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絞車含無極繩絞車回柱絞車使用管理辦法
1、安裝審批制。新安裝小絞車必須填寫審批單,并經運輸副總批準方可施工。其內容應包括:安裝絞車的型號、地點、安裝日期、技術要求、計算資料、安全措施、平面布置圖和巷道坡度圖。新安裝的小絞車必須是由機電科門認證的完好設備。若發(fā)現(xiàn)未審批而安裝使用的對責任單位技術副隊長罰款200元/臺次。
2、安裝驗收制。小絞車安裝完畢后,由運輸副總組織安全、機電、運輸、安裝和使用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運,并填寫驗收單。
3、實行掛'安全牌'制。安全牌的內容包括絞車編號、型號、使用單位、維修負責人和'不允許提升'字樣,掛在絞車房內。
4、操作掛“操作牌”制。司機持寫有本人姓名 '操作牌'掛在'安全牌'中'不允許字樣'不'字上面,方可操作。若發(fā)現(xiàn)不掛牌操作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50元。
5、使用非本單位的小絞車時,實行'申請制'。使用非本單位小絞車必須持單位證明辦理申請手續(xù),經小絞車管轄單位批準后,方可持手續(xù)證明使用該絞車。
6、提升鋼絲繩及保險繩實行'日檢制'。有檢查記錄,并上報機電科運輸組。
7、設備定期維護檢查制。設備維護單位實行日檢制,填寫記錄并上報機電科運輸組。
8、檢修絞車使用實行“申請制”,由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使用單位填寫使用記錄并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