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壓力試驗安全防護管理規(guī)定
1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壓力容器壓力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安全防護的管理。
2場地
2.1 必須設有壓力容器壓力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專用場地。壓力容器壓力試驗和氣密性試驗必須在專用場地進行。
2.2 試驗場地應用黃漆標出場地邊框線,并注明“試驗專用場地”字樣。
2.3 場地周邊設有醒目的安全防護欄或繩和樁等其他標識。
3試驗設備
3.1 試驗設備,包括試壓泵、空壓機和管線、閥門必須完好,且符合有關規(guī)范的規(guī)定。試驗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附件應齊全、靈敏,在周檢期內且示值準確。
3.2 試驗用壓力表至少是兩個且量程相同并經(jīng)校驗合格,表盤直徑不得小于100mm,精度等級符合《容規(guī)》的規(guī)定并安裝在試驗容器頂部便于觀察的位置。
3.3 試驗用法蘭蓋、墊片和緊固件的壓力級別、連接尺寸、密封面型式、材質、性能等級、規(guī)格型號等必須與試驗壓力、被試驗容器的法蘭相匹配。
4試驗人員
4.1 試驗人員必須熟知試驗工藝規(guī)程,認真遵守試驗工藝守則,能對實驗中的突發(fā)問題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2 操作者必須能夠熟知試驗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熟練地操作試壓設備和排除設備故障。
4.3 在試壓過程中,試驗人員能夠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異?,F(xiàn)象。
4.4 壓力試驗質控系統(tǒng)責任工程師為壓力試驗總負責人,對壓力試驗全過程進行指揮和處理試驗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
5安全防護措施
5.1 試驗場地應設置安全標識,劃出安全警戒線。
5.2 試驗人員必須穿好防護服,戴好安全帽。
5.3當試驗介質為易燃介質時,壓力試驗場地必須配置一定數(shù)量的滅火器和充足的水源。
5.4 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在試驗前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確認,以滿足安全防護要求。進行氣壓試驗時,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應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安全防護措施的實施情況。
第2篇 壓力試驗安全管理工作細則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設備試壓過程的安全管理,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qū)域所有試壓作業(yè),新建項目參照執(zhí)行。
3編制依據(jù)
gb 50235《工業(yè)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tsg r7001 -2004《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
4釋義
4.1壓力試驗:以液體或氣體為介質,對設備和管道逐步加壓,達到規(guī)定的壓力,以檢驗設備和管道強度和嚴密性的試驗。
4.2重大試壓作業(yè):水介質試壓壓力≥10mpa或空氣介質試壓壓力≥0.6mpa的試壓作業(yè)。
5職責
5.1 公司設備工程部負責工程項目的重大試壓方案的審核及試壓過程的專業(yè)監(jiān)督管理。
5.2 公司生產(chǎn)管理部負責制定本細則,并監(jiān)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zhí)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
5.3.1負責管理范圍內作業(yè)現(xiàn)場壓力測試的安全管理。
5.3.2 負責對各施工現(xiàn)場壓力測試作業(yè)單位進行檢查、指導工作,并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6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或領導組織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針對作業(yè)內容和試壓介質,開展危害識別,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編制壓力試驗方案;至少應包括:
a) 參加試驗的管道線號、規(guī)格、有關設備位號,并在流程圖上標明;
b) 試驗項目、試驗壓力、介質及壓力來源;
b) 加置試驗用盲板位置、規(guī)格、線號及裝拆負責人;
c) 壓力、溫度檢測總的數(shù)量及位置;
d) 應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臨時連接措施;
e) 復查確認負責人;
f) 升壓步驟、停壓時合格標準及檢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
g) 試壓危險區(qū)域警戒范圍、人員站位、試壓進度,人員分工及崗位責任;
h) 應急預案及演練要求;
i) 原始記錄。
6.1.2 重大試壓作業(yè)方案應經(jīng)過施工單位和申請單位領導簽字批準后報公司設備工程部審核備案。
6.1.3試壓前,由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對參加作業(yè)人員、申請單位進行技術交底、風險告知,明確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內容主要包括:
a)試驗方案的技術要求,明確氣密性試驗的介質及特性;
b)過程存在的風險、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項;
d)試驗過程中應遵守的制度、標準、規(guī)程;
e)落實控制措施的責任人及其職責。
6.2管理內容
6.2.1試壓作業(yè)必須根據(jù)設備及管道的設計條件,選用合適的試驗介質。
6.2.2管道安裝完畢,熱處理和無損檢驗合格后應進行壓力試驗。壓力試驗應以液體為試驗介質。當管道的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0.6mpa時,也可采用氣體為試驗介質,但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嚴禁使用氣體進行壓力試驗。
6.2.3壓力容器耐壓試驗應優(yōu)先選擇液壓試驗,由于結構或者支承原因,壓力容器內不能充灌液體,以及運行條件不允許殘留試驗液體的壓力容器,可以按設計圖樣規(guī)定采用氣壓試驗。
6.2.4試驗所用氣體宜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者其他惰性氣體,液壓試驗應宜使用潔凈水。
6.2.5設備及管道試壓作業(yè)前,必須編制試壓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壓力表的選用和安裝位置
耐壓試驗時至少采用兩個量程相同的并且經(jīng)過檢定合格的壓力表,且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工業(yè)金屬管道試壓時,其精度不得低于1.5級,表的滿刻度值應為被測最大壓力的1.5~2倍。
b) 容器類試壓時,壓力表安裝在容器頂部便于觀察的部位。
1) 低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5級,中壓及高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1.6級;
2) 壓力表的量程應當為試驗壓力的1.5~3.0倍,表盤直徑不小于100mm。
6.2.7 水壓試驗時,設備、管道的最高點安裝放空閥,最低點安裝排水閥,充水或放水時,必須先將放空閥打開。試壓合格后,應將積水排凈,排液時應防止形成負壓。
6.2.8氣壓試驗時,試壓系統(tǒng)內必須裝設安全閥,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2.9 帶壓設備和管道,嚴禁受到強烈氣流沖撞或氣體沖擊。升壓和降壓必須緩慢。
6.2.10 試壓用的臨時法蘭蓋、盲板的厚度必須滿足試驗壓力的要求。焊接堵板的結構強度應經(jīng)計算確定。法蘭及法蘭蓋上的螺栓必須齊全、擰緊。試壓系統(tǒng)內加有盲板的位置均須做出標識和登記,試壓結束后逐塊拆除。
6.2.11 在壓力試驗過程中,受壓設備、管道如有異常聲響、壓力突降、表面油漆脫落等現(xiàn)象,必須立即停止試驗,查明原因并妥善處理后方可繼續(xù)試驗。
6.2.12管道試壓前必須將管道內的雜物、積水吹掃干凈。管道吹掃時空壓機應放置在安全位置。臨時配管應布置合理、聯(lián)接牢固、無泄漏。集氣罐上必須裝有安全閥。
6.2.13 用裝置中的壓縮機吹掃時,必須在壓縮機試車合格后進行,并由建設單位方配合。
6.2.14當設備進行壓力試驗時,應劃定禁區(qū),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壓現(xiàn)場必須設置圍欄或警戒線,同時在醒目處加設警示牌。
6.2.15 當管道進行壓力試驗時,在管道上每隔20米處掛一“正在試壓”的標識牌,同時試壓人員要加強巡檢,預防萬一。
6.2.16 盛裝易燃介質的設備,在氣壓試驗前,必須采用蒸汽或者其他有效的手段進行徹底的清洗、置換并且取樣分析合格,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6.2.17 對盛裝易燃介質的設備,如果以氮氣或者其他惰性氣體進行氣壓試驗,試驗后,應當保留0.05~0.1mpa的余壓,保持密封。
6.2.18對輸送劇毒流體的管道及設計壓力大于等于10mpa的管道,在壓力試驗前,下列資料已經(jīng)建設單位復查:
a) 管道組成件的質量證明書。
b) 管道組成件的檢驗或試驗記錄。
c) 管子加工記錄。
d) 焊接檢驗及熱處理記錄。
e) 設計修改及材料代用文件。
6.2.19現(xiàn)場安全管理
a) 進入施工現(xiàn)場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現(xiàn)場。
用水作試壓介質時,試壓設備、機具的擺放位置離試壓管線的距離不應小于30m;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其擺放位置不應小于50m。
b) 用水作試壓介質時,試驗壓力小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30m范圍劃為警戒區(qū)。試驗壓力大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50m范圍劃為警戒區(qū);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試驗壓力小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80m范圍劃為警戒區(qū)、試驗壓力大于4mpa的管線兩側各100m范圍劃為警戒區(qū)。在警戒區(qū)內應設專人流動值守警戒 。
c) 空氣作試壓介質時,在升壓過程中,不允許工作人員沿管線檢查。
d) 耐壓試驗注水時,應排盡管道內部的空氣。試壓時,環(huán)境溫度不宜低于5℃。當環(huán)境溫度低于5℃時,應采取防凍措施,禁止以任何方式敲打管道及其附件。
e) 穩(wěn)壓期間,不得采用連續(xù)加壓來維持試驗壓力不變,檢查受壓設備和管道的法蘭、盲板、壓力表時,禁止站在法蘭、盲板的對面,讀表時視試驗壓力確定站位安全距離,水壓試驗不少于2米,氣壓試驗不少于6米。
f) 在試壓過程中,發(fā)現(xiàn)法蘭或焊縫有滲漏現(xiàn)象,嚴禁帶壓擰緊螺栓和補焊,應降壓后,再進行修復,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當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處理前應將壓力降至0.02mpa以下方可進行作業(yè)。試壓設備有專人看管,負責試壓和停壓操作。
6.2.20試壓后泄壓處置
a) 試驗合格后,應將試驗介質引至室外合適地點排放,并注意安全。
b) 用空氣作試壓介質時,不允許在距城市、居民點、工礦企業(yè)、森林、鐵路、公路、大型橋梁、倉庫和建筑物等100m之內放空。
c)氣壓試驗,應緩慢降壓,排放應盡量利用系統(tǒng)內的放空管,如用臨時按管應接至室外排放。排放管應牢固可靠,應承受反沖力的作用。
d)試壓結束后,應及時拆除盲板、膨脹節(jié)限制設施。裝好拆除的管閥、儀表。
e)試壓作業(yè)應填寫壓力試驗記錄。
7、工作程序
無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和產(chǎn)管理部負責解釋。
9、附件
【正文結束】
第3篇 壓力試驗安全管理細則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設備試壓過程的安全管理,預防各類事故發(fā)生。
2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所轄區(qū)域所有試壓作業(yè),新建項目參照執(zhí)行。
3編制依據(jù)
gb 50235《工業(yè)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tsg r7001 -2004《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
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
4釋義
4.1壓力試驗:以液體或氣體為介質,對設備和管道逐步加壓,達到規(guī)定的壓力,以檢驗設備和管道強度和嚴密性的試驗。
4.2重大試壓作業(yè):水介質試壓壓力≥10mpa或空氣介質試壓壓力≥0.6mpa的試壓作業(yè)。
5職責
5.1 公司設備工程部負責工程項目的重大試壓方案的審核及試壓過程的專業(yè)監(jiān)督管理。
5.2 公司生產(chǎn)管理部負責制定本細則,并監(jiān)督檢查所屬各單位執(zhí)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
5.3.1負責管理范圍內作業(yè)現(xiàn)場壓力測試的安全管理。
5.3.2 負責對各施工現(xiàn)場壓力測試作業(yè)單位進行檢查、指導工作,并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6?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或領導組織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針對作業(yè)內容和試壓介質,開展危害識別,制定防范控制措施,編制壓力試驗方案;至少應包括:
a) 參加試驗的管道線號、規(guī)格、有關設備位號,并在流程圖上標明;
b) 試驗項目、試驗壓力、介質及壓力來源;
b) 加置試驗用盲板位置、規(guī)格、線號及裝拆負責人;
c) 壓力、溫度檢測總的數(shù)量及位置;
d) 應拆卸的管道部件、零件及臨時連接措施;
e) 復查確認負責人;
f) 升壓步驟、停壓時合格標準及檢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
g) 試壓危險區(qū)域警戒范圍、人員站位、試壓進度,人員分工及崗位責任;
h) 應急預案及演練要求;
i) 原始記錄。
6.1.2 重大試壓作業(yè)方案應經(jīng)過施工單位和申請單位領導簽字批準后報公司設備工程部審核備案。
6.1.3試壓前,由施工單位作業(yè)負責人對參加作業(yè)人員、申請單位進行技術交底、風險告知,明確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內容主要包括:
a)試驗方案的技術要求,明確氣密性試驗的介質及特性;
b)過程存在的風險、危害及控制措施;
c)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項;
d)試驗過程中應遵守的制度、標準、規(guī)程;
e)落實控制措施的責任人及其職責。
6.2管理內容
6.2.1試壓作業(yè)必須根據(jù)設備及管道的設計條件,選用合適的試驗介質。
6.2.2管道安裝完畢,熱處理和無損檢驗合格后應進行壓力試驗。壓力試驗應以液體為試驗介質。當管道的設計壓力小于或等于0.6mpa時,也可采用氣體為試驗介質,但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脆性材料嚴禁使用氣體進行壓力試驗。
6.2.3壓力容器耐壓試驗應優(yōu)先選擇液壓試驗,由于結構或者支承原因,壓力容器內不能充灌液體,以及運行條件不允許殘留試驗液體的壓力容器,可以按設計圖樣規(guī)定采用氣壓試驗。
6.2.4試驗所用氣體宜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者其他惰性氣體,?液壓試驗應宜使用潔凈水。
6.2.5設備及管道試壓作業(yè)前,必須編制試壓方案及安全措施。
6.2.6 壓力表的選用和安裝位置
耐壓試驗時至少采用兩個量程相同的并且經(jīng)過檢定合格的壓力表,且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a) ?工業(yè)金屬管道試壓時,其精度不得低于1.5級,表的滿刻度值應為被測最大壓力的1.5~2倍。
b) 容器類試壓時,壓力表安裝在容器頂部便于觀察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