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中學貴重物品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第九中學貴重物品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
1.學校貴重物品暫定包括:電腦(手提電腦)、打印機、掃描儀、示頻展臺、多媒體投影機、攝像機、照相機、電視機、功放機、dvd機、一體機、音箱、空調、校車等。
2.學校貴重物品的保管原則上都有該物品配置的部門直接使用人或總務處管理員擔任。
3.對配備下來的貴重物品,除做好固定資產帳目的登記外,重點是讓這些設備發(fā)揮好使用價值。各部門物品直接使用人或總務處管理員首先要熟悉該設備的使用方法和性能,并幫助其他教職工學會正確的操作方法,防止人為地損壞。
4.貴重物品要做到妥善保管。每件貴重物品都要進行編號登記,部分既可校用也可民用產品的貴重物品還要寫上學校具體處室和部門名稱。使用要辦好手續(xù),因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使用貴重物品,所在部門的物品管理者做好使用記錄;須借出學校的,則須進行借用登記。非教育教學目的的借用,原則上由校長室批準后才可出借。對出借的物品,除特殊約定外,一般在一周內索回。外借物品歸還時,都要對完好情況作檢查,如有損壞,由借用者負責修復或賠償(修復和賠償后該物品的性能指標應不低于初始狀態(tài))。
較長時間不用的設備,要撥掉電源,卸掉電池,有條件要用防塵布遮蓋。不提倡將學校的貴重物品帶到家里保管,小件的貴重物品(如攝像機,照相機、手提電腦等)要放入專用保險柜。
5.貴重物品的物品管理者要搜集并妥善保管好每件物品的使用說明書、保修卡、維修電話,以備今后的維修。
6.如違反以上制度造成貴重物品損壞、丟失,學校將追究所屬管理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