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yè)集團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某商業(yè)集團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 工作期考核
1、目的
(1)為營造勇于負責、敢于開拓、善于創(chuàng)新、不斷進取的企業(yè)精神;
(2)進一步激勵廣大職工,提高工作積極性,促進員工高效、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2、原則
(1)以目標任務、客觀事實為依據;
(2)以直接可量化的績效成果,反映能力可?量的績效特征為核心;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3、考核對象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另行考核(見《員工試用期情況鑒定表》)。
4、考核內容
根據崗位不同,主要從'工作業(yè)績、綜合素養(yǎng)、團隊合作、創(chuàng)新能力及領導能力(僅指管理人員)'五大方面進行考評
5、考核時限
每月底28日左右由人事行政部發(fā)放《員工績效考核表》,如遇休息日,提前一天,次月3日前統(tǒng)一收表。
6、考核方式
(1)上級考核下級,部門經理考核本部門員工;分管領導審核所屬員工考核狀況;
(2)一般員工考核為月評月結;經理級以上人員(含部門經理)實行月評季結與月評月結相結合的方式(詳見'資薪管理辦法'相關條例)。
7、考核方法:
(1)工作業(yè)績評估內容詳見《員工月份工作匯報表》,從每月員工工作量化指標完成情況、自我總結、自我評定及工作建議方面考核;
(2)考核人員須在'考評得分'處填寫每項分數及所選等級(優(yōu)、良、中、及格、差),各小計、總計由行政人事部完成;
(3)'加/扣分'內容由考核人根據實際,斟情填寫、定分,經分管領導及人事行政部專人審核后,予以確認或更改,報總經理審批。
8、考核權責
(1)保證考核的公平、公正與有效性,由人事行政部專人負責對考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協(xié)調、仲裁;
(2)未交考核表,財務部將暫不計發(fā)本人本月工資。
9、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與當月獎懲通報一并公布,考核原始記錄由人事行政部秘存。
第二條 年終考核
每年終,公司員工每人需做工作總結,由分管領導簽署評估意見,經辦公會討論,綜合評價分為:不合格、合格、良好、優(yōu)秀,員工認真填寫員工工資定級鑒定表,報行政人事部確認、歸檔,予以獎懲。
第三條 其它
經考核后,其結果將作為職工獎懲依據,根據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職工獎勵或懲罰。
第四條 附件:
1、'員工月份工作匯報'
2、《員工績效考核表》 (一般、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