳,部門負責人和分管技術人員每月不少于二次對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第八條 隧道安全檢查的重點和處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檢查重點: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監(jiān)測和通風、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安全員履行職責情況等。
2.對檢查出的問題在現場填發(fā)整改通知單,做好檢查記錄寫實,提出處理和整改要求,并制定專人負責追蹤落實整改情況。
第九條 建立隧道安全定期例會、分析、報告制度
1.公司每季度組織施工、設計、監(jiān)理單位召開隧道安全分析例會,集中梳理解決隧道施工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建立《隧道施工安全分析記錄簿》并做好記錄。
2.公司分管領導和安質部每月對檢查記錄進行收集、核查、歸檔,梳理、分析隧道工程安全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整改的情況,并在《隧道施工安全分析記錄簿》上做好記錄。
3.安質部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定期將隧道工程安全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整改的情況及下步安全工作措施報公司領導。
第十條 定期通報制度
公司每月對管內的隧道工程安全情況進行通報,并下發(fā)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點。
第十一條 責任考核制度
1.公司通過信用評價及相關制度,對施工、設計和監(jiān)理單位的隧道安全控制情況進行考核,對出現問題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2.公司按照隧道安全管理職責的落實情況進行內部考評,按照相應的考核辦法獎懲。
第三章 重大方案制定、審核和實施
第十二條 對于淺埋偏壓、不良地質、長大反坡等重(難)點隧道,公司組織施工、設計、監(jiān)理單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安全控制措施,審查施組方案;必要時邀請專家研究完善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對于上述隧道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本企業(yè)主管領導審查簽認后報總監(jiān)審核批準,再報公司備案后實施。
第十四條 監(jiān)理單位要加大對上述隧道施工組織方案實施的現場監(jiān)控力度,嚴格監(jiān)督施工單位按批準的方案組織施工。實施過程中隱蔽工程要留有數碼影像資料備查。
第四章 強化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工作
第十五條 超前地質預報是預防各類突發(fā)性地質災害的有效手段,施工單位必須將超前地質預報納入工序管理。
1.施工單位應按照投標承諾和隧道施工需要配備超前地質預報設備,制定超前地質預報實施性方案。
2.施工單位專業(yè)地質人員要對掌子面圍巖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記錄,并作出掌子面地質素描圖,地質工程師應對圍巖進行準確判斷。
3.對松散地層、淺埋地段、斷層破碎帶、富水及可能產生巖爆地段等不良地質地段,要求采用地質預報系統(tǒng)、地質雷達、紅外線探測儀中的一種或幾種綜合方法,進行綜合地質預報,同時采用超前水平鉆探方法精確預報圍巖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
4.地質描述與超前預報成果采取日常檢驗批驗收與專題報告相結合的資料收集模式進行管理。地質工程師每天采集地質素描、進行分析和匯總,并向技術負責人匯報;每周進行匯總,提報監(jiān)理單位核備;每兩周向設計單位和公司提供情況說明和圖件,并提供分段成果報告。
5.對地質條件與設計變化較大、可能產生地質災害或影響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斷層、節(jié)理密集帶,富水地段,不同巖性接觸帶等)所做的超前地質預報,要及時將專題預報成果交付設計單位進行動態(tài)設計。情況緊急時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司報告,確保施工安全。
6.公司要加強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重點檢查超前地質預報人員和設備的配備、預報方案的實施和質量、隧道施工現場安全控制等情況,并將檢查結果納入信譽評價。
第十六條 監(jiān)控量測工作應堅持“真實、精度、定人、定時、分析、報告”的指導思想。施工單位必須將監(jiān)控量測納入施工工序,制定詳細的監(jiān)控量測方案,制定專人負責監(jiān)控量測。
1.施工前必須根據隧道規(guī)模、地形、地質條件、支護類型和參數、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進行監(jiān)控量測設計。設計內容包括:量測項目、量測儀器、測點布置、量測頻率、數據處理及量測人員組織。監(jiān)控量測設計工作由施工項目部技術主管負責。
2.量測人員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布點和量測,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量測項目。
3.量測人員按規(guī)定做好洞內(外)觀察,及時繪制地質素描圖,填寫地質狀態(tài)記錄表和圍巖級別判定卡。對埋深較淺地段要做好洞外觀察。
4.量測人員應根據變化速度和量測斷面距掌子面的距離,及時調整監(jiān)控量測頻率。
5.量測人員對量測數據要及時進行整理、繪圖、分析、報告,及時調整支護參數。
6.量測數據分析結果每日需經施工項目部技術主管審核簽認。對ⅳ級及以上圍巖的變形情況每日還需經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簽認。工程指揮部技術主管根據分析判斷圍巖變形情況,并作為重要依據提交設計單位進行圍巖變更,調整支護參數。
7.量測人員發(fā)現量測數據有突變或異變時,必須立即向工程指揮部技術主管匯報,并立即安排施工人員撤離危險地點,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第五章 加強隧道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七條 各作業(yè)工區(qū)必須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員,專職負責施工安全監(jiān)控工作,規(guī)范做好施工情況記錄。隧道洞口應設置值班室,安裝監(jiān)控設備,嚴格出入洞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八條 不良地質隧道施工時,嚴格遵循“早預報、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強支護、勤量測、早封閉”的施工原則,保證隧道不塌方。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法。采取雙側壁導坑法、cd法、crd法等工法掘進時,要保證臨時支撐噴射混凝土強度及厚度。
第十九條 洞內支護堅持“隨挖隨支護”的原則。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時,應盡量縮小支護工作面。鋼拱架架立時不得置于虛砟或松動石上,軟弱圍巖地段基底夯實加設墊板或加設墊塊楔緊。
第二十條 軟弱及不良地質隧道仰拱施做應緊跟,仰拱距開挖面距離宜控制在40m以內,并根據圍巖量測結果適時施做二次襯砌,從嚴控制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
第二十一條 隧道施工現場必須符合通風、照明、粉層和有害氣體控制等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到位。對長大隧道要進行通風設計,配足通風設備。對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內要認真做好抽排水工作,嚴禁洞內長時間積水。
第二十二條 隧道開工前,施工單位應規(guī)范編制應急預案,經本企業(yè)分管領導簽認后報公司備案,隧道施工現場應規(guī)范配備報警、救援、逃生等設施,嚴格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對作業(yè)人員進行逃生教育。
第二十三條 施工單位要加強火工品管理。嚴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關規(guī)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發(fā)料及爆破操作過程中的管理,項目經理必須每月、安全總監(jiān)必須每半月對炸藥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 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檢驗合格,確保正常使用、安全可靠、狀態(tài)良好。
第二十五條 做好洞內交通組織。洞內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作業(yè)地段車速一般每小時應小于10公里,嚴禁超車。在襯砌臺車(或作業(yè)臺架)作業(yè)地段應設置慢行、警示標志。中心水溝檢查井要及時設置蓋板或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二十六條 各種電氣設備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安全隔離、安全警戒設施。電線路嚴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導電的金屬上。各種機械、金屬設備上所有照明及易發(fā)生電擊危險場所的照明和行燈應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潮濕環(huán)境下行燈電壓必須低于12v,并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和護罩。
第六章 隧道施工安全“八停工”及責任追究
第二十七條 嚴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對存在以下安全隱患之一的。公司、監(jiān)理單位要勒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整頓:
1.擅自變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或變更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安全防范措施不當;
2.ⅳ、ⅴ級圍巖掌子面距離二次襯砌施工超過90米;
3.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超前地質預報;
4.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監(jiān)控量測;
5.使用的大型機械未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
6.大型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辦法不規(guī)范或未落實;
7.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
8.專職安全人員不到位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
第二十八條 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及處罰。對出現以下安全問題之一的要追究施工單位責任,追究監(jiān)理單位相應責任,追究公司包保領導和部門相應責任。
1.沒有建立安全責任體系;
2.分管工作或包保工作發(fā)生問題的;
3.問題處理不及時造成危險、危害的;
4.管理不力、措施不落實造成損失的;
5.工作不到位、不作為或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
6.發(fā)生一般及以上隧道安全事故;
7.對施工單位沒有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規(guī)定的仰拱與掌子面距離、二次襯砌與掌子面距離的,在超過1~5米范圍內,每米罰款1.0萬元;超過5米的,每米罰款5萬元。罰金在責任單位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對監(jiān)理單位沒有盡到監(jiān)控責任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某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鐵路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明確施工安全質量責任,細化安全質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預防安全質量事故,確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質量,依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明確軟弱圍巖及不良地質鐵路隧道設計施工有關技術規(guī)定的通知》(鐵建設【2010】120號)、《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573-2010)、《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補充辦法》(京福安質【2010】409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構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長效管理機制。
第三條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目標
1、隧道工程安全目標:杜絕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嚴重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破物品丟失事故。
2、隧道工程質量目標:洞身開挖完整,無欠挖;錨桿、小導管、管棚、鋼拱架、噴射混凝土厚度、強度等符合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
洞身襯砌鋼筋、三肢鋼架、襯砌厚度、強度滿足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襯砌背后無脫空及不密實現象;襯砌表面色澤均勻、曲線圓順,整改輪廓清晰。砼接茬處無較大錯臺、跑?,F象;表面無蜂窩麻面,內實外美。
正洞和設備洞室襯砌不滲水,道床不積水,洞身范圍內無濕漬。
水溝流水坡面平順,水流通暢,不積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暢無堵塞。
洞門及附屬工程符合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條分級督辦制度。
1、項目經理部根據隧道規(guī)模、地質復雜程度、工程風險等情況,將在建隧道劃分為重(難)點隧道和一般隧道,進行分級督辦管理,明確安全責任。
(1)重(難)點隧道主要指:長(特長)隧道及不良地質、軟弱圍巖、巖溶地質、高地應力或巖爆、斷層、高地溫、瓦斯、ⅳ級圍巖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鍋嶺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級圍巖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難)點隧道由項目經理部經理、項目總工為包保領導,安質部為包保責任部門;一般隧道由項目分部經理或常務副經理、項目總工為包保領導,項目分部安質部為包保責任部門;相應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技術、管理人員按職責劃分進行包保。
3、項目經理部每15天對重難點隧道安全監(jiān)控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項目經理部每周對一般隧道安全監(jiān)控情況進行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動態(tài)管理檔案,對隧道安全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管。
第五條日常檢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根據責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并建立專門的《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1、項目經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對管段內所有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季度對管內所有隧道施工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2、項目經理部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二次對管內所有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3、項目經理部安質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臺賬,每月不少于四次對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第六條檢查的重點和處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檢查重點: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監(jiān)測和通風、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安全員履行職責情況等。
2、對檢查出的問題在現場填發(fā)整改通知單,做好檢查記錄,提出處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追蹤落實整改情況。
第七條定期通報制度
項目經理部要每月對標段內的隧道工程安全情況進行通報,主要內容為本標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八條超前地質預測預報
超前地質預測預報是預防各類突發(fā)性地質災害的有效手段,各項目分部必須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規(guī)避地質災害風險。
1、超前地質預測預報工作由局項目經理部的統(tǒng)一領導和組織,按照投標承諾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齊超前地質預報設備。成立以項目總工為組長的地質預測預報領導小組,成員由項目經理部工程、安質及項目分部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2、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制定隧道超前地質預報實施性方案,成立專業(yè)地質預測預報隊伍,嚴格按照設計地質要求實施超前地質預測預報。
3、項目分部專業(yè)地質人員每循環(huán)應對掌子面圍巖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記錄,并做出掌子面地質素描圖,地質工程師應對圍巖進行準確判斷。
4、對松散地層、淺埋地段、斷層破碎帶、富水及可能產生巖爆地段等不良地質地段,應采用地質預報系統(tǒng)、地質雷達、紅外線探測儀中的一種或幾種綜合方法,進行綜合地質預報,同時采用超前水平鉆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進行精確預報圍巖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
5、地質描述與超前預報成果采取日常檢驗批驗收與專題報告相結合的資料收集模式進行管理。項目分部地質工程師每天采集地質素描、進行分析和匯總,并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每周進行匯總,報項目經理部工程部,同時提報監(jiān)理單位核備;每兩周向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提供情況說明和圖件,并提供分段成果報告。
6、對地質條件與設計變化較大、可能產生地質災害或影響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斷層、節(jié)理密集帶,富水地段,不同巖性接觸帶等)所做的地質超前預報,要及時將專題預報成果交付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動態(tài)設計。情況緊急時,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7、項目經理部工程部、安質部負責隧道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的日常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重點檢查超前地質預報人員和設備的配備、預報方案的實施和質量、隧道施工現場安全控制等情況,并將檢查結果納入每月綜合考核評比。
第九條現場安全管理要點
1、各項目分部在每個隧道洞口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負責施工安全監(jiān)控工作,規(guī)范做好施工情況記錄。隧道洞口應設置安全監(jiān)控室,安排專人負責進出入洞人員的登記掛牌工作,嚴格執(zhí)行出入洞人員登記制度。
2、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地段采用臺階法施工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⑴上臺階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ⅴ、ⅵ級圍巖不應大于1榀鋼架間距,ⅳ級圍巖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
⑵邊墻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
⑶仰拱開挖前必須完成鋼架鎖腳錨桿(管),每循環(huán)開挖進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開挖后初期支護應及時施作并封閉成環(huán),ⅳ、ⅴ、ⅵ級圍巖封閉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內支護堅持“隨挖隨支護”的原則。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圍巖初期支護封閉位置距離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鋼拱架架立時不得置于虛砟或松動石上,軟弱圍巖地段基底夯實加設墊板或加設墊塊楔緊。
3、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圍巖仰拱施做應緊跟,仰拱距開挖面距離宜控制在35m以內。二次襯砌應及時施作,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ⅳ級不得大于90m,ⅴ、ⅵ級圍巖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現場必須符合通風、照明、粉塵和有害氣體控制等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到位。對長大隧道要進行專項通風設計,配足通風設備。對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內要認真做好抽排水工作,嚴禁洞內長時間積水。
5、隧道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經本單位分管領導簽認后報某公司備案,隧道施工現場應規(guī)范配備報警、救援、逃生等設施,嚴格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對作業(yè)人員進行逃生教育。
6、各項目分部要加強火工品管理。嚴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關規(guī)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發(fā)料及爆破操作過程中的管理,項目分部經理必須每月、安質部負責人必須每半月對炸藥庫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檢驗合格,確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狀態(tài)良好。
8、做好洞內交通組織。洞內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作業(yè)地段車速一般每小時小于10公里,嚴禁超車。在襯砌臺車(或作業(yè)臺架)作業(yè)地段應設置慢行、警示標志。中心水溝檢查井要及時設置蓋板或明顯的警示標志。
9、各種電氣設備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安全隔離、安全警戒設施。電線路嚴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導電的金屬上。各種機械、金屬設備上所有照明及易發(fā)生電擊危險場所的照明和行燈應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潮濕環(huán)境下行燈必須低于12v,并應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和護罩。
10、“八停工”
嚴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對存在以下安全隱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頓:
⑴擅自變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或變更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安全防范措施不當;
⑵隧道襯砌滯后距離超標;
① 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離:ⅳ、ⅴ級及以上圍巖超過35m;
② 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ⅳ級圍巖不超過90m,ⅴ、ⅵ級圍巖超過70m;
⑶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超前地質預報;
⑷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監(jiān)控量測;
⑸使用的大型機械未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
⑹大型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辦法不規(guī)范或未落實;
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
⑻專職安全人員不到位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
第三章隧道施工質量控制
第十條洞口及緩沖結構施工質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邊、仰坡應自上而下逐級分層開挖,并及時按照設計坡度進行一次性刷坡到位;開挖后應按照施工設計圖及時施作邊、仰坡加固支護,以確保邊仰坡的穩(wěn)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應及時設置臨時環(huán)向天溝,且與洞口外排水系統(tǒng)連接暢通,臨時天溝可采用漿砌片石砌筑或立?,F澆混凝土,以截斷山體地表水沖刷洞口邊仰坡。
3、隧道進洞后,待洞口淺埋地段二襯結構襯砌后,應盡快施作洞口緩沖結構,以確保洞口邊仰坡的穩(wěn)定。
(1)洞口緩沖結構的外模必須采用拉桿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應光滑平整,模板間拼縫應緊密。洞口緩沖結構混凝土澆筑時應對稱分層澆筑,控制其澆筑速度,并加強振搗,防止過振。
(2)洞口緩沖結構混凝土澆筑時應對稱分層澆筑,應振搗密實,以確?;炷撩軐?洞口緩沖結構拆模后,應將拉桿鋼筋徹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漿進行封閉;按照設計要求規(guī)范施作明洞結構的防水層。
(3)洞口緩沖回填時,回填料粒徑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分層對稱填筑,每層密實度滿足設計要求或規(guī)范要求。
(4)洞口緩沖回填完成后,應及時按照施工設計圖要求規(guī)范施作天溝等永久排水設施。
第十一條洞身開挖質量控制
1、應嚴格按照設計工法組織施工,開挖方法與圍巖級別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施工工法,若與圍巖級別不符時應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變更手續(xù)。
2、洞身開挖應進行鉆爆設計,根據圍巖地質情況和爆破效果及時調整爆破方案或鉆爆參數,炮眼孔深允許偏差5cm、間距允許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開挖斷面輪廓線15cm,硬巖炮眼保存率≥80%,中硬巖≥60%。
3、嚴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輪廓、中線、高程應符合設計要求;圍巖完整、石質堅硬時,允許巖石個別突出部分侵入襯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腳和墻腳以上1.0m范圍內嚴禁欠挖。
4、仰拱開挖
嚴格的控制仰拱開挖的長度、仰拱支護和襯砌厚度,并按 “挖機清底→人工鐵鏟清理→掃帚清掃→高壓風吹掃(無水情況)或高壓水沖洗(有水情況)”程序徹底清理仰拱基底殘余虛碴或松散層等,嚴格隱蔽檢查驗收程序,加強仰拱施工的過程監(jiān)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現虛碴而出現運營安全質量隱患。
5、光爆質量考核獎懲規(guī)定
(1)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內開展光爆質量競賽活動,充分調動全體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參與隧道光爆質量控制的積極性,提升隧道質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據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及項目經理部《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標段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據《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753-2010)相關規(guī)定。
(3)隧道光爆質量考核由項目經理部分管領導、工程部、安質部共3~4人組成項目經理部光爆質量考核小組,負責對本標隧道光爆情況進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隊有關人員組成配合小組,協助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小組完成現場考核工作?,F場準備好2m直尺和激光斷面儀等測量儀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對象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圍為本標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級圍巖掌子面。
(5)考核辦法
①實行不定期檢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評分。
②檢查按附表中規(guī)定的相應內容進行檢查,考核總分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獎懲辦法
①實行獎罰對等的原則。如一次參評掌子面在6個(含6個)以下的,僅對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進行獎勵和排最后一名的進行處罰,獎勵和處罰標準均為20000元;如一次參評掌子面在6個以上的,對獲得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進行獎勵,分別獎勵20000元、10000元;對獲得倒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進行處罰,分別罰款20000元、10000元;獲得其它名次的則不獎不罰。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過85分,按上述只獎不罰。
③若一個掌子面連續(xù)六個月獲得光爆質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條第1款獎勵外,并授予該施工隊《隧道光爆作業(yè)先進單位》,另獎勵100000元;若一個掌子面連續(xù)三個月光爆質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條第1款處罰外,另加處罰50000元,并責令該施工隊退場。
第十二條洞身超前支護施工質量控制
1、超前長管棚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長管棚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長管棚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外徑
壁厚
材質
每環(huán)長度
環(huán)向間距
每環(huán)根數
外插角
搭接長度
壓注水泥漿液
鋼花管上鉆孔
拱部140°
ф89
5mm
熱軋無縫鋼管
10~15m
40cm
45根
≯12°
≮3m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孔徑10~16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150cm
2、超前單層小導管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單層小導管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單層小導管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外徑
壁厚
材質
每環(huán)長度
環(huán)向間距
每環(huán)根數
外插角
搭接長度
壓注水泥漿液
鋼花管上鉆孔
拱部140°
ф42
3.5mm
熱軋無縫鋼管
4.5m
40cm或50cm
47或37根
5°~10°但≯10°
≮1.0m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孔徑10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30cm;小導管口應設置止?jié){閥門,外露長度不宜小于30cm。
3、超前雙層小導管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雙層小導管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雙層小導管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外徑
壁厚
材質
每環(huán)長度
環(huán)向間距
每環(huán)根數
外插角
搭接長度
壓注水泥漿液
鋼花管上鉆孔
拱部140°
ф50
5mm
熱軋無縫鋼管
5.0m
30cm
59根
40°和5°~10°交錯布置
≮1.5m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孔徑10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30cm;小導管口應設置止?jié){閥門,外露長度不宜小于30cm。
第十三條洞身初支期護施工質量控制
1、錨桿施工質量控制
拱部、邊墻錨桿的規(guī)格、直徑、長度、間距、角度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隧道開挖后,應及時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并及早施作拱部、邊墻錨桿。拱部、邊墻錨桿端部應設置錨墊板,錨墊板應與巖石密貼。
本標段隧道錨桿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設置部位
砂漿錨桿
中空錨桿
直徑
長度
間距
每米
根數
直徑
長度
間距
每米
根數
ⅱa、ⅱb
拱部
φ22
2.5m
局部
4根
ⅲa、ⅲb、ⅲc
拱部
φ22
3.0m
1.2×1.5m
9.7根
ⅳa、ⅳb、ⅳc
拱部
φ22
3.5m
1.5×1.5m
7.7根
ⅴa、ⅴb、ⅴc
拱部
φ22
4.0m
1.5×1.5m
7.7根
ⅲc
邊墻
φ22
3.0m
1.2×1.5
6根
ⅳa、ⅳb、ⅳc
邊墻
φ22
3.5m
1.2×1.2m
7.5根
ⅴa、ⅴb、ⅴc
邊墻
φ22
4.0m
1.2×1.2m
7.5根
2、鋼筋網施工質量控制
(1)鋼筋網的鋼筋規(guī)格、直徑、間距、焊接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2)鋼筋網應在初噴混凝土后鋪掛,使其與噴射混凝土形成一體。
(3)采用雙層鋼筋網時,第二層鋼筋網應在第一層鋼筋網被混凝土覆蓋后鋪設,其覆蓋厚度不應小于3cm。
(4)鋼筋網搭接長度應為1~2個網格,并與錨桿有效連接,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標段隧道鋼筋網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設置部位
直徑
間距
ⅲa、ⅲb
拱部
φ6
25×25cm
ⅲc
拱墻
φ6
25×25cm
ⅳa、ⅳb、ⅳc
拱墻
φ6
20×20cm
ⅴa、ⅴb、ⅴc
拱墻
φ6
20×20cm
3、鋼架施工質量控制
(1)鋼架加工后的結構尺寸、形狀應符合設計要求,經試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連接鋼板的螺栓孔必須采用機械鉆孔,不得采用氣焊成孔。
(2)鋼架應置于牢固的巖面上,嚴禁置于虛碴或松散層上,安裝時要求上下垂直、間距均勻且符合設計要求,及時打設鎖腳錨管[鎖腳錨管φ50/壁厚3.5mm/長5m],并采用φ22的u形鋼筋與鋼架有效焊接;中、下臺階開挖后應及時施作鋼架,防止上臺階鋼架長時間懸空;格柵鋼架地段,其底部應設置通長的支承槽鋼,以確保格柵均勻受力,防止不均勻沉降。
(3)沿鋼架外緣每隔2m用鋼楔或混凝土預制塊楔緊,鋼架應全部被噴射混凝土覆蓋,其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標段鋼架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設置部位
格柵鋼架
型鋼鋼架
連接角鋼
連接鋼板
連接孔
連接螺栓
支承槽鋼
ⅲc
拱墻
按1.2m縱向間距設置φ22@140cm
∠100×80×8×200
4個φ26
m24×60
[25a
ⅳa
拱墻
按1.0m縱向間距設置φ22@160cm
∠100×80×8×200
4個φ26
m24×60
[25a
ⅳb
全環(huán)
按1.0m縱向間距設置φ22@180cm
∠100×80×8×200
4個φ26
m24×60
[25a
ⅳc
全環(huán)
按0.8m縱向間距設置ⅰ20a型鋼
270×260×16(a、b接頭)、270×26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ⅴa
全環(huán)
按0.6~0.8m縱向間距設置hw150型鋼
320×210×16(a、b接頭)、340×32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ⅴb
全環(huán)
按0.6m縱向間距設置ⅰ22a 型鋼
280×280×16(a、b接頭)、280×47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ⅴc
全環(huán)
按0.6m縱向間距設置hw175型鋼
340×235×16(a、b接頭)、340×380×16(c接頭)
4/6個φ29
m27×80
4、噴射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
(1)噴射混凝土必須采用濕噴工藝組織施工,禁止采用干噴施工工藝。
(2)初噴混凝土應在開挖后進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噴混凝土噴射時應先填平巖面較大凹洼處,初噴面應大致順。
(3)復噴混凝土應在鋼筋網及鋼架安裝后及時進行,未設鋼筋網及鋼架時應及時復噴至設計厚度。
(4)噴射作業(yè)應分段、自下而上連續(xù)進行;噴射角度應與受噴面垂直,噴嘴與受噴面的距離宜為0.6~1.8m。
(5)噴射作業(yè)應變換噴嘴角度和與受噴面的距離,將鋼架、鋼筋網背后噴填密實,必要時應在鋼架和初期支護后注漿充填。
(6)噴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應符合d/l≤1/10的要求(d為初支基面相鄰兩凸面凹進去的深度,l為基層相鄰兩凸面間的距離,且l≤1m)。
(7)滲漏水處治
小股水或裂隙滲漏水用巖面注漿或導管引排后再噴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漿堵水后再噴射混凝土;大面積潮濕巖面采用粘結性強的混凝土噴射,可通過添加外加劑、摻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標段噴射混凝土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拱墻噴射混凝土
仰拱噴射混凝土
噴射砼厚度
設計強度
噴射砼厚度
設計強度
ⅱa、ⅱb
5cm
c30
ⅲa、ⅲb
15cm
c30
ⅲc
20cm
c30
ⅳa
25cm
c30
10cm
c30
ⅳb、ⅳc
25cm
c30
25cm
c30
ⅴa、ⅴb、ⅴc
28cm
c30
28cm
c30
第十四條防排水施工質量控制
1、基面處理
防水施工前應檢查開挖斷面凈空尺寸,埋設鋼筋頭設置噴射砼厚度標志,局部超挖處打設錨桿和掛設鋼筋網進行復噴,清除危巖及松散巖層,用高壓水或高壓風沖洗或吹凈受噴面;鋼筋網、注漿管頭、錨桿等凸出部位先切斷后用錘鉚平,再用砂漿抹平。
2、土工布鋪設
(1)土工布采用帶熱塑性圓墊圈(暗釘圈)的射釘固定,拱部0.5~0.8m,邊墻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寬度不小于50mm,一般僅設環(huán)向接縫,長度不夠時設軸向接縫應確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張)應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張)緩沖層壓緊,并使緩沖層與噴射混凝土表面密貼,鋪設的緩沖層應平順、無隆起、無褶皺。
3、防水板鋪設
(1)防水板從下向上環(huán)向鋪設,下部防水板必須壓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熱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與塑料熱墊圈粘結牢固;
(3)在凹凸較大及拱頂的基面上加密固定點;
(4)采用熱焊機雙焊縫焊接,兩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寬度不小于15cm,單條焊縫有效焊縫寬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氣法檢查;
(5)鋪設防水板的基層應平整,搭接寬度應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縫應與二襯端頭錯開1.0~2.0m;
(6)鋼筋焊接作業(yè)時設臨時擋板防止機械損傷和電火花灼傷防水板;
(7)防水板鋪設無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縫連續(xù),表面平整光滑,無波形斷面。
4、排水盲管安裝
(1)初支與二襯間設hdpe50單壁打孔波紋管,每8m一環(huán);邊墻外側防水板底端縱向設hdpe107/93雙壁打孔波紋管,每10m一段,直接與側溝相連通;
(2)環(huán)向、縱向、橫向排水盲管采用變徑三通連接牢固;預留的泄水孔內緣應距二襯施工縫距離不得小于30cm,二襯施工縫兩側泄水孔的位置、標高應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絲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無砂混凝土;
(4)預留的泄水孔應防止出現倒坡、施工縫兩側標高不一、未設置變徑三通連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現;
(5)地下水豐富地段,在噴射混凝土間埋設排水半管或線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統(tǒng),將水引排至縱向排水管或通過盲溝引入排水溝排出。
5、止水帶安裝
(1)橡膠止水帶接頭采用熱硫化連接方式,搭接長度不小于10cm,粘結縫寬不小于50mm;
(2)止水帶采用熱焊連接,接縫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脫膠,止水帶中心線與施工縫中心重合,無扭曲現象;
(3)沿襯砌環(huán)線每隔0.5~1.0m在端頭模板上鉆ф12mm鋼筋孔,將鋼筋卡穿過擋頭模板,內側卡緊止水帶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帶平靠在擋頭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擋頭板,將止水帶拉直,然后彎曲鋼筋使其卡緊止水帶;
(4)止水帶端頭設置背托鋼筋通過穿板鐵絲將鋼筋卡與其連接牢固。
第十五條二次襯砌施工質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與仰拱同時澆筑,仰拱頂面應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襯;仰拱與矮邊墻整體立模澆筑,矮邊墻應預留接茬鋼筋[應在施工縫處埋設直徑不小于16mm的接茬鋼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長度均不小于鋼筋直徑的15倍,間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鋼筋時兩端應設置半圓形標準彎鉤,使用帶肋鋼筋時可不設彎鉤];矮邊墻頂應規(guī)范埋設縱向止水帶。
2、二襯應在圍巖和初支變形趨于穩(wěn)定后進行施作[即隧道周邊變形速率明顯下降并趨于緩和;或水平收斂(拱腳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襯前的累計位移值達極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襯鋼筋搭接必須采用機械連接,其接頭設置、鋼筋安裝質量應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鋼筋外側應設置不小于4個/m2同標號混凝土墊塊[梅花型布置],鋼筋保護層厚度為5cm。
3、采用注漿導管法(預留注漿孔法、縱向預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漿底座法進行拱頂回填注漿,拱頂回填注漿在二襯混凝土強度達到100%后施作。
本標段二次襯砌設計參數
部位
圍巖級別
ⅱa
ⅱb
ⅲa
ⅲb、ⅲc
ⅲb、ⅲc
ⅳa、ⅳb
ⅳc
ⅴa
ⅴb、ⅴc
拱墻
c30、厚35cm
c30、厚40cm
底板
c35、厚30cm,鋼筋:縱ф10@200、橫ф14@250、拉ф8@200
c35、厚35cm,鋼筋:縱ф10@200、橫ф14@250、拉ф8@200
全環(huán)
c30、厚35cm
c30、厚40cm
c30、厚40cm
c35、厚40cm
c35、厚45cm,鋼筋:豎ф20@200、縱ф12@250、拉ф8@250
c35、厚50cm,鋼筋:豎ф20@200、縱ф14@250、拉ф8@250
c35、厚50cm,鋼筋:豎ф22@200、縱ф14@250、拉ф8@250
第十六條“四電”接口施工質量控制
1、槽道安裝應精確定位,臺車就位前、后應仔細復核其安裝位置和加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澆筑二襯混凝土。
2、臺車就位后,應仔細檢查槽道的嵌入誤差和加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澆筑二襯混凝土。
3、臺車移動前,應派專人檢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隨意移動二襯臺車。
4、輕拿輕放、側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時,應防止電焊燒傷等。
5、綜合接地鋼筋應與二襯內鋼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長度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采用點焊。
6、無二襯鋼筋地段,應采用短錨桿固定綜合接地鋼筋,間距合理。
第十七條監(jiān)控量測施工質量控制
1、ⅱ級圍巖視具體情況確定間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級圍巖不得大于30m、ⅳ級圍巖不得大于10m、ⅴ級圍巖不得大于5m;監(jiān)控量測點必須及時埋設,開挖支護后2h內讀取初始數據;監(jiān)控量測點設置標識牌,標示里程、設點時間、責任人等相關信息。
2、量測頻率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時,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時,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時,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時,1次/7d],及時對數據進行分析,指導施工;拱頂下沉、水平收斂速率達5mm/d或位移累計達100mm時,應暫停掘進,并及時分析原因,采取處理措施。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獎勵
按《某項目經理部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某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獎勵執(zhí)行。
第十九條處罰
1、洞口工程
(1)若發(fā)現隧道洞口邊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級開挖支護,未及時完成洞口邊仰坡加固、防護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項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隧道洞口未按設計完成超前支護后進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時形成封閉成環(huán),或采用長臺階施工之任一項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超前地質預報
(1)隧道超前地質預報的責任主體為項目分部,若發(fā)現超前地質預報未配備專業(yè)人員組織實施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巖溶及富水破碎斷層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鉆探為主的綜合超前地質預測預報,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3)隧道開挖時未按規(guī)定每循環(huán)施做超長炮孔的,責令停工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3、隧道開挖
隧道軟弱圍巖ⅳ、ⅴ、ⅵ級圍巖地段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
(1)若發(fā)現上臺階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ⅴ、ⅵ級圍巖大于1榀鋼架,ⅳ級圍巖大于2榀鋼架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鋼架和錨噴施工,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邊墻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大于2榀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鋼架施工,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3)若發(fā)現仰拱開挖前未完成鋼架鎖腳錨桿(管)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補打鎖腳錨桿(管),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4)若發(fā)現隧道開挖后初期支護未及時封閉成環(huán),或ⅳ、ⅴ、ⅵ級圍巖封閉位置距掌子面距離大于35m之任一項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未封閉地段的初期支護,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20 萬元。
4、初期支護
(1)ⅳ、ⅴ級圍巖隧道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若發(fā)現未設置鎖腳錨桿(管)等控制拱(墻)腳位移的措施;或ⅴ級圍巖隧道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未設置橫向支撐(采用型鋼,縱向每2榀設1處)、或無臨時仰拱之任一項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鎖腳錨桿(管)、橫向支撐或臨時仰拱施作,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2)格柵、型鋼拱架10m范圍內間距超標的,責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時在超標地段增設格柵、型鋼拱架,加強支護,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3)若發(fā)現鋼架背后、初支端頭、臺階接頭有空洞,或鋼架背后、初支端頭、臺階接頭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進行擋噴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項時,責令立即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4)若發(fā)現初期支護噴射面的平整度和設計厚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或鋼架間未噴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項時,責令立即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5)噴射混凝土必須采用濕噴工藝,若發(fā)現采用干噴機或干濕兩用設備進行噴射作業(yè)時, 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0萬元,已施作的噴射作報廢處理。
5、監(jiān)控量測
(1)隧道監(jiān)控量測應作為關鍵工序納入現場施工組織,若發(fā)現隧道監(jiān)控量測未配置專業(yè)人員或未經培訓后上崗,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2)若發(fā)現隧道拱頂下沉和凈空變化的量測斷面間距:ⅳ級圍巖大于10m、ⅴ級圍巖大于5m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3)若發(fā)現隧道淺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設置監(jiān)測網實施監(jiān)測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4)若發(fā)現隧道拱頂下沉、水平收斂率達5mm/d或位移累計達100mm,未暫停施工、或未及時分析原因、或未采取處理措施之任一項時,責令停工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時施作,仰拱距離掌子面ⅳ、ⅴ、ⅵ級圍巖超過35m,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仰拱,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20萬元。
(2)二襯未及時施作,二襯距離掌子面ⅳ級圍巖超過90m,ⅴ、ⅵ級圍巖超過70m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二襯,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0萬元。
7、局項目經理部對上述要求每月檢查不少于三次,對違反規(guī)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規(guī)定處罰,罰金在當期工程計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行業(yè)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573-2010)、《京??瓦\專線安徽有限責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京福安質【2009】95號)、《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補充辦法》(京福安質【2010】409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某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11篇 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鐵路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明確施工安全質量責任,細化安全質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預防安全質量事故,確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質量,依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明確軟弱圍巖及不良地質鐵路隧道設計施工有關技術規(guī)定的通知》(鐵建設【2010】120號)、《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573-2010)、《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補充辦法》(京福安質【2010】409號)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隧道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構建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長效管理機制。
第三條隧道工程安全質量目標
1、隧道工程安全目標:杜絕因公死亡事故、杜絕嚴重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破物品丟失事故。
2、隧道工程質量目標:洞身開挖完整,無欠挖;錨桿、小導管、管棚、鋼拱架、噴射混凝土厚度、強度等符合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
洞身襯砌鋼筋、三肢鋼架、襯砌厚度、強度滿足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襯砌背后無脫空及不密實現象;襯砌表面色澤均勻、曲線圓順,整改輪廓清晰。砼接茬處無較大錯臺、跑?,F象;表面無蜂窩麻面,內實外美。
正洞和設備洞室襯砌不滲水,道床不積水,洞身范圍內無濕漬。
水溝流水坡面平順,水流通暢,不積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暢無堵塞。
洞門及附屬工程符合設計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條分級督辦制度。
1、項目經理部根據隧道規(guī)模、地質復雜程度、工程風險等情況,將在建隧道劃分為重(難)點隧道和一般隧道,進行分級督辦管理,明確安全責任。
(1)重(難)點隧道主要指:長(特長)隧道及不良地質、軟弱圍巖、巖溶地質、高地應力或巖爆、斷層、高地溫、瓦斯、ⅳ級圍巖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鍋嶺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級圍巖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難)點隧道由項目經理部經理、項目總工為包保領導,安質部為包保責任部門;一般隧道由項目分部經理或常務副經理、項目總工為包保領導,項目分部安質部為包保責任部門;相應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和技術、管理人員按職責劃分進行包保。
3、項目經理部每15天對重難點隧道安全監(jiān)控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項目經理部每周對一般隧道安全監(jiān)控情況進行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產持續(xù)穩(wěn)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動態(tài)管理檔案,對隧道安全實行動態(tài)監(jiān)管。
第五條日常檢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根據責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并建立專門的《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1、項目經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對管段內所有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季度對管內所有隧道施工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2、項目經理部分管領導每月不少于二次對管內所有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3、項目經理部安質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臺賬,每月不少于四次對重(難)點隧道施工進行重點檢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對一般隧道施工進行全面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的情況及時填寫《隧道施工安全檢查記錄簿》。
第六條檢查的重點和處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檢查重點:設計開挖方案的實施情況、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質預報和監(jiān)控量測、初期支護(二次襯砌、仰拱施工)跟進進度和施工質量、地質情況是否與設計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監(jiān)測和通風、施工用電、火工品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安全員履行職責情況等。
2、對檢查出的問題在現場填發(fā)整改通知單,做好檢查記錄,提出處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專人負責追蹤落實整改情況。
第七條定期通報制度
項目經理部要每月對標段內的隧道工程安全情況進行通報,主要內容為本標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八條超前地質預測預報
超前地質預測預報是預防各類突發(fā)性地質災害的有效手段,各項目分部必須將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納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規(guī)避地質災害風險。
1、超前地質預測預報工作由局項目經理部的統(tǒng)一領導和組織,按照投標承諾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齊超前地質預報設備。成立以項目總工為組長的地質預測預報領導小組,成員由項目經理部工程、安質及項目分部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2、工程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組織制定隧道超前地質預報實施性方案,成立專業(yè)地質預測預報隊伍,嚴格按照設計地質要求實施超前地質預測預報。
3、項目分部專業(yè)地質人員每循環(huán)應對掌子面圍巖進行詳細的描述和記錄,并做出掌子面地質素描圖,地質工程師應對圍巖進行準確判斷。
4、對松散地層、淺埋地段、斷層破碎帶、富水及可能產生巖爆地段等不良地質地段,應采用地質預報系統(tǒng)、地質雷達、紅外線探測儀中的一種或幾種綜合方法,進行綜合地質預報,同時采用超前水平鉆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進行精確預報圍巖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
5、地質描述與超前預報成果采取日常檢驗批驗收與專題報告相結合的資料收集模式進行管理。項目分部地質工程師每天采集地質素描、進行分析和匯總,并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每周進行匯總,報項目經理部工程部,同時提報監(jiān)理單位核備;每兩周向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提供情況說明和圖件,并提供分段成果報告。
6、對地質條件與設計變化較大、可能產生地質災害或影響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斷層、節(jié)理密集帶,富水地段,不同巖性接觸帶等)所做的地質超前預報,要及時將專題預報成果交付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動態(tài)設計。情況緊急時,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7、項目經理部工程部、安質部負責隧道超前地質預測預報的日常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重點檢查超前地質預報人員和設備的配備、預報方案的實施和質量、隧道施工現場安全控制等情況,并將檢查結果納入每月綜合考核評比。
第九條現場安全管理要點
1、各項目分部在每個隧道洞口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專職負責施工安全監(jiān)控工作,規(guī)范做好施工情況記錄。隧道洞口應設置安全監(jiān)控室,安排專人負責進出入洞人員的登記掛牌工作,嚴格執(zhí)行出入洞人員登記制度。
2、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地段采用臺階法施工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⑴上臺階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ⅴ、ⅵ級圍巖不應大于1榀鋼架間距,ⅳ級圍巖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
⑵邊墻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
⑶仰拱開挖前必須完成鋼架鎖腳錨桿(管),每循環(huán)開挖進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開挖后初期支護應及時施作并封閉成環(huán),ⅳ、ⅴ、ⅵ級圍巖封閉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內支護堅持“隨挖隨支護”的原則。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圍巖初期支護封閉位置距離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鋼拱架架立時不得置于虛砟或松動石上,軟弱圍巖地段基底夯實加設墊板或加設墊塊楔緊。
3、軟弱圍巖隧道ⅳ、ⅴ、ⅵ級圍巖仰拱施做應緊跟,仰拱距開挖面距離宜控制在35m以內。二次襯砌應及時施作,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ⅳ級不得大于90m,ⅴ、ⅵ級圍巖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現場必須符合通風、照明、粉塵和有害氣體控制等作業(yè)環(huán)境標準,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到位。對長大隧道要進行專項通風設計,配足通風設備。對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內要認真做好抽排水工作,嚴禁洞內長時間積水。
5、隧道開工前,由項目經理部編制專項應急預案,經本單位分管領導簽認后報某公司備案,隧道施工現場應規(guī)范配備報警、救援、逃生等設施,嚴格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對作業(yè)人員進行逃生教育。
6、各項目分部要加強火工品管理。嚴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關規(guī)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購、運輸、儲存、領發(fā)料及爆破操作過程中的管理,項目分部經理必須每月、安質部負責人必須每半月對炸藥庫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機械設備進場前必須檢驗合格,確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狀態(tài)良好。
8、做好洞內交通組織。洞內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作業(yè)地段車速一般每小時小于10公里,嚴禁超車。在襯砌臺車(或作業(yè)臺架)作業(yè)地段應設置慢行、警示標志。中心水溝檢查井要及時設置蓋板或明顯的警示標志。
9、各種電氣設備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安全隔離、安全警戒設施。電線路嚴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導電的金屬上。各種機械、金屬設備上所有照明及易發(fā)生電擊危險場所的照明和行燈應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潮濕環(huán)境下行燈必須低于12v,并應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和護罩。
10、“八停工”
嚴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對存在以下安全隱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頓:
⑴擅自變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藝或變更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安全防范措施不當;
⑵隧道襯砌滯后距離超標;
①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離:ⅳ、ⅴ級及以上圍巖超過35m;
②二次襯砌距掌子面距離:ⅳ級圍巖不超過90m,ⅴ、ⅵ級圍巖超過70m;
⑶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超前地質預報;
⑷沒有按照設計要求和有關規(guī)定實施監(jiān)控量測;
⑸使用的大型機械未按規(guī)定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
⑹大型設備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辦法不規(guī)范或未落實;
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混亂;
⑻專職安全人員不到位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職責。
第三章隧道施工質量控制
第十條洞口及緩沖結構施工質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邊、仰坡應自上而下逐級分層開挖,并及時按照設計坡度進行一次性刷坡到位;開挖后應按照施工設計圖及時施作邊、仰坡加固支護,以確保邊仰坡的穩(wěn)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應及時設置臨時環(huán)向天溝,且與洞口外排水系統(tǒng)連接暢通,臨時天溝可采用漿砌片石砌筑或立?,F澆混凝土,以截斷山體地表水沖刷洞口邊仰坡。
3、隧道進洞后,待洞口淺埋地段二襯結構襯砌后,應盡快施作洞口緩沖結構,以確保洞口邊仰坡的穩(wěn)定。
(1)洞口緩沖結構的外模必須采用拉桿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應光滑平整,模板間拼縫應緊密。洞口緩沖結構混凝土澆筑時應對稱分層澆筑,控制其澆筑速度,并加強振搗,防止過振。
(2)洞口緩沖結構混凝土澆筑時應對稱分層澆筑,應振搗密實,以確?;炷撩軐?;洞口緩沖結構拆模后,應將拉桿鋼筋徹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漿進行封閉;按照設計要求規(guī)范施作明洞結構的防水層。
(3)洞口緩沖回填時,回填料粒徑應滿足規(guī)范要求,分層對稱填筑,每層密實度滿足設計要求或規(guī)范要求。
(4)洞口緩沖回填完成后,應及時按照施工設計圖要求規(guī)范施作天溝等永久排水設施。
第十一條洞身開挖質量控制
1、應嚴格按照設計工法組織施工,開挖方法與圍巖級別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變施工工法,若與圍巖級別不符時應按程序規(guī)定辦理變更手續(xù)。
2、洞身開挖應進行鉆爆設計,根據圍巖地質情況和爆破效果及時調整爆破方案或鉆爆參數,炮眼孔深允許偏差5cm、間距允許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開挖斷面輪廓線15cm,硬巖炮眼保存率≥80%,中硬巖≥60%。
3、嚴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輪廓、中線、高程應符合設計要求;圍巖完整、石質堅硬時,允許巖石個別突出部分侵入襯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腳和墻腳以上1.0m范圍內嚴禁欠挖。
4、仰拱開挖
嚴格的控制仰拱開挖的長度、仰拱支護和襯砌厚度,并按 “挖機清底→人工鐵鏟清理→掃帚清掃→高壓風吹掃(無水情況)或高壓水沖洗(有水情況)”程序徹底清理仰拱基底殘余虛碴或松散層等,嚴格隱蔽檢查驗收程序,加強仰拱施工的過程監(jiān)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現虛碴而出現運營安全質量隱患。
5、光爆質量考核獎懲規(guī)定
(1)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內開展光爆質量競賽活動,充分調動全體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參與隧道光爆質量控制的積極性,提升隧道質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據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及項目經理部《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本標段施工特點,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據《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753-2010)相關規(guī)定。
(3)隧道光爆質量考核由項目經理部分管領導、工程部、安質部共3~4人組成項目經理部光爆質量考核小組,負責對本標隧道光爆情況進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隊有關人員組成配合小組,協助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小組完成現場考核工作?,F場準備好2m直尺和激光斷面儀等測量儀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對象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圍為本標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級圍巖掌子面。
(5)考核辦法
①實行不定期檢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評分。
②檢查按附表中規(guī)定的相應內容進行檢查,考核總分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獎懲辦法
①實行獎罰對等的原則。如一次參評掌子面在6個(含6個)以下的,僅對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進行獎勵和排最后一名的進行處罰,獎勵和處罰標準均為20000元;如一次參評掌子面在6個以上的,對獲得項目經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進行獎勵,分別獎勵20000元、10000元;對獲得倒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進行處罰,分別罰款20000元、10000元;獲得其它名次的則不獎不罰。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過85分,按上述只獎不罰。
③若一個掌子面連續(xù)六個月獲得光爆質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條第1款獎勵外,并授予該施工隊《隧道光爆作業(yè)先進單位》,另獎勵100000元;若一個掌子面連續(xù)三個月光爆質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條第1款處罰外,另加處罰50000元,并責令該施工隊退場。
第十二條洞身超前支護施工質量控制
1、超前長管棚施工質量控制
超前長管棚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長管棚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 外徑 | 壁厚 | 材質 | 每環(huán)長度 | 環(huán)向間距 | 每環(huán)根數 | 外插角 | 搭接長度 | 壓注水泥漿液 | 鋼花管上鉆孔 |
拱部140° | ф89 | 5mm | 熱軋無縫鋼管 | 10~15m | 40cm | 45根 | ≯12° | ≮3m |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 孔徑10~16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150cm |
超前單層小導管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單層小導管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 外徑 | 壁厚 | 材質 | 每環(huán)長度 | 環(huán)向間距 | 每環(huán)根數 | 外插角 | 搭接長度 | 壓注水泥漿液 | 鋼花管上鉆孔 |
拱部140° | ф42 | 3.5mm | 熱軋無縫鋼管 | 4.5m | 40cm或50cm | 47或37根 | 5°~10°但≯10° | ≮1.0m |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 孔徑10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30cm;小導管口應設置止?jié){閥門,外露長度不宜小于30cm。 |
超前雙層小導管的規(guī)格型號、管徑、壁厚、長度,或打設角度、布設間距,或搭接長度、注漿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本標段超前雙層小導管設計參數
設置范圍 | 外徑 | 壁厚 | 材質 | 每環(huán)長度 | 環(huán)向間距 | 每環(huán)根數 | 外插角 | 搭接長度 | 壓注水泥漿液 | 鋼花管上鉆孔 |
拱部140° | ф50 | 5mm | 熱軋無縫鋼管 | 5.0m | 30cm | 59根 | 40°和5°~10°交錯布置 | ≮1.5m | 水灰比1:1,注漿壓力0.5~1.0mpa | 孔徑10mm、間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鉆孔的止?jié){段30cm;小導管口應設置止?jié){閥門,外露長度不宜小于30cm。 |
上一頁1234下一頁第十三條洞身初支期護施工質量控制
1、錨桿施工質量控制
拱部、邊墻錨桿的規(guī)格、直徑、長度、間距、角度等均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隧道開挖后,應及時初噴混凝土封閉圍巖,并及早施作拱部、邊墻錨桿。拱部、邊墻錨桿端部應設置錨墊板,錨墊板應與巖石密貼。
本標段隧道錨桿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 設置部位 | 砂漿錨桿 | 中空錨桿 | ||||||
直徑 | 長度 | 間距 | 每米 根數 | 直徑 | 長度 | 間距 | 每米 根數 | ||
ⅱa、ⅱb | 拱部 | φ22 | 2.5m | 局部 | 4根 | ||||
ⅲa、ⅲb、ⅲc | 拱部 | φ22 | 3.0m | 1.2×1.5m | 9.7根 | ||||
ⅳa、ⅳb、ⅳc | 拱部 | φ22 | 3.5m | 1.5×1.5m | 7.7根 | ||||
ⅴa、ⅴb、ⅴc | 拱部 | φ22 | 4.0m | 1.5×1.5m | 7.7根 | ||||
ⅲc | 邊墻 | φ22 | 3.0m | 1.2×1.5 | 6根 | ||||
ⅳa、ⅳb、ⅳc | 邊墻 | φ22 | 3.5m | 1.2×1.2m | 7.5根 | ||||
ⅴa、ⅴb、ⅴc | 邊墻 | φ22 | 4.0m | 1.2×1.2m | 7.5根 |
(1)鋼筋網的鋼筋規(guī)格、直徑、間距、焊接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
(2)鋼筋網應在初噴混凝土后鋪掛,使其與噴射混凝土形成一體。
(3)采用雙層鋼筋網時,第二層鋼筋網應在第一層鋼筋網被混凝土覆蓋后鋪設,其覆蓋厚度不應小于3cm。
(4)鋼筋網搭接長度應為1~2個網格,并與錨桿有效連接,鋼筋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標段隧道鋼筋網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 設置部位 | 直徑 | 間距 |
ⅲa、ⅲb | 拱部 | φ6 | 25×25cm |
ⅲc | 拱墻 | φ6 | 25×25cm |
ⅳa、ⅳb、ⅳc | 拱墻 | φ6 | 20×20cm |
ⅴa、ⅴb、ⅴc | 拱墻 | φ6 | 20×20cm |
(1)鋼架加工后的結構尺寸、形狀應符合設計要求,經試拼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連接鋼板的螺栓孔必須采用機械鉆孔,不得采用氣焊成孔。
(2)鋼架應置于牢固的巖面上,嚴禁置于虛碴或松散層上,安裝時要求上下垂直、間距均勻且符合設計要求,及時打設鎖腳錨管[鎖腳錨管φ50/壁厚3.5mm/長5m],并采用φ22的u形鋼筋與鋼架有效焊接;中、下臺階開挖后應及時施作鋼架,防止上臺階鋼架長時間懸空;格柵鋼架地段,其底部應設置通長的支承槽鋼,以確保格柵均勻受力,防止不均勻沉降。
(3)沿鋼架外緣每隔2m用鋼楔或混凝土預制塊楔緊,鋼架應全部被噴射混凝土覆蓋,其保護層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標段鋼架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 設置部位 | 格柵鋼架 | 型鋼鋼架 | 連接角鋼 | 連接鋼板 | 連接孔 | 連接螺栓 | 支承槽鋼 |
ⅲc | 拱墻 | 按1.2m縱向間距設置φ22@140cm | ∠100×80×8×200 | 4個φ26 | m24×60 | [25a | ||
ⅳa | 拱墻 | 按1.0m縱向間距設置φ22@160cm | ∠100×80×8×200 | 4個φ26 | m24×60 | [25a | ||
ⅳb | 全環(huán) | 按1.0m縱向間距設置φ22@180cm | ∠100×80×8×200 | 4個φ26 | m24×60 | [25a | ||
ⅳc | 全環(huán) | 按0.8m縱向間距設置ⅰ20a型鋼 | 270×260×16(a、b接頭)、270×260×16(c接頭) | 4/6個φ29 | m27×80 | |||
ⅴa | 全環(huán) | 按0.6~0.8m縱向間距設置hw150型鋼 | 320×210×16(a、b接頭)、340×320×16(c接頭) | 4/6個φ29 | m27×80 | |||
ⅴb | 全環(huán) | 按0.6m縱向間距設置ⅰ22a型鋼 | 280×280×16(a、b接頭)、280×470×16(c接頭) | 4/6個φ29 | m27×80 | |||
ⅴc | 全環(huán) | 按0.6m縱向間距設置hw175型鋼 | 340×235×16(a、b接頭)、340×380×16(c接頭) | 4/6個φ29 | m27×80 |
(1)噴射混凝土必須采用濕噴工藝組織施工,禁止采用干噴施工工藝。
(2)初噴混凝土應在開挖后進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噴混凝土噴射時應先填平巖面較大凹洼處,初噴面應大致順。
(3)復噴混凝土應在鋼筋網及鋼架安裝后及時進行,未設鋼筋網及鋼架時應及時復噴至設計厚度。
(4)噴射作業(yè)應分段、自下而上連續(xù)進行;噴射角度應與受噴面垂直,噴嘴與受噴面的距離宜為0.6~1.8m。
(5)噴射作業(yè)應變換噴嘴角度和與受噴面的距離,將鋼架、鋼筋網背后噴填密實,必要時應在鋼架和初期支護后注漿充填。
(6)噴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應符合d/l≤1/10的要求(d為初支基面相鄰兩凸面凹進去的深度,l為基層相鄰兩凸面間的距離,且l≤1m)。
(7)滲漏水處治
小股水或裂隙滲漏水用巖面注漿或導管引排后再噴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漿堵水后再噴射混凝土;大面積潮濕巖面采用粘結性強的混凝土噴射,可通過添加外加劑、摻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標段噴射混凝土設計參數
圍巖級別 | 拱墻噴射混凝土 | 仰拱噴射混凝土 | ||
噴射砼厚度 | 設計強度 | 噴射砼厚度 | 設計強度 | |
ⅱa、ⅱb | 5cm | c30 | ||
ⅲa、ⅲb | 15cm | c30 | ||
ⅲc | 20cm | c30 | ||
ⅳa | 25cm | c30 | 10cm | c30 |
ⅳb、ⅳc | 25cm | c30 | 25cm | c30 |
ⅴa、ⅴb、ⅴc | 28cm | c30 | 28cm | c30 |
1、基面處理
防水施工前應檢查開挖斷面凈空尺寸,埋設鋼筋頭設置噴射砼厚度標志,局部超挖處打設錨桿和掛設鋼筋網進行復噴,清除危巖及松散巖層,用高壓水或高壓風沖洗或吹凈受噴面;鋼筋網、注漿管頭、錨桿等凸出部位先切斷后用錘鉚平,再用砂漿抹平。
2、土工布鋪設
(1)土工布采用帶熱塑性圓墊圈(暗釘圈)的射釘固定,拱部0.5~0.8m,邊墻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寬度不小于50mm,一般僅設環(huán)向接縫,長度不夠時設軸向接縫應確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張)應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張)緩沖層壓緊,并使緩沖層與噴射混凝土表面密貼,鋪設的緩沖層應平順、無隆起、無褶皺。
3、防水板鋪設
(1)防水板從下向上環(huán)向鋪設,下部防水板必須壓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熱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與塑料熱墊圈粘結牢固;
(3)在凹凸較大及拱頂的基面上加密固定點;
(4)采用熱焊機雙焊縫焊接,兩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寬度不小于15cm,單條焊縫有效焊縫寬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氣法檢查;
(5)鋪設防水板的基層應平整,搭接寬度應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縫應與二襯端頭錯開1.0~2.0m;
(6)鋼筋焊接作業(yè)時設臨時擋板防止機械損傷和電火花灼傷防水板;
(7)防水板鋪設無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縫連續(xù),表面平整光滑,無波形斷面。
4、排水盲管安裝
(1)初支與二襯間設hdpe50單壁打孔波紋管,每8m一環(huán);邊墻外側防水板底端縱向設hdpe107/93雙壁打孔波紋管,每10m一段,直接與側溝相連通;
(2)環(huán)向、縱向、橫向排水盲管采用變徑三通連接牢固;預留的泄水孔內緣應距二襯施工縫距離不得小于30cm,二襯施工縫兩側泄水孔的位置、標高應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絲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無砂混凝土;
(4)預留的泄水孔應防止出現倒坡、施工縫兩側標高不一、未設置變徑三通連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現;
(5)地下水豐富地段,在噴射混凝土間埋設排水半管或線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統(tǒng),將水引排至縱向排水管或通過盲溝引入排水溝排出。
5、止水帶安裝
(1)橡膠止水帶接頭采用熱硫化連接方式,搭接長度不小于10cm,粘結縫寬不小于50mm;
(2)止水帶采用熱焊連接,接縫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脫膠,止水帶中心線與施工縫中心重合,無扭曲現象;
(3)沿襯砌環(huán)線每隔0.5~1.0m在端頭模板上鉆ф12mm鋼筋孔,將鋼筋卡穿過擋頭模板,內側卡緊止水帶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帶平靠在擋頭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擋頭板,將止水帶拉直,然后彎曲鋼筋使其卡緊止水帶;
(4)止水帶端頭設置背托鋼筋通過穿板鐵絲將鋼筋卡與其連接牢固。
第十五條二次襯砌施工質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與仰拱同時澆筑,仰拱頂面應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襯;仰拱與矮邊墻整體立模澆筑,矮邊墻應預留接茬鋼筋[應在施工縫處埋設直徑不小于16mm的接茬鋼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長度均不小于鋼筋直徑的15倍,間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鋼筋時兩端應設置半圓形標準彎鉤,使用帶肋鋼筋時可不設彎鉤];矮邊墻頂應規(guī)范埋設縱向止水帶。
2、二襯應在圍巖和初支變形趨于穩(wěn)定后進行施作[即隧道周邊變形速率明顯下降并趨于緩和;或水平收斂(拱腳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襯前的累計位移值達極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襯鋼筋搭接必須采用機械連接,其接頭設置、鋼筋安裝質量應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鋼筋外側應設置不小于4個/m2同標號混凝土墊塊[梅花型布置],鋼筋保護層厚度為5cm。
3、采用注漿導管法(預留注漿孔法、縱向預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漿底座法進行拱頂回填注漿,拱頂回填注漿在二襯混凝土強度達到100%后施作。
本標段二次襯砌設計參數
部位 | 圍巖級別 | ||||||||
ⅱa | ⅱb | ⅲa | ⅲb、ⅲc | ⅲb、ⅲc | ⅳa、ⅳb | ⅳc | ⅴa | ⅴb、ⅴc | |
拱墻 | c30、厚35cm | c30、厚40cm | |||||||
底板 | c35、厚30cm,鋼筋:縱ф10@200、橫ф14@250、拉ф8@200 | c35、厚35cm,鋼筋:縱ф10@200、橫ф14@250、拉ф8@200 | |||||||
全環(huán) | c30、厚35cm | c30、厚40cm | c30、厚40cm | c35、厚40cm | c35、厚45cm,鋼筋:豎ф20@200、縱ф12@250、拉ф8@250 | c35、厚50cm,鋼筋:豎ф20@200、縱ф14@250、拉ф8@250 | c35、厚50cm,鋼筋:豎ф22@200、縱ф14@250、拉ф8@250 |
1、槽道安裝應精確定位,臺車就位前、后應仔細復核其安裝位置和加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澆筑二襯混凝土。
2、臺車就位后,應仔細檢查槽道的嵌入誤差和加固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澆筑二襯混凝土。
3、臺車移動前,應派專人檢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隨意移動二襯臺車。
4、輕拿輕放、側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時,應防止電焊燒傷等。
5、綜合接地鋼筋應與二襯內鋼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長度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采用點焊。
6、無二襯鋼筋地段,應采用短錨桿固定綜合接地鋼筋,間距合理。
第十七條監(jiān)控量測施工質量控制
1、ⅱ級圍巖視具體情況確定間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級圍巖不得大于30m、ⅳ級圍巖不得大于10m、ⅴ級圍巖不得大于5m;監(jiān)控量測點必須及時埋設,開挖支護后2h內讀取初始數據;監(jiān)控量測點設置標識牌,標示里程、設點時間、責任人等相關信息。
2、量測頻率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時,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時,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時,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時,1次/7d],及時對數據進行分析,指導施工;拱頂下沉、水平收斂速率達5mm/d或位移累計達100mm時,應暫停掘進,并及時分析原因,采取處理措施。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獎勵
按《某項目經理部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某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獎勵執(zhí)行。
第十九條處罰
1、洞口工程
(1)若發(fā)現隧道洞口邊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級開挖支護,未及時完成洞口邊仰坡加固、防護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項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隧道洞口未按設計完成超前支護后進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時形成封閉成環(huán),或采用長臺階施工之任一項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超前地質預報
(1)隧道超前地質預報的責任主體為項目分部,若發(fā)現超前地質預報未配備專業(yè)人員組織實施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巖溶及富水破碎斷層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鉆探為主的綜合超前地質預測預報,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3)隧道開挖時未按規(guī)定每循環(huán)施做超長炮孔的,責令停工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3、隧道開挖
隧道軟弱圍巖ⅳ、ⅴ、ⅵ級圍巖地段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
(1)若發(fā)現上臺階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ⅴ、ⅵ級圍巖大于1榀鋼架,ⅳ級圍巖大于2榀鋼架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鋼架和錨噴施工,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2)若發(fā)現邊墻每循環(huán)開挖支護進尺大于2榀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鋼架施工,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3)若發(fā)現仰拱開挖前未完成鋼架鎖腳錨桿(管)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補打鎖腳錨桿(管),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4)若發(fā)現隧道開挖后初期支護未及時封閉成環(huán),或ⅳ、ⅴ、ⅵ級圍巖封閉位置距掌子面距離大于35m之任一項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未封閉地段的初期支護,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20 萬元。
4、初期支護
(1)ⅳ、ⅴ級圍巖隧道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若發(fā)現未設置鎖腳錨桿(管)等控制拱(墻)腳位移的措施;或ⅴ級圍巖隧道采用三臺階法施工時,未設置橫向支撐(采用型鋼,縱向每2榀設1處)、或無臨時仰拱之任一項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進行鎖腳錨桿(管)、橫向支撐或臨時仰拱施作,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2)格柵、型鋼拱架10m范圍內間距超標的,責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時在超標地段增設格柵、型鋼拱架,加強支護,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3)若發(fā)現鋼架背后、初支端頭、臺階接頭有空洞,或鋼架背后、初支端頭、臺階接頭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進行擋噴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項時,責令立即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4)若發(fā)現初期支護噴射面的平整度和設計厚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或鋼架間未噴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項時,責令立即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 萬元。
(5)噴射混凝土必須采用濕噴工藝,若發(fā)現采用干噴機或干濕兩用設備進行噴射作業(yè)時, 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0萬元,已施作的噴射作報廢處理。
5、監(jiān)控量測
(1)隧道監(jiān)控量測應作為關鍵工序納入現場施工組織,若發(fā)現隧道監(jiān)控量測未配置專業(yè)人員或未經培訓后上崗,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2)若發(fā)現隧道拱頂下沉和凈空變化的量測斷面間距:ⅳ級圍巖大于10m、ⅴ級圍巖大于5m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5萬元。
(3)若發(fā)現隧道淺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設置監(jiān)測網實施監(jiān)測時,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4)若發(fā)現隧道拱頂下沉、水平收斂率達5mm/d或位移累計達100mm,未暫停施工、或未及時分析原因、或未采取處理措施之任一項時,責令停工整改,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10萬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時施作,仰拱距離掌子面ⅳ、ⅴ、ⅵ級圍巖超過35m,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仰拱,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20萬元。
(2)二襯未及時施作,二襯距離掌子面ⅳ級圍巖超過90m,ⅴ、ⅵ級圍巖超過70m時,責令停止掘進,立即施作二襯,并給予該隧道架子隊處罰 50萬元。
7、局項目經理部對上述要求每月檢查不少于三次,對違反規(guī)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規(guī)定處罰,罰金在當期工程計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行業(yè)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條例及《高速鐵路隧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573-2010)、《京福客運專線安徽有限責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京福安質【2009】95號)、《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補充辦法》(京福安質【2010】409號)、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某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