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技術文件管理規(guī)定辦法
技術文件管理規(guī)定【1】
1.技術文件分為“受控”個“非受控”文件兩大類。
“受控”文件指與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
2.文件的更改須填寫《文件更改申請單》由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更改并標識,文件更改幅度較大時,予以換版。
換版文件下發(fā)后,必須將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證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領用者,因文件丟失或者損壞需要領用新文件時,到行政部填寫《文件處理單》,經常務副總審核、批準后方可領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專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來借閱者需填寫《文件借閱登記表》,經常務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5.作廢文件銷毀時,由該部門填寫《文件處理單》,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統一銷毀。
需要留用的加蓋“作廢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質量記錄的格式和內容由使用部門設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準,統一編號控制。
質量記錄表需要更改時,仍由原審批部門審批。
7.質量記錄填寫:要求個部門質量記錄填寫人員在填寫時要及時、完整、自己清楚、數據準確、使用中性筆或者圓珠筆筆填寫。
質量記錄原則上不準更改,如有失誤或者計算錯誤時,在改動處劃改并簽名。
8.質量記錄的借閱:外來人員借閱質量記錄經常務副總批準后辦理借閱手續(xù)借閱,公司人員經行政部部長批準后,辦理借閱手續(xù)。
9.質量記錄的管理和保存:質量記錄由本部門制定專人負責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盜、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質量記錄清單》的要求實施。
10.各類質量記錄由各部門指定專人手機、整理分類并裝訂,行政部負責歸檔并規(guī)定期限保存。
11.質量記錄銷毀:對于超過保存期的質量記錄,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門負責簽字,包常務副總審核批準后,進行銷毀并填寫《質量記錄銷毀清單》,需要保留的記錄加蓋“作廢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統一保存。
12.行政部對質量記錄的填寫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并留有記錄,填寫《監(jiān)督檢查記錄》,發(fā)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技術文件管理制度【2】
技術文件是指公司的產品設計圖紙,各種技術標準、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一、技術文件是公司進行生產和各項管理工作共同的技術依據,必須加強管理,切實做好各種技術文件的登記、保管、復制、收發(fā)、注銷、歸檔和保密工作。
保證技術文件的完整,準確清晰、統一等。
二、技術文件的制訂,按各有關管理細則及有關技術標準及資料執(zhí)行。
并嚴格執(zhí)行逐級會審,會簽制度。
三、技術文件的修改必須按級、按各職能部門的業(yè)務分管范圍執(zhí)行。
四、技術文件修改前,負責修改部門要提出修改理由及具體內容,交有關領導審批。
五、修改后的技術文件必須重新履行會審、會簽及批準手續(xù),填發(fā)更改通知書。
六、公司的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室管理,技術部門負責領導。
七、各有關單位應有兼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此項工作。
八、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時,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一定的手續(xù)后方可復印。
九、公司的技術文件均由技術資料室管理,技術部門負責領導。
十、各有關單位應有兼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負責此項工作。
十一、技術文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復制,因工作需要必須復制時,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手續(xù)后方可復印。
第2篇 交工技術文件管理辦法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交工技術文件從策劃到填寫、檢查、簽證、整理、交接直至歸檔全過程的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的管理。
2總則
為明確交工技術文件形成的過程及各相關環(huán)節(jié)之間的關系,特制定本標準。
3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標準》
煉油化工建設項目(工程)交工技術文件
《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工業(yè)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4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了下列術語:
4.1交工技術文件
交工技術文件是指從工程開始施工到工廠全部裝置預試車完成,移交給建設單位的技術文件。
4.2項目工程: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范圍內,由一個或若干個互相有內在聯系的單項工程所組成的建設項目。
4.3單項工程:是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立設計文件,建成后能夠發(fā)揮生產能力或效益的生產裝置(車間)或獨立工程,也可稱為“裝置”。
4.4單位工程:指單項工程中,具有獨立施工條件或獨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在石化總公司建設項目中,“單位工程”與“單元名稱”相對應;在化工項目中與“工號”相對應。
4.5中間交接
中間交接是指單位工程按設計文件所規(guī)定的范圍完成,并經管道系統和設備的內部處理,電氣和儀表調試及單機試車合格后,與建設單位所做的交接。
4.6工程交接
工程交接是指工廠全部裝置在予試車完成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內容所做的交接。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 交工技術文件的管理流程(見附圖)
5.2 交工技術文件的策劃
5.2.1 明確交工技術文件的執(zhí)行標準。由公司市場開發(fā)部在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規(guī)定。當建設單位無明確表示時,應在合同中規(guī)定“交工技術文件按工程總承包單位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2.2劃分工程項目的單位工程,規(guī)定施工單位,統一編號。該項工作由項目部在確定完施工單位的基礎上,以文件形式下發(fā)給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在工程開工后兩個月以內完成。
5.2.3 下達立卷分冊的要求。 根據單位工程的劃分,在征得建設單位同意的基礎上,項目部負責立卷分冊,正式打印下發(fā)。
5.2.4 確定交工技術文件模式。根據合同規(guī)定,項目部從交工技術文件模式中選定本工程應用的交工技術文件標準,以文件形式下發(fā)。
5.3 工程技術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積累
5.3.1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是交工資料形成的直接責任人,對交工基礎資料的形成和同步積累負直接責任。
5.3.2 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是交工技術文件的主要負責人員,對交工技術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積累負主要責任。
5.3.3 項目部施工經理是交工技術文件工作的直接領導者和組織者,對交工技術文件工作負全責。
5.3.4 施工單位技術人員將分項工程質量自檢記錄做為技術交底的一部分下達施工班組和其它責任人員,他們按照各自的要求分別實施和簽證,完成后返回工號技術負責人。工號技術負責人進行整理、核定和簽證,在分部工程完工后交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
5.3.5 設計變更和技術簽證(技術聯系單)由資料員領回建帳,發(fā)放到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實施并下達到施工單位執(zhí)行,同時收集作為交工技術文件。
5.3.6 材料、零部件質量證明書由材料供應部門設專人管理,在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的同時,向技術人員提供合格的足夠數量的證件。本工程專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證原件應交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放入交工技術文件正本,供應部門留復印件。各工程共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證原件存供應部門,復印件交工,但復印件要標明原件在何處,并加蓋經手人印章和抄件專用章。
5.3.7 設備和備品配件質量證明書由設備工程師提供,合格證原件放入交工技術文件正本。
5.3.8 交工技術文件隨著工程進度逐步形成,資料必須與工程同步,各級簽證應在施工項目完成后隨即進行。工號技術負責人要注重工程隱蔽記錄和聯合簽證的及時性。
5.3.9 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完成后,由工號技術負責人存查或并入交工技術文件。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經上級主管部門核定后,由項目部質檢工程師將工程質量評定表等送交交工技術文件相關卷冊的組卷責任人整理成冊。
5.3.10 竣工圖由項目部組織編制,必須做到齊全準確??⒐D要做到與設計資料、隱蔽工程記錄和工程實際情況“三對口”,同時填寫竣工圖編制記錄。
5.4 交工技術文件的整理
5.4.1 項目部工號技術負責人負責交工技術文件的整理工作,凡屬交工技術文件范疇的各種資料,均由各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員交工號技術負責人整理。
5.4.2 為使技術文件管理清晰,防止混亂和遺漏,各項技術文件都要分門別類整理保管,每類宜分別填寫文件目錄,每加入一份,隨時將其名稱填在目錄中。
5.4.3 交工技術文件的順序由公司技術質量部在交工技術文件的組成模式中加以規(guī)定。
5.5 質量經理
5.5.1 項目部質量經理組織本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的審查工作,對交工技術文件的質量負責。
5.5.2 交工技術文件的最終審查,在收集齊項目的全部交工資料和完成竣工圖編制后,由項目經理統一組織終審。
5.6 交工技術文件的送審和交接簽證
5.6.1 交工技術文件經終審后,由項目部邀請建設單位和質量監(jiān)督站進行予審。
5.6.2 予審提出的問題由項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后項目部提出整改報告給建設單位、檢查部門。
5.6.3 交工技術文件審查通過后,按規(guī)定進行正式裝訂。
5.6.4 裝訂結束后,項目部將交工技術文件正式移交給建設單位驗收簽證。
5.7 對于外包工程,根據“誰分包,誰負責”的原則,由發(fā)包的單位全權負責交工技術文件工作。
5.8 交工技術文件的歸檔
項目部負責交工技術文件的外部簽證工作。簽證完成后,項目部負責將交工技術文件副本送公司檔案室存檔。
6 本標準產生的質量記錄
a. 交工技術文件;
b. 存查資料;
c. 交工技術文件立卷分冊目錄;
c. 竣工圖編制記錄;
d. 交工技術文件最終審查簽證表;
e. 科技檔案移交清冊。
7 附錄
a. 交工技術文件立卷分冊目錄;
b. 竣工圖編制記錄;
c. 交工技術文件最終審查簽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