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股份公司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投資項目生產安全,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股份公司及各部門依據本辦法開展投資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投資部負責組織項目評審和安全評估工作,在項目資金安排中充分考慮安全投入資金,督促投資項目依法依規(guī)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參與投資建設的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過程控制、持續(xù)改進的安全管理理念。
第四條 投資控股公司是股份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單位,全面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
股份公司所屬參與投資建設的有關單位應把投資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范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合同、協(xié)議等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正確履行投資建設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
第六條 各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和股份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投資建設單位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和法律法規(guī);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決定安全生產重大事項;協(xié)調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 各投資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組織重大危險因素辨識與監(jiān)控管理,組織制訂災害及事故應急預案;
(六)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七)建立安全監(jiān)督機構,保證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檢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工作;
(八)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九)及時報告安全事故。
第九條 投資建設單位班子成員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條 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生產。各崗位依據崗位工作任務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職責:
(一)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方法,制訂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二)督促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監(jiān)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危險因素預防措施、事故應急預案和上級指示的貫徹落實;
(三)組織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部位、設備或項目下達停工整改通知;
(四)組織安全培訓教育;
(五)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調查,開展事故統(tǒng)計、分析;
(六)負責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組織安全考核,提出安全獎懲建議;
(七)組織安全評價,參與設計審查、承包商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八)負責安全生產資料的建檔、管理、保存工作。
第十二條 項目建設公司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明確安全生產分管領導,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與管理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項目安全預評價,保證投資項目安全投入到有效實施,敦促項目建設公司依法依規(guī)組織項目建設,保證項目建設過程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明確有關各方安全責任、安全技術要求、安全生產投入和獎罰的規(guī)定;
第十五條 組織從業(yè)人員開展安全培訓。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應按規(guī)定接受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 安全監(jiān)督機構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第十七條 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下列規(guī)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三)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五)安全用電制度;
(六)重大危險因素監(jiān)控制度;
(七)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八)安全檢查制度;
(九)安全例會制度;
(十)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十一)事故報告制度。
第十八條 項目建設公司應結合股份公司、投資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 事故處理與考核
第十九條 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事故救援、信息報送、事故調查。
第二十條 對事故責任單位、事故責任人,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罰辦法》追究責任,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對投資公司安全生產的考核檢查與開展評先評優(yōu)活動參照《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篇 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股份公司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保障投資項目生產安全,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股份公司及各部門依據本辦法開展投資項目安全管理工作。投資部負責組織項目評審和安全評估工作,在項目資金安排中充分考慮安全投入資金,督促投資項目依法依規(guī)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第三條? 股份公司參與投資建設的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過程控制、持續(xù)改進的安全管理理念。
第四條 投資控股公司是股份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單位,全面負責投資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
股份公司所屬參與投資建設的有關單位應把投資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范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合同、協(xié)議等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正確履行投資建設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所屬全資和控股公司。
第六條 各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和股份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投資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 各投資建設單位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和法律法規(guī);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管理;決定安全生產重大事項;協(xié)調安全生產工作。
第八條? 各投資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其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組織重大危險因素辨識與監(jiān)控管理,組織制訂災害及事故應急預案;
(六)定期召開安委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七)建立安全監(jiān)督機構,保證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檢查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工作;
(八)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九)及時報告安全事故。
第九條? 投資建設單位班子成員是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
第十條 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業(yè)務范圍內安全生產。各崗位依據崗位工作任務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職責:
(一)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方法,制訂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二)督促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監(jiān)督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危險因素預防措施、事故應急預案和上級指示的貫徹落實;
(三)組織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事故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部位、設備或項目下達停工整改通知;
(四)組織安全培訓教育;
(五)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調查,開展事故統(tǒng)計、分析;
(六)負責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組織安全考核,提出安全獎懲建議;
(七)組織安全評價,參與設計審查、承包商資質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八)負責安全生產資料的建檔、管理、保存工作。
第十二條 項目建設公司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明確安全生產分管領導,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與管理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項目安全預評價,保證投資項目安全投入到有效實施,敦促項目建設公司依法依規(guī)組織項目建設,保證項目建設過程安全生產。
第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明確有關各方安全責任、安全技術要求、安全生產投入和獎罰的規(guī)定;
第十五條 組織從業(yè)人員開展安全培訓。主要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應按規(guī)定接受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 安全監(jiān)督機構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下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
第十七條? 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下列規(guī)章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三)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審查制度;
(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五)安全用電制度;
(六)重大危險因素監(jiān)控制度;
(七)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八)安全檢查制度;
(九)安全例會制度;
(十)安全考核獎懲制度;
(十一)事故報告制度。
第十八條 項目建設公司應結合股份公司、投資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開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 事故處理與考核
第十九條? 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管理辦法》規(guī)定進行事故救援、信息報送、事故調查。
第二十條? 對事故責任單位、事故責任人,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處罰辦法》追究責任,報股份公司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對投資公司安全生產的考核檢查與開展評先評優(yōu)活動參照《股份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