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疏散管理措施
1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1 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1.2 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備、機械排煙送風設施、火災事故廣播等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1.3 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1.4 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2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2.1 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2 組織全員學習、熟悉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
2.3 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召開工作部署會議,明確分工。
2.4 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疏散演練。
2.5 演練結(jié)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jié)演練情況,并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