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學校單身宿舍管理規(guī)定
單身宿舍管理規(guī)定的作用是規(guī)范單身宿舍的住宿管理,提高宿舍的使用率。下面是《學校單身宿舍管理規(guī)定》,歡迎參閱。
單身宿舍管理規(guī)定【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員工利益,維護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則。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利益,維護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本規(guī)則適用于摩登百貨有限公司全體居住單身宿舍的員工。
第二章管理組織
第三條員工宿舍之主管部門是行政部總務科。
第四條公司設宿舍管理員1名,負責宿舍日常事務,其工作職責為:
1、負責按總務科通知安排員工入住或退宿;
2、編造住宿人員名冊,記錄《員工管理日記》,并于每月向總務科提出報告;
3、宿舍資產管理及登記;
4、住房的水、電等公共設施之維護與管理,登記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電數(shù),代住宿員工換煤氣;
5、維護宿舍區(qū)之生活紀律,調解和處理宿舍區(qū)內之糾紛;
6、作好防火,防盜工作;
7、做好公共區(qū)域環(huán)境清潔工作;
8、宿舍福利設施之管理及維護;
9、督導住宿人員徹底遵守應履行之義務;
10、上級要求辦理之事項。
第五條為加強宿舍管理,維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設立宿舍委員會(下稱舍委會)。
一、舍委會之組成:
1、各房間住宿成員推舉舍長1名;
2、各樓層舍長推舉樓長1名。
二、舍委在任職期間如不適任可進行改選。
第六條舍委工作職責:
一、定期輪流對宿舍衛(wèi)生狀況進行檢查,并按第三章之規(guī)定給予處理。
二、對宿舍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時的請各相關部門處理并督導其改善。
三、就住宿員工立場及福利對公司提出意見。
第七條舍長工作職責:
1、安排和督導本宿舍內務和衛(wèi)生輪值;
2、督導本宿舍人員日常作息,維護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關心本宿舍人員之生活,及時向上級反映職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議;
4、參與宿舍衛(wèi)生評比;
5、協(xié)助宿舍管理員做好宿舍之各項管理事務。
第三章日常生活與管理
第八條住宿人員出入宿舍大門必須佩戴《識別證》及攜帶《住宿證》。
第九條搬入、搬出單身宿舍,必須憑住宿證和批準的住(退)宿申請。
第十條宿舍來訪客人不得進入宿舍區(qū)。
第十一條非執(zhí)行公務不得進入宿舍區(qū)及異性宿舍。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的義務
一、住宿人員如發(fā)現(xiàn)如下情形時,必須及時報告管理員處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屬設備故障、毀損、損失時;
2、遇火警、盜竊及其他異常時;
3、宿舍內或宿舍附近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傳染病患時;
4、其他認為有需要報告之情形發(fā)生時。
二、住宿人員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保護及愛護宿舍建筑、附屬設備及各種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潔;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節(jié)約水電;
5、提高警覺,慎防火災;
6、維持風紀。
第十三條禁止行為及處罰:
一、宿舍區(qū)內以下行為經人檢舉屬實,第一次給予記一級過失處分,第二次記二級過失處分,第三次記三級過失處分并強制搬離宿舍:
1、在宿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便后不沖廁或其他形式破壞環(huán)境者;
2、超過規(guī)定時間,播放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或其他音響設施影響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費水電,人離不關電、水源者;
4、未經許可,動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調動房號或床號者。
二、在宿舍內有以下行為者,第一次給予記二級過失處分,第二次記三級過失處分并強制搬離宿舍:
1、在非指定處所隨地大小便者;
2、未經許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員者;
3、在房內使用爐具者;
4、除收音機、床頭扇、充電器等小型家電外,架接電源或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500w以上)者;
5、在墻上亂寫亂畫或刻字畫者;
6、拒絕接受宿舍管理員管理監(jiān)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證件;
7、未經允許,擅自將宿舍公共場所之用具帶回宿舍者。
三、宿舍內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記三級過失處分并強制搬離宿舍:
1、攜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學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內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鬧者;
3、不按操作說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設施而致其損壞者。
(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4、公司規(guī)定之其他行為。
四、宿舍內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處分:
1、聚眾賭博或參與賭博者;
2、打架斗毆或聚眾鬧事者;
3、偷竊或故意破壞他人或公司財物者,除給予開除并移交法辦;
4、公司規(guī)定之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內務衛(wèi)生標準及評比懲處
一、為加強內務衛(wèi)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項內務衛(wèi)生評比標準:
項目標準門窗及門口衛(wèi)生門窗擦拭干凈,門口整潔衛(wèi)生,垃圾桶清潔。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頭、衣物等疊放整齊,蚊帳必須撩起,以保持整潔和美觀。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紙箱等)擺放整齊。
天花、墻面墻上、墻角及天花板潔凈無蛛網。
地面地面干凈、無水漬。
桌、椅、盆、桶桌面干凈,桌面物品擺放整齊,盆桶擺放整齊。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懸掛整齊、美觀、衣柜擺放整齊。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規(guī)定統(tǒng)一擺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擺放。
洗手間干凈、整潔無積水、無異味
二、以上十項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員及宿舍舍長二名(男女各一名)組成之評委(宿舍長評委采取輪流制)每周評一次,采用不預告、不定時檢查方式。
評分標準如下:優(yōu)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體評分時可依據(jù)此標準,以0.5分作為酌情加減。
三、各宿舍得分以評委分之平均值為準(舍長不對其所在房間評分)。
評委每月根據(jù)當月4次評比結果進行統(tǒng)計,對不合格的將報請行政部對相關宿舍全體人員進行相應之處罰:
獲差及特差者——記一級過失一次;連續(xù)二個月獲差或特差——記二級過失一次;連續(xù)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資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條員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員工,應憑《識別卡》至總務科領取《住(退)宿申請表》。
(附表)
2、《住(退)宿申請表》需經申請人填寫,所在部門主管簽名確認。
3、住宿申請獲得批準后,由總務科發(fā)出《住宿證》。
4、申請人持已審批的《住(退)宿申請表》及《住宿證》至宿舍,由管理員收存《住(退)宿申請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記。
5、入住員工宿舍需交納一定住宿費用(一個月的住宿費),由總務科通知人事部門在其本人工資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員工如有下列情況,應于發(fā)生下列情況的當日退宿:
⑴因個人原因要求外宿并辦理完畢相關手續(xù)時;⑵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時;⑶違反本規(guī)定或擾亂宿舍規(guī)律及秩序時;⑷其他正當理由命令退宿時。
2、住宿人員退宿時,應對房間內自己使用部份進行清潔,并至總務科辦理退宿手續(xù),繳回《住宿證》,經管理員點檢攜帶物品及歸還使用公物后方可離開宿舍。
3、住宿人員如喪失本公司員工資格,其所在部門之主管應于當日以書面形式知會總務科。
第五章附則第十六條本規(guī)定解釋權及修改權屬行政部。
學生宿舍住宿管理規(guī)定【2】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tǒng)一調配、統(tǒng)一安排。
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床位。
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jù)到宿管中心交納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發(fā)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xié)議》。
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xié)議,按協(xié)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yè)、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后規(guī)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qū)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xù)后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后還);如退宿手續(xù)辦理完后,還繼續(xù)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zhí)行者依據(jù)學校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tǒng)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tǒng)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
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
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
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
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衛(wèi)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wèi)生、內務檢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準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
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
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wèi)處登記后,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態(tài)度不好并惡語傷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