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工程管理工作程序
制造工程管理程序(三)
1.目的:
為了確保產品符合環(huán)保物質管控要求,在制程過程中有所依據(jù),制定此管理程序。
2.范圍:
環(huán)保物質管控下的產品加工過程,從物料的領料、制造加工、出荷前的過程。
3.定義:
依客戶和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制程過程中滿足q、d、c、e的部品加工。
4.程序權責:
本程序主導部門:制造部
相關部門:體系活動有關的各部門
5.管理內容:
依rohs對應合格判定流程基準附件
5.1業(yè)務的訂單是環(huán)保物質管控產品時,則按此程序作業(yè)。
5.1.1資材部生管接到業(yè)務訂單后,聯(lián)絡cb制造部安排生產日程。
5.1.2生產部在領料時要對應的從倉庫領取環(huán)保物質管控物料(記錄單有“rohs適合品”標識),副資材由倉庫管控入庫可直接領用。
5.1.3對于制造部制程中,所使用的輔助材料必須在環(huán)保物質管控下,并且要有相關的標識。如:油性筆、脫模劑、防銹油、去污水等禁止制造場內使用,詳細參閱《新建高環(huán)境管理物質社內標準》主要使用目的中的描述內容。
5.1.4制造部生產加工過程中,防止工程上的交叉污染,必須對rohs的符合性進行確認(保證加工中沒有使用非rohs適合品物料和副資材,以及非管控下的輔材)。并記錄在“制品檢查表”的“其它”欄中,作為制程過程中合格判定的依據(jù)。
5.2品管部對生產環(huán)保管制物料的產品
5.2.1生產部生產環(huán)保管制的產品時,qa要確認生產部所用的材料是否是環(huán)保管控的物料,是否有相關的批號標示。
5.2.2生產部生產環(huán)保物質管制的產品時,所使用的輔助材料必須在環(huán)保物質要求下,并且要有相關的標識。
5.2.3制造過程中,確認工程內非rohs對應品的交叉污染(現(xiàn)在物料、副資材和產品全是rohs對應品)
5.2.4制造過程完成后產品的確認:包括物料來源、制程污染、出荷標識,并作好相同品番的記錄,記錄在出荷檢查成績書中。
5.2.5以上有任何一項生產部達不到環(huán)境物質管控要求時,責任品管可以按iso9001體系中不合格管理程序作業(yè).
5.3資材部對生產環(huán)保管制物料產品入庫的管制
5.3.1環(huán)保物質管控物料異常時,應及時與供應商進行聯(lián)絡和對策,確保生產的持續(xù)。
5.3.2對環(huán)保管制物料入庫、發(fā)放以及出荷時,相關責任人必須確認rohs適合性的標識有無。
6.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