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學校辦公用品發(fā)放管理規(guī)定
中學(學校)辦公用品發(fā)放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管理,減少浪費,降低辦學成本,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本管理規(guī)定所指辦公用品主要是用于教學和辦公的日常低質易耗品。
二、辦公用品的領用以年級組和各職能處室為領用控制考核單位,總務處分別設立領用臺帳。
三、辦公用品控制考核時間為一年,從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四、辦公用品控制費用分類:
1、屬于專用辦公用品(如打印紙等)按處室工作量大小核定全年費用。
2、屬于通用辦公用品(如粉筆、獎品等)按年級組班級數(shù)核定費用。
3、屬于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如鋼筆、各類記錄本等)按行政人員、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教輔人員分別核定費用。
4、辦公用品費用控制考核由總務處實施,對超出控制費用,由各年級組或處室負責。
5、辦公用品控制數(shù)
年 級 組:班級數(shù)×100元/學期
行政人員:人數(shù)×30元/學期
班 主 任:人數(shù)×40元/學期
科任老師:人數(shù)×20元/學期
教輔人員:人數(shù)×10元/學期
6、專用辦公用品按上學年費用降低5%為控制指標。
五、辦公用品領用流程:各年級組、各處室明確專人負責辦公用品領用。需要大批量領用辦公用品時,須提前一周申報計劃,辦公用品的領用時間為每周一、三、五。其他時間原則上不領用。
六、本規(guī)定從20**年*月*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