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鋼瓶充裝、運輸、裝卸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對液氯使用的管理,杜絕一切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要求和我公司實際,對液氯鋼瓶(氯瓶)的充裝、運輸、裝卸作出以下管理規(guī)定:
1. 氯瓶充裝系數(shù)為1. 25kg/l,嚴禁超裝;液氯的充裝壓力不得超過1.1mpa。
2. 充裝后的氯瓶必須復驗充裝量。兩次稱重誤差不得超過充裝量的1%。復磅時必須換人換衡器。
3. 氯瓶并不全部裝滿液氯,留出約20%的體積作為氣化的空間。
4. .氯瓶須由持有消防部門核發(fā)的危險品駕駛員專用證的駕駛專車運輸,嚴禁與其他貨物混裝,并在運氯專車上配備搶修工具及防毒面具。
5. 應由供應部門持有消防部門發(fā)的危險用品押運證的專人押運,押運人應熟悉液氯的性能及泄氯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6. 氯瓶配有的兩只防震橡膠圈應完好,出氯口保護帽、總閥塑料保護帽應旋緊。
7. 氯瓶裝卸時要有起吊設備,裝車后,應以堅固的三角木墊實,并妥善加以固定,嚴禁氯瓶在車上滾動、碰撞。
8. 運氯專車應有“危險品”標志,車上嚴禁煙火,夏季應適當覆蓋,防止日光曝曬??崾钐熘形?2時至下午3時不宜行車。
9. 液氯運輸前,押運人員必須對氯瓶的防震橡膠圈、總閥塑料一保護帽、出氮口保護帽、低熔點安全塞,氯瓶編號、氯瓶重量(空瓶、滿瓶)、充裝量、外觀等進行檢查,并進行簽字驗收。
10. 裝運時,一般應將氯瓶橫向放置,氯瓶口一律朝向車輛行駛方向的右方,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高度。易燃品、易爆品嚴禁同車,不準搭客帶人,嚴禁亂停亂放于鬧市之。
11. 輕裝輕卸,防止震動,裝卸時禁止采用拋、滑或其他容易引起碰擊的方法。